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白垩巨人
到底为什么,蒂凡尼想,人们那么喜欢噪声?那些难听的声音,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听,不远处传来一种声音,像是生小牛的母牛在吼叫。原来是一把旧旧的手摇风琴,一个流浪汉穿着烂衣服、戴着破礼帽,正抱着它演奏呢。她使劲忍住心里的厌恶,悄悄地溜过去。可是,噪声这种东西是很黏人的,要是你受了它的摆布,你走到哪儿它就会跟到哪儿。
再说,这琴声只不过是区区一种坏声音。蒂凡尼就像泡在一口大锅里,她身边到处翻腾的都是噪声。所有人都在制造噪声,所有人都想让自己的噪声比别人的大:集市里的小摊上,人们在讨价还价;孩子们在玩“叼苹果”的游戏(不巧的话,你会叼到一只青蛙)【1】;拳击手在打斗,杂技姑娘穿着亮闪闪的紧身服在走钢丝,观众在喝彩;小贩在扯着嗓子叫卖棉花糖;寻欢作乐的人们高举酒杯——说句不好听的,正喝得一塌糊涂。
绿色的山坡上一片嘈杂,就像两三个镇子的人同时跑到山顶上一样。平时在这儿,你最多是偶尔听到秃鹫尖叫几声,现在呢,你听到的是所有的人都在不停地喊呀,叫呀。这就是人们所谓的“欢度节日”。此时此刻,唯一不吵不闹的就是小偷、扒手。他们悄悄地忙碌着,但不会到蒂凡尼的跟前来。谁敢到女巫的口袋里扒窃呢?她不弄掉你几个手指头都算是客气的了。嗯,至少小偷们是这么想的。一个聪明的女巫当然会帮助他们强化这种观念。
如果你是个女巫,你就代表着所有的女巫。蒂凡尼这么想着,穿过集市上的人群,用一根绳子拽着自己的扫帚——它离地面不远不近,平稳地飘浮着。蒂凡尼有点不自在,扫帚飘得当然很好,但不管怎么说,集市上玩耍的小孩子都用绳子牵着气球,相比之下,她就显得怪怪的、傻傻的,这可不好,因为现在她这个女巫,代表着所有女巫呀。
可如果不这样呢,要是蒂凡尼把扫帚系在哪块篱笆上,肯定会有淘气的小孩子把它解下来,骑上去搞一次“飞天大冒险”。要是那样可就糟了:他会一直飞呀飞呀,飞到天空尽头、空气都冻住的地方。当然,从理论上来讲,她可以把扫帚召唤回来,但孩子妈妈肯定会很生气——要等到最暖和的夏日里,冻成冰棍的孩子才能被晒化呢。那可不好,会惹得大家说闲话的。唉,女巫总是被人说闲话。
蒂凡尼只好拉着扫帚继续前进。运气好的话,别人会以为她也是在搞怪、庆祝节日吧。
节日这种东西,看似轻松热闹,其实也有很多规矩要遵守。她可是个女巫,万一她忘了哪个人叫什么名字,或者更糟一点,把人家的名字叫错,那会酿成什么恶果,可没人说得好。谁和谁有矛盾,谁和谁不是一伙儿的,谁和谁互相不搭理,等等,这些事情她也都要记清,否则谁知道会出什么乱子?蒂凡尼没听说过“雷区”这个词,要是听过的话,她肯定会觉得自己身边到处是雷区。
蒂凡尼是一名女巫。白垩地的一串小村子都归她管。除了她自己的村子,还有许多别的村子,最远的一个是面包火腿村,去那儿要走上一整天的路呢。女巫把自己的辖区叫作“农场”,蒂凡尼的“农场”是个还不错的地方。这里有大片凸起的山岩,不是每个女巫的地盘都有这么好的条件的。当然啦,蒂凡尼的山岩上难免长着很多草,草上难免有很多绵羊。今天这些绵羊没人管了,它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过平时有人看管的时候,它们也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儿的村民一向都很把绵羊当回事的,但现在,他们都忙着逛集市去了,在他们心目中,这集市就是世界上最大的盛会。
对,谁要是一辈子都以自己家为圆心,只在它周围半径三英里【2】的范围活动,也会认为这一年一度的梳羊毛节就是世界上最大的盛会。在这里,你会遇到你认识的每一个人【3】。一般来说,未来会跟你结婚的那个人此时也在人群中。所以女孩们都穿上最好的衣服,男孩们都满脸期待,头发梳得顺顺的——有些人抹的是发蜡,特别便宜的那种;有些人直接用唾沫抹在头发上。通常情况下,用唾沫的男孩成功率高一些,因为特别便宜的发蜡必然没好货,太阳晒得热一点,它就会化掉,流得男孩一脸花,然后就再没有女孩会对他感兴趣了,只有苍蝇热情地向他扑来,在他头上饱餐一顿。
虽然肩负着这种特殊使命,集市盛会还是不方便被叫作“以浪漫之吻为基本目的,更有可能让你相亲成功的年度大会”,所以大家还是叫它梳羊毛节。
梳羊毛节定在每年夏末,一共三天。在白垩地,这是大家的节日。今天,梳羊毛节已经进行到第三天了,要是还没有一个人亲过你一下,你就乖乖地直接走人吧。蒂凡尼就还没有被亲过。可谁让她是女巫呢,谁知道亲了她以后会变成什么……
如果夏末的天气暖和,很多人晚上都会在山坡上露宿,往树下一躺,在星空下睡觉。谁晚上想到处走走,可要小心了,别被那些睡觉的家伙绊倒。借用奥格奶奶——一个结过三次婚的女巫——说过的话来分析这种绊人现象可能没错:有些人很会自娱自乐。只可惜,奥格奶奶住在高高的大山上,不然她就能来参加梳羊毛节了。她看到我们的巨人,会是什么表情呢?蒂凡尼很想知道。【4】
他——这个巨人肯定是男的,这点毋庸置疑——好几千年前,就被凿刻在了白垩地的草原上。放眼望去,绿色的草原映衬着他巨大的白色轮廓。他属于很久以前的那个时代,那时的世界危机四伏,人们还要为生存发愁。
哦,还有一件事,那就是:他被凿刻出来的时候,人们大概还没发明裤子。其实,光说他没穿裤子还是远远不够的,他赤身裸体得实在是太招摇了。如果你沿着山脚下的小路走去,你肯定会注意到这个巨人身上严重缺乏了什么东西——确切来说,是裤子——随后,你就会注意到那个本应被裤子遮掩的部位,并且能据此判定这绝对是一个没穿裤子的男性巨人,而不是女性。
每一个来参加这场节日盛会的人,都要带一把小铲子或者小刀子,还要沿着陡峭的山坡一路走过去,铲掉前一年当中这里长出来的野草,露出底下耀眼的白垩,让巨人的形象更加鲜明(好像他原来还不够显眼似的)。
女孩子们铲草的时候,往往会哧哧地笑个不停。
一想起她们为什么会笑,还有她们笑着的那种样子,蒂凡尼就会不由得想起奥格奶奶。那个老女巫总喜欢躲在另一位老女巫威得韦克斯奶奶背后的什么地方,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大家都觉得奥格奶奶是个挺快活的老太太,其实她远不止这么简单。她从来没有给蒂凡尼正式当过老师,但是蒂凡尼暗暗地从她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想起这一点,蒂凡尼情不自禁地笑了。奥格奶奶懂得那些古老的、黑暗的东西——旧时的魔法,蕴含在山川人境之中,它们不需要女巫也能存在。它涉及方方面面,诸如死亡、婚姻、盟誓,以及诺言——哪怕无人听闻也经久不变的诺言。还有,人们之所以触摸木头避邪、坚决不从黑猫的身旁走过,也是出于对这类魔法的信仰。
就算你不是女巫,你也可以理解这类魔法。在某些特殊时刻,你会感受到它的效用,然后你身边的世界也会变得更真切、更灵动。奥格奶奶管这叫“超自然体验”——她能说出这么严谨的词来,简直不像她。她一般都是说:“我想来一杯白兰地,谢谢,能给我两杯就更好了。”她给蒂凡尼讲过从前的事情,那时候身为女巫好像乐趣更多一些。她还提起过伴随着四季轮转而展开的各项活动。那些消失已久的风俗习惯,只存留在人们最悠久的共同记忆里——她说这种记忆始终在你心底深处的角落呼吸着,不会断绝生机。她还讲起过各种琐碎的仪式。
蒂凡尼格外喜欢的,是关于火的仪式。蒂凡尼喜欢火,它是她最钟爱的一种元素。在人们心目中,火是强大的,它最能威慑住黑暗势力。一对新人只要携手跳过火堆,就等于是举行过了婚礼【5】。当然了,奥格奶奶说,当你完成这个仪式的时候,如果能念上一小段咒语,将会非常有帮助。然后她一点工夫都没耽误,就把咒语告诉了蒂凡尼,蒂凡尼一下子就把它牢牢记住了。奥格奶奶的好多话都是这样的,特别令人难忘。
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的人们比从前体面了许多,只有奥格奶奶和那个巨人除外。
这片白垩地还有其他的雕刻图案。其中有一个是一匹白马,蒂凡尼觉得它曾经冲破大地的束缚,飞奔前去援救过她。现在她很好奇地想,如果当初是那个巨人从地面上站起来去救她,接下来该怎么办呢?要知道,匆忙之中,可是很难给他找到一条五六十英尺长的裤子呀。而救援这种事呢,总是要越快越好的。
她只因为那个巨人而哧哧地笑过一次,而且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其实只有四种人:男人、女人,巫师和女巫。巫师通常待在城里的大学校园中,而且他们不许娶妻,只不过蒂凡尼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不管怎样,在她这一带很少见到他们。
至于女巫呢,首先她们肯定都是女的。只是蒂凡尼认识的比较年长的女巫里面,好多也都没有结婚。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因为奥格奶奶用光了所有合适的丈夫人选,不过也有可能是别的那些女巫没时间结婚。当然了,偶尔也会有女巫嫁个特别显赫的丈夫,就像从前兰克里女巫团的玛格丽特·加里克【6】。不过大家都说,自从结婚以后她就不搞魔法了,只是偶尔弄弄草药而已。在蒂凡尼认识的女巫当中,唯一有时间谈恋爱的一个年轻女巫就是她最好的朋友,住在高山上的佩特拉·格雷斯特——她现在的专长是养猪方面的魔法。她很快就要嫁给一个可爱的年轻人,而他即将继承他父亲的养猪场【7】,这意味着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贵族。
可是女巫不仅仅是繁忙,她们还和众人“有距离”。蒂凡尼很早就明白这一点了。你置身在人群中,却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们和你之间总是有那么一种隔阂。无须你去费心,自然就是这样了。她从小认识的那些女孩子,曾经只穿小背心一起跑着玩的女孩们,现在走在路上遇到她,都会对她低一低头、行个屈膝礼;就连比她年长的男人见到她走过,都会伸手碰一碰前额上的头发(或者是他们认为前额上有头发的地方),表示敬意。
当然,人们这样做,其实也不单纯是因为尊敬,也是出于一丝畏惧。女巫有她们的秘密。生娃的时候,她们会来帮忙接生;你举行婚礼的时候呢,请女巫来参加也是个好主意(哪怕你不是特别清楚她到底是能给你带来好运,还是能帮你驱除厄运);你去世的时候,也要有女巫到场,来为你指引去路。女巫们有一些永远不会告诉别人的秘密……嗯,这里所说的“别人”是指那些不是女巫的人。至于在女巫们圈子内部呢,每逢有机会聚到小山坡上喝一两杯的时候(如果是奥格奶奶,要喝的就不是一两杯了,而是八九杯),她们可是会像一群鹅一样,叽叽呱呱聊个不停的。
可是,绝不要谈起那些真正的秘密,那些你永远都不会告诉别人的秘密,那些曾经发生过、有人听说过、有人目击过的事情。那么多的秘密拥挤在你心里,你都担心有一天它们会溢出来。和一个女巫可能见识到的所有事相比,瞧见一个不穿裤子的巨人实在算不了什么。
不过,蒂凡尼不羡慕佩特拉的浪漫爱情。因为当佩特拉遭逢这桩爱情的时候,一定是穿着大靴子,围着唰唰响的橡胶围裙,淋着雨——不用说,身边一定还有一大群正在哼哼的猪。
但是蒂凡尼确实很羡慕佩特拉的聪明才智。佩特拉把什么都搞定了。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未来,然后就卷起袖子放开去干,把这样的未来赢到了手——哪怕必须忍受一群猪哼哼唧唧地在她膝边挤来挤去。
每户人家,就算住在高山上的也是一样,都会至少养一头猪,它在夏日里可以充当剩饭回收站,其他时间则是鲜肉、熏肉、火腿和香肠。猪真的很重要。要是奶奶病了,你可以随便给她喝点松节油对付一下,可要是你家养的猪生病了,你马上就得去请专门的女巫来,还得付给她报酬,而且是丰厚的报酬。这类报酬一般来说是用香肠给付。
最值得一提的是,佩特拉还是一位专业的“家猪送终人”。今年,她是这门高尚行当里的年度冠军。蒂凡尼觉得再没有人能比佩特拉做得更好了。她的这位朋友可以坐在一头猪身边,温和地、淡定地对它说一些最乏味的内容,直说得猪体内一种神秘的机制开始起作用,然后它就会快乐地打个小小的哈欠,接着一头倒下,再不是一头活生生的猪,而是一堆美味的肉,然后就可以在主人家来年的饭桌上大展身手了。对猪来说,这可能不是最好的结局,但是别忘了,在这种“烦扰送终法”发明以前,一头猪的死会是一桩多么惨烈的事件呀。所以,这样看起来,身为一头猪,能被烦死应该算是一件比较划算的事。
孤单地置身于人群中,蒂凡尼叹了一口气。当你头戴一顶黑色尖帽子的时候,生活就不再是一件易事。因为,不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这顶尖帽都是女巫的同义词。看到尖帽,人们就会对你小心翼翼。他们会对你很尊敬,哦,是的,通常还有一点点紧张,好像他们相信你能看穿他们的心思似的——事实上,这一点也许你真能做到,你只需运用从前流传下来的那条女巫准则“第一视力,第二思维”【8】,就行了。但这条准则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魔法,稍有一点头脑的人都能学会它。可是有时候,想有一点头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人们总是太忙于过日子,都没有时间停下来想一想“为什么”。女巫们却不同,所以人们需要她们:对,需要她们——每时每刻都需要。可是另一方面呢,大家也非常礼貌地掩藏着一个想法,那就是,他们并不愿意这么仰仗女巫。
这个地方不是山里。山里人都比较习惯女巫的存在;而在白垩地,人们可以表现得很友好,但他们仍然不是女巫的朋友,至少不是那种真正的朋友。在他们心目中,女巫是“别人”。女巫知道你所不知道的事情,女巫不是你的同类,最好不要激怒女巫。她和你可是不一样的。
蒂凡尼·阿奇是这里的女巫,她之所以成为女巫,是因为人们需要这么一个角色。每个人都需要女巫,哪怕他们自己有时候意识不到。
而且她的工作还是很有成效的。在人们看到蒂凡尼帮助年轻妈妈接生头胎宝宝,或是为临终的老人缓解痛苦之后,故事书里那种流着口水的邪恶老巫婆形象渐渐地就被人淡忘了。可即使是这样,那些老旧的故事、传言、图画书里描绘的东西仍然在世人的记忆里占据着一席之地。
还有一个问题是,白垩地历来没有女巫——至少蒂凡尼的祖母阿奇奶奶在世的时候,没有女巫来这一带定居。因为人人都知道,阿奇奶奶已经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了,她聪明得甚至都不肯去当女巫。有她在,就足够确保白垩地的平安了——这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她不想见到的事,就算发生,持续的时间也不会超过十分钟。
所以,现在身为这里的女巫,蒂凡尼是孤独的。
她的孤独,不光在于没有其他女巫的支持(比如奥格奶奶、威得韦克斯奶奶、勒韦尔小姐她们),还在于白垩地村民们对于女巫的那份隔阂。当然了,只要她开口,别的女巫也会来帮忙的,可是那样的话,就算人家嘴上不说,心里也会想:“你为什么要找人帮忙呢?这是不是说明你不够尽职尽责,不够有信心,不够好呢?”
“打扰一下,小姐?”忽然传来一阵不好意思的咯咯笑。蒂凡尼一转脸,看到两个小姑娘。她们穿着最好的新裙子,戴着草帽,正热切地看着她,眼里可能还有那么一丝调皮。她快快地想了一下,然后对她们微微一笑:“哦,你们好啊,贝琪·帕顿和南希·亚普莱特,对吗?我能帮你们两个做点什么?”
贝琪·帕顿害羞地从背后拿出一小把花束,递了过来。蒂凡尼当然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她小时候也给大姐姐们做过这种花束的,这是梳羊毛节上的惯例:从丘陵地摘下一小把野花——然后就是要点之所在、魔法之所在——要用巨人身上铲下来的草叶把花绑成一束,再拿去送人。
“如果今晚你把这束花放在枕头底下,你就会梦见你的那个‘他’。”贝琪·帕顿说,她现在变得非常郑重其事了。
蒂凡尼小心翼翼地接过那束有点打蔫的花。
“我看看……”她说,“有蜜语花、枕头花、七叶苜蓿——真吉利——还有一枝老人裤子花、墙头花,哦,鸡冠花,还有……”她出神地盯住了一簇红红白白的小花。
小姑娘们问:“你还好吧,小姐?”
“嗯,还有忘我花【9】!”蒂凡尼说,声音比她预想的要尖锐一些。还好女孩子们没有注意到,于是她赶快换上很阳光的样子接着说:“这花在野地里真是很少见啊,肯定是从什么花园里飘出来的种子长成的吧。还有呢,我想你们也都知道,你们绑这束花用的是灯芯草叶,这是从前人们点灯用的一种草。太可爱了,谢谢你们给我这份惊喜。我也希望你们在集市上玩得开心——”
贝琪举了一下手:“打扰一下,小姐?”
“还有什么事吗,贝琪?”
贝琪的脸红了,她和自己的伙伴匆匆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她转过头来看着蒂凡尼,脸好像更红了,但同时也是一副下定了决心的样子。
“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你,不要紧吧,小姐?我是说,只是问个问题?”
她大概是要问“我长大了怎样才能成为女巫”一类的问题吧,蒂凡尼想,因为通常别人都是这样问的。女孩子们看到的都是她坐在扫帚上飞来飞去,她们以为当女巫就是那个样子。她心里想着这些,嘴上却说:“不要紧的,我不会介意什么。请问吧。”
贝琪·帕顿低头看着自己的靴子:“小姐,我想知道,你会不会也有那些特别热情似火的时刻呢?”
对于一个女巫来说,有一个必备的天赋就是不要让别人看出来你在想什么,尤其重要的是,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能板起脸来。蒂凡尼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声音不带一丝颤抖,也不流露出任何尴尬的笑意,然后对贝琪说:“你问的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贝琪,我能不能也问你一下,你为什么会想起来问我这个问题呢?”
难以启齿的问题问出了口之后,贝琪现在看起来开心多了。
“是这样的,小姐,先前我问我奶奶,等我长大以后,能不能也成为女巫。她说我不应该有这种想法,因为做了女巫就不能有太多感情。”
看着两个小姑娘庄重的、小猫头鹰似的盯着她的样子,蒂凡尼快速地思考了一下。她们都是农家孩子,她想,所以她们肯定见过大猫生小猫、大狗生小狗。她们应该也见过羊羔出世,或者还见过母牛产犊——那通常是一件动静挺大的事,想不注意都难。所以,她们也应该清楚自己想问她的是什么。
这时候,另一个女孩南希也插话了:“只是我想,如果真的是像贝琪她奶奶说的那样,小姐,就请把那束花还给我们吧,反正你也看过了,也许你并不需要它们呢。请不要介意我这么说哟。”说着,她赶快退到了一边。
蒂凡尼笑了起来,这让她自己都很惊奇。她真的好久都没笑过了。有些人向她们这边望过来,想看看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趁着两个小姑娘还没来得及逃走,她赶紧把她们抓住,又把她们转成跟她面对面的样子。
“很不错哟,你们两个,”她说,“我很乐意看到有人动脑子思考问题。有了问题就要这样大胆地问。我要给你们的回答是,牵涉到感情问题的时候,女巫和其他人是一样的。只是通常她们都太忙了,没时间去琢磨感情而已。”
两个女孩松了一口气,她们可能感到自己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吧,蒂凡尼也准备好了听到下一个问题。这回问话的还是贝琪:“那么,你有男朋友了吗,小姐?”
“现在还没有。”蒂凡尼匆匆地说,努力克制住面部表情的变化,以免泄露自己的心事。她把那束小花举起来:“可是谁知道呢,要是你们的花束扎得好,说不定很快我就会得到某个‘他’送给我的花了。要是那样的话,你们就是比我还厉害的女巫了!”听到这一番花言巧语的恭维,小姑娘们都开心起来,也忘了继续提问。
“好了,现在,”蒂凡尼说,“滚奶酪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我猜你们肯定不想错过吧。”
“当然不想啦。”她们两个一起说。离开之前,贝琪还心情舒畅、信心满满地拍了拍蒂凡尼的手:“其实男朋友有时候也挺烦人的,小姐。”她说这话时的神态,在蒂凡尼看来,实在是已经带上了一个八岁孩子所能具有的全部世故。
“谢谢你,”蒂凡尼说,“你的话我肯定会记在心里的。”
每当娱乐活动开始时,不论是透过马儿的项圈做鬼脸,还是攀在滑溜溜的杆子上拿枕头打架,或是“叼青蛙”游戏,蒂凡尼都会有一种稍微松口气的感觉:这种时候,她可以和大家一起找乐子,也可以独自离开。嗯,她一般是选择独自离开。不过,如果有精彩的滚奶酪比赛,她还是会看一看的——所谓“精彩”,就是瞧着奶酪沿山坡咕噜噜一路滚下。但是比赛肯定不会设定在白垩巨人所在的那面山坡上,因为奶酪从他身上滚过去以后,就没人肯吃了。
比赛用的都是硬奶酪,有时候这奶酪还是为了比赛而特制的。谁的奶酪滚下山以后还完好无损,谁就是赢家。奖品是一条带有银搭扣的腰带,以及所有人的仰慕。
蒂凡尼是个做奶酪的好手,不过她从来都没有参加过滚奶酪比赛。女巫是不能参赛的,因为如果你赢了——她知道自己做过的奶酪里有一两块是能赢的那种——人们都会觉得不公平,觉得是你用了魔法。当然了,他们心里会这么想,但是没有几个人会在嘴上说出来。如果你输了呢,大家又会说:“这是个什么女巫呀,瞧她做的奶酪,连我们这些普通人做出来的普通奶酪都比不上,可见她没什么本事。”
滚奶酪比赛开始了,人群微微有些骚动。当然了,“叼青蛙”那一摊子吸引的围观者不少,不过滚奶酪始终是最有意思、最能逗人开心的(尤其是对那些没有忙着“叼青蛙”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另外,有一件事很可惜:那个专门往裤子里放黄鼠狼的人今年没有来(他的个人最好成绩是同时在裤子里装下九只黄鼠狼),人们都在猜想他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不过不管怎么说,每个人最终都会溜达到滚奶酪比赛的起跑线那里去。这已经是传统了。
这一带山势陡峭,再加上参赛选手又都不老实,总是彼此心存敌意,推推搡搡,踢踢打打,最终难免弄得鼻青脸肿,偶尔还会有人缺胳膊断腿。此刻,一切都如常进行着,选手们把奶酪摆成了一排。可是蒂凡尼突然看到(好像只有她一个人看到),一块模样凶险的奶酪独自顺着山坡往上滚了过来。它在灰土之中显得黑乎乎的,上面还系着一根蓝白条纹、脏兮兮的布条。
“哦,不!”她说,“霍雷思。你跑到哪儿,哪儿就要出麻烦。”她转过身去,仔细搜索着,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别的不该出现的东西露出蛛丝马迹。“现在给我听好了,”她压低了声音说,“我知道你们至少有一个人在这附近。可是这场比赛不是给你们准备的,这里是人类活动的地盘,你们完全明白这一点,对吧?”
但是已经太迟了。戴着大软帽、帽檐上还装饰着花边的发令员已经吹响了哨子。然后,滚奶酪比赛,按照他的话来讲,就启动了——“启动”是一个比“开始”要堂皇许多的说法。而一个人如果帽檐上都缀着花边的话,那么凡是能使用堂皇的说法的时候,他就不应该用那些平凡的词。
蒂凡尼都不敢往赛场上看了。选手们跟在各自的奶酪后面,与其说是“跑”,还不如说是“滚”或者“溜”。不过呢,蒂凡尼能听到人们的惊呼,因为他们看到了那块黑奶酪,它不仅能冲到最前列,还能时不时地一转身,退回到山坡上,对着某一块无辜的普通奶酪一撞。有一次,当它这样冲得太猛,差点冲回山顶的时候,蒂凡尼还隐隐听到它发出了一声抱怨。
参赛选手们冲着这块黑奶酪喊起来,想抓住它,用手里的棍子抽打它,但是这块匪里匪气的奶酪只是大刀阔斧地向前冲着。最后,它先于那些混作一团的选手和奶酪一步,抵达了坡底的终点线,然后又咕噜咕噜滚回山顶,温顺地停在那里,还在微微颤动。
在坡底那里,有一些还能掐得动别人的选手在锲而不舍地打着架。趁着人人都往他们那里看的时候,蒂凡尼一把抓起了霍雷思,把他塞进了她的手提袋里。不管怎么说,他是她的。呃,意思是说,这块名叫霍雷思的奶酪是她做的。只是当时一定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到配料里去了,结果霍雷思就成了唯一的一块能吃老鼠的奶酪。还有,若是不把他钉起来,他还会把别的奶酪也吃掉。难怪他和噼啪菲戈人关系那么好【10】,他们都把他吸纳为荣誉成员了——他正是他们欣赏的那种奶酪。
蒂凡尼偷偷摸摸地把手提袋拿到嘴边,对霍雷思说:“你刚才表现得可真没教养。你就不惭愧吗?”手提袋动了一下,但是她知道,霍雷思的词典里是没有“惭愧”这个词的,而且他也根本不会说话,没有“词语”这个概念。她把手提袋放下来,离开人群一点之后再次说道:“我知道你在这儿,罗伯·无名氏。”
然后,罗伯·无名氏就出现了。他端坐在她肩头。她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噼啪菲戈人平时很少洗澡,被雨淋的时候除外。所以他们闻起来总像一群微带酒气的土豆。“我家凯尔达【11】让我来看看你怎么样,”噼啪菲戈人的这位首领大人说,“你已经两个星期没到我们土丘去看望她了,我们怕你工作得太辛苦。”
蒂凡尼暗地里叹了一口气。她说:“谢谢你家凯尔达对我的关心。没办法,我这儿的事情就是太多了,怎么忙也忙不完,总是有需要帮助的人。凯尔达肯定也能理解。不过真的不用为我担心,我的状态还是很好的。还有就是再也不要把霍雷思带出来了——你知道的,他一出门就太兴奋。”
“好吧,不过实话说,那边旗子上写着,这次活动是面向丘陵地区所有居民开放的。而我们呢,我们不仅仅是这里的居民,我们还是这里居民们心目中的传说!你跟传说可没什么好商量的,对吧?除此之外,我还想来跟那个不穿裤子的巨人问声好。毫无疑问,那是个好小子。”罗伯停了一下,然后轻轻问,“等我回去以后,我就告诉凯尔达你一切都好,行吗?”他显然有点困窘,好像是想再说点什么,却担心蒂凡尼会不爱听。
“罗伯,转告凯尔达我都好就足够了,我会很感谢你的,”蒂凡尼说,“现在呢,要是我没看错的话,好多人都在等着我,我得去帮他们包扎伤口了。”
罗伯突然变得不顾一切起来,他明知自己背负的使命不受欢迎,还是把他妻子要他捎给蒂凡尼的话说了出来:“凯尔达想要对你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女主人!”
蒂凡尼绝对静止了一秒。然后,她看也不看罗伯,平静地说:“多谢凯尔达的劝告,我明白她的意思。但是罗伯,要是你不介意,我得先走了。一定要帮我谢谢凯尔达。”
现在,大部分观众都向着坡底跑去了,要去那里看看热闹,或是帮帮那些疼得直哼哼的选手,给他们提供一点业余水平的简单包扎。如果一个人存心看热闹,现在就是看好戏的好机会:那么一大堆的人和奶酪摔在一起,多有趣。这么赏心悦目的画面可不是每天都能见到的,还有就是——谁知道呢——也许真的会有人意外伤亡呢,这对那些想看好戏的人来说就更有意思了。
蒂凡尼倒是也很高兴有事可做。她相对轻松地穿过了人群——看到她头上那顶黑色尖帽子,人们都会自动为她让路。于是,她的穿行速度之快,胜过了很久以前某一位显神通过大海的圣人。她只需挥挥手,欢闹的人群就向后退去,遇到个别反应迟钝的家伙,她用力推他们两把也就够了。到达事故现场以后,她在一番查看之后发现,今年的伤亡情况倒不是那么严重:只有一个人断了胳膊,一个人断了手腕,一个人断了腿,比较多的是擦伤、割伤、划伤什么的,都是人们从山坡上滚下来的时候弄的——青草叶有时候也不是那么无害的东西。有几个年轻人的状况明显很不好,但是他们的态度很坚定:他们绝不会和一个女孩子讨论自己的伤势——谢谢女巫,但是不用费心。于是她就告诉他们,无论他们伤的是哪儿,回家以后都要冷敷一下。然后,她就目送他们摇摇晃晃地离开了。
嗯,她做得还可以吧?当着那么多看热闹的人,她尽力为伤员作了处理。听旁边一些老头老太太的议论,她干得还是不错的。有一个胡子长得拖到腰的老爷爷还笑呵呵地说:“这么有本事,会给人正骨的女孩子,要想找个丈夫也不难吧。”旁边有一两个人听了,好像还脸红了一下。不过那也许都是她想象的,而且很快就过去了。人们再没什么可做时,就慢慢爬回了坡顶……有辆马车驶了过来,糟糕的是,它停下了。
马车侧面绘着吉普赛克家族的纹章。一个年轻人从车上走了下来。他可以算得上有几分俊朗,但整个人也够刻板、够僵硬的,以至于你好像都能在他身上熨床单了。这就是男爵的儿子罗兰。他还没有走出一步,马车里面就传出一个让人听了不怎么舒服的声音。那个声音告诉他说,他应该等仆人为他打开车门以后再下车,还有,他应该快去快回,因为他们的时间其实很紧张。
年轻人匆匆地向人群走来,人们顿时肃穆了许多。毕竟这是男爵的儿子啊。几乎整个白垩地,乃至在场所有人的田地屋舍,都是属于那位男爵的。当然了,男爵本人是一位很正派的老先生,像老先生们通常那样。但是,对他的家人表现出一点恭敬,还是很有必要的……
“出什么事了?大家都还好吗?”他问。
在白垩地,人们通常都生活得很愉快,主人和佃农之间也是相互尊重的。但是尽管如此,佃农们还是有一种世代相传的观念,那就是,不要和大人物说太多的话,免得言多语失。不管怎么说,男爵的城堡里现在还保留着一间刑讯室呢,虽说它已经好几百年没用过了……总之,还是小心为妙,最好是退到后面去,让女巫站出来回话。如果她惹了什么麻烦,她总还可以骑上扫帚立刻飞走。
“我想,只是出了一点不可避免的事故,仅此而已。”蒂凡尼说道。她心里很清楚,自己是在场的女人当中唯一没有对罗兰行屈膝礼的。“有些人骨折,但是都能接好;有些人闹脾气,也都摆平了。非常感谢你的关心。”她说。
“原来如此,我了解了!你做得很好,年轻的女士!”
有那么一瞬间,蒂凡尼觉得自己的牙齿都仿佛有了滋味。他管她叫……年轻的女士?就算这不完全是侮辱,但也差不多了。可是好像没有别的什么人注意这个称谓。不管怎么说,每当贵族们想要表现得亲民友善的时候,都会这样说话。他应该是想学着他父亲的样子和村民们说话吧,蒂凡尼猜测。但是他父亲表现得比他更自然、更好。最好不要像罗兰这样,说起话来好像大会发言一样。她嘴上说的却是:“再一次衷心感谢你,先生。”
嗯,到目前为止都还不错,只是现在,马车门又一次打开了,一只纤纤玉足迈了出来,踩到了石头地面上。是她,那个叫作安杰莉卡或者莱蒂莎的,或者,天知道她是拿别的什么植物做名字。其实蒂凡尼知道她的名字是丽迪莎,只是她想在自己心里对这个丽迪莎表示一下轻视,这总没人管得着吧。丽迪莎,什么名字嘛!听着有点像“凉拌沙拉”,那个“迪”字又有点像打喷嚏的“嚏”。再说了,她凭什么不让罗兰参加节日集会?他应该来参加的!他父亲要是身体允许的话,也会来的!再瞧瞧她那双小白鞋!试问这种鞋穿在一个干活儿的人脚上能维持多久不散架?好了,就先想到这里吧,不客气的想法,有一点也就够了。
丽迪莎看了看蒂凡尼,又看了看周围的人群,流露出一些害怕的样子,说:“咱们快走吧,好吗?去晚了的话,我妈妈会不高兴的。”
于是马车开走了,风琴手也心满意足地离去了,太阳也落山了,在暖和而幽深的暮色里,有些人还在逗留。蒂凡尼则是孤单地飞回了家,她飞得好高好高,只有盘旋的蝙蝠和猫头鹰能窥到她脸上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