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乐章
在我们永垂不朽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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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年后的早春,一场蒙蒙细雨淋湿了街道。就连收音机电台里主持人的声音,也蒙上了潮湿的雨声:
“就在上个星期十五日,全球古典乐颁奖典礼才为著名音乐家裴诗颁发了终生成就奖,Adonis举办的‘夏梦’交响乐世界巡演就跟着迅速展开。昨天晚上在纽约首场表演真是引发了前所未有的轰动啊。让我们来连接一下在纽约的李旭教授。”
“是的,活了四十年,这是我听过最好的曲子。我是听着裴诗曲子长大的,她写的每一首曲子,她每一场表演我都很喜欢。但是,可以这么说,裴诗一生写的所有曲子,加起来都不如昨晚的演出令我感到震撼。”
“这与Adonis感情充沛的演出也有关系吧。”
“当然!他们俩就像李斯特和帕格尼尼一样,认识这么多年,合作这么多次,彼此之间只有欣赏与共同进步,这种高山流水的情谊令人非常羡慕。哪怕没见过他们俩,我也大约能想到Adonis昨天演奏时的心情。”
主持人叹了一口气:“他应该和我们一样遗憾,没能听见裴诗亲自演奏这首曲子。”
“不过,如果没有Adonis,这首曲子想来也不会被发现并推广。”
“没错。不知道各位收音机前的观众朋友是否听过,‘夏梦’在十年前就已经被Adonis演奏过一次。但那时裴诗正在重病,原本的谱子又改过太多次,乱得完全没法看,所以当Adonis把它拿到音乐厅临场表演时,连读谱都有问题,完全没能发挥出最好的效果。于是,这首曲子就被埋没了整整十年。”
“这个故事我知道,我还保留着当年Adonis表演的视频。虽然当时演奏得很凌乱,但听到第一乐章,我已非常惊喜。第一乐章风格很清新,脱俗,开头模拟雨声,一下就让‘夏梦’高出同时期作品一大截。”
“李教授最喜欢第一乐章吗?我反复听下来,倒是最喜欢第三乐章。”
“第三乐章也很不错,这是最有裴诗个人风格的乐章。在写这个乐章的时候,她正处于创作史中最重要的阶段。她也是在这个时期遇到了Adonis,进入了全面的巅峰期……”李旭顿了顿,“确切说,四个乐章都非常优秀。像第二乐章灵感来自她丈夫,第四乐章来自她弟弟……她总是会在最好的时机抓住情感,把它们转变成乐曲。”
“我们真该庆幸,还好他坚持下来了。”主持人带着笑意说道,“现在,让我们来听一下昨天大师Adonis现场表演的‘夏梦’……”
就在全城大部分驾车人都在收听这个广播的时刻,雨水早已将山野淋成一片清净。雨中流溢着泥土的味道,那是破土的生命们正为全新的开始宣誓,齐颂赞歌。这些年城市面积逐渐扩大,开车到市外的江山公墓,也不再需要花太多时间。越来越多人将自己死后的居所定在这块风水宝地,也意味着这里每一年都有越来越多的眼泪。
一座新坟前,刚刚高考结束的短发女孩和家人一起为奶奶上香,她用抹布替奶奶擦拭了墓碑,擦着擦着就再也忍不住痛哭出声。她母亲的眼睛也红红的,一直抚摸她的脑袋,安慰她奶奶会在天上守护她。但是,这些安慰对她毫无作用。因为奶奶突然去世,她的高考成绩比预估的低了一百多分。然而,与第一志愿失之交臂的代价,并没有换回她的亲人,只是平添了更多悲伤。
父亲完全理解她的痛苦,拍拍她的肩说:“乖女儿,你看看那边,那里的姐姐和弟弟也是在给亲人扫墓,但他们很坚强,都没有哭鼻子。你也坚强一些好不好?”
他所指的方向站着三个人。站在最前方的男孩大概只有十一二岁,个子却非常高,他的脸蛋秀气,有一双令人难忘的深黑眼睛;她身后的女孩大约二十岁左右,衣着打扮就是普通的大学生,但长得非常漂亮,和爸爸如出一辙。她的父亲大约五十岁,穿着一身深黑的西装,身材笔直,高大英俊,浅棕色的眼睛深邃迷人,看上去有些像混血。此时,他正好弯下腰,把一束新鲜的百合放在墓碑前。意识到旁边有人正在看他们,男孩拽了拽爸爸的袖子。然后,男人回过头来,对他们点头示意。
高中女孩还不习惯与陌生人打交道,有些害羞地低下头去。但是,之后那一家人的互动,她却都有偷偷看在眼里。他们在那里待了很久,把面前的坟墓擦得干干净净,一直有说有笑,就好像是在跟一个活人说话。她低声问母亲:“为什么他们看上去一点都不难过。”
“时间会冲淡一切。”母亲温柔地说道,“等过几年你再来这里,也可以用微笑面对奶奶了。”
女孩用力点头,忍住了即将涌出的泪水。
天空也能听到她心中悲伤的哭诉,所以,细雨一直不曾停止。在这花草繁盛、树木苍郁的地方,雨水总是会显得比别处潮湿。风吹动了枝叶摩挲声,模糊了雨水的音乐。每当遇到这种天气,夏承司总是会想起自己的妻子。她的音乐是一把利剑,刺穿了近百年来古典音乐停滞不前的障碍,融入了这大自然之声。所以,哪怕翌日才是她的忌日,他也一样把两个孩子带到这里来看她。
国家为裴诗盖了一个很伟大的墓碑,与她父亲建在同一座山上。现在,那里已经变成了一个著名的旅游景点。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她真正的骨灰其实埋在这个普通的公墓里。裴诗离世前曾对夏承司说过,尽管她把大部分的人生都奉献给了音乐,但希望自己能以妻子和妈妈的身份下葬。因为怕被太多人发现,她的墓碑上只写了简单的四个字:爱妻阿诗。没有照片。
但是,夏承司并不需要在这里看见她的照片。因为,她昔日的笑容无处不在:他的皮夹中,他们床头的相框中,他的手机背景、电脑桌面,他颈项上的心型锁中……
他打开那个锁,她歪头靠在他肩上,笑得特别自信、美丽。
在别人眼中,她是一个冷漠孤僻的音乐家,看上去自信满满又无坚不摧,似乎这世界上再没有人可以打倒她。但他知道,她其实缺乏安全感,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
“夏承司,你以后一定要活很久很久。因为,我不想老了以后,只剩自己睡空荡荡的床。”
“我一定会活得比你久。”
——当初答应她的事,他做到了。
她去世以后,他庆幸先离去的人是她。因为,他不愿让她再次变得孤单。
不均匀的脚步声渐渐靠近。夏承司回过头,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身材削瘦的男人。他穿着浅咖啡色的西装,一手杵拐杖,一手捧花,被年轻的太太搀扶而行,精神却非常好。看见夏承司一家人站在这里,他朝他们点头致意。
夏梦和裴小海整齐地喊道:“舅舅!”
“真乖。”裴曲朝他们挥挥手,“快过来,让舅舅看看。小久,你怎么一下长得这么高?再这样下去,不是要比舅舅还高了?”
“舅舅你连一米八都没有,我长得比你高是很正常的吧。”裴小海吐吐舌头。
“叛逆期还没到呢你,说话已经开始欠抽了?看我不教训你。”裴曲揉乱了裴小海的脑袋,而后抬头对夏承司说道,“姐夫,你们怎么也今天来了?”
“你知道的,我经常过来。”夏承司淡淡笑道。
“你的家人情况如何?”
“爸妈身体都好,现在每天打打高尔夫球,遛遛狗。兄弟和妹妹也不错,都在忙自己的事。”
裴小海第一个跳出来反驳:“小姑哪里有不错,她每天和表姐吵架,姑父经常来跟爸爸告状。”
裴曲忍不住笑了。夏娜真是和年轻时毫无差别。都四十来岁的人了,还是那个臭脾气。而且,据说夏娜和女儿一直不和睦的原因,是她总是逼着女儿学小提琴,女儿却对古典乐一点也提不起劲儿来。不管怎么强迫,孩子都是一副烂泥扶不上墙的状态。最近高考结束,夏娜想让她去学作曲,她却填了外语学校,打算攻读法语,把夏娜气得暴跳如雷。
其实,不仅是夏娜的孩子不喜欢古典乐,就连裴诗的孩子也不会拉小提琴。夏梦学了广告设计,裴小海从小就喜欢游泳打篮球,完全静不下心来学音乐。但夏承司从来没有强迫过他们,他认为孩子的人生已和他们完全不同,应由孩子自己决定。见裴曲只笑不语,夏承司说道:“最近怎么样,工作顺利么。前几天我还在电台里听到你们夫妻搭档的新曲子,挺不错的。”
夏梦飞快点头:“是啊,爸爸,我们同学都说,任何舅舅和舅妈合作的曲子,都能把一个新歌手捧红。”
自从裴曲摔断了手和腿,他就再也不能弹钢琴。他也确实有过一段时间的自闭和抑郁。但后来,在一个百无聊赖的夜晚,他在电视上听到一首广告歌曲,觉得曲调很不错,于是也写了一首同风格的流行乐。没想到只是这一个小小的契机,令他彻底转型,开始创作流行音乐。有古典乐根底打基础,他写的流行乐曲总有一股优雅的气质,很快赢得了市场的肯定。从那以后,他在这条路上走得一帆风顺,到现在已是红遍亚洲的作曲家。他甚至装上假肢,开始直立走路。四年前,他在普罗旺斯度假寻找灵感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同去度假的著名女词人,两个人互相欣赏吸引,又维持着一份暧昧的骄傲,渐渐从欢喜冤家变成了知己,直到去年,终于走向了婚姻殿堂。
看了一边身边的妻子,他笑着对孩子们说道:“哪有这么厉害。这些可都要多亏了你们妈妈。”
“那可不是。如果你不是裴诗的弟弟,我才不会嫁给你呢。”妻子老毛病又犯了,总是喜欢说一两句话来逗弄他。
“夫人,你饶了我吧。我从小就生活在嫉妒姐姐的阴影中,现在她都过世这么多年了,竟然还要继续被你刺激,太惨啦。”
“她可是天才,活该你嫉妒她。”
说是这样说,但裴曲却再也没有在意过别人比较他和姐姐。自从他获得巨大成功,哪怕失去了一只手和一条腿,再聊到过去的话题,竟也可以坦然面对。当心胸变得无限宽阔,不管是再灰暗的事物,也是如此明朗。
现在,他依然是一张娃娃脸,如果不说年龄,没人会猜到他已经四十来岁。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把花放在裴诗的墓碑前,眉眼间展露出发自内心的微笑。这样一看,和当年在南港竹柏下弹钢琴的清澈少年没什么两样。
这种状态是他在人生最绝望时,绝对料想不到的事。他望着墓碑上“阿诗”二字,轻声说:“姐,谢谢啦。”
当初如果不是你救了我,如果不是你鼓励我活下来……
他有太多的话想说。只是,纵使有千言万语,也顶不过那发自内心的两个字。
“对了,Adonis为你姐姐举办的巡演,你打算去听吗?”夏承司弯下腰,摆正了裴曲因为不便没摆好的花朵。
“当然会去。不过那家伙真是执着,这次巡演真是大得轰动世界。而且,从头到尾,他就只表演姐姐的‘夏梦’。他可真是姐的死忠粉丝啊。”
“这话我们说说就好,让Adonis听到,他会疯掉的。”
他们又在原地聊了许久。渐渐的,雨停了,阳光穿透枝桠,细致地亲吻着大地万物的肌肤。有了阳光的照射,这座墓园已经变成天使栖息的宁静国度。后来,他们准备离开,第二天再和其他亲人朋友来扫墓。裴曲的太太搀扶着他走在前面,两个孩子打打闹闹地走在中间。夏承司走在最后面,忽然停下脚,回头再度望向妻子的墓碑。
那里没有她的照片。但是,一缕崭新的阳光照下来,把墓碑照得干净明亮。他知道,那是她最后的微笑。他永远不会忘记的坚强微笑。
不会忘记她曾经说过,坚持梦想,比梦想本身更重要。
——夏承司,不要为我感到难过,生命的意义并不在于长度,而是你坚持了多久,走了多久,最终拥有了什么。
——我有了音乐,有了你。所以,没有遗憾。
——如果就这样死去,我同样不会遗憾。
——因为,我已经很努力地去活下来。
还记得你儿时的第一个梦想吗?
现在的你,是否已经变成了自己曾经憧憬的模样?
你是否已经打败了岁月与世俗,不曾让它动摇你半分,不曾被磨平张扬自信的棱角?
你是否还像从前那样,比世界上任何人都珍惜自己、爱着自己?
瞧瞧这从不羁而任性的韶华啊,它偷偷溜走了,又都留下了些什么?是的,你付出了很多,但它换来了如今坚强的你,再不轻易落泪的你。
你知道,你会坚持下去。在热情似火的盛夏,在寒冷彻骨的临冬。在鲜花灿烂的早春,在落叶衰败的残秋。在巅峰成功的辉煌里,在跌倒狼狈的泥泞中。在豪情畅快的大笑里,在醉梦痛哭的泪水中。在满载沧桑回忆的昨天,在看不到未来的,孩子气的明天……
在我们每一个人,都终有一日会落下句点的一生。
在我们永垂不朽的一生。
The End.
15 July 2014,Lond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