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安墨,我的金手指
花宜姝死了,死时怨气滔天,她恨呐!她怎么都不能明白,竟然有人舍得对她这样的绝色美人下手!
那人一定是个死断袖,而且猪狗不如,以后一定会比她死得更惨!还会下地狱,被油锅炸,被饿死鬼吃了一遍又一遍,来世还要投生成她家里的一头牛,辛苦一辈子给她种田,年迈体衰后还要被她卖掉吃肉!
尚未来得及感受死亡的痛苦,花宜姝就忙着诅咒杀了她的那人。只是没等她将十几年来偷偷学过的脏话骂上一轮,她的意识便已经消弭于天地间了。
——岳州最负盛名的花魁死了,死在未满十八的青春年少……这就是那本书里关于花宜姝的唯一一句话。
然后……
花宜姝又一次睁开了眼睛。
绣着鸳鸯蝴蝶的粉色纱帐映入眼帘,她恍恍惚惚侧过头,看见纱帐外有个女子的身影在忙碌。她意识尚未完全清醒,就盯着纱帐上的刺绣瞪圆了眼睛,手指颤巍巍地摸摸自己身上所有的地方,还好,完完整整,都是梦。
做一晚上噩梦太累人了,花宜姝正要睡个回笼觉,就被人从被窝里捉了起来,是安墨,她一边把她往外拔一边道:“快起来,就差两日了,咱们得赶紧收拾东西才好跑路。”
收拾什么东西?花宜姝被迫睁眼,委委屈屈道:“安墨,我方才被魇住了,做了个可吓人的梦!我梦见我被人杀了,死得可惨了。”梦里的画面非常清晰,花宜姝醒来后仍心有余悸,摸到自己还完好的腰肢时感动到落泪。
却听安墨语调一扬,“你梦见被人抹了脖子?”
花宜姝:……
她惊愕地瞪圆了眼睛。片刻后终于意识到什么,恍惚地点头,“是,是抹了脖子了……”
安墨接着道:“是这样没错!那个贼首把你抹了脖子,鲜血流了一地呢,可惨了!”
没有留意到花宜姝骤然滑落的手,安墨在床前握着手焦虑地走来走去,“我原先一直不敢详细说你的死状,就是担心吓坏你,但现在你都梦到了,说明事情越发严重了,听说有些人死前会有微妙的预感,所以我们这次行动一定要成功,才能避开这场死劫啊!否则下场一定不会好……”
安墨接下来说什么,花宜姝已经都听不清了,她整个人僵坐在床上一动不动,仿佛一瞬间被抽走了魂魄。
突然,叩叩叩的敲门声响起,把安墨吓了一跳,同时传来的,还有一个女子故作和气的声音,“红酥呀,都喊你好几回了,你要是再不来,人家赵大官人可找别人去了。”
红酥是大老板给花宜姝起的艺名,花宜姝则是她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目前只有安墨知道。
门外女子的声音安墨认得,是楼里一个姿色出众的姑娘,名叫牡丹,经常跟红酥抢东西抢客人。
安墨目光征询地看向床上的美人,却见对方面色苍白,眼神怔忪,似乎还没从那个可怕的噩梦里回过神来。
直到门外女子声音不耐烦起来,花宜姝才咳嗽了几声,“我身体有些不适……”
牡丹立刻热情起来,“哎呀,身子不适,那可没办法了,只好由我代你去了,你就不必谢我了,好好休息养好身子才是正经。”
花宜姝:“那可太麻烦你了。”
牡丹:“不麻烦不麻烦。”
这两人隔着门一来一往,浑似一对好姐妹,彼此虚伪做作的声音听得安墨抖落一身鸡皮疙瘩。
待得牡丹的脚步声远去,安墨才有些焦急道:“你就这么任由她抢走你的客人?那赏钱可就都归她了。”
花宜姝仍恍恍惚惚的,她看着安墨那张稚嫩的脸,眼里忽然涌现出无限温柔来,握住她的手轻声道:“没事,我不缺这点赏钱,接客攒钱跑路的话都是糊弄你的。”
安墨:“啊?”
花宜姝忽然一个激灵彻底回神,脸不红色不变继续道:“你再同我说说那本书的故事吧,我都快忘光了……”
安墨不明所以,但这是大事,她还是仔仔细细讲了一遍。随着她的讲述,花宜姝渐渐发起抖来。
花宜姝是在半个月前捡到安墨的,当时安墨蹲在街边、已经饿到神志昏聩,连有几个不怀好意的地痞流氓接近都没有发现。刚巧花宜姝身边有几个健壮的男仆,就赶走那些流氓,将安墨带了回来,而后养在她自己的屋子里,亲自喂她喝粥吃药,帮她沐浴穿衣,感动得安墨泪水涟涟,把她当做天下第一的好心人,并将来历和盘托出。
安墨告诉花宜姝,说她是个长在红旗下的现代人,看完一本书后就穿进了书里,现在非常后悔看那本书。为什么认定是穿书呢?因为据安墨所说,历史上根本没有大盛朝,只有那本书里才有一个都城名为晋安的大盛朝。
彼时花宜姝一对美目里满含着同情和怜惜,还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地安慰了一番,劝慰她往事已矣,一切向前,又把安墨感动得泪水涟涟,只恨不得把花宜姝当亲人。
然而实际上呢?花宜姝一离开安墨的视线就笑到锤墙根踹柱子,她觉得安墨得了失心疯,什么红旗现代人?穿书大盛朝的?三岁孩子都不会信!
不过这并不妨碍花宜姝继续把安墨养在身边,并托人四处查安墨的真实身份。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她一眼就瞧出安墨出身不凡。
当时安墨虽然又累又饿,但也能看出皮肤白皙头发黑亮,一看就不是风吹日晒干粗活的农女,而她沦落到这步境地,却还不忘维持体面,不肯像那些叫花子一样坐在肮脏的街头地上,再看她手指,形状纤细漂亮,一看就是不沾阳春水也不需扯线织布的普通女子。等把流氓赶走,将人弄到身边一看,花宜姝更满意了。
只因安墨头发长,却很洁净,虽然由于流落街头沾了些尘土,但头发里没有油垢,更没有恶心的虱子虫卵,还有一股没闻过的淡香,手脚指甲也清理得干干净净,一看就是有条件经常洗浴的。更何况她还识字!这更了不得了!一定是那种大富大贵的人家里出来的。
这可怜的千金小姐,不知什么缘由和家人失散流落此地,不过没关系,有我花宜姝在,一定想法子送你与家人团聚,到时候你们一家可要感念我的恩情,帮我赎身消去贱籍,助我获得自由之身啊!
花宜姝发誓,自己从未对除了安墨以外的人如此温柔体贴。
至于安墨说自己年满二十岁,是个穿书者,花宜姝全当是她疯病发作胡言乱语,毕竟安墨模样稚气,行事天真,顶了天十六七岁,怎么可能还比她大两岁多?
花宜姝自然不会和一个病人讲道理,因此当安墨说十五日后反贼攻城、将军殒命、岳州城破的话,她也不放在心里,岳州在江南道可不算是小地方,又有忠烈将军坐镇,怎么可能被区区反贼攻陷?但花宜姝又怕安墨病情加重给她添麻烦,于是从来只表面敷衍,哄骗她说先攒钱,等城破混乱时再出逃。实际上一边查安墨身世,一边等着看十五日后安墨还能说出什么来。
谁料离十五日还差两日,她就做了噩梦,梦中场景真实无比简直如昨日重现,而安墨更是在她出口之前就道出了她的死因死状,紧接着,跟梦里一模一样的情景,牡丹假意来请她的事也发生了,这桩桩件件,让花宜姝再也没法把安墨当做个疯子,再次听着安墨讲述那本书里的情节,花宜姝身体哆嗦得厉害,她这才意识到……
我的天爷啊!难道自己终于要飞黄腾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