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真觉得幸运,能认识你
第二天早上,我实在起不来吃早餐,蒙着被子一直睡到十点半。醒来以后,我就看到床沿坐着一个人,微笑的脸,温和清亮的眼神。
我不由自主地笑起来,向他伸出手去:“叶思远……”
他看着我从被子里伸出的手,愣了愣,随即就弯下腰,用唇亲吻了我的掌心。
我猛然醒悟过来,我的叶思远,是没有双臂的。
我穿着保暖内衣,从被窝里坐起来,扑到他身上死死地抱住了他,说:“早上好!叶思远。”
他被我抱得几乎不能动弹,挣了挣,我才松开了一些,他凑过来,亲吻了我的脸颊和耳垂,在我耳边很小声地说:“应该是中午好,小桔。”
我不好意思地笑起来,问他:“婉心呢?”
“她先回学校去了,说你喜欢赖床,让你多睡一会儿。”
我咯咯直笑,说:“婉心可比我更爱赖床,她是为我俩创造单独相处的空间呢。”
他有点难为情了,用额头蹭了蹭我的额头,说:“快起床吧,咱们也要回学校了。”
“哦……”我想了想,说,“叶思远,你要不要回避一下啊,我只穿着内裤呢。”
这下子,他的脸真的红了,连忙站起来走去了洗手间。
退了房,我拿回叶思远的信用卡,他坐到酒店大堂的沙发上,脱了鞋,脚趾夹着信用卡放进了包里,盖上包盖后,他又压低身体,用脚把包的背带背到了自己肩上。他站起来,我帮他把悬在外面的袖子塞进了羽绒服口袋里。他冲我笑笑,我发现,我们已经如此默契。
离开酒店的时候,有几个女服务员向我们投来探询的目光,那目光中包含了同情、怜悯和好奇。我选择忽视那些目光,抬头悄悄地打量叶思远,他脸上倒没有什么表情。
一直到坐上出租车,叶思远也没有说话,我终于发现了他的不高兴。
“你怎么了?”我用手肘撞他的腰。
他低着头,轻声说:“小桔,和我在一起,你会一直被别人盯着看的。”
我单手环过他的腰,脑袋搁在他的肩膀上,说:“我不怕。”
“你会不会觉得,我像一个怪物?”
我立刻支起脑袋来瞪他:“叶思远,你胡说八道什么哪!”
他垂下眼眸:“没有,就是……只要在外面做事情,总是会被别人看,好像看西洋镜一样。本来我已经习惯了,可是,现在身边有了你,我不想让你也经受这些异样的目光,但是……我没有办法阻止他们,我本来……就很奇怪。”
“叶思远!你不要再说了。”我又把脑袋搁回了他的肩膀上,两只手牢牢地抱住他的腰,我说,“做你自己,做你想做的事,做你想要为我做的事,不要去管别人的眼光。真的!从小到大,我就是遵循着这个原则走过来的。”
他没有再说话,而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扭过头来亲吻了我头顶的发。
我闭上眼睛,心想,叶思远,叶思远,请你不要这么悲伤。
我和叶思远正式开始交往。
我们想要低调一点,可惜不能如愿。叶思远身体残疾,长相又帅气,学校里知道他的人还是挺多的,平时走在路上也经常有人朝他看。而我,因为沾了叶思远的光,本身长得又好,很快就被学校里八卦的人所注意。所以,我们两个谈恋爱的事,一下子就在我们学校里传播开来。
主要的版本就是:艺术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二年级的无臂帅哥叶思远交女朋友啦,女方是文传学院广告学专业一年级的陈桔,长得娇小玲珑,很漂亮哒!
连我们寝室的三个妞儿都知道了这个事,我也就大大方方地承认了。
施小燕和马英觉得不可理解,叶思远是很帅,但他是重度残疾,看看他、想想他是可以的,但谁吃得消真的和他谈恋爱呢?光是和他走在一起,被路人注视的眼光就能把人压趴下了。
可我一点也不在乎,王佳芬悄悄问我,是不是来真的。
我点头,说:“我喜欢叶思远,打从心底里喜欢。”
她就说:“我支持你!”
我笑了,这个小妞越来越对我的胃口。
只是,我和叶思远谈恋爱,还是和普通的大学情侣不太一样。
叶思远的身体特殊,有很多活动我们不能参加,有很多公共场合,他也不愿意去。但我们还是能找到适合我们的约会方式。
比如,我们一起待在叶思远的寝室里。
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一起吃水果零食,一起用笔记本电脑看电影。有时,我会用他的电脑做作业,他就坐在床上听音乐,用脚翻书、玩手机,或者坐在我身边看我画图,还能为我做一些指点。我和他的专业有一部分是相通的,但他是美术类考生,我是文科类,所以在绘画功底、设计理念这些方面,我怎么都比不上他。
他用脚使用电脑很熟练,打字超级快,只是有些快捷方式不能使用,需要一个一个步骤来,不过他使用平面软件的熟练程度和速度,还是令我佩服不已。
又比如,我们在学校里散步。
Q大有一个人工湖,湖边景色还算优美,我和叶思远经常在晚上肩并着肩沿着湖堤漫步,边走边聊。他一米八二,站在我身边,高出我整整一个头。我喜欢在边上偷偷看他的脸,清亮深邃的眼睛,沉静如水的表情,每每能让我看得入迷。
再比如,我们去看电影。
两人相拥着坐在最后一排情侣座上,银幕上枪林弹雨硝烟漫天,银幕下的我们在黑黝黝的影院里缠绵地亲吻。
还有,我会陪着叶思远去画室画画。
这是他空下来以后最喜欢做的事。
他从小学书法,虽然后来系统地学习西画,倒一直没荒废练字。画画时,他坐在画架前,身体靠着椅背,右腿搁在屈起的左腿上,脚趾夹着笔画水彩、水粉、油画,或者干脆是素描。写书法时,他是把宣纸铺在地上,坐在椅子上用脚夹着毛笔进行创作。他的脚很灵活,功底非常强,随便练习的一张画一幅字,在我眼里都能上墙展览。叶思远告诉我,画画能让他心情平静,这是他受伤以前就有的爱好,也是他受伤以后,唯一能继续进行的爱好。
有一次,我也在练习素描,但是画着画着,我的瞌睡虫就上来了,于是干脆放下画板,趴在桌上睡了一会儿。
等我醒过来,抬头对上叶思远的目光时,发现他眼中竟有一丝慌乱。我站起来走到他身边,才发现,他画了一张水彩画——画上是我。
沉睡的我,脸上还挂着笑,头发柔顺地披在肩上,身上洒满阳光。
我看了好一会儿,说:“你偷画我。”
他低着头,轻声说:“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就会醒过来。”
我笑了:“叶思远,你把我画得太漂亮了,我哪有这么好。”
他沉沉地说:“小桔,你知道吗,你的好,我根本就画不出来,你根本无法想象,你有多好。”
听了他的话,我感动了,俯下身就从背后抱住了叶思远。他的脊背有清晰的肩胛骨和紧实的肌肉,在我的怀抱里,他的身体有些僵硬,我在他耳边叫他的名字,他有点害羞,扭捏了好一会儿,才转过头来吻上我的唇。
渐渐地,他终于放松下来,温柔地吻着我,然后用他的额头磨蹭我的额头,鼻尖磨蹭我的鼻尖。我知道,这是叶思远表达亲昵的方式,他无法轻柔地用手抚摸我的脸颊和头发,无法宠溺地捏捏我的脸颊,他只能用他敏感的脸部感官来触碰我,传递给我他的脉脉温情。
我真喜欢叶思远,我喜欢他安静平和的眼神,喜欢他看着我时那微笑的表情,喜欢他亲吻我时那缠绵悱恻的感觉。他并没有说过太浪漫的话,也没有做过什么浪漫的事,但是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能体会到他非同一般的用情至深。
只是,我心中永远有一个遗憾。我不能和叶思远牵手而行,不能享受叶思远的拥抱。他的肩那么宽,他的胸膛那么温暖,但是他没有办法把我拥进怀里,永远不行。
我和叶思远偶尔也会去外面吃饭,专挑那种有小包厢的餐厅。
叶思远经常带我去的一家餐厅,是他表哥开的,他表哥身体不方便,开的居然是适合残疾人吃饭的无障碍餐厅。
那边的服务员温柔又亲切,每回去我都觉得无比温馨。和叶思远在包厢里一起吃饭时,我会给他夹菜,他用右脚使用筷子很灵活,只是不方便夹远一点的菜,我就负责把菜夹到他碗里去。
他总是抬起头朝我笑,我们一边吃,一边聊,我从未觉得叶思远用脚吃饭,和别人有不一样。
有时,婉心会叫上我们,几个人一起去KTV唱歌。
这是婉心很热衷的活动,以前我和她经常两人一起去玩,和叶思远在一起后,我们会叫上刘一峰和冯啸海,五个人一起去。
KTV里,我和婉心又蹦又跳,又吼又叫,刘一峰和冯啸海也是很活跃,而叶思远只是坐在沙发上安静地看着我们,他用脚趾夹着细瓶嘴的啤酒瓶喝酒,酒量看来还不错。
我疯起来,就把话筒递到叶思远嘴边叫他唱歌,他被我缠得没办法,只能就范。
他唱歌居然非常非常好听,一首陈晓东的《比我幸福》,唱得我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唱完了,我爬到他身上,也不管其他人在包厢,我吻着他的脖子、耳垂,在他耳边轻声说:“我才不要比你幸福,咱们俩要一起幸福。叶思远,你幸福了,我才会幸福,你明白吗?”
他转过头来看我,那眼神,深得就像一片海。
我和叶思远甜甜蜜蜜、开开心心地交往了一个多月。
我们之间唯一的矛盾,就是我仍然去Olive跳舞。我的存款都拿给家里买电视机了,可我的专业有许多作业都需要电脑才能完成,每次都去机房或者叶思远的寝室,不是长久之计。所以我和叶思远说了实话,我要继续去跳舞,存钱买电脑,况且,光靠周末去超市做促销,我的生活费也不够啊。
他不太高兴,这是正常的,有哪个男人会喜欢自己的女朋友在夜店里搔首弄姿呢?
他试着问我:“小桔,我给你买电脑吧,你不要去,好不好?”
我看着他,问:“叶思远,你是第一天认识我吗?你觉得我会答应吗?”
他知道我的脾气,又说:“那你换个工作不行吗?”
我说:“跳舞所用的时间最少,收入却比其他兼职来得高,我跳了一个学期,每星期才去两三回,就存了四千多块钱呢,只要再跳一个学期,我就能买电脑了。叶思远,我答应你,只要我买了电脑,就再也不去跳舞了,以后只干超市促销的活儿,好吗?”
他想了想,说:“好吧,不过,以后你每次去,我都要来接你。”
呃……这来回的打车钱,可也得五十多块啊,我想了想,还是同意了。叶思远家境好,这是他的钱,他要花就随他去花,我让他不要来干涉我做兼职,难道我还要去干涉他花自己的钱吗?
于是,从那以后,每回我和婉心跳完舞走出Olive,就能见到一个倚着墙站在路灯底下的高瘦身影。我总是会奔向他,一把就环住他的腰,仰起脸冲他笑,叶思远看着我,眼里也净是满溢的柔情。
婉心常说受不了我们,私底下又悄悄对我说:“小桔,叶思远真的是很喜欢你,能找着这么个对你好的男人,也算是你有福气。”
她终于不再介意叶思远没有双臂。
我和豹子哥、水手哥都打了招呼,我交男朋友了,请他们多关照一下。以前我在Olive跳舞,经常有男人来搭讪,甚至动手动脚。以往我躲躲也就过去了,或者是豹子哥出面帮我摆平,而现在,我身边有了叶思远,我不能让自己出任何问题,让他担心。
我必须更好地保护自己,因为我的叶思远,他只有一颗要保护我的心,却实在没有保护我的能力。
4月初,天气渐渐热了起来。
春意正浓,大学男生的荷尔蒙也开始分泌旺盛。有一天,隔壁寝室的唐苗来我们寝室串门,说想给王佳芬介绍一个男朋友,对方是她堂哥的室友,有一次看到了王佳芬,对她一见钟情。
人家都找同班同学来帮忙了,王佳芬也不好不给人面子,两天后便拖了我去与那男生见面。
见面地点是教学楼边上的名画廊,王佳芬认真地打扮后,带着我准时赶到那里。一会儿后,就有一高一矮两个男生向着我们走来。
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了那个高个子男生身上,他穿一件卡其色休闲西装,头发染成了栗色,还挺时尚,脸长得也不错,只是看着有种阴沉的感觉。
我用手肘撞撞王佳芬,说:“还挺帅的嘛。”
王佳芬有点害羞地低下了头。
两个男生已经走到我们面前,“栗色头发”看一眼王佳芬后,目光竟直直盯到了我的脸上。
我莫名其妙,这时,站在他身边的小个子男生突然从身后拿出一个小号维尼熊,递到了王佳芬面前。他做了自我介绍,说很喜欢王佳芬,王佳芬顿时目瞪口呆。
这个男生和王佳芬差不多高,戴一副黑框眼镜,头发油腻,脸上都是痤疮,还长着一口参差不齐的牙。王佳芬显然对他不满意,迟迟没有伸手去接那只熊,有些尴尬地说:“对不起,我觉得我和你不太合适。”
眼镜男很失望,但还是锲而不舍地邀请我们一起去吃饭,王佳芬当然不肯去,推说吃过了,可对方又邀请我们去喝下午茶。
王佳芬支支吾吾不知该怎么拒绝,我不耐烦起来,把她拉到身边,说:“对不起啊,我们还有事,真要走了。”
没想到,眼镜男没说什么,栗发男却不高兴起来:“昨天就和你们约了这时候见,你们能有什么急事?来都来了,一起去喝杯咖啡怎么了,见一下就走,未免也太不给我面子了。”
给他面子?我很想问,你是谁啊?
我冷冷地说:“同学,感情的事是不能勉强的,我朋友摆明了和你朋友没眼缘,又何必浪费大家的时间去喝咖啡。”
栗发男冷笑:“女人就是这么肤浅,只会以貌取人。什么狗屁眼缘,看一眼就能知道人的本质吗?”
他这话说得阴阳怪气的,我不甘示弱地说:“看一眼虽然不能知道人的本质,起码能让我知道,这位同学不注意个人卫生,也没有审美情调,出来约会起码洗个头吧,我可不可以理解为这位同学根本也不在意这场约会啊?”
眼镜男被我说得十分难堪,找了个借口转身就走了。栗发男的目光突然变得十分玩味,他一边笑,一边慢慢地走到我身边。
“那么,同学……”他问我,“你觉得我和你有没有眼缘?”
看他的样子和语气,像是对自己的外貌十分自信。我像看外星人一样看他,丢下一句“神经病”就要拉着王佳芬走,可还没走两步,我的手臂就被栗发男拉住了。我回头瞪他,大喊:“放开我!”
他没有放手,反而“嘁”一声笑出来,说:“我叫唐锐,是唐苗的堂哥,你叫什么名字?”
我一只手臂被他扣着,另一只手就去推他,我大叫:“我叫你大爷!”
他哈哈大笑起来,却没有松开手,反而俯下身子亲了下我的脸颊。
这一下我怒火中烧,脸瞬间变得通红,第一反应就是一个耳光甩上去,却又被他轻巧地捉住了另一只手。
这世上居然还有这样厚颜无耻的人,我对着他愤怒地大叫:“放手!”
王佳芬在边上也急了,连声说:“同学你快放开她!快放开她!”正说着,她突然噤了声,在边上推了推我,小声说,“陈桔,那不是……叶思远吗?”
我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唐锐身后不远处,表情木然的叶思远。他看着我们,眼神很冷。
叶思远斜背着包,穿着一件米黄色的格子衬衫,外罩一件白色的V领毛线背心,衬衫袖子从背心袖洞里伸出来,安静地垂在身侧。天气渐热,大家的衣服都穿得薄起来,叶思远已经没有办法用服饰来遮掩他的残缺。他的残疾,渐渐变得一目了然。
“叶思远!”我朝他叫,无奈手还被唐锐抓在手里,我大吼,“滚边去!你快放开我!”
我开始踢他,唐锐看看我,又转过头去看看叶思远,说:“原来你就是陈桔?话说,我对你很有眼缘,你愿不愿意和我交往啊?”
“你和你祖宗交往去吧!”我死命挣扎。
唐锐冷笑了一下,扫了一眼叶思远,又看看我,说:“陈桔,你长得很漂亮,没想到口味这么重。”
唐锐终于松了手,我立刻跑去叶思远身边,幸好,他没有生气地走掉。可是,他的脸色已经变得十分难看,显然,他听到了唐锐的话。
我气愤难当地回头看一眼唐锐,发现他正朝着我们耸耸肩,还无辜地摊开了双手,好像一切只是开玩笑。
尽管他在笑,他的眼神却阴沉得让人很不舒服,从潜意识里,我觉得自己应该离他远一点。并且,冲着他说出的伤害叶思远的话,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我和叶思远一起去食堂打包了饭菜,然后去了他的寝室。刘一峰和冯啸海还在食堂吃饭,没回来。
叶思远一直没有说话,我忍了一会儿,说:“你干啥啊,是我被他调戏哎,你板着个脸干什么?”
他不作声。
我噘起嘴,在他身边坐下,说:“叶思远,你刚才看到你女朋友被人欺负,怎么也不过来帮帮我啊?”我这是倒打一耙,其实也是说实话,我不觉得自己哪儿做错了,不明白他生的是哪门子气。
他抬起头来看我,问:“我怎么帮你?他捉着你的手,我告诉你我想揍他!你信吗?”
“我信啊。”听到他的话,我高兴了,这个傻瓜,原来又是闹别扭了,我说,“你可以踢他嘛,狠狠地踢他胯下,让他以后断子绝孙,再也不能调戏良家妇女!”
叶思远本来挺凝重的面孔,被我一本正经的话给逗得憋不住,笑了。他摇着头说:“小桔,我真是拿你没办法。对了,你们刚才到底在干什么?”
我抱着叶思远的腰,脑袋搁在他的肩膀上,说:“我陪王佳芬去相亲啊。”
“哦,你陪人去相亲,结果自己被人看上了?”
哟!酸溜溜的语气,我乐了:“叶思远,你吃醋啦?”
“没有!”他还嘴硬。
“还说没有!你脸都红了!”我攀在叶思远身上呵他的痒,他扭着身体躲我,说:“别闹了,你赶紧去洗个手吧,咱们吃饭了。”
“哦好。”我应着他,站起来往盥洗台走,说,“今天菜不错,我一肚子气,要好好吃一顿。叶思远,你也洗下手吧。”
话一出口,我就被自己的没脑子给惊到了,悔得直想打自己嘴巴。
果然,他不吭声了,我洗过手怏怏地低着头走回来,都不敢看他的眼睛。
他站起来,走到我身边,俯身亲了下我的额头,说:“没事,我去洗下脚,咱们吃饭。”
“嗯。”我应着他,心里却很难过。
唐锐没有再出现过,那个眼镜男也没有再纠缠王佳芬,我们继续悠闲自在地过着日子,没多久就忘记了这件事。
我和叶思远相处得越来越融洽,我们几乎不吵架,他是个温和内敛的人,只要不触及他原则底线的事,他都可以一笑置之。也许是因为,他受伤十年,经受的各种打击已经足够多,这些屁大点的事,根本就入不了他的眼。
而我,认为自己也是个足够坚强的人,我选择和叶思远在一起,就已经做好了坚实的抗击打准备。我从来不会因为叶思远的残疾造成的生活不便而向他抱怨,和他吵架。我知道,叶思远已经努力在做到最好,他知道自己很难成为一个合格的男朋友,但是为了我,一些在以前他根本不会去做的事,现在他都学着在做。
比如,周末我会拉他陪我去逛街,他的眼光很好,总能为我挑到最适合我的衣服;期中考试前,我会拉着他去教室或是图书馆一起晚自习,我们一人一本书,静静地看;我们一起去学校外面的美食街,买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吃。这些东西,叶思远以前是从来不碰的,但是和我在一起后,他开始吃烧烤、臭豆腐、烤红薯,还被我逼着喝甜死人的珍珠奶茶。
我很享受和他并肩走在一起时,两人一起吃着东西的感觉。我举高羊肉串,他微低头从棍子上把肉啃下来,我会拿纸巾帮他擦掉嘴边的油渍,他会温和地对我笑。
时光慢悠悠地滑过,我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学校里八卦的人议论了一阵子后,渐渐就没了下文。我和叶思远光明正大地走在一起,朝我们看的异样眼光也越来越少。
大家都不能否认,叶思远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他的美术作品常常拿奖,数次参加展览;他的设计作品思路新颖,独具匠心,已经吸引了一些服装界资深设计师的目光;连他的书法作品,都经常被学校里的老师求着拿回家装裱悬挂。
在我眼里,叶思远就是一个天使,只是不小心折了翅膀,也许他很难再抵达天堂,但是谁都不能阻止他,用属于他自己的独特方式——飞翔。
我希望,在他飞翔的一路上,我都能陪伴在他身边。他是我的初恋,我更笃定地相信,他是我这辈子唯一的恋人。
只是,叶思远还是有一个心结。
他不允许我看到他的身体。在我面前,他永远穿着长袖衣服,我知道,这是他的禁区。他还没有放下,我当然不会勉强。
4月下旬的一天下午,是个周末。
刘一峰、冯啸海和班里几个同学一起去市区唱歌逛超市了,他们把寝室留给我们,让我和叶思远可以享受独处的美好时光。
我们拉起窗帘,关上灯锁上门,拥在一起,半躺在叶思远狭窄的低床上,用笔记本电脑看电影。
我们的姿势很亲昵,叶思远虽然不能抱着我,但是他可以靠在床头,让我舒服地依偎在他身边,双手抱着他的腰,脑袋搁在他的肩膀上。
我们看的是一部爱情电影。电影情节很感人,当然也少不了接吻、滚床单的画面。
偏偏那音乐还这么煽情,画面还这么唯美。我觉得身上有点热,抬起头对上叶思远的目光,发现他眼睛里也有了两簇小小的火苗。
我舔着自己的嘴唇,稍微往上爬了一点,就吻上了叶思远的唇。
他动着自己的肩膀,热烈地回应着我。
Kiss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一样的事了,但是每一次,还是会令我脸红心跳,激动得难以自持。
我们一边接吻,叶思远一边用他的右脚轻轻地摩挲着我的脚,这样的动作很暧昧,代表着他对我所有的亲昵。
房间里光线很暗。我认真地吻着他,轻抚着他,叶思远整个人都颤抖了起来。他松开我的嘴唇,说:“小桔,你在做什么?”
我用软软的声音对他说:“思远,做你想做的事。”
他轻轻地摇头,声音喑哑:“不行,你还太小,我们还没到这时候。”
“我不小了,我都已经成年了。”我在他耳边低喃,然后,我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那么大的勇气,我帮着叶思远,褪下了他的裤子,做了一件我之前想都不敢想的事。
叶思远弓起了身体,隔着衣服,我能感受到他在轻轻地颤抖。
我想要帮他脱衣服,他立刻收拢肩膀,抬起脚阻止了我的手,声音哑哑地说:“小桔!不要!我的身体很丑的。”
他的眼神很哀伤,我立刻松开了手,不勉强他。
到了最后,叶思远再也难以忍耐,他哀哀地求我放开他,我看着他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清晰地说:“叶思远,我爱你。”
我的手没有放开他,叶思远一直深深地望着我,然后,他的眉头一皱,我听到了他喉中的低吼,一切都结束了。
我下了床,去盥洗台洗了手,又去倒了半盆热水,端出来帮叶思远擦身体。
叶思远弓着身子侧躺在床上,脸向着墙壁,两条腿裸露着,此时正交叠在一起。
我看不见他的脸,但我知道,他不好意思了。
“叶思远,转过来,我帮你擦一下。”我拍他的腰,他动了一下,我索性一巴掌拍上了他被衣服下摆遮盖着的光屁股。
“啪”的一声,他终于活过来了,转过身子,支撑着坐了起来,两只脚的脚趾抓着床单,我知道他紧张极了。
我笑了,说:“叶思远,我是你女朋友啊,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我撩起他衣服的下摆,看到他的小小远已经睡着了,变成了一个软软的小东西,我用热毛巾仔细地帮他擦了身,问:“你能自己穿裤子吗?”
“嗯。”他低低地应了一声。
“需要我回避吗?”我问他。
他想了想,摇摇头,说:“不用。”
我把脸盆端去洗手间,走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叶思远在穿裤子。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叶思远穿衣服。
他坐在床上,用脚趾钩过被我丢在床尾的睡裤,左右脚一起用,把内裤和睡裤分开。他用脚趾调整了内裤的正反、前后,把两条腿分别穿进内裤的裤洞,然后左右脚趾轮流拉扯着把内裤往上提,直到内裤拉过膝盖,到了大腿中部的位置。
这时,他伸长右腿,从他的床边靠墙的位置夹出一根细细长长的小棍子,我仔细一看,棍子是木头制的,一头是个圆球,另一头是个小巧的钩子。
叶思远用脚把小棍子的圆头叼进嘴里,然后人靠在床背上,他的肩膀顶着床背,用腰腹的力量支起了胯部,他压低下巴,用嘴里叼着的小钩子去钩内裤的裤腰两边,左边钩一下,右边钩一下,再左边钩一下,右边钩一下,交错着几次以后,内裤就妥妥帖帖地穿在他身上了。
接下来,他穿长睡裤,用之前一样的方法,只是用钩子的时候,他下了床,站了起来。
我看着他高高大大的一个人,就站在那里低头叼着小钩子钩裤腰,空袖管垂在身侧,随着身体的摆动而晃荡几下。我心里五味杂陈,克制着自己想去帮忙的冲动,我知道,这时候的叶思远最需要的,就是证明自己。
他终于穿好了裤子,身子上下晃了晃,右脚抬起来拉扯了一下衣服、裤子,然后夹下嘴里的小钩子丢到了床上。做完一切以后,他抬起头,对上了我的目光。
我们几秒钟时间就能做好的事,他用了几分钟。
“我光用脚,不用钩子,也能穿的。”他说,脸上的神情淡淡的,“不过用钩子会穿得更好一点。”
我朝他笑起来,走过去抱住了他,把脑袋搁在他的胸膛上。
“叶思远,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么说,可是我还是要说,我很佩服你,真的。”
他收拢肩膀,长袖中的手臂残肢抵住了我的脸颊,他说:“小桔,我这样子做事,是不是很丑?”
“不会,怎么会呢。”我收紧臂膀,紧紧地抱着他。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没用?”
“不会。”我抬起头来看他,说,“别胡思乱想。”
“可是……”
“没有可是。”我说,“叶思远,我就问你,你刚才感觉如何?”
他的脸更红了。
我盯着他。
“嗯。”他终于微不可闻地应了一声,还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开心地笑了。
“小桔……”他想说什么,却犹豫了。
“怎么了?”我好奇地问他。
他低下头来,咬上我的耳垂,轻声说:“我从来没有体会过……真的……原来……是这样一种感觉。”
“那我们下次再试试。”我笑了,轻舔他性感的下颏。
“还是……算了吧。”他扭头躲过了我的袭击,“你太小了,今天我们这样,其实也挺好的,毕竟,我没有伤害你。”
“叶思远!你这是过河拆桥啊!”
他呆呆地看着我,一会儿后,说:“小桔,我是怕你会后悔。”
“我不会后悔的。”我重新抱住他,脑袋狠狠地蹭到他的胸膛上,“叶思远,我永远不会后悔的。”
我又听到了他的叹气声,悠悠荡荡地飘在我的耳边。
这天晚上,我做了奇怪的梦。
梦里的我和叶思远翻滚在一起,我们赤身裸体,彼此纠缠,叶思远有着修长的手臂,肌肉结实,可以轻易地将我禁锢在他的怀抱里。
我很享受这种感觉,我抚摸着他年轻、光洁、紧致的身体,他的手指掠过我的脸颊、胸部、纤细的腰肢,我温柔地看着他,他慢慢靠近,闭上眼睛亲吻我的唇。
我们融为一体,一起寻找快乐的巅峰,我皮肤发热,浑身冒汗,大口地喘着气。我拥紧叶思远的身体,正沉浸在这妙不可言的情境中时,天空突然划过一道闪电,特别刺眼,接着就是震耳欲聋的一阵雷鸣声,我吓得捂紧耳朵,钻进他怀里。
我说:“抱紧我!叶思远,我害怕!”
可是,他没有动静。
我等了一会儿,犹豫着睁开了眼睛,发现叶思远正幽幽地看着我。
他说:“小桔,对不起,我永远没有办法拥抱你。”
我满头大汗,惊醒过来。
一看时间,清晨五点,因为拉着窗帘,整个寝室还是漆黑一片。我拉过被子盖上头,平稳着自己的呼吸,翻来覆去一会儿后,我决定起床去操场上背单词。我已经报名参加6月的英语四级考试,的确需要好好地复习。
我蹑手蹑脚地穿上衣服爬下床,上了个洗手间。我不敢洗脸刷牙,怕惊醒室友,只是随意扎了个辫子,拿上英语书和钥匙,就出了门。
天还没有完全亮,我坐在操场边小树林中的休息椅上,吹着晨风,认真地背单词,兴许是太早了,整个操场空无一人。
突然,我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人。
高大挺拔的身材,走路很快,而且他走路的样子,我最是熟悉不过。
我疑惑,现在才早上五点二十分,叶思远出现在操场上做什么呢?
他穿着藏青色的长袖棉质运动衣,同色的运动长裤,走到跑道边的空地处便开始压腿。我远远地看着他,压完腿,他又蹲下身子开始蛙跳,空袖子在身侧一荡一荡的,他认真地做着每组动作。
十多分钟后,叶思远结束了热身练习,他扭了扭自己的腰胯,走到跑道上,跑起步来。
他跑得并不慢,但是因为缺少摆臂动作,全靠两条腿的迈动,所以看起来姿势有些别扭,而且两条空袖管在身子两边晃荡得更加厉害。叶思远的表情很淡然,显然这不是他第一次来晨跑,我看着空旷的操场上,他独自跑步的身影,觉得有一种残酷的美感。
他并没有发现我,当他又一次跑过离我最近的跑道时,我向他追了过去。
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叶思远放慢了脚步,转过头来看到我,他脸上满是惊讶。
我小口地喘气,笑着问他:“叶思远,你还有多少秘密没有告诉我啊?”
他竟然回答:“不多了。”
“哟!还真有啊?”
他笑起来,说:“小桔,这么早,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扬扬手里的英语书,说:“背单词呢,6月要考四级了。你呢?你每天都来跑步吗?”
他摇头,说:“边跑边说吧。”
“行!”
我和他并肩跑起来,他虽然没有双臂,但毕竟是男生,还是跑得比我快,为了迁就我,他故意放慢速度。
他说:“如果不下雨,我隔一天会来跑一次。”
“为什么啊?”我问。
“我的身体……能做的运动也不多,跑步和游泳是比较适合的,在学校里,游泳不太现实,就只能跑步。”
“你每次都跑多少圈啊?”我很好奇。
“不多,二十圈吧。”
“啊!二十圈?那不是八千米啊!”我跑八百米已经像死过一样了,叶思远隔一天就跑一次八千米,真是吓死人。
他笑起来,说:“要不然,这模特儿身材怎么保持呢?”
我乐了,这是我曾经夸他的话,我说他的身材真比模特儿还要好,那宽肩、长腿、腹肌、翘翘的小PP,每回抱着他都能让我想入非非。
原来是这么练出来的啊。
我说:“那你干啥要这么早起来跑呢?”
“你说呢?”他低头问我。
我看着他身侧晃着的空袖筒,瞬间就明白了他的心思。叶思远并不愿意让人看到他跑步的样子,他表面上看起来不太在意自己的残疾,可是我知道,这份伤,早就刻在了他的身体里。要不然,他也不会一直到现在,宁愿让我看到他的下体,也不愿意让我这个女朋友看到他残缺的手臂。
我笑嘻嘻地看着他,说:“叶思远,以后我陪你一起来跑步吧。”
他摇头:“不用,小桔,这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我纯粹是为了锻炼身体。我知道你喜欢赖床,叫你经常这么早起来,我不会开心。”
“哦……好吧。”我想一想,觉得自己也真的是起不来,又问他,“那……如果我哪天起得来,来陪你跑,你会答应吗?”
“如果你真的起得来,我会欢迎你来一起跑,毕竟晨练是好事,你经常睡得晚,的确需要好好锻炼身体。”
“一言为定!”
“嗯。”
我并没有陪叶思远跑完二十圈,我根本就跑不动,而且他用那么慢的速度和我一起跑也不过瘾。所以,跑了三圈以后,我继续回到操场边背单词,眼睛却一直紧随着操场上那个孤独的身影。
六点多,叶思远结束晨练,我陪着他一起往寝室走。
他有些疲惫,一张脸因运动而发红,满脑袋的汗。我想帮他擦擦,他说不用,回寝室用凉水冲个澡就好。
“那不得冷死啊!”我们学校寝室里热水的供应时间是每晚七点至十二点半,冬天时早晨会增加一个小时。
“我习惯了。”他说。
我看着他,说:“叶思远,再给我说点你的小秘密吧,今天要不是被我逮到了,不知道哪天才让我知道你在晨跑呢。”
“这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你当初去跳舞,不是还骗我说去做家教,我总归没有骗你吧,只是没有和你说罢了。”
“靠!你还记着这个事啊!”我晕了,他居然还念着我骗他的事。
他笑了,说:“我每天都在寝室做仰卧起坐,有时候,我还去踢足球,只是踢球太容易受伤,我去得不多。假期在家里,我会去游泳,我还经常做瑜伽,我的身体需要持续不断地练习柔韧性。”
这就是他的小秘密了。我笑嘻嘻地看着他,说:“叶思远,你怎么这么可爱呢!”
他突然就凑过来,亲了下我的额头,说:“小桔,你才可爱。抱歉不能亲嘴,我还没刷牙呢。”
我“哈哈哈”地笑起来,说:“彼此彼此,我也没刷呢。”
这时,我看到了叶思远的鞋,那是一双系带的跑鞋,我在他的寝室里看到过,但从没见他穿过。叶思远平时从不穿系带的鞋,我还曾问过他系带的鞋他是怎么穿的。
他说,先用脚趾把鞋带系好,系得不紧不松,再穿进去,穿左脚时用右脚拉住鞋后跟,穿右脚时用嘴咬着鞋拔子帮忙,并不困难。
看来,方法都是人想出来的,我看着叶思远脚上的鞋,说:“叶思远,你的鞋带开了。”
我蹲下来,很自然地帮他系鞋带,系得不紧不松,还打了一个漂亮的结。系完以后,我站起来抬头看他,对上他柔柔的眼神,一阵微风吹过,他的发丝轻轻地飘动起来,他说:“小桔,我真觉得幸运,能认识你。”
我说:“叶思远,我才觉得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