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十只爪爪
第十只爪爪
【四个月后】
“叮咚。”
凌晨三点整。
薛谨的手机响起消息提醒,他爬楼梯的脚步顿了顿。
手机在口袋里,但他的右手提着漆黑的小提琴琴盒,左手提着大号超市塑料袋——里面装满了采购来的日用品。
而距离家,只有两层楼梯。
薛谨继续往上走,决定暂且无视口袋里的消息提醒。
“叮咚。”
“叮咚。”
“叮咚。”
消息提示音在凌晨寂静的楼道里分外刺耳。
……唉。
薛谨只好切换了一下姿势,单手把小提琴琴盒的背带挎在了肩上,然后腾出了一只手,摸出手机。
锁屏界面立刻亮起——电子屏幕亮晶晶的荧光让他脸上那副又厚又圆的巨大眼镜闪了闪,直接泛起了白光,而镜片后已经整整四个月并未合上的藤紫色异瞳不适地收缩了一瞬,僵硬地左右转动片刻。
……刚刚从四个月的高强度工作中重新回到普通人的生活,眼睛还没有适应好吗。
他回来得太急了。
说起来,为什么要赶着这么急回家?
漆黑的瞳孔就像摄像机调整焦距那样调整了一会儿,藤紫色的虹膜并未出现任何波动。
再次左右转动了一下,活动眼睛周围的肌肉,并确认视角重新调整良好后——这套由非人的异瞳执行、全程宛如机械精准、仿佛猫头鹰寻找猎物的“眼保健操”,很快就结束了。
当然,在正常的视角看来——这只是一个疲惫至极的cos刺客信条的中二上班族,在楼梯爬到一半时,迟缓地仰头,并停顿了几十秒钟。
薛谨伸手扶扶眼镜,贴近了手机屏幕。
适应了电子屏幕的亮光后,锁屏又让他略疑惑地皱皱眉头。
……手机锁屏,什么时候改成了四川钵钵鸡的美食照片?
“叮咚!”
“有消息,有消息,我知道了,催什么……”
消息提示音在安静的楼道里吵得像隆隆的音响。
疲惫的上班族开始解锁手机,他花了好一会儿功夫才想起自己的锁屏密码,在那之前,甚至输错了两次。
终于,薛谨顺利打开了消息界面。
【美团网-赤の刀正在邀您砍一刀:汉O酒店大床房,入住4小时,快活似神仙】
【赤の刀:今晚我的第八任女朋友终于同意了!!同意了!!她真的超辣!江湖救急!拜托拜托!到时候请你吃饭啊!】
【赤の刀:/爱心/爱心/】
【赤の刀:/双手合十/】
【赤の刀:我看到公会刷新的悬赏消息了,那个任务已经完成,你真不愧是红色火焰选中的挚友啊……红色的火焰不求你请客吃饭,就求你现在砍一刀!帮我砍一刀!let’s have a party!】
薛谨:……
他默默在输入框里键入了一把滴血的菜刀。
然后直接关机。
究竟是为什么,这个世界,总会对单身狗抱有如此之大的恶意呢。
究竟是为什么,一个出差数月,含辛茹苦,为了完成工作累到连自己手机锁屏密码都快忘光,还在凌晨独自爬楼的单身狗还要遭受痛苦。
究竟是为什么……
怀着每个都市单身平凡青年都会有的,发现同事成功脱单还准备上垒后,产生的悲愤抑郁之情……薛谨终于爬完了最后两层楼梯。
他放下手里大包小包的东西,掏出钥匙,并缓缓旋转了几圈。
同时,这位平凡青年指尖闪过暗紫色的光芒,门锁上浮现了极微小的符文。
“我回来了。”
薛谨打开家门,放下购物袋和小提琴盒,一边摸索到电灯开关的位置,一边对着一片漆黑的客厅淡淡说道。
嗯,如同每个都市单身平凡青年,这份招呼无人回应,只有亮起的灯光——
“啪嗒。”这是开关的声音。
“你回来啦!”这是女孩的声音。
薛谨:……
他默默抬头。
与正用腿勾着沙发靠背固定住自己,整个倒挂在自己沙发上的沈凌四目相对。
这姑娘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大T恤,而这件T恤因为重力翻了下去,露出的那白白一截腰肢让薛谨晃得眼睛有点花。
但这大概不是因为工作疲劳,这点他还是很清楚的……吧。
“你回来啦?”
沈凌又重复了第二遍招呼,歪歪脑袋,金色的小卷毛一翘一翘的——而薛谨注意到她勾住沙发靠背的小腿也在半空中一翘一翘的。
对哦。
四个月后,疲惫至极,累到连自己锁屏密码都差点失忆忘记的薛先生,终于醍醐灌顶。
我现在,是有老婆的现充了啊。
下一秒,沈凌疑惑地看到他掏出手机,解开锁屏,单手“嗒嗒嗒”敲了几个字过去。
【普通小透明:在下有老婆了,红色的火焰,请爬(:】
……终于能够理直气壮地发出这种消息了。
爽。
【五分钟后】
——不,说到底,究竟是为什么我对自己“娶了一个姑娘”没有丝毫实感,还差点累忘了?
已婚的薛先生终于从迟缓的脑子里翻出了回忆,并从自己最里层的衬衣口袋夹层里找到了被妥善放好的婚戒——上面竟然还连环套了四十七个保护符文以免任务过程中丢失。
……对,这四十七个保护符文都是我四个月之前套上的,果然工作使人失智吗。
他颇为镇定地当着沈凌的面重新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颇为镇定地掸掸风衣下摆上还在往地板上滴的红褐色液体,颇为镇定地解释道:“坐飞机从B国回来的时候,遇到有老人家被鸡绊倒了,就顺势帮老人家杀了一下鸡。为了不弄脏婚戒,暂时没戴,抱歉。”
沈凌“啊”了一声,语气里是单纯的好奇:“你不是坐大巴车去A国参加乐团的小提琴巡演了吗?”
薛谨依旧镇定:“是从A国到B国的小提琴巡演,而且从B国买飞机票回C国的价格相对比较便宜。”
沈凌的目光移到了他的小提琴盒,此时这个盒子也不断滴落着红褐色的不明液体:“这是?”
“在机场杀鸡时溅到的。”
“哇塞。”
出乎意料的是,面对如此生草的理由,对方并没有露出任何惊讶或怀疑的表情——沈凌点点头,打了个哈欠,并很快兴致缺缺地抬起了挂在沙发靠背上的腿。
从倒挂,到正坐,再到拽过沙发抱枕,然后瘫成饼状。
薛谨这才注意到,她的手上拿着一本漫画书,脖子上挂着一枚白色长条形的小夜灯,而之前是在倒挂着用小夜灯看漫画。
并且,随着对方从倒挂变为趴伏后不忘继续看漫画的举动,薛谨的视线不得不放到了她扒拉着漫画的双手上——
他不得不发现,沈凌的双手上什么都没有。
尤其是无名指。
光秃秃的。
“……沈小姐,你的戒指呢?”
“哎?你是说四个月前你让我戴的那个东西?哪一个东西来着?亮闪闪的白色的那个吗?”
薛谨:“‘亮闪闪的白色的那个’是你应该用来向同龄人炫耀的钻戒,沈小姐,我问的是朴素的银戒指。”
对方正埋在漫画书里,小腿从向上翘改成了向后翘:“哦,那个不亮闪闪的光秃秃的丑东西……啊,我想起来了,那个东西太小了,而且不是白色的漂亮小宝藏,我前几天不知道丢哪儿了。阿谨,你帮我找吧,你家东西太多我找不到……”
【究竟是为什么我对自己“娶了一个姑娘”没有丝毫实感,还差点累忘了?】
……大概是因为,只花了两天就决定和刚认识的相亲对象领证,却在买好婚纱和戒指的当晚接到紧急悬赏,一出差就是四个月,出差前只来得及把对方领回自己家安顿好……吧。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是只相处过两天的陌生人。
薛谨揉揉眉心,认命地弯下腰来收拾客厅地板上的东西。
沈凌单独在家时大概是为了找戒指把东西翻了一遍,灯光亮起后,薛谨注意到周围的东西都很乱:地板上有好几条只剩脑袋的小黄鱼,吃空的零食袋子,空空的塑料杯子,还有扔到地上的抱枕。
但薛谨没有开口提醒对方“不要乱扔东西”,因为自己刚结婚就出差的行为实在理亏,而且一边帮忙收拾东西一边出口教训对方是“妈妈对初中女儿唠叨”的标准模板开头,这么做会让他有很糟糕的既视感。
“沈小姐,这么晚了不休息,对皮肤不好。凌晨三点钟用小夜灯看漫画对眼睛也不好。”
沈凌翻了一页漫画,哼哼唧唧:“知道啦知道啦,我把这一张看完就走。”
……不,等等,这种对话让“妈妈对初中女儿唠叨”的既视感简直扑面而来了。
身为对方的丈夫,薛谨试图把对话拐回正轨:“第二种戒指虽然没有你的钻戒好看,沈小姐,但平时你需要一直戴着它才能证明你已婚。这是很重要的东西,以后不要乱丢了。”
“为什么我要证明我已婚?”
“因为我们结婚了。”
“为什么要证明我们结婚呢?”
“因为如果别人认为你是未婚,就会来追求你,给我的日常生活增添麻烦。”
“为什么别人认为我是未婚会来追求我?追求是什么意思?你追求我了吗?”
薛谨:“……”
作为一个镇定到机场杀鸡(?)的男人,他依次序镇定回复了沈凌的三连询问:“因为你长得很漂亮,性格很可爱,有眼睛的男人都会试图追求你;追求是送你礼物讨你开心从而让你和异性建立亲密关系的过程;我没有追求过你,你自己说和我结婚是给我的奖赏。”
沈凌“唰啦啦”翻过手中的漫画书。
薛谨低着头继续收拾地上的杂物,很长时间都没有等来她的回复,只听见了翻书声——半晌后,翻书声戛然而止,地板“吱呀”地响了一声。
是沈凌一跃而起,从沙发跳到了地上。
“我看完漫画书啦,阿谨!”
“好的,沈小姐,那么赶紧去休息洗——”
“那我去上班啦!阿谨拜拜!”
薛谨:???
凌晨三点钟,上班?上什么班?沈凌什么时候找的工作?他怎么不知道?不不不他出差四个月没回来不知道也很正常——但凌晨三点钟上什么班?
沈凌轻盈地跳到地上后,就“嗒嗒嗒”地跑向玄关,直接穿着身上的大T恤与——薛谨震惊地注意到那件大T恤的下面只有一条短短的灯笼裤,而沈凌整个就穿着睡衣往门外冲——
“沈小姐,等等,穿成这样不能上——”
“哎?这样?”
沈凌回过头,转了一小圈,凌晨三点依旧展现出早晨七点的活力感。
她活力满满地挥挥手,而只盯着那件短到不能再短的灯笼裤皱眉头的薛谨并未注意到沈凌脸上一闪即逝的心虚——
“我上班就是穿成这样的!哎呀,阿谨你别管啦,我明天中午就下班回来了!你赶快休息吧——拜拜!”
“等等,沈小姐,请你把衣服换成别的——”
刚刚认识两天,新婚四个月的漂亮妻子,猛地跺了一下脚。
薛谨半伸出去的手臂僵住了。
“我!等!不!及!了!”她每说一个字就握着拳头跺一下脚,眉毛高高竖起,“我要生气了!我现在就要出去!你四个月没回来,不要一回来就说我!”
“好歹穿件外套再……”
“阿谨拜拜!”
门“嘭”地被合上。
干脆又果断。
薛谨:……
凌晨三点,穿着睡衣,等不及,很不耐烦,坚持跑出去上班,明天中午回来。
冥冥之中,他感到,自己遭遇了比单身狗更加抑郁的事件。
“……怎么可能,大概是找到了什么深夜睡衣店的销售兼职吧,因为离家很近又有店服提供就懒得再换衣服了,就是这样,嗯。”
憨厚老实的普通男人点点头,推推眼镜,继续弯腰收拾地上的残局。
当他走到沙发旁收拾倒在地上的空杯子时,不禁顿了顿。
摊在沙发上打开的漫画,是《卡尔文与霍布斯虎》系列,一套讲述小男孩与玩具布老虎的儿童漫画。
这是薛谨走之前给沈凌买来消遣的书,出于既想让她打发时间又担心她被电脑手机带坏的心理。
……这种心理和“妈妈想让幼儿园的女儿健康长大”有多么微妙的重合暂且不论,这本漫画正停在“霍布斯虎欢迎卡尔文放学回家”内容的那页上也暂且不论,问题是……
“沈凌看漫画的这个角度……不是倒过来的吗?”
她刚才趴的位置,明明只能看到倒过来的画面?
薛谨还没想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就听见家门口传来“嘎啦嘎啦嘎啦”的响亮挠门声。
“……是回来穿外套吗?虽然气温还停留在夏季,但昼夜温差实在……”
他叹着气走过去开门:“沈小姐,不仅仅是外套,请你好歹换一条长点的裤子——”
“喵喵喵喵喵喵!”
门口没有沈凌。
只有乖乖蹲在门垫上,高高翘起尾巴,毛蓬蓬的一小团。
而这一小团毛茸茸的生物,眨巴眨巴着它浅葱色的猫瞳,脸上写满了“无辜”二字。
一只圆头圆脑,腮帮鼓鼓,毛发奶白泛金,品种非常纯正的英短金渐层……不,魔物。
花掉了薛谨很多钱的魔物。
“……你怎么又跑到我家来了?”
而且是凌晨三点钟?
薛谨并没有屈服于这对圆圆的眼睛,也没有屈服于对方在灯光下泛着浅浅金色的毛毛。
出差归来的疲惫让他连惊叹的力气都没有了,更何况新婚妻子刚刚还穿着睡衣消失在了奇怪的上班路上。
“我现在没有兴趣把那只投影放出来陪你玩。”
“喵!”
“现在这个时间点是普通人类休息睡觉的时间点。”
“喵!”
“好了,就这样,我关门……”
“喵喵喵喵喵!”
也许是发现自己的撒娇并没有得到意想中的效果,这只小猫仰起脖子,屈起后腿,一改乖巧蹲在门垫上的姿势,直接朝天伸出两只爪子——
“喵!”
这是一个朝着正上方的空气伸出的懒腰,也可以理解为一个颐指气使的求抱抱。
不过这个动作具体代表什么,薛谨没来得及揣摩——他急忙弯腰伸手,接住了这只因为尾巴翘太高而似乎站不太稳的小猫。
一反常态的是,对方并没有出现幼崽从高处坠落后的惊吓,而是再次抻开爪子,扒拉了一下薛谨的虎口,便堂而皇之地趴在了他的掌心上。
嗯,它只比巴掌大一点。
“喵……喵!”
小猫的毛肚皮贴着薛谨的手心,两条后腿分别摊开,两个肉垫分别稳稳踩中他两根拢起的手指指腹——对方的前爪继续扒拉着他的虎口,屁股上短短的毛尾巴则在薛谨手腕处拂动。
来抱我!来玩抱抱!和漫画里一样一边抱抱一边滚在一起!阿谨终于回家啦快来迎接我钻研了四个月的无敌欢迎姿势!抱我抱我抱抱我!
薛谨无语地和这只在他掌心里不停翘尾巴蹭脑袋的猫对视半晌。
“我感觉你正出于奇怪的目的很兴奋很快乐……但我现在真的很累。现在是凌晨三点,我整整四个月没合眼,真的要去睡觉了。”
沈凌:“喵!喵!喵呜呜!”
欢迎仪式还没有完成——完成欢迎仪式再休息啊!抱我!抱抱!像书里那样的抱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