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等我推开房间门,几乎已经快要整理好的房间吓了我一大跳,只有一个在搬家的时候搬家公司要求特地注明的私人衣物箱子还放在地上,原来特地要我标出来是因为这个?
草,我为我那个时候怀疑他们老总有怪癖而道歉。
阿尔弗雷德简直是个再完美不过的管家,他将我送到房间之后就礼貌的离开了,而说实话,搭飞机确实是很疲惫的一件事情。
尤其现在这个盛夏时分,虽然哥谭似乎一直是阴雨绵绵的天气,但我还是感觉自己出了一身的汗。
阿尔弗雷德在离开前告诉我,晚餐的时间定在六点钟,而现在才不过三点半左右,我还有足够的时间来收拾我自己,而不用担心让人等候太久,没有礼貌之类的问题。
我高高兴兴的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之后,在大约四点半钟的时候带着我的手机离开了房间。
并不是我对我的房间感到不满,这间房间光是厕所就比我之前住过的所有房子要大了,而是尽管聚餐的时间定在了六点。
但依我的习惯向来是会提早出发的。更何况虽然他们没有明说,但很明显大家会在这个时候聚会就是因为自己的关系。
听起来还有点怪不好意思的。
方才的一个小时我已经快速的洗过澡、换完衣服,甚至还抽空整理了下仅剩的几个箱子,一直到属于我的东西一点点地占据了这偌大的房间之后,我才有种脚踏实地的感觉。
这不能怪我,一切都太像是我会做的梦了,要知道在我亲爹找上门之后,当天半夜我就兴冲冲的打给了我那隔着大半个美国、远在加州读书的闺蜜,并且在她那头受到了无情的嘲弄。
“你是说,布鲁斯他妈的辣到爆韦恩是你的亲生父亲,就在五个小时前他找上门说要让你认祖归宗,回到韦恩庄园——你他妈有钱了?”
我闺蜜冷静的声音响起,我脑子不清醒的点点头,过了两秒才想到她看不见,又急匆匆的开口回答:“对对对,不可思议吧!”
“你昨晚是不是又熬夜了,我说了多少次,晚上要睡够,不要老做白日梦!”
我闺蜜的声音听上去有点恼怒,她确实叮嘱了我好几次再这么熬夜下去我可能会以二十多岁的高龄跟她天人永隔。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这家伙又拐弯抹角的骂我!
“你说什么屁话,我说的都是真的!”我怒气冲冲的回答着,感觉自己要打一个充斥着牛排味道的嗝——
晚上被我亲爹带去吃的那家米其林三星的西餐馆是真的好吃,我正式宣布鹅肝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然而在吼了一声之后,紧接着,我得到的居然是我闺蜜挂断了的电话,下一秒,她就发了个信息给我,告诉我她不在半夜跟酒鬼说话。
简直胡说八道,我只喝了两杯红酒,还是跟我亲爹喝的,能醉什么。
让我闺蜜相信这件事情简直耗费了我大半的心神,甚至偶尔我也会胡思乱想,诸如这一切是不是什么真人秀的整蛊手段,布鲁斯韦恩是他们邀请的嘉宾之类的。
“咔哒……”随着我身后的房门缓缓的关上,无数次的心理建设之后,我感觉所有的忐忑不安都像是被这一道关门声缓缓地打碎。
事到如今,就算我再怎么不敢置信,这一切也绝对都是真实的,布鲁斯韦恩只是个花花公子,总不可能没品到联合整个家族就为了整蛊我吧。
我又不是什么明星或是超级英雄。
就在这时,走廊的左侧同样传来了关门声,我侧过头去看,赫然望见了那张曾经在经济学人杂志上被我跟闺蜜prprpr了八百次的脸。
我的三弟提摩西德雷克-韦恩正歪头望向我的方向,他看上去似乎很困的样子,上帝,他比杂志上那个精明的执行总裁看上去奶多了!
小奶狗,我超可以……哦,我忘了,我不可以。
“嘿……”
率先开口的还是我,自来熟的嘴强王者,我感觉奥斯卡都欠我一个影后奖杯,我表现的绝对让人看不出来我曾经对我的弟弟有非分之想:“我是洛克希。”
他看上去也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因为在我率先打招呼之后,他看上去似乎有点讶异。
但还是打起精神,对我笑了笑:“我知道,我们期待你很久了……我是提摩西,你可以喊我提姆。”
他们有钱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有钱人毛病啊!电视都是乱演的!
提姆的手中还端着一杯看上去已经凉透了的黑咖啡,伴随着他眼睛下方的黑眼圈,我感觉我大概能猜到他为什么这么疲惫了。
他看上去似乎挺忙碌的样子,跟我打过招呼之后就急匆匆的端着自己的咖啡下楼了,我眨了眨眼,同样也跟着下楼。
提姆看上去似乎是朝着厨房的方向走去,我没有跟上,而是转道去了阿尔弗雷德提到的家居客厅。
我慢悠悠的走着,一边走一边欣赏着墙上挂着的画作。虽然我并不是艺术本专业的,但为了挣钱,我确实也有业余的接一些绘画,这上面绝对有不少是名家真迹。
最后,我在一幅巨大的画像前站定,上头有一对夫妇跟一个看上去大约八岁左右的小男孩。
在被我亲爹找上门之后,我特地花了点时间去谷歌了韦恩家族,这个占据了哥谭首富百年时间的家族在哥谭的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其中就包括了我的祖父母,托马斯韦恩以及玛莎韦恩。
虽然旧照片总是有那么点若有似无的迷离感,画像也不可能跟相片一样栩栩如生。
但我仍旧一眼就认出来了画像上那对笑得温柔的夫妻,以及他们身前那个小男孩。
我果然有无比优良的基因。
“他们是我父母。”就在我稍稍抬头望着这张画的时候,我亲爹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站在了我的身后,目光之中还隐隐的带着怀念,我眨眨眼睛:“我知道,我看过新闻报导。”
“你觉得他们会喜欢我吗?”我停顿了两秒之后,忽然开口:“我是说,鉴于我们之中,你才是唯一一个见过他们的人。”
“当然。”我爹看上去似乎对我的问题感到很诧异,显然他曾经见到的人都没有我这么自来熟,通常也不会一上来就问候别人已经去世的父母。
但我对家人的观念向来比较童话,确切的说就是,既然已经决定要成为一家人,那小心翼翼的说话就不是我的风格——在家里还要小心深怕在什么时候刺伤别人,那也太累了吧。
况且我爹看上去也没有什么被刺伤的样子,他甚至微微的笑了下,将我进入韦恩庄园之后那点诡异的严肃气息给冲淡了不少:“你可比小时候的我勇敢不少,他们……肯定会很喜欢你的。”
那可不,从小到大,我就是方圆百里内的交际王,喜欢我的人能绕纽约城跑三圈!
当然,讨厌我的人也不少,只不过都打不过我而已。
这场忽然而起、关于我祖父母的对话就这样结束了。而我爹则有些犹豫的伸出手拍了拍我的脑袋,然后才继续开口说道:“来吧,我让阿尔弗雷德在图书馆替你弄了张书桌。”
我家,有个,图书馆。
我爹显然是看出了我眼中那财迷的气息。不然我实在想不到为什么他要偷笑。但没关系,人穷久了是会这样的!
时间在我爹给我介绍这间大宅内的设施中过去了,不过有几个地方,我爹说什么屋子年岁过长、需要修缮,让我不要随意接近以免有危险,我全都好好记住了。
等到接近晚餐时间的时候,我爹带着我回到了一楼的餐厅,偌大的餐桌上摆着总共六副餐具,在这个能坐下超多人的长桌上只占据了一边。
我爹在主位上落坐,然后我有。
点紧张的看了看,不知道按照上流社会的礼仪的话自己到底应该坐在哪里,我爹的左手右手边应该分别要坐两个年纪比我大的养哥吧?
“洛,家庭聚餐而已,不需要在意太多的细节。”就在这时,我大哥的声音就跟我爹一样神出鬼没的出现在我身后,他笑嘻嘻的拉开了放着两份餐具那头、接近我爹的那张椅子,示意我坐下,紧接着就在我旁边落座。
洛确实是我的闺蜜跟朋友们常常喊我的昵称,没想到这个家族里除了我还有另一个自来熟的人,真是太棒了!
过了六点之后,无论是方才曾经见过一面的提姆,还是我一直都没见到、仅仅只有耳闻的达米安都在另一侧的餐桌上落座,最后只剩下一副餐具前仍旧空空荡荡的,我有些狐疑的望了过去。忽然,我仿佛被雷劈了一下的想起了什么!
草,之前是不是查到了我二哥曾经不幸去世的新闻来着。
原来如此,那个位置是给我惨死的二哥在天之灵坐的。
无意冒犯,二哥有空常回家坐坐,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