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本宅者
叶晨随孔信往西,晓行夜宿,穿城过市,行了二十多日,一路来到弘远城下。一路所见,与身居白鹿之时也差不多,民生并不富裕,沿途多有行乞者,衣衫褴褛,面露饥色。
这弘远城,城壁虽不及卯阳雄伟,却别有一番壮阔,街市商来贾往,楼台风铃叮当。孔信行事低调,一众牵马步行,到了门前,一行人都带有兵器,自然是盘查的对象。
孔信递过腰牌,那城门什长拿进一看,杵矛便拜:“四将军请!”
孔信收了腰牌,众人鱼贯而入。到了市口,叶晨放眼观之,只见朱门彩栋,青漆亮瓦,市井喧嚣,一派热闹,“呵呵,京城就是京城。”恒国虽然算不上强大,这国都确普通城池可比。
穿过几条街,又转了几个道,一众到了阶梯之前。叶晨抬头一看“李府”。
“大哥的家?”
孔信招呼着:“咱们到了!”
府门外两个兵士,看见孔信,一人赶紧上来牵马,一人往府里奔去禀报,边跑边喊:“四将军回来啦!四将军回来啦!”
冯忠就在前院,听得喊声,扯了两个仆役几个箭步已到门口。
程高、闵德方见到冯忠出来,抱拳道:“三将军。”
冯忠哈哈一笑,跑下阶来:“都回来了,快进去拜见老太。”又转向孔信“四娃子,走吧,别让母亲等急咯。”一手拉了孔信,一手拉了叶晨,程高、闵德方跟在后面。
“你小子怎么越发白嫩了,莫不是学女人抹粉?”
见了三哥,叶晨到是高兴,但如此招呼,心中暗自嘀咕“刚才见面,就不该叫‘忠哥’,干脆叫‘三黑子’或者‘忠老粗’。”
几人过了中庭,进到堂屋,上首端坐一老太,一头银发,丝丝规整,脸上错落的皱纹中,都是慈祥和对后生们的惜爱。李老太坐在上首,李永孝与妻子刘氏站在一旁,都是一脸欢笑。孔信尚未开口,冯忠咋呼道:“娘,四娃子回来啦,叫您别担心嘛。”
孔信挣脱了冯忠的铁腕,喊了声“娘”,上前跪下,拜了一拜,“信儿回来得晚些,叫您挂心了。”
李老太招呼“快起来吧,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李老太左右端详了一阵,“吃苦受累了吧,都瘦了。”孔信回禀两句,李老太拉手捏了捏,“还好,才回来这几天,别整天舞刀弄枪的,多吃点儿。”
孔信满口答应下来,起身又转向李永孝夫妇拜见,李永孝乐呵呵,刘氏回了礼:“四叔不必客气,都是自家人,快喝口茶吧。”
孔信“恩”了一声,转过来示意叶晨参见。孔信行的跪礼,叶晨也是真心把李府当自己家,不待李永孝介绍,迳自上前作礼:“我叫叶晨,拜见老太”,话没说完,人已跪在李老太面前,咚咚咚就是三个响头,算是拜了李老太,老人家行动没那么利索,来不及拦阻,听着地上石砖被磕出的声音,可把老人家心疼的。
叶晨又说几句客气话,李老太爱惜这些后辈,一边夸赞着年轻人乖巧,另一边李永孝已转过来扶起。哥嫂俱在眼前,叶晨又欲再跪,这回响头没磕成,李永孝已经拉住,叶晨不好执拗,“大哥,叶晨回来了。”
叶晨说到“回”字,心中酸楚,终于有个家了,这就是自己的家,明显很温暖啊,眼眶微微有些红润。
叶晨正在心中感慨,李老太又赞道:“这孩子一表人才,生得如此俊朗,还没娶媳妇儿吧,过两天让你大嫂给寻个好姑娘。”叶晨被说得不好意思,退到孔信身旁静立卖乖。程高与闵德方也先后上前拜了,闵德方家眷宅舍俱在弘远,李老太不好相留,任其回家去了。
刘氏找来李管家,言酒菜已备好,除了叶晨是初来乍到,其他人可熟络得很,完全不用引路,一众来到膳厅,好不热闹。李永孝居首而坐,孔信与叶晨一左一右,冯忠和程高坐在对面,五人围了一席。已是晌午时分。叶晨饿得惨了,今日赶路,中饭也没吃,夹些菜,舀了汤,和着米饭就刨,几碗下肚,精神头十足。
冯忠戏道:“哪家闺女吃饭似你这等狼吞虎咽,传出去找不到婆家。”众人皆笑,叶晨咽了口中鲜汤,指着冯忠“大哥,他欺负我。”众人又笑。
叶晨告状,李永孝当然要出面做个主,训道:“老三,你别老拿叶晨寻开心,你大嫂昨日在城南为你寻得家良善,你也不小了,改日随你大嫂与我登门送些东西,见见人家闺女,若人家中意,大哥帮你把聘礼下了,该办就办了吧。”
才一回来,就听到这么令人振奋消息,孔信嘴里嚼着饭菜,不失良机地赶紧附和:“是啊是啊,老三不娶,我这老四也不好插队呀,明日就去吧。”
冯忠向孔信斥道:“去去去,四娃子你去吧,我可不去。”
几人有一茬、没一茬的胡掰,喝了点儿接风洗尘的酒,程高往西厢睡觉去了。李永孝府邸并不华丽,想来地面不小,弘京无宅的武官大多似门客一样,居住在李永孝家中,李老太一视同仁,都当亲儿关照。李永孝麾下将官,但凡出征归来,都往李府拜望,一来行那“反必面”的礼节,勿要老人挂心;二来行军打仗同仇敌忾,舍生忘死,私下来往,都是兄弟称呼,行的是手足情谊。李永孝麾下不乏父亲旧部,许多将士命运相似得离谱,父辈牺牲后,新一代人又顶上。所谓打虎还要亲兄弟,上阵还需父子兵,这也是李永孝所部战力长盛不衰的一个原因。叶晨心中赞了一个,自己虽然眼光一般,此次倒是直觉敏锐,拼皱了老脸,终于拜了个大哥,看来今后要享福啦,这日子光是想想,都叫一个美呀。
膳厅都是自己人,孔信将半月前吴光彦嘱咐之事说与李永孝,四人议论开来。
“王为远党羽盘根错节,自狼元一战,回朝后已有所防备,我曾留心观察,那厮出入都加了护卫,暗处也有高手。”看来李永孝自从回京,也没得安闲。
众人都没回话,叶晨道:“不如先摸清他府中情况,我们暗中给他些教训,对了,二哥呢?”
李永孝摇头:“谈何容易,我和老三曾探过两次,那厮宅深院大,两次都被人发觉,若不是我等熟悉这皇城街巷,只怕早被那厮拿了口实,坏了大事。”
孔信道:“路上我倒是想了个办法。”李永孝示意孔信说下去,叶晨和冯忠也静静听着。
“此事若在城中进行,就算杀得了那厮,一来脱身不易,二来党羽不能尽除,只怕惹得哗变,乃是恒国大祸。不如奏报朝廷,只说容国主力已被离国歼灭,我国现又占了白鹿,可于冬季再出狼元,筑城探矿。此次依然任其挂帅,他若不肯,朝廷可顺手削了兵权,他若允了,只消到得卯阳,把大军屯在关外,吴老设个鸿门宴,出其不意,把那厮或斩或擒。军中再将此事秘而不宣,到时王为远之流群龙无首,朝廷亦可慢慢清理教化。来年春至,已然尘埃落定。”
李永孝思量一番,“此计可行,明日我就上奏,议政时你们附和于我,现在我就进宫报知吴太后,待明日朝上议政再看,虽然出兵可能性不大,但咱们也不能一直被动。此番若能除了这国贼,我恒国雄起何难。”说完起身就走,李永孝才到门口,转身叮嘱:“老四,明日你还朝觐见,叶晨随你同往,咱们老五精于火炮,朝廷定会加以重用,你们都准备准备吧。”
李永孝说完,急匆匆去了,冯忠无聊,“待会儿再准备,这几日无人对练,我都要生锈咯,走吧。”冯忠拉了大家往庭中比剑,几场下来,叶晨虽无胜,武功比起白鹿之时,又有进境。
说到上朝觐见,叶晨有些不乐意,平日里都自在惯了,刚找了个梦寐以求的家,小歇几日也未尝不可嘛。想来入朝是免不了的,虽皇家旨意已下,拖一拖总是可以的吧。
叶晨是有些任性,但初到恒国的人才,似乎有权利可以任性一次。年迈的朝臣若是托病不朝,多半是朝堂有棘手的问题,或者政见与人相左又难以轻易调和。叶晨年纪轻轻,托病也没个害臊,居然就一病不起似的,在李府宅中,一面修习文武造诣,一面努力吸收着恒国的方方面面知识与关窍。当然,重点是恒国朝堂。官场如战场,是非既生,各力量之间的博弈又如何能说停就停得下。
自打叶晨来到李府,小日子可不是一般的滋润。从每日起床,李老太都劳神关照着叶晨吃穿,虽然都有仆役伺候,叶晨心中却很是过意不去。平时看个书都有人服侍着,看不懂的地方,只管问李永孝十岁的儿子李瀚。不读书的时候,练字也是李瀚执教,说实话,李瀚那手小楷,叶晨怕是苦练三年也不能望其项背。练功闲暇,加上李瀚的妹妹李嘉,叶晨玩游戏的花样多,三人都没什么忌讳,没大没小的疯。
刘氏也没少操心,没多大光景,已托人为叶晨搭线相了两次亲。红线的那头可是这位李府贤妻慎重斟酌过的,无论年纪、样貌、才学、门第,均与叶晨不同程度的般配,尤其是第二次,说叶晨高攀也不为过。但叶晨总是一派矜持,保守得犹如他是大姑娘,人家是痴汉一般。
好花不常开,十数日时光转瞬即逝,朝堂传来一道天子口谕,满满的探病之音。叶晨怕是也该痊愈了,否则御医驾临,再下两剂猛药,只恐小身板承受不起。
叶晨又哪里知道,自己身上这点物理知识一旦和火炮或者军器搭上了边,就不仅仅只是知识那么简单和谐的存在了。叶晨更加不会知道,除了李永孝有心栽培,恒国明里暗里朝自己伸来的橄榄枝,岂止国君一脉。
效命于朝堂之事,除了李永孝斡旋之外,吴光彦的飞鸽传书,朝廷早已收到。恒国朝廷从不同角度得到的信息,拼起来难得的一致,“此子奇才,必能大用。”而大用侧面的标识,一般都是“能用,则委以重任,不能用,宁要毁于一旦,也断不可留。”
好景不常在,不论李府让叶晨多么有家的感觉,朝堂的龙潭虎穴,还是必须要亲自“畅游”一番才好。
‘罢了罢了,小爷我明日拜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