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3章 因为刚好遇见你(大结局)

初见她时,在冬日。

冷风于地下步行通道倾注,她傻傻地摆弄着自己的画具,冻得小手通红,却无人驻足。

我那时在为我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一部作品《时光如乞丐在流浪》而取材,体验一下乞丐的生活,同时观察众生百态。

能够发现她的美,也许比我创作出了那部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作品,都还要让人开心。

我选择帮了她,成为她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顾客,因为在那之后,她就没有再做那样又傻又可爱的事情。

明明那天很冷,但我却觉得,那是一生中最温暖的记忆。

依稀记得我那时与她之间有趣的对话——

“画画的?”

“嗯。”

“可以看看你的作品吗?”

“请。”

“不错。”

“谢谢。”

“西班牙?你去过。”

“不,是瑞士。”

“好家伙,挺行的嘛,瑞士怎么样?”

“没去过。”

“呃,那你怎么把瑞士画得这么像瑞士?”

“你刚才不还认为这是西班牙么?”

“好吧,认识一下,我叫欧何,欧几里德几何的欧何,是个流浪作家,最近想写一部关于乞丐生活的小说,所以每天来这体验生活,然后居然发现乞讨的钱还比我的稿费高……你叫什么,画家?”

“别叫我画家,是家就不来这儿了。”

“好,怎么称呼,画画的?”

“安忆。”

“王安忆?”

“不是。”

“李安忆?”

“我就叫安忆,姓‘安’,名‘忆’,‘平安’的‘安’,‘记忆’的‘忆’。”

“这幅画不错,我买了。”

“这个不卖!”

“那你卖什么?”

“速写,我就现在画,最快半小时可以完成。”

“可以,你就画一幅我的肖像画吧,如果能再写点与我这作家身份匹配的寄语,就更好了。其实我挺羡慕你们这些画家,包括书法家,因为可以当街作画,出尽风头,可我这一个狗爬字的作家,总不能搬张桌子出来当街写……”

我非常满意,能够获得这一生中我最珍贵的一张速写肖像,上面还有她完美的字迹——

此春太凉,彼夏尤伤。

今秋勿恼,来冬甚慌。

这时光,恰是我思念的模样。

这个名叫“安忆”的女孩,用她那无与伦比的才华,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脑海中,而这只不过是她才情的冰山一角。

她也成了我新书中最重要也最受欢迎的人物,我至今也为此而感到发自内心的喜悦。

至少书中的她,永远属于我。

这,就足够了。

后来的她,真的太耀眼太耀眼了,不仅在商业漫画领域,取得了别人一生都难以企及的成就,让整个漫画界都为她的才华而震惊,画来画去基本上都在她开创的流派中徘徊,而且在传统绘画领域,她也取得了前无古人同样也绝对后无来者的成就。

她拿下了传统绘画领域所有有分量的奖项,后来在平安财团的协助下,新成立了一个“安忆艺术奖”,分好几个类别,这个奖项后来成为了整个艺术界最具分量的奖项,她的名字,也永远如恒星一般,照耀着整个艺术界。

我当然为她在绘画上所取得的成就而感到骄傲,但是我同样也很惋惜,她明明在文学上也有超人一等的天赋,可却志不在此,我本来还想将她引导向文学之路,为她保驾护航,后来我收了一个名叫“林清诺”的弟子,她是安忆的好友,同样拥有不凡的文学天赋,我对她悉心栽培,她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最终成为了这个时代最为出色的文豪之一。

只是我的心中依旧感到很遗憾,但后来安忆的《红楼梦》让我完全明白了,我哪里有资格当她的老师,她也不需要我保驾护航,因为她逆天的才华,可以横扫一切挡路之人。

我在晚年时,有幸受邀参加一次当代最伟大的画家,没有之一的世界级安忆画展,许多人都慕名去欣赏《星月夜》、《梦中的婚礼》、《世界》等名气极大的旷世之作。

我却在无人的角落里,欣赏着一幅没有名字的安忆自画像,说是没有署名,但画中却写着一行字——蒙娜丽莎的微笑。

我不知道蒙娜丽莎到底是谁,我只知道,这幅安忆自画像之中,她笑得梦幻而神秘,像是隐藏了她一生的秘密。

我有一种预感,这幅无名的自画像,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有名,只可惜,我怕是永远也看不到那一天了,因为我已经感到我的时日不多了。

我还在画展上遇到了那个名叫“安立”的男人,没错,就是当年安忆哪怕冻得小手通红,也想要赚钱养他的人,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业,也是建立在安忆对他的鼎力支持上的。

坦白地来说,我很嫉妒那个男人,能够拥有像安忆这样完美的妹妹,但我也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做到了让安忆一生幸福,就像这样的世界级画展,没有他的支持,根本就办不起来。

而我,只是个作家而已。

我有些累了,回到家中,望着安忆为我那部作品画的艺术画作,心情又畅快了起来。

人到老了,总是忍不住回忆。

我也曾年轻过,也写过许多让后来的我看得很羞耻的文章,我那时还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做“醉卧笑伊人”,还曾用它给我的初恋——吴笛,写了一百多万字的情书,但我们最终还是没有在一起。

我因为她而黯然神伤了许久,甚至差点退出文坛,直到我遇到了安忆。

我闭上了眼睛,睡着了,便不想醒来了。

只不过我做了一个糟糕的梦,一个喜欢搞事的女孩,穿越进了我的书中,把我所有的作品搞得一团糟,她还说她姓赵,吓得我直接醒了过来。

大概,我还能再写十年……

因为刚好遇见你。

完结感言

毫无疑问,促使我写《干物妹也要当漫画家》这本书的契机,是看了动漫《干物妹小埋》,里面女主真的非常可爱,但也有让我稍稍不喜欢的地方,那就是她实在有些任性,让那位“国欠哥”心很累,不过好像《干物妹小埋》这部作品越到后期,小埋也改变了不少,甚至也非常兄控起来,不过因为我只看了动漫,没看漫画,具体是怎样的,大家可以自己去看一看,这部萌系作品真的很不错。

于是我所写的“安忆”,算是不那么任性甚至非常体谅哥哥的妹妹,同时还给她加了“天才画家”的属性,使得小说本身有了一条事业上的主线,让作品更加丰满,否则一味地兄妹日常,固然很甜,但容易让人腻味,双线交织才更精彩一些。

其实这部小说也有让我非常遗憾的地方,那就是在写兄妹线时,我必须时刻克制我自己,让文章不越线,毕竟我所写的兄妹,是亲兄妹,如果真的写兄妹没羞没躁地在一起,那本书也就注定会被和谐。

但我实在不想写实妹变义妹这种烂俗的剧情,所以有关安立与安忆这对兄妹到底有没有在一起,甚至有没有生孩子的问题,大家还是去自己遐想吧。

其实我是科技至上主义者,我觉得人类的道德与伦理在科技面前不值一提,为什么从古至今禁止近亲结合?还不是因为遗传病?而等到人类掌握了基因修改的科技,彻底解决了遗传病问题之后,那近亲结合又算得了什么呢?而平安财团更是搞生物基因科技的。

在科技这样的大道面前,一切都是浮云,正如古代人永远也无法想象现代人的生活,现代人也绝对无法想象未来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我认为所有人的思想都应该更加开放一些,抛弃一些早就该扫进历史垃圾堆的传统,增加科技的发展速度,让整个世界变得更加精彩。

这本书的结局确实仓促了一些,如果按照本来的写法,本书再写个上百万字,根本就毫无压力,实际上在大家的支持下,订阅也都不错,从来没有崩,但我越写下去,越觉得对不起大家,因为我感觉每天就像是在机械地完成任务,在敷衍大家,这也是不少人认为我越写越水的原因。

其实要想本书不水,非常简单,只要加快节奏不停地进行装逼打脸的桥段就行了,我发现我每次写装逼打脸的桥段,哪怕再恶俗,订阅的人却更多,我不得不承认,不少读者都是嘴上说桥段烂大街,实际上自己看得异常欢乐。

可惜我真的不愿意重复地写相似的桥段,因为本书的整体风格就是温馨治愈的,甚至都没有什么恶心人的反派,而要写装逼打脸,就必须要强行降低反派的智商,让他们跳出来去恶心主角,他们越恶心,打起脸来肯定更爽,可我实在不愿意这么写!感觉这样写的话,总是被反派恶心的主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然而安忆这样的完美妹妹,怎么会有反派忍心去惹她,实在是太可爱了啊。

我不想牛逼哄哄地说我写的不是小白文,其实我感觉我写的就是小白文,注重商业娱乐性,也没什么高深的思想,就想让大家看得轻松欢乐而已。

安忆这个主角的形象,一开始确实是“干物妹”,后期就被我渐渐写得变成了“完美妹妹”的形象了,也算是寄托了我对“妹妹”的美好幻想吧。

在现实中,我是个独生子女,十六岁的女子高中生(滑稽),刚刚上高一,我没有亲妹妹,所以总是忍不住幻想,如果我有个亲妹妹的话,会怎样呢?

果然她就是“安忆”的形象,有这样的亲妹妹的话,我想我会和她没羞没躁地过一辈子。

《干物妹》也算是我第一本正常完结的书了,前面有一本《变身女学霸》被我硬生生地作死写崩了,它其实当初比不温不火的《干物妹》红得多,现在感觉还是蛮可惜的,对不起我的第一位女主吴笛,如果说安忆是我理想中的妹妹的话,那吴笛就是我理想中的女神了,她的性格要比安忆强气多了。

然后我还有一本仙侠作品《求真》,它现在处于休刊之中,有生之年向,但我却必须告诉大家一个事实,这是我倾注心血、拥有完整大纲的书,比干物妹、女学霸写得都要认真,但是成绩却不怎么样,真的很让人沮丧,明明也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

所以《变身女学霸》算是非正常完结,而《求真》是处于休刊之中,《干物妹》算是我第一本圆满完结的作品了,这种感觉挺不错。

只是终究还是有些惆怅的,完结之后心中空落落的,昨天晚上都失眠了,正好看了一部甜死人的着重描绘兄妹日常的妹控佳作,没有事业主线,只有兄妹秀恩爱发狗粮,这一度都让我后悔完结了,因为我觉得我写的兄妹感情,没有人家那样甜,但是以起点的尺度,我也实在没法硬写,和谐实在太严重了。

最后感谢一下给本书推荐的所有编辑,以及所有打赏与订阅支持本书的读者,同时点名感谢一下本书的萌主大人们——可莉可莉丝、忐忑很凹凸、无德黑白、飛仙纞雪、琴漠北、池中、轮回+1、废宅小禾苗、风从耳边过、Baka白丶、pk52,非常感谢你们的支持!!!

还是推荐一下我的新书《变身路人女主》,一定不会让大家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