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厨艺这么好的男人,怎么能当摆……
杨三婶黑着脸,将阿牛拖进孟家,厉声问:“臭小子,说,为什么动手打况曼?”
阿牛先前被朱藤抽中了脸,侧脸边,还有一条肿起来的红痕。
早前况曼抽人时,全身无力,许是穿越了时空,异能也接近干枯,骤力一抽,也没将那几熊孩子抽残。
要是换成末世巅峰时期,她那一抽,保准将几个臭小子抽去西天见佛祖。
也好在她处于残废期,要不然抽死了人,眼前这一场还不好应对。
“我,我们没想打她,我们只是逗她玩。”被这么多人盯着,阿牛怂成了鹌鹑,哪还有砸伤况曼时的豪横。
“这叫逗吗?”杨三婶指着门角边的况曼,怒瞪着自家儿子,吼道:“臭小子,给老娘老实交代,今儿到底是怎么回事?”
阿牛被他娘一吼,顿时委屈得红了眼。
瞅着要哭不哭的儿子,杨三婶心里也有些不得劲。
她也不想凶儿子,可是没办法,况曼今儿被欺负得太惨,这事要是不掰清楚,孟家小子这里根本交待不过去。
她儿子平日里就喜欢捉弄况曼,她也没太当回事,毕竟,连他们这些大人,偶尔也会言语逗一下她,开心一下。
可这次不一样。
——况曼见血了!
自家孩子的行为,已经从捉弄升级成打人,且还是受人蛊惑的。
“我们一开始真没想打他,是杨兰姐姐让我们打的,还说,只要把她打趴下,就给我们钱。”阿牛被凶,哇得一声,边哭边交待了出来。
阿牛十来岁,还是个半大孩子,这个年纪的孩子,没太多是非观,极容易受人蛊惑。
这不,一听有钱拿,就真出手打了人。
“杨阿牛,你敢冤枉你杨兰姐,老娘揍死你。”杨兰娘听阿牛的话,顿时不干了,巴掌一扇,就往阿牛脸上招呼去。
杨三婶见状,转手拽住扬兰娘,厮打起来。
“坏心肝的,你女儿教坏我儿子,老娘还没和你算帐呢,想动手打我儿子,老娘和你拼了。”
杨三婶不提教坏儿子还好,一提,院里来找孟九重要说法的其他大人们,也不干了。
杨兰这举动,正常父母都没办法接受。
七嘴八舌的讨伐声,顿时响起。
“我,我没让人欺负她,无缘无故的,我欺负她干什么啊!”
杨兰成了众矢之的,被一群长辈围着说教,羞红了脸,而杨兰娘则被杨三婶摁在地上,狠抽了几鞋底板。
况曼瞅着极力狡辩的杨兰,适时又添了一把柴:“你有,你有欺负我,因为我亲眼看你,把阿妞推进了池塘里。”
和杨三婶扭打成一团的杨兰娘,在听到况曼说出的话,动作一顿,瞪着眼睛,不可置信地看向况曼。
杨兰娘双眼震愕:“啥,况,况曼,你说啥......”
况曼这话一出,院内顿时雅雀无声,杨三婶厮打杨兰娘的手停在了半空,惊得久久都没落下去。
说教杨兰的众村民,也忘了说话,齐齐掉头看着况曼。
杨兰把阿妞推进了池塘里......阿妞,那,那不是杨大头的小女儿,杨兰的亲妹妹吗?
且还在三年前,落水淹死了。
等等,孟,孟家媳妇的意思是,三年前阿妞落水不是意外,是杨兰推的.......
众人惊悚了,那可杨兰的亲妹妹,她怎么敢,怎么敢......
“她胡说,她胡说,我没推阿妞,我没有推。”
杨兰极力隐藏的事,就这么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况曼曝了出来,她瞳孔一睁,随即大声反驳。
杨兰已及笲,早已明白这事被知道的后果,也是因为知道后果,所以,她才会在私下里,狠着欺负傻女,甚至曾无数次试图将傻女骗出村,骗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让她找不到回家的路,彻底掩埋当年真相。
但不巧的是,三年前,杨御身体已逐渐病弱到行动不便,天天都呆在家里,她根本就没机会将傻女弄出村。
“我没有推阿妞,我没推阿妞,阿妞是自己掉进池塘的。”杨兰激动辩驳,杨兰娘猛得一把推开压在她身上的杨三婶,大步蹿上前,一把揪住杨兰的头发。
“——啊!娘,阿妞不是我推的,不是我推的,她是自己掉下去的。”杨兰用力拉住自己的头发,嘴里嚷嚷道。
杨兰娘双眼冲血,仿佛要吃了杨兰般:“不是你推的,那你怎么知道她是自己掉下去的,你说,你说啊,阿妞出事那天,你不是说你去挖野菜了吗.......”
阿妞落水,是别人推的,还是自己落下去的,至今都没个说法。因为,她落水的地方,有一排木栏护着,那木栏就是为了防村里的小孩落水搭的,而且,阿妞极少一个人去池塘。
在杨兰说出阿妞是自己掉下池塘那话后,杨兰娘就已信了况曼三分。
杨兰娘一脸暴怒,抬手猛煽了杨兰一个耳光,大吼道:“杨兰,大家说的没错,你就是黑心肝的。”
吼完,她扯着杨兰的头发,粗暴地将她拖离了孟家。
杨兰被她娘拖着离开了孟家,离去前,视线不经意扫到屋檐下的况曼。
这一次,况曼眸中却再无畏惧。
她抬眸,似笑非笑地与之对视,眸中透着浓浓幸灾乐祸。
杨兰瞥见况曼瞳底那讽笑,脸上闪过愕然。
村民们面面相觑,久久才从这消息中回过神来,回神后,大家都一脸不好意思地朝孟九重道了个歉,然后小声议论着,出了孟家。
*
闹了一场,天已经彻底暗下,淡黄月牙爬上树梢。
送走一群前来寻事的村民,孟九重关上院门,回身看了看依旧站在屋檐下的况曼。
黯淡夜色,将屋檐下的少女衬的朦朦胧胧。
少女身如絮柳,小巧玲珑,受伤的脸也难掩俏丽身姿,与以往幼稚截然不同的姿态,让孟九重眸底生疑。
他抬眸,带着□□哄的语调道:“阿曼,你先回屋,我去烧点水给你清洗一下,一会儿九哥给你上药。”
“好,九哥,我肚子饿。”况曼抬脸,乌黑的眼珠子落到孟九重身上,神情自然地道。
脆生生的嗓音,清明婉扬,再无往日的口齿不清。
孟九重长眉轻蹙,视线对上况曼的眼睛。
况曼目光毫无闪烁,与之对视。
清澈的眼睛再无往日迟钝,如一汪剔透的清泉,灵动又鲜活。
看着这双眼睛,再结合先前她指认杨兰时的态度,孟九重顿时明白了什么。
他眼睛突兀颤缩,震惊地道:“阿,阿曼,你恢复了。”
况曼一副手脚无措的模样,低声道:“今天被阿牛他们砸了后,醒过来,脑袋好像清楚很多。”
原主痴傻,况曼可不想顶着傻子的身份过一辈子。
孟九重与原主相处八年,最熟悉原主,她稍有变化,孟九重都能察觉得到。
正好今儿原主被砸过脑袋,她连理由都不需要找,便能借此改变。
这种改变,想来不会让人怀疑。
“真清醒了?”孟九重大步迈到况曼身前,不可置信地将况曼检查一遍。
“好!好!清醒了就好,清醒了就好!”
孟九重满眼欣慰感慨,仿佛盼这一天,盼了无数岁月般。
况曼状似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羞赧埋头。
惨不忍睹的脸,做出娇羞姿态,实在让人瘆得慌,但孟九重却没有一丝嫌弃,伸手,揉了揉况曼的脑袋,感叹道:“你能清醒过来,义父他老人家也能安息了。”
手在揉过况曼脑袋时,眸光落到她耳垂下,那颗如滴血般鲜艳的红痣上。
看到这颗熟悉的红痣,孟九重轻轻收回目光。
况曼眼角轻垂,低落道,“义父养我一场,我却......”
“不怪你。”孟九重收回放在况曼头上的手:“义父在世时,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你能因祸得福,恢复正常......”
提到义父杨御,孟九重眼里浮现沉痛。
况曼垂着脑袋,装做满腹伤心,被迫和孟九重一起缅怀杨御。直到肚子闹起了饥荒,咕噜噜叫了几声,孟九重才止住这个话题,道:“饿了吧,九哥现在去做饭。”
况曼声入蚊呐,轻嗯了一声,飞快转身进了房间。
孟九重见她进屋,抬步往旁边的厨房走去。
转身之际,浮与眉宇的激动之色,霎时敛去,清朗面容上一抹凝重顿时浮现。
他侧头,半虚着眼睛,往房内看了一眼,然后进了厨房。
走到灶台前,孟九重熟练地生火烧水。
灶中火光将他脸庞衬得明明灭灭,深邃眸底,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跳动。
清醒了,痴傻八年的人竟一朝清醒了,只是清醒后,为何没有任何异样,当初她可是.......
回头试探一下,看看她的反应。
*
况曼进屋,慢条斯理地坐到竹凳子上,抬眸开始打量往后的安身之所。
屋中陈设简陋,没一件值钱的东西,家具多是木头与竹子制造,整个屋子都充斥着一股淡淡的木竹味。
孟家只有三家间瓦房和一间用木头搭建出来的厨房。中央是堂屋,左右两旁边分别是卧室,以前这两间卧室,杨御和孟九重占了一间,傻女占了一间。
不过这情况在二人成亲后就变了。
孟九重搬来了傻女的屋子,两人共居一室,哪怕后来杨御过世,空了一间房出来,孟九重也没再搬回去。
虽然共居,但二人至今还未圆房。两个多月了,都还盖着被子纯睡觉。
况曼没去纠结这些,能再活过来,已是万幸。
孟家家境一般,况曼却一点都不嫌弃。
好死不如赖活着。
在穿越前,她生活在秩序全失,生存条件极为严酷的末世,好在她在末世之初,便觉醒了双异能,一个是前期没多大用,后期却牛气轰轰的木系异能,一个是逃命用的速度异能。
在末世之前,况曼其实只是一个刚踏入大学的学生,末世一来,她的家人就全死了,末世鞭策着她快速成长,也奠定她的性格。
最后,她加入了军部,成了军部猎杀队的一员,猎杀丧尸。
在末世摸爬打滚,挣扎了十几年,在最后一次清理丧尸的路上,他们这一队人,被一只十级丧尸王盯上,在与丧尸王缠斗中,一队人马全部感染尸毒。
末世十几年,解除丧尸病毒的药剂早已现世,但十级丧尸的尸毒,却是无药可解,一旦感染,那就只有死路一条,死后,成为丧尸大军中的一员。
况曼不愿成为丧尸,猎食自己曾经的同类......
她用手中武器,助所有感染尸毒的队友解脱后,果断的一枪崩了自己。
老天垂怜,她崩了自己后,转过眼,却获得了新生。
甭管这新生来得多诡异,反正她活着就对了。眼下处境再怎么不好,也总比末世强。
异能还在,不怕过不好日子。
至于孟九重......
好歹是傻女的夫君,且对傻女不错,高兴就应承着,不高兴,当他是个摆设就是。
况曼暂时没想离开阿凤村,就算要离开,也是在她弄清楚了外界情况之后。
观察完周遭环境,况曼阖下眼帘,调动异能,准备调理一下身体。
这身体太弱,额头还有伤,如果不用异能调理,十天半月怕都好不了。
异能一调动,况曼半阖着的眼睛突兀瞪眼,秀眸涌上丝丝沮丧。
辛辛苦苦十来年,一朝回到解放前。
穿越一遭,她的八级异能,竟倒退回了三级。
这会儿况曼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骂天。这都送她穿越了,怎就不让她把异能全带过来,古代也是有危险的。
况曼有点丧。
丧了两秒钟,想着自己好歹捡了条命,又立马满血复活。
三级就三级吧!
自少异能还在,没全废。
修练过一次,再修一次也不难。
吐了口气,况曼再次调动木系异能,慢慢给自己疗伤。
*
木门吱呀响起。
孟九重端着盆热水从外面走了进来。
晚风从门外卷入,将屋内烛火吹得明明灭灭。
孟九重将温水倒入沐桶里,“阿曼,你清洗一下,我现在去做饭。知道衣服放在哪里吗?”
“知道。”况曼抬眸:“谢谢九哥。”
原主痴傻,但也不是傻得不能自理,家里东西放哪里,她还是知道的。
孟九重浅笑,转身退出房间,离去前,还将房门带上了。
况曼侧耳,听着门外脚步远去,从凳上起身,凭着记忆,在床头竹箱里翻出原主的衣服,搁到旁边。
退去身上衣衫,况曼跨进沐桶,慢慢悠悠清洗身上污垢,刚洗到一半,窗外,食物烹香随着晚风,一起从窗口灌入房间。
香味四溢,让人垂涎欲滴。
况曼动作一顿,静谧的眸子散发光芒,眼珠子刹时弥漫饿狼馋意。
舔了舔嘴角,况曼加快了清洗速度。
将身上污垢洗尽,况曼套上衣服,迫不及待去了厨房。
美食的诱惑,让穿越过来一直稳如老狗的况曼,稳不住了。
末世粮食匮乏,饿了的时候连树根都能嚼食,况曼已经有段时间不知道饭菜香味是什么样的了。
“九哥,你炒的啥?”
况曼走到厨房门口,神情娇怯,点墨双瞳,却直勾勾地盯着热气蒸腾的铁锅。
况曼很意外。
古代讲究君子远疱厨,可自家这便宜夫君和别人似乎有些不同,不但会下厨,厨艺好像还不错。
会读书,会种地,还会煮饭......她好像捡到宝了!
对于不擅煮饭的况曼来说,会下厨的男人就是宝。她能砍丧尸,能杀异兽,唯独不会拿锅铲炒菜。
末世来临前,她是家中娇娇女,被她爸妈宠得十指不沾阳春水,根本就不会煮饭。末世后她倒是学会煮饭了,但那只限于把食材煮熟,至于味道......能填饱肚子就行,哪有什么味道不味道。
“鸡蛋炒韭菜。”孟九重娴熟地翻炒着锅里的菜。
鸡蛋.......她已经六七年不知道鸡蛋是什么味了。
况曼咽了咽喉咙,拼力地吸溜口水。
——好香!
不行,忍不住了!
好想吃。
——她改主意了,厨艺这么好的男人,怎么能当摆设,不能暴殄天物!
况曼眼睛泛着炽热,艰难地从锅里抽出,落到一本正经甩着锅铲的男子身上。
灶中明火,将炒菜的人脸庞衬得月白晶透。
清逸男子,手上提着与他气质完全不符的大锅铲,有条不紊地翻炒着菜。
一本正经的模样,仿佛他手中提的不是锅铲,而是笔,是剑......
弥漫鼻端的韭菜馥香,与男子那熟练翻炒的动作,让况曼心脏不受控制地颤了颤。
——好一个宝藏男人。
不行,想占为己有,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