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康熙十七年秋吴三桂在衡阳病逝,并将刚创立半年的大周朝传位给其长孙吴世璠。
吴世璠乃是其长子吴应熊与妾室所出。十三年吴应熊与次子被抓伏诛,他是仅剩的继承人。
吴世璠生于康熙五年,因着他年幼并未曾跟随在吴三桂身边,而是在留居云南。
他想要继位,便需要从云南赶过来。
吴三桂身死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未免夜长梦多,他的手下便商议把尸体秘密运往常德,之后再去贵州、云南。这样吴世璠也只需行至贵阳便可登基为帝。
毕竟康熙对吴三桂可以说是恨之入骨,随着战线的拉长,到处都是清军的探子,他们也担心中间出岔子。
只可惜越是担心越什么,越容易来什么。
先是费扬古于武冈击败了吴国贵,之后他们行踪暴露被以彭春为首的正红旗大军发现。
原本彭春并不知吴三桂已经身亡,他只是在这支大军中发现了吴三桂的心腹。
既是敌军心腹,就没有放过的道理,这才步步紧逼。
这一追不得了,然后就发现吴三桂死了。
“真是天助我也,合该咱们董鄂氏立功。”彭春身边的一个副将说道。
吴三桂虽然不是他们杀死的,若能抢到尸体也是大功一件。更何况前面这群人里面不但有吴三桂众多心腹,还有他的次子吴应期和吴应期的两个儿子。
彭春也很高兴,“让兄弟们加把劲儿,拿下他们咱们就回京。”
他昨日梦见夫人给了他生了个粉雕玉砌的小格格,小丫头长的那叫一个漂亮,让他稀罕的不行。
彭春心想,只要他速度快,说不准真能回京赶上喝女儿的满月酒。
还有一点他没说,他觉得这个女儿是有福气的。他们在这边那么长时间没碰上吴三桂的心腹大军,怎么一梦到女儿就遇上了呢,还得知了那么大一个秘密。
一定是他女儿爷想念他,想让他快点回家。
女儿想他,他怎么舍得让女儿失望。
接下来没什么说的,这群人就像是被上天眷顾了一样,势如破竹,轻易击败叛军。
吴应期等人还想带着吴三桂的尸体逃跑,转头就跟彭春撞了个正着。
彭春岂会放过这个送到面前的功劳,当即抓住了吴应期跟他的两个儿子。
连抓三个‘吴氏子弟’,彭春甚至高兴。等他带人回到营帐得知吴应熊的长子吴世璠就在不远处的贵阳,他更是笑的合不拢嘴。
“命令大军整合,明日开拔直奔贵阳。另外让人把吴应期看好了,咱们的赏赐可就指着他们呢。”
彭春的话让屋里的将领哈哈大笑。
其中一个将领附和:“对,还得告诉底下那群小子们,让他们精神点,等抓了吴世璠,有他们的好处。”
皇上早就下旨,抓住一个吴狗的心腹大将就赏赐黄金千两,若是抓住吴氏子弟不仅有丰厚的赏赐还能升官。
吴世璠是吴三桂钦点的继承人,他一个可比吴应期父子三都值钱。
升官发财谁不想?
哪怕是只能喝点汤的普通士兵精神也抖擞起来。
吴三桂死了,又抓了吴应期,彭春当即写了封奏折让人八百里加急给皇上送去。同时让人向着贵阳前进。
收到皇上圣旨的那一天,他们刚刚攻破贵阳。
吴世璠得知大势已去,身穿龙袍登上大殿,他刚准备举刀自刎就被彭春带人闯了进来。
看着这个还未长大的少年,彭春轻叹,“何必呢?”
吴世璠年幼,严格来说他并没有参与谋反,今上又是仁慈的,若他肯好好认错,说不得还能留的一条性命。
吴世璠冷笑:“少假惺惺,成王败寇而已。”
他与彭春想的完全不同。他爹和弟弟皇上说杀就杀了,何况是他?若到了皇上面前怕还是免不了一死,且还会死的屈辱。
吴世璠想的明白,他觉得皇上不会放过他。可想在彭春面前自刎显然是不可能的。
吴世璠最终还是跟他的二叔一样被活着。
活捉了吴应期与吴世璠,又把吴三桂早死的消息散不出去,自此吴氏名存实亡。
彭春带着大军日夜兼程,历时大半个月终于抵达京城。
他让大军在城外修整,与几个副将亲自押送吴世璠等人入京。
康熙得知彭春归来,还带着吴世璠和吴应期,当即大喜。
“暄一等公彭春觐见。”
“奴才彭春……”
还不等彭春跪下,康熙就伸手拖住他。
“爱卿一路辛苦。”
彭春拜了两下发现拜不下去,随后作罢。他面上甚是恭敬,“奴才不辛苦,都是奴才应该做的。”
寒暄几句,彭春就进入正题,把自己等人如何发现吴三桂身死,活捉吴应期、吴世璠的经过复述一遍。
当然,他只说自己等人运气好,做梦的事情半句没提。
康熙看着满身风霜的彭春心中甚是欣慰。哪怕他因孝献皇后对董鄂氏这个姓有微词,却也不得不承认彭春的勇猛与忠诚。
他道:“哈哈,好,爱卿不愧是大清的虎将,朕之大清有爱卿这样的人才,实乃幸事。”
不等彭春开口,他接着说道:“爱卿有将近一年没有回京了吧?你可知前不久你福晋给了生了个小格格。”
他顿了一下随即乐了,“你回来的倒是时候,明儿刚好是你家小格格的满月礼。”
彭春在心里计算下日子,发现女儿出生的日期正好是他做梦的那日。想着马上能见到他日思夜想的女儿,严肃的脸立刻柔和下来。
康熙看的啧啧称奇,铁汉子也有柔情的时候。
他当即摆手,“行了,朕给你三天假期,回府去吧。”
吴世璠虽然被捉,到底要怎么处理,还有剩余的三藩势力,这些都需要商议。
彭春他还用得着,三天已经是他能给的最高的假期。
彭春喜形于色,他拱手谢恩:“奴才多谢皇上。”
大军入京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等他从皇宫出来天彻底黑了下。一路急行来到国公府,府门早已上锁。
叫醒门房,得知夫人已经休息,彭春让他不要声张,径直去了外院洗漱。
洗漱过后,他犹豫再三还是去往正院。
原本是不想打扰夫人休息,准备明早儿去正院的,却抵挡不住思女心切。他迫切的想要看看女儿。
彭春脸上有些忧桑,他还未曾参与到女儿的成长中,也不知女儿能不能认出他来。
彭春来的时间也巧,菀凝刚刚吃过奶正玩着自己的手指头。
听见门口有动静她下意识转头,就看到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走了进来。
菀凝:……
别告诉她,这大黑熊就是她还未曾见过的阿玛?
不是菀凝对阿玛不敬,实在是彭春的造型颠覆了她对阿玛的幻想。
在她心中,这一世的阿玛哪怕不能像她父皇那样俊美、强大,也应该差不了多少的。
而彭春,身高约七尺,高是够高,但他续着络腮胡子,虎背熊腰,给人的感觉相当粗犷。
不,说粗犷都是客气的,菀凝第一眼想到的是曾经见到过的野人。那些人也是跟彭春一样不修边幅。
见女儿滴溜溜的眼睛看着他,没有像其他儿女小时候那边吓哭,彭春高兴的咧开嘴角。
“这就是阿玛的乖女儿吧。菀凝,阿玛的小宝贝,快让阿玛抱抱。”
菀凝的名字是她还没出生起就取好的,当时不过是随手一取,如今看来女儿确实如她的名字般‘肤若凝脂’。
她不但‘肤若凝脂’,胆子也不小。
身体悬空,菀凝下意识的伸手抓住什么东西。
然后她就揪住了彭春的胡子。
菀凝&彭春:……
俗话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满族人从成年起就开始续胡子,更别说彭春的年纪已经四十多了。
有的人甚至把胡子看的比命都重要。
彭春虽然不会如此,但敢揪他的胡子,无异于在老虎身上拔毛。
至少整个国公府菀凝是第一个。
若换做旁人早就吓坏了,菀凝似乎找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另一只手也加入进来。她双手并用边拔胡须嘴里还咯咯的笑着。
彭春再次石化。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哈哈大笑:“不愧是我彭春的闺女,有胆色。”
府里那几个小崽子哪个不是看见他像老鼠见了猫,别说拔胡子,说上两句话都战战兢兢,就连增寿都好不到哪里去。唯有这个丫头不一样。
彭春心里清楚,他刚从战场回来,哪怕已经洗漱过,身上的血腥气息犹在,这个时候的他气势最为吓人。
女儿不但不害怕,还敢拔虎须。
这份胆量就值得他喜欢。
彭春喜欢一个人很直接,亲亲抱抱举高高,这是他能想到的方式。当然若是菀凝再大一些他还可以亲自教导识字、骑射。
此时,亲过、抱过,他就想要把女儿举起来。
奶嬷嬷一声惊呼,“使不得,国公爷,格格还小呢。”
奶嬷嬷也顾不得僭越不僭越,她当即把小格格抢了过来。
若不是亲耳听见国公爷夸赞小格格,不知情的还以为国公爷不喜欢小格格想要摔死对方呢。
彭春直愣愣的看着自己空空的手掌,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敢从他手里抢东西,并且还成功了。
菀凝看着他的模样咯咯直笑。
这个阿玛长的挺唬人,就是看着有点傻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