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八只魔头
手铐撞击在木制的拔步床上, 发出一声又一声的脆响。压抑着的声音时不时溢出,他却从后面吻了吻她的脸颊,细细碎碎的,像是对块豆腐似的怜惜温柔, 但奈何那手铐撞在梨花木上面的声音又凶又重。
他的声音得意又恶劣, 却只是低笑, 不理会她的指责或是制止。他只管做他的,却也和那日的她不一样, 他没有封住她的神识, 更加没有给她下禁制——这道修素来又修养好, 骂人的话也就只有翻来覆去那两句, 和他的厚脸皮不同, 一向是清冷守礼的掌门偏生其实是个面皮极为薄的。
之前若是她占据上风, 她自觉一切尽在掌握, 自然不慌不忙, 只是,这个梦境入的是他的梦, 饶是她修为高深,在别人的梦里面也只能够任人鱼肉。
只是那好听的声音的指责,也骤然变了调子。
一向玉白而清冷,像是远远天边明月一般的人, 却也染上了绯红的霞色。
她也不料这魔头如此狡诈, 可却没有了思考的余地,混混沌沌的思绪里面,只有定要报复回来的念头。
可在这梦境里,她没有修为,自然也就没有了力气, 这魔头像是对着一块垂涎已久的美味一般,食髓知味。
弯弯的明月透过了窗棂投在了地砖上,那对影子也随着烛火明暗,逐渐地跳动着。
风吹弄堂,把破碎的声音吹散了,又似有若无地留着些上扬且好听的尾调。
他亲吻了她遍布细汗的额头,好听又低沉的声音诱哄道,“下次,下次定然给你报复回来。”
她迷迷糊糊听到这话,灵台清醒了一些,冷哼道,“下次?你还想要有下次?”
她话音才落下,那好听的声音又被像是井中月一般地撞散了,变了调的声音里面少有地带了一丝丝的惊慌失措,“你要……你要做甚!”
他慢条斯理地捏着她的下巴又亲了一口,低笑道,“叫我一声相公。”
“觉得不好听的话,叫我官人也可以。”见她要恼,他又慢悠悠道,“再不济,至少要叫我衣衣。”
这看似商量,却没有商量的余地。
他喜欢她的声音,小时候追着他叫他燕兄燕兄的小奶音,也喜欢以前冷冷和他不对付的低斥,喜欢在树梢上听着她给人讲学的声音……更加喜欢,她叫着他一一,微微上扬的尾调。
但是不管是呆呆的她,还是清冷的她,亦或者是这个说不出来的好看的她,他拥她入怀的时候,只觉得,不管是哪个她,终于在多年以后,全部都属于他了。
曾经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就是无边的深渊,可是自从深渊里面有了她,笑也自在,行也自在,心有牵挂,便不觉得岁月漫长、生之凄苦。
他一遍遍地亲吻着她的额发,却想起来了当年她选择封印他之时——彼时,她坠入他的怀中,他想的却是,原来她这么轻啊。
这是他从少年时代一直到了如今,最珍视的宝贝,幸好他这人执拗,这么多年,天上地下,碧落黄泉都去了一遍,却也没有弄丢他的宝贝。
他低声问她开心么,笑得却是十分肆意,她又气又好笑,饶是被折腾地不轻,却也灵台清明了起来,她只看着那人,最后扭开了头,故作淡然道,“若是我在上面,便是开心的。”
他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好看的眉眼依稀和以前那个神采飞扬的少年有些相似。
她本以为,世间万事万物,她皆能够淡然处之,但是独独对上这只喜欢纠缠不清的魔头就淡定不得。
她这几千年来,细细想起来那些仅有的情绪波动,或悲、或喜、或怒,百种千般滋味,全因他所起。
她可以为了保护一个人谋划上千年,也可以因为一个人的存在,努力挣扎着活下来。
大道万千,行者如蚍蜉。
她自以为无情无心,却不知道,早在千年前他在囚车里面递给她那只草蚂蚱的时候,她就已经把心遗落在了别处。
可是之于爱人,她知之甚少,甚至爱而不自知。可是细细想来,这魔头执拗、不要脸、贪婪又霸道,爱吃醋又极爱折腾……细数下来,似乎没有什么优点,缠上了就甩不掉,还要经常被他叨逼叨。
她曾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烦的魔头,也曾觉得魔界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领袖,可是细细想来,他烦她,她也是欢喜的。
世间万事,最妙的莫不是两情相悦、两相欢喜。
梦境的时间比外界要过得慢许多。说是梦境,其实是幻境才对,那女鬼的道行太浅,只不过是另外一只千年的魔以女鬼为媒介入梦,带她入了这幻境。
毕竟梦境里的人是无知无觉的,那魔头精心策划,自然不可能漏了这一点。
绿鬟风乱,画屏云雨散。
等到了她终于有空看得了这拔步床,朝今岁才想起来了这个地方为什么眼熟——
这是某年燕雪衣在人界置办的一处宅子。彼时,他化名燕公子,伪装成了凡人暗中在这汴梁查探。恰好长霄宗下山历练,由作为少宗主的朝今岁领头,于是等到他们一行人到了汴梁城,就遇着了这位“燕公子”。
只不过那时他们俩都在查那汴梁城邪修一事,既然目的相同,也就没有互相拆穿对方的伪装。一个叫对方“燕兄”一个叫对方“贤弟”。
那时,化名燕公子的他就在汴梁买了这样的一处宅子,还买了些丫鬟婆子,一副当真要在那儿安家的样子。
朝今岁一行人,也确实在他那儿借宿了一个月。
那一个月里面,两个人少有的没有针锋相对,只是一起下下棋,吃吃茶,像是俗世里面的一对知心好友。
朝今岁曾经想过,如果没有后面的那些波折,魔头还在长霄宗的话,恐怕他们俩也就是这样的相处模式了。
一个是掌门,一个是浪荡自在的师叔,闲来一壶酒,倒也是轻松自在,就是不知道到底还会不会像是现在这样了。
她想到这里,忍不住还有点儿失笑。
只是,她确实没有想到他竟然能够把这里记得这样清楚,却听到去拿吃的的他回来了,把那碟子奶酥摆在了桌上,“别说这里了,我们一起待过的每个地方,我都记得清楚。”
她是喜欢吃的奶酥的,又时常觉得甜腻,所以总是配苦茶,他按照她的习惯,还给她沏了一壶茶。
“我本来打算着,要是实在是回不去的话,就在芥子空间里全都复原。”
“只是现在想来,假的到底是假的,和这幻境一样,总是少了一点趣味。”
朝今岁才吃了一口奶酥,闻言差点儿被呛到,她当然知道了这魔头那话外之意——话外之意就是,这没节操的魔魔头这些地方都要滚一遍!
她斟了茶给自己缓缓,决定把他的话当成耳旁风。
次日一大早,朝今岁少有的起迟了。
平日里五点就会自然醒的人,竟然六点半才起来,不光是艰难地起床了,去那破旧的洗漱间一照镜子,还多了一对黑眼圈。
虽然乍一看的确是有被那魔头累到了,可是那功法也确实是好功法,两个人又一阴一阳,不光是气息还是功法都格外契合,于是这个效果更是发挥得很好,灵力的运转都快了一倍。
她少有的还有一点儿懒洋洋的,既然起来迟了,也不练剑了,慢悠悠地洗漱完,就去楼下了。
果然,楼下那魔头已经架好了火堆,在慢悠悠地熬粥了。
那锅新得很,一看就是早起去老远的超市买来的了,朝今岁已经懒得想他到底要怎么和节目组解释了,在他对面一坐。
果然一看,比起她精神不济,对方神采奕奕,还掏出来了一瓶牛奶递给她,她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接过来了那被他用灵力热好的牛奶。
“昨天那只女鬼已经被我解决了,这里的血煞之气应该没有多久就会散尽,应该问题就不大了。”
朝今岁认真地喝着牛奶,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他看了她一会儿,伸手掐了掐她的脸蛋,在她生气地抬眼的时候,飞快地在她的脑袋上别了个恶魔角的发卡。
朝今岁伸手摸了摸,刚刚想要说话,就看到了他的脑袋上也多了一个魔角——只不过她的是假的,他的是真的。
她终于憋不住了,没好气地把手腕放在了他的眼下晃了晃,只见那双皓腕上面,两道红印还留在上面格外刺眼。其实还有别的印子,她还挑了一件高领的穿,幸好是入秋了,前阵子秋老虎热得很,这两天气温骤降,倒也不突兀。
他给她揉了揉手腕,含笑道,“是我不对,下次用细软的红绸才是。”
朝今岁:……
她幽幽地轻呵一声,抬手就拍了下去他的爪子,就自顾自地开始吃早饭了。他丝毫不介意她的冷淡,她盯着碗喝着粥,他就盯着她看,越看就看不过似的。
一直到了陈导在后面咳嗽了一声。
他知道两个人起来早,所以也早起来拍摄了,谁知道这一来,就看到了这闪瞎狗眼的一幕。尤其是当两个人齐齐回头的时候,陈导还在他们俩的脑袋上看到了那对魔角,他就更加愣住了——这是情侣款吧,这就是情侣款吧!
看着他们俩各自淡定地去喝粥的样子,陈导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太一惊一乍的不镇定了……
昨夜一夜好眠,大家都睡得很好。下楼的时候,一个个都神采奕奕的,陈导觉得不对劲,仔细一问,原来陈导之前说的那些凶宅里面的异象,他们可是一个都没有见着,也没有诡异的敲门声之类的恐怖片标配 。
陈导正失望,就听见孟莹莹说没睡好,仔细一问,孟莹莹:“那当然是地板太硬了。”
陈导:……
不是,说好的凶宅呢?!!怎么能睡得这么香!
但是显然,比起陈导无比纠结的凶宅不凶宅的,大家更加关心队伍里面两位大佬脑袋上的角,都忍不住频频去看。尤其是看他们两个人淡定的样子,更是充满了八卦欲。
只有江达琳一个人在看到了燕雪衣和朝今岁同款头饰的时候,有点儿脸色不太好看。她的确是对燕雪衣有点儿好感的,可是周尔和她说的时候她还不信,等待看到了朝今岁头上的头饰之后,她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
江达琳内心不爽,也只能暗地里嘀咕——这么高调,还真不怕公开的时候狂掉粉啊?
她多少也有点儿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但是,其实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
陈导安排的凶宅生存本应该是惊险刺激的,但是因为燕雪衣下手太狠,整个别墅干干净净的,别说是恶鬼了,就是剩下的一丝游魂都给灰飞烟灭了。
大家一开始还是有点儿忌惮的,后来发现蹦跶了两天啥也没有之后,果断地放弃了封建迷信,坚定了自己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对于陈导之前吓唬他们的故事更是嗤之以鼻。
这别墅附近虽然没人住,可是华国人的神农血统十分强大,在任何有空地的地方都能够种菜,这附近就算是凶名在外,也抵抗不了神农血统的强大,好多地方都有各种小菜。
这也是节目组的知道的,本以为他们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发现,结果因为凶宅名不副实,大家无聊至极,就早早发现了那些小菜。
吃喝不愁之后,大家对所谓凶宅也都探索得差不多,就干脆继续了上一期的事业:女同志们继续和孟莹莹学跳舞,男同志们改去看朝今岁和燕雪衣下棋了。
燕雪衣是不怎么喜欢下棋的,但是如果对象是朝今岁的话,那么下棋也不失为一种挺不错的消遣娱乐。
嘉宾们在凶宅里面欢声笑语,简直就像是来开别墅派对。那凶名在外、让整整一个小区都荒废掉的凶宅传说,就像是《走近科学》里面一切的离奇事件一样,都变得平平无奇、索然无味起来,简直是毫无凶宅的尊严。
陈导已经放弃治疗了,都已经准备开始琢磨怎么把他们跳广场舞拍得更加好看、怎么把夕阳红围棋拍得激动人心一点了,就在这个时候,这平淡如斯的节目,终于多了一点点的转折。
大家很快就发现了,在一两公里外还有个小公园。
虽然人不多还挺远的,可是公园里面还有小卖部、流动小摊贩,夜里还是有不少人来跳广场舞的,大家也就动了卖艺的念头。
来这个节目组的大部分都是明星,多多少少唱歌跳舞都是可以的,也就多了一个谋生的方式。其实一般人也估计不会跑那么远的小公园去,还是朝今岁告诉大家的,他们这才想到了去公园里面卖艺的事情。
就这样卖了不到两天,凭借着唱跳俱佳,大家终于从只能吃点儿绿叶菜,进化到了能吃方便面了。尤其是孟莹莹和周尔这两位爱豆出身的,更是直接吃上了自热火锅这种高端货色。
大概对于吃货们来说,食物就是奋斗的核心动力,对于卖艺的事情,大家也就格外热衷。
当然了,这里面也是有例外的。
当他们卖艺的时候,朝今岁就坐在树上撑着下巴看着他们,无所事是地和对面的燕雪衣两个人丢树叶玩。陈导不知道丢树叶有什么好玩的,但是他在拍他们俩的时候,他们俩一直全程都在丢树叶。
一直到了某一天,粗神经的孟莹莹卖艺累了,瞧着树上这两人悠哉悠哉的,就叉腰招呼着他们也来卖艺。不光是孟莹莹想看,其他人也想看,大家就都忍不住起哄了起来,就连陈导都兴奋了起来。
朝今岁挑眉,便点点头,同意了。
在大家的欢呼声当中,他们俩都下来了,可是饶是粗神经如孟莹莹,在看到了他们两个人那牵在一起的手的时候,都忍不住小小地惊呼了一声。
恐怕,在场所有人里面,也只有孟莹莹没有看出来问题了。
孟莹莹也是有了先入为主的概念:她当然是认得燕雪衣的,那不就是朝今岁之前的那个杀手一样的助理么?
孟莹莹至今还觉得那位杀手一样的助理都是为了保护自家艺人不被蹭热度、炒绯闻,压根没有往那个方向想。
可是牵手就太明目张胆了,直接把孟莹莹给吓了一跳。
其他人却是见怪不怪了——这几天里面,这两个人不光是有那对同款的角,更是形影不离,虽然没有太过于亲密的举止,可是两个人无比默契又和谐。燕雪衣又从来喜欢盯着朝今岁看,都说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更不用说他那样的如影随形的眼神了。
只不过,大家都是艺人,更加知道这种事情要是没有搞清楚乱说不太好,便也都心照不宣了。
朝今岁捡了一根树枝递给他,自己也捡了一根。
知道他们两个人要做什么,周围围观的人都起哄了起来。可是他们俩却不是寻常对打,而是演示了一套双人剑法。
燕雪衣拿到这套剑法也是偶然,还是多年前一个秘境里面找到的,他当时手底下是有一对魔将是夫妻,本想着拿给他们练习,谁料到回去之后这二人就反目成仇,这剑法他就搁置了。
也幸好当时没有丢掉,燕雪衣翻了翻,倒是觉得挺适合他们两个人的。这两天早晨他们就拿着这套剑法练习,已经练习得有模有样了。纵然是才练习了不过几天罢了,但是在这些普通人眼里面,这已经看上去十分厉害了。
此时已经是夜里八点多了,天全都黑了下来,跟着家长来广场玩的小孩们在围观圈的最前面,看到这精彩的剑法都忍不住发出了各种惊呼,又蹦又跳的,可兴奋极了。
朝今岁这才收起来了树枝,就听到了站在最前面的那个小胖墩道,“哇塞,大姐姐,你和大哥哥好搭喔!”
身边的小姑娘也道,“是啊是啊!这是不是传说中的鸳鸯剑法呀!”
两个小家伙奶声奶气的叫声引得哄堂大笑。
朝今岁走到了那个小姑娘面前,轻笑着摸摸她脑袋,“这不是鸳鸯剑法,这个剑法的名字叫做红豆,红豆剑法。”
小姑娘嘀咕道,“原来是吃的呀!”
小胖墩问道,“那你们是一对么?如果是情侣,这就是鸳鸯剑法了!”
显然,两个小朋友都被武侠片哄得不轻,觉得世界上一切情侣间的剑法,都应该叫做鸳鸯剑法才是。
她想了想,回了那小胖墩道,“那,从这个角度上来看的话,这的确是鸳鸯剑法。”
她的话音落下,就被人搂进了怀里,燕雪衣朝小胖墩指了指他们两个头上的角,小胖墩看看大哥哥头上的角,又看看大姐姐头上的角,恍然大悟。
大概是因为小屁孩们实在是可爱,围观的节目组众人,也忍不住和那群小屁孩们一起起哄了——其实大家都觉得这样不理智,可是此时此刻,看着人群里面相拥的那对恋人,没人会觉得他们不合适。
灯光迷离,人声嘈杂,他温柔地替她掖了掖领口。
这本剑法,他本以为自己的那个部下用得上的,可是郎情妾意,抵不过大难临头各自飞。反倒是他这个自以为会孤寂一生、背负仇恨上路的人,最后还用上了。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红豆,即是相思。
在人声沸腾当中,他低声道,“岁岁,我喜欢你。”
她凝视着他的样子,笑道,“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