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早期历史
六大公国的历史,也就是统治这六国的“瞻远”家族的历史。要完整叙述这段历史,必须追溯到第一大公国建立以前。瞻远家族是来自外岛冰冷海岸的海盗,当时,他们从海上发动攻击,前来劫掠气候较为温和的沿海地区。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些早期祖先的名字。
关于第一位真正的国王,现在只有他的名字和一些夸张的传奇故事流传于世。他的名字很简单,就叫做“征服者”,或许皇室族内命名的传统就是从他开始的,皇室后代得到的名字会影响他们的人生和为人处事。民间信仰认为这些赋予在新生儿身上的名字是具有魔法的,皇室的子嗣绝不会违背他们的名字所代表的美德。“穿越火焰、沉入海水、送进风中……”,那些被上天选中的孩子都得到了类似这样的名字。故事一直是这么流传的。这是一个美丽的幻想,或许以前曾经有过这样的仪式,但历史告诉我们,仅仅这样是无法让孩子坚守其名字所代表的美德的……
我握笔的手不住颤抖,让笔从僵硬的指间滑落,在费德伦的纸上划出一道虫爬过般的痕迹。我又浪费了一张上好的纸,同时,我更怀疑动手写这部作品这件事是否本就是徒劳无益的。我不知道自己能否写出这段历史,也不知道写下来的每一页是否都会流露出我自以为早就忘却的痛苦。我以为自己心中所有的怨恨都已被治愈,但每当我手中的笔尖碰触到纸张时,就仿佛有一个伤痕累累的男孩随着海水般流淌的墨水血流不止,直到我开始怀疑是否在每一个认真写下的黑色字母背后都藏着一道久远的伤疤。
以前,每当讨论到记叙六大公国的历史这件事时,费德伦和耐辛的反应都非常热烈,因此我说服自己,这番努力是有价值的。我说服自己相信,动笔写作可以让我暂时忘却自己的痛苦,同时也能帮我打发时间。但我每思索一件历史事件,都只会唤醒我内心层层的孤寂和失落。我怕到头来我必须完全放弃这部作品,不然就不得不重新想起那些把我变成如今这副模样的往事。因此我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新开头,却总是发现我书写的是自己的开始而不是这片土地的开始。我甚至不知道我想向谁阐述自己。我的一生是一张由秘密织成的网,时至今日,把那些秘密说出来仍不安全。我把它们全写在上好的纸张上,是否只会带来火焰和灰烬?也许吧!
我的记忆最远可以上溯到我六岁的时候,再之前的记忆就什么都没有了。那感觉就像有一道空白的鸿沟横亘在记忆的世界里,任凭我绞尽脑汁也无法穿越。在到达月眼城的那一天之前,我的记忆空白一片,但从那一天起,我的记忆突然开始充满令我无法招架的强烈色彩和丰富细节。有时候那情景似乎太过完整,我会纳闷它到底是不是我真正的记忆。那一切究竟来自我脑海中的真实回忆,还是来自别人口中的一再讲述?有数不清的厨房女佣、各种层级的仆人,以及不计其数的马僮都曾向彼此解释过我的由来,也许我已经从太多人的口中听过了太多遍有关这一切的转述,以至于现在回想起来,它就像是我自己的真实记忆。那些详尽的细节真的是因为一个六岁小孩把周遭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了吗?还是因为由“精技”带来的能让记忆整体变得鲜明的感受,以及后来我为了控制自己对精技的瘾头而服用的那些带来痛苦与渴望的药物,以致让这段记忆如此完整?最后这点最有可能,甚至极有可能就是如此,但我希望事情不是这样。
这段记忆几乎是由一系列生理上的感受组合而成的:像是天色渐弱之际那凛冽的灰霾、把我淋得湿透的无情大雨,甚至是握住我小手的那只长满老茧的粗糙大手。有时候我会纳闷地寻思那一握。那只手又硬又粗,一把将我的手握进掌中,但那也是只温暖的手,握着我的感觉并不粗暴——只是很坚定。它不让我在结冰的街道上滑倒,却也不让我逃离自身的命运。那只手毫无商量的余地,就像冰冷的灰色大雨泼洒在砂石小路那被踩得凌乱的冰雪上,那条小路位于一栋建有防御工事的建筑物的巨大木门外,这栋建筑物在月眼城内兀自矗立,像一座城外有城的堡垒。
记忆中,当时的那两扇木门并不仅仅是在一个六岁小男孩的眼中才显得非常高大,而是本身就高得足以让巨人通过,足以使我身旁巍然而立的这个瘦高老人显得矮小;而且这两扇门在我看来非常奇怪和陌生,尽管我想不出当时的我能对什么样的门或房子感到熟悉。总之,那两扇刻有花纹、安装着黑铁做的铰链枢纽、挂着鹿头装饰、黄铜门环闪闪发亮的门,是当时的我不曾见过的。我记得泥泞的雪水浸透了我的衣服,双腿和双脚又湿又冷,然而我却想不起来自己曾经长途步行在冬季将尽之前那恶劣的气候中,也不记得被人背着或抱着。然而,我的一切记忆都是从那里开始的,就在那两扇巨大的木门前,我的小手被那个瘦高老人紧紧攥住的时候。
那个情景几乎像是木偶戏的开场。是的,现在我仍然可以在脑海中看见它。布幕拉开,我们站在巨大的门前。老人掀起黄铜门环用力敲了一下、两下、三下,发出响亮的叩门声。然后那木偶戏的舞台外传来一个人的声音,这声音不是从门里面传出来的,而是从我们身后、我们来时的方向传来的。“爸爸,求求你。”一个女人的声音恳求着他。我转过身想看她,但雪又开始下了,像一层蕾丝面纱覆盖在眼睫和外套袖子上。我不记得当时有看到任何人,我只确定自己没有试图挣脱老人紧握着我的手,也没有喊“妈妈、妈妈”,我只是像个观众一样站在那里。而后我听到堡垒内传来靴子的声响,接着是门内锁扣打开的声音。
她又喊了最后一次。现在我仍然能清晰地听见那声音,那个如今在我听来十分年轻的声音里充满了绝望。“爸爸,拜托,我求你!”那只紧握住我的手一阵颤抖,但这颤抖究竟是出于愤怒还是其他的情绪,我永远不得而知。像一只乌鸦飞块地抢夺掉在地上的面包块,老人迅速弯腰抓起一块冻结的脏雪,一言不发地狠狠丢出去,站在旁边的我一阵畏缩。我不记得有听见喊痛或者雪块打在人身上的声音,只记得门一下子被往外推开了,老人连忙拉着我退后。
说到这里,还有一点:如果这只是我听来的故事,我或许会想象开门的人是家仆,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的记忆告诉我,当时前来给我们开门的是个全副武装的士兵,是个战士,头发有点灰白,虽然肚皮上的肥油多过肌肉,但他绝不是什么装腔作势的家仆。他以军人那特有的目光机警地上下打量老人和我,然后什么也没说,站在那里等我们表明来意。
我想这让老人有点困窘,但这困窘在他心头激起的不是畏惧而是怒气。他突然放开我的手,从后面一把抓住我的外套将我拽向前去,像是把一只小狗崽递给一个可能的新买主。“我把小孩带来给你们。”他用沙哑的声音说。
守卫继续盯着他看,眼神中没有责备之意,甚至连好奇心也没有。老人进一步说明:“我已经养了他六年了,他父亲从来没过问半个字、没给过一毛钱,也没有来看过他一次,尽管我女儿告诉我,他是知道他在她身上播了个野种的。我不打算继续养他了,也不想辛辛苦苦地耕田供他衣服穿。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我自己的家人已经够我忙的了。我老婆年纪大了,这小孩的妈也要靠我过日子,就因为现在有这么只小狗崽在她脚边跑来跑去,不会有哪个男人想娶她的。所以你就把他带去给他的父亲吧!”然后他突然放手,我摔倒在守卫脚边的石阶上。我连忙坐起来,我记得我没怎么受伤,还抬起头来看这两个人之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守卫低头看着我,嘴唇微微噘着,似乎并不是要表示批评,只是在思考该如何将我归类。“谁的种?”他问话的声调并不是出于好奇,只是要求更详尽的信息好准确地回报给长官。“骏骑的。”老人说着已经转过身离我而去,小心翼翼地踩在砂石小路上,“骏骑王子。”他补上这个头衔的时候头也没回,“王储大人。这是他的种,所以就让他养吧!他总算有了个小孩,也该高兴了。”
守卫看了一会儿这个越走越远的老人,然后一言不发地弯身下来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拉到不挡路的地方好让他关上门。他松手放开我,很快把门关牢,然后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他并不真正感到惊奇,只是用军人尽职的态度接受自己职务中比较怪异的部分。“起来,小子,往前走。”他说。
于是我跟在他后面走过一条光线黯淡的长廊,经过一间间几乎毫无装饰的简朴房间,房间的窗户紧闭着以对抗寒冬;然后,我们终于走到一处关着的房门前,这房间的两扇门是用贵重且润泽的木材制成的,上面还雕刻着花饰。他在这里稍稍停顿,整理自己的仪容仪表。我记得相当清楚,他单膝跪下,把我的衬衫拉直,在我头上粗略拍弄了一两下把我的头发抚平,但我无从得知他这么做究竟是因为一时好心想让我给人留下个好印象,还是只因为想让自己带来的东西看起来得体一点。他重新站起来,在门上敲了一下,并没有等里面的人回应,至少我没听到任何回应,他便推开门,把我赶到他前方,接着把背后的门关上。
之前走过的那条走廊很冷,但这间房里却很温暖;之前经过的那些房间空荡无人,但这房间里却充满生气。我记得房间里有很多家具,有毛毡毯子,有帷幔,有摆满了木牍和卷轴的架子,架子上还杂乱地堆放着些零碎东西,任何经常使用的舒适房间都是这个样子的。庞大的壁炉里燃着火,让房屋充满暖意,还有一股好闻的树木气味。一张大桌子斜放在壁炉旁边,桌子后面坐着一个矮壮结实的男人,他紧皱着眉头,正俯身研究一叠摊在面前的文件。他没有立刻抬起头来,我可以对他那头相当浓密的凌乱黑发研究上好一会儿。
最后,他终于抬起头来,黑色的双眼似乎仅仅一瞥就已经把我和守卫打量完毕。“什么事,杰森?”他问,就连当时年纪很小的我也听得出他被烦人杂事打扰时语气中的无奈,“这是什么?”
守卫往我肩上轻推一把,把我向那个男人推近了一尺左右。“惟真王子,这小孩是一个老农夫带来的,说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
这个被打扰到的男人从桌子后面困惑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神色一亮,露出似乎是饶有兴味的微笑。他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出来,双手握拳叉腰,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他的仔细打量并没有让我感到威胁,事实上,我的长相似乎有什么地方让他感到非常愉快。我好奇地抬头看他。他留着跟他的头发一样浓密凌乱的黑色短胡子,脸颊则饱经风霜,黑色的双眼上方是两道浓眉。他胸膛厚实,肩膀把衬衫的布料紧紧绷住,扎实的拳头上满是疤痕,右手手指上还沾有墨渍。他盯着我看,笑容越来越大,最后出声大笑起来。
“好家伙,”最后他说,“这小子长得确实很像阿骏,是不是?艾达神在上,谁会相信我那位声名显赫又洁身自爱的哥哥会做出这种事!”
守卫没有回答,那男人当然也没有期待他的回答。守卫继续直挺挺地站在那里,等待着下一项指令,是个十足的军人中的军人。
男人继续用好奇的眼光注视着我。“几岁?”他问守卫。
“农夫说六岁。”守卫抬起手搔搔脸颊,然后似乎突然想起自己正在对长官报告,于是赶快放下手。“大人。”他补充道。
男人似乎没注意到守卫那不太合乎纪律的动作,用他黑色的眼睛上上下下地扫视我,他微笑里的兴味更浓了。“所以,算上大肚子的时间,一共差不多七年。那就对了,没错,应该是齐兀达人想封闭隘口的第一年,骏骑在这里待了三四个月,逼他们开放隘口。看来他逼迫人家开放的东西不只是隘口而已嘛。好家伙,谁想得到他会做出这种事!”他顿了顿,然后突然质问守卫,“他妈妈是谁?”
守卫不安地动了动。“不知道,大人。门口只有老农夫一个人,他只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说不想继续养他、给他衣服穿了,还说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
男人耸耸肩,仿佛这一点无关紧要。“这小孩看起来被照顾得不错。我敢说要不了一个星期,最多两个星期,他母亲就会因为想念她的小狗崽而哭哭啼啼地跑到厨房门口来。就算我没先查出她是谁,到那时候也能知道了。喂,小子,他们怎么叫你?”
系住他皮背心的皮带有一个繁复的鹿头形皮带扣,颜色随着壁炉里摇曳的火光变幻,一会儿呈黄铜色,一会儿是金色,一会儿又变成红色。“小子。”我说。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是不是只是在重复他和守卫对我的称呼,还是我真的除此以外就没有其他名字了。一时之间,那男人显得很意外,脸上掠过一抹似乎是怜悯的神色,但那神色很快就消逝了,只剩下为难或者是有点不高兴的表情。他回头瞥了一眼仍在桌上等着他的地图。
“唔,”他打破沉默说,“至少得在阿骏回来之前先照看着他。杰森,你安排一下,让这小孩今天晚上有东西吃、有地方睡,我明天再想想该拿他怎么办。咱们总不能让皇室私生子在乡下地方到处乱跑吧!”
“是的,大人。”杰森的回话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只是领受命令。他一只手重重地按在我肩上,让我转身朝门口走去。我的步伐有点犹疑,因为这房间明亮、温暖又舒适,我冰冷的双脚已经开始发痒。我知道要是可以再待久一点,我整个人就会完全暖和起来。但我无法抗拒守卫的手,只能任由他把我带出温暖的房间,回到那一条条阴冷黑暗的走廊上。
从温暖明亮的房里出来,走廊显得更暗了,而且好像怎么也走不到尽头,守卫大步走过一条又一条走廊,我努力想要跟上他的步伐。也许是我发出了哀鸣声,也或许是他对我不够快的脚步感到不耐烦,总之他突然一转身抓住我,轻轻松松地就把我放在他肩膀上坐着,仿佛我毫无重量。“你这湿答答的小狗崽子。”他的话语里没有怨气,继续扛着我穿过走廊、转过转角、上楼又下楼,最后终于来到一间亮着黄色灯光的大厨房里。
那里有另外六七个守卫坐在长凳上,正就着一张满是磨损痕迹的大桌子吃喝,桌后的炉火足足比之前那书房里的大了一倍。厨房里有食物和啤酒的气味,男人的汗味,潮湿的羊毛衣物的气味,还有木柴的烟和油脂滴入火焰中的味道。墙边排满大大小小的木桶,梁椽上挂着一块块带着骨头的深色熏肉,大桌上满是食物和杯盘。一大块插在烤肉叉上的肉已经从火上移开,油脂正一滴滴地落在石头炉台上。这丰盛的香味让我的胃突然缩成一团。杰森稳稳地把我放在桌子最靠近炉火的一角上,轻摇了一下一个男人的手肘,那人的脸正埋在杯子里。
“呐,博瑞屈,这小狗崽现在是你的了。”他转身走开,我很感兴趣地看着他从一条深色面包上掰下跟他拳头一样大的一块,再抽出腰带上的刀切下一轮奶酪的一角。他把面包和奶酪都塞进我手里,然后走到炉火旁,开始在那一大块带着骨头的肉上割下一块,分量足够一个成年男人吃。我一点没有浪费时间,马上把面包和奶酪塞进嘴里。我身旁那个叫做博瑞屈的男人放下杯子,回头怒视着杰森。
“这是什么?”他说这话的口气很像温暖房间里的那个男人。他也有乱糟糟的黑色头发和胡子,但他的脸是狭长的、有棱有角的,肤色像是一个长期待在户外的人。他的眼睛偏棕色而不是黑色,手指很长,双手看来很灵活,身上还有马匹、狗、血和羽毛的味道。
“他就交给你管了,博瑞屈。惟真王子说的。”
“为什么?”
“你是骏骑的人,不是吗?你负责照顾他的马和他的猎犬、猎鹰。”
“所以?”
“所以,他的小私生子也归你管,至少管到骏骑回来,并让他决定拿这小孩怎么办为止。”杰森把那厚厚一片还在滴油的肉朝我递过来,我看看自己一手拿的面包,又看看另一只手拿的奶酪,两个我都不想放下,但我也好想吃那块热腾腾的肉。他看出我左右为难,耸了耸肩,把肉随手放在我近旁的桌上。我尽可能地把面包都塞进嘴里,还转了转身子,好盯着肉看。“骏骑的私生子?”
杰森耸耸肩,正忙着替自己张罗面包、奶酪和肉。“那个把他带来的老农夫是这么说的。”他把肉和奶酪放在一片厚厚的面包上,张开嘴咬了一大口,然后边嚼边说,“他说骏骑该高兴他总算有个小孩了,现在他应该自己养他、照顾他。”
一阵不寻常的静默忽然充斥整个厨房,这些正吃到一半的男人突然停下来,手里还拿着面包、杯子或者是木盘,眼睛都看向那个叫博瑞屈的人。他把杯子小心地放在离桌边不太近的地方,用平静而安稳的声音,字句清晰地说:“如果我的主人没有子嗣,那也是艾达的旨意,而不是因为他缺乏男子气概。耐辛夫人的身体向来娇弱,而且——”
“是这样的,没错。”杰森很快表示同意,“现在证据就坐在这里,证明他的男子气概一点问题也没有,我只是这个意思而已。”他用袖子匆匆地抹了抹嘴巴,“长得跟骏骑王子再像不过了,就连他弟弟刚才也是这么说的。耐辛夫人没办法让他的种子开花结果,也不是王子的错嘛……”
博瑞屈突然站了起来,杰森连忙退后一两步,然后才明白博瑞屈的目标是我,不是他。博瑞屈抓住我的肩膀,把我的身体转过去面对火光。他一手稳稳托住我的下巴,抬起我的脸面向他,我吓了一跳,手里的面包和奶酪都掉了,但他不管这个,仍自顾自地就着火光研究我的脸,仿佛我是一张地图。他与我四目相接,那双眼睛里有某种狂野的神色,仿佛在我脸上看到了什么让他受伤的东西。我想缩起身体避开那眼神,但他的手紧抓住我让我无法退却,因此我努力表现出一副叛逆的样子来回瞪他,看见他那不高兴的脸上突然出现了类似犹豫、惊异的神情。最后他闭上眼睛,似乎是要抗拒某种痛苦。“这对夫人的意志和耐心会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博瑞屈轻声说。
他放开我的下巴,动作僵硬地弯下身,捡起我掉在地上的面包和奶酪,拍拍上面的灰尘递还给我。我盯着他的右腿看,那条腿从小腿到膝盖都包着厚厚的绷带,以至于他弯身的时候都没有办法弯腿。他重新坐下,拿起桌上的酒壶斟满杯子,又喝了口酒,从杯缘上方打量着我。
“这小孩是骏骑跟谁生的?”坐在桌子另一头的一个男人不知轻重地问道。
博瑞屈放下杯子,眼神转向那人。一时之间他没有开口,我感觉到沉默又开始在上空盘旋。“我想这小孩的母亲是谁是骏骑王子的事,轮不到其他人在厨房里闲谈。”博瑞屈温和地说。
“是,没错!”那守卫连忙表示同意,杰森也点点头,像只求偶的鸟一样。那时我虽然年纪还小,却也感到讶异,好奇这人是什么来头,他虽然一条腿绑着绷带,但只要一个眼神或一个字,就能让一屋子粗鲁的男人都安静下来。
“这小子没有名字,”杰森自告奋勇地打破沉默,“就叫‘小子’。”
这句话似乎让每个人都讲不出话来,甚至博瑞屈也一样。我在持续的沉默中吃光了面包、奶酪和肉,还小小地喝了一两口博瑞屈递给我的啤酒。其他人三三两两地离开厨房,他还坐在那里一边喝酒一边看着我。“嗯,”最后他终于说,“要是我对你父亲的认识没错,他会好好面对现实、做该做的事,但至于他认为该做的事是什么,就只有艾达知道了。八成是最让人难受的事。”他又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吃饱了吗?”最后他问。
我点了点头,他僵硬地站起身,把我从桌上抱下地。“来吧,蜚滋。”他说着走出厨房,沿着另一条走廊走去。他那条硬梆梆的腿让他走起路来甚是难看,或许跟他喝多了啤酒也有点关系,总之我要跟上他毫无困难。最后,我们来到一扇十分厚重的门前,一名守卫点了点头让我们通过。那守卫看我的眼神像是要把我吞下去似的。
屋外刮着凛冽的寒风。随着夜色降临,白天融化变软的冰雪又开始重新冻结。路面在我脚下喀啦作响,风似乎钻进了我全身衣服的每一条缝隙。之前在厨房时,炉火烤热了我的双脚和裤子,但是并没有把它们完全烘干,因此,这时的寒意紧紧抓住了我的双腿。我记得在我跟着那个腿上包着绷带的男人穿过寒冷而黑暗的庭院时,屋外一片黑暗,还记得我突然觉得很累,一股可怕得简直让人想哭的睡意拉扯着我。高墙耸立在我们的四周,墙头不时有守卫在晃动,只有在他们的黑影偶尔挡住夜空中的星星时才看得见他们。但博瑞屈身上的某种特质让我不敢哀声叫苦或者跟他求饶,只能顽强地跟在他身后行走。我们走到一栋建筑物前,他拉开一扇沉重的门。
门里传出一股暖意,还有动物的气味和微弱的黄色光线,一个睡眼惺忪的马僮眨着眼睛从稻草堆中坐起来,像只羽毛乱糟糟的雏鸟。博瑞屈简短地说了些什么,马僮又重新睡下,闭上眼睛在稻草堆里蜷缩成一小团。我们走过他身旁,博瑞屈把我们身后的门关上,拿起门边只有微弱光线的煤油提灯,带我继续往前走。
于是我进入了一个不同的世界。这是一个夜晚的世界,有牲畜在厩房里移动、呼吸,还有猎犬会把头从交叠的前腿上抬起来打量我。它们明亮而柔和的眼睛在煤油提灯的光线里看来时而黄色、时而绿色。我们经过马厩,引起厩房里的马匹一阵小小骚动。“猎鹰就是最里面的那一头。”当我们经过一间又一间厩房,博瑞屈说。我听了进去,把这当作是他认为我应该知道的事。
“这里。”他终于说,“这里就行了,至少现在暂时这样。我要是知道还可以拿你怎么办就有鬼了。要不是怕耐辛夫人伤心,我会觉得你是老天跟主人开的一个还不错的玩笑。喂,大鼻子,过去一点,给这个小孩在稻草堆里腾点位置。对啦,你就过去靠着母老虎,它会收容你,谁要是想来烦你,它会狠狠凶他一下。”
此刻我面对着一间宽敞的厩房,里面还有三只猎犬。它们已经醒过来趴起身,一边听着博瑞屈的声音一边在稻草堆上摇着粗尾巴。我不太有把握地走到它们之间,最后靠着一只老母狗躺了下来。它口鼻周围的毛都发白了,还有只不完整的耳朵。比较年长的那只公狗用警惕的眼神看着我,另一只半大不小的幼犬“大鼻子”则对我大表欢迎,又是舔我的耳朵、又是轻啃我的鼻子,还在我身上抓来抓去的。我伸出一只手臂环抱住它让它安静下来,依照博瑞屈的建议,窝在它们之间睡下。然后博瑞屈往我身上盖过来一条充满马毛气味的厚毯子。隔壁厩房里一匹很大的灰马突然动了起来,一蹄重重地踹在木板墙上,然后把头伸过来,看看这里半夜三更怎么会这么热闹。博瑞屈心不在焉地摸摸它,加以安抚。
“这里是边区基地里的艰苦地区,每个人都得将就着住,等你到公鹿堡就会舒服多了。不过今天晚上你就暂时待在这里,这里既暖和又安全。”他又站了一会儿,低头看着我们,“马匹、猎犬和猎鹰。骏骑,我替你照顾这些牲畜已经好多年了,而且照顾得很好;但是你这个私生子,哎,我可一点都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
我知道他不是在跟我说话。我把头伸在毯子外,看着他拿起挂在钩子上的提灯信步离开,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如今我仍然清楚记得那个晚上,记得温暖的猎犬、扎人的稻草,甚至记得那终于在紧靠着我的幼犬身旁睡着的一觉。我飘进它的脑海,分享了它模糊的梦境:梦境中有无尽的追逐,但我始终没有看到它追赶的猎物,此外,还有不知是谁的鲜明而强烈的气味牵引我往前奔跑,穿过荨麻、荆棘和碎石堆。
在那场猎犬的梦之后,我的记忆准确度开始动摇,开始变成就像服过药之后那种色彩鲜艳且轮廓尖锐的梦境。第一天晚上过后,接下来的那段日子让我的脑海里就再没有十分清晰的印象了。
我记得冬季将尽时那些潮湿的日子里,我学会了怎么从马厩走到厨房,还能随时进出厨房。有时候会有个厨师在那里面,把肉挂在炉台的钩子上,有时使劲揉面团,有时从酒桶里偷喝一杯;而更多的时候,厨房里是没有厨师在的,我就自行取食所有放在桌上没收起来的食物,并且慷慨地跟那只很快就跟我形影不离的幼犬分享。男人们进进出出、吃吃喝喝,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我,而我也逐渐把他们的目光视为寻常。这些人似乎都长得一个模样,他们身强体壮、动作流畅,穿着粗糙的羊毛斗蓬和紧身裤,前襟的纹饰是一头飞跃的公鹿。我在场时他们有些人会觉得不自在,而我也渐渐习惯了只要我一离开厨房,身后就会传来几个人嘀嘀咕咕的声音。
博瑞屈是那段日子里一个总是会出现的人,他照顾我就像照顾骏骑的那些牲畜一样,给我吃饭、喝水、梳洗,让我运动,这里说的运动通常是他做其他工作时我跟在他旁边跑来跑去。然而这些记忆都很模糊,诸如洗澡、换衣服等细节大致都已在脑海中褪色,因为这些事情在六岁的孩子看来既平静又正常。不过我记得那只幼犬“大鼻子”,它一身光滑的红毛,短短的有点刺人,夜里我们一起盖那条有马毛气味的厚毯子睡觉时,它的毛常常会穿过我的衣服扎到我。它眼睛的绿色如铜矿石一般,鼻子的颜色像煮熟的肝脏,嘴巴内壁和舌头则是掺杂了黑色斑点的粉红色。我们不是在厨房里吃东西,就是在庭院里或者厩房的稻草堆里打滚。我不知道我在那里待了多久,总之这就是我在那里的世界。我想时间应该不长,因为我不记得天气有变化。我对那段时间的记忆全都是刮着狂风的湿冷日子,还有每到白昼就融化一些、但一到晚上又结冻的冰雪。
关于那段时间我还记得另一件事,但是记忆的轮廓并不尖锐,反而是温暖的、色彩柔和的,像是在光线黯淡的房间里看到一张华丽而古老的挂毯一样。我记得幼犬的扭动让我醒了过来,看见一盏提灯被人举在我的上方,散发着黄色的光。两个男人俯身看着我,博瑞屈站在他们身后,虽然有些僵硬,但因为他的存在让我并不感到害怕。
“你把他吵醒啦!”其中一人警告说。他是惟真王子,也就是我第一天晚上在那间温暖明亮的房间中见到的那个男人。
“那又怎么样?我们一走他就会继续睡了。该死的,他连眼睛都像他父亲。我敢说不管在哪里看到他,都认得出他的血缘。但是你和博瑞屈的脑袋怎么连跳蚤都不如?不管他是不是私生子,小孩都不应该跟牲畜养在一起啊!你们真的没别的地方可以安置他了吗?”
说话的这个人下巴和眼睛和惟真的长得很像,但除此之外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他比惟真年轻得多,脸颊上没有胡子,带着香味、梳得平顺的头发比较细,而且是棕色的。夜晚凛冽的寒意冻得他双颊和前额泛红,但这种红是新添上去的,不是像惟真脸上那种饱经风霜的红通通的颜色。此外,惟真的服装跟他的手下一样,都是编织紧密、色彩含蓄的实用羊毛料,只有前襟用金银线绣成的纹饰比较明亮,但跟他一起来的那个年轻男子身上则是闪闪发亮的腥红和淡黄色,垂坠的斗蓬也比一般包裹身体所需的足足宽了一倍。斗蓬下的紧身背心是华丽的奶油色,上面缀满了蕾丝,颈间的丝巾用一个雄鹿飞跃形状的金别针扣住,鹿眼上镶着一颗光芒闪烁的绿色宝石。他说起话来措辞严谨,跟惟真的简单字句比较起来就像是繁复的金链跟简单链结的对比。
“帝尊,这一点我根本没想过。我哪知道什么养小孩的事?我把他交给博瑞屈,他是骏骑的手下,他就是这么照顾他……”
“我不是有意要对皇室血脉不敬的,大人。”博瑞屈是真的很困惑,“我是骏骑的手下,我依照我认为最好的方式来照顾这小孩。我可以替他在守卫室里弄个地铺,但他年纪似乎太小了,不适合跟那些侍卫待在一起,因为他们整天整夜进进出出,又打架又喝酒的,吵吵闹闹。”从他的语调听来,他显然不喜欢跟那些人待在一起。“他在这里睡觉比较安静,而且这只小狗也很喜欢他,还有我的母老虎可以整夜看着他,任何想伤害他的人都会被它咬的。两位大人,我自己也不太知道要怎么带小孩,当时在我看来——”
“没关系,博瑞屈,没关系的。”惟真静静地开口打断他,“该动脑筋考虑这些事的人应该是我,不是你。之前是我把这件事情交给了你,我不会现在又打算找你麻烦。艾达在上,他这样已经比这村子里很多小孩都过得好多了,目前暂时把他安置在这里,没关系。”
“等他回到公鹿堡之后就必须有所改变了。”帝尊听起来不怎么高兴。
“那么父亲是希望我们带他一起回公鹿堡?”问话的是惟真。
“我们的父亲是这么希望的,但我母亲不这么希望。”
“哦。”惟真的语气显示出他没有兴趣继续讨论这点,但帝尊皱着眉头继续说下去,“我母后对这件事一点也不高兴,她花了很多时间向父王建议,但是都徒劳无功。母亲和我都赞成把这小孩……撇到一边去,我们认为这样比较明智。王位继承的顺序已经够混乱了,不需要再额外添什么乱子。”
“我看不出现在有什么混乱的,帝尊。”惟真平静地说,“先是骏骑,接下来是我,然后是你,再然后是我们的表弟威仪。这个私生子要轮也只轮得到第五。”
“我很清楚你排在我前面,你不需要一有机会就把这件事拿出来耀武扬威。”帝尊冷冷地说,低头怒视着我,“我认为最好还是不要把他放在身边。万一耐辛到最后还是没有给骏骑生下合法的继承人怎么办?万一他决定要承认这个……小孩怎么办?如此一来可能会造成贵族之间的分裂。我们何必找这个麻烦?母亲和我都是这么认为的。但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父王不是个行事仓促的人,平民百姓都说,看黠谋做什么事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他禁止我们私下决定怎么解决这件事情。‘帝尊,’”他用父王那种口气说,“‘不要做你无法撤回的事,除非你已经先考虑过,一旦做了这件事之后,就有哪些事情是再也不能做的了。’然后他哈哈大笑。”帝尊短促地苦笑了一声,“我真是受够了他的幽默感。”
“哦。”惟真简短地回答。我躺着不动,心想,不知道他是正在努力要想通国王的那句话,还只是制止自己回应弟弟的这番抱怨。
“你当然能看出他这么做的原因。”帝尊告诉他。
“原因是?”
“他还是偏心骏骑。”帝尊的口气充满厌恶,“尽管这一切都是骏骑搞出来的,尽管骏骑结了个如此愚蠢的婚、娶了个这样怪异的妻子,尽管是他搞出的这个烂摊子。但是现在父王却认为这件事能够改变民心,让人民对骏骑产生好感,也能证明骏骑是个真正的男人,是生得出孩子的。或者说证明骏骑也是普通人,跟其他人一样都会犯错。”帝尊的语气泄漏出他对这几点都很不同意。
“这会让人民更喜欢骏骑,更支持他当未来的国王吗?因为他在娶妻之前跟某个野女人生了个孩子?”从惟真的语气听来,这种逻辑令他相当困惑。
我从帝尊的声音里听出了一些酸味。“国王似乎就是这么想的。他难道不在乎这件事会让皇室蒙羞吗?但我猜骏骑不会希望让他的私生子派上这种用场,尤其当这件事跟亲爱的耐辛有关系的时候。但是国王已经下令了,要你们回公鹿堡的时候把这个私生子一起带回去。”帝尊低头看着我,一副大为不满的样子。
尽管惟真脸上略过困扰的神色,但他仍点点头。而博瑞屈的脸上则笼罩了一层阴影,那是提灯的黄色灯光无法赶走的。
“我的主人对这件事难道一点发言的余地都没有吗?”博瑞屈大胆地表示异议,“我觉得主人为了不伤耐辛夫人的心,可以拨一笔钱给这小孩的母亲和家人,把这小孩撇到一边去,他应该可以这样周到谨慎地——”
帝尊王子轻蔑地哼了一声,打断他的话。“他早在上那个女人之前就应该周到谨慎了。耐辛夫人又不是全天下第一个必须面对她丈夫私生子的女人。因为惟真的处理不当,这里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存在,现在再把他藏起来也没用了。而且,博瑞屈,我们不能光顾着不伤耐辛夫人感情,这毕竟事关皇室的私生子。把这样一个小孩留在这种地方,就像是在国王的脖子上挂了一副武器晃来晃去,这一点连养狗的人都看得出来吧!就算你看不出来,你主人也看得出来。”
帝尊的声音里多了一些冰冷严厉的意味,之前我从没看过博瑞屈对任何东西显露出畏缩,但现在却看到帝尊的这番话让他一阵瑟缩。这使我感到害怕,我把毯子拉起来盖住头,往稻草堆深处钻。我身旁的母老虎从喉咙深处发出轻微的嗥叫声,我猜帝尊因此后退了几步,但我不能确定。不久后他们就离开了,就算他们还多说了什么,我也完全想不起来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想大概过了两三个星期,我发现自己坐在博瑞屈的身后,双手紧抓着他的皮带,并试着用我短短的腿夹住胯下的马身。我们正离开那个寒冷的村镇,朝南边较温暖的地区前进。那段旅程长得似乎永无止境。现在回想起来,骏骑一定曾在某个时候来看过他这个私生子,并在关于我的这件事情上对他自己做出了某种判决。但我不记得有跟我父亲见过面,我脑海中对他唯一的印象,是来自挂在公鹿堡墙上的一幅他的画像。过了很多年之后,我了解到,当时他的外交政策发挥了非常好的效用,他签订的条约以及因此达成的和平一直延续到我十几岁的时候,他也同时赢得了齐兀达人的尊敬,甚至喜爱。
事实上,我是他那一年唯一的失败,而且是重大的失败。他赶在我和博瑞屈之前回到公鹿堡,宣布放弃王位继承权,等我们抵达的时候,他和耐辛夫人已经离开了宫廷,还以细柳林爵士与爵士夫人的身份迁出公鹿堡。我去过细柳林,发现这地名其实跟实景毫无关联。那是一处温暖的河谷,中央广袤的平原有一条和缓的河流穿过,两旁是起伏和缓的山丘,适合种植葡萄和谷物、生养胖嘟嘟的小孩。这是个柔和的居处,远离边界,远离宫廷政治,远离任何骏骑到那时为止都当作生活重心的事物。对于一个本来会成为国王的男人而言,这等于是将他流放到远方,是一种温和又不失身份的放逐,就像是用天鹅绒按住了一名战士,让一个具有鲜见才华的外交家从此沉默。
就这样,我来到了公鹿堡,作为一个我从未见过的男人的独生子,同时也是私生子。惟真王子成了王储,帝尊王子在王位继承的顺序上前进了一步。就算我这辈子除了出生和被发现之外什么都没做,也已经在整片国土上留下了深远的痕迹。我无父无母地在宫廷中成长,宫中所有的人都视我为某种会触发些什么的催化剂。而我也确实变成了这样的催化剂。
- ✍Fitz用在名字的字首,有“……之子”的意思(如现在颇为普遍的Fitzgerald这个姓,本意就是“Gerald之子”),尤指国王,王子的私生子,所以博瑞屈随口用这个词来称呼他;又由于此词用来称呼人是带贬义的(跟直接叫他bastard差不了多少,只不过fitz同时还指出了父亲方面的皇室血统),因此本书音译为“蜚滋”,借取“蜚”短流长由此而“滋”生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