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知青回城13

简西租的房子实在是太小,可对比了一下住招待所的花销,蓝秀觉得完全可以凑活住几天,他们夫妇俩睡木板床上,简丹身量小,可以在做生意的板车上睡。

只是小小的房间挤了一家三口,还是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于是简西也没有立刻捡起自己放下多日的生意,而是在到达海市的第二天就带着蓝秀娘俩到处寻找合适的住所,顺便为女儿简丹办理农转非户口。按照现在的政策,知青可以带一个孩子回城,这样一来,简丹念书的事情也得到了解决。

两人都不是挑剔的人,很快就找到了合适的住所。

新住所离简丹将来会就读的小学很近,离摆摊的手表厂也只有半个小时不到的脚程,以后要是买了三轮车,只需要十分钟不到的时间就能够赶到。

两间房,一间是客厅兼饭厅,还有一间卧室,面积挺大,只要装一个帘子就能分成两间房间,隐私性虽然差了些,可在同等的价位里,这是他们能够租到最合心意的房子。

至于厨房和卫生间,这大概是海市现在很多老房子和筒子楼的通病了,厨卫共用,为了方便,很多人都会买一个煤炉自己开火,卫生问题也多靠痰盂解决。

简西计算过,按照他现在的收入,只需要大半年的时间,就能够在海市添置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这个出租房只是他们现阶段的过渡。

现在简西还不太适应和蓝秀发生过于亲密的行为,和女儿住在一间卧室里,只隔了一道帘子,正好可以顺理成章的规避一些事情的发生。

如果大半年过去了,他还是没办法对蓝秀生出男女之情,那他自然会考虑下一步计划,让蓝秀寻找真正的幸福。

可不到万不得已,简西并不想那么做,不仅是为了简丹考虑,也是为了蓝秀考虑,二婚的生活并不像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尤其是双方都有儿女的情况下,必不可免会参杂很多利益和私心,他不否认有二婚才找到幸福的人,但现实情况下,这种比例,远远少于初婚。

就目前的相处看来,简西并不讨厌蓝秀,相反,他十分欣赏蓝秀这样温婉又坚强的女性,幸福的家庭并不一定要源于爱情,有时候,能够相濡以沫的陪伴,远比一时的激情来的靠谱。

在这样的考量下,简西说服了蓝秀以每个月十二块钱的租金租下了这两间房子,在布置完暂时的小窝后,闲不下来的蓝秀当即催着简西重新支起了早餐铺子。

别看简西在描述时将早餐生意说的十分轻松,可等实际操作起来,蓝秀发觉,这一点都不比在乡下种地来的简单。

就拿看似最易操作的绿豆汤来说吧。

为了保证绿豆汤的口感,在汤水烧开后,几乎每隔十分钟就要用大勺在锅里搅拌,并及时撇去上浮的绿豆壳,一锅汤水分量极大,底下全是沉淀的绿豆,在锅里搅拌绿豆汤,需要极强的臂力,尤其是这种长时间的作业,往往一两个钟头下来,就会感觉到手酸背痛。

更别提还有揉面,剁馅之类的工作了,这年头可没有那种简易操作的剁肉机,揉面器,所有的操作都需要手动完成。

往往都是结束早上的摆摊就要立马开始准备明天售卖的半成品,忙活到半夜,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就得起来,真正休息的时间也就五六个小时,虽然收入很可观,可疲累也是难以想象的。

好在现在有了蓝秀的加入,简西身上的重担瞬间被分走了一半,简丹也是个乖孩子,因为从小跟着原身学习的缘故,三位数以内的加减法已经十分熟练,当简西和蓝秀忙着做水煎包,替顾客乘装食物的时候,简丹还能在一旁帮忙收钱找钱,一家三口守着一个小小的摊位,不仅不觉得累,心里反而十分充实踏实。

*

“这才一个月不到呢,咱们居然已经攒了一千多块钱了。”

晚上,蓝秀清点着家里的存款,在数完后忍不住张大嘴巴又重新清点了一遍。

以前在乡下的时候,她没日没夜的干活,一年到头也只能从队上拿到五十块不到的工钱,也就是说,她只用了一个月的功夫,把她原本二十年才能挣到的钱给挣来了,城里人的钱咋就那么好赚呢?

蓝秀看着那一摞摞纸币,就跟被火烧了似的,脑子都有些发烫了。

“你说咱们要是分开摆摊,是不是能挣到更多的钱?”

蓝秀也不是贪心,而是现在这钱太好挣了,她想趁能挣钱的时候多挣一点,为女儿丹丹攒下足够多家底。

“现在我们两个人看一个摊子都那么累了,要是一人管一个,岂不是得把身子给累坏了。”

简西摇头否定了蓝秀的想法,现在他们的工作强度已经很大了,因为多了蓝秀这个帮手的缘故,每天他们准备的半成品多了不少,原本他一个人每天摆摊到八点左右就得结束,现在他们准备的食材可以卖到近九点,每天的收益已经比原先高出不少。

一个月挣一千,这在这个年代已经是金字塔顶端的收入,即便是大学老师、高级技工,每个月加上津贴,收入也只有一两百罢了。

“赚钱本就是为了生活能够宽裕一些,咱们现在那么累,连花钱的功夫都没有,挣再多的钱又有什么意思呢?”

简西摸了摸闺女的小脑袋:“你们来海市那么久,我还没带你们好好逛逛这个城市呢,还有周边的苏州、扬州……都有很多北边看不到的风景,以后每个礼拜,咱们都休息一天,不光是自己适当放松一下,也要带丹丹到处走走,让她开阔眼界。”

“正好,明天摆摊的时候我写一张纸条贴在板车上,告诉那些每天来买水煎包的顾客,以后咱们礼拜天不做生意,省的他们到时候白跑一趟。”

现在简西的水煎包已经做出口碑来了,每天早上都有许多别的地方的人慕名前来,一买就是十个二十个水煎包,要是有人正好在简西休息的那天特地跑过来,结果跑了个空,那该多郁闷啊。

简西的话点醒了蓝秀,让她从金钱的诱惑中挣脱。

是她一时糊涂了,光想着多挣点钱,却忘了明明她一开始的初衷是想帮丈夫减轻负担,让他能有多余的精力放在他喜欢的事情上。现在挣到的钱已经是她曾经做梦都想不到的数字了,她反而奢求更多更多,人的欲望是个无底洞,怎么可能有满足的一天呢。

“正好,我想扯一些布料,给丹丹做一个书包,再过几个月,丹丹就要上小学了,还得给丹丹添置一些文具呢。”

“嗯,也给你和丹丹买几身新衣服,我觉得你穿布拉吉一定好看。”

简西注意到了,蓝秀应该很喜欢那些款式时髦的漂亮裙子,每天早上来买早餐的女士要是穿了布拉吉,蓝秀都会多看她几眼。

“不不不,我都是孩子妈了,哪里用得着穿那么时髦的裙子呢。”

蓝秀摆摆手,她见到的穿布拉吉的多是还没结婚的年轻姑娘,结了婚或是上了年纪的女人,穿列宁装和衬衫长裤的才是大多数,在蓝秀看来,这样的稳重的打扮才是她这个年纪的风格。

之所以会忍不住看穿着布拉吉的姑娘,是因为蓝秀从来没有穿过,乡下地方不兴这样时髦的衣服,可布拉吉对于任何一个看过苏联电影的乡下女孩来说,都是一个美好的期盼。

“在我心里,你还是那个刚嫁给我的漂亮姑娘呢,你比电影明星还好看。”

在后世,任何一个年龄段的女性都能穿着裙子压马路,蓝秀也就二十九岁,怎么就不能穿连衣裙了。

“当着孩子的面胡说什么呢?”

蓝秀红着脸捂住了闺女的耳朵,嘴上嗔怪,心里却甜蜜极了。

*

礼拜天,一家三口睡了一个难得的懒觉,等到太阳晒屁股了,简西才带着妻女出门,来到了海市最大的友谊百货。

再过几天是徐凤父亲六十九岁大寿,老年人不兴过整寿,因此五十九、六十九这样的岁数是要大办的,作为出嫁的女儿,徐凤准备在父亲生日这天送上一份厚重的礼物,于是趁着自己休息,特地来百货商场看看有没有什么价格合适又拿得出手的东西。

看到简西带着一个陌生的女人和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走过,徐凤还当自己看岔了,她偷偷摸摸在简西身后跟踪了一段时间,听那个女人亲口喊了小叔子的名字,才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自从简西从家里搬出去后,除了还钱,以及给爸妈送了两次糕饼,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最近一次看见他,那已经是一个半月以前的事了?

徐凤心里忍不住犯嘀咕,简西消失了那么长一段日子,难道真的回乡把乡下娶的媳妇生的闺女接回来了?

可就小叔子住在家里头三个月对那对母女避之不谈的态度,一点都不像是这么有良心的人啊?

徐凤看着小叔子带着那对母女朝成品女装柜台走去,忍不住又跟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