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莉丝
蔚蓝的海面十分平静,只听见缓慢沉稳的鼓点,以及木桨柔和的划动。大商船贝勒里恩号呻吟着,粗重的牵引绳紧紧绷起,风帆则从桅杆上可怜地悬垂下来,纹丝不动。即便如此,当她站在前甲板上看着她的龙在湛蓝的晴空中互相追逐时,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依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她的多斯拉克人把海洋称为毒水,只要马不能喝的液体就是不洁的东西。三艘船从魁尔斯起锚的那天,他们脸上的表情仿佛是在走向地狱,而不是驶往潘托斯。她年轻而勇敢的血盟卫们注视着逐渐缩小的海岸线,眼睛瞪得又大又白,但每个人都决心不在其他两人面前显露怯意,她的女仆伊丽和姬琪则没有这番顾忌,她们死命抓住栏杆,再小的颠簸,都令她们呕吐不止。丹妮的小卡拉萨的其余部众全待在甲板下面,宁可与紧张不安的马匹为伍,也不愿瞧见这个没有陆地的可怕世界。航行六天后,偶遇一场突来的风暴,当时她透过舱盖听到甲板下的声音:马儿蹬踢嘶鸣,骑手们则以轻微而颤抖的声音不住祈祷。
但风暴吓不倒丹妮,她的称号便是“风暴降生”。当年,当她在遥远的龙石岛哭号着出世时,维斯特洛历史上最大的一场暴风雨也于同时在海上呼啸。风暴如此狂烈,甚至刮裂了城墙上的石像鬼,并将她父亲的舰队摧毁殆尽。
狭海上时有风暴,丹妮在孩童时代便穿越狭海几十次,从一个自由贸易城邦逃到另一个自由贸易城邦,仅仅领先篡夺者的刺客一步之遥。在途中,她喜欢上了海洋。她喜欢空气里刺鼻的咸味,喜欢苍穹覆盖下的无垠海面。这虽然让她感觉渺小,却也带来了自由。她喜欢此刻跟着贝勒里恩号游泳的海豚,如银色标枪一般穿透波浪,她还喜欢不时瞥见的飞鱼。她甚至喜欢水手,喜欢他们的歌谣与故事。有一回,在航向布拉佛斯途中,当她注视着船员们顶风使劲拽下一面巨大的绿色船帆时,竟突发奇想地认为,成为一名水手该有多好。她把想法告诉哥哥,却被韦赛里斯狠狠揪住头发,大哭一场。“你是真龙血脉,”他朝她嘶喊,“真龙,不是臭烘烘的鱼。”
他是个傻瓜,大傻瓜,丹妮心想,如果他更理智,更有耐心,那么此刻航向西方以取回王座的应该是他而不是我。虽然她明白韦赛里斯愚蠢又恶毒,但有时候,还是忍不住想念他——不是想念那个残酷而软弱的牺牲品,而是想念那个童年时代准她爬上他床的哥哥,那个常给她讲述七大王国故事的男孩,那个为她描绘登上王位以后美好生活的国王。
船长走到她身边,“若是贝勒里恩号能像与她同名的龙一样腾空飞翔,陛下,”他用杂着浓重潘托斯口音的瓦雷利亚语说,“我们就无需划桨,无需牵引,也无需祈祷起风了。”
“就是这样,船长。”丹妮微笑作答。她很高兴在短时间内就把这个人争取了过来。格罗莱船长和他的主子伊利里欧·摩帕提斯一样,是个老潘托斯,用自己的船搭载三条龙令他紧张得像个少女——即便现在船舷外仍挂着数十桶海水,以防万一着火。起初,格罗莱想把龙关进笼子,为安抚他,丹妮答应下来,但龙的可怜模样让她很快改变了主意,坚持放他们自由。
格罗莱船长从这个安排中得到了好处,虽然有过一场微不足道的小火,但比起从前以赛杜里昂号之名航行的时代,贝勒里恩号上突然少了许多老鼠。她的船员们曾经好奇又害怕,而今却开始对“他们”的龙油然生出古怪而强烈的骄傲,从船长到帮厨小弟,都喜欢看他们三个飞翔……尽管那份骄傲没有丹妮强烈。
他们是我的孩子,她告诉自己,若巫魔女所言非虚,他们还将是我唯一的孩子。
韦赛利昂的鳞片是新鲜的乳白色,他的角、翅骨和脊骨则是暗金色,好似阳光下闪亮的金属。雷哥则由夏天的碧绿和秋天的青铜色构成。他俩在船队上方翱翔,一圈一圈地盘旋,越升越高,竞相攀比。
龙喜欢从高处攻击,丹妮已经知道,当他们爬到对手与太阳之间,就会折起翅膀,尖啸着俯冲而下。接着他俩会互相扣住,纠缠成一团鳞甲的球,一边自天空翻滚下落,一边舞爪甩尾。他们第一次争斗时,她好怕会伤到彼此,结果证明这对他们而言只算活动筋骨。等降到海面,两条龙即刻分离,咝咝尖叫着再度升起,舞动翅膀挥开蒸腾的海水。卓耿也在飞,但早已飞出她的视线范围。他常到远方去捕猎,离船有好多里。
她的卓耿一直很饿,成长也最为迅速。再过一两年,也许就大到可以骑了,到时候我无需用船就可渡过咸水汪洋。
但那个时候还没有到来。再说,雷哥和韦赛利昂还只有小狗的体型,卓耿虽比他们大一些,但任何一条狗都比他们重——因为龙的身躯基本由颈项、尾巴和翅膀组成,比看上去要轻。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要回家还得靠木头、帆布和风。
迄今为止,前两者均为她提供了优良服务,变幻无常的风却成为叛徒。六天六夜,海面波澜不惊,而今已是第七天,依然没有好转迹象。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伊利里欧总督派给她的船中有两艘是划桨商船,各有两百支桨,并配备了精壮水手。难在大商船贝勒里恩号,她像肥母猪般笨重宽阔,体积大,帆也大,可由于没桨,无风的时候半点动弹不了。瓦格哈尔号和米拉西斯号放出绳索拖拽,她缓慢而痛苦地前进着,三艘船上都挤满了人和各种商品。
“我看不到卓耿,”乔拉·莫尔蒙爵士来到前甲板上,站到她身旁,“他又迷路了吗?”
“迷路的是我们,爵士先生。卓耿不喜欢如婴儿般蠕动爬行,我也不喜欢。”黑龙比其他两条胆大,他第一个在水面上展翅试飞,第一个在船只间翱翔穿越,第一个冲入浮云消失无踪……也是第一个开始捕猎杀戮。想当初那条飞鱼刚破出水面,便被一道火焰紧紧包裹,接着卓耿将其一口吞掉。“他能长多大?”丹妮好奇地问,“你清楚吗?”
“传说在七大王国,有的龙能擒出海里的巨怪。”
丹妮微笑:“令人惊叹。”
“这只是传说而已,卡丽熙,”被放逐的骑士说,“传说中,有些睿智的老龙甚至能活一千年呢。”
“那龙究竟能活多久?”她抬起头,只见韦赛利昂低低地掠过商船,翅膀缓缓拍打,扇起疲软的风帆。
乔拉爵士耸耸肩,“龙的天然寿命比人长得多,至少歌谣里这么讲……七大王国的人民最熟悉的龙就是坦格利安家族的龙。他们为战争而繁殖,也在战争中死去。屠龙很难,但并非不可企及。”
那个侍从白胡子起初站在精雕的船首像边上,用消瘦的手拄着长长的硬木拐杖,此刻转过身来,“黑死神贝勒里恩在仲裁者杰赫里斯一世统治时期方才死去,共活了两百岁。他大得出奇,可一口吞下整只野牛。陛下,龙是不会停止生长的,只要拥有食物和自由。”他本名阿斯坦,因为满脸白胡须,所以被壮汉贝沃斯起了个绰号叫白胡子,这个绰号也很快被大家接受。他虽不及乔拉爵士的肌肉结实,却比后者高大,眼睛是浅蓝色,长长的雪白胡子如丝绸一样顺滑。
“自由?”丹妮略感不解,“什么意思?”
“在君临,您的先祖为他们的龙盖了一栋圆顶巨堡,称为‘龙穴’,迄今仍矗立在雷尼丝丘陵顶,只是早成废墟。昔日,王室的龙就在那居住,那好像一个大洞穴,外面有非常宽阔的铁门,里面可容三十个骑士骑马并肩通过。即便如此,龙穴里的龙却从没长到他们祖先的大小。学士们都说,这是墙和圆顶的关系。”
“见鬼,假如墙能限制体积,那农民该像侏儒,而国王该像巨人,”乔拉爵士说,“事实恰恰相反,茅屋里往往生出大个子,城堡中住的却是矮子。”
“人是人,”白胡子回答,“龙是龙。”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以示轻蔑,“还真把自己当那么回事。”被放逐的骑士不喜欢这个老人,打一开始就表现得很明显。“那有劳你给我们介绍一下龙的知识,怎么样呢?”
“不,我也不甚了解。但好歹我当初在君临生活期间,铁王座上坐的是伊里斯国王,我有幸见过悬挂在王座厅墙上的巨龙头骨。”
“韦赛里斯对我提起过那些头骨,”丹妮道,“据说篡夺者把它们取下来收藏,因为不堪忍受它们日日俯瞰他坐着偷来的王座。”她招手示意白胡子靠近。“你见过我的父王吗?”国王伊里斯二世在他女儿出生前就死了。
“我很荣幸地见过他,女王陛下。”
“他是否善良温和?”
白胡子尽力掩饰自己的感受,但那些感受其实清清楚楚地写在他的脸上。“陛下他……通常很和善。”
“通常?”丹妮微笑,“不是一直?”
“对于心目中的敌手,他会非常残酷。”
“明智的人决不会成为国王的敌手,”丹妮说,“那么,你也了解我哥哥雷加吗?”
“据说没有人真正了解雷加王子。我只在比武会上见过他,也听他弹过银弦竖琴。”
乔拉爵士嗤之以鼻,“只怕是和成千人一起参加丰收宴会时听的吧,亏你还没宣称自己是他的侍从。”
“我当然不敢如此夸口,爵士。雷加王子的第一任侍从是米斯·慕顿,接下来是瑞卡德·隆莫斯。他俩后来都被他亲手册封为骑士,并成为他终身的伙伴。除此之外,王太子殿下还有许多密友,包括年轻的克林顿伯爵,以及他的老朋友亚瑟·戴恩。”
“拂晓神剑!”丹妮愉快地喊道,“韦赛里斯跟我说过那把不同寻常的白剑,他还说亚瑟爵士是全国上下唯一可与我哥匹敌的骑士。”
白胡子低头,“我没资格质疑韦赛里斯王子的话。”
“他是国王,”丹妮纠正,“虽未经加冕,但依旧是七国之君,韦赛里斯三世。好啦,你刚才什么意思?”他的回答并不如她预期。“乔拉爵士曾说我哥雷加是最后的真龙传人,我以为他定是个非常厉害的战士,对吧?”
“陛下,”白胡子道,“龙石岛亲王的确很厉害,但……”
“说,”她催促,“尽管直说。”
“遵命。”老人斜倚在硬木拐杖上,皱起眉头。“无可匹敌的战士……好动听的评价,可是女王陛下,您知道吗?评价往往不能决定胜负。”
“刀剑能决定胜负,”乔拉爵士生硬地说,“而雷加王子精于刀剑。”
“不错,爵士,他确实武艺高强,可……我目睹过上百次比武和比我愿意见到的多得多的战争,无论哪个骑士,无论他如何强壮、如何迅捷、如何精准,只要他是人,终归有极限。他可以赢得一次艰难的比武,也可能输掉一场简单的斗争。草地中的小坑,晚餐时吃的脏东西,或许就意味着失败。而一阵突然的风向改变却会赐予你胜利,”他瞥了乔拉爵士一眼,“或者手臂上女士赠与的信物。”
莫尔蒙脸色一沉,“小心你的舌头,老头子。”
阿斯坦见过兰尼斯港外那场比武会,当时莫尔蒙手缠女士赠与的信物,赢得了长枪比试,也赢得了那位女士——海塔尔家族的琳妮丝——的心,她是他的第二任妻子,高贵而美丽……但她毁了他、抛弃了他,如今对他而言,关于她的记忆是一种折磨。“别生气,我的好骑士,”她将手搭在乔拉胳膊上,“阿斯坦无意冒犯。”
“遵命,卡丽熙。”乔拉爵士的声音很不情愿。
丹妮回身面对侍从,“除了韦赛里斯的故事,我其实不大了解雷加,而长兄去世时,他也只是个小男孩。说说看,雷加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老人考虑了一会儿,“首先,他很有才干。他坚定、沉着、忠实、诚恳。关于他有个著名的故事……无疑乔拉爵士也知道。”
“我想听你说。”
“如您所愿。”白胡子说,“龙石岛亲王小时候好学得有点过分,他比别的小孩早得多就能识字读书,以至于人们常说蕾拉王后怀他时一定吞了书本和蜡烛。雷加对孩童的玩耍没兴趣,他的智慧令学士们惊奇,而他父亲手下的骑士们则酸溜溜地开玩笑说,圣贝勒又回来了……直到有一天,雷加王子从古旧的卷轴里发现了某些东西,突然间改变了性格。没人清楚究竟怎么回事,只知道某天一大早,那孩子出现在校场上,正在穿戴盔甲的骑士们惊讶地望着他径直走向教头威廉·戴瑞爵士,他说:‘给我长剑和铠甲,我必须成为战士。’”
“他真的是个战士!”丹妮高兴地说。
“是的,”白胡子鞠了一躬。“请原谅,陛下。说到战士,壮汉贝沃斯起来了,我必须去服侍他。”
丹妮回头扫了一眼。太监正抓着船中间的扶手爬上甲板,他体格虽庞大,动作却极灵敏。贝沃斯人不高,但胸膛宽阔,估计体重超过十五石,厚实的棕色肚子上横七竖八满是淡白的旧疤痕。他穿着松垮的短裤,系一条黄丝肚兜,镶铁钉的皮背心则小得有些可笑。“壮汉贝沃斯饿了!”他朝所有人吼叫,“壮汉贝沃斯要吃东西!”他转身发现前甲板上的阿斯坦,“白胡子!你给壮汉贝沃斯拿吃的来!”
“你去吧。”丹妮告诉侍从。对方又鞠了一躬,然后离开,前去服侍他的主人。
乔拉爵士注视着他的身影,那张生硬而坦诚的脸皱成一团。莫尔蒙高大健壮,有强硬的下颚和厚厚的肩膀,虽谈不上英俊,却是丹妮此刻最真诚的朋友。“这老头说话添油加醋,希望您明察。”白胡子走远后,他告诉她。
“女王须要聆听所有人的话,”她提醒他,“尊贵的人与低贱的人,强壮的人与弱小的人,高尚的人与堕落的人。一个人的声音也许会欺骗你,但综合许多人的意见才能得到真相。”这是她从书中读来的。
“那么请听听我的话,陛下,”被放逐的骑士说,“这个白胡子阿斯坦在欺骗您!您不觉得作为侍从,他太老了吗?况且他若真的侍奉一个呆头呆脑的太监,怎会如此善于言谈?”
确实古怪,丹妮不得不承认。壮汉贝沃斯从前是个奴隶,在弥林的斗技场中长大受训。他声称伊利里欧总督派他来保护她,而她也确实需要保护。铁王座上的篡夺者用领地和爵位来招募杀手,有一次暗杀就在她眼皮底下发生。而今她越接近维斯特洛,想必遭到攻击的可能性将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不待她离开魁尔斯,男巫俳雅·菩厉便派出遗憾客,来为尘埃之殿中被她烧死的不朽之人复仇。据说,男巫有仇必报,而遗憾客决不失约。此外,大多数多斯拉克人也与她对立。昔日卓戈卡奥的寇们都有了自己的卡拉萨,一旦发现她这小队人马,必定会毫不犹豫地加以攻击,屠杀和奴役她的子民,并把丹妮本人带回维斯·多斯拉克,逼她加入多希卡林枯瘦老妪们的行列。札罗·赞旺·达梭斯帮过她,但魁尔斯巨商的目的只是她的龙。还有阴影之地的魁晰,戴红漆面具的神秘女子,以及她深奥莫测的忠告。她也是敌人吗?还是危险的朋友?丹妮说不上来。
乔拉爵士把我从施毒者手中救出,白胡子阿斯坦替我挡住蝎尾兽,也许下一次就轮到壮汉贝沃斯。他体格宽阔,手臂粗如小树干,而他随身携带的那把极长的亚拉克弯刀锋利得可以用来刮胡子——虽然他光滑的棕色脸颊长不出胡子。他脾气跟小孩似的,作为保护者,还缺乏很多素质。谢天谢地,我有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以及——我的龙。总有一天,魔龙将成为她最好的护卫,正如三百年前,他们守护征服者伊耿和他的妹妹们一样。然而目前,他们给她带来的危险多过于保护。全世界只有三头活龙、三头属于她的活龙,他们不仅是重生于世的奇迹与恐怖,更是无价之宝。
她满腹思量,突然感到后颈一阵凉气,一缕银金色的头发披散下来,在额头飘荡。上方,风帆动了起来,霍霍作响,欢呼声响彻贝勒里恩号。“风!”水手们大喊,“风来了!风!”
丹妮抬头,只见大商船的帆鼓胀波动,帆绳紧紧绷起,来回敲打,弹奏出这漫长的六天来他们一直期盼的甜美乐章。格罗莱船长冲到船尾,高叫着发号施令,潘托斯人兴高采烈地爬上桅杆,开始工作。连壮汉贝沃斯也袒露出大肚子,跳了一会儿舞。“诸神保佑!”丹妮说,“你看到了吗,乔拉?我们又上路了!”
“对,”他说,“但我们上哪儿去呢,女王陛下?”
风吹了一整天,开始是东风,接着是狂乱的阵风。太阳在红晕之中落下。我离维斯特洛仍有半个世界那么远,丹妮提醒自己,但每一小时、每一分钟,都更加接近。她试图想象第一眼看到那片她注定要统治的土地时,会是什么感受。那是世上最美的海岸,我知道的,怎可能不是呢?
那天深夜,当贝勒里恩号在黑暗中穿梭,丹妮盘腿坐在船长室的床铺上——“即使是在海上,”格罗莱非常客气地宣布,“女王仍然优先于船长。”——喂龙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伊丽已在床铺下睡着了(三人同睡太挤,今晚轮到姬琪跟她的卡丽熙共享柔软的羽毛床),但听见敲门声,尽职的女仆还是起身走向门口。丹妮拉起床单,夹在腋下,她裸着身子,根本没料到这个时刻会有访客。“进来。”她说。一盏摇曳的灯下,站着乔拉爵士。
被放逐的骑士低头走进来,“陛下,很抱歉打扰您休息。”
“我还没休息呢,爵士先生。来,过来看。”她从膝上的小碗里取出一块咸肉,举起来让她的龙看见。他们三个都饥渴地盯着。雷哥展开绿翅膀,搅动空气,而韦赛利昂的脖子跟随她手前后伸缩,仿佛一条乳白的长蛇。“卓耿,”丹妮轻柔地说,“dracarys。”随后将肉抛到空中。
卓耿的动作比眼镜蛇还快。他吼叫着喷出火焰,鲜红、橙色和黑色掺杂在一起,肉未坠落,已被烤焦。他用尖利的黑牙猛地咬住,雷哥的头也飞快地伸过来,仿佛要从哥哥嘴里偷取战利品。但卓耿一口把肉吞下,抬头尖声喊叫,较小的绿龙只能发出沮丧的咝咝声。
“别这样,雷哥,”丹妮恼火地说,一边在他头上拍了一下,“上次是你吃到的,别太贪嘴嘛。”她朝乔拉爵士微笑。“瞧,我无需用火盆为他们烤肉了。”
“是,我看到了。dracarys?”
听到这个词,三头龙同时转过头来,韦赛利昂喷出一道淡金色火焰,逼得乔拉爵士急速后退了一步。丹妮咯咯笑道:“小心哟,别说这个词,爵士先生,否则休怪他们把你胡子烧掉。在高等瓦雷利亚语中,这是‘龙焰’的意思。我在训练他们,得选择无人会碰巧说出来的口令。”
莫尔蒙点点头。“陛下,”他说,“能否私下讲几句?”
“没问题。伊丽,请你先离开。”她把手放在姬琪裸露的肩膀上,将另一个女仆摇醒。“你也一样,亲爱的,乔拉爵士有话跟我说。”
“是,卡丽熙。”姬琪从铺位上翻身而起,裸着身子打了个哈欠,浓密的黑发披散下来。她迅速穿上衣服,跟伊丽一起离开,并关上舱门。
丹妮把剩余的咸肉尽数给了龙,让他们去抢,然后拍拍身边的床铺。“坐吧,好骑士,你想说什么?”
“三个人,”乔拉爵士道,“壮汉贝沃斯、白胡子阿斯坦和派他们来的伊利里欧·莫帕提斯。”
你怎么又来了?丹妮把床单拉高,搭到肩膀上。“怎么回事?”
“魁尔斯的男巫们警告过您:命中注定您将经历三次背叛。”被放逐的骑士提醒她,韦赛利昂和雷哥在一旁又抓又咬。
“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丹妮忘不了不朽之人的话。“弥丽·马兹·笃尔是第一次。”
“这意味着还有两个叛徒……现在他们同时出现了。是的,我就担心这个,不要忘记,劳勃许诺只要有人能杀了你,即可受领封地成为贵族。”
丹妮倾身向前,抓住韦赛利昂的尾巴,将他拖离绿色的兄弟身边。她移动时,床单自胸前掉落,她连忙抓紧,重新盖住自己。“篡夺者死了。”她说。
“他儿子接替他继续统治。”乔拉爵士抬起头,深色的眼睛对上她的目光。“一个忠实的儿子会为父亲讨债。即便是血债。”
“这个男孩乔佛里或许想置我于死地……如果他还记得我的话。但不管怎么说,这跟贝沃斯或白胡子阿斯坦有何关系?那老人甚至连剑都没有,你亲眼看到的。”
“我当然看见了,我看见他如何熟练地使用那根拐杖。还记得他在魁尔斯杀死蝎尾兽的事吗?他要敲碎您的喉咙也一样容易。”
“没错,可他没有下手。”她指出,“要害我的是那蜇人的蝎尾兽,他则救了我的命。”
“卡丽熙,您不觉得白胡子和贝沃斯跟杀手是串通好的吗?这多半是为了骗取您的信任而布下的陷阱。”
她朗声大笑,吓得卓耿咝咝叫起来,而韦赛利昂拍拍翅膀跃到舷窗上,“好厉害的陷阱。”
被放逐的骑士却没有笑,“这是伊利里欧的船,我们身边是伊利里欧的船长、伊利里欧的水手……壮汉贝沃斯和阿斯坦也是他的人,不是您的。”
“伊利里欧总督庇护过我。壮汉贝沃斯还说,听到我哥死的消息时,他哭了。”
“是啊,”莫尔蒙道,“但他是为韦赛里斯而哭呢,还是为自己落空的计划掉泪?”
“他的计划没有落空!伊利里欧总督一直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朋友,他非常富有……”
“他的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据我所知,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因为慈善而发财致富。男巫们预言第二次背叛是为了钱,而除了钱,伊利里欧·莫帕提斯还看重什么?”
“他的性命。”房间另一头,卓耿不安地挪动着,蒸汽从他嘴里升起。“弥丽·马兹·笃尔因为背叛而被我烧死。”
“弥丽·马兹·笃尔是您的奴隶,而在潘托斯,伊利里欧将是您的主人,情况不一样的。请相信我,我不仅了解您,也了解总督。他精于算计,聪明无——”
“为赢得铁王座,我正需要聪明人。”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那个下毒的酒商也很聪明。聪明人往往不怀好意。”
丹妮不由自主地把腿收到床单下面,“可你会保护我,我还有我的血盟卫。”
“就凭四个人?很好,卡丽熙,看来您信得过伊利里欧·莫帕提斯,坚持让自己被不了解的人所包围,比如臃肿的太监和全世界最老的侍从。我只是求求您,从俳雅·菩厉和札罗·赞旺·达梭斯那儿吸取教训。”
他本意是好的,丹妮提醒自己,一切皆源于对我的敬爱。“在我看来,不信任任何人的女王跟信任所有人的女王一样愚蠢。我很明白,每接纳一个人都是一次冒险,但不冒风险又怎能赢得七大王国?难道靠一个被放逐的骑士和三个多斯拉克血盟卫去征服维斯特洛吗?”
他顽固地咬紧下巴,“我不否认,您的道路需要冒险,但遇到骗子或阴谋家还加以接纳,结局将和您哥哥一样。”
他的固执令她恼怒。他还把我当小孩子看待。“壮汉贝沃斯连早餐都得靠别人安排,好个阴谋家!而白胡子阿斯坦撒过谎吗?”
“他是假扮的!你瞧他今天说话莽撞,哪里有侍从的样子?”
“是我命令他直说,我想了解我大哥呀。”
“陛下啊陛下,了解你大哥的人不止他一个。好吧,在维斯特洛,御林铁卫的队长在御前会议上拥有席位,他不仅用武力,同时也以智慧为国王效劳。您说我是女王铁卫的首席骑士,那我请求您,好好听我说,我有个计划。”
“计划?快告诉我。”
“伊利里欧·莫帕提斯要您回潘托斯,寄居于他的屋檐下。很好,去就去……但时间由您决定,而且不是孤身一人。就让我们看看他的人究竟有多忠诚、多顺从。请命令格罗莱船长,改变航线,前往奴隶湾。”
丹妮有些不安,听说渊凯、弥林和阿斯塔波这些奴隶制大城邦里的人口市场如脓包般滋生,相关的故事让人心惊胆战。“我去奴隶湾做什么?”
“您得招募军队,”乔拉爵士道,“既然您喜欢壮汉贝沃斯,便满可以从弥林的斗技场里再买几百个……但我建议驶往阿斯塔波,在阿斯塔波,您能购买无垢者。”
“戴青铜尖刺盔的奴隶?”丹妮在自由贸易城邦见过无垢者,他们往往替总督、大君和执政官当卫兵,“我要他们来做什么?无垢者不会骑马,通常还是很胖。”
“您在潘托斯或密尔见过的无垢者都是些护卫,完全不能发挥长处。他们无所事事,而太监本就容易发胖,因为食物是他们仅存的欲望。陛下,通过几个老迈的家族奴兵来判断所有无垢者就跟通过白胡子阿斯坦来判断所有侍从一样。对了,您听过三千勇士保卫科霍尔的故事吗?”
“没听过。”床单从丹妮肩头滑落,她将之拉回原位。
“四百多年前,多斯拉克人首度从东方骑马出现,沿途洗劫焚烧每个城镇。领导他们的卡奥叫特莫,他的卡拉萨不若卓戈的那么大,但也不小,至少有五万人,其中一半是辫绑铃铛的战士。”
“科霍尔人知道他来临的消息后,便着手加固城墙,增加一倍士兵,并雇来两个佣兵团——亮帜团和次子团。由于传来的情况越来越不妙,他们赶紧从阿斯塔波补买三千无垢者,但几乎已来不及了。无垢者们长途行军赶往科霍尔,远远便看见烟雾和尘埃,听到战斗的喧嚣。”
“等他们抵达城下,太阳已经落山,乌鸦和野狼享用着科霍尔重骑兵们的遗体,而亮帜团和次子团早早卷旗逃匿,佣兵一旦面对强弱悬殊、毫无希望的情况就会这样做。夜幕降临,多斯拉克人没有再战,他们撤回营地彻夜饮酒、跳舞和狂欢,准备第二天攻破城门,肆意奸淫掳掠。”
“但到破晓时分,当特莫和他的血盟卫们领着卡拉萨走出营地,却发现三千名无垢者已在城门前排好阵形,头顶飘扬着科霍尔的黑山羊旗。您若了解多斯拉克人的战法,就会明白,他们根本不把这支小队伍放在眼里面:对徒步的步兵,他们不会包抄迂回,而是直接骑马冲锋践踏。”
“于是多斯拉克人发起攻击,而无垢者们紧握盾牌、压低长矛,纹丝不动。面对两万铃铛作响的哮吼武士的决死冲锋,他们毫无惧色。”
“多斯拉克人一共冲锋了十八次,但在那片盾牌和长矛前,好比浪涛拍打岩石一样溃散。特莫卡奥三次派出骑射手,围着对手轮番射击,弓箭如雨般撒向这三千勇士,但无垢者只是举起盾牌,挡在头上,不肯让步。到最后,他们只剩下六百人……但有超过一万二千名多斯拉克战士倒在战场上,包括特莫卡奥,他的三名血盟卫,他所有的寇和所有的儿子。三天之后的清晨,新卡奥率领幸存者们列队庄严地来到城门前,一个接一个,每人都割断自己的发辫,扔到那三千勇士脚下。”
“从那天起,科霍尔的守备队便全由无垢者组成,每人举着的长矛上都挂有一束人类的发辫。”
“这就是您将在阿斯塔波找到的东西,女王陛下,请在那儿上岸,完成交易后,再由陆路继续前往潘托斯。没错,这会花费很多时间……但未来,当您跟伊利里欧总督一起用餐时,将有一千把剑为你撑腰,而不仅仅只是四把。”
他的确为我贡献了智慧,丹妮心想,但是……“怎么买下一千名奴隶战士?我的财产只剩碧玺兄弟会送的王冠而已。”
“真龙对阿斯塔波人和魁尔斯人而言,都同样意味着重生于世的伟大奇迹,想必奴隶商人们会和魁尔斯的巨商一样,送您大量礼物。假如不够……您忘了吗?这三条船上不止有您的多斯拉克人和他们的马,还有从魁尔斯购买的大批货物。我清点过货舱,亲眼看到无数丝绸、虎皮、琥珀、翡翠雕刻,藏红花、没药……奴隶便宜,陛下,虎皮却很昂贵。”
“那些是伊利里欧的东西。”她抗议。
“而伊利里欧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朋友。”
“那就更不应该窃取他的货物。”
“如果有钱的朋友不愿出钱,那他有什么用,女王陛下?假如伊利里欧总督拒绝你,只能证明他不过是有四重下巴的札罗·赞旺·达梭斯而已。如果他真诚地支持您,就不会舍不得三船货物,您想想看,他的虎皮哪有比替您买来军队更好的用途呢?”
是的,是的。丹妮激动起来。“可路途遥远,会有危险……”
“走海路同样有危险。海盗船在南方航线徘徊,瓦雷利亚以北的烟海则有魔鬼出没,下一次风暴没准能令我们船毁人亡,夏日之海的巨怪也许会将商船拖进海底……再或船队因无风而再度停滞,在等待中活活渴死。陆地行军有危险,女王陛下,但海洋不见得更安全。”
“若格罗莱船长拒绝怎么办?阿斯坦,壮汉贝沃斯,他们又会怎么做呢?”
乔拉爵士站起身,“或许是该您亲自去发现的时候了。”
“是的,”她下定决心,“是的!”丹妮将床单往后一扔,从床铺上跳起来。“我要立即去见船长,命他驶向阿斯塔波。”她弯腰打开箱子,抓起最上面的外套和一条宽松的纱丝长裤。“把我的勋章腰带给我,”她一边命令乔拉,一边把纱丝长裤拉过臀部,“还有我的背心——”她转身道。
乔拉爵士搂住了她。
“噢,”她只来得及说出这一个字,便被他抱紧,两对唇压在一起。他浑身上下散发出汗、盐和皮革的味道。他将她紧紧压向自己,短上衣的铁扣嵌入她赤裸的乳房。他用一只手抓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顺着她的脊椎滑至细小的后腰。她的嘴不由自主地张开来,任他的舌头伸入探索。他的胡子虽然扎人,她心想,但嘴里很甜美。除了嘴角的长髯,多斯拉克人不留络腮胡,而在此之前,只有卓耿卡奥吻过她。他不能这么做,我是他的女王,不是他的女人。
长长的一吻,丹妮说不准究竟有多久。结束后,乔拉爵士放开她,她快速回退一步。“你……你不该……”
“我不该等这么久。”他替她说完,“早在魁尔斯,我就该吻你,不,在枯骨之城,在红土荒原,我就该吻你,每日每夜,我都该吻你。你那么美丽温柔,天生就是用来亲吻的尤物。”他的眼睛看着她的乳房。
丹妮在乳头出卖自己之前用手盖住,“我……你这是逾越!我是你的女王。”
“您是我的女王,”他说,“也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勇敢、最甜蜜和最美丽的女人。丹妮莉丝——”
“陛下!”
“陛下,”他让步了,“龙有三个头,记得这句话吧?从尘埃之殿中听来之后,你一直深感疑惑。好吧,我告诉你:从前有贝勒里恩、米拉西斯和瓦格哈尔三条巨龙,分别由伊耿、雷妮丝和维桑尼亚骑乘。坦格利安家族的纹章是三头龙——实际上,是三条龙,三个骑手。”
“我想也是,”丹妮说,“可我的哥哥们都死了。”
“雷妮丝和维桑尼亚不仅是伊耿的妹妹,还是他的妻子。你没了哥哥,但你可以有丈夫。让我明确地告诉你,丹妮莉丝,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及得上我对你一半的真诚。”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Daenerys Targary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