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辣手神探 第三案 民女被害多方侦查 疑窦丛生终成悬案

“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把我从睡梦中惊醒。为了减小对家人的惊扰,我立即抓起床头柜上电话机的听筒,里面传来值班室老尹急促的声音:“北皋市江防乡发生凶杀案,要求支队领导和技术人员去现场指导、支援。”

我看了看表:时间是1995年1月3日凌晨1时。我吩咐老尹通知法医沈连宗、痕检张根平等人,立即到局里集中,随我去江防乡案件现场。

汽车在农村公路上不停地颠簸,雪白的车灯跳跃着,照亮了前方的路面和路旁田野里的麦苗,泛出一层薄薄的霜气。寒风从车门的缝隙里钻了进来,使人感觉到在冷峻中增添了一丝麻木。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前面的路旁停了几辆警车,我知道目的地到了。

这是一座南向的三间平瓦房,当地的“锁壳式”建构,东、西房门相对而开。屋里灯火通明,中间内廊沿下,聚集着北皋市公安局政委张武、分管刑侦的副局长陈玉林、刑警队长薛明春等人。由于这时正在凌晨,为了不影响周围村民休息,我们决定在中心现场初步勘查后,将尸体运出,由法医先行解剖检验,现场走访和外围现场的系统勘查,待天亮后进行。

死者是个薛姓女子,二十七岁,从事农业劳动。丈夫是个木匠,长年在南方打工。一个小孩平时由婆婆带养,因而大部分时间都是她一个人单独居住。

法医解剖检验的结果很快出来了,致死原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颈部有卡压伤痕,头部有多处被尖利的锐器刺破,顶部颅骨内嵌有断裂的铁质尖头,取出后分析为裁缝用的大号剪刀的刀头。下yin部有性交痕迹,提取到男性分泌物。

天亮以后,痕检技术人员开展了由外围向中心逐步深入的现场勘查。根据现场痕迹分布,很快推断出作案者的作案过程。

首先,作案者从室外压破东房门上的气窗玻璃,伸手从内拔开插梢,从气窗钻入室内,随后摸上了床。死者警觉后,可能发出了惊叫,作案者用左手按住了死者颈部,右手操起事先带来的剪刀,向死者头部猛戳。死者没有声息后,作案者拉严了窗帘,在橱内找到一块花布,将死者血肉模糊的头面部裹好,掀起死者的上衣到肩部,拉下死者已被尿液浸湿的内裤,对死者实施了强奸。然后再打开了电灯,在屋内寻找财物。在后墙的墙洞里找到一只小铁皮罐,倒出了里面的物品(死者丈夫回来后,经核实,罐内有三枚清代银元),然后关掉东房的电灯,取走中屋柜上的录音机,拉开大门的木栓,逃离现场。

这是一起在作案现场留下很多痕迹的案件,但作案者在作案的过程中戴着粗纱手套,地面铺着砌墙用的红色砖块,表面非常粗糙,能作个体鉴别的痕迹物证一件皆无。当然,尸检时提取的男性分泌物除外。由于还有这么一件,我们心里总算踏实了许多。

北皋市公安局侦破重大案件的力度是很大的,刑侦力量倾巢而出,还抽调了不少派出所有经验的民警,参加排查。刑警大队除技术人员外,还派出了五、六名侦查员,随同我在案发地参加侦查。过了两天,耐不住寂寞、业已退休的冯忠也来到了案件侦查指挥部。

指挥部设立在一家乡镇企业闲置的二层小楼里,为了照顾冯老,指挥部在楼上一个房间里临时放上两副铺盖,由我和他一起居住。当时,冯老的身体情况已大不如前,患有较为严重的心脏病,并伴有气喘,我安排他在指挥部看看调查材料,提提工作意见,一般不同意他外出走动。侦查员们则住在房屋比较宽裕的老百姓家里,铺上稻草打地铺。恰逢那段时间阴雨连绵,道路泥泞,地上也湿乎乎的。在天寒地冻的冬夜,躺在冒着潮气的地铺上,除去极度疲惫的侦查员,一般人恐怕是难以入眠的。

江防乡南临长江,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人们聚水而居,非亲即故。村里哪一家夫妻吵架,或者是有亲友来探访,几乎户户皆知,一幅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的典型景象。在这样的地区发生的命案,毫无疑问,侦查的地区范围都不会很大。

侦查工作虽说紧张而艰苦,但按部就班地展开后,每个人都充满了信心,这起案件一定能够破获,而且时间不会太长。

可是,事情的发展,时常游离于预期,在人们的热望中,二十多天过去了,我们没有获取一条象样的线索。侦查人员在言谈之间流露出焦急,指挥部领导也感到压力在增大,我常常看到张武政委站在那里面无表情地默默沉思。他是一个非常敬业而又善于思考的年轻人,案发后,他第一批赶到了现场,并在现场住下,与侦查员们同甘共苦,依然保持着他刑警出身的本色。我也看到陈玉林副局长在深夜大家睡去后,一个人坐在桌前,对着酒杯抽烟。当然,我也有些着急,这个案子迟迟不破,纵然不谈工作成效,北皋的财政本就比较吃紧,这么多人的后勤保障,在财务上就是一笔很大的负担!

然而,世界上的万物都有它自身的规律,有急自有缓,有伏必有起。在我们把焦虑的情绪压抑在心底时,江防乡派出所黄所长给我们带来了一条好消息。他在邻村一个黄姓住户家走访时,问及他儿子现在去了哪里,这位目不识丁的大妈从房里取出一封信,告诉黄所长,她儿子已去苏州打工,具体地点信封上有。黄所长抽出信纸一看,上面有这样一段字样:“我三号下午出门,在沙洲港转车时,顺便到姐姐家看望了一下。现在到工地已有多天,一切都好,请不要挂念。家乡发生的事,可能有人来调查,你们一定要说我是二号下午出门去苏州,不要说是三号。切记,儿子黄元斌。”

这个黄元斌为什么要把出门时间前移一天呢?很明显,二号下午出门,说明他没有作案时间,三号下午出门就证明他有作案时间。他极力回避这一点,又有什么原因呢?

我们立即组织了一个调查小组,对黄元斌一、二号活动情况开展专门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黄元斌确系一月三日外出。

一月三日下午二时左右,黄元斌与一个同学在路上相遇,这位同学看到黄元斌提拉着一卷棉被和两个大旅行包,问他到哪里去,黄元斌回答说是去苏州打工,两人抽了一支烟,才互相告别离去。被调查者肯定这天是一月三日,他记得很清楚,这天他是去参加一个亡人周年的纪念活动,而在途中相遇的。

一个孙姓妇女,是黄元斌的邻居,也证实这天下午她去张王港码头送一位亲戚乘船,在候船室里看到黄元斌斜倚在长椅上,等待班船。这两人的证言足以证实黄元斌在三号下午才外出,他并非不具备作案时间。

此外,调查中还发现,黄元斌酷爱录音机,到邻居、朋友家串门时,只要发现有录音机,总能长久地站在那里摆弄或听歌。在案发前,还有人看到,黄元斌两次骑着自行车经过死者门前的小路。

黄元斌为什么要在时间上弄虚作假、掩盖具备作案时间条件呢?

只能说他心中有鬼,具有作案嫌疑。

侦查指挥部决定,派人去苏州将黄元斌带回审查。

审查地点安置在距现场五公里的江尧农场农科所。由于冯忠主动请缨,讯问工作由冯忠和薛明春负责。

两天后,黄元斌被带了回来。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高高的个子,上身穿着一件肥厚的灰暗色棉袄,敝开着对襟,泛着暗黄的衬衫衣领上,扎着一条布满红色圆点的领带。方方的脸盘,一双细长的眼睛微微有些凹陷,眼珠转动很快,目光迅速从我们在场的人身上一一滑过。一看便知道这是个追求时髦而不脱土气、反映机敏而又轻浮好动的浪当仔。

在讯问中,他和别的被审查者大相径庭,表现得既轻松又活跃,甚至有些反客为主。在审讯人员未开口说话前,他抢先说道:“我知道你们是干什么的,这个案件破不了,你们不光是不能向你们的领导交差,奖金恐怕也拿不到。我可以帮助你们,你们有什么要求,我一定帮助配合。你们说吧。”面对这个油腔滑调的青年人,审讯人员不得不多次向他提出严厉的警告。以后,他虽然收敛了嘻笑的神态,但始终未正面回答过一次重要的问话。每逢在这种时候,他总是反问:“你们希望我怎么回答?”、“你们这样问的意思是什么?”讯问就这样相持了三天,到第四天凌晨,他忽然一改常态,抽泣着说道:“我犯了罪,我杀了人,我对不起你们,我愿意交待。”

黄元斌交待的作案过程,和我们案情分析时的推断完全相符。

一月一日上午,他骑车路过死者门前的小路,看到死者在外面挂晒刚洗的内衣,他为死者白皙的皮肤所吸引,便下车拐进了场上,假说自行车链条脱落,需要借用一把螺丝刀,和死者搭讪起来。言谈中得知死者丈夫也在外地打工,家中就是死者一个人居住,遂心生了歹意。

一月二日晚上,先到家北端路旁一家裁缝铺里,拉开窗户,偷了一把剪刀揣在怀里,走向死者住处。到死者家时夜色已深,周围的住户已没有灯光。他戴上手套,挤碎东房气窗玻璃,打开气窗,钻进室内。见死者熟睡,就脱掉外衣,掀开被子,想钻进被内。不料死者惊醒,大呼捉贼,他急忙捂着死者的嘴巴,掏出剪刀威胁。但死者乱蹬乱踢,挣扎着呼救,慌乱中他用剪刀向死者头部扎去,并用手紧紧卡住了死者的脖子,直到死者没有了声息。随后他在木箱上摸到一块折迭着的布,覆盖在死者的头上,拉下裤子,实施了*。然后,拿起窗前桌旁一根木棒,将窗帘挑紧盖严,拉开了房内的电灯。打开橱门,见里面装的都是衣服,就转到床后,看到墙上有一处没有封严的小洞,伸手进去,摸到一只小小的铁皮筒罐,打开一看,是三枚银元,就随手装在口袋里。转出来后,用被子把死者盖好,拉灭了电灯,从中屋房间出来时,顺手将柜上的收录机拎起,走出大门回了家。

回家后,他将收录机和剪刀、手套装进旅行包,准备第二天离家去苏州建筑工地打工。在张王港至沙洲港的客轮上,想到这些东西不能久留,虽对丢掉收录机心生不捨,但为了毁赃灭迹,仍悄悄将装着收录机、剪刀等物品的旅行包丢弃在长江里。

到沙洲港后,在嫁到这里的姐姐家吃了晚饭,把三枚银元交给姐姐保管,第二天一早,乘班车去了苏州。

我在作以上述说时,归纳得很简明顺畅,其实,黄元斌在交待时却并非如此。他每说一句话便停了下来,思考的时间多于说话的时间,如果没有追问,他便不再言语。例如谈到铁皮罐子的事,他和冯忠便有以下一段对话,这也是在以后引起歧议的一段对话。

黄说:“我打开了衣橱,里面尽是被单和衣服,没有值钱的东西。”

冯问:“后来呢?”

黄说:“后来我转到床后。”

冯问:“转到床后干什么?”

黄说:“看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

冯问:“看到了没有?”

黄说:“看到后墙壁下有一个小洞。”

冯问:“什么样的小洞?”

黄说:“可能是砌墙时故意留下来的,一块砖大小,用一块小木板挡着。”

冯问:“这里面有值钱的东西吗?”

黄说:“这里有一个小圆铁罐”。

冯问:“你怎么知道的?”

黄说:“我用手摸的”。

冯问:“罐子里有什么?”

黄说:“没有什么。”

冯问:“没有什么?没有什么还讲那么多废话。”

黄说:“是你们要我讲的。”(事后我们才知道黄元斌在交待过程中按下了不少这样的钉子,令与犯罪分子打了一辈子交道、经验老到的冯忠也始料不及。)

冯问:“你想想,罐子里有什么?”

黄说:“有钱。”

冯问:“有多少钱?”

黄说:“很少几个钱。”

冯问:“很少是多少钱?”

黄说:“五块钱。”

冯问:“是五块钱吗?”

黄说:“是一块钱。”

冯问:“罐子里只有一块钱?”

黄说:“哦,我想起来了,是三块钱。”

冯问:“什么样的钱?”

黄说:“普通的那一种。”

冯问:“普通的一种是什么钱,是这样的钱吗?”说着从口袋里一把掏出几张人民币来,几枚硬币漏掉在桌面上。

黄说:“是硬币。”

冯问:“这样的硬币要藏在墙洞的罐子里?”

黄说:“是的。”

冯问:“把这样的硬币藏在罐子里这有什么意义?”

黄说:“是银元,我说的硬币是指以前的硬币。银元不是硬币吗?”

在黄元斌交待认罪后,我们抽取了他的血液,做了血型检验,结果表明,与死者身体中提取的男性分泌物血型相同。

在对黄元斌居住地实施搜查时,搜查人员发现黄元斌的家中确实非常贫困,除黄元斌房间里有一台没有外壳,用裸露的铜丝连接着两只喇叭、勉强能发出声音的录音机外,再没有看到一件带有现代文明的家用电器。

案件似乎就这样破获了。尽管我们获取的物质性证据不足,作案工具和偷窃的收录机等物,已丢入长江,无法搜寻,但黄元斌交待的作案过程,不是作案人,是无法知晓的。况且,黄元斌在案后第二天就离开了家乡,即使出于好奇,想要打听侦查情况,也没有了机会。更不用说我们对通过现场痕迹推断的作案过程以及作案工具等作过严格的保密保护了。

我们决定迅速派人去沙洲港找黄元斌的姐姐调查取证,如能取回那三枚被窃的银元,此案的证据就能互为印证了。另一方面,要求审查人员加紧审讯,强化细节,固定口供。

但是,以后的几天,意外的情况相继出现。

黄元斌翻供:

黄元斌的姐姐拒不承认见到过三枚银元:

黄元斌家北向的路边几家缝纫店未发现剪刀丢失。

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实,我们商量决定,将涉嫌故意杀人的黄元斌刑事拘留:将涉嫌包庇的黄元斌的姐姐、姐夫收容审查:扩大范围调查缝纫店有无剪刀失窃的情况以及五金商店近期销售剪刀的情况。

为了加深直观感受,张武、陈玉林和我准备在对黄元斌刑拘前,再参加一次审讯。其时,郭笑大队长也从江口赶来,我们几个人一起走进了审讯室。

审讯仍然由薛明春和冯忠为主提问。

“黄元斌,这两天考虑得怎么样?”

“我对不起你们,我没有作这个案子,是我欺骗了你们。由于我的欺骗,使你们浪费了很多宝贵时间,使真正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我有罪。”

“那你开始为什么要主动交待?”

“我被你们弄回来,我知道不交待也过不了关。再说,共产党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我想,你们这么多精明的公安人员,总不至于会相信我的假话吧。”

听着黄元斌句句话带机锋,郭笑大队长不免有点生气,他大声喝问:

“你说,你交待的作案过程是怎么回事?”

“是我听到别人说的。”

“听到谁说的?”

“不认识,听到他们东一句西一句在讲。”

“在什么地方听到的?”

“想不起來了,反正这是真的。”

“你为什么交待得如此连贯?”

“你们问的。在问话中,我一直观察着你们的神色,我回答后你们不再追问,我就知道答对了。”

“你去苏州明明是三号,为什么要说成是二号呢?”

“我平时游手好闲,乡邻们对我印象不太好,我说是二号就离家了,是为了减少麻烦。”

“那三枚银元是怎么回事?”

“是那位老同志掏钱时,有几枚硬币掉在桌上,我联想起来,银元也是硬币。”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硬币是贝壳、铜板,你为什么不说是贝壳、铜板?”

“我……我不知道铜板也是硬币。”

从黄元斌轻佻的神态和回话的机巧里,我们感觉到这是一个颇有心计,不易对付的家伙。他兼有小聪明加无赖的双重习性,在强大的压力下,虽有紧张,但绝不慌乱,说话不少,但多是谋而后动。对这样的对手,审讯人员不仅要斗勇,更重要的是斗智。

第二天,对黄元斌实行了刑事拘留。关进看守所后,他又回到了起点,承认了自己的犯罪。理由是你们能逐步升级把我关起来,说明已经掌握了证据,既然蒙混过不了关,还是争取有一个坦白从宽的好态度。在以后的日子里,包括在执行逮捕的两个多月中,他一直交交翻翻、翻翻交交,重复着以往的故事。

在此期间,黄元斌的姐姐、姐夫也被押来北皋。在被审查的两个月时间里,黄元斌姐夫说清了一月三日傍晚黄元斌到沙洲港后的情况。他说:在第二天临走时,看到黄元斌把一个用手帕包着东西交给了他姐姐。而其姐姐在审查中,始终拒不承认黄元斌有什么东西交给了她。

面对侦查工作日趋复杂的局面,我们思考再三,决定将黄元斌的血液送北京进行DNA检验。当时,这项由英国人首先作为法庭证据使用的新技术刚刚引进我国,称之为“遗传指纹”。由于仪器价格昂贵,全国只有一家即公安部第二刑科所才能开展此项检验。虽然我国当时还没有法律规定,DNA的检验报告可以作为刑事犯罪的证据使用,但是,我们希望通过这项检验,用以佐证黄元斌的交待,能够在证据分析中起到支持和参考作用。

那时候,DNA检验技术远不如现在这么先进成熟,检验仪器庞大,程序复杂,在五、六天的时间里,我们每天都能接到北京送检人员的电话。

第一程序检验结束,相同:

第二程序检验结束,相同:

第三程序检验结束,相同……

直到最后一天,情况发生了变化:最后一个程序检验完成,结果不相同。

DNA检验的最后结果,使侦查工作陷入了更为复杂的局面。表面上指挥部的领导都不动声色,但每个人的心里都在不停的掂量这个案子的发展趋向。坦率地说,在我内心,也进行过无数次是否的考量,罗列过认定的证据和否定的理由,并对这些证据和理由反复进行过比较和权衡。我认为,如果抛开黄元斌的口供,认定黄元斌作案的直接证据确实不足;但依照黄元斌哪怕是曾经多次翻案的口供,都不能排除黄元斌是本案的重大嫌疑人。我看到陈玉林在这个问题上黯然无语的神态,我知道他心存犹疑。从张武千方百计地追寻证据的作为,我知道,他对黄元斌的作案没有动摇:而郭笑和冯忠则观点明确,不要为黄元斌狡诈的假像所蒙蔽,DNA的检验技术并不成熟,现在又找不到第二家复核单位,其准确性值得推敲。

时间在一天天过去,我们也在一天天寻找突破的方略。

刑事技术人员在黄元斌交待后,对现场痕迹和物证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分析,他们坚持认为,黄元斌交待的作案过程与现场痕迹反映是相同的,特别是一些细节的符合,绝非偶然。例如,奸尸之前,从木箱上找出一块折迭的布,覆盖于死者头面部,事后将布扯散团住,丢塞于床边马桶的缝隙里一节,现场勘查人员确实从床和马桶间的夹缝里发现了那团布,上面沾满了血渍,当时认为是用此布包裹死者破损的头面部所致。在黄元斌交待后,痕检、法医人员对这块布上的血渍分布再次进行研究并试验,当布折成一个多层的长方形时,对应位置上的血渍形状相同,只是愈到上层,血渍渐淡渐小。这种情形,连技术人员在现场勘查和在物证分析时都没有注意到,审讯人员在审讯中即使要作出提示,也是无法做到的。但黄元斌在初次交待时就说清了这个过程。

用布包裹头面部,还是用折迭的布复盖头面部,布块是原先折迭,还是事后扯散团住,这些虽然变化不大,但其中包含着的本质区别已在不言之中。如果黄元斌不是作案人,沒有身临其境,他如何能说出这一点呢?

然而,我们需要的是证据,还需要能证明黄元斌犯罪的直接证据。在作案工具、失窃物品中,只要发现一件就行。丢入长江的东西已无法搜寻打捞,我们没有那么大的神通,令广阔的长江干涸,使奔腾的江水倒流!

我们经过反复思考和商议,决定动用狱中侦察手段。这种侦察手段,在普通刑事犯罪侦查中一般很少使用。因为开展这项侦查活动,相对来说,难度大,风险大,代价大。

在所有獄中侦察备用人员中,我们挑选了三号。三号年轻、机敏、应变能力强。在经过简单培训和详细布置工作任务、重申工作纪律、严令不得主动贴靠、禁止引诱追问之后,三号被投入了黄元斌所在的监房。

三号一进入监房,黄元斌就主动上前搭讪,但见到三号冷若冰霜,桀骜不驯的模样,便退了回去。三、四天过后,监房里的四个在押人员慢慢熟悉起来。黄元斌主动将铺盖移近了三号。在晚上九点之后,黄元斌又试探着和三号开始了交谈。

“你叫什么名字?”

“秦彪。”

“哪里人?”

“皋东县的。”

“犯了什么事?”

“打架伤了人。”

“这不算什么事!”

“那人伤得很重,送到医院不知死了没有?”

“如果死了人,麻烦就大了”

“打在那人头上的一棍子,其实不是我,是我的兄弟打的。秦某行走江湖,讲的就是义气,我担下了。”

“你是好样的,这样的朋友值得交。但是,在审问时,你要动动脑子呀,同他们你可不要讲义气。”

第二天上午,趁着监所另外两个人出去倒马桶,做卫生,黄元斌又靠上去,小声的和三号攀谈起来。

“秦彪,不要一天到晚绷着个脸,放轻松点,没有什么了不起!”

“到了这里,怎么轻松得起来?噢,昨天,你说要动脑子,这个脑子怎么动呀?”

“哎呀,你不会说,我根本就没有打他的意思,挥舞着棍子只是吓唬吓唬他,那知道他是不是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个踉跄要向前扑倒,正巧一棍子碰到他头上,谁知道有这样的意外。不要怕,我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们对我也没有办法。”

“你出了什么事?”

“杀人。我看上一个女的,干了以后把她杀死了。”

“杀人可是要偿命的。”

“是啊,我现在只有把水搅浑,搅浑了鱼就可逃了。”

“怎么搅浑呢?”

“在审问的时候,该承认就承认,这样可以少吃苦头。交待的时候,说一句留一句。”

“怎么说一句留一句?”

“你不说的时候他们肯定要问。一问,你就顺着杆儿向上爬。他们发现你说的不对,一定会接着问,你换种说法再向上爬。到时候一翻案,神仙也沒办法。”

“老兄,真有你的。这些法子亏你想得出来。”

“我杀了人,第二天就跑出去了。到苏州以后,天天在想这件事,总有一天他们会找到我,我不能轻易死在他们手里。想来想去,想了这么个对付的办法。”

“你真的杀了人?”

“杀了,到这里还骗你干什么……”

接着,黄元斌绘声绘色、不无得意的把作案经过讲述了一遍。

过了两天,三号在经过连续两次提审后,回来悄悄告诉黄元斌,他的问题不是很大了,从审讯人员口中得知,他很幸运,那当头一棍,只造成了被害人的皮肉伤害,经过医院治疗,除了轻微脑震荡,没有更严重的后果,估计不久可以取保候审。黄元斌听后,低头沉思良久,深深地叹了口气说:“你是很幸运,我的事却不知道是个什么结果,现在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三号劝慰了几句,听到外面巡查管教的脚步声,也就按规矩坐到自己的铺边。

夜里睡觉时,黄元斌又挨过来,小声对三号说:“兄弟,我们在一个号子里蹲过,也算是共患难了,我认你这个朋友。如果我们能出去,我一定与你祸福与共,互相帮衬。”

三号也回应道:“如果我出去了,你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一定做到为朋友两胁插刀。”

黄元斌激动得拉住了三号的手说:“谢谢你,好兄弟,夠意思。其实我现在有两件最不放心的事,一个是家中父母年事已高,身体不好,我如有不测,他们膝下无子,生活会更困难,兄弟你如果将来混好了,求你能夠帮助一点。二是我把三块银元交给了姐姐,肯定会牵累到她,如果她把银元交出来,我再怎么狡辩也是白搭。眼下能证明我杀人的只有收录机、剪刀、银元等几样东西。收录机、剪刀等早给我丢在长江里了。长江一望无边,江水滚滚流去,现在谁也找不到了。如果我姐姐够聪明,趁早把银元丢了,说不定我的日子就过出来了。”

三号装着要睡的样子,迷迷糊糊地说道:“你放心好了,你这么聪明,你姐姐蠢不了。”

两天后,三号被提审回来,美滋滋的告诉黄元斌,明天可以出去了,办案的公安人员已通知他叔叔,明天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黄元斌见三号兴冲冲地整理自己的物品,眼泪从他凹陷的眼窝里滴落下来。他招呼三号蹲到监房的一角,低声的问道:“你出去后能不能帮助我做一件事?”

在三号点头答应后,黄元斌继续说道:“你出去后,设法立马去沙洲港我姐姐家一趟,告诉我姐姐,我的情况还好。银元不能保存,要马上扔掉。”

三号沉思了片刻,说道:“你放心,这个口信我一定尽快帮你带到。不过,这么重要的事,你姐姐会相信我这个陌生人吗?她说不定会怀疑我是公安人员的化妆侦察呢。我必须有一件能使她信服的东西,她才会相信。”

黄元斌低头想了想,说道:“在这里,我哪能找到这种东西呢?”

“你的字她熟悉吗?如果她能认出你的字,你最好写一封信。”三号出了一个主意。

黄元斌想了想,说道:“字她倒是熟悉,但这个鬼地方哪来的纸和笔呢?”

三号回答道:“纸是没有,笔我这里倒有一支圆珠笔芯。是我今天在审讯室里写完交待材料后,从笔管里取出来,偷偷藏在身边的。不过,没有纸不要紧,我裤子里的口袋是白布,你写在这个上面,他们检查也查不出来。”

黄元斌连称这是个好主意。把三号换洗的外裤拿了出来,三号站在前面掩护,黄元斌翻反裤腿,在内口袋的白布上写道:

“姐姐,我现在还好,不要记挂。那三块银元赶快扔掉,最好扔到长江里。切记,勿误。有空去看看娘,小斌。”

写好后,迭好衣裤,放进手提包里。

第二天上午,三号被管教人员叫了出来,通知他带好自用物品,到办公室办理出监手续。三号与黄元斌用眼神打过招呼后,提起衣物,走出了监门。

三号被投入监房半个多月,基本上完成了任务。

我们听取了三号详尽的工作汇报,调出了录音录相,浏览了一遍。可以看出,三号在狱中的工作是正常的,在与黄元斌的接触过程中,没有诱供行为,也没有言语引导,工作结果应当是可信的。

平心而论,在黄元斌不断翻供的情形下,特别是DNA检验结果出来后,对黄元斌是否是本案的作案人,我曾有过动摇。这次狱侦的情况基本扫除了我内心的疑虑。黄元斌在獄中的这些表现,总不致于还在演戏吧?如果说,他还在演戏,那么,这场戏演给谁看呢?对他来说,演这场戏又能有什么好处呢?如果仍然用“狡黠”两个字来解释,恐怕也很难说得过去。

我们和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的同志多次研究,认为纵观侦查全过程和嫌疑人的先后交待,黄元斌作案是可以认定的。于是,决定起诉。

案件很快被移送到法院,由于这是一起量刑应判死刑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根据规定,一审法院必须是江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是,审判法官在审阅卷宗和多次提审后,认为认定黄元斌杀人犯罪的证据不足。在公检法三家多次商讨后,争议较多,意见仍不能统一。在这种情形下,提请省高级人民法院调卷评判。在省政法委员会的协调会上,尽管公安部门表示了强烈的不同意见,但稳健派的意见仍然占了上风。这就是尽管黄元斌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在硬性证据不到位的情况下,作为死刑案件,仍以不判为好,万一失错,人死不能复生,后果非常严重。结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意见,判决黄元斌无罪释放。凭借着一纸判决书,黄元斌从看守所回到了北皋市江防乡的家中。

虽然已事隔多年,但这起案件的侦查,在我们每个人心中都留下了深深的伤痛,回想起来,至今仍不能安然。事后,我们在内心进行过无数次的反思和检讨,分析过失败的原因,总结过挫折的教训。它以实际结果严厉警示我们,在刑事侦查上,不能用通常的思维方式应对狡诈的犯罪分子,工作措施要缜密得无缝无隙,证据获取要处处料敌机先,讯问中要不急不躁,宁可假以时日,切不可急于求成。普遍性的经验要总结记取,个案的特殊性表现更要警觉、重视。无勇,不能斗敌,有谋,方可制敌。不用讳言,我们在反思总结、严于责己的同时,对那些墨守陈规、不知变通,囿于自身利害立场的人们,也颇有微词。在有些人看来,昨日之事已如过往烟云,不足为虑。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如此着想:但愿这种事在明天不再发生。

两三个月后,我因事到江防乡一带工作。在向派出所了解了一些情况后,我决定到黄元斌家看一看。当我到达时,黄元斌的母亲在屋前的场地上哄赶鸡鸭,见到我这个不速之客登门,不禁怔了一下,但马上认出了我,脸上露出了明显的不快和不安。当我说明来意后,她无奈地把我让进家门,并把在田里劳作的儿子大声呼叫回来。

黄元斌见到我,慌乱了好一阵,才手足无措的在我面前坐了下来。我抱歉地请他母亲和陪我来的派出所同志离开,我说我想和黄元斌单独谈谈。

黄元斌的脸庞被阳光晒黑了许多,轻佻和不驯之色也减褪了不少。我们的谈话气氛很平和,远不像我们心头抑压着的某些燥动。

“黄元斌,最近生活得怎么样?”

“还好,不出去打工了,在家做做农活。”

“为什么不出去打工了?”

“父母身体都不好,再说,跑出去,别人都认为我是杀人犯。”

“可以向别人解释,你不是一个杀人犯。”

“我解释不清,别人也不相信。”

“那你准备顶着一个杀人犯的名义生活一辈子?”

“我罪有应得。”

“此话怎讲?”

“经过了这一段,我想了很多,觉得愧对父母,愧对世人。”

“你的这些话,使我难以理解。”

“我的意思是,无论怎么说,这也是一次十分严重的教训,我接受这次教训。从此以后,置身田园,足不出户,好好做人。”

“你这么年轻,再说家境也不太好,为什么有这种想法呢?”

“回来后,心理压力非常沉重,心头的阴影一直揩抹不去。我的父母、姐姐、姐夫也不允许我再出门。”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负罪感,如果你确实没有犯罪,就不要有这种负罪感。”

“这个道理我明白,但每当夜深人静时,灵魂深处却有另一种声音,挥之不去。”

“这是一种什么声音?”

“……”黄元斌的眼中溢出了泪花,长久地沉默着。

“我今天到你家,是来看看你,想知道你是不是还有什么话要对我们说?”我沉思了一会,心想把一些本该不说的话索性说出来,看看他有什么反应。

“你不要把我当成曾经审查过你的人,我也不把自己当成曾经审查过你的人,我们都把对方当成正常的熟人对待。你对公安机关有什么要求吗?譬如说,被关押审查三个多月,事后又被宣布为无罪释放。”

“没有。”

“怎么会没有呢?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以某种方式给你恢复名誉,或者适当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不需要,这样做我家里不同意,我也会感到良心更为不安。再说,你们这样做,是你们的职责所在。我很抱歉,在你们面前讲了很多假话。”

“犯罪后投案自首的人有时候也会讲假话,这种情况可以理解。只是我一直不知道你哪些话是真的,哪些话是假的。不过,你能问心无愧、心安理得的告诉我,你是无罪的吗?”

“法院裁决我是无罪的。”

“好吧。今后有什么要求,或者想起来有什么话要说,你可以找我们。古人说,收之桑榆,失之东隅,有得必有失,就象你现在,人虽回来了,但良知挣扎和心境矛盾,却永远不会消失。前程路远,你好自为之。”

黄元斌连声称谢。

见我起身离别,他跟在我身后,一直送到路旁,默默望着我们的身影慢慢远去。

小路两旁是一片片碧绿的稻田,举目望去,开阔而平坦,浓浓的水气伴和着禾苗的淡淡清香,沁人肺腑。忽然,一副不知是哪座寺庙中的对联浮现在我的脑际:

世外人法无定法从此知非法法也

天下事了犹来了何防以不了了之

我毕竟不是世外人,很多年过去了,这个案子一直耿耿于怀,游走在心际。那个枉死的冤魂,想必坟头上早已长满了青草吧。

二十一世纪初,当我获知江口市公安局DNA检验技术水平已在全国领先时,我很欣慰,也很懊恼。如果当年我们在向北京送检时将提取物预留一点,而不在第一次检验时全部耗光,这个案子的侦查结果有可能还会被改写。

然而,前者已逝,只求后者可追了。

(作者:老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