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素手招魂

一个穿一身雪白的小姑娘,托着个上面摆满酒食的圆盘走了进来。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一对酒窝。

圆圆终于出现了,脸上的笑窝却没有出现,他们家的大小姐,不但是她最亲近的人,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亲人。

“到了三更之后,我就知道不对了,那个凌玉峰就是白氏血案的凶手。”圆圆说:“所以我就乘机逃出来,通风报讯。”

“你逃出来,是你自己的意思?”

“是的。”

“你的大小姐为什么不同意?” 

“因为她要自己亲手复仇。”圆圆说话的样子仿佛有些迟疑:“她也不愿意这件丑事外扬。”

“复仇是壮举,怎么能说是丑事?”

圆圆闭上了嘴,显然不愿提起这一点,所以卜鹰就改变话题问:“聂小虫呢?”

“他走了,他家里好像又出了急事,而且他也不愿再见凌玉峰,更不愿见到小青衣。”

“为什么?”卜鹰问:“难道他们之间也有什么关系?”

“那我就不知道了。”圆圆说:“聂家的事,连你都不清楚,何况我?”

“可见聂小虫也认为凌玉峰就是凶手。”

“他是这么样说的。”

“你们凭什么能断定这一点?”

“凭一条刀疤。”

“刀疤?”卜鹰立刻追问:“是什么样的刀疤?”

“是条像蜈蚣一样的刀疤,很长、很丑,因为他挨刀之后立刻就把刀口用特制的牛皮线缝合了起来,刀口痊愈之后,两边的针脚就变得像蜈蚣的脚一样了。”圆圆又说:“可是蜈蚣又没有那么长的。”

“有多长?”

“最少有一尺三四。”圆圆说:“一刀劈下,干净利落,若不是凌玉峰衣服穿得厚,那一刀是可置他于死地。”

“这么样说来,要杀他的那个人,无疑是用刀的一流高手。”

“不但用刀的是高手,替他缝合伤口的,一定也是高手。”

“他身上有这么长一条刀疤,我怎么会没有看见过?”

圆圆却又闭上了嘴,卜鹰用一双兀鹰的锐眼盯着她,又追问道:“我看不见,是不是因为那条刀疤伤在一个别人不易发现的地方,一定要脱下他的衣服来,才能看得见。”

圆圆还是不开口,脸上却露出种很奇特的表情,显得又愤怒、又哀伤。

她本来是个口齿很伶俐的人,可是只要提起了这个话题,她就变了,就好像恨不得往卜鹰嘴上用力打一拳,打落他满嘴牙齿,让他永远不要再提这件事。

其实用不着她直说,卜鹰就已经完全明白了。

──凌玉峰就是白家血案的凶手。

──白家的妇女有很多曾经被辱,圆圆也是其中之一。

──凌玉峰身上某一个隐秘处,有一条长达一尺多,蜈蚣般的刀疤,只有在他赤裸时,才能看得见。

──红红自甘为妓,为的就是要制造这么样一个机会,因为只有妓女,才能看到一个陌生男人赤裸时的样子。

──她当然无法找到凶手,可是她相信凶手听到这么样一个妓女之后,一定会主动先来找她。

综合这许多原因后,凶手要杀红红的理由,就很明显了。

这是丑事,圆圆不愿说,卜鹰也不再提起,他只说:“现在我们好像只有一件事没有做了。”

“杀凌玉峰?”

“就算不杀他,也要捕他归案。”

灰衣人终于开口:“现在紫烟的案子已破,程小青虽然对红红还是一往情深,不惜陪她去死,可是现在也不必去死了。”

“他要死,恐怕也已死不掉。”

“所以你和李红袍赌的这一局,你已赢了,何必再多管闲事?”

“他不死,我的心不平。”

“凌玉峰十二岁时,就已破了一件很复杂的盗案,将一个一向凶狡的大盗追捕到案,这样的人对逃亡当然是专家,你要捉拿他,恐怕还不容易。”

“我知道。”卜鹰道:“幸好我不必!”

“不必追捉他?”

“对。”

“为什么?”

“因为我相信一定有人会替我做这件事的。”卜鹰道:“除了我,一定还有别人不想让他再活下去。”

这次他又说对了。

一只手忽然从墙外伸了进来,就像是从水中伸出来的一样,安静而柔和,既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震裂墙壁,墙上连一点泥灰都没有落下。

手很美,手指纤长,唯一的遗憾是,手指的关节有些粗大,所以手指上戴了六个颜色绚丽光华灿烂的宝石戒指。

这无疑是只女人的手,她正在向卜鹰招手。

卜鹰毫不考虑就走过去,大步往墙上走了过去,就好像前面根本没有这么样一道墙。

等他走过去的时候,墙上果然就出现了一个大洞,卜鹰的人已穿墙而出。

外面假山流水,花木扶疏,仿佛有一条淡青色的人影一闪。

卜鹰走出去,这人影已经在对面的假山上,穿一身淡青色的衣衫,就算不识货的人,也看得出是套价值很昂贵的衣裳。

她的身材也很好,很苗条很娇小,只可惜是背对着卜鹰的,看不到她的脸。

卜鹰并没有追过去,她起步比较早,现在距离卜鹰已经有七八丈,要追也很难追得上。

何况外面还另外有件东西吸引住卜鹰──假山流水下的水池边,竟赫然摆着口棺材。

卜鹰不追,这青衣人也不走,卜鹰打开棺材,她也不回头。

她当然知道棺材里是什么?

棺材里装的通常都是死尸,这口棺材也不例外,半天前还是英姿焕发的凌玉峰,现在已经动也不动的躺在棺材里。

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凌玉峰?

假山上的青衣人用一种尖锐而怪异的声音格格的在笑。

“你最好不要碰他,也不要想看他的刀疤,现在说不定他全身上下都有毒,你的脚碰上他脚烂,手碰上他手烂,全身烂光为止。”

她一面说,一面向后退,一步步向后退,竟没有施展轻功身法。

她退了几步,灰衣人就从假山的另一边出现了,她退上假山,灰衣人就走上了假山,也是一步步往前走的,她退一步,他就进一步。

她没有施展轻功,也没有逃走,只因为她全身上下每一处要害,都被这灰衣人笼罩在举手一击的威力之下。

就连远远站着的圆圆,都可以感受到这种威力,连手心都紧张得冒出了冷汗。

小青衣受到的压力当然更大,只要一逃,就必死无疑,不管怎么样逃往哪里逃,都难逃这灰衣人的一击。

想不到的是,这灰衣人竟停了下来。

小青衣立刻跃起,凌空翻身,竟将“细胸巧翻云”这种很普通的轻功招式完全改变了,变得充满了优雅而奇巧的变化,一翻身间,就已经发挥出轻功的最精妙处。

她仿佛算准卜鹰这一次绝不会放过她的,所以先发制人,凌空下击,一眨眼间连击三招二十一式。

就在这一瞬间,卜鹰脸上发生种非常奇怪的变化,好像骤然看到了什么他本来绝不可能发生的事。

所以小青衣本来是很难全身而退的,现在却在一闪身间就脱走了。

圆圆看得清楚,忍不住问:“卜大叔,你刚才好像看见了鬼一样,究竟看见了什么?”

卜鹰又怔了半天才回答。“我看见了一个人的脸,小青衣本来不该长着这个人的脸。”

“这个人是谁?”

“聂小虫。”

“你是说,刚才那个小青衣,却长着一张聂小虫的脸?”

“是的。”

圆圆也怔住,喃喃的说:“难道聂小虫就是小青衣?难道小青衣就是聂小虫?”

“可是聂小虫已经走了,而且一定是跟胡金袖一起走的。”

“你怎么知道?”

“和潘其成一起在路上拦截我们,把胡金袖从马车里引开的人,一定就是聂小虫。”

“对。”

“听说聂小虫家里有急事要赶回去,胡金袖一定会跟他走的。”卜鹰苦笑:“胡大小姐最近对聂家的事非常有兴趣。”

“所以你也不问她的下落。”

“连你都不问,我当然更放心。”卜鹰说:“何况,两个人偶尔分开一阵子也好。也免得整天鼻子碰鼻子,眼睛碰眼睛,彼此互相厌烦。”

灰衣人忽然插口,带着笑道:“这句话倒是至理名言,天下的夫妻都应该牢记在心。”

他虽然在微笑,却显得很疲倦,脸色好像又比刚才黑了一点,眼白却比刚才黄了一点。

“小青衣虽然走了,却已跟本案没有关系,这件案子本身已可算是完全结束。”他看着卜鹰:“你的样子看起来也比以前好得多,听说胡大小姐厨房里炖的原盅补品对男人十分有益。”

卜鹰也在看着他,眼中充满关心:“你也该好好保重,治疗肝病的唯一良药,就是‘静养’两个字,千万不要生气伤神。”

灰衣人微笑:“你少在外面惹些麻烦,我就不会生气伤神了。”

他拍了拍手,墙外忽然有顶轿子飞了进来,连抬轿子的人一起飞了起来,轻飘飘的随风飞入,轿子像是纸扎的,人也像是纸做的。

灰衣人挥手道别,上了轿子,人与轿又飘飞而起,只听他在轿子里说:“莫忘记那个手上戴着奇形黑铁戒指的人,很可能也属于小青衣的同一组织,这次他虽然没有出手,等他出手时,麻烦就大了。”

那个组织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呢?卜鹰暂时不去想它,不管怎么样,那都已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猎鹰之群狐》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