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星星凄清
★[1]我之前想过,如果她还有胆子来见我,我一定要抽死她。
我喜欢的王菲她唱过:还有什麽值得歇斯底里,对什麽东西死心塌地,一个一个偶像不过如此,沉迷过的偶像跟着消失。
我想,把「偶像」换成「朋友」,其实也恰如其分。
曾经在我最无助最孤独最艰苦的时候,康婕一直是以守护神的姿态驻扎在我生命中的,她什麽都不说,可是她的眼神就让我觉得这个世界总有一个人,即使她没有能力为你抵挡漫长人生中不断兜头而来的风霜刀剑,也会矢志不移地站在你的身边替你一起分担和承受。
可是我从来没想过,这个站在我身边一直握着我的手,陪着我一起前进的人,她也会在我的心窝上捅一刀。
这一刀,比任何一刀都狠,都痛。
当天晚上康婕就在我家门口把我拦住了,当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看她那个样子就知道她等了很久。
我喝了很多酒,可是一直没喝醉,喝到後面李珊珊这个酒中酒霸就快被我放倒了,她在最後还有一口气的时候强逼着我回家了,用她的话说就是「我怕你怒火攻心发泄不出来去把别人给□了,还是把你弄回家比较安全,我这也是造福於人民。」
我酒气熏天的看了半天才终於确认面前这个人是康婕,有那麽一瞬间我还在想,是谁这麽牛逼居然把这个母夜叉给弄哭了,很快我就想起来了,这个牛逼闪闪的人就是我本人啊!
从来没有一个时刻,我们之间像这一刻这般泪眼相望,却无从言谈,那道看不见的鸿沟把我们分成了两个领域。
我之前想过,如果她还有胆子来见我,我一定要抽死她。
可是当她站在我面前,呈现出一副无论我对她怎麽样她都接受的样子时,我却怎麽都扬不起颤抖的手。
我沙哑着喉咙问她:「你哭什麽,该哭的是我吧。」
她深呼吸一口气:「程落薰,已经是事实了,你要杀要剐我随便你。这事是我错,我错我就认,虽然我现在可能没资格请求你原谅我,但是我还是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过去是,现在是,以後还是。」
在她说出「朋友」两个字的时候,我憋了一天的眼泪彻底爆发了,我崩溃着问她:「你真把我当朋友吗,你做的事是好朋友做的吗,你还配说朋友两个字吗!」
我们之间从来没有这样声泪俱下的争吵过,如果我能稍微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也不至於会把场面搞得这麽难看。
但是我真的没有办法,一想到我最好最好的朋友,跟我曾经最爱的男孩子上过床,想到他们□着身体在酒店洁白的床单上扭动纠缠,我就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紧接着,我开始呕吐,我蹲在路边把一晚上喝下去的酒全给呕了出来,空气里都是酸臭的气味,康婕蹲在旁边拍打着我的背,哭得好像我就要撒手人寰了。
终於吐完了,我把她推开:「别碰我,别弄脏了你。」
她咬着下嘴唇,酝酿了很久,终於说出了我心里那句话:「落薰,其实你是觉得我脏,对不对。」
直到她走,我都蹲在地上没有再开过口,而她最後只留下一句话:「曾经是朋友,就永远是朋友,你可以否认我这个人,但是别否认我们之间的友情。」
之後我就病了,我的身体跟我的思想是和谐的,我很伤心,可是我哭不出来,所以我就只好生病。
李珊珊找了个她淘汰的手机装上我的手机卡给我用,虽然她说是她不要的,但是我还是看得出是她新买的。
因为她傻到连保修卡一起给我了。
很漂亮的红色N76,她故意轻描淡写地说:「知道你嫌弃直板机,我特意翻了个翻盖的给你,你别误会,我主要是为了我的好兄弟林逸舟,我怕他找不到你会来烦我。」
我躺在宿舍床上看着这个嘴比谁都毒,其实心地比谁都善良的女孩子,忽然之间,眼泪就涌了出来。
她恶狠狠地逼着我吃东西:「哭,也吃饱了再哭,没吃东西这麽个哭法,连尿都尿不出你就开心了!」
我的桌子上全是她给我送来的零食,有我喜欢的酱板鸭和麻辣肉,也有我又爱又恨的薯片和曲奇,甚至还有必胜客的外卖和路边摊上的糖油粑粑。
真是用心良苦,酸甜苦辣咸,长沙能买到的吃的她基本上给我配齐了。
我很努力地想笑,可是依然还是很不争气地收不住眼泪。
她转过身去,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在寂静无声的宿舍里,她的声音那麽轻,却那麽清晰:「落薰姐,你和康婕都是我的朋友,发生这个事,我都好难受……我求求你别这麽糟蹋自己,真的,我求求你……」
她一边说一边吸鼻涕,我虽然病了可还不至於傻得以为她感冒了,所以我就更加应景地陪着她一起哭,好像康婕直接伤害的人是她而不是我。
哭着哭着,我就开始乾呕。
不知道从什麽时候起,我就有这个毛病了。我从床上连滚带爬地下来冲向洗手间,等我出来的时候,无意中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眼睛里全是红的。
我吓得一声惨叫,只怕让整栋女生公寓都为之震撼了。
我一个箭步冲到堆得像座山的食物面前狼吞虎咽,李珊珊终於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说:「其实你还是挺怕死的嘛。」
其实我最怕的不是死。
我最怕的是,没有人爱我。
不知道是不是我命太硬了,那些倒霉的事,打击丶伤害什麽的,总是喜欢成群结伴地来找我,好像光临我的生命是它们最乐衷的事。
我还没有没有从康婕这个事里缓出来,我妈给我打电话了:「有时间回来一趟,有个事跟你说。」
我气若游丝地问:「什麽事啊,重要吗?」
她也很乾脆:「你爸要死了,想见见你,你觉得重要吗?」
我把电话一挂,看着天花板,眼冒金星。
老天,你是要玩死我吗?
我像个孤魂野鬼似地轻飘飘的走出公寓门,迎面撞上谭思瑶和徐小文。
跟康婕厮混了这麽久,我的嘴巴也不是省油的灯,何况我还病了,我爸还要死了,这麽多理由加到一起,我觉得我有权利对这两个曾经折磨我的人恶语相向。
於是我就按照我的想法这样实施了,我摇摇晃晃地指着他们说:「你们干什麽呢,你……谭思瑶,你不要企图扳直他,不可能的,他以後不抢你的男人就算仁慈了……你,徐小文,看什麽看,我说的不是实话吗,拜托你在学校就稍微收敛一下,扑什麽粉啊,扑粉也不扑匀,我还以为你刚刚包饺子去了……」
他们两个人朝我翻着白眼,然後像路过一阵空气似的直接把我无视了。
擦肩而过的时候我还听见徐小文这个八婆跟谭思瑶说:「哎呀,姐姐,反正他都不要你了,让我去试一试嘛。」
谭思瑶没多说什麽,斩钉截铁一个字:「滚!」
我还是很聪明的,我知道他们一定是在说那个叫「许至君」的人,在我坐在回家的公车里的时候我还在想,要是有一天我跟那个什麽许至君见了面,我一定要跟他说一声「久仰大名,如雷贯耳。」
回到家,我妈一点非正常反应都没有,还给我做了一桌子的菜叫我吃。
我有点不高兴,我还病着呢,编了个那麽烂的谎言把我骗回来,原来是菜吃不完。
不过我还是要承认,外面的东西再好吃,也没有家里的饭菜好吃。
我正专心致志跟一个猪蹄做斗争的时候,我妈开口了:「那个事不是跟你开玩笑,你爸昨天打电话来了,说是肝癌,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想见见你。」
我像个白痴一样,呆呆地听我妈说着我亲生父亲不久於人世的消息,碗里还摆着半个没有啃完的猪蹄。
这种感觉……好奇怪,一个血管里跟我留着一样的血液的人,却也是我完全不存在於我记忆当中的人,一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同时又是尘世中最陌生的人,这些矛盾的,对立的关系,就像我跟他的关系。
可是为什麽,我会觉得鼻子酸酸的,为什麽,好像要流泪?
我对我妈笑了笑:「妈,我吃饱了,那个事……你容我想想。」
我转身进房间之前,我妈在我身後说:「这个事情谁都不逼你,你自己做选择,反正他也没有尽过父亲的责任,你也不欠他什麽。」
我静静地关上门,然後,整个身体像泄气的气球,疲乏而无力地顺着门往下滑,直到跌坐在地上。
所有人都说:你自己做选择。
而其实,我一直希望有一个人能够在我生命中扮演一个主导者的角色,在所有我迷惘不知方向的时候,他为我抉择,把我所有的苦难都拿过去,由他承担。
当年周暮晨曾经跟我说,要学会做一个喜怒不形於色的人。
也许是我天赋不够,在我踽踽而行的这些年里,始终没有学会不动声色。
关於父亲的概念,仅仅是我小学的时候老师写在黑板上的一个词语,并不具备实质的意义。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老师跟还很小的我们说:一个人自然可能没有子女,但却不可能没有父亲。一个父亲高度的责任感就是一个家庭稳定繁荣的基础。一个好父亲不一定很有钱,很有钱的父亲不一定就是好父亲。
这些话对於一个年仅几岁的孩子来说还是显得有些深奥了,可是对於没有童年而言的我来说,却是莫大的讽刺。
无论我将来过得好或不好,幸福或者不幸福,快乐还是不快乐,都不能改变一个事实:我都是个没有父亲的人。
我当然知道我妈不是神奇的雌雄同体的生物,可是对於一个「生而不养」的男人而言,他究竟有没有资格被称为「父亲」,这是一件值得商榷和玩味的事。
或者我这样说也不是很准确,关於父亲的回忆,并不是一点都没有,至少在我6岁之前是有的,只是後来在漫漫的成长道路中,我的记忆自行封闭了一些不那麽愉快的历史,想营造出一个全新的我,而现在,随着父亲这个电话,所有尘封的往事都争先恐後地从上锁的记忆匣子里扑落出来。
我知道我不是忘记,只是尽量不让自己想起。
是夜,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又不敢弄出太大的声响惊动到我妈,所以就只能像个僵尸一样在床上板来板去。
天蒙蒙亮的时候,我终於决定起床出去透透气,否则我真的会憋死在这个小房间里。我写了个便条贴贴在门上:妈,我回学校为中华之崛起读书去了,晚点联系你。
清晨的城市笼罩在淡淡的薄雾之中,街角巷口的早餐摊子已经围了一群人,老板正麻利地往那口万年不换油的油锅里扔面粉团,很快就形成了一根油条或者一个圆溜溜的油饼。还有搬着木椅子的老婆婆在树下熬着粥,小米,黑米,绿豆,粗粮淡淡的清香混合在清晨的空气中特别催发食欲。
我什麽都不想吃,不要我的钱我也不想吃。
我坐上最早班的公车,司机哈欠连天,睡眼惺忪,我有一点恶毒地想:如果出了车祸,我们就一起死了算了吧。
其实在上车之前我并没有想好到底要去哪里,以前无论我出什麽事,都会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康婕。可是现在……就算我真去找她,我们面对面坐在一起的时候,还真能像以前那样推心置腹无话不说吗?
有那麽一瞬间,我想过去找林逸舟。
想把头埋在他胸口痛痛快快地哭,毫无顾忌的诉说心里的痛苦和挣扎,可是这个念头一晃就过去了,我虽然笨笨的,可是有些东西我明白。
林逸舟这样的男孩子,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生活的。
我如果真的傻乎乎地跑去跟他说这些,他一定会觉得我那些悲伤都是很滑稽的事情。
那麽……我还可以去找谁?
在这个清晨,我第一次清醒的意识到,世界上其实根本没有感同深受这回事,针不刺到别人身上,他们就不知道用多痛。
其实每个人的生命都不过是个孤单的个体。
经过多少孤单,从来无人陪伴。
★[2]落薰,我是爱这个人的,爱是有理由背叛全世界的。
我在中天国际附近迷迷糊糊地下了车才发现原来自己潜意识里竟然选择了投奔罗素然。
我并不知道她住哪一座,所以门口负责的保安硬是活生生地将我挡在门外不准进去,这个时候,我真希望自己能拿出李珊珊那个嚣张跋扈的气势,从精神上和语言上彻底战胜这个满脸青春痘的保安。
既然上不去,我就在下面等吧,晚点给她打电话再上去。反正不能白来一趟,总要跟她见上一面才甘心,说不定她还会请我吃个自助早餐什麽的。
无论什麽时候,我都摆脱不了与生俱来的市侩和恶俗。
就在我抱膝坐在中天国际下面的小花园里,正想着待会要怎麽跟罗素然解释我的突然造访时,她就出现了。
但是她并不是从中天国际里面出来的,而是从一辆银色宝马750里下来的。
我之所以能准确地认出这个车,还是因为封妙琴有一次特意在电脑上让我看了这个车的照片,加上她十分漫不经心地说:「我爸爸想换这个车,可是陆子轩不是很喜欢,他喜欢兰博基尼。」
我当时就被她那句话雷得风中凌乱,陆子轩是她在英国的男朋友,照片我们都在封妙琴的163相册看过,总是戴个墨镜,也看不出五官来。
按照她的说法是:「烦死了,他自己条件那麽好,又帅又多金,真不知道他喜欢我什麽。」
这就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生观,如果我告诉康婕「我看到750了」,她一定会让我偷偷地跟这个车去合个影。但是如果我回去跟封妙琴说「我今天看见真正的750了」,她就一定会用一种哀其不幸的眼神上下来回端详我,确认我是个名副其实的乡霸。
罗素然都快路过我了我才反应过来,猛的站起来叫了一声「素然姐」。
她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吓了一跳,钥匙都吓掉了,直到看清楚从花园里走出来的人是我之後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素面朝天的她,比化妆的时候显得憔悴一点,但仍然不失为一个美人。
显然,她昨晚没有在家,否则按照她的性格和修养,断然不会容许自己这幅模样暴露在阳光底下。她看到我,第一反应是怔了怔,片刻之後,才笑着问:「你怎麽会在这里。」
因为紧张和无措,我的两只手用力地绞在一起,吞吞吐吐过了很久,还是说不出所以然来。
她打开门,朝我招手,落薰,先进来再说。
罗素然的公寓跟李珊珊的完全是两个风格,也就是小资跟潮人的区别。
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很动如脱兔的这个房间里看看,那个房间里摸摸,可是这一天,我坐在沙发上静若处子。
她沐浴之後换上睡袍出来,做了两个人份的早餐,培根火腿三明治丶煎蛋丶牛奶。我很给她面子,竟然吃掉了一大半,其实我一点食欲都没有,倒不是嫌弃这些东西不如自助早餐丰富,而是心里有太多的东西卡着,如鲠在喉。
她一直没有说话,专心致志地吃着早餐,也丝毫没有责怪我贸然造访的意思。
房间里非常非常安静,这种安静让我觉得自己简直置身於真空。
终於,我决定打破沉默,刚刚想要开口的时候,她却先说话了:「落薰,你是不是都看见了。」
我一呆,没有明白她的意思,可是这须臾之间的沉默却让她误以为我是默认了,於是她开始缓慢地说:「其实也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并不是完全为了钱,诚然,钱很重要,可是也要看是谁的钱,是不是?」
电光火石之间,我懂了。
她一定是以为我看到了她跟银色750的主人,从而对她产生了不洁的联想。
我摇摇头,想要解释一下其实我什麽都没有看到,可是她没有给我开口的机会,自顾自地说下去:「我总是在节目中替别人分析感情,剖析问题,其实都不过是纸上谈兵,到了自己身上,照样兵败如山倒。我如果说我不光是为了钱,你信不信……」
我看着面前沉溺在自己呓语中的她,曾经关於她的疑惑的答案都慢慢浮出水面,我终於明白,为什麽月薪几千的她会有那麽多钱去购置奢侈品,为什麽宋远买G-STAR,CK会跟别人买班尼路一样轻松,为什麽她会住在中天国际这麽昂贵的楼盘里……
所有的一切,我终於全部明白了。
很可笑,我原本是来找她倾诉,想要依靠她的清醒和理智扶持我走出困惑和迷惘,没想到整个局面完全反过来,一贯洒脱率性的她反而向懵懂无知的我诉说她的心事。
我扶住额头,小指来回搓着眉心,真是有些许无奈。
过了很久,我轻声问:「那个人,有家?」
她抬起头看着我,好像猛然从失魂的状态中惊醒,接着,她点点头。
我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厌恶和鄙夷:「那你就是个小三?」
她呆呆地看着我,面对我的质问,不想承认,可是在事实面前最终却还是无力地点点头。
不知为何,我胃里又开始翻江倒海,我匆匆忙忙起身跑到洗手间里又是一阵呕吐,那种歇斯底里的样子好像是要把内心所有不堪的秘密悉数呕吐乾净一样。
罗素然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她的声音里是真的有担心:「落薰,你不是有什麽事吧?要不要紧?」
我连连摆手:「不用了,这个毛病都一两年了,每次一恶心就这样……」
这句话说完之後,她就陷入了沉默。
我对着水龙头猛拍脸,水花四溅,我之所以故意把动作幅度搞得那麽大,其实是怕她看见我眼睛里那些碎裂成行的泪水。
真难受,我所珍惜的人,我心里所有美好的影像,一个一个丶接二连三,这样破碎。
她倚靠在洗手间的门上,递一块乾净的白色毛巾给我,语气里有不忍,亦有不甘:「落薰,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只有黑和白,还有那麽多深深浅浅的灰,你不能就这样对我盖棺定论。」
我看着她,目光里有无限哀伤:「素然姐,我怎麽看你,重要吗?如果你真的有底气,如果你真的不心虚,你敢把这番话说给宋远听吗?」
听到宋远的名字,她全身一震,再也说不出话来。
木然地从罗素然家走出来,我知道她一定站在阳台上看着我。有那麽一瞬间,其实我想回头上去给她道歉,可是最终,我还是克制住了这个念头。
真是倒了血霉,一走出中天国际就开始下雨,我仰天长叹:「我到底是有多背啊!」
深秋的时候,温度已经很低很低了,我蹲在公车站牌下,像一个流浪的乞儿。
这一次,我再没有任何顾忌,拨通了那个电话,短暂的彩铃过後,他的声音传过来:「想我了?」
我的眼泪大颗大颗的砸下来:「嗯,林逸舟,我想你了。」
在他赶来接我之前,我已经浑身都被雨淋湿了,我的脑袋里不停的反刍着从罗素然家里出来之前,我们最後的那句对话。
她说:「落薰,我是爱这个人的,爱是有理由背叛全世界的。」
我看着她,一字一句:「可是我认为,爱这个理由,并不能使所有不道德的事都变得合理化。」
其实我说那句话的时候,心里也很虚,因为我真的不知道,各执一词的我们,究竟谁对谁错。
林逸舟把我拉进他温暖的车里的时候,我全身都打着冷战,嘴唇哆嗦得说不出一句话来。他把暖气调到最高,顺便打开座椅加温打开,可是这一切都没有让我觉得好转。
我可能是心寒了。
他用纸巾擦乾我脸上的雨水,温暖的气息铺天盖地朝我涌过来,我紧紧的抓住他的手,哭得声嘶力竭。
这个世界上的男生有好多好多,可是大难临头,谁会紧紧握住你的手?
我一直知道他家境很好,房产很多,他又素来跟父母不合,所以一直一个人住在一套100平米左右的公寓里。
他家的生意做得很大,经常要全国各地到处飞,父亲忙也就算了,母亲居然也是女强人。
当我问起他「最近一次跟他父母见面是什麽时候」的时候,他想了很久才说:「偶尔会见见我妈,偶尔也会见见我爸,但是三个人全到齐,那还是一两年钱我出车祸差点死了的那次。」
我吓了一跳,他指着额头上的伤疤说:「这个疤就是那次车祸留下的,左腿粉碎性骨折,至今不能剧烈运动。」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他揉揉我的头:「那次多亏一个麻将馆老板救了我,时候我父母也好好的酬谢了他,不过我就一直没机会当面谢谢他,因为那段时间我一直昏迷的,後来我父母也觉得没有必要再去打扰别人,这事就忘了,我年轻的时候很多彪悍的事,以後再慢慢讲给你听。」
我看着他那道伤疤,傻乎乎的问:「是不是连你的风流韵事都毫无保留啊?」
他哈哈一笑,装模作样的说:「你好坏,人家还是纯情处男咧。」
他曾经有意无意提起过,他最看重的就是自由,无论是谁都别想让他放弃自由。
从他说那句话的时候起,我就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仅仅只能是取暖,像两只落单的野兽,在光怪陆离的城市森林里靠着敏锐的直觉寻觅到了自己的同类,拥抱着互相温暖。
越是同类,越是相残。
他的房间像所有男生一样杂乱无章,我洗完澡之後穿着他的衣服走出来,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後迅速地转过身去,嘟嘟囔囔地说了一句:「我靠。」
我尴尬得手足无措,我又不是白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就像乾柴烈火一样,我从小就看少女漫画的人,还有什麽事我不懂啊,所以他这个反应让我不得不赶快提出我要回学校的建议。
他转过来,冷冷地看着我:「这个样子你回什麽学校啊,要走也等雨停了走,放心,我不碰你,这点骨气还是有的。」
他这几句话又说得我有点生气,我呸,难道我这点魅力都没有?
我刚想开口跟他吵,他的手机响了,是条彩信,我八婆地抢过来看,这一看,真是惊到我了。
居然是封妙琴发来的,彩信内容是她的照片,睁着大大的眼睛嘟着小嘴,还有一句话:还记得欠我什麽吗?
此时我的心情就像正房太太抓到了小三,震怒之下我问都没问林逸舟就直接把这个彩信删掉了,然後我做了一件更缺德的事:我把封妙琴的号码扔进电话黑名单去了。
做完这些之後我言辞凿凿地跟林逸舟说:「不准跟她有联系。」
其实事後想起来,他当时只要说一句「你算老几」就可以让我哑口无言,可是他只是看着我笑,什麽都没说,所以我也就顺理成章地觉得自己一点都不过分。
他脱上衣的时候,我吓得魂飞魄散,连声惨叫:「干什麽干什麽干什麽!」
他无奈地转过身去背对着我:「你能不能稍微冷静点,我只是想给你看看我的刺青。」
我这才注意到,他的背部左肩下面一点的位置,那个刺青还微微有些肿,图案非常漂亮:简单的十字架被繁复的链子缠绕着,刚强之中又有柔美。
我走过去,从身後抱住他,那个图案正好印在我的心口。
我说:「我爸爸得了癌症,我要去看看他。」
窗外,大雨轰然砸下,整个城市被雨水倾倒。
我跟这个眼前这个我应该称为「父亲」的男人面对面的坐在这间几十平米的屋子里,彼此都沉默不语,房间里的安静在此刻显得特别滑稽和讽刺。
为了这次见面,我独自一人背着包坐了几个小时的车,途中无数次我心里有个声音说「不行就回去吧」,真的差一点,我就中途落跑了。
到底是何种力量让我硬着头皮还是来了,我说不清楚。
★[3]说完这句话,我的眼泪在黑暗之中汹涌而出。
来之前我破天荒的主动跟我妈说:「妈,我今天晚上能不能跟你睡?」
她用嫌弃的眼神看了我半天,丢了一句:「你洗了澡吗?」
要是换作平时,我绝对是二话不说扭头就走,回到我的房间里去捍卫我作为一个成年女性的尊严,可是这一次,我一点跟她斗嘴的精神都没有,我神色安然的点点头:「洗了的。」
也许是我的表现确实一反常态,在我翻来覆去长吁短叹了几声之後,我妈终於忍不住跟我说:「你要实在是觉得难堪,就别去了,把票退了就是了。」
我在黑暗中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努力抑制中鼻腔里的酸涩,怕她听出我声音里的异样。我突然发现自己长大了,懂事了,做任何事说任何话之前知道要为对方考虑了。
真是残忍,人生就是这样,不经历鲜血淋漓的疼痛,就不会明白那些曾经让我们厌烦的说教其实是受用一生的信条。
我说:「我没事,他都这样了,我还是去看看。他不仁,我不会不义。」
我妈翻了个身,没有说话,而是用背对着我。
其实我真傻,她是我妈,世界上还有谁比她更了解我更体恤我,她知道我想哭,可是又不好意思,所以才转过身去不接话。
可是我怎麽都忍不住眼眶里漫溢的滚烫的泪水,我用尽全身力气控制住自己的气息,我说:「妈,你知道吗,如果有一天他真的死了,我肯定会哭的。」
她有点惊讶,因为我从小到大都是一副不孝女的口气说「他没养过我,将来他死了关我屁事。」
我清了清喉咙,轻声说:「我会哭,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我自己。他死了,我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机会知道有父亲是一种什麽样的感觉了,这一辈子,我都不会明白那种感觉了。」
说完这句话,我的眼泪在黑暗之中汹涌而出,我能清晰的感觉到枕头被泪湿了。
我妈轻轻咳嗽了一声,然後说了一句:「睡吧。」
如今我跟这个沉默的男人相处一室,他埋头抽烟,一直没有抬头看我。
一路上从车站接到我,到回到这个拥有我6岁之前的回忆的蜗居,他没有正视过我一眼。我不想去深思为什麽会这样,我只知道,即使我们多年没有联系,在我第一眼看到这个人的时候,我的心里还是涌起了穿山越岭的悲痛。
他也老了,在我偶尔午夜梦回时会看见他年轻的样子,我没有想过那张脸经过岁月的洗刷之後是什麽样子,而今直面相对,我只能用一个很矫情做作的词语来形容我的感受。
那就是,痛不欲生。
他穿着墨绿色的毛衣,头发里依稀可见些许白色,房间里弥漫着烟味,我终於忍不住开口问他:「能不能给我一根。」
这显然是他始料未及的,他猛然一震,终於抬起头看牢我的面孔。
我直直的应承着这种目光,丝毫畏惧都没有。
过了片刻,他有些愠怒的说:「小小年纪的女孩子,抽什麽烟,你妈妈怎麽教你的……。」
我茫然的任由他指责我,等他安静下来之後,我忍不住笑了。我真的不懂我为什麽会在这样的情况下笑出来,可能是心里太苦了,苦到哭不出来,只能笑了。
我说:「你也知道说是妈妈教我,那你有什麽资格说三道四,再说,我也不小了,我都成年了。」
这句话一说出口,他立刻就哑口无言。
多好笑,明明是亲生父女,也许是最後一次相见,却在为一些一点都不重要的旁枝末节争吵,这叫什麽事。
我一直笑着,笑得脸都快僵掉了。
他起身拍拍裤子,说:「她要回来了,我先送你去宾馆吧。」
我一听到那个「她」字,便犹如被毒蛇咬了一口,慌忙站起来,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自己去,省得你们吵架。」
虽然被我拒绝了,但是他还是坚持把我送到了宾馆门口,暮色中,他的眼神里有太多我难以懂得的东西,在我转身的时候,他叫了一声我的名字。
那一声「落薰」,像两把匕首捅在我的心口。
我没有回头,只是说了一句「你安顿好家里再打电话给我就是了」,然後像逃难一样逃进了宾馆。
我真的怕再迟一秒,胸膛里那些努力压抑的委屈和悲伤就会倾泻在他眼前。
很普通的宾馆,仅仅只提供热水和电视,没有电脑,没有网线,我什麽都做不了。
我胡乱的摁着电视遥控器,从1开始,无止尽的一路摁下去。最後我觉得,再不找个人说说话我就会窒息而亡了。
我翻着电话薄,不知道还可以打给谁。
那一刻,孤独和寂寞像潮水淹没了我。
我很没有出息的摁下林逸舟的号码,过了片刻,他睡意朦胧的接通了电话。
我发现我一辈子都是个没用的家伙,他才「喂」一声,我就全身抖得像个筛子,千言万语哽在喉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片刻之後,他清醒了,可是声音里还是有无限慵懒:「落薰?说话啊……」
我知道我再拖下去他一定没耐性了,於是我口不择言的问了一句:「你旁边睡着谁呢?」
话一出口我就後悔了,可是这句话像离弦的箭一样势不可当的通过电话直抵他的耳膜,然後我在电话里听到他一阵放浪形骸的笑:「宝贝,你真是千里眼,还知道我身边睡了人。」
他说出这句话之後,我我觉得我整个人都在往下沉,一口气吊着死活提不上来。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又赶快补了一句:「别紧张,是男的。」
我一生气差点没直接挂了电话,我靠,玩我呢,於是我恢复了往日一贯的顽劣,故意问他:「其实你喜欢男生?」
他又是一阵嘿嘿的笑:「我不告诉你。」
听到他的声音之後我觉得我整个人都好多了,可是为什麽又陷入了另外一种莫名其妙的惆怅?
是因为这个人?林逸舟?这个人在我心里到底是什麽位置,什麽份量?
挂电话之前,我忽然鼓起前所未有的勇气跟他说:「逸舟,我很想你。」
从来没有什麽局面会让他束手无策的林逸舟,第一次用沉默回答了我,我听见彼端他匀称的呼吸声,可是就是等不到他开口说一句话。
如是,我便懂了。
我轻轻的笑起来:「好了,跟你开玩笑的,你好好睡,等我回来我们去喝酒。」
他如释重负一般泄了口气:「嗯,回来再联系。」
我四仰八叉的躺在洁白的大床上,脑袋里一片馄饨,很多人的面孔在我眼前闪过,最後定格的是当初周暮晨那张隐忍的面孔。
直到今时今日遇到了林逸舟,我才懂得了周暮晨当年的沉默。
我听说每个人终其一生所爱的其实都是一类人,从前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然而命运安排我认识的周暮晨,林逸舟,他们又确实是一类人。
我爱的这一类人,说得好听叫潇洒,说得不好听叫浪子。
我了解这一类人的本性,因为我的父亲,他就是这样的人。
从他身上我就明白:女人永远不要奢望自己能成为浪子终结者,真正的浪子,没有终结者。
如果他最後在一个女人身边停靠了,不要以为是这个女人终结了他,其实只是一个契机而已。
当浪子想停靠了,恰好经过他身边的这个人,就成了浪子终结者。
可是我不知道,当我出现在林逸舟生命的时候,是不是他想停靠的时候。
我同父亲的会面是一场从本质上透着荒唐和讽刺的闹剧,我原本就只请了三天的假,到了第二天下午他还没有任何音讯,我决定自己出门去走一走。
这是我生命开始的地方,我只能这样说,因为这些年来我固执的认为自己是一个没有童年的人。
有一种人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已经长大成人,他们的眼眸里从来就没有天真过。
太多年没有回来,这个城市以一种全新而陌生的姿态迎接了我,我胡乱的在大街小巷里穿行而过,终於找到了我儿时就读的小学之一。
为什麽是之一,说来也是荒唐,因为我同时在两个小学报名上学。
那真是一段混乱的岁月,我尚未懂得分离的涵义便已经体会到分离的凄楚,父母离异之後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将我交付给年迈的奶奶。
老人待我不能说差,但也谈不上好,每天教我背唐诗,背不出来的时候会用做衣服的那种大尺子抽我的掌心。
在奶奶家附近有一所小学,老人认为小孩子不读书不行,於是擅自做主将顽劣的我塞进了课堂。
一周之後,良心发现的父亲又接我去他那边,在附近的另外一个小学也替了我报了名。
小小年纪的我当时就一鸣惊人的对他说:就算你养条狗也不能这样喊它来就来,要它滚就滚吧。
其实换作现在,我就知道可以用一句很文雅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来表达我的意思,但是当年实在是才疏学浅,於是招来了所谓「後妈」乾脆利落的两个巴掌。
那个女人下手真狠,两个巴掌直接甩出我的鼻血,我还呆呆的不知道发生了什麽事,那些鲜血顺着我的下巴滴到衣服上,鞋子上,地上。
我没哭,真没哭,完全吓傻了。
更让我傻掉的是过完一个月回到奶奶家附近那个小学时,早上发豆浆的老师跟我说「你交的钱是上个月的,这个月没有你的。」
中午我一回到奶奶家就哭哭啼啼的,问清楚原因之後,下午她就陪着我一起去学校,她本来是想去质问老师的,可是年轻气盛的老师根本没把老弱妇孺看在眼里。
在奶奶据理力争了好久之後,老师终於不耐烦的说:「好了好了,明天开始给她喝就是了。」
但是第二天,我并没有去领豆浆,看着别的同学喜滋滋的从我身边走过去,我只是暗暗的吞吞口水。
那种淡淡的羞耻和与生俱来的自尊心都不允许我去接受别人的施舍。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这个想法在我的成长中一直深深扎根在我的心里,它是我势单力薄的骄傲的根源。
可是我没有想到,遇到爱情的时候,这个信念完全被颠覆了,我竟然会弄得自己那麽狼狈,那麽不堪。
我不明白为什麽,但是我没有办法。
我爱了,我认了。
就在我对着斑驳的围墙陷入对往事的追忆而伤冬悲秋的时候,手机响了,我一边心疼漫游费一边接通了电话,父亲言简意赅:「明天你要走了,今天一起吃饭吧。」
我真想问问他,得癌症的人是谁?是我吗?我千里迢迢跑来看他难道是为了受那个晚娘的气吗!
关於这个「後妈」,我所记得的仅仅是那两个又快又狠的巴掌,我简直怀疑她以前是练过铁砂掌的,要不怎麽能把脸皮厚得跟LV的包一样的我扇出鼻血来呢。
这餐饭吃得极其尴尬,首先是我跟晚娘那种剑拔弩张的气氛,然後是她点的菜我不碰,我的点菜她不吃,最後也是最具杀伤力的尴尬是来自我亲生父亲的一句话。
他说:「落薰,害你白跑了一趟,我那个……是误诊。」
我当场筷子就没拿稳掉下来了,我靠,世界上还有比康婕那个乡霸更乌龙的人,我真想叫她来拜师!
就在想起康婕的那一瞬间,我立即承上启下的又想起了她跟周暮晨,这一系列的心理活动让我整个人在顷刻之间呈现出了一副「大失所望」的样子。
晚娘终於找到机会挖苦我了,她一边给父亲夹菜一边阴阳怪气的说:「看看你的好女儿这个样子,听到你没得癌症,好像是很失望啊。」
父亲怔怔的看着我,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切彻底弄昏头了。
我把筷子朝那个女人身上一扔,声色俱厉的丢下了一句话:「是啊,我失望的是他怎麽没得艾滋病,要是得了传染给你,我才开心呢!」
说完那句话我就提起包雄赳赳气昂昂的走了,别看我昂首阔步的,其实我心里虚得很。
这麽多年过去了,她的铁砂掌或许已经登峰造极了,我一点都不想领教。
★[4]算了,你就当没有我这个父亲,我就当没有你这个女儿。
我来的时候带着满腔悲痛,走的时候带着满腔悲愤。
在车站,父亲送我,我看着眼前的他,眉目之间充满了深深的疲惫和倦态,到底也是老了。我这样一想,鼻子就忍不住一酸,脱口而出:「别送了,我自己走。」
他看着我,眼神是苦闷的,也许有什麽想说的话也不知道从何说起,沉默之中只好点烟来抽。
烟头一明一灭,我的心脏也一抽一抽,他终於开口问我:「落薰,你是不是很恨我?」
真好笑,这个问题,谭思瑶问过我,周暮晨问过我,孔颜问过我,康婕也问过我,现在轮到我的父亲来问我。
他们一个一个都问我是不是恨他们,可是他们在伤害我的时候却又都那麽手起刀落,毫不拖泥带水。
我摇头:「小时候可能恨过,但是现在,真的全忘了。」
花力气去恨一个跟花力气去爱一个人同样都是辛苦的事情,我已经很辛苦的在爱了,我没有那麽多的力气可以拿去恨了,所以我宁可选择淡忘,让时光巨大的力量抚平我的痛苦,把伤痕变成勋章。
我进安检之前他忽然跟我说:「你都不叫我一声吗?」
这时我才惊觉,真的,从我到来,到我离开,我居然没有叫过一声「爸爸」。
别的孩子轻而易举就能叫出来的两个字於我而言却如鲠在喉,我张了张嘴,却始终还是叫不出来,他笑一笑,拍拍我的肩膀,转身走了。
我在车上的时候一直用包挡着脸,旁边的阿姨好几次以为都以为她旁边坐着的是一具尸体。
其实我只是不想被无关的人看到我的泪水,因为父亲在转身前最後留给我的一句话是:「算了,你就当没有我这个父亲,我就当没有你这个女儿。」
我终於懂得:我永远都无法明白有父亲是一种什麽滋味,无论他生,还是死。
回到家里我讲事情的始末简单的向我妈交代了一下,她跟我一样无语,过了半天,她才说了一句:「也好,省了送花圈的钱。」
我横了她一眼,想到自己已经三天没有去学校了,於是又马不停蹄的往学校赶,出门之前我妈叫住我,神秘的问我:「你跟康婕是不是吵架了?」
我一怔:「你怎麽知道的?」
她得意洋洋的把我之前的鄙视还给了我:「你出去的这几天我看见她在楼下徘徊,叫她上来又不肯,问她找你什麽事也不说,我一猜就是你们吵架了。」
我沉默的收拾着行李,不打算回答这个八婆的任何问题,可是她不放过我,得寸进尺的追问:「你们关系那麽好,到底是什麽事情吵架了?你抢了她男朋友?」
我穿好鞋子,大动作拉开门,气冲冲的对她咆哮:「我还抢了她爸爸咧!」
在我妈发飙之前我赶紧溜了,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麽跟她解释这个混乱的事实:其实是康婕做了对不起我的事。
回到学校,谭思瑶光彩照人的在我面前扭来扭去,有钱人家的大小姐连指甲油都是dior的,我一边愤恨生命的不公平,一边用言语刺激她:「终於走出许至君的阴影,枯木逢春了呀!」
她一听到这个名字就像多啦A梦看见老鼠一样不镇定,怒视着我:「你要死了啊!我是去给徐小文做亲友团!」
我这才知道徐小文那个神经病居然报名去参加了「快男」选秀,我当时一口旺仔牛奶就喷出来了:「我靠,他是不是搞错了,他应该再等一年去参加超女啊!」
谭思瑶这个没立场的家伙先是跟着我同流合污一起奸笑,然後马上察觉出自己的档次降低了,连忙正色说:「落薰,你别那麽刻薄,小文人很好的!」
我正准备问她徐小文的粉丝团是不是打算叫「同人女」的时候,徐小文就敲门了。
我一度非常想不通为什麽他能畅通无阻的进入我们女生公寓,後来有一次看到他哄得宿管阿姨笑得像一朵风中摇曳的菊花时,我就对他的交际能力彻底叹服了。
他一看到我也在,高兴得像找到了他亲妈:「姐姐唷,你这几天死到哪里去了啦,我好想你的咧。」
为了防止他把我也抓去做他的亲友团,我连忙说:「我还有事,不过你放心,我会给你投票的,祝你一炮而红,再见再见!」
我离开之後没多久,徐小文跟谭思瑶也一起离开了宿舍。
谭思瑶忐忑的说:「我真的好紧张啊!」
徐小文点点头,符合说:「我也真的好紧张!」
这两个人说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谭思瑶是因为要陪徐小文去比赛,录制节目的过程中也许镜头会切到观众席上的她,她怕自己上镜不好看。
而徐小文则是因为私下联系了谭思瑶的过气男友许至君,要他记得收看今天的晚上的节目并且帮他投票。
如果他们两个人坦白的说出自己紧张的原因,一定会被对方鄙视至死。
落寞的我在躲避了N个人之後才发现原来我是这麽孤独,孤独得我买了孤独的热狗以及孤独珍珠奶茶之後,抬头看见了马路对面的龙堂。
曾经无数次坐车经过我都以为那是个赌馆,直到林逸舟告诉我他的刺青是在「龙堂」刺的,我才搞清楚这个店铺的实质。
电光火石之间,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很费力的跟刺青师傅描述着我脑袋里浮现的那个图案,可是无论怎麽描述都觉得有点词不达意,我越说越急,一急起来我就想哭。
旁边有个徒弟突然搭了一句:「她可能是要林逸舟那个图案。」
我一下就呆了,我一直知道他有名,可是没想到有名到这个程度。那个师傅一看我的表情就明白了,他一脸的坏笑,拿出刺青的工具在我面前一字排开,我有一种花钱上刑场的感觉:心一横,死就死。
纹身机的针头钻进我锁骨下面的皮肤时我才知道,打耳洞那个痛算什麽痛啊,跟这个一比简直就是蚊子叮了一口。
刺青师傅的鼻尖上都冒汗了,他一边摆弄机器一边跟我聊天:「你是林逸舟的女朋友啊。」
我咬牙切齿的说:「不是,就是认识。」
他又笑:「真的只是认识啊,哈哈,那小子好招桃花的咧。」
我依然咬牙切齿的说:「我晓得。」
我们聊天的过程中我一直都维持着咬牙切齿的语气,一开始是因为痛,到後来是因为怒,我怒了!
林逸舟,他居然有那麽多风流传说,我嫉妒死那些女的了!
临走时师傅拍拍我的肩膀:「不错,居然没哭,上次林逸舟都是吃了半粒药上头了才敢叫我动手。」
我迷迷糊糊的看着他:「啊?他病了吗?干嘛要吃药?」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白痴太乡霸了,旁边的人都隐约的在笑,那个刺青师傅也笑:「我现在相信你真的不是他女朋友了。」
没过多久,我就知道刺青师傅口中所说的药是什麽了,同时我也知道林逸舟的房间里那些奇怪的瓶子是干什麽的了。
我给他打电话,语气很欢快,我说我回来啦,方便去找你吗?
他迟疑了一下,说「下次吧」。
我立刻有一种被刺伤了的感觉,某些时候我曾认为我之於他是不同的,跟其他的人多少是不一样的,所以当他把拒绝得这麽直接又坦白的时候,我真有点受不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故作轻松的说「那下次吧。」
挂掉电话,我想,我还可以去找谁呢。
怎麽突然之间,我一个去除都没有了?我身边一个可以陪伴我的人都没有了?
这个想法让我心口堵得好难受,我觉得我再不找点事情做我肯定会心肌梗塞而亡!
当我站在雄伟的岳麓山下时,不禁被它的巍峨深深震撼了。
身边不时有穿着高中校服的女生路过,她们的笑容那麽纯真芬芳,我觉得我也没比她们大多少啊,怎麽看着她们说说笑笑我觉得自己这麽老呢。
我老了,我爬不动了,可是我花了钱买了门票进来,我不能浪费我妈的血汗钱。
这个想法产生之後,我就理直气壮的走向了缆车售票窗口,一摸口袋,没带学生证,真是谁都没我倒霉。
我一个花样年华的年轻人心安理得的坐着缆车去山顶,说出去真的会被别人鄙视,於是我安慰自己:只要你不说,没有人会知道的。
对面缓缓而下的缆车座位上要麽是空的,要麽是成双成对的,反衬得我更加形单影只。
不过很快我就看到远远的一个座位上有一个人跟我一样,也是可怜兮兮的一个人,这个发现让我受伤的心灵稍微感觉到了一点安慰。
我们两个逆向的人越来越近,他穿白色的外套,戴着帽子,看不清楚五官,阳光洒在他身上好像一座普度众生的佛。
就在即将擦肩的时候,他伸了个懒腰,匆匆一瞥之下我看到他脖子上戴的那枚翡翠观音。
几乎是脱口而出的一声「许至君」惊醒了他,可是也已经晚了,在他看向我时候,我们的正好擦肩而过。
我们两个人僵硬的反着身体看着渐行渐远的对方,像两具化石。
我忽然笑了,我跟这个人,还真是有那麽一点渊源,这样都能碰到。
我到山顶上的时候已经接近黄昏了,整个城市尽收眼底,却不知为何心里涌动莫名的悲伤。
蓝天白云,大树小草,你们知道我心里住着一个人吗。
林逸舟,你知道我喜欢你吗?
网上广为流传的《女人必须知道的138件事》其中有一条是:有望得到的要努力,无望得到的不介意,则无论输赢,姿态都会好看。
我觉得将这138条守则总结出来的是神人,能按照这138条守则生活的是众神之神,完全可以考虑再弄个「封神榜」出来嘛。
我曾经觉得康婕陷入恋爱时智商是0,然而当我自己陷入跟林逸舟的拉锯战之後,我无比悲哀的发现,我比康婕更不如。
我是智商200,情商为0。
那些道理,那些准则,那些前辈耳提面命,言传身教的经验,我明明都有牢记过,可是一看到林逸舟,一看到他对我笑,我就什麽都忘了。
如果让林逸舟一边抽烟一边对着我笑,10分钟之後你问我叫什麽名字,我可能会回答你:啊……让我想一想。
那个下着大雨的黄昏,我以倾盆的颤抖,灭顶的永不回头,一脚踏入雨中。
我只看到眼前那个人,灰色的卫衣,胸口一个小小的NIKE标记,跟我同一个牌子的wrangler牛仔裤,咖啡色的三叶草板鞋,撑着一把格子伞,笑着对我说:「今天不想开车。」
他嘴里吐出来的烟消失在氤氲的雨中,我忽然鼻子就酸了,我摇摇头,然後义无反顾的朝他跑过去。
我不再信奉任何人,那些好心的规劝,那些装腔作势的教条,那些无关痛痒井然有序罗列着的《女人必须知道的138件事》,都给我见鬼去吧。
什麽「有望得到要努力,无望得到不要介意」,我在爱,已经无暇顾及姿态。
★[5]有些人就是这样的,自己是蛆,就觉得全世界就是一个大粪池。
回到林逸舟的家里,我们各自有一半身体被淋得湿透了,他一边扔乾毛巾给我,一边嘟嘟囔囔:「叫你靠紧点你不肯,靠紧点你会死哦。」
我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老实承认:「真的会死,紧张至死。」
他侧过头来看着我,嘴角不自觉的挑起来,我确实有这个本事,让他一看到我就觉得心情很好。
房间在暖黄色的灯光的照射下显得十分暧昧,我十分不识趣的打破了这个气氛,在他伸出手来刚刚触碰到我的脸颊时,我问了一个极其愚蠢的问题:这条毛巾有别的女生用过吗?
他的手就那麽直直的收回去了,嘴角那点笑意也没有了,瞪了我一眼之後径直走向了浴室,关门的时候我听见他大声说:「不知道多少女生用过了!」
我这叫自取其辱吗?
完全就是「自做孽,不可活。」
我气鼓鼓的把那条印有可爱小熊的毛巾扔在地上,翻箱倒柜的找出一件林逸舟的衬衣要换上,就在我脱掉外套的时候,我看见了这个锁骨下面的刺青。
那个跟他肩胛骨上的图案一模一样的刺青。
我忽然决定给他一个惊喜。
於是在他换上浴袍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的时候,看到了眼前这惊悚的一幕:我——程落薰,豆蔻年华的美少女,仅仅用一条白色的浴巾包裹着身体从胸部至大腿的部分,明眸皓齿望着他笑。
我真的没有想到,传言驰骋欢场所向披靡的林逸舟,他居然脸红了。
我还没有来得及解释什麽,他就把刚刚擦过头发的那条毛巾狠狠地甩在我脸上,恶声恶气的说:「你这是『赤果果』的勾引!」
我想了一下,原来他说的是「赤裸裸」,真是个文盲!
他背向我,我根本看不到他的表情和眼神,真是不知好歹的东西。我长这麽大,还从来没有心甘情愿在任何一个异性面前袒露成这样,哪怕是以前炎炎夏日康婕拖着我去游泳我都穿得比这多。
一想起康婕,我的心脏好像被一条小虫子在啃噬。
这条小虫子蛰伏的时候,你也许会在某一些时间忘记它的存在,可是只要它一旦苏醒,在那些蜿蜒曲折的回忆里游走的时候,这种难过就会争先恐後的从你原本以为已经尘封的记忆匣子里抖落而出。
冥冥之中我知道,我跟康婕也好,跟罗素然也好,总会再走在一起,而现今缺乏的,只是一个合适的契机。
然而後来当那个契机来临的时候,我又无比悲痛的想,如果可以让我选择,我宁可我们的人生从此陌路,也不要看到神经大条的她和高贵优雅的她,那些脆弱和痛苦的泪水。
我鼓起勇气走到林逸舟面前,他装腔作势地玩弄着他的PSP,头也不抬的对我丢了一句:「滚开好吗。」
谁都能看出来他是故作镇定,我伸手挡住PSP的屏幕,直直的看着他微微发烫的面孔。
他终於败给我的偏执,恶狠狠地瞪着我说:「你到底要干什麽啊!」
我笑了,他那个虚张声势的样子让我忍不住发笑,我指着自己的刺青说:「你看,是不是很眼熟?」
当然眼熟,无数次他背对着镜子赞叹「杰作」的图案,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呈现。
他的眼神在那一瞬间无比震惊,而表情也在那一瞬间变得非常柔和,他看着我的刺青,我看着他的眼睛,时间就此停滞。
举头三尺有神明,神明知道我多珍惜这片刻静谧。
过了很久很久,他伸出手来揉了揉我的头发,语气里有藏都藏不住的宠溺:「蠢货。」
原本很亲密的举动伴随着这句不伦不类的昵称让我有点啼笑皆非,眼泪无端就在眼眶里凝聚起来,真是说不清楚为什麽,是我太感性了吗?
可是就是很想哭啊。
真的真的很想很想哭啊。
根本说不清楚原因,就是觉得美好,所以想要掉眼泪。
我暗自骂了自己一句「矫情」,然後,门铃响了。
他一边走向门口一边跟我说:「应该是送外卖的,别怕。」
我看着他的背影嗤之以鼻,我怕什麽啊,我一直就以「未来的林逸舟太太」自居,一个送外卖的又不是警察,我还怕他盘问我们的关系吗?
然而我和林逸舟都没想到,这个送外卖的送来了一个巨大的「惊喜」!
我听到她的声音的时候在第一时间之内没有反应过来,紧接着就是林逸舟惊慌粗鲁地阻止她进入卧室,可是没有用,一个陷入爱慕又口齿伶俐的女生根本不是任何人挡得住的。
於是,我们两个人就在这样极其尴尬的情况下面面相觑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她看着我这副模样,眼神从震惊到镇定再到了然於心,我想要解释点什麽,可是目睹了她的眼神变化之後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跟她解释。
她的脸上浮起讥诮的笑:「不好意思啊,来得不是时候,打扰你们的前戏了吧?」
有些人就是这样的,自己是个蛆,就觉得全世界就是一个大粪池。
我清了清喉咙,端出了正室范儿:「你误会了,不是你想的那麽下流。」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我真想问问这句俗话是哪个俗人说的!
此时抱胸而立的封妙琴那个样子不仅是想打我,如果允许的话,我想她会杀了我。
她脸上那抹讥诮的笑更深了:「只怕比我想得还要下流吧。」
一句话彻底点燃了原本就已经剑拔弩张的气氛,我裹了裹身上的浴巾,忽然也笑了,我说:「就算我们真的怎麽样了,也不关你的事啊,你是他妈?要捍卫他的贞操?」
封妙琴的笑容终於消失了,她敌视着我,胸前剧烈地起伏着。
林逸舟站在一旁对我们两个泼妇的明枪暗箭表现得不知所措,最後他只好连拖带拉把封妙琴从卧室里弄了出去,我不知道他们在外面说了些什麽,我也不想知道。
片刻之後,我听见关门的声音。
林逸舟再进来的时候我随手操起枕头就朝他砸了过去,他一把接住枕头,却接不住我的怒气:「你背着我,跟我的朋友偷情!」
他也火了:「我操,她胸还没你大,屁股比你还平,我要偷情干嘛找她啊!」
我一听更火大了:「你怎麽知道她胸部没我大?你摸过啊!」他冲过来把我的头摁在床上,用枕头使劲抽我,边抽边说:「老子用眼睛看的,目测,懂不懂,蠢货!」
他力气真大,我彻底放弃了反抗,我琢磨着他再抽两下我身上的浴巾应该就要散开了。
我们两个人仪态尽失的时候,门铃又响了。
这次他比我还愤怒,从床上一跃而起,嘴里一边念着「有完没完啊」一边冲出卧室,我麻利的爬起来整理形容,几分钟之後,他笑眯眯地进来了。
他说:「这次真的是送外卖的,嘿嘿。」
他送我回学校,我下车之前他突然叫住我,往我手里放了一把钥匙,我怔怔地看着他,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嬉皮笑脸地跟我说:「有空去帮我打扫卫生。」
後来李珊珊得知这件事之後连连惊呼,语重心长地跟我说:「从来都没有一个女人让他这麽另眼相看,落薰,加油,干掉妃子,你就是皇后!」
其实我何尝不知道,林逸舟这样的男孩子,能够离他多远,最好就离他多远,能够不去爱,就千万别去爱。
李珊珊曾经跟我说,林逸舟早年的名言就是「不要爱上我,我只是一个传说」,另外还有一句挺下流的「只□不恋爱,免得你被我伤害。」
我当时还记起我听完这两句话足足两分钟没说话,最後憋了一句:「我靠,这个贱人……还挺押韵的!」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关於那个《女人必须知道的138件事》,我曾经奉若神明,觉得每一条都说得那麽好,我应该按照说的那样去做,可是我发现原来真的像罗素然说的那样,一切都是纸上谈兵。
那138条之中的137条我都忘了,我就记得最後那条。
记住,你只能活一辈子。
对,我只能活一辈子,那我还犹豫个屁,爱就爱吧!
如果说当年我对周暮晨那种炙热的感情是出於一种懵懂的无知而无畏,那麽我对林逸舟就是纯粹的飞蛾扑火。
明知道那是火啊,还是忍不住,要扑上去。
即使在若干年後,我也依然能够心甘情愿地说一句,我不後悔。
徐小文的催命连环CALL每次一响,我就发黑眼晕,因为我不得不在跟他讲电话时也配合他那个娇滴滴的语气,有一次在公车上我捏着鼻子跟他打完电话,发现旁边一个头发弄得跟一把扇子似的女的正在用那种极其鄙视的眼神看着我。
我当时就怒了,我心想「你一个乡霸非主流还有资格鄙视我是吧!」,当我正打算狠狠鄙视回去的时候,公车到站了,我们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浩浩荡荡的一群伪非主流向我们走来,我吓得腿都软了,结果那些奇怪的人围上来十分热情的招呼我「美女,需要我们帮你设计个发型吗,这边走这边走。」
原来是理发店的小弟招揽客人,我一下子充满了反抗的底气:「我的发型很失败吗,还需要你们帮我设计吗!」
当我跟徐小文汇合的时候我把这个事情当成笑话说给他听,结果换来他的嘲讽:「有什麽好笑的,笑点这麽低,痴线!」
这次这个死娘娘腔又一次在电话里热情如火地呼唤我:「姐姐呀,今天我生日啊,一起玩啊!」
我一听到他这个风骚的口气我就知道晚上肯定有帅哥出现,可是不好意思,我现在眼里心里都只有林逸舟一个人,徐小文就是把十个帅哥都剥光了放我面前我也能做到清心寡欲视若无睹。
可是徐小文根本不理会我的犹豫,他快刀斩乱麻:「快点快点快点回公寓,有车接送!」
我一听,哎呀,有车接送,不错啊,莫非哪个中年猥琐男好这一口?说起来我也真是恶俗,一听到有车接送我立马打个的就往学校冲。
啊,美好的生活就应该是这样,不接不送不出来!
啊,聪明的女生就应该是这样,要吃要喝要回家!
在公寓门口等谭思瑶和徐小文这两位大小姐的时候,我的眼睛里进了东西,不知道是沙子还是蚊子还是我那弯弯长长的睫毛。
这个时候我才觉得谭思瑶随身带一块安娜苏的小镜子是多麽的有必要,我虽然买不起正版的,但是五一路的夜市上那麽多山寨货,我还是可以不假思索就拿下的。
我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四处张望可以反射我这张花容月貌的脸的物品,一回头就看见门口停着一辆车,我顾不得太多,跑过去对着反光镜扯起眼皮就照。
终於从眼睛里把那根睫毛弄出来了,眼泪流了一脸,那两个妖孽还没有出来。
百无聊赖的我又开始对着车窗玻璃搔首弄姿,我发誓我不是个白痴,但是我真的没想到车里有人。
当车窗降下来,我看到他那张忍俊不禁的脸时,第一个反应就是:有丶刀丶吗?
★[6]年轻吗?不要紧,听过几首歌,爱过几个人,就老了。
这个玉树临风的男生从车上下来,手里还牵着一条好大的狗,笑意盈盈地看着我:「还照吗?」
我也不是没见过市面的人,别人嘲笑你之前,先自嘲,那就绝对错不了。於是我露出一口大白牙:「照够了,嘿嘿。」
那条大狗一直「狗视眈眈」的看着我,好像随时要扑上来撕咬我,真是狗眼看人低,莫非它都看出来我脖子上戴的施华洛世奇项链是个仿的?
狗的主人看到我紧张的样子,连连宽慰我:「它其实很乖的,不会咬人。」
我装作很镇定的样子:「嗯,我不怕咧,它叫什麽?」
他把我当乡霸:「萨摩耶。」
我愤怒的瞪着他:「我认识这是萨摩耶不是中华田园犬,我是问它叫什麽名字!」
他抬起头来,眼神那麽无辜:「它就叫萨摩耶啊。」
我这才知道,萨摩耶,既是这条狗的品种,也是这条狗的名字。我的天,还有比眼前这个人更不负责的宠物主人吗?我真的很难想像这麽优雅尊贵的一个人,站在那里扯起喉咙喊「萨摩耶,回来!」的样子。
还可以更傻一点吗?
他直起身的时候,一晃而过的深绿色在脖子那里闪了一下,紧接着,我看到了那枚翡翠玉观音相。
一个炸雷在我脑袋里炸开,就像我曾经目睹的那些巨大的机器怪兽推平陈旧的街道上那些不合时宜的建筑物,在漫天飞舞的灰尘之中,一些往事穿过尘嚣迎面袭来。
那个穿着黑衬衣在路边跟路人一起围观我的少年,那个清晨送谭思瑶来学校,我隔着几层楼只看到他背影的少年,那个在缆车上与我擦肩而过的少年,那个无数次听过的名字……
我死死的盯着他,我差一点点就要开口问了。
你是不是……许至君?
然而还没有得到我开口,就有答案了,我身後徐小文的声音尖叫着:「许至君,我们来啦!」
谭思瑶和徐小文毫不客气的拉开後车门坐进去,明显让我跟萨摩耶共享副驾驶的位置。
我站在原地,感觉自己的灵魂飞起来了,刚刚拉开车门又折身回来的许至君走到我面前,问我:「你怎麽了?」
那麽多的感慨,那麽多的往事,最後落成我一声重重的叹息。
途径千山万水,犹如清风拂面。
许至君,许至君,别来无恙。
他怔怔的看着我泛红的眼睛,忽然笑了,那个笑容里包含了很多很多涵义,我一时领悟不到。
他轻声说:「程落薰,上车吧。」
我当然没有选择去跟萨摩耶挤副驾驶座,我跟狗抢?疯了吗?
可是当我悄悄问徐小文这个死八婆「这个标志像个小於号的车是什麽牌子啊?」,他立即把这句话复述给谭思瑶听,然後两个人一起嘲笑我连雷克萨斯都不认识的时候,我才觉得,其实我应该跟萨摩耶坐在一起。
我悲愤的想:有些人真是比狗还不如啊。
我看着窗外飞驰的景色猜测着林逸舟在做什麽的时候,全然没有注意到後视镜里许至君那双带笑的眼睛。
那晚在钱柜,人很多,许至君把我们送到之後回家放狗,我清楚的看到谭思瑶的眼神里依然有浓浓的的眷恋,我问她:「还有可能吗?」
这个从来不知忧愁为何物的千金小姐的脸上居然浮现了一个无可奈何的苦笑,那个笑容让人觉得她顿时沧桑了许多。
她摇摇头:「没可能了,我跟他认识那麽久,我了解他的个性。他看着性情温和,其实骨子里有磐石一样的坚定,他决定的事情,谁都无法违逆。」
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觉得谭思瑶这番话有那麽一点做作,可是配上她今时今日这个无限落寞的神情,我不得不相信她是真的长大了。
年轻吗?不要紧,听过几首歌,爱过几个人,就老了。
我忽然想起周暮晨,虽然後来我们再也没有任何关联,可是偶尔有人在我面前提起他的时候,我依然会被一种淡淡的心酸击倒,那毕竟是我纯真年月里深深爱过的人。
其实我这个人,不怕死,也不怕老,我就怕我爱过的人过得不好。
一想起周暮晨,我的脑袋里不能不像连锁反应一样想起孔颜和康婕,其实没多久之前我们还见过,可是为什麽我怎麽都想不起她们的脸来。
也许我真的就像一只刺猬,在受过太多的伤害之後,只能选择用一身的刺把自己包裹起来,置身於一个安全的环境当中,将一切危险和灾难防范於未燃。
徐小文的生日大家玩得很疯,啤酒洒得到处都是,我一个人抱着一瓶蜜桃味的冰锐蜷缩在角落里喝得津津有味。
许至君推门进来之後在我身边坐下来,看了我半天然後开始笑我:「你脸好红啊,醉了?」
我十分没有仪态的打了个酒嗝,正色说:「才没有醉,程落薰人送外号,千杯不醉!」
那些鬼哭狼嚎的声音都没有遮盖住许至君接下来的那句话,朦胧之际,黑暗之中我依然可以看到他眼神澄澈如一泓清泉,他说:「程落薰,你这几年,样子改变了好多。」
他没有像很多电视剧以及小说当中那些男生一样问我「你好吗?」,可是这淡淡的一句话却更让我难过。
有时候我自己照镜子看到自己的眼神,都会在恍惚之中打个寒战。
一个女孩子的苍老到底从哪里开始?
我身边很多女孩子都说是眼睛,所以她们不惜花很多钱去买眼霜,条件差一点的就网购the body shop接骨木之类的眼胶,稍微有钱点的就是玉兰油欧莱雅倩碧,谭思瑶用的是雅诗兰黛,而我身边最奢侈的两个人,罗素然用的是Sisley,李珊珊用的是lamer。
我曾经沾光,各种各样的都用过一点,我不知道那些果冻一样的凝胶是不是真的能补充眼部肌肤流失的胶原蛋白,但是我心里明白,其实一个女孩子最先苍老的部分是任何大牌护理都无法挽救的。
那就是眼神。
一个人的阅历,全部写在眼睛里,我的眼神从清亮到沉浊,所经历的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伤害和一次又一次的别离。
我仰起微醺的面孔对许至君笑:「嘿嘿,我跟你很熟吗,真是的。」
他伸手拿过一瓶香橙味的冰锐,跟我手里那瓶碰了一下:「不说不开心的事,喝酒。」
当晚最大爆点就是徐小文的真情表白,他说了很多很多,最後结尾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了一句:「我,徐小文,生平无大志,只求做同志!」
大家都在笑,我侧过头去跟许至君说:「他是不是喜欢你啊?」
他笑而不语。
我挺喜欢许至君这个人,虽然直面接触的机会不多,可是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一种同龄的男孩子都没有的稳重和妥帖,谭思瑶以前就说过,许至君是那种即使你不喜欢他,也绝对说不出他不好的人。
有时候会觉得这样的男生其实很可怕吧,胸有城府,滴水不漏。
可是谭思瑶曾经梦呓般花痴说起跟他在一起的时候的感觉,真是一辈子都忘不了。她当时那个表情除了幸福之外找不出第二个词语可以确切的形容。
可是我喜欢的那个人呢,林逸舟,他是什麽都挂在脸上,开心,或者不开心,喜欢,或者不喜欢,一眼就能看出来。
我想,关於伪装这回事,他不是不会,应该是不屑。
随心所欲离经叛道地活着,哪怕是在刀口上行走,也要肆意妄为,我喜欢的那个人,就是那个样子的。
很久之後,我跟许至君变成熟稔的情侣之後,他说起当日的场面,脸上会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定定的看牢我,说:「你对着我的车窗龇牙咧嘴的时候,我一直在车里静静的看着你,那一刻真的觉得,你跟以前不一样的了。」
当然不一样了,命运一直安排他以过客的身份路过我的人生,见证了我那些仓皇,孤独,寂寞的时刻。
他并没有错过我的青葱岁月,然而直面彼此的时候,我却已经长成了有故事的女子。
我们的生命像是隔着一条长河,在青春的末梢终於汇合在一起,他给了我一个昭然若揭的洁净的怀抱,在我对这个世界的人情冷暖已经不做指望的时候,他让我相信这个迷乱的城市里还有温暖,和,爱情。
很多事情,我不提起,他便不问,他只是想给我安稳的一生。
就像我年少时最喜欢的那句词: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他未必懂得这句话,可是他确实是这样做的,用他力所能及的包涵和热情,填补着我生命当中那些坑坑洼洼的空白。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他能够早一点进入我的人生。
在那些创伤还没有登台的时候,在我的青春还素白的时候,在我的笑颜还纯净的时候。
来不及吧,我很清楚的记得,那个晚上,林逸舟的生日。
本来我是不知道的,还是他自己发了个短信告诉我的,叫我买蛋糕给他吃。
偏偏不巧,谭思瑶病了,我在宿舍里一直给这位大小姐端茶送水,买饭给她嫌菜难吃,买水果给她又嫌不是进口的,真是吃火锅嫌烫吃冰棒嫌凉。
到最後我黔驴技穷了,我只差没学当年慈禧太后割自己的肉给慈安太后吃了。
她委屈的撅着嘴看着我:「我很想许至君啊。」
我更委屈的看着她说,我想林逸舟是你想许至君的N次方啊!
一直折腾到後半夜她终於昏昏沉沉的睡了,我这才提着我白天在元祖买的一个比我还「润」的水果蛋糕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冲向林逸舟的公寓,一路上我都祈祷,他千万不要怪我啊。
我拿着他给我的备用钥匙,蹑手蹑脚的打开门,穿过客厅,走到卧室门口,轻轻的,推开门……他悲伤的那个刺青像火焰一样焚烧着我的眼睛。
我手里那个漂亮的元祖的蛋糕「啪」的一声,掉在乾净的木地板上……
我蹲在路边,使劲的擦着裤脚上的奶油。
我有种冲动想要提着一桶汽油上去跟那对奸夫淫妇同归於尽,可是付出自己的生命……这个代价太大了。
或者去找个末期癌症病人,跟他说我会好好照顾他的家人,让他抱着一个炸弹去炸死那对狗男女……
我有千百个构想,却没有一个能够实施……
以前每次伤心难过,总有个去处,像受伤的野兽总有个属於自己的洞穴,可是这一刻我只想一个人待着,我清楚的听见我的心里有穿堂而过的凛冽的风声。
在那个时刻,我想起了周暮晨,我以为我应该已经完全忘记了的,他的名字已经从我的生活中绝迹了的那个人。
他开了一个很坏的头,所以日後我爱上的总是他那个类型的人。
那个类型的男生,注定是要带来伤害的。
我也不知道为什麽会打电话给这个人,他的名字在手机上如蒙圣光,我强作镇定地同他说:「许至君啊,能不能帮我个忙啊?」
我坐在他的车里一路上沉默不语,然而这沉默之中又有咬牙切齿的恨意。到了林逸舟家楼下的停车场里,四周悄然无声,许至君纳闷的问我:「到底要干什麽?」
我指着停在角落里那部Z4对许至君说:「帮我撞烂它好不好?」
许至君倒抽一口冷气:「别傻好吗,我的车不比他的便宜,再说这里有摄像头的,你想害死我?」
其实我不是真的想对他的车怎麽样啊,我只是想发泄啊,许至君一看到我哭就明白个大概了。
真丢脸,这些年,总是被他有意无意看到我狼狈的一面。
最後他什麽话都没有说,开车带我离开了那个伤心的地方,最後他把车停在路边,一个人下车走进了那个装修得很漂亮的小咖啡馆。
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有一盒提拉米苏和一包纸巾。
他说:「这家的甜品很出名,以前思瑶经常吵着要吃,说是吃了心情会变好。」
我像乡野村姑一样,心无旁骛的大口大口的吃着这个精致的点心,牛嚼牡丹,丝毫没有品味到它的细腻甜美。
许至君在一旁目不转睛的看着我。
很多人都知道,提拉米苏,在意大利文中的意思是,带我走。
而另外一个鲜为人知的的传说里,提拉米苏是一款属於爱情的甜品,吃到它的人,会听到爱神的召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