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四章

儿媳妇没主动问,薛大娘也没在意。可现在听她主动问起了,薛大娘便借着昏暗的油灯的光,凑近来细细打量起人来。

这一打量,可了不得。

儿媳妇原本皮肤很黑,这脸也宽大,脸上更是一堆横肉。那双眼睛倒是不小,可之前脸上肉多,眼睛便硬生生被挤得成了两条细长的缝。

而此刻眼前的这张脸,比起初见她时,要好许多。

皮肤似是变白了些,脸上横肉少了,衬得五官大起来,模样竟有些许的清秀。

好看是好看了,可薛大娘心里却很自责。

想人家把闺女养得胖胖壮壮的,这才到他们薛家几天啊,竟就劳累得清瘦成这样。

“这两天你忙这忙那的,起早贪黑,娘都没能好好看看你。是我们薛家让你受累了,才几日功夫,你竟瘦成这样。”

李妍却道:“娘您不知身子庞大的人的痛苦,并非是胖了就好的,更何况还是我的这种胖。娘可知,我每日揣着这一身肉来来回回忙碌,得多费劲儿?瘦了好,瘦了身子轻盈些,忙起活来更灵便。”

“何况,瘦了也更好看些。我又不是瘦成竹竿儿那种瘦,怎会不好呢。”

儿媳妇的话,薛大娘听进去了。一边听,一边似懂非懂的点着头。

李妍最后又言归正传了:“进城的事儿,娘考虑一下。太困,我去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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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尚平气呼呼从李妍摊位离开后,回家饭都没吃得下。

等到晚上睡觉前,还冷着一张脸,气得在床上翻来覆去。

他翻来覆去的不睡,岳氏自然也睡不好。

“老爷还在为二丫头的事生气?”岳氏索性坐起,温柔着问。

“这死丫头,一回两回的闹,害我脸都没处搁。”李尚平不只是因为女儿不听话、不懂事生气,更因为她一再如此胡闹,从而损了他的颜面生气。

青山镇就这么点大,有点事早传得人尽皆知了。她今天在元宝楼前那样大闹,不知叫多少人听了去,人家背地里指不定怎么笑话他呢。

本来,他去华亭县韩家走动,就是为了避一避风头的。是想着等风头过了,他再回来,邻居们想必已经忘了她登门要钱那茬。就算还没忘,也过去一段时间了,肯定不会再提,然后慢慢的也就淡忘。

可谁又想得到,他不在青山镇的这段时间,她竟然又搞出这么多的事儿来。

且今日又当那么多人的面顶撞他,不给他这个爹面子……这一而再的,以后日子还怎么过?

这会儿岳氏倒不生气了,她心中有自己的盘算在。

她也早在这镇上过够了,如今女儿顺利嫁去了城里韩家,又得韩家人喜爱,她自然也想搬进城里去住。

这样既离女儿近,以后可常来往,也对宗儿往后学业、前程有好处。

这镇上有什么,还不和村里差不多。那华亭县就不一样了,有城门,街道宽,街两边商铺多,城里有钱人也很多,繁华得很。

正好趁这个机会,适时的,岳氏便说出自己心中想法:“可见这青山镇还是太小了,没多大点事儿,就能闹得街头巷尾人尽皆知。这回去华亭县住了一阵,老爷觉得华亭县如何?”

“那当然好。”李尚平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那么大,那么繁荣,人也多,怎能不好?

岳氏便又凑近他些,说:“老爷您现在可是秀才公的泰山大人,这回去华亭县,不知多少人捧着老爷呢。只可惜,咱们不住那儿,有女婿的福也享受不到。若咱们能搬去华亭县生活,那老爷以后就能天天听到那些好听的话了。总比留在这儿,天天被二丫气的强。”

见他沉默着不说话,似在犹豫,岳氏则又添柴加火:“这还不止呢。”

岳氏说:“托了女婿的关系,为宗哥儿找好了县城里的先生。等到入秋后,宗哥儿就得去城里念书了。这青山镇虽离华亭县不远,可赶车也得小半个时辰左右功夫。往后日日早出晚归的来回赶是不现实的,让宗哥儿寄住韩家虽可行,但日子久了,未免咱们就矮人家一截了。”

“难道老爷往后想低韩家人一头吗?”

“当然不是!”是亲家,又不是上下级关系,为什么要低人家一头?

“那咱们啊,就只能将这儿的一切都变卖变卖,去华亭县买个宅子住。”直到了这一步,岳氏才说出自己真正想说的来,“这样,宗哥儿不必日日来回跑受累,咱们也无需低韩家一头。”

其实岳氏早在之前就已经盘算着要搬进城里去了,只是怕丈夫不肯答应,这才徐徐图之的。

借着女婿的关系,先把儿子念书的事儿给定了。然后,再借着他宝贝儿子念书的事儿,提换房子搬家之事。

恰好,这期间又遇到那二丫头搅事儿,倒也算是助了她一臂之力。

但搬家不是小事儿,李尚平虽心动,但一时也不敢拿定主意。

“让我再想想吧。”

岳氏知道他能这样说,这事就是成了一大半了,于是抿嘴笑。

“其实这样做,主要是为宗哥儿。给宗哥儿一个好的环境,让他好好念书,日后得中秀才,你这个做爹的,可得有多威风。女婿再好,那也是人家儿子。怎么着,都不如自己儿子出息来的有面儿、有里儿。”

黑暗中,李尚平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仿佛已经看到日后不久自己成为秀才公父亲、被众人捧着的画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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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大娘不是不想搬去城里住,正如李妍说的,进城后对两个孩子好。

可她也知道,进城住得赁屋子,这得花一笔钱。供养孩子读书,又是一笔极大的花销。

目前家里有稳定赚头,是很不错。可这些银两拿去城里花,就不够看了。

所以这两日,薛大娘一直处于纠结之中。

李妍倒还好,对她来说,进城是迟早的事儿,所以她不纠结。

这两日,她如往常一样,每日按部就班的做事儿。

若说纠结,其实也有一点点,但不是为进不进城的事儿纠结。她有点纠结的是,目前是同元宝楼签订了一年的合作契书,若要进城生活,那这同元宝楼的合作要怎么做才更划算。

空闲时间,她也有向何氏打探过,从青山镇赶车到华亭县,单程得四十分钟左右。

时间长了,赁车成本自然也更高。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到时候路途上时间这么长,又该怎么保证食物的口感和新鲜呢?

现在天气热,红烧肉出了锅就往镇上送,途中耽搁的时间也短,所以运送到镇上后,几乎不影响色、香、味。

但若是从华亭县送到青山镇来,时间就耽搁得有些久了。

现在天气热还算好些,肉也冷得慢。等到马上入了秋,天越来越冷后,保鲜、保热的确是个问题。

正好这两日不忙,一切按部就班的过,所以李妍也就能分出时间和心思来研究一下怎么自己制作一个大型的保温桶。

这就不得不感谢自己曾经做过的工作了。

在某平台上靠拍做菜视频赚钱,其实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接广告。

李妍曾经接过某个品牌保温桶的广告,在写脚本时,李妍查过大量资料,其中就包括古人在没有冰箱的情况下,是怎么将食入保冷、保热的。

其实古人有自己的冰箱,只是这时候不叫冰箱,而叫冰鉴。

最早的冰鉴是青铜做成的,但青铜器导热性太好,在经过多年进化后,后来古人们便以陶罐代替青铜器皿,又叫陶制冰鉴,是早期冰箱的雏形。

李妍想,若她能自制成功一个简易版冰箱(保温箱),那就可以解决长路程带来的肉质保鲜问题了。

李妍是行动派的,说干就干。这日的桑葚饮子一卖完,就立刻打探起镇上哪家陶器做得好了。

但青山镇很小,也就那么一两家卖陶罐的。李妍去看过,那些陶罐做得粗制滥造,更没有双层的,实在达不到她要求。

但当李妍把自己所需的样式同铺子里人说出时,两家皆都摇头,表示做不出她想要的。

华亭县里工匠肯定能满足她要求,但若为此特意去跑一趟,既耽误时间、耽误挣钱,又不一定能立刻找到合乎心意的。

所以最后,李妍放弃在外寻工匠来做,她打算自己做。

回去的路上,李妍一边赶着牛车,一边向身旁的何氏打探:“嫂子可知哪儿有黏土?”做陶罐得用黏土。

何氏说了哪儿哪儿有后,便问:“你要黏土做甚?”

还没做成之前,李妍也不想先把话说出来,只能随便一句敷衍过去。

今天早上的时候,何氏无意间听到薛大娘说过一嘴,说是李氏想带他们一家进城生活。既能想着进城生活,肯定是挣到钱了。

何氏心里好奇,便忍不住向李妍打探起来:“妹子,你跟元宝楼合作,能挣不少钱吧?”

卖红烧肉挣一份钱,每天摆摊卖桑葚饮子,又是一天二三十文的进账。

又说要进城去……

那这一个月得挣多少钱啊,何氏都不敢细想。

“没挣多少钱。”虽说同何氏交情不错,但李妍也不会傻到什么实话都告诉何氏。

何氏嘴巴大,她知道等于全村人都知道。

这是其一。

其二,虽然现在二人交情不错,可谁又能保证有一天她不会为了钱背刺自己呢?

财不露白的道理,李妍一直都很懂。

所以,李妍自苦道:“嫂子,你别看我现在跟元宝楼合作,但其实真挣不到几个钱。若卖红烧肉真能挣到很多钱,我为何不多做些肉去卖,又何必舍近求远,天天上山采果子做饮子卖呢?”

何氏不懂营销学,自然就很信李妍的话。

“倒也是。”何氏也附和道,“若真挣钱,你何必不多做些来卖,何必又卖什么饮子。”卖那饮子还得上山去采果子,有这个功夫,多做几份红烧肉卖岂不是更好?可见卖肉的确挣不着几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