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浪客的别离
“原来如此,倒是我们受教了!”
枫原万叶和上杉长信对视一眼,冲着叶卫青拱手道,小白也从上杉长信的衣襟里钻出来,冲着叶卫青喵喵叫。
“你们两个明明只是友人,但看上去却好像是兄弟。”
看着眼前的两个人,叶卫青不禁开玩笑道,事实也确实如此,两个人个子一高一低,发色一样,穿的衣服风格也一样。
“哈哈,不过,我们确实有着相似的经历和志向。”
上杉长信哈哈笑道,而枫原万叶则是笑而不语。
叶卫青也看出来,上杉长信就是那种十分豁达的人,但是似乎入世更深一些,而枫原万叶同样豁达,但是却有种目空一切、看破红尘的感觉,两种境界,叶卫青也说不出好坏,反正相比较而言,他就是一个俗人。
“不知叶兄接下来有何打算?”
“我打算到稻妻城去看看,之前刚刚在离岛办理了相关的文书。”
“稻妻城啊,我们倒是刚从稻妻城那边出来。”
长信和万叶对视一眼,随后道。
“这么说来,之后便不能同行了,罢了,终归是在下和二位的缘分有限。”
说着,叶卫青叹了口气,这一声叹息对于他而言,是完全发自内心的,能够和眼前这二位交友,他还是觉得很有意思的,某种意义上,他们身上也代表着如今稻妻的一切风貌。
这对于一个曾经模拟过过去稻妻的人来说,有些感慨,但也受益匪浅。
大概璃月的仙人们在看到如今的璃月港,应该也是如此吧。
“叶兄不必感伤,既然同为旅行之人,那么在未来的旅途之中,必然会有再度见面的机会。”
枫原万叶开口安慰道。
“我对璃月的仙术很感兴趣,等将稻妻各地都游历一番后,我应该会前往璃月。”
上杉长信摸着后脑勺,微笑道。
“我也有此意。”
“既然如此,那到时候,一定要去找我,我也尽一番地主之谊。”
叶卫青微笑道,当然,在心底,叶卫青也有些自嘲,他这样的穿越者,算哪门子地主之谊啊。(对于这一点,托马有话要说。)
“那么,二位,就此别过了。”
说这番话的并不是叶卫青,而是枫原万叶。
只见他挥了挥手,便悠然向着离岛的方向走去,很是消散,本就是萍水相逢,路见不平,就这样离开,倒是很有稻妻的感觉,只可惜,并没有喝酒。
但是........
叶卫青将目光看向身旁正在逗猫的上杉长信。声音中带着疑惑。
“上杉兄和枫原兄不是一路吗?”
“我和他打算去的地方不一样。”
上杉长信一边抚摸着自己的猫咪,一边温和道,他的笑容很阳光也很温暖,虽然之前表现的稍微有些放纵,但从现在的表情来看,他应该也是十分温柔的那种人。
“我打算到荒海那边看看。”
“荒海........”
叶卫青皱了皱眉,关于荒海,他之前也在离岛那边打听过,那里是曾经稻妻的一个城镇,但在五百年前大灾厄之中,城市毁于一旦,甚至坠入大海之中,成了海下地宫,就此荒废,因而称之为荒海。
现在那里可以说魔物从生,而且有很多强大的自律机关。
叶卫青稍作思索后,将之前从炎威武士身上搜来的符纸递给了上杉长信。
“既然你要去荒海,这些符纸你就拿着吧,兴许能派上用场,或者留个纪念也无妨。”
说着,叶卫青又从自己的包裹里拿出了几张全新的符篆,这些是叶卫青在璃月港买的,璃月自古便存在方士世家,夜兰、申鹤、重云这几位或是祖上是方士,或是本身便是方士。
当然,叶卫青这几张是从飞云商会买的,当初买的时候想着防身,但随着实力的提升,他自己倒是用不上了。
“这些是我在璃月求的符篆,有些威力,若是需要险境的话,可以一试。”
“如此厚礼,怎么好意思!”
上杉长信接过了之前的惟神符纸,但是看着叶卫青手中的符篆却连声拒绝,虽然叶卫青说的轻巧,但他也能够看出,这几张符篆价值不菲。..
“不过是身外之物吧,不值一提。”
“你拿着吧。”
叶卫青摇摇头,满不在乎道。
“若是你实在过意不起,就当欠我一个人情吧。”
说着,叶卫青停了下来,抬起头,真诚地看着上杉长信。
“你可千万别死在那里,我还想请你们喝璃月的好酒呢。”
虽说上杉长信是神之眼拥有者,但对于前往荒海这件事,他还是心生忌惮,他可是知道曾经的荒海有多么繁华,长姐,咳咳咳,天狗族长似乎还在那里设立了天狗别馆,而现在那里却荒废,现在到底残留了什么,叶卫青自己也不知道。
“放心吧,我可不是冲动之人。”
上杉长信拍了拍胸脯,保证道。
“既然叶兄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厚着脸皮收下了。”
说罢,上杉长信小心地接过符篆,然后精心收藏起来,这让叶卫青有点担心这家伙遇到危险到底能不能翻出来用,不过,事已至此,他也不太好多叮咛什么了,都是大男人的,也不过是萍水相逢的朋友。
“再会,叶兄。”
“嗯,再会。”
叶卫青和上杉长信也互相挥手道别,就此别过。
看着对方离去的身影,叶卫青也不禁想,也许,这就是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和男人的浪漫吧,萍水相逢,只是一场战斗和一些闲聊就成为朋友,然后就此分别。
“倒也有趣。”
叶卫青轻笑着,简单收拾了一下行囊,继续向着稻妻城的方向走去,在向前走一段路程便是绀田村,到了绀田村基本就没有什么贼寇了,至于之前那些野伏众?
在三人和炎威武士交战时,早就吓得屁滚尿流逃走了,舍下了他们的老大。
只能说,这些野伏众真的是够自私的,从这一点来看,盗宝团反倒比野伏众好一些,也许,因为盗宝团是报团取暖,而野伏众是狼狈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