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沙地上,两个男孩静静地坐在一棵被风撕裂的棕榈树下,背朝着太平洋。不远处有一栋低矮的平房,门前的简易竹椅上坐着一个男人,他的膝上放着一台关掉的笔记本电脑。平房的外墙斑驳不已,呈现出蓝绿交杂的颜色,里面是一家不定期贩卖自捕鲜鱼和承办酒宴的小餐馆。
现在餐馆是关着门的。
男孩们认识这个男人。他是住在他们村子里的一位邻居。他总是很友善,经常和他们一起玩耍,还潜水为他们寻找贝壳。现在他们都知道自己必须得静静地坐着。那个男人只穿了一条薄短裤,上身赤裸,还光着脚。他的金色头发日渐稀少,几颗泪珠正顺着他那晒得黝黑的脸颊滴流下来。
“大个子瑞典人在哭。”其中一个男孩低声说道,他的声音很快便消失在了温暖的海风中。另一个男孩点了点头。带着笔记本电脑的男人正在哭泣,已经哭了好几个小时了。起初他在天亮之前一直窝在自己的房子里哭,后来他需要一些新鲜空气,便下楼来到了海滩上。现在他坐在这里,面朝着太平洋。
他仍然还在哭泣。
几年前他来到了这里——哥斯达黎加尼科亚半岛上的马尔派斯村。这里一面是大海,另一面是热带雨林,南面什么都没有,北面坐落着普拉亚卡曼海滩、圣特雷萨村和其他一些小村庄。背包客们成群结队地来到这些地方,享受着漂亮的冲浪海滩、便宜的住所和价格低廉的食物。
而且在这些地方没有人会打听你的身份和过往。
太理想了,那时的他这样想道。对于需要躲藏和想要开始新的生活的人来说,真是太理想了。
在这里,自己的一切都不为人知。
他用丹·尼尔逊这个新名字在这里开始了新的生活。
当存款就快花光的时候,他找到了一份在附近的卡波布兰科自然保护区做向导的工作。那份工作非常适合他。他骑着自己的四轮摩托车,半个小时就能到达工作地点。凭借着自己相当出色的语言能力,他能够应对去自然保护区旅行的大多数游客。起初游客并不是太多,从去年开始人数急剧增加,现在这份工作足以让他每周忙上四天。在一周里其余的三天当中,他都和当地人待在一块儿,而不是与游客或冲浪爱好者打交道。他并不喜欢玩水,也不想让自己对某个事物过于投入和兴奋。他过着适度而有节制的小日子,很多时候人们几乎注意不到他。他是一个有着不可告人的经历的人,而他的那些经历将永远停留在过去。
在格雷厄姆·格林的任何一本书中,都能找到像他这样的人物。
此时此刻,他正坐在一把竹椅上哭泣,膝上放着的笔记本电脑早已关机。两个小男孩充满担忧地看着他,他们完全不明白这个大个子瑞典人为何如此伤心。
“要不,我们去问问他遇到什么事了?”
“不行。”
“他可能是弄丢了什么东西,说不定我们能帮他找到呢?”
可是他并没有弄丢什么。
不管怎么说,他最后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在哭泣的过程中,他做出了一个自己从来不曾想过的决定。他做出了决定,并且要完成它。
他站起身来。
第一件事是拿出自己的枪,这是一把西格绍尔手枪。他把枪握在手里,感受着它的重量。与此同时,他密切留意着窗户外面的情形。他不想让那两个小男孩看到这把枪,他也知道他们在一定的距离之外跟踪着自己。他们常常这样做,而现在他们的确正坐在灌木丛中等待着。他把枪低低地握在手上,走进了自己的卧室,并关上了百叶窗。他花了一些力气将木床推到一边,露出了床底下的石板地面。其中一块石板是松动的,他将这块石板抬起来,取出了藏在下面的皮包。他把手枪塞进皮包,然后再度将石板放回原位。他留意到自己在做这些事时显得精确而高效。他知道自己不能考虑太多犹豫不决,更不能冒险改变主意。他带着皮包进了客厅,走到打印机前拿起了一张A4打印纸,纸上密密麻麻地印着很多文字。他将这张纸也放进了皮包。
皮包里已经有一些其他物品了。
当他走出自己的房子时,太阳已经爬到了树梢上面,阳光沐浴着他那简洁朴素的露台。吊床在干燥的风中随意摇晃着,他顿时意识到自己将会在路上扬起大量的灰尘。他经常这样,驾车在飞扬的尘土中前行。他往四周看了看,想知道那些男孩在不在附近。他们已经不见了,或者说已经躲起来了。有一次,他们竟然偷偷地钻进了他的毯子,而他还以为是一只巨蜥爬了进来,于是警惕地拉开了毯子。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
“我们在玩扮演巨蜥的游戏!”
他骑上自己的四轮摩托车,用一只手握着皮包,沿着海滨道路扬长而去。他要去卡布亚,离这儿不远的一个村庄。
他要去拜访一位朋友。
他经过了一栋又一栋的房子,最后来到了博斯克斯·罗德里格斯的房子跟前。这房子的式样在这个地区是独一无二的。在很久很久以前,它是由博斯克斯的父亲草草搭建而成的捕鱼小屋,只有两个小房间。后来罗德里格斯家族的成员日益增多,每当一位家族新成员出世时,罗德里格斯老爹都坚决地在房屋已有的基础上加盖一间小小的延伸建筑。再后来,木材供应开始受到法律限制,他就只能“即兴创作”了。“即兴创作”是他自己的说法,他用上了手边能找得到的一切材料:金属板、层板和各种丝网,有时他还会找些浮木和失事损毁的渔船残骸。罗德里格斯老爹将房子南面的凸肚窗留给自己,他能勉强将身体挤进窗台,然后让自己一面沉浸于某种劣质酒的醉意中,一面读着卡斯坦内达的书。
不过这些都是罗德里格斯老爹的故事。
最终被孤零零地留在这栋房子里的人是小罗德里格斯,也就是博斯克斯。他的性取向导致他没有任何孩子,而他的最后一名情人也在几年前离世了。
博斯克斯已经七十二岁,他从好多年前开始就没法再听见蝉鸣的声音了。
不过他是一位很好的朋友。
“你想让我用这个皮包做什么?”他问道。
“你得把它交给吉尔伯托·路威西欧。”
“可他不是警察吗?”
“没错,这就是我让你把皮包交给他的原因。”丹·尼尔逊说,“我信任他,他有时候也信任我。如果七月一日我还没有回到这里,那么你就把它交给路威西欧。”
“那么他应该怎么处置这个包呢?”
“他务必要把包交给瑞典警方。”
“用什么方式?”
“包里有一张纸,上面写清楚了该如何操作。”
“好的。”
两个男人坐在这栋独一无二的房子前端的露台上,博斯克斯往尼尔逊的杯子里倒了一些朗姆酒。事实上,这里之所以被称为“露台”,是因为找不到一个更好的词语来描述。刚才在来的路上尼尔逊已经就着温水喝下了不少尘土,现在他抬手一挥赶走了一大群小飞虫,将盛有朗姆酒的酒杯端到了嘴边。尼尔逊在这里过着适度而有节制的生活,所以当他问起博斯克斯家里是否有朗姆酒的时候,后者感到无比惊讶。博斯克斯怀着一定程度的好奇心看着眼前这个大块头瑞典人,现在的情况有些不同寻常,不仅仅是因为朗姆酒,还因为这个瑞典人的整个态度发生了改变。在尼尔逊来到这个地区的第一天,博斯克斯就认识他了。尼尔逊租了博斯克斯的姐姐的房子,并最终从她手里买下了那栋位于马尔派斯村的房子。这就是两人长久而亲密的关系的开端。博斯克斯的性取向从来都没有影响到尼尔逊,不过博斯克斯对瑞典人的处事方式倒是颇感兴趣。
非常感兴趣。
尼尔逊从来不会把任何事情视为理所当然的。
博斯克斯也是如此。他所经历过的各种事情教会他要好好照料自己已经拥有的一切,因为你可能会突然失去它们。在你长久拥有它们的时候,一切都很美好,不过很快你便会失去所有。
就像尼尔逊。
他就在这里,看起来一切都很好。但他也许很快就不在这里了,博斯克斯突然想道。
“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是的。”
“你打算跟我说说这件事吗?”“不。”
丹·尼尔逊站起身来看着博斯克斯。
“谢谢你的朗姆酒。”
“不用谢。”
尼尔逊继续站在博斯克斯面前。他长久地站立着,以至于博斯克斯觉得自己也得站起来才行。他刚一起身,尼尔逊立刻就伸出双臂拥抱着他。这只是一个简短的拥抱,就是那种人们在道别时迅速进行的短时间拥抱。不过,他俩在今天之前从未像这样彼此拥抱过。
将来他们再也不会彼此拥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