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清者的“稀缺资源假定”
历史对清官循吏的含义有进一步的解释:“吏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世称曰廉。才足以经济,智足以决断,世称曰能。奉法遵职,履正奉公,世称曰循。明国家之大体,通古今之时务,世称曰良。”这句话就是告诉世人当一个合格的官员需要哪些条件,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
我们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清官意识其实是从民本思想那里派生出来的一个定义。“安民”、“保民”、“养民”、“为民请命”等思想行为,在历代清官身上体现的都比较突出。包拯说:“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当务安之为急。”另一方面,清官还是官家对知识分子完美人格的呼唤,也是儒家正统知识分子的理想与追求。儒家思想中有着明确的政治思想,孔夫子怀抱着“天下有道”、“礼治”的社会理想,孟子也同样憧憬着“仁政”,他们都为自己心中的理想行走在路上。而后世清官作为儒家的信徒,也同样怀抱着这种理想。其实很多怀揣着政治理想的人在现实面前被撞得鼻青眼肿,甚至搭进去身家性命也依然九死而不悔。
在官家政治结构中的权力信仰实际上是一出被清官话语遮蔽了的超级悲剧,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经济学中有个第二假定,被人称之为资源稀缺假定。如果我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清官作为古代官场上的一种稀缺资源,当污者越多,就越发显得其稀缺与无价。市场上越稀缺的东西,往往想得到的人就会越多,结果就会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包括皇帝老子也喜欢赶这种奇货可居的时髦。但作为稀缺资源拥有者的皇帝,他对这种稀缺资源的稀罕程度与老百姓的稀罕又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
官家集团对清官的喜欢还是有限度的,有时候还不太感冒。韩非子的术,就挠到了皇帝心灵深处的最痒处。术是什么?韩非子给出了两个不同的答案。他在《定法》中他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在《难三》中,韩非子又说:“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两层意思合二为一,术就是指皇帝驾驭官僚集团的秘密之术。群臣当然包括清官这种“稀缺性资源”,于是清官在皇帝那里往往会得到两种不同的下场。懂得鉴赏宝物的君主知道自己手里捧着的是宝,惜用之;而那些不懂的君主则会把宝物当作破铜烂铁扔在一边,你不是稀缺吗?那我就让你生锈贬值,永远地在权力市场失去买方。
现代经济学对人的基本假设是,理性人在约束条件下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人有趋利性的一面。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在观察一个官员是否愿意选择当清官时,重要的是看他在选择时是如何做好自己的成本收益分析的。
甘肃大案的深层分析
施行恶政的古代官场就像鱼在吞吃大船,大船虽大,也架不住群鱼四下来攻,最后落得千疮百孔。如果一个官员想要保全官位或者得到升迁,他就必须参与到这个贪腐集体中。否则作为异己者就无法存活于这条食物链中,因为他的上级和同僚会担心他有可能揭发。
而在这条食物链中,每一个等级都有自己的猎食方式。这就好比动物世界里,就算处于食肉动物最底层的鬣狗,也有偷偷摸摸出来吃腐肉的份。
我下面要说的这件事发生在清乾隆四十六年(1787年),这应该是清朝建国以来的头号贪污大案。其中涉案人员之广,级别差距之大都刷新了一项新的纪录。在这场贪污大案中,从封疆大吏到州县官员,革职、杖流、病故、畏罪自杀者数十人。一场肃贪之风横扫过后,甘肃官场为之一空。如果总结甘肃贪污案,它的突出特点就是无官不贪,而且不是盲目的,而是有组织、成系统、走程序的贪腐。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贪腐金字塔式的政治生态系统。
这让人难免会想起以前的香港黑帮片。经常会有这样一组镜头:一个黑帮老大,把一把枪或者砍刀塞到一个人手里让他去干掉一个被打得毫无反抗能力的人,这个人一般是他的手下或者即将成为手下的,而且一定很正派。
这样做的目的想必大家都知道,你和我们一起杀了这个人,你就是同谋了,就是集团中的人了,就不用担心你出卖我们了。整个甘肃官场,这时候就产生了这种“齐黑”效应。置身其中想将自己抽身而出?几乎是不可能的。你不和大家一起玩,不遵循游戏规则,怎么能放心你啊?你不和我们站在一起,就是不上路不识时务,升迁了提拔了只有靠边站。
要黑大家一起黑,在那样的生存环境里,谁都别指望做“白乌鸦”。这就是我在这里杜撰出的“齐黑”效应。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向朝廷谎报全省连年大旱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为,如果不是全体官员关上门来集体配合,玩了一出“齐黑”效应,一般情况下是很容易被揭穿的。要做到“齐黑”,那就必须要将每一个官员都拖下水变成共犯,很多时候,还要把好人硬生生逼成坏人。
这场特大贪污案件的首犯,不是别人,正是乾隆皇帝曾十分倚重的封疆大吏王亶望。
王亶望是山西临汾人,自举人捐纳知县,累任知县、知府。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调任甘肃布政使,受命专门办理收捐监粮。
在当时,甘肃可以算得上是全国最穷的省份之一。每年中央户部都要调拨巨额款项用于地方购买粮食,以抚恤当地的灾民,供应当地满汉驻军以及救济新疆之需。
乾隆二十三年(1774年),政府规定:各州县存储米谷,大州县存一万石,中州县储八千石,小州县存六千石,全国统一标准。以后又根据实际情况,对局部地区的粮食储备数额进行调整。像甘肃这样的穷省,因为老百姓没有其他收入,主要就靠两亩薄田维持自己的生计,如果遇上大灾之年,吃饭往往就成了大问题。朝廷令该省大州县存谷二万石,中州县一万六千石,小州县一万二千石。由于区域之间差异性较大,根据不同类型,又制定了不同的标准。
为节省国库开支,乾隆二十五年(1780年),政府特准甘肃及外省商民可以通过纳粮捐纳监生,就地解决缺粮之急。读书人通过考试,取得监生的资格才能做官。但是对于达官显贵、豪门巨富来说,通向官家大门的路径就不止这一条了。比如说他们可以用金钱买到监生的身份,这就叫“捐纳监生”。对于有钱人来说,拿钱捐纳监生,买个官家的VIP身份,并非难事。
省内外商民跑到甘肃省的地盘上买来监生头衔后,他们并不要求能够进京入国子监去读什么书。对于买监生头衔的人来说,他们对读书也并不感兴趣。获得监生头衔后,他们已享有与秀才同等的权利,可以直接参加乡试进入官场,以监生资格加捐职官。因此,捐监一途是当时很多富裕商民子弟进入官场的一条终南捷径。
为什么当时会有那么多的外地商人会跑到甘肃的地界来“捐纳监生”,主要是因为甘肃开捐的价格要比其他地方低,每名监生只需要麦豆四五十石。当时一石二十八公斤,四五十石相当于一千四百公斤,按照今天的市价也就三千多元钱。
这种做法刚实施几年,就暴露出了诸多的弊端。
经手的地方官借机大捞特捞,挪用捐监粮,有的嫌收取实物过于麻烦,还要折收银两,干脆就直接收钱。时间长了,政府也就摸清了底数,只好下令中止甘肃收捐。停捐之后,政府只好恢复拨钱购粮。
这时候,户部每年都要给甘肃拨银一百好几十万两解用来采购粮食。可让乾隆皇帝奇怪的是,虽然自己每年都要批拨专款,可甘肃还是不断打报告上来,哭着喊着钱少粮多。虽然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可老是这么没完没了地哭,难免会让人生疑。
乾隆三十九年(1780年),陕甘总督勒尔锦打报告要求能够恢复捐监旧例,乾隆皇帝也同意了。但这一回,皇帝长了个心眼。他不能继续再当这个冤大头了,当长了,下面那些官员们评价自己会用四个字:钱多人傻。乾隆特选调精明能干、善于理财的王亶望为新任甘肃布政使,专责办理该省收捐监粮事宜。找自己信得过的人,办让自己信得过的事。
王亶望走马上任时,向乾隆皇帝拍着胸脯保证,“随时随处,实心实力,务期颗粒均归实在”。话说得那叫一个漂亮,可暗地里却另有一番勾当。乾隆这个冤大头当得实在是冤,自己挑的人,却在做忽悠自己的事。
为了捞取好处,王亶望和总督勒尔锦在私下里结成利益共同体。
他们下令全省收捐各州县捐监都不要再交纳粮食,一律折成银两收捐,全部上缴到王亶望和兰州知府(相当于省政府所在地的一把手)蒋全迪那里。这样就造成了一种什么状况呢?白银滚滚而来,捐监粮却颗粒不见,各地仓储都是底朝天,空对空。所以我们说,思想有多远,人就能走多远。实践证明,王亶望不愧是乾隆信赖的官员。在皇帝身边工作这么多年,他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道理就是吴思先生总结的“皇上也是冤大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因为,大家都认清了皇上的真面目,原来皇上只是个冤大头。你糊弄了他,占了他的便宜,捞了他一把,他照样给你发工资,照样给你印把子,照样提拔你当官。
既然想让皇上当这个冤大头,那就要好好地糊弄一把。一国之君又不是三岁毛孩子,要让他当这个冤大头,还是需要动动心思的。对于王亶望这样的官场老油条,这并不是一道多么难解的题,他很快就找到了让乾隆皇帝当冤大头的办法。
他和蒋全迪二人每年夏、秋都在省府兰州秘密核计,无灾报有灾,小灾报大灾。同时下令各州县按照他俩虚拟的数目,开销掉子虚乌有的“捐监粮”。各州县见省长都敢带头忽悠皇帝,也就跟在后面有样学样。毕竟上面的大帽子扣下来,有高一级的领导在那里扛着。
在这个案子中,地方各级官员几乎倾巢而出参与到这场权力分肥中,他们之所以敢如此置皇权国法于不顾,在很大程度上和当时的权力监督机制的荒废有着很大的关系。努尔哈赤的子孙入关后,为了加强皇权专制,恨不得将阻碍皇权强化的因素都清除干净。这样一来,科道官的监察权日渐削弱。
科道官在明朝时期又叫言官,他们由监督中央六部九卿的给事中和监督地方的御史组成。这些官员虽然级别不高,若论品级,很多人只是七品的芝麻小官。别看他们的级别小,可权力却并不小,他们有权监督正二品的尚书。这主要是因为科道官在官家权力系统中的设置相对独立。户部尚书级别够高了吧?可负责监督户部的户科给事中根本不怕他,因为他与户部之间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为防止科道官权力过大,雍正时期更是将六科给事中都并入了都察院。这样就等于是剥夺了六科的职权,自然也就削弱了六科对六部官吏的行政监督权。就像乾隆年间的太仆寺卿戴璐在《藤荫杂记》中所说,雍正之后的六科是:“吏科官,户科饭,兵科纸,工科炭,刑科皂隶,礼科看。”正是由于科道官职能的不断弱化,才导致了监察机关在监督各级行政机关权力上形同虚设。在中央,那些占据重要部门的实权派人物以满人居多,而这些人大多数是皇帝的亲属或者宠臣。科道官们想巴结还巴结不过来,又怎会对其贪赃不法之事予以监督?处于权力链条最上端的京官就这样失去了有效的监督,由于权力的连锁反应,那些地方各级官吏也跟着鸡犬升天,参与到这场权力分肥的大戏中来。
此股风气一开,整个甘肃地界的权力食物链,每一个等级都在上演着同样的猎食方式。
原任平番县知县何汝南,在主持本县办灾两年间,浮开(以非法手段征收)赈银六万余两,纳入私囊;原任狄道州知州陈常,在三年任内共办监生执照四千余张,每名多收银十两,合计起来贪污银两也有四万有余。
从乾隆三十九年开捐到四十六年案发,历任甘肃省各州县长官百余员,几乎无人不贪,无人不腐。这些捞足了的州县官还要用赃银去喂自己的上司。比如说上面提到的那个知县何汝南,前后就送给王亶望银一万八千余两,“馈送”蒋全迪六千余两,总督勒尔锦交他办买物件,花去银六千余两。还有个叫麦桓的广东人就更加离谱,他被分发到甘肃待补知县之缺,当时正赶上各州县报办夏灾,为急于补上县官好趁灾大捞油水,就托了个中间人向蒋全迪疏通,最后达成交易,麦桓送王亶望、蒋全迪各八千两银。
银子送出去了,麦桓到手的只是一个待补缺的候补官员。这时候手中已经没有多少钱再去打点,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其实也好办,先打个白条,将来有钱再补上。麦桓向上司承诺,如果自己能够由候补队员成为场上的正式队员,捏灾冒销得银后,将连本带息一并奉上。就这样,蒋全迪保举他升补靖云知县,麦桓马不停蹄赶到任所大办其“捐监赈灾”,以筹措银两还债。人不可无信,白条打了就要认账,不然他头上的七品乌纱也戴不长久。
我们就拿兰州知府蒋全迪来说,他作为四品官的知府每年俸禄为一百零五两,养廉银为四千两左右,二者合之,其合法收入三年也不过就是一万多两。可我们都知道那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里有虚构的成分在里面吗?肯定没有。
为了证明这不是信口开河,在这里开列清朝官场的几种陋规。所谓陋规,就是官场上一直沿袭下来的那些不成文的规矩,又特指贿赂需索。陋规的形式五花八门,因篇幅有限,我只简单开列三种:
节寿礼。顾名思义就是逢年过节或者赶上官员家里庆生,同僚和下属为其送礼。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里讲陕西粮道向上司和有关衙门官员送礼定规为:给西安将军三节两寿礼,每次银八百两,表礼、水礼八色,门包四十两;八旗都统二人,每人每节银二百两,水礼四色;陕西巡抚,四季致送,每季银一千三两,节寿送表礼、水礼、门包杂费;陕西总督,三节致送,每节银一千两,表礼、水礼八色及门包杂费。高级衙门的师爷节寿礼亦有规定,所谓“抚、藩、臬幕友一年节寿陋规,俱由首县摊派各州县书吏册费,藩司用印札代为催取”。在中央衙门,书吏给司官送“年终规礼”。在“年终规礼”中,有两项主要指标不得不提。那就是亏空和勒接。
亏空。贪官将征收的钱粮并不是全部上交国库,一部分装进自己的腰包,或者为本身早得税银而少征,造成钱粮的亏空。
勒接。官员有了亏空,在他卸职离任的时候,本来是无法交待过去的,但是接任者为了能够顺利得到实缺,往往愿意承受他的亏空,答应代为赔偿,以便早日上任,至于以后能否赔补就管不了那么多了。有的人不愿接受亏空,拒绝给前任调补亏空,这时上司就会出面,强迫新任接受,以免暴露出去,成为他的政绩污点。比如说道光年间,河南永城令沈玉墀接受前任的亏欠银三万两,到任只有一年多的时间,自己又亏空了三万两,这样前后算下来光是亏空就高达六万两。
这样一任知府干下来,捞取个十万两银子应该不是什么太难的事。
以上提到的只是地方官的所谓灰色收入,至于贪污、勒索,贿赂大捞外快,其收入更是难以计算。在这里,所谓清官与贪官,也只是相对而言。在这种情况,统治集团不得不采取变通的办法,逐步降低合法与非法,廉洁与腐败的标准,将一部分非法视为合法,将不算太严重的腐败视为廉洁。
康熙说过,“所谓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谓,如州县官只取一分此外不收,便是好官。”这就等于是放宽了廉吏的底线,只取一分此外不收。在这里一分的标准到底是多少?无人给出界定。清人冯桂芬分析得就更加直白,他认为当时官吏廉与不廉的区别仅仅在于“廉者有所择而受之,不廉者百方罗致,结拜师生、兄弟以要之”。
陋规虽然说不是法定的,但它已经形成了规范,被人们所接受,可以说它是不成文的官场规则。
它同时还是一种既成事实,无论是送礼者,还是受礼者,基本上都是受之当然,心安理得。反倒那些不送不受的人,倒成了世俗人眼中的二愣子。陋规中金钱财物的交往,基本上都是大官吞噬小官赃物,官吏压榨百姓血汗,是利益集团成员在其俸禄、赋役之外的贪婪追求。需要指出的是,下级对上司的敬奉,它的来源主要是正额赋役外由横征暴敛得来的灰色收入,所以对税民的敲榨勒索,是维护这些陋规的前提条件。
由于封建官场呈金字塔,每上升一级都非常困难,因此下级获得升迁或保位就必须博得上级的欢心。在古代官场,官员提拔缺乏客观标准,下级向上级行贿也就成了必然的最佳之选,于是就形成了一个同样金字塔式的贪腐生态系统、一条食物链:官员不贪腐就无法行贿,不行贿就无法保位或升迁,每一级官员都是其下级的受贿者,是其上级的行贿者,而真正清廉的官员就必然凤毛麟角。
换句话讲,如果一个官员想保全官位或者得到升迁,他就必须参与到这个贪腐集体中,否则作为异己就无法存活于这条食物链中,因为他的上级和同僚会担心他有可能揭发。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甘肃通省官员上下串通,连堂堂一国之君都敢忽悠,竟然长期作弊而没有被发觉。王亶望还因收捐监生工作干得出色,每年替国家省去白银一百几十万两,受到皇帝的嘉奖。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王亶望被调任浙江巡抚(省长),不降反升。王亶望在甘肃地界上的钱捞足了,还得到了升迁。真是越贪越旺,越贪越升。
接替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也不甘落后,前任的榜样力量是无穷的。他继承并发展了前任的实践经验,他统一规定报捐时,各州县每人折收白银五十五两,除办公费四两外,再加二两所谓的“心红纸张”费。据不完全统计,在王亶望、王廷赞先后主持甘肃捐监的六年时间里,每年报捐人数约在四万上下。这一点连乾隆皇帝也叹为观止,他在事后总结道“历年所捐监生不下数十万”。如果以每名五十五两计,共折收捐监银两在一千三百万两以上。这笔巨款中,确实有一小部分采买粮食以为赈灾之用,但大部分则源源不断地流进了大大小小官员的腰包,其数目不会少于白银一千万两,相当于当时全国每年财政总收入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恶政就像鱼在吞吃大船,大船虽大,也架不住群鱼四下来攻,最后落得千疮百孔。
巡抚闵鹗元的弟弟闵鹤元当时在甘肃做知县,闵鹗元曾去信告诫,让他不要身陷其中。作为这条权力食物链上的一环,是很难做到“出淤泥而不染”的。其实知晓内情的又何止一个闵鹗元,京中户部的那些大老爷们不断收到王亶望之流的丰厚馈礼,也不会全无所知。但内外大臣都无视乾隆皇帝的圣旨,竟无一人站出来检举。就连乾隆皇帝也在事后说,他也“早有风闻”,“迟回未发者已二三年矣”。
如果乾隆说的是实话,那么王亶望贪污败露前二三年,可以说已是天下尽人皆知,当然也包括乾隆。也就是说,在对待这件事上,连心知肚明的皇帝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难怪闵鹗元等人庇护自己的兄弟。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夏,大学士阿桂、户部尚书和珅领兵开进甘肃,平定回民反清起事。结果双方军队还没开打,大学士阿桂就向皇帝发来急电,先后奏报入境就遇上了连阴密雨天。一场大雨彻底浇醒了乾隆皇帝,他感到此前甘省连年报旱有诈,数以百万石的“捐监粮”去向必须要刨根究底。
乾隆又与不久前王亶望情愿捐银五十万两(此数相当浙江巡抚每年养廉银的50倍)资助浙江海塘工程一事联系起来,他断定王亶望的巨额家资肯定与贪污捐监粮有着密切的关系。于是乾隆降旨命阿桂和新任陕甘总督李侍尧就地查办此事。如果这件事情属实的话,将是大清官场的一场灾难。
阿桂和李侍尧果然没有辜负皇帝的期望,他们从甘肃按察使福宁那里打开了缺口,福宁如实交代了以布政使王亶望为首的甘肃省大小官员如何动用公权力冒赈贪赃,中饱私囊的内情。在这里公权力成了私器,公权力成了损害官家正式权力系统的武器。如果说,公权力具有专断性,那么这种专断性在这里就转化成为对利益的效忠,自然也就削弱了人们对官家制度与程序的忠诚。案情就此大白于天下,王亶望立即处斩,他的儿子也被罢官发配到新疆伊犁;勒尔锦赐令自尽;王廷赞绞刑。至于对其他大小墨吏,“监守自盗一千两以上斩监候”的律文,拟定皋兰县知县程栋等六十六员斩刑,待秋审处决。
这时候临近秋审,乾隆帝又动了恻隐之心。他特命凡贪污二万两以上者立斩,贪污一万两以上、二万两以下者,斩监候,等到当年秋审的时候再处决。而那些贪污一万两以下的也被判死缓,待来年秋审请旨办理。经过宽大办理,程栋等二十二名贪污二万两以上的官员于九月份被砍头,而兰州知府(市长)蒋全迪在这之前就已经问斩。
这个案子越扯越大,越陷越深。随着案情的进一步深入,又审查出官员亏空库银等新的罪行。一番折腾,又有数十名贪官被判了死刑。整个兰州省城监狱因为这个案子而人满为患,朝廷只好将已问成死罪的七十四人分批解往北京。这个案子前前后后正法处决的有五十六名,免死发遣者四十六名,其他还有判处徒刑、流刑,以及革职的。
有时候我在想,跟着像王亶望这样的官员同流合污的利益和风险与当一个清官的利益和风险比较起来,究竟哪一头更为合算。当然这种算法并不是单边的计算,而是一场双边博弈的计算。也就是说你不能按照正常的逻辑推算,何况一个官员的利益和风险也并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虽然古训“受鱼失禄,无以食鱼。不受得禄,终身食鱼。”告诉人们,当贪官只能富贵一时,当清官却可以逍遥一世。但是如果一个清官,因为不愿意“受鱼”,而受到报复和打击,最终被踢出局,我们还能说他是这场博弈的既得利益者吗?
胥吏游走的边界
官吏二字,在很长一段时间被我们混用,其实两者有着很大的不同。通俗地讲,官,是管人的人,管比他更小的官,管下面的吏,官并不直接管事,不直接管老百姓。吏,是权力集团内部官与民的中间阶层,他们是直接管事、做事的人。老百姓一年到头难得见上一回官,与他们打交道的往往是吏。现官不如现管,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对于吃尽官家苦头的老百姓来说,那些拉他们牛,扒他们屋的胥吏才是权力集团真正的代理人。
张居正大概是明朝最为勤勉的大臣。他深知官场上的种种弊端和权谋,圆熟地游刃其间,居然凭一己之力完成了明朝的中兴大业。如此高明的先生讲述大官怕小吏的官场故事,必定大有深意,不可不听。
张居正说,军队将校升官,论功行赏,取决于首级。一颗一级,规定得清清楚楚。从前有个兵部的小吏,故意把报告上的一字洗去,再填上一字,然后拿着报告让兵部的官员看,说字有涂改,按规定必须严查。等到将校们的贿赂上来了,这位吏又说,字虽然有涂改,仔细检查贴黄,发现原是一字,并无作弊。于是兵部官员也就不再追究。张居正问道:将校们是升是降,权力全在这个小吏的手里,你不贿赂他行吗?
这个故事有它产生的时代背景:当时的将校很少有不冒功的。号称斩首多少多少,其实水分很大。追究起来,他们砍下来的很可能是当地老百姓的脑袋,所谓滥杀无辜。如果没人较真,这些脑袋就是战功,大家升官发财,万事大吉。如果有人较真,这些脑袋就可能成为罪证,这帮将校罪过不小。所以,将校的命运确实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掌握在那位小吏的手里,尽管他的官未必及得上人家手下的一个排长。
张居正总结说:人们怕那些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吏,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里捞点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这句话和那句古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连张居正这么大的官,都怕吏员们祸害,就更不要说其他人了。
汉朝的时候,官和吏其实并没有明显区别。当时每个部门的一把手就是官,其他的全部是吏。
汉朝的很多高官,常常是由吏员从基层一路打拼而来。就连帝国的二把手—宰相也有可能是从吏员提拔上来的。到了唐朝,吏和官,才算有了清浊和高下之分,不再混为一谈。
造成权力集团重官轻吏的历史源头,要追溯到元朝时期。蒙古人骁勇善战,以为有了战马和马刀就可以横扫寰宇。他们废除科举,堵住了读书人通过科举做官的路。为了谋生,汉族的读书人只好实现就业转型。他们纷纷通过关系,走进官府里为官家集团当起了书记、文案,也就是文吏。
这样一来,吏对于文人来说,也就成了一条不是出路的出路。但从那以后官和吏就实现了分流,官有官道,吏有吏途。
到了明成祖朱棣执政时期,情况又发生了重大转变。朱棣又定下了一条官家规则:取消吏员们当御史和考进士的资格。这无异于一声霹雳炸响在吏员们的心头,本就不宽敞的权力通道,索性被堵了个严严实实。
这样一来,吏员在官场上就失去了光明的前途,形成了一种抬头不见天的“天花板”效应。也就是说他们向上发展的空间被“天花板”屏蔽了,青云直上的梦想也随之终结。结果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优秀的读书人都不去做吏,只有落第的秀才们才去充当。于是官家市场上充斥着读死书的书呆子,吏员们(包括当时的绍兴师爷)则把持朝廷六部、地方州县的行政事务。官要的是头衔,吏要的是实惠。
明朝如果有人去绍兴当官,朋友会告诉他说,天下治乱在于六部,六部的吏全都是我们绍兴人。当时有句话,官家如果治好绍兴就等于治好了天下,可见当时吏员的黑权力有多么大。
等到了清朝,由于官员的不作为,吏员的权力边界不断扩张。官家不管什么事情,只要交到吏的手里,铨选(考察提拔干部)可以早一天,也可以迟一天;处分可以轻一点,也可以重一点;赋税可以征,也可以不征;命案可以破,也可以悬着;官司可以放大,也可以化小;地方工程可以增加,也可以减少。他们有着实权在手,可附着在他们身上的社会身份又让人看不起。没有官场前途,没有公家发放的俸禄。既然官家拿我当奴,索性破罐破摔,捞钱使坏。政治上没有发展空间,那就来点实惠的。
也就是说胥吏是古代各级行政机构中的具体办事人员,所有脏活累活全由他们扛,最后出了纰漏还让他们担责任。胥吏地位独特,是“官民交接的枢纽”。与官员相比,他们无品无权,在官员的指令下承办衙门中的具体事务;与民相比,他们又是身处官府的公家人。
他们是游走于官与匪,黑与灰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计算利益的方式很简单,既然向上的权力通道被堵死,那就索性来个多种经营。总之,要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千万不能亏了自己。
乾隆七年(1742年)六月初三,在福建省的漳浦县令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命案。这一天,县令朱以诚正在县衙大堂里坐镇审案。在审讯过程中,从朱以诚的座椅背后蹿出一个成年男子,手持短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正在审案的县令杀死在众目睽睽之下。手法相当老辣,采用的是一种相当专业的方式—割喉死。
经过初步调查,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刺杀行动,而且有可能牵涉到当地的黑社会组织。
这起命案目标很清晰,那就是取县令朱以诚的性命。我们都知道县令作为一个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是基层握有最高权力的官员。是什么人胆子如此之大?是什么人与当地的“父母官”结下深仇大恨?但无论怎样,这都是令人震惊的答案。
正在工作中的县令居然被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刺死,这件事震动了朝野上下。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命案,更不是普通的暴力事件,这是对官家权力的公然挑衅。这个案子来得太过于突然,事前毫无征兆。经过官府的深入调查,最后将杀人凶手锁定在一个叫赖石的人身上。赖石这个人因为这样一个案件突兀地闯入历史卷宗,由于资料甚少,没有人知道此人是什么职业,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唯一可以下定论的就是,他是一个杀人凶手。
从案发过程来看,赖石刺杀县令朱以诚,一刀割断朱以诚的喉咙导致其当场毙命,这说明赖石是个训练有素的杀手,并不是业余选手。如果没有这起暗杀行动,漳浦县令朱以诚和杀手朱以诚一样都将不会留在历史的卷宗。朱以诚用鲜血让自己在上面留下了微小的痕迹,他用生命的代价惊醒了朝廷。朱以诚当时是在审案中被刺客暗杀的,按我们现在的标准衡量,他应该属于因公殉职,运气好的话还有可能被追认为烈士。
赖石只是一个杀手,所谓杀手对于一起谋杀案来说只是利器,而真正的主谋则另有其人。也就是说,赖石只是别人高价雇佣来的杀手,他的客户才是这起暗杀行动的主角。很快案件的侦破就有了眉目,组织这次暗示县令行动的主谋是一个叫蔡怀的人。
堂堂的政府官员在工作中被暗杀,这个案子的性质相当恶劣。漳州镇总兵龙有印在给朝廷的奏章中写道:监生蔡怀用高价收买刺客赖石行凶,起因是蔡怀品行不端,曾经遭到县令朱以诚的训诫,遂怀恨在心,于是勾结同被朱知县枷责过的胥役陈士亮、买办衙役李珠,用一百两纹银收买赖石行凶。
龙有印给朝廷开出的结案陈词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在这里涉及到一个犯罪风险成本的计算问题。蔡怀因为受到县令的训斥,就一怒之下雇凶杀人,这种定论下得太过于轻率,经不起推敲。要知道他杀的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一个地方的行政长官。作为杀人者,他应该在事前计算过其中的犯罪风险成本。犯罪风险成本由犯罪惩罚成本和破案率两个因素组成。
暗杀政府官员,无论是犯罪惩罚成本还是破案率,都会比普通命案要高出许多。这样的话,犯罪风险成本也就随之抬高。能够混到监生队伍的蔡怀绝对不是糊涂人,在这一点上,他不可能计算不出来这种高犯罪风险成本。一句两句训斥,就去杀害地方行政长官,这不符合常规逻辑。那么到底是怎样的深仇大恨和幕后背景,让蔡怀无视犯罪风险,去冒险一搏的呢?
答案很快得到了揭晓,监生蔡怀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也就是说上面的犯罪风险成本并不是蔡怀一个人在承担,因为在当时他已经是黑社会组织小刀会的成员。
蔡怀只是一个监生,监生并不是一种实际官职,而是“进身之阶”。也就是说读书人通过考试,取得监生的资格才能做官。最初,国子监的考核很严格,但发展到后来,那些达官显贵、豪门巨富也可以用金钱买到监生的身份,这就叫“捐纳监生”。这样一来,监生就慢慢成为一种形式,并不需要在国子监读书。用今天的话说,国子监的学生由当初的脱产学习转变为函授学习。
在《红楼梦》第十三回有一段精彩描写,贾珍向大明宫掌宫内相戴权行贿为贾蓉买五品龙禁尉官衔。
那戴权轻松大方地说:“既是咱们的孩子要捐,快写个履历来。”贾珍不敢怠慢,临送戴权上桥,又问:“银子还是我到部兑,还是一并送入老内相府中?”戴权道:“若到部里,你又吃亏了。不如平准一千二百银子,送到我家就完了。”一个是挥金如土、一心想依势求荣的纨绔子弟,一个是熟谙世情,惯于中饱私囊的老奸巨猾。他们明明是在走后门、行贿受贿,但做起来是何等的冠冕堂皇、舒展自如。
蔡怀是乾隆初年的监生,这时候的考核较后期还算严格。由此我们可以肯定蔡怀的监生头衔并不是通过花钱买来的,而是通过真才实学考取的。作为一名知识分子,既然已经获得了“进身之阶”,捞个一官半职是早晚的事。可他在此时却偏偏改弦易辙,去混了黑社会,而且混得还很专业,居然还捞了个黑社会头领的实职。蔡怀由埋头读书获取功名到埋头砍人去混黑社会,这完全颠覆了世人对知识分子的价值期望。
在我们的印象中,读书人应该有“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政治抱负,应该有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胸怀。可蔡怀却拉拢了一帮异性兄弟,成为小刀会成员。之所以会有这种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们就无法回避蔡怀的另一重身份。
蔡怀的官方身份是监生,监生其实是个很尴尬的身份,具有非官非民性,这就使得蔡怀处于一种边缘化的生存状态。由于监生这时候已经不需要进京脱产学习,蔡怀就被下放到地方官府充为胥吏。他和胥役陈士亮、买办衙役李珠的身份并没有差别,干的都是胥吏的活。
中国古代权力体系由官僚系统和胥吏系统的“双体系”组成,官僚是正式权力的指导者,胥吏是正式权力的执行者。两者共同维持着中国古代权力机构的正常运转。很多时候,官僚担的是权力的名,胥吏担的是权力的实。所以,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才会发出“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也”的感叹。
尤其是到了清代,胥吏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危害都达到了一个巅峰时期,官家也倚重胥吏来共同治理天下。正所谓“与胥吏共天下”。
大部分的胥吏都是出生于有地方势力的乡绅家族,便于官府用他们来管理地方乡民。也有像蔡怀这样受过教育的读书人,因为性格原因或者学识还没有达到要求,而徘徊在仕途门外。也有少数曾经做过官的胥吏,他们或者因为行为不检而被革职,或者因为官家的大幅裁员,而失去了原来的官职。
失去政治前途的胥吏,只好将眼光投向其他地方,总不能混到最后一无所获吧。
就整个官家体系而言,胥吏在官家的权力结构中始终处于底层。一直到封建体制即将走到尽头,他们也没有被恢复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要知道参加科举考试是连农民都可以享有的一项权利。也就是说,他们享有的政治权利还不如一个农民。这时候的胥吏完全成了一种“四不像”。老百姓拿他当官府的人,对他不信任、惧怕,甚至排斥和讨厌,而那些高级官员又打心里鄙视他们。尽管他们如此地不受欢迎,可仍然是古代官僚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阶层。
那么我们在回到案子中间来,看一看到底是什么原因使蔡怀这样的胥吏加入黑社会组织,并促使着他联手胥役干掉了县令朱以诚。
这时候,官府还不清楚小刀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群众组织,更不知道小刀会这样的黑社会组织在江湖出现。如果不是因为朱以诚被暗杀,官府还是不会知道民间社会有个小刀会。在这里,官府还要感谢朱以诚,是他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惊醒了当权者。在朱以诚被暗杀的同一年,朝廷开始留意小刀会的行踪,从此,小刀会在江湖上风起云涌。
当时,小刀会在漳浦一带活动非常猖獗。乾隆元年(1736年),福建邵武县出现了“关圣会”,乾隆七年(1742年)三四月的时候,漳浦、云霄地区出现了严重的旱情,小刀会的会员便乘机传播谣言。异姓结拜和歃血为盟在民间开始盛行,那些吃不上饭的乡民们希望通过这种神秘的仪式来祈求老天降雨。
漳浦县知县朱以诚对这件事非常重视,通过调查,逮捕了两名姓张的小刀会成员。并且拔出萝卜带出泥,又发现了很多小刀会的成员。能抓的都抓了,剩下的都是不方便下手的。之所以不好下手,是因为朱以诚在调查取证中有了重大发现,那就是吃官粮的兵丁中居然有出现小刀会成员。这帮人一边吃着官粮,一边拿着黑社会的分红。
知县朱以诚在军营中发现小刀会成员后,并没有马上收手的意思,但是他遇到了一点麻烦。什么麻烦呢?就是潜伏在军营里的小刀会成员的头拒绝朱以诚将抓捕的小刀会成员押回县衙。这件事让朱以诚这个县长很为难,他决定把这件事报告上级官员,让上级领导替自己拿主意。既然抓住了小刀会成员,那就要做做姿态,好好审理一番。这一天,朱以诚正在大堂审理小刀会成员,受蔡怀指示的杀手赖石从背后斜刺里杀出,朱以诚当场毙命。
到这里,我们才算真正搞清楚监生蔡怀、胥役陈士亮、买办衙役李珠相互勾结刺杀朱以诚的真正动机。这是一次有预谋,有组织的刺杀行动。蔡怀、陈士亮、李珠都是小刀会成员,而且,蔡怀还是小刀会的一个首领。如果朱以诚继续审查小刀会成员,不但蔡怀等三人的身份将暴露,而且有更多的小刀会成员也将陷入困境。按照犯罪风险成本计算,如果暗杀县令朱以诚能够取得成功,那么就可以减小其他小刀会成员的风险成本。
这是一个容易被历史淹没的暗杀事件,也正是在这起微不足道而又语焉不详的暗杀事件中,我们发现了黑社会的内部体系同样具有独特的权力基因。黑社会组织如果有政府机构人员参与,就会形成“官匪”共同执掌黑权力的局面。胥吏为什么会放着官家赋予的“公权力”不去执掌,却要不惜冒险与官府对抗?
在封建时代的官僚体制中,胥吏具有强大的遗传基因,官员为官一任,可以是三年,也可以是五年,但胥吏是不流动的,一干就是一辈子,有的胥吏是世袭的,老子死了,儿子继承,一干就是好几代。铁打的胥吏,流水的官。胥吏“非民非官”的边缘生存状态始终让他们无法融入正式的官场,可他们又生存在官家的权力结构中。正式升官的途径被政策堵死了,不能通过正式渠道成为“国家干部”,只能终身被“聘用”,成为官府体制外“公务员”。想要离开却又无法离开,想要融入却又无法融入,这种纠结的精神皈依之途让胥吏们无法找到真正的自我。
胥吏身在官场,既没有官家付给的合法收入,又没有升官发财的路径。对于官场的那些潜规则,他们身在其中耳濡目染。在那样的一个官场环境中,他们所能接受到的文化熏陶,说是贪官文化也毫不为过。像蔡怀这样胥吏还有管理平民百姓的权利,说是管理,无非是干些欺压良民,鱼肉百姓的事情,所以胥吏的身上兼具了江湖流氓的秉性。既然权力机制将胥吏的生存状态引向边缘化,那么像蔡怀这样的胥吏跑到黑社会组织中去寻求一份兼职,也是可以理解的事。
蔡怀之所以找杀手刺杀县令,源于江湖权力的利益计算。在这里我将其命名为“黑权力”。
蔡怀刺杀县令的利益计算,是源于他的隐身份,小刀会的小头目。既然是小头目就有可能想成为中头目乃至大头目。小刀会属于江湖组织,而江湖是一个独特的趋利性社会。在江湖社会中,要想获得生存发展,必须遵守江湖规则,“义”是统领一切江湖规则的规则,是江湖的非成文性宪法。一个黑社会分子讲“义”是为了更好地获“利”,“义”要用“利”来体现,这是江湖中人交易双方都要遵循的默示契约。
我们以前看港片《古惑仔》,其实混黑社会的古惑仔们在人际交往中,看上去是为了一个“义”字,其实他们一直遵守的是金元外交定律。那些黑社会老大们将大把大把的银子撒出去的同时,也同时获得了与日俱增的江湖支持率和认同度。也就是说蔡怀刺杀县令朱以诚,是他在小刀会获取江湖地位的必要手段。也许在官府供职的那些小刀会成员中,他的江湖地位是最高的。如果他不出头想法营救蒙难的兄弟,那么他在小刀会的地位和影响力将会跌至谷底。基于这种风险计算,蔡怀才会动用自己的黑权力,放倒手握公权力的一县之长。
难以下咽的“三碗面”
在清人赵翼的官场笔记中读过这样一篇:某朝廷官员陪同皇帝到热河考察,不巧他的哥哥刚巧去世,于是他就向皇帝请假回家奔丧。这时候他哥哥家里已经遍告亲友,吊丧的时间总共只有三天,过期不候。而最后一天是这个官员回家奔丧的日子。于是奇怪的现象就在这时候出现了:头两天没有一个人来吊丧,第三天却人多到绵延数里而不绝,那些和死者原先并无丝毫瓜葛的人,都算准了日子前往吊唁送礼。
这种情形其实也不难理解,在今天看来也是最自然不过的事。因为这个死了哥哥的官员在当时是个炙手可热的实权派,这些人来吊丧也好,送礼也好,并不是出于对死者的尊重,而是做给官员看的,准确地说是做给官员手中握着的权力看的。
林语堂先生说过一句话“面子、命运和人情是统治中国的三女神”。“人情面子”渗透到了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不仅可成为人际交往的有效平台,而且也可成为个人生存和发展可利用的资源。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人生难吃三碗面。也就是说,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最难以应付的是“三碗面”(情面、脸面和场面)。人在世上走一遭,看似洁来还洁去,其实并不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他必须时时考虑到世俗社会里的人情和面子,稍不留神就有可能会让自己的前途和命运陷入僵局。所以,中国人在和家庭之外的其他人相处交往的时候,精神上会感到束缚和倦怠。原因就在于,他们把人情与面子作为一种交往的目的,同时又作为一种基本的交往媒介。说白了,这种交往其实是一种资源的交换。这种交换既可以获取更多的人情和面子,又可以直接拿既有的人情面子去交换更大的价值。这种人与人之间有着交换目的的往来,成为古代官场最为盛行的交往方式。
在官家人际交往理念和规则中,包含了三大要素:那就是人缘关系、感情投资与期权回报。
在这三大要素中,人缘关系是权力世俗化的最基本的要素。中国古代官场是一个讲究“差序格局”的地方,往往会针对与自己关系不同的人表现出不同的方式:亲人之间有血亲,宗族之间有族亲,同窗之间有学缘,每个人既是个体又是群体,每个人都拥有一个以个体为中心发散形成的交际网络。同样每个人又都是他所在社会圈子的中心,这样圈来圈往,也就形成了我们所谓的“熟人”社会;第二个要素感情投资是一种成本的投入。为了维系既得利益与获取更大的利益空间,个人往往会采用请客送礼、托人说情、拜会请安等诸多手段作为感情投资的成本,并以此获得最大的利益空间;而第三个要素期权回报则是最终的目的。因为在这种互动性的交往中,其中一方欠下另一方人情,那么在利益的交换关系中就会处于被动状态,为了偿还人情,只好返还给别人更大的利益,这种关系近似于“债务人”与“债权人”。古代官场“人脉”资源从来都是一种能够发挥价值的权力资源,也难免会有人发出官场人情就是社会生产力的感慨。
唐朝宪宗时期的宰相崔群就是一位端不平“三碗面”的主。如果按照好官的标准来衡量,崔宰相绝对是个好官,一向以“廉洁自律”的清官形象示人。他的夫人劝他不要这么亏待了自己和子孙,应该置些房产留给子孙们,崔群的回答是:我已经有三十处田庄,还需担忧房产吗?
夫人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崔群解释道:前年我担任考官的时候,取了三十名考生,难道他们不是我最好的财产吗?
夫人道:如果照你说的那样,你本人当年参加科考,是陆贽担任的主考官。但你担任考官时却派人去劝陆贽的儿子不要参加考试,如果说考生都是主考官的良田,那么陆贽家这块田产却是荒废了。
这句话是讽刺崔群不通世俗人情,不能很好地融入官场规则。崔夫人这是在羞辱自己的老公。
崔群听完后,还是有些脸红的。崔夫人说的这个事,刚刚发生不久。崔群当时劝阻陆贽的儿子不要参加考试,是怕其他官员说他徇私情,因为大家都知道他是陆贽的门生。无可厚非崔群是个好官,当好官把自己的三十个考生比作自己的私人田庄时,我们才发现,并不是只有那些在官场玩得风生水起的人才懂得人情面子,其实很多好官清官也谙熟规则,也懂得把人脉资源看做是自己的生产力。也难怪历史学家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说: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也使他们结成小团体。出生于一省一县,视为“乡谊”;一年考中举人或进士,视为“年谊”;同年的举人或进士就像学校里的同班一样,在原则上有彼此关照的义务。他们的考官则不消说是终身的恩师。婚姻关系,包括男女双方的远亲近属,视为“婚谊”。这多种的“谊”是形成文官派系的一个主要原因。
在金庸先生的笔下那个玩转官场乾坤的韦小宝就是把“官场人脉”用到极致的标志性人物。他从一个江湖小流氓,耍嘴皮子,耍无赖,既然混到娶了七个美貌的太太,还有数不尽的财富,在官场上更是红到发紫,御前侍卫副总管,骁骑营副都统,最后在一个小岛上过起了逍遥自在的日子。韦小宝的人脉关系枝枝节节伸向社会的各个层面,尤其在官场更是达到巅峰。总结韦小宝的发达路径,无外乎就是四个字,经营人脉。请看韦小宝初见平西王吴三桂是如何攀亲的:韦小宝听他说话中带着扬州口音,倒有三分欢喜,心道:“辣块妈妈,你跟我可是老乡哪。”说道:“这个却不敢当,卑职岂敢高攀?”话中也加了几分扬州口音。吴三桂笑道:“韦爵爷是扬州人吗?”韦小宝道:“正是。”吴三桂笑道:“那就更加好了。小王寄籍辽东,原籍扬州高邮。咱们真正是一家人哪。”
初次见面,三言两语就攀上了乡谊。如此驾轻就熟,韦小宝又怎能不混到手眼通天。在这里韦小宝打的是乡情牌。
乡土观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起源,当乡土观念渗透进官场因素,就形成了一个个地方实力派系。晚清官场可以说是其中最为典型的案例,尤其是曾国藩的湘系军事政治集团和李鸿章的淮系军事政治集团,起到了龙头带动作用。乡土观念在官场的凝聚力,有时候让皇帝们也坐卧不宁,一有机会就将地方势力的首领人物来个乾坤大挪移,让他远离乡土,无法形成权力抱团。
晚清李鸿章就是一个特别看重乡谊的人,他是安徽合肥人。李鸿章曾经很无奈地说过一句话,官越做越大,亲戚也越来越多。这句话就是说亲戚的数量与官职的高低成正比,官亲是一种利益之亲,人都是有趋利性的。李鸿章晚年坐镇北洋时,只要是安徽来的老乡有事相求,只要他能办到的,他都会一路绿灯开到底。结果搞到最后他的军营中里,但凡有些权力的岗位几乎清一色是安徽人,其他省的人根本就没有容身的机会。估计当时有人想要到他的地盘上混饭吃,首先要找人托关系修改成安徽户口。
光绪元年(1875),李鸿章由天津入京觐见新皇,按照日程安排,他应该到京城后就返回自己的任所。可当他听说顺天乡试就在这两天将要揭榜,于是就临时改变主意,等到乡试揭榜后再返回任所。榜单揭晓后,当李老先生得知当年所中的举人没有一人是出自他的老家安徽,愤怒地质疑道:“咸丰戊午科(1858)顺天乡试也没有一个安徽人,今年再闹出柏中堂那样的乱子吧?”柏中堂也就是柏葰,此人是咸丰戊午科顺天乡试的主考官。在那场考试中,因为他的家人私下接受贿赂,这件事被他的政敌抓住了把柄大做文章,结果柏葰被朝廷杀了,以儆效尤。李鸿章这句话里明显藏着一把刀,言下之意:“主考官如果不录取安徽人,就不会有好的下场!”
李鸿章的这句话好似小孩子赌气一般,从中也可以看出官场乡谊之风刮得有多么猛烈。
经李鸿章一手保举的重要官员有很多都是安徽人,并且占据了官场显位。比如说跟随他多年的幕僚周馥、杨士骧,两人既是李的老部下又是老乡。在李鸿章的大力举荐之下,两人官至巡抚、总督(省部级高官)的位置。对于那些曾经在他手下打过工的老部下,他也是有求必应。晚清做官靠的是乡谊,而这份乡谊里如果能够靠上李鸿章这样一棵大树,可以算是乡谊关系中的VIP待遇。除了做官需要乡谊的化学效应,就连当幕友(师爷)、书吏(胥吏、书办)这样的小角色也少不了乡谊的作用。一些地区的幕友、书吏还以乡谊为纽带结成了坚如磐石的地域性行帮,抱团闯市场。比如说李鸿章的淮军幕府中虽然也有来自其他省的幕友,但是在关键位置上还是偏重于皖籍人员。
说到幕友的权力递延,最疯狂的莫过于清朝中晚期的“绍兴师爷”。
清朝时“绍兴师爷”可以说是幕业中的品牌,其权力抱团形成的火力也是最强的,往往某个幕友的家族、亲戚,通过在一个省的上下级衙门当师爷,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网络,借此操控官府。
有一个现成的案例,从中可窥一斑:乾隆二十八年(1763),在湖北地界发生了一起蹊跷的案件。在上一年,湖北地界的官府捉拿了两个盗贼,张洪舜和张洪炎。两个案犯的名字与乾隆二十六年归州知州赵泰交抓捕归案的张红顺、张红贵兄弟字音相同。由此,刑部怀疑眼前拿获的张氏二犯与两年前的归州案的犯人系同一案犯。
如果这个说法成立,乾隆二十六年归州抓捕的两人目前尚在狱中,又怎么会跑出来继续作案的呢?按照乾隆年间的司法管辖权限,疑案应该提交到刑部来定夺,但湖北省并没有按司法程序在走。
如今刑部在梳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了疑点,就向乾隆皇帝奏报了。乾隆皇帝获知情况后,着派刑部侍郎阿永阿为钦差大臣前往湖北复审两案。经过复审,得出的结果与刑部前面的推断相一致:此张氏兄弟就是彼张氏兄弟,两案为同一案犯。
案件卷宗里的内容译作白话大致如下:张氏两兄弟在乾隆二十五年于本乡李作棋家盗窃银子一百六十两及衣物,随后被拿获。但这个案子在官府审问拟罪的时候,张氏二人当庭翻供,最后居然被无罪释放。审查了半天,却是无罪之人。知州赵泰交因为“滥刑妄断”被流放,具体办案人员李作棋、袁志芳等人也因为诬陷栽赃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无罪释放的张氏兄弟逍遥在外,并且重操旧业。他们在盗窃赵启贤家九十两白银后被抓获。这时候原任按察使沈作朋此时已经升任布政使,他担心翻改前案自己会受到处分,坚持只将后案审结,而置前案于不问。由此才造成了案中案的复杂局面。
现任归州知府秦锡占在查审此案时,也是看上司沈作朋的脸色行事,才导致案件陷入迷局。
乾隆皇帝获知案情真相后,大为震怒。他下令将张氏兄弟立即正法,被冤枉的李作棋、袁志芳等人也被释放,赵泰交也得到了赦免。由于这个案子牵涉到一个省部级高官,最后交由乾隆皇帝亲自审问。审问的结果是沈作朋立斩,原任湖北巡抚周琬、总督爱必达改绞监候(死缓)。
这个案子到这里还不算完,因为在乾隆皇帝审问过程中,越审越感到在高官涉案的背后有着更加隐蔽的线索。他对湖北大吏这种上下通气,抱团犯罪的做法感到非常不可理解。在随后的调查取证中发现,案件背后的灰色线索是由官员雇佣的幕友串联形成的。涉案的总督、巡抚、按察使司这几名高官雇佣的幕友都和徐掌丝兄弟及其姻亲有关。徐掌丝是绍兴人,他本人在按察使沈作朋署内做幕,而他的弟弟又在总督爱必达的手下做幕,他的妹夫卢培元在巡抚汤聘的手下做幕。这么一个幕友家族依附着湖北省权力高层多年,他们之间互通消息,与地方官员来往密切。在这个案子中,各衙门之间互相串通的公文和消息,都经过他们的手。他们之间就相当于建立了一个情报网络,正是这个网络左右了案情的发展,也正是这个网络让本来简单的民间盗窃案,发展成为政府高官纵盗冤良案。
如果说,官家制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代表着皇权,那么湖北发生的这起民间盗窃案,就是官僚集团联手对抗皇权的妄为之举。乾隆了解内情后,震惊之余不免愤怒。他命湖广总督李侍尧等速将涉案的幕友徐掌丝兄弟等拿获交由刑部处理。乾隆借此案为各级官员敲响警钟,他着令各省督抚要彻查幕友上下交通,干预政令的事,并禁止新任督抚藩臬续用旧任幕友,以切断幕友之间的联系网络。
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愈演愈烈。到了嘉庆、道光年间,甚至出现了一个家族将一个地方的各级衙门的幕友岗位全部垄断,幕友网络在地方官场大有天罗地网之势。
段光清在《镜湖自撰年谱》中同样记载道:道光二十六年十月,段光清就任建德知县,按照官场规矩去拜见知府时,知府问他有没有请幕友。段光清回答刑名(司法)、钱谷(财政)两席已定,知府听了非常不高兴。他阴沉着脸说:“尔处朋友竟行自定,殊不知我处朋友皆上宪所荐也。”意思是,你这个县长聘请幕友竟然可以自作主张,而我这个市长聘请幕友都是上级领导派发的。
段光清听出了其中的弦外之音,他忙解释说,我刚刚上任,需要依赖幕友干点事,今天大人要推荐幕友,是人情难却。但是人情只能安排一小席,刑钱两大席却不能安排。
好个不晓行业潜规则的段县长,没有办法,知府只好推荐了一个小席,段光清没有理由再拒绝只好收下。段光清在文中还谈到当时向他推荐幕友的人非常多,甚至可以用“车载斗量”。稍微出色点的,荐条都贴到签押房的墙壁上,次一等的,荐条也贴到了内账房的墙上。
可以说,上司向下属推荐幕友,早已是晚清官场上通行的“潜规则”。上司这样做,不光是为了安排亲戚朋友就业,更主要的是上下之间形成一个权力的信息管道,便于掌控。对于上级官员来说,幕友之间的上下交通,使得他们掌握的权力管道畅通无阻。
在当时,上司向下属推荐幕友是官场“潜规则”。州县官为了在今后的工作不受到刁难,往往不敢不用,也不能不用,就是你有一千个不满意的理由,也得欣然接受,这就是“勒荐”。用权力掐住你的脖子,让你接受他的推荐。
道光年间,在南昌府衙门里有一个叫胡怀符的幕友。此人混迹江西官场十余年,人际关系网络盘根错节。他与臬司幕友谢固斋关系非同一般,仗着这层关系,几乎所辖州县的幕友,都是由他一人推荐。和前案的徐掌丝有着同样的经历,他的很多家族亲人,都在江西各地做幕友。他的兄弟姊妹很多,比如说他的弟弟胡老五、胡老七和妹婿章老七分别在建昌府、安远县、南昌府做幕。简直把幕友这个职业,做成了家族产业。
如果地方遇到什么案件,最先得知消息的不是地方官员,而是幕友胡怀符。因为各州县幕友先是通报给胡怀符,征求其意见,然后经过胡的批准才上报给地方官。只要有新派驻的官员来到江西地界为官,胡怀符都会找机会将自己的人推荐给新任官员做幕,那些初来乍到的州县官也不好拒绝。胡怀符靠着批发幕友,居然富甲一方。
由胡怀符这样的幕友编织的网络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主要还是由政治体制本身所造成。在清朝权力系统的分配制度下,州县官的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很多事情自己无法拍板做决定,需要层层上报,等待上级给明确的指示。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上下级衙门幕友之间来往频繁,为幕友滥用隐权力创造了机会。
幕友就业的途径无非两种:一是幕友之间互相推荐。也就是胡怀符这种类型的幕友,他们直接向下级推荐自己的亲友,进入下级衙门做幕,并讲定一年要交多少规例,遇事好彼此关照。二是段光清这样的州县官员大多由自己的上司推荐幕友。因为上司左右着州县官的升迁,如果拒绝接受上司推荐的幕友,就会被视为异己分子。既然不是圈里人,就有可能被踢出局。州县官为了求得平安,即使一千个不满意,也会无奈地接受,而有的识相一点的州县会主动向自己的上司奏请荐幕,态度决定一切。
在“三碗面”大行其道的晚清官场,主权虽然还在皇帝手里捏着,但是处于权力系统内的官员才是国家权力的真正代言人,他们将权力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以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