第1章 告密

大德三年

正是山阳国百姓最难熬的一年。

这一年,山阳国北方多地爆发了蝗灾,水涝等自然灾难,许多农田颗粒无收,再加上边境上战事不断,山阳国王室耽于享乐,对民间疾苦视而不见,无数百姓流离失所,苦不堪言。

一些地方百姓饿到啃食树皮和观音土,有甚者易子而食。

在天灾和人祸的双重打击下,许多人踏上了向南的逃荒之路。

丰城

山阳国南部最繁华的几座重镇之一。

和北方贫瘠的黄土地不同,这里遍布着肥沃的黑土,数百年来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过着富足的生活。

在城南的一座土地庙前,一群衣衫褴褛,乞丐装扮的少年聚在一起,正秘密商议着什么。

只听其中几个少年七嘴八舌地说着什么。

“易云,你真的决定这样做么?要是被野狗和秃鹰知道了,非把你的腿打断不可。”

“野狗和秃鹰是丰城有名的地头蛇,他们手下有着一二十号身强体壮的打手,要是真的出了事,咱们兄弟可不是他们的对手。”

“没错,我们现在虽然被他们控制着,但是风吹不着,日晒不着。虽然做叫花子不怎么好看,但总能吃上一餐饱饭。家里的乡亲父老都被活活饿死了,我们离开这里还能去哪里?”

“没错,我听说前几天,有个其他地方来的家伙想要逃走,被野狗把手筋脚筋都挑了,现在还在城北门口爬着要饭呢。你可不要想不开啊。”

一群蓬头垢面的小叫花子当中,一个目光坚毅,面孔略带冷峻的少年,看着几个畏手畏脚的同乡,心中有些失落。

他知道这些曾经和自己共患难的兄弟们,如今已经没有了反抗的勇气。

少年名叫易云,本是山阳国北方人士。

因为家乡爆发了饥荒,为了能够活命,父母以一袋子糙米的价格,把他卖给了城里的富户为奴。

但是,少年天生就是个倔强脾气,他常听村里的教书先生说,三百六十行,乞丐和奴隶是最低贱的。

干这两行的都是贱籍,连结婚生子的权利都没有。

即使生下来的孩子,也摆脱不了做奴,做乞丐的命运。

易云不恨自己的父母,他知道父母也是没有办法才这样做。

在他之前,三哥和八妹也都被父母卖了,换成了救命的口粮。

后来,一伙山贼闯进城里,把富户一家都点了天灯,易云趁乱和逃荒的难民一起离开了家乡。

他没有选择回家,因为他知道,即使回去了,也有可能被再次卖掉换成口粮。

为了和命运抗争,易云和几个同乡的少年结伴,在山阳国各地辗转数年。

在去年春天,易云和伙伴们来到丰城。

可是他们刚一进城,就被当地的一伙地痞给控制住了。

那伙地痞通过威逼利诱,让他们沿街乞讨,并把乞讨得来的绝大部分钱财都收为己用,只留下一部分供他们吃喝。

易云省吃俭用,积蓄了一整年,总算攒下来一些盘缠。

他听人说,丰城再往南走,就是山阳国的王城,那里的环境要好一些,说不定能找到一份活计来养活自己。

就在今天,他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几个要好的兄弟。

没想到几人竟然是这种态度。

易云沉声道:“我不管你们怎么想,但是我一定要离开这里,我不想一辈子做乞丐,也不想自己的子孙后代做乞丐。你们既然不肯跟我走,我也不强求。咱兄弟就此散了吧。”

说罢,易云起身朝城外走去,只留下几人愣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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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安,我们要不要跟着易云一起走?”一个黄脸少年有些动摇了。

那名叫季安的,是一个皮肤黝黑,身材高高瘦瘦的少年,只见他眉头紧蹙,蹲在地上思量半天,一咬牙终于做下决定。

“我们走。”

身边几个少年纷纷向他投去不解的目光。

“季安,咱们去哪里?”

只听季安斩钉截铁道:“去找野狗和秃鹰。”

“啊!”

几人惊愕莫名。

“季安,为什么要这么做?易云可是我们最好的兄弟啊。你忘了,几年前,咱们几个身患痢疾,要不是他到处找草药,日夜照顾我们。咱们几个早就成了乱葬岗里的白骨了。”

季安目光沉沉,咬牙切齿道:“你说的没错。可是要让野狗和秃鹰知道,我们知情不报,到时候免不了一顿毒打。我这样做也是为了兄弟们着想。你们要是不愿意去,就跟着他走吧。”

几个少年纷纷耷拉着脑袋,却是不敢再说什么,只好跟在季安身后。

一处民宅里,一伙彪形大汉正打着赤膊,在屋子里觥筹交错,忽然门外晃晃悠悠走进来一个醉醺醺的懒汉。

只听那人说道:“野狗大哥,城南那伙刚来的小乞丐,说是有事情找你。”

八仙桌前,一个胸前长满黑色绒毛,面目丑陋,鼻子向上翘起,好像野狗成精的一个汉子,正搂着一个身材婀娜的烟花女子寻欢,口中骂骂咧咧道:“让那群兔崽子进来吧?”

那醉醺醺的大汉推开门,朝外喊道:“兔崽子们,野狗大哥让你们进来。”

接着,几个瘦弱的身影靠着门边,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

看着八仙桌上的鸡鸭鱼肉,几个小乞丐忍不住咽了几口唾沫。

可是看到野狗那副凶恶的模样,一个个把脖子缩进衣服里,只是低头不语。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别在这里搅扰老子的雅兴。”见野狗发话,懒汉也催促道:“麻溜点的,小心老子锤死你们这群臭要饭的。”

其中一个高个子少年试探性地抬起头,近乎谄媚道:“野狗大哥,我的一个同乡说是不愿再受你的摆布,说是要离开丰城。我们几个听说了,就赶紧来告诉你和秃鹰大哥。”

“是易云那小子吧。”野狗身后,一个身材极其魁梧,长着一只鹰钩鼻子的汉子,一手拿着羊腿,一手拿着短刃匕首,冷冷地呵斥道:“你们既然知道他想逃跑,为什么不及时制止,反而跑到我这里来邀功。我听说他好像还救过你们的命?”

那高个少年闻言,立刻趴在地上奉承道:“易云虽然救过我们的命,可是和野狗大哥,秃鹰大哥对我们的恩情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我愿誓死追随两位大哥,为你们鞍前马后,像对待自己亲生父母一样。”

季安腰躬的跟个虾米似的,态度极其谦卑,只是他的心中却是另外一番打算。

他没有易云的骨气,但也不想一辈子屈居人下。

他早就看出易云想要逃走。

所以便想借着告发易云,从而得到野狗和秃鹰的信任。

“我听说那小子不止一次救过你的命,你这样对他难道良心就不会痛么?”野狗推开身旁的女人,抓起一只羊腿咬了几口,然后问道。

季安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姓易的不知好歹,整天想着出人头地什么的,真是烦死了。在我眼里,只有跟在两位大哥身后才是正道。”

野狗哈哈大笑,随手把羊腿丢在地上,“说得好。你是一条好狗,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只要帮我把那小子抓回来,我就让你做我的干儿子,要是做不到,我就挑了你的脚筋和手筋。”

说话间擦了擦手里的匕首。

季安趴在地上,屁股差点撅到天上,说道:“多谢干爹,你就看好了,那小子绝对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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