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胜者与战败者

无论出于怎样的道德理由,抗战胜利后,公众普遍要求国民党政府取消那些曾与日本支持的伪政权积极合作过的中国人的政治和军事权力,并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政府之所以迟迟不愿采取行动,主要是因为在日本投降后,它要依靠日本人和汉奸(人们这样称呼那些与日本合作的中国人)来维持日占区的“法律和秩序”。当时政府主要担心的并不是市民动乱,而是中国共产党构成的更具体的威胁。政府缺乏充足的运输工具将足够数量的国民党军队、维持和平的机关和行政人员立刻送到日本人占领的广阔地区里。国民党很快发现自己正和共产党进行一场抢先接管长江以北日占区的竞争。国民政府的总部设在中国西南,在这一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因为共产党早已经控制了华北的大部分农村地区。

不仅如此,有人指责政府对日本最后的投降几乎毫无准备,也没有为此制定相应的计划。还有传言说,国民党在内部的军事建设上也存在着派系之争,蒋介石不信任那些没有向他个人效忠的指挥官。因此,在日本投降后的关键几周里,蒋介石无法有效地调动他的军队,从而获取最大的优势。无论如何,蒋介石在这一时期的主要目标是重建和加强自己的力量,尽可能摧毁他的政治对手在各地的基地。除了共产党,蒋的对手还包括云南省的龙云和东北的张氏家族。因此,蒋介石愿意与任何能够帮助他实现这一目标的人结盟,只要他们不对他的权力构成直接的威胁。例如,在东北,国民党政府被迫与前伪政府成员合作,因为他们几乎是蒋唯一可以依靠的、既不支持共产党也不支持旧军阀张作霖的儿子张学良的政治势力。[6]

8月23日,国民党与日本人公开“合作”。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将军向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大将发布命令,命令规定,日本军队必须有效地防守住他们原先占领的地区,保持交通线的通畅,等待国民党军队前来接收。日本人还要负责收回那些最近被“非正规部队”(即共产党)夺取的地区。根据这一命令,日本军队和伪军采取了一系列针对共产党的军事行动。

尽管蒋介石于1945年8月11日下达了命令,要求共产党军队在收到进一步指令之前,必须停留在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上,但共产党坚称,他们有权接受敌军的投降。根据8月10日和11日延安发出的指令,为了迫使日本人投降,共产党军队对日本人控制的关键据点和重要交通线发起了大规模的总攻。当何应钦将军在8月23日向冈村宁次下达命令时,共产党正在从日本人手中接管张家口市。从8月下旬到9月底,共产党军队和日军以及伪军之间的战斗,据报道超过了100次。日军和伪军成功地从共产党手中收回了安徽、河南、河北、江苏、山西、山东以及绥远的20余个城镇。[7]按照何应钦的说法,到11月底,仍有10万日军驻守在山西、察哈尔、河北这3个省。[8]

如果政府对尽快在光复地区重塑自身威信的政治重要性有更清醒的认识,采取这种利用敌人的军队的方式引起的争议或许会少一些。相反,国民党政府毫无必要地把权力交给声名狼藉的“汉奸政权”,从而损害了自身的声望和地位。其结果是,很长一段时间里,在国民党政府的授权下,日伪仍是他们所在地区的实际管理者。《大公报》认为国民党最高当局要为此负责,并有些尖刻地将这种代管称为“先签署投降协定,再接管政府”。[9]

共产党的媒体充分利用这一情况,它们特别提出质疑:在光复地区,为什么仍然由伪政府官员,而不是国民党政府官员发布公告?为什么在伪政府中身居高位的叛国者被国民党授予同样的官职?《新华日报》质问道:为什么像伪上海市长周佛海这样的汉奸以及南京的伪军总司令可以发布本来应该由重庆发布的命令?[10]

第一批抵达南京——汪精卫傀儡政权的“首都”——的报社记者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除了能在街上看到少数几个中国士兵以及偶尔有美国运输机到来,“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南京已经解放了……,冈村宁次仍然在外交部大楼里办公。日本宪兵还驻留在前司法院的楼房里。到处都有日本哨兵站岗,他们受命维持和平和保护日侨……”[11]另一个记者在一个星期后报道了类似的情况。他还写道,直到9月4日,南京的报纸仍要接受日本特工的检查。城市的所有地方都能看到傀儡政权贴出的海报和标语,其中最常见的是“和平救国”的口号。[12]据报道,其他城市也有类似的情况。

此外,重庆的报纸很快开始报道前傀儡政府官员能够十分容易地重新变成国民党员。许多伪政权官员只要在办公室外挂一块新的招牌,就可以完成这一转变了。民众要求对前傀儡政府官员进行某种形式的惩罚或道德制裁,禁止他们担任公职。政府在官方声明中对此表示支持,但实际的做法却大相径庭。有报道称,前傀儡政府中的一些高官被允许逃往日本,许多职位较低的官员则忙着和驻南京的国军先遣司令部里的国民党特派员——国民党政府还都的第一批官方代表——拉关系。《大公报》在9月9日写道:“在中国,不管发生什么,总是有同一批职业官僚。他们互相勾结,形成了一个利益团体,几乎没有人能够分化他们。虽然在日本投降前,南京傀儡报纸的编辑们还在卖力地鼓吹‘大东亚共荣圈’和‘和平救国’的政策,但现在,这些敏感的报业人士正忙着更换外套,他们和重庆的报纸互相呼应,唱起了同一个调子。”

在这些事件中,引起公众最尖锐批评的是对周佛海的处置。在战争结束时,周佛海的职位是“上海市长”,同时“兼汪精卫政府”的财政部长,还是伪行政院的前副院长。在汪精卫1944年死后,周是傀儡政府中权力最大的人。日本投降后,周立刻宣布组成一支特别行动部队,维持上海的公众秩序,以此表明他对国民党和国家的忠诚。一名记者这样评论这一事件:“当普通民众看到以前欺负和压迫他们的人还和从前一样,仍然执掌大权时,他们只会感到愤怒。”[13]

到9月底,情况已经变得极为严重了。媒体一致要求惩处汉奸。有人提出,这是对整个国家品格的一次重大考验。批评者质疑道,如果这些汉奸可以免于惩罚,一旦国家发生了另一次危机,人们为什么还要忠诚于现在的政府呢?[14]面对群众愤怒的呼声,政府被迫做出了回应,行政院起草了一系列惩处汉奸的法令。这些法令由国民参政会的驻会委员会进行了修订,随后在国民参政会获得了通过。法令公布的时间是9月下旬,此后依据该法令逮捕了几个汉奸,马上有人声称这一法令的公布及其执行已经“完全消除”人们对政府不愿惩治汉奸和叛国者的疑虑。[15]

一些更加细心的人则对这一法令提出了许多批评。该法令的第四项条款引起了人们最大的质疑。这一条款规定:如果伪政府官员帮助过抗战,或者在任职期间做过有益于人民的事,可以提出上诉,请求宽大处理。还不到一个星期,即使那些最初为这一法令叫好的人也承认,一些名声最坏的汉奸——几个月以前他们还是日本人忠实的代言人——突然之间变成了爱国者。他们声称自己一直采取“地下活动”的方式来帮助抗日运动。在向国民党当局付出一笔可观的金钱后,他们的说法往往可以得到证实。公众感到愤怒的是,越来越多的伪政府官员声称自己有过这种隐秘的爱国举动,并为国民党政府所承认。

该法令另一个引起争议的漏洞是,1945年8月10日之前投降的伪政府人员可以得到特别对待。批评者指出,没有人会一直等到8月10日才知道日本将会输掉战争。最后,人们批评该法令只是针对傀儡政府的高级官员,甚至放弃了对那些低层官员进行道德制裁。要知道,执行日本人的具体命令,对人民犯下罪行的正是这些基层官员。在这一时期,尽管国民政府逮捕了包括周佛海在内的汪精卫政权的几个重要人物,但它并没有采取系统的努力,建立一个没有偏向性的专门法庭或官方机构,处理人们针对叛国者提出的所有指控。[16]

11月下旬的一份报告指出,虽然在上海、南京、广州,许多名声最坏的汉奸最终被捕,但在北方,没有通敌者被关进监狱。[17]在北方只有少数几个人被逮捕,更多从前替日伪政府工作的人被国民党委以同样重要的职务。例如,1934年至1941年期间担任福建省省长的陈仪被人指控曾和日本人合作过,战争结束后,陈仪并未接受任何处罚,而是被任命为台湾省省长。[18]日本投降整整两年之后,奉天(沈阳)一家非共产党报纸表达了这样的疑问:政府为什么还不采取行动惩处原伪满洲国政府的官员,反而让他们在国民党控制的东北地区担任重要的政治和行政职务?[19]

或许最让人反感的是政府重新任用伪军中的高级军事人员,他们曾帮助日本人直接和自己同胞打过仗。[20]原伪军头目中代表性的人物是李守信,他曾担任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的蒙古军总司令。一份非共产党报纸指出,甚至在1937年的卢沟桥事变——这一事件标志中国抗日战争的正式开始——之前,李就投靠了日本人,他是第一批背叛国家、替日本人打仗的中国将领。[21]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任命李为他统率的第10路军的总司令。另一个伪军将领门致中被政府任命为第9路军总司令。另一个例子是李先良,李先良曾是青岛地区皇协军的一名军官。日本投降不久后,他被任命为青岛市市长。

另一个伪军将领是赵保原,1937年以前,赵就是伪满洲国军队的一名军官。卢沟桥事变之后,日本将他调到山东。赵保原参加了日本对共产党游击队和支持他们的农民的“扫荡”行动。1944年,日本任命他为胶东半岛反共军的司令。日本投降后,赵保原逃往青岛。但不久之后,他回到了战场,被国民党重新任命为一支中国军队的师长。1946年6月,赵在青岛附近被共产党军队的一次伏击打死。另一个据称参加了声名狼藉的日军“扫荡”的伪军将领是王继美,1946年1月,他被收编为国民党部队。同年6月,他被共产党俘虏,以战犯的身份被审判和处刑。

姜鹏飞曾在大连和沈阳替日本人工作,他在河北东部帮助日本人组织伪军,并被送到日本进行进一步军事学习。战争结束后,他被国民党政府任命为同样驻守在河北东部的新27军的指挥官。1946年3月,苏联军队即将撤离中国,姜鹏飞和他的部队被空运往东北的长春,负责接管这一地区。他的任务是整编伪满洲国的军队以及在东北共产党控制的地区组织暴动。1946年9月10日,他在哈尔滨和李明信、崔大刚一起被处决,罪名是阴谋举行武装起义,企图重新夺回中国共产党占领的城市。据说在战争期间,李明信是日本人的特工,战后成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下属的敌后战区工作委员会的一名军事专员。崔大刚曾多次变节投敌,既替日本人工作,也为国民党提供情报,在哈尔滨策划这次没有成功的阴谋期间,他的身份是国民党第6军的一名军官。在共产党占领的另一个城市张家口,人们发现了类似的阴谋,这一次被处死的反革命分子是刘建勋。刘曾在天津替日本人组建过一支特务分队,日本投降后,国民党马上将刘招入了自己的秘密警察队伍。[22]

根据何应钦将军的描述,日本指挥官冈村宁次在1945年11月底,正在进行“联络工作”。[23]南京的一家报纸指出,当冈村宁次在1947年2月返回日本时,政府显然并不认为众多中国人的死是他的责任。“我们不知道,”社论最后说,“政府是否会为冈村大将的离去举行一次盛大的欢送会。”[24]

但是很显然,并不只是国民党才在战后利用敌人的力量。周佛海在接受审判时声称,共产党的代理人曾提出让他直接指挥一支共产党军队,但他拒绝了这一提议。当然,这一声明的内容很难得到证实。郝鹏举的例子则更加真实。他曾在汪精卫政府中担任过伪军指挥官。1945年以后,他投降了共产党,被任命为华中民主联军司令。在1946年底,国民党军队对解放区的攻势达到高潮时,郝又改变了主意,率领自己的部队投向了政府,他的叛变严重损害了共产党在苏北的地位。尽管如此,在战后与日本人和汉奸合作的问题上,共产党受到的指责要比国民党政府少得多,因为政府方面有太多得到确认的实例了。其结果是,在这一问题上,政府承担了公众大部分的不满情绪。

无论政府认为在与共产党人的冲突中,日本人和伪政府人员的帮助有多么必要,这种帮助以及政府获取这种帮助时对公众感受的忽视都带来了沉重的代价。北平(1949年9月,共产党将这个城市的正式名称重新恢复为北京)一家报纸的一篇评论反映了大多数人的看法:“我们无法掩饰对这样一个严重问题的轻蔑和愤怒。”这篇社论认为,数千名伪军对击败共产党起不到任何决定性作用。使用他们反而是对国家纪律和道德的一个重大打击。[25]针对这一问题,一家重庆报纸做出了类似的评论:

让更多人感到失望的是惩处汉奸的问题。的确,到目前为止,已经逮捕了一批汉奸,但平津地区的全部汉奸和叛国者几乎都没有受到惩处。大部分伪军都在“改编”后“恢复正常”,伪政府中的大部分人员也仍然担任原来的职务。南京和上海的许多叛国者脱下了原来的制服,很快就在其他政府机关找到了新的职位。要知道,这些叛徒一直受到人们强烈的憎恨。现在,胜利终于到来了,政府却没有马上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人们怎么能相信这个社会有公正可言呢?[26]

腐败

国民党政府没能采取令人信服的措施,公正地惩处战争时期的叛国者。同样,在处理敌人的资产上,它也显得不够公平合理。重庆派遣的接收官员以权谋私成为光复时期的一个鲜明特点。根据一般的说法,接收官员最关心的是五件事:金子、车子、房子、日本女子、面子。[27]9月27日,《大公报》这样评论官员的腐败:“在南京和上海,政府只用了短短二十来天就失去了民心。”

简单地说,接收(光复)是指代表国民党政府的文职和军事官员接管和控制原日占区傀儡政府的所有政治、行政和军事机关以及日伪的所有资产——无论是公家还是私人的——的过程。在处理工厂、办公室、仓库和住房等资产时,接收人员应将这些资产先封存起来,然后进行调查。如果某项资产是日本人从原来的主人那里非法夺取的,则应将它退还给原主,如果是无主的资产,则按照正式的程序确定新的所有人。在以这种方式处置之前,依据官方的规定,接收的工厂应该停止生产,接收的仓库中的存货是不允许搬动的,接收的房屋里的住户必须搬走。

但在这样的时期,由于几乎没有制度上的保障,这些规定的有效执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接收官员的操守。腐败之门对所有的接收官员都是敞开的,没有任何总体规划或统一的政策规定哪些资产是可以没收的,又该由哪些官员来执行。相反,在8月和9月,不同的军事和政府部门发出了一连串混乱的规定和命令。

手续:官方命令和行政机构

8月28日,国民党政府的行政院颁布了一条命令,宣布在日伪政府登记的所有地契都是无效的。[28]然而,几乎一个月过去了,当局还没有公布如何清算接收的日伪政府土地的具体规定。同时,大批代表不同军事、政治、行政机构的官员从重庆蜂拥而至。这些官员最先聚集在南京和上海,然后分散到北部和南部的城镇。任何东西,只要被认为是“敌人的资产”,都会成为第一个声称拥有所有权的人的财产。一份9月7日的报告描述了这种“接收”是如何在上海进行的。当时日军和伪军驻扎在市区和郊区,维护当地的治安和秩序。然而,任何武装人员都可以戴上上海军管会的臂章,声称自己在执行公务。他们以搜捕叛徒和汉奸为借口,强占房屋,随意逮捕,征用汽车,甚至查封整个工厂。[29]

或许是意识到了这种混乱,中国军队的指挥部在9月14日颁布了一项命令:禁止转移或破坏日军的一切家具、设备、机器、文件以及记录。所有最初属于中国或盟国、战争期间被日本人夺走的资产将被移交给国军当局。所有日本的商社、工厂、银行都要将它们有关资产、负债、位置的详细资料整理出来,送交中国军队。[30]

在上海,从9月19日开始对民间资产进行“官方”接收。依照总司令的命令,经济部开始接管日本人在上海的纺织厂。[31]到9月20日,财政部已经拟订了清算民间金融和商业机构资产的一系列条例草案。所有在伪政府注册的商业和金融机构都将被清算资产,它们的股东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南京—上海地区金融机构的清算由财政部的特别代表监督。这些特别代表立即宣布,五家主要的日本金融机构将由中国银行家接管。[32]

在接下来的四个月里,中央和地方官员颁布了一系列临时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无论在设计上还是在实行中都存在很多缺陷。9月21日,第三集团军(负责上海地区的防卫)的总部召开了一次由地方军政人员以及国民党党务官员共同参加的会议。会议决定:“所有的个人或机关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来实施逮捕或查封资产,为了确保人民的合法权利,任何被发现违反这一规定的人,战区司令部都将严惩不贷。”会议还决定成立一个由地方军人、行政人员和接收官员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以协调具体的接收事务。还成立一个负责接管投降日军、日伪机关的“敌伪机关及资产接收委员会”。[33]在9月的最后一周,该委员会接收了上海的大量机构和资产,包括83家医院、93家制药公司、药房和乳制品厂、18个文化企业、44个电机公司、7家广播电台、95家化工厂、上海公交公司、中央华盐公司及其旗下的仓库、所得税处及其下属机构、赋税司及其下属机构以及黄浦港务局的许多码头。[34]

然而,敌伪机关及资产接收委员会并没有一直负责上海所有的接收行动。在10月10日(国民政府的国庆日),上海市长宣布成立两个新机构,以处理在将敌伪非法取得和占有的资产归还给它们原来所有者的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这两个新机构分别是“不动产处理委员会”和“敌伪侵占平民工商企业处置委员会”。此外,10月10日,据《中央日报》报道,南京—上海地区经济部下属的战时生产局的特别代表已经在前几天接收了超过500家工厂。战时生产局派遣了超过1000人去执行这一任务。到11月,有至少10个不同的机构在接收敌人的资产。这些机构包括第三集团军、中国海军总司令部、国防部驻沪办事处、经济部驻沪特派员办事处、粮食部特派员驻沪办事处、上海市政府以及交通部。[35]

为了显示政府正在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行政院临时办公厅于10月12日颁布了一项命令,要求所有的中央党政军机构以及地方党政单位在10月15日下午6时之前提交一份报告,这份报告必须详细说明各单位在10月12日之前接收的所有敌伪机构、工厂、仓库、建筑物、房产、汽车、货车、货船以及其他资产。[36]10月20日,又成立了一个“全国敌伪机关及资产接收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席是行政院副院长和经济部长翁文灏博士。该委员会的成员包括经济部、交通部、农业部选派的官员以及从地方金融和实业界中选出的专家。[37]

10月下旬,上海地区组建了另外两个监督接收工作的机构。它们分别是“敌伪资产监管委员会”和“敌伪资产处置局”,它们都隶属于翁博士的“全国敌伪机关及资产接收委员会”。[38]与此同时,政府还要求战时海关总署驻沪办事处调查、接收、守护所有上海敌伪仓库中的货物。根据这一指令,海关人员经常要重新“夺回”这些仓库,因为它们中的大部分之前已经被代表各军事单位和政府部门的官员接收了。在11月中旬,超过200名海关人员被派出执行这一任务。到1946年1月的第一个星期,这些派出人员接收了大约500个仓库。[39]

除了以上机构,上海还成立了监察院驻江苏省特派员办事处,该办事处的主要职能是调查所有上报的腐败案件。该办事处会依据调查做出处罚的建议,并将调查结果写成报告,呈交中央政府。[40]随后,12月10日,中央政府在东南地区的两名特别代表抵达了上海,调查接收工作在民众中引起的普遍不满。[41]最终,在12月底,几个城市设立了“委员长信箱”,这样蒋介石就能够亲自看到每一封举报贪污官员的匿名信件,也能够清楚地了解民众的怨气了。[42]

现实

上述政府行政机构,特别是上海地区行政单位的混乱状况,只是对实际接收过程中“不规则行为”的一种粗略反映。[43]10月26日,蒋介石给新任上海市长钱大钧发了一封电报,以下是该电报的部分内容:

余经可靠渠道获悉,京沪平津地区军政及党务人员一直生活奢靡,沉溺嫖赌,并假借党政军机关名义,强占巨宅大院,充作公署,他们无恶不作,不择手段,及至敲诈勒索。传闻的沪、平情状最烈。余不知此等官员自觉其行止否。汝有何相关见闻?于光复地区腐化至此等程度而无丝毫自重,在当地民众而言,无异耻辱,亦是对我捐躯疆场英烈之不敬。余闻此情,为之痛心疾首,亦感愧赧。……汝悉电即可着令所部严禁嫖赌,并关闭一切假借各机关名义设立之公署。一切敲诈勒索或非法侵占民宅案件,盖须一则由市府当局严办,二则俱报本人。不得有任何徇私袒护罪犯情况发生。[44]

然而,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当局,都没有采取协调一致的措施来执行蒋介石的命令。不管怎样,在11月初,当蒋发布这些命令时,大部分伤害已经造成了。《新民报》指出,公众感激总统对政府官员的警告。但该报接着猜测:几句公正的话就能赢得民众如此的感激,如果委员长的命令能得到有效执行,光复区人民会给予他怎样坚定的支持啊。“不幸的是”,文章总结道,“委员长下属的所作所为极大地损害了他本人的努力。整个国家的事务不能依靠委员长一个人的善意解决。”[45]

上海—南京地区

尽管中央政府多次发出了遏制腐败的命令和警告,但大部分负责执行命令的地方官员仍然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例如,许多接收官员随身带有大量的政府货币(法币),他们知道中央政府无法立刻为光复地区提供所需数量的法币,为了充分利用这一情况,他们有意推迟了法币和伪币之间的兑换。胜利日之后,伪币的价值迅速下降,但仍作为法定货币在市面上流通了几个月。这一期间,接收官员的商业活动对价格的上涨起到了推动作用。在伪币贬值的过程中,许多人陷入了经济困境,他们不得不贱卖自己的房屋、土地和其他资产。购房者通常是内地来的带有大量法币的政府接收官员。对这种行为最温和的一种评论是:“一定有许多追求暴利的奸商混进了接收官员的队伍。”[46]

到9月下旬,已经有大量这样的批评见诸媒体。中央政府下令,重庆各政府机构派出的接收人员不得携带大笔的法币。命令还禁止上海—南京地区的接收人员从事商业活动、以强行制定的价格购买黄金或以政府机构的名义购买房产。

即使这样,情况也没有好转。到10月底,在上海,“重庆人”已经成为贪污者的同义语。因为,新接收官员抵达上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日伪人员的财产据为己有。国防部的接收官员和经济部的接收官员为争夺4家面粉厂进行了激烈的争吵——并不是要将它们归还给原来的中国所有者,而是打算将它们变成自己的财产。[47]另一个著名的例子是中央宪兵大队的第23团,表面上看,这是一支由高中学生和大学毕业生组成的精锐部队。这支部队于1945年8月下旬抵达上海,是最早进驻上海的军事单位之一。这支部队的成员犯下了许多劣行:以搜捕叛徒为名非法逮捕平民、强占私有房屋和车辆、没收大批必需品。在经警告无效后,淞沪警备司令部于10月12日发布命令,逮捕了这个团的指挥官,并对该团的劣行展开正式调查。[48]

虽然对第23团的惩罚是向正确方向迈出了一步,但个别措施并不足消除所有混乱,扭转整个局势。接收人员的贪污腐化最糟糕的结果是对经济造成了严重损害。工厂设备被拆除了,仓库里的大量商品和原材料要么被卖掉,要么为了未来更大的利润而被囤积起来。《大公报》认为最初接管了许多工厂和仓库的军事单位要为上海的经济混乱负主要责任。军队经常拒绝把他们接收的资产上交给“合法的当局”。由于军队拒绝发放工厂仓库里的原材料或归还运输工具,工厂无法恢复生产。当电话局的工人进行通信维护时,他们发现,许多电话机和其他设备已被转移,并安装到了军官的办公室里。同样,铁路工人发现他们无法进行必要的维修,因为大量的材料和设备被军队拿走了。[49]

在上海海关11月开始清查工作之前,许多违规行为都没有被正式“发现”。监察院江苏特派员的一份报告披露了接收过程中的一些不法行为。该特派员承认,海关工作人员在进行调查时遇到了许多困难。例如,在将仓库上交给海关人员时,一些政府部门并没有呈交市郊的仓库的名单。海关刚展开调查不到几天,就有两个仓库被神秘地烧毁了。一些官员和政府机构干脆拒绝将他们接收的仓库移交给海关调查员,甚至不允许海关人员检查它们。有这样一个例子,调查人员在检查一个仓库时,突然开来了几辆来历不明的卡车。一些人将仓库货物搬上卡车,然后开车扬长而去,整个过程是当着调查员的面进行的。[50]

一些报纸试图更详细地报道特派员报告中提到的案例。上海《大晚报》报道,11月7日晚上,一个仓库的30桶油突然消失了。11月11日晚上,一伙武装人员闯进了另一个仓库,搬走了里面的货物。然而,政府拒绝披露有关这些案件任何更详细的情况。被神秘烧毁的两个仓库分别是11月20日烧掉的上海火车北站的第二仓库和11月26日烧掉的九龙路的坂田仓库。据推测,有人为了销毁仓库遭到盗窃的证据而有意放火,但两起火灾发生后,地方当局都没有进行调查。[51]

根据市民提供的情报,敌伪资产监督委员会在成立后的第一个月,即10月29日至11月底,仅在上海地区就处理了超过500件试图隐瞒敌人资产的案件。这些案件中涉及的资产包括400万吨铜和铁、500多台机器、80卷新闻用纸、5家工厂以及大量布匹、大米、面粉和白酒。

闸北警察局的案子是这一时期曝光的另一个案件,该局的局长串通其他警察,从一个封存的仓库盗窃了50袋糖。另一个案子是以前隶属日本海军军械局的培林上海冷藏厂案件。抗战胜利日后,中国海军接收了这个储藏有大量鱼和肉类的冷藏厂。11月下旬,有人发现接管的海军军官动用了部分库存,供应自己的部队以及战俘。不仅如此,他们还以5600万法币的价格将剩余库存卖给了通顺码头。[52]

敌伪资产处置局成立两个月后,上海的一家报纸承认,该局的确已经责成海关检查和接收敌人的仓库。该报也指出,现在市面上已经有腌鱼和棉布在公开出售,行政院院长宋子文一直在询问处置局的工作。但直到现在,人们还很少知道处置局和海关调查员的工作的具体进展。该报评论道,处置局现在是时候提交一份说明他们接管的500间仓库库存情况的详细报告了。鉴于维持人民生活和城市工业生产所必需的物资短缺,公开这些信息是非常重要的。许多个月之后,市民终于知道一些库存商品到哪里去了。上海市政府的官员被指控非法出售价值40亿法币敌伪商品。人们先是得知了一起较小的案件,有市政府官员被指非法出售了130辆汽车。此后,市政府的一个前雇员透露了上述数额惊人的倒卖敌伪资产的信息。[53]

据报道,苏州的商业机构必须向接收政府支付1000万伪币,才允许重新开业。许多小城镇被勒令每月向驻扎在附近的亲政府的非正规军缴纳大笔“赞助金”。[54]政府官员亲自到附近的农村地区寻找平民房屋,并以种种借口非法占有它们。官员经常强迫当地商人降低商品价格,然后卖给他们。[55]

从1945年8月至1946年3月,先后有四批接收官员被派往徐州。而在此之后,对敌伪资产的接收仍然没有结束。第一批接收官员是第十战区先遣指挥部派遣的;第二批是国民党市党部的官员;第三批是国防部的官员;第四批则是粮食和经济部的官员。这些官员收缴了包括大米、面粉、香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在内的大量物资。在许多情况下,由于机器被拆走以及原材料的损失,工厂无法恢复生产。[56]

湖南车辆案件

由于上海—南京地区是最早被中央政府人员接管的地区,人们有理由期待那里发生的不法行为不会在其他地方重现。但让人们失望的是,情况并非如此。在1946年4月中旬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湖南公路局的负责官员介绍了有关接收该省敌伪车辆的腐败情况。大部分的敌伪车辆最初由交通部监管的机构——战时运输管理局驻湘办公室负责接收。运输委员会获得了大约3500辆汽车。其中的1000辆被移交给了湖南公路局。

根据湖南公路局的报告,该局的接收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个阶段从1945年11月3日至12月上旬。在这一时期,公路局从陆军第四供应服务站手中接收50辆卡车,但实际只接收了这些车辆中的80%,另外20%神秘地失踪了。第二个阶段是从1945年12月中旬至1946年1月,公路局从湖南战争运输委员会办公室接收250辆汽车。公路局指出,它们实际只收到了大约一半的车辆。最后一个阶段是从1946年1月至4月中旬,公路局从战争运输委员会那里接收另外700辆汽车,但这些车辆一定是经过了“精心挑选”,因为它们无论如何看上去都“不像是汽车”了。公路局接收的车中没有一辆是可以上路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这批“资产”,公路局不得不将这些旧车拆开,把能用的零件卖给湖南的各家汽车修理店和五金店。同时,湖南公路局总共只有60—70辆汽车维持全省的交通运输。

在这些消息披露后的第二天,战时运输管理局驻湘办事处意识到公路局的报告损害了自己的声誉,单独召开了自己的新闻发布会。运输委员会的代表声称该委员会从敌伪那里接收的3438辆汽车,包括1000辆转交给公路局的汽车,从一开始就不是完好无损的。[57]与此同时,政府正面临着严重的通讯困难。这些问题通常被归咎于原材料和其他商品的短缺以及军队糟糕的后勤。显然,这些困难并不都是由人们通常说的“军事情况”造成的。

东北地区

考虑到东北地区具有的重要战略意义以及政府迅速恶化的军事形势,接收人员在东北地区的所作所为造成的后果就更加严重了。1946年初,民盟机关报《民主报》引述了东北一位资深的政治人物宁孟岩的观点,宁孟岩认为,接收官员忽视当地居民感受和需求是政府在东北地区举步维艰的根本原因。[58]日本投降几乎两年之后,国民党在奉天(沈阳)的报纸才开始讨论中央政府为什么会失去民心,并对政府派往东北地区的接收官员的“奇特行为”感到遗憾。这份报纸呼吁政府立刻撤职查处所有仍然占据要职的腐败官员。[59]

尽管苏联搬走了东北的大部分工业设备,但仍有许多机器留了下来。《大公报》报道,抚顺煤矿80%的机器没有被损坏,鞍山昭和钢铁厂剩下的机器能每月生产2部火车头和100根铁轨。炼钢设备也是完好的。锦西地区的工业设备被保留下来。辽阳纺织厂的一部分机器仍然是可以使用的。虽然大部分火力发电机被苏联人运走了,但水力发电机保留了下来。因此,苏联人撤走后,东北地区的工业生产能力仍是相当可观的。[60]苏联军队刚一离开,国民党官员就立刻声称他们拥有这些“赃物”的所有权。[61]《和平日报》沈阳版在报道当局对敌伪工业资产的处理时指出:“一些取得工厂所有权的人并没有让工厂重新开始生产,而是拆除厂里的机器设备,把它们当废铁卖掉。”[62]

东北地区的接收和其他地方一样,日本人和伪满洲国政府的资产会被第一个看到该资产的接收官员据为己有。重庆一家报纸的记者描述了1946年3月23日他在沈阳看到的情景:

接收情况十分混乱……一则有争抢工业设备的情形,二则抢占公共建筑和房产。眼下政府人员正在争夺家具。过去几个月来一直空无一人的楼房已被某大员派人把守起来。某军官已接收了数千栋房屋。国民党的一个事业单位——中国文化署——已派员到此,正忙于接收日本印刷所和书店。某政府部门代表方才抵达,但大失所望,只因可接收之物已所剩无几。然而一些部门索性将其他政府部门的封条撒掉,代之以自己的封条。此事令当地人民不胜惊讶,“中央政府的人”比其他人“没啥好的”。[63]

另一位当时在沈阳目睹这一切的记者这样评论贪污可能导致的后果:“我担心,我们不仅将失去东北,还将失去民心。”[64]

一年之后,沈阳出版的官方《中央日报》承认,只有一小部分接收工作的完成是令人满意的。例如沈阳一个区的接收情况。这个区的几乎所有的房屋都是日本资产,于是中国政府顺理成章地接收了这个区的房屋。但在等待处理期间,这些房屋并没有被置于政府的监管之下,而是很快成为少数几个人的私有财产。到1947年9月,一些“新主人”已经开始出租这些房屋,收取租金了。[65]

“打苍蝇”

国民参政会于1946年3月29日召开了一次会议,强烈批评政府迟迟不采取行动惩治腐败的接收官员,指责政府有意包庇这些官员。参政会的成员一个接一个地批评本省糟糕的接收情况。广东省代表韩汉藩说,海南的接收工作完全是一片混乱。空军官员占据了许多农场,海军则得到了国营招商局。一群军官占领了所有加油站,另一群军官夺走了所有汽车。结果“有汽油的人没有汽车,有车的人没有油”。广东省的另一名代表张良修在报告中说,政府将“大批诈骗犯”派到了广东,他举了四个实例证实自己的指控:(1)广东省省长和新一军指挥官同意将接收的一部分日本人房屋划归给参政会,但在参政会接管这些房屋之前,军队搬走了里面所有的家具。(2)陆军后勤部的船运监理会强占了所有可以使用的船只。(3)军事人员拆除并搬走了中山大学和其他学校的所有的水电设备。(4)曾在日占区开展地下活动的国民党特工现在开始接受汉奸的贿赂,帮他们掩盖战争时期犯下的罪行。

另一个代表王立哉指控山东的接收人员伪造敌伪资产的清单,许多官员通过出售隐瞒下来的敌伪资产发了横财。湖北省代表刘叔模揭露了汉口的政府官员是怎样以权谋私,把接收资产据为己有的。会议提议由中央政府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对日本敌伪资产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再进行一次审查。[66]

这一提议促使中央政府成立了几个“接收行动调查小组”。这些调查小组在这一年的夏天开展工作。调查小组被授权调查任何受到指控的接收官员及其渎职行为,确定具体案件中的相关责任,并提出处罚建议。可以想象,调查的结果只是让政府的声望受到进一步的打击。河北、察哈尔、热河、绥远地区、湖南、湖北、江西,当然还有上海地区的调查组查出了许多新的渎职案件。虽然公众对这类报道早就习以为常了,但一些几乎达到夸张程度的重大贪污案件仍然引发了不小的轰动。其中一个案件的嫌疑人是海军驻北平办事处主任刘乃沂,经查实,他送给自己3个情人超过100盎司黄金、1万美元、15斤珍珠以及150件名贵的皮草。另一个著名的案件涉及经济部派驻上海的特派员张兹闿,据说张收受了1000盎司黄金的贿赂,作为交换,他掩饰了某个匿名的政府官员对一家纺织厂的非法接收。[67]

调查人员还发现,日本人移交给中国官员的所有资产一开始都附有详细的清单,日本人保有这些清单的副本。由于大部分接收官员拒绝提交原始清单,日本人将五大箱的清单副本交给蒋介石以帮助调查。[68]

尽管证据确凿,政府又一次没有采取果断的行动。调查组没有权力强制实施他们的惩罚建议。调查完成之后,这些案件通常只是简单地转交给地方当局,再由地方当局提出起诉。一些地方官员甚至禁止新闻媒体公布调查组发现的证据。大多数情况下,渎职官员只需接受公众舆论这一非正式法庭发出的道德谴责,但对贪污者而言,良心是不值一钱的。民众对调查本身进行了公开的讽刺。一个记者在上海的一份新杂志《观察》上写道,腐败的组织是很难清理自身的。他提出警告,如果调查人员仅满足于拍打苍蝇,政府在未来必将面临更严峻的局面。[69]

左翼《文汇报》的批评更加直接,但它指出,如果政府进行一次真正彻底的调查并纠正以前的所有错误,仍可能重新赢得人民的信任。[70]然而,三个星期之后,政府宣布调查任务已经完成,调查组可以撤销了。《大公报》的评论认为,调查组的工作对恢复公众的信心几乎毫无帮助。“从整个接收过程以及随后的调查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由官僚统治的国家是无法制止腐败的,”该报社论写道,“如果我们仍然想要廉政的政府,我们应该发展人民的力量……并让人民将他们的力量运用在政治上。”[71]

因此,可以这样总结,政府的声望在战后的接收时期遭受了最严重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