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4 往事不如烟
罗杰习惯了在别人的大卡车车厢里或在酒吧男士卫生间里换衣服,所以后台那个分配给他独用的小房间看上去特别奢华。它很干净,有挂钩可以挂便服,而且还没有喝醉的客人在门口打鼾。当然,这里是美国,他心想着,解开牛仔裤,把它脱下来扔在地上。标准不同,至少在物质舒适度方面的标准不同。
他把身上那件喇叭袖衬衫拉到头上,思考着布丽安娜习惯怎样的舒适度。他不会评判女人的衣服——一条蓝色牛仔裤会有多贵?但是他对汽车却略知一二,她的车是辆全新的福特野马,让他手痒痒的想要去尝试。
显然她父母给她留下了不少资产。他相信克莱尔·兰德尔当时会确保做到这点。他只希望那笔钱不要太多,以免布丽安娜觉得自己对钱感兴趣。想到布丽安娜的父母,他朝那个棕色的信封看了看。到底该不该把这个信封给她呢?
他们穿过演员入口,与第七十八代弗雷泽氏高地人的风笛鼓乐队面对面,乐队在更衣间后面全力进行着演练。这时,牧师的猫几乎要从布丽安娜的皮肤里跳出来。罗杰在给她介绍老相识的主吹奏手时,她变得脸色苍白。不是说比尔·利文斯通本身吓人,让她脸色苍白的,是利文斯通胸上挂的那块弗雷泽氏族徽章。
那个徽章上写着“我已准备好”。准备得还不够充分,罗杰心想,然后因为带她来这里而想要踹自己。不过,刚才在他换衣服准备出场时,她安慰他说她自己去探索没有问题的。
他最好也集中精力做这件事,他想着,把短裙腰部和臀部的搭扣舒适地扣上,然后伸手去拿羊毛长袜。他在下午早些时候上场演出四十五分钟,然后在晚上的同乐会上要单独表演时间稍短些的节目。虽然他心中大致有了歌单,但还得把听众考虑进来。如果女性听众很多,那么民谣就不错。如果男人更多,那就多唱些战歌,《奇里克朗基》《蒙特罗斯》《枪炮与战鼓》之类的。如果听众的情绪被充分调动起来,还喝了点啤酒,那么低俗歌曲的效果最好。
他熟练地把袜子翻下去,然后把鹿角刀柄的匕首插了进去,紧紧地贴着右边的小腿肚。他有点着急,迅速把半高筒靴系上。他想再去找布丽安娜,和她散会儿步,给她买点吃的,给她安排个看表演的好位置。
他把方格花呢长披肩搭在肩膀上,别好胸针,把长匕首和毛皮袋系上,然后就准备好了。或许没有特别准备好。他在去门口的路上停了下来。
那条黄褐色的古老内裤是大约“二战”时期的军队版,是罗杰纪念父亲的几件物品之一。他平时并不那么爱穿内裤,但在穿苏格兰短裙时,他要把内裤搭配上,以免碰到某些特别大胆的女性观众。其他演员曾经警告过他,但若非亲身经历,他是不会相信的。德国女性最厉害,但他知道少数美国女性也差不多,在近距离接触时也很奔放。
他觉得在这里他不需要这些措施,人群看起来还算文明,而且他看到那个舞台在观众够不到的安全地方。而且,在台下时他有布丽安娜在身边,如果她选择大胆动手的话……他把内裤扔回包里,扔在了那个棕色信封的上面。
“祝我好运,爸爸!”他低声说道,然后去找她了。
* * *
“哇哦!”她瞪大眼睛,绕着他转,“罗杰,你太帅了。”她稍微撇嘴微笑着,“我母亲经常说穿短裙的男人让人无法抗拒。想来她没有说错。”
他看见她用力吞了口唾液,然后想要因为她的勇敢去拥抱她,但她已经转过身去,指着主用餐区那边。
“你饿吗?你换衣服的时候我去那边看了看,有章鱼串、巴哈鱼玉米卷、波兰狗肉……”
他抓住她的胳膊,把她转过来面对他。“嘿,”他温柔地说,“抱歉,要是知道这会影响你,我就不带你来了。”
“没关系的。”她的微笑这次要自然一些,“这里……我很开心你带我来了。”
“真的吗?”
“是的。真的。这里……”她无助地朝周围那些穿着苏格兰服饰的花花绿绿的嘈杂人群挥了挥手,“这里太像苏格兰了。”
听到她这么说,他想大笑。与这个充满旅游噱头、无耻推销不正宗民俗的地方相比,没有什么更不像苏格兰。同时,她说得也不错。这里确实很像苏格兰,以实例说明了苏格兰人那种古老的生存智慧,那种能够适应任何事物,并从中获利的能力。
然后,他确实拥抱了她。她的头发闻起来很干净,就像新长出来的青草。他能够感觉到她的心脏隔着她穿的那件T恤在跳动。
“你也是苏格兰人,你知道的。”他在她耳边说,然后放开了她。她的双眼仍然明亮,但其中的情绪却不同了,他心想。
“我想你说得对,”她说,然后又开心地微笑起来,“但那并不意味着我得吃苏格兰肚包羊杂,是吧?我看到那边有,我想我宁愿试试章鱼串。”
他以为她是在开玩笑,但其实不是。正如有个食物小贩解释的那样,度假村的唯一生意似乎就只有“民族集市”了。
“跳波兰舞的波兰人、用约德尔唱法歌唱的瑞士人——天哪,他们这里肯定有上千万个布谷鸟时钟!西班牙、意大利、日本的樱花节——日本人的照相机全都让人难以置信,简直难以置信。”卖食物的小贩愉悦地摇了摇头,滑过去两个装满汉堡和薯条的纸盘。
“反正,每两个星期就会不太一样。从不让人觉得无聊。但我们这些卖食物的只管做生意,不管是哪种食物。”那个摊贩饶有兴趣地看着罗杰的长匕首。
“你是苏格兰人,还是只是喜欢穿裙子?”
罗杰听过十几次这种套话,所以给了他一个和蔼的表情。
“嗯,我的老爷爷经常说,”他用加重了许多的口音说,“穿上短裙的时候,小伙子,你就知道自己是男人了!”
那个摊贩感激地弯了弯腰,而布丽安娜则翻了个白眼。
“关于短裙的笑话,”她嘟哝道,“天哪,你要是开始讲短裙的笑话,我就开车走了,丢你在这里,我发誓会那样做的。”
罗杰朝她咧嘴笑了:“噢,好了,你不会那样做的,是吧,姑娘?突然离开,丢下一个男人,就因为他要告诉你他短裙里面穿的是什么。”
她把眼睛眯成了蓝色的三角形。“噢,我敢打赌那条短裙里面什么都没穿,”她说着,朝罗杰的毛皮袋点了点头,“那下面的东西肯定全都处在完美的运行状态了,不是吗?”
罗杰被吃着的薯条呛住了。
“你应该说‘把手给我,姑娘,我让你看看’,”卖食物的摊贩提醒道,“如果说她的那句话我只听过一次,那么我刚才让你说的那句话我这周听过上百次了。”
“如果他现在说,”布丽安娜威胁地插话说,“那么我会开车离开,把他丢下,让他困在这座山上。他可以待在这里吃章鱼,我才不在乎呢。”
罗杰喝了一大口可口可乐,明智地没有说话。
* * *
还有时间在摊位中间的巷道上下闲逛,那些摊位出售的东西应有尽有,从苏格兰格子呢领带,到六孔小笛、银首饰、苏格兰氏族地图、奶油硬糖、黄油甜酥饼干、形如双刃大刀的拆信刀、高地人铅像、书籍、唱片,再到印有氏族标志或格言的任何可以想象到的小物件。
罗杰几乎没有吸引来别人的注意,尽管他的服装质量上乘,但在这里并不奇特。而且,人群中的大多数人都是游客,他们穿着短裤或牛仔裤,但到处都会露出些花格布,就像疱疹一样。
布丽安娜在展示着氏族标志钥匙链的摊位边停下来,问道:“为什么你要用麦肯锡这个姓?”她指了指一个银色光盘,上面印着拉丁文的“我闪耀,但不灼伤”——麦肯锡氏族的格言,围在一个看似火山的图案周围。“韦克菲尔德听上去不够有苏格兰特色,还是你觉得牛津的人们会不喜欢你——这样做?”她挥手指了指朝四周的场地。
罗杰耸了耸肩:“部分是因为这样。但麦肯锡也是我的姓。我父母都在战争中去世了,然后我姨公收养了我。他让我跟着他姓,但我受洗时的名字是罗杰·耶利米·麦肯锡。”
“耶利米?”她没有笑出来,但她的鼻尖红了起来,就好像她在忍着不笑,“《旧约》里的那个先知?”
“别笑,”他拉着她的胳膊说,“这个名字是为我父亲取的——他们叫他杰里。小时候我妈妈叫我杰米。这是个古老的姓。但这不是最差的。我受洗时还有可能被取名叫安布罗斯或柯南。”
布丽安娜发出哧哧的笑声,就像可乐气泡那样。“柯南?”
“在落到幻想家手里之前,它是个特别好的凯尔特姓氏。反正,耶利米似乎正该被选中。”
“为什么?”
他们转过身,慢慢地朝舞台走去。在舞台那里,一群拘泥得严肃的小女生在十分整齐地跳着苏格兰高地舞,衣服的每个褶边和她们的每个鞠躬都恰到好处。
“噢,那是我爸爸——也就是牧师,我总是这么叫他——在浏览族谱、解释族谱上的人物时经常给我讲的一个故事。”
安布罗斯·麦肯锡,那是你的曾祖父,罗杰。他在丁瓦尔造木船。那是玛丽·奥列芬特,她是你的外曾祖母——我认识她,我给你说过没有,她活到了九十六岁,到咽气前都犀利得像颗大头钉。厉害的女人。她结过六次婚——配偶全都是自然死亡的,她安慰我说——但我只把耶利米·麦肯锡放在族谱里,因为他是你的祖先。他只和她生过孩子,这确实让我很吃惊。
我问过她,然后她闭上一只眼睛,对我点头,说了句盖尔语的谚语:“龙虾不会比老公好。”她说有些人你适合与他结婚,但只有耶利米是个帅到你愿意每天晚上带他上床的小伙子。
“我在想她是怎么说其他那几位丈夫的。”布丽安娜若有所思地说。
“呃,她并没有说她不会偶尔与他们上床,”罗杰指出道,“只是不会每晚都那样。”
“一次就足够怀孕,”布丽安娜说,“至少我母亲在我高中健康课上是这么说的。她会在黑板上画图,画中的精子全都面带淫笑、争先恐后地冲向一个巨大的卵子。”她又脸红了,但显然是因为被逗乐了,而不是因为不开心的回忆。
他们手挽着手,他能够隔着薄T恤感觉到她的温度。他短裙里面有动静,这让他觉得不该不穿内裤。
“撇开精子有没有脸的问题不说,这个话题与健康有什么关系啊?”
“在美国,健康就是任何与性有关的事物的委婉语,”她解释道,“他们把男生和女生分开上健康课,女生的健康课叫‘生命的奥秘’和‘拒绝男生的十种方法’。”
“男生的健康课呢?”
“呃,这个我不知道,因为我没有兄弟能够告诉我,不过我的一些朋友有兄弟——其中一个说他们学了十八个勃起的同义词。”
“那真的很有用。”罗杰说,心想谁会需要那么多同义词。幸运的是,毛皮袋可以掩盖许多罪恶。
“至少在某些场合下,这或许可以让人有话说。”
她的脸颊通红。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喉咙逐渐变得火热,并且设想他们开始吸引到路人的好奇目光了。十七岁过后,他就再没有让女生使他在公共场合下觉得尴尬了,但她做得不错。不过,这是她开的头——那就让她结尾吧。
“嗯,在那种场合下,我没有见到太多对话。”
“我想你知道的。”这不算是个问题。他这才意识到她想要表达什么。他收紧手臂,把她拉靠近了些。
“如果你想问我有没有过,答案是有过。如果你问我现在有没有,答案是没有。”
“有什么?”她的嘴唇在轻微地颤抖,忍住想要大笑的冲动。
“你是问我在英格兰有没有其他女生,是吧?”
“我是在这样问吗?”
“我没有其他女生。更确切地说,我有,但都不是认真的。”他们走到了更衣室门前,差不多是时候去取他的乐器了。他停了下来,转身看着她:“你呢?我是说,你有没有其他男生?”
她的个子足够高,能够看到他的眼睛。他们挨得足够近,所以在她转身面对他时,她的乳房擦到了他的手臂。
“你曾祖母怎么说的来着?龙虾不会比……”
“……不会比老公好。”
“嗯,不错,龙虾不会比男朋友好。”她抬起一只手,然后抚摸他的胸针,“我和其他男生出去过,但我还没有一个帅小伙。”
他抓住她的手指,把它们拉到嘴边。“会有的,姑娘。”他说,然后亲吻了她的手指。
* * *
听众安静得出奇,完全不像是摇滚音乐会。当然,他们不可能闹腾起来,她心想,音乐会上没有电吉他和扩音器,只有台子上的那个小麦克风。但是,有些东西不需要扩音。比如她的心跳,此刻就在耳中反复回响着。
他之前带着吉他和战鼓突然从更衣室出来,然后对她说:“给你。”他把一个棕色的小信封递给她,“我在因弗内斯翻我爸爸的资料时找到的这些东西。我觉得你可能会需要它们。”
她能够看出信封里面是照片,但她当时并没有立即打开看,而是坐在那里听着罗杰的表演,让它们在她大腿上烧出一个洞。
他唱得不错——即使她心不在焉,也能听得出来他唱得很好。他拥有强烈、深沉得惊人的男中音,而且他知道怎么用。这不只是在音调和曲调方面,他有那种真正表演者的能力,能够拉开歌手与观众间的幕帘,能够目视人群,与观众进行眼神交流,然后让他们看到词曲后面的东西。
在唱《通往岛屿之路》时,他把观众带动了起来。这首歌节奏快、生动,适合边拍掌边唱,其中的副歌部分充满了激情。然后在观众合唱完这首歌过后,他又带动他们唱《加洛韦的群山》,接着又惬意地过渡到《刘易斯婚礼颂歌》。最后这首是盖尔语歌曲,它的那段副歌轻快活泼、优美动听。
他唱完一首歌,然后面带微笑。他是在对她微笑,她想。
“接下来是一九四五年的一首歌,”他说,“这首歌讲的是著名的普雷斯顿潘斯战役。在这场战役中,查尔斯·斯图亚特的高地军队,在乔纳森·柯普将军的指挥下,击败了强大许多的英格兰军队。”
人们发出欣赏的低语声。对于他们许多人来说,这首歌显然是首喜爱了许多年的歌。罗杰拨动吉他弦,唱出第一句时,人群迅速安静了下来。
柯普从丹巴(1)发来战书,
说:“查理,与我交战,
我要教你战斗的技巧,
如果你在清晨与我交战。”
他弯腰拨弦,朝观众点头,让他们合唱那段表示讥讽的副歌。
嘿,乔纳森·柯普,你动身没有?
你的战鼓敲响没有?
如果你还没动身,我会等你,
在清晨去煤场!
布丽安娜突然感觉到头发根部有些刺痛,这种痛与罗杰和观众都没有关系,而是因为这首歌本身。
查理读完柯普的战书,
从剑鞘里拔出宝剑,
走,跟我走,高昂的同胞,
我们在清晨去与乔纳森·柯普交战!
“不要。”她低声说,手指在光滑的棕色信封上感觉到冰凉。走,跟我走,高昂的同胞……这其中就有她的父母。在普雷斯顿潘斯的战场上,正是她父亲拿着阔剑和圆盾冲锋的。
……
因为这将是个流血的清晨!
嘿,乔纳森·柯普,你动身没有?
你的战鼓敲响没有?
观众开始合唱副歌,轰隆隆的赞扬歌声在她周围升腾起来。她突然有种短暂的惊慌感,想像乔纳森·柯普那样逃走,但这种惊慌的感觉最终消失了,像音乐那样让她深受冲击。
相信我,柯普说,我看到了那种
印有双刃刀和短褶裙的旗帜,
如果我再见到它们,魔鬼会让我断腿,
所以我祝你们早上好!
嘿,乔纳森·柯普,你动身没有?
……
他醒了,而且只要这首歌持续下去,他就会醒着。过去的事情有人努力维护,有人则努力逃避。这显然是她自己和罗杰之间的最大不同。她为什么之前没有看出来呢?
她不知道罗杰是否看到了她那短暂的悲伤,但罗杰唱完了这首有关詹姆斯党的危险歌曲,开始唱《麦克弗森的挽歌》。他几乎是在清唱这首歌,只是偶尔拨动吉他弦。布丽安娜身边的那个女人长叹一口气,眼神天真无邪地看着舞台上。
他变得如此愤怒,如此恣意,如此令人胆怯,
他在绞刑架下弹着曲调,手舞足蹈!
她拿起那个信封,用手指掂量着它。她或许应该等到回家再看,但是好奇心在与不情愿相互较劲。罗杰之前不确定是否该把这个信封给她,她从他的眼神里能够看出来。
“……宝兰鼓,”罗杰在台上说。那个鼓只是个木圈,宽几英寸,正面拉着直径十八英寸的鼓皮。他用一只手平稳地拿着鼓,另一只手则拿着两头用的鼓棒。“这是一种特别古老的乐器,在公元前五十二年,凯尔特人部落就是用这种鼓把尤利乌斯·恺撒的军队吓坏的。”观众哧哧地笑了,然后他用鼓棒敲了敲宽大的鼓面,节奏柔和而迅速,就像心跳一样。
“接下来是《谢里夫缪尔战役》,这首歌讲的是一七一五年的首次詹姆斯党起义。”
罗杰变换击鼓的位置,鼓声的音调随之降低,变成了骁勇好战的调子,在罗杰的话语背后轰隆隆的,好似雷声。观众仍然行为端庄,但现在却坐直了,身体前倾,专心地聆听着那些描述谢里夫缪尔战役和所有参战氏族的歌词。
……他们不断突袭,鲜血喷涌,许多人英勇就义,伙计……
他们又砍又劈,阔剑相互碰撞……
歌曲结束时,布丽安娜把手指伸到信封里面,抽出一组相片。那是些老照片,黑白的颜色已经变成了棕黄色。照片上是她的父母——弗兰克·兰德尔和克莱尔·兰德尔。他们看上去年轻得不像样,而且特别开心。
他们在某个花园里,草地上有椅子和桌子,桌上摆着饮料,背景是树叶的斑驳光点。不过,他们的面容都很清晰,他们在大笑,面容因为年轻而容光焕发,眼睛里只有彼此。
他们摆着正式的姿势,手挽着手,嘲笑着他们自己的那种正式。克莱尔半弯着腰,因为弗兰克说了些什么而捧腹大笑。她往下按住被风吹起来的宽大裙摆,却任由卷曲的头发在风中飘动。弗兰克把杯子递给她,她向上看着他的脸,从他手里接过杯子,眼神里充满了希望和信任。看到这里,布丽安娜的心紧了一下。
布丽安娜看着最后一张照片,意识到她看的是什么。在那张照片上,弗兰克和克莱尔站在桌边,共同用手握着一把刀,边笑边切一个显然是在家里制作的蛋糕——一个婚礼蛋糕。
“最后唱一首你们都听过而且很喜欢的老歌。据说有位詹姆斯党囚犯在被押解去伦敦绞死的路上,把这首歌寄给了他在苏格兰高地的妻子……”
布丽安娜把双手平摊在那些照片上,似乎不想让别人看到它们。她感到一阵冰冷的惊愕。婚礼的照片,结婚那天的快照。当然了,他们是在苏格兰结的婚。韦克菲尔德牧师不是天主教牧师,所以主持婚礼的不会是他,不过他却是与她父亲相识最久的朋友,婚宴肯定是在牧师的住宅里举行的。
没错。从指缝看去,布丽安娜能够在背景里分辨出那幢老房子的熟悉部分。然后,她不情愿地把手挪开,又看了看她母亲的年轻面孔。
十八岁。克莱尔在十八岁时嫁给了弗兰克·兰德尔——或许这能够解释一切。这么年轻的人怎么能够有定见呢?
傍着青青的山,依着碧绿的水,
太阳照耀在罗梦湖上。
我和我的爱人时常来游逛
……
但是照片中的克莱尔沉着自信,或者说她觉得是这样。她那宽大、干净的额头,以及纤细的嘴巴,都没有表现出疑虑;那双明亮的大眼睛紧盯着她的新婚丈夫,丝毫没有疑惑和顾虑的痕迹。可是……
但我和我爱人永不能再相见,
在那最美丽的罗梦湖岸上。
无视她踩到的别人的脚趾,布丽安娜跌跌撞撞地逃出人群,没有让别人看到她的泪水。
* * *
“在氏族点名时,我能陪着你,但氏族点名的末尾与我有些关系,所以我得丢下你。这样你没问题吧?”罗杰说。
“没问题,当然没问题。我很好。别担心。”她坚定地说。
他有些担忧地看着她,但没有再说什么。他们两人都没有提及她之前突然离场的事情。在他穿过表示祝贺的人群找到她时,她已经找到了洗手间,用冷水让自己冷静了下来。
下午的其他时间里,他们都在会演节上闲逛,买点小东西,出去看风笛鼓乐队比赛,听到耳朵都快被震聋了,然后回来时看到一个年轻人在地上交叉放着的两把剑中间跳舞。那些照片在她手袋里,安全地在视线之外。
现在天已经快黑了,人们正在离开用餐区,朝外面山脚下的露天看台走去。
她之前以为那些带有小孩子的家庭会离开,也确实有些离开了,但在看台上的大人中间,仍然还有些睡眼惺忪、耷拉着脑袋的小孩子。一位父亲带着他的小女儿朝看台的上排走去,这个小女孩在父亲的肩膀上柔软地熟睡着。在露天看台的前方有片平坦的空地,一大堆木头堆在那里。
“氏族点名是什么?”布丽安娜听到前排有个女人问她的同伴。她的同伴耸了耸肩,然后布丽安娜看着罗杰,想要他解释,但他只是微微一笑。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他说。
天完全黑了,月亮还未升起来。在星光点点的天空的映衬下,本来就是黑色的巨大山体耸立起来,显得更加黑暗。人群中的某个地方传来惊呼声,紧接着是更多的惊呼,然后空气中传来一支风笛的微弱曲调,一切都安静了下来。
山顶附近出现一丝光线。它在人们的注视下向下移动,然后它后面又冒出另外一丝亮光。音乐声越来越大,山顶上又出现了一股光线。在十分钟的时间里,音乐声越来越大,光亮的线条变得越来越长,在山坡上变成一条耀眼的链条,人们的预期也变得越来越高。
在山坡底部附近,一条小路从上面的小树林中延伸出来。在之前探索时,布丽安娜就注意到了它。现在,一个男人从树林中走出来,头顶举着明亮的火把。这个人身后跟着风笛吹奏者,笛声现在足够大,甚至淹没了人群的惊叹声。
在这两个人从小路走下来、朝看台前面的空地走去时,布丽安娜能够看到他们身后还有人,很长一排人,每个人都举着火把,穿着苏格兰高地族族长的华丽服饰。他们的服饰原始且华丽,饰以松鸡羽毛,银制的长剑和匕首在火光下反射着红光,在花格布衣服中间能够被识别出来。
风笛声突然停下来,走在前面的那个人大步走进空地,在看台前面停了下来。他将火把举过头顶,然后大喊:“卡梅伦氏族在此!”
看台上传来愉悦的欢呼声,然后他把火把扔到浸过煤油的木材上,火焰呼啸着蹿起来,变成了十英尺高的火柱。
在耀眼火焰的映衬下,另外那个男人站出来喊道:“麦克唐纳德氏族在此!”
人群中与麦克唐纳德氏族有亲属关系的人们尖叫和呐喊起来,然后……
“麦克拉克伦氏族在此!”
“麦吉利夫雷氏族在此!”
布丽安娜深深地陶醉在这场面当中,只是隐约地察觉到罗杰的存在。然后,另外又有个男人走出来喊道:“麦肯锡氏族在此!”
“图拉哈德!”罗杰大喊道,把她吓了一跳。
“这是什么?”她问。
“这个是麦肯锡氏族作战时的口号。”他咧嘴笑着说。
“听上去确实像。”
“坎贝尔氏族在此!”看台上姓坎贝尔的人肯定很多,整个看台都被他们的回应声震动着。这似乎是罗杰一直在等待的信号,他站起来,把披肩搭到肩膀上。
“待会儿结束后我们在更衣室旁边见,好吗?”
她点了点头,他突然埋下头亲吻了她。
“先跟你说,弗雷泽氏族的口号是‘唐尼城堡’。”他说。
罗杰就像只山羊那样爬下看台,布丽安娜看着他离开。木柴燃烧散发出的烟味弥漫在夜晚的空气中,混杂着人群抽烟散发出来的比较轻微的烟草香味。
“麦凯氏族在此!”
“麦克劳德氏族在此!”
“法奎森氏族在此!”
烟雾和情绪让她感到胸脯一紧。这些氏族在卡洛登阵亡了——或者说他们阵亡了吗?是的,他们阵亡了;这不只是回忆,不只是招魂;在这里喊出氏族名字的人,彼此之间并无亲属关系,也不再依靠地主和土地而生存。
“弗雷泽氏族在此!”
布丽安娜感到十分惊慌,她的手紧握着手袋的扣子。
不,她心想,噢,不是,我不是。
然后这个瞬间结束了,她能够再次呼吸,但肾上腺素仍然在她血液里奔腾。
“格雷厄姆氏族在此!”
“英尼斯氏族在此!”
奥格维氏族、林赛氏族、戈登氏族……最终,最后一个氏族名字的回响消失了。布丽安娜把包放在大腿上,紧紧抓着,似乎不想让手袋里的东西像妖魔从神灯里逃走那样跑掉。
她怎么能那样,她心想。然后,看到罗杰走进光线,举着火把,手里拿着宝兰鼓,她又心想:她怎么能忍得住?
(1)丹巴(Dunbar),苏格兰东南部县区,位于爱丁堡以东,濒临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