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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才想起来,昨天《纽约时报》给我的内庭打过电话,《华尔街日报》也因为我而找过富兰克林议员。我居然把这些事儿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手忙脚乱地打开电脑,在搜索引擎中输入“斯科特法官 华尔街日报”。排在搜索结果第一位的是一篇题为“瞩目!制药巨头聚焦弗吉尼亚法庭”的文章。文章写了一个名为“帕尔格拉夫诉阿波提根”的专利侵权案。原告是一个叫帕尔格拉夫的人,他声称自己的专利权遭到了侵犯。我对他并不熟悉,但是却一眼就认出了被告方。被告方是阿波提根制药公司,在美国超过半数的医药箱里,都能找到这个公司生产的药品。
《华尔街日报》称帕尔格拉夫一案“虽然迄今为止都少人问津,静静地归档于弗吉尼亚州东部地区法庭,但是却极有可能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专利诉讼案”。
“少人问津”这个说法其实太保守了,我作为东部地区法庭的法官,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案子。不过,这倒并不奇怪。一般来说,只有到了需要我对证据事实进行预先裁决时,或者至少是诉讼当事人与我手下的法院职员开会时,相关案件才会进入我的视线。据我所知,这桩案子还没有展开类似的进程。
专利案?所以绑匪的目标是一个专利案?
我的脑海中迅速闪过数个念头,思考的齿轮开始飞快旋转,我不得不强迫自己沉下心来,开始读这篇文章。我很快就看明白了,当事双方争执的焦点是下一代他汀[1]类药品,如今约有两千五百万美国人正在服用这种胆固醇药物,随着婴儿潮[2]出生的一代人年纪渐长,未来服用此类药品的人数会大大增加。他汀类药品可以抑制身体产生低密度脂蛋白,也就是所谓的有害胆固醇,同时还可以适当促进身体产生高密度脂蛋白,即有益胆固醇。
他汀类药品的发展前景与PCSK9[3]抑制剂息息相关。科学家指出,有一些先天胆固醇过高的人,尽管身体状况良好,但是在三四十岁时就会出现第一次心脏病发作,那是因为他们体内有大量的PCSK9蛋白质。
另一方面,有少数人的PCSK9基因天生就有功能缺陷或严重障碍,因此他们只有极少的PCSK9,或者根本就没有。这类人群体内的低密度脂蛋白水平极低,就算他们吸烟、有糖尿病或身材肥胖,也很少会患上心脏病。
科学证明,如果能找到消除或减少PCSK9的方法,那么就能大幅降低体内的低密度脂蛋白水平,从而减少乃至消除患上心脏病的风险。毕竟,心脏病在美国是死亡人数最多的疾病,堪称“头号杀手”。
这一发现在制药行业中掀起了一阵激烈的竞争狂潮。为了研发PCSK9抑制剂,各大制药公司不惜一掷千金,招揽顶尖人才,采购最新设备,满心期待自家的研究团队能第一个喊出:“成功!”
阿波提根制药公司声称已经率先研发成功,并为该药品的商标注册为“普瑞瓦利亚”。现在,普瑞瓦利亚已经进入临床试验的最后阶段了。不出意外,几个月后,食品及药品管理局[4]就会批准它的生产发行。
《华尔街日报》称普瑞瓦利亚是“下一个立普妥[5],在2011年专利保护失效前,立普妥是史上最畅销的处方药,达到了1250亿美元的销售额”。跟立普妥一样,普瑞瓦利亚的目标也是成为数千万美国人长期使用的药品,到时候服用者在有生之年内每天都会吃这种药。只要拿到专利权,制药公司就能确保在此后的二十年间合法垄断这种药品的生产和销售,从中牟利数十亿。
“随着上一代他汀类药品失去专利保护,他汀药品市场变得死气沉沉,非专利他汀药品的生产正在走向低成本、低利润的低迷时期。”《华尔街日报》报道说:“可是,有了普瑞瓦利亚,阿波提根制药公司仅凭一枚小小的药片就有可能重振他汀药品市场,并且独霸该市场十年乃至更久。”
阿波提根制药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巴纳比·罗伯茨认为,这个设想一定会成真。他在接受采访时告诉《华尔街日报》:“这起诉讼毫无法律依据,我们将会动用一切法律资源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方只不过是个想象力丰富的淘金者,妄图借机牟利。我们绝不会让一个人无聊的白日梦阻碍这项造福人类的产品走向市场。”
文章快结尾的时候,才写到了我,提及我曾为布雷克·富兰克林议员工作,当然也提到了“那起事件”。文中还说,在我担任法官的四年中,还从未遇到过如此引人注目的大案子。
“斯科特·桑普森是一位杰出的法官,他已经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的不偏不倚、公正无私。”文中引用布雷克的话说,“我坚信本案的判决将会是公正、公平的。”
我记起前一天自己和布雷克的谈话。当他问我手头是不是有一个“药品案”时,我以为他指的是斯卡夫朗的那个违禁药品案。原来,他说的是阿波提根制药公司的案子。他以为我是因为这个案子才心神不定的。
毫无疑问,他这么想,是完全有道理的。如果我听从凯伦的建议,按部就班地研究一下备审案件表,找找哪个案子的诉讼双方有必要冒着敲诈勒索法官的风险来争取胜利,那么这桩案子无疑会轻轻松松脱颖而出,成为最有可能的选项。
看完《华尔街日报》的文章后,我又点进了“理性投机”网站,昨天正是这家网站的记者打来了电话。听杰里米的意思,这家网站专写一些不入流的八卦报道。结果,我发现情况比设想的要复杂许多。史蒂夫·波利蒂发表的报道是“阿波提根胜诉无望——大型专利诉讼案开庭在即,原告方诉讼请求打动法官”。
这行标题就像一记耳光打过来。什么?我被打动了?我什么时候被打动的?几分钟前,我听都没听说过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怎么就被打动了?
我接着向下看,文中写道,“斯科特·桑普森法官身边的知情人士”说我“准备支持帕尔格拉夫”,还说我正在对阿波提根制药公司施加压力,令他们妥协,因为“原告胜诉是必然的”。
这个所谓的“知情人士”只是波利蒂自己虚构出来的吧。
胃里传来一阵滚烫的灼烧感,我忍不住冲着电脑屏幕愤恨地咒骂起来。这下,大家都以为我的办公室里出了个什么知情人士,而且我还会把各种乱七八糟的想法都告诉他,悄悄地给他透露一些绝密的信息。如此一来,人人都会更加留心地关注我。可是,偏偏在这个时候,我已经因为斯卡夫朗的案子要接受审查了。
再往下看,情况就更糟糕了。报道的结尾处有一条更新,不对,是一条“最新资讯!!!”
“自本篇报道发表之后,阿波提根制药公司的股票价格大幅下跌。今日开盘价格是92.72美元,现在已经下跌了6.44美元。诸位,跌幅达到7%啊!恭喜诸位做空[6]的高手!”
波利蒂没有费口舌解释其中的运作规律。众所周知,对于股票而言,市场预期是颇为重要的。阿波提根的股票价格跟新药普瑞瓦利亚能否成功息息相关。看了这篇报道,股票分析师难免会担忧诉讼案不容乐观的前景有可能带来不良后果。波利蒂的虚张声势、危言耸听竟然能引起现实世界里真金白银的增减,这让我感到愤慨不已。
最令我生气的是,这篇报道严重扭曲和捏造了我的形象,而我对此却毫无还手之力,只能看着这个满口谎言的博客徒生闷气。我把电脑显示器当成了波利蒂,狠狠地戳了一下开关。
有几分钟,我就这么气呼呼地坐在那儿,满肚子都是对这个记者的仇恨。然后,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重新把显示器打开了。冲着一个网站大发雷霆是无济于事的,眼下最重要的是拯救我的女儿。
还有一篇报道没查,说不定这一篇带来的关注度和造成的影响力更大。我返回搜索引擎,输入“斯科特·桑普森法官 纽约时报”。
《华尔街日报》关注的焦点是“帕尔格拉夫诉阿波提根案”涉及的市场问题,而《纽约时报》则从人性角度出发,将这桩诉讼案称为“当代的大卫与歌利亚[7]”。
此时,我已经完全了解这个事件中的“歌利亚”了,而这篇报道中则介绍了被比作“大卫”的丹尼·帕尔格拉夫。他是一个不受雇于任何公司的自由化学家,平日里开着一辆老旧的旅行车。他改造了这辆车,以用过的植物油当作燃料。那些植物油都是他亲自去饭店里收集的,为此,他跑遍了自己居住的宾夕法尼亚州中部小镇的大小饭店。
帕尔格拉夫是一名科学奇才,十三岁时成功申请了人生中的第一项专利,十七岁大学毕业,二十一岁就拿到了博士学位。此后,他接连在几个制药公司从事产品研发工作,但是却对于这类公司的狭隘视野深感不满。最后,他决定自己单干,于是便在家中成立了一个实验室。没有了老板的干预,他终于可以随心所欲地试验各种出人意料的革命性想法。当他觉得正在进行的实验将要有所突破时,他能不眠不休地连续工作三十个小时以上。一旦有了新的发现,他就去申请专利。然后,他再设法引起大公司的兴趣,让他们能把自己的创新成果投入生产,并投放市场。
迄今为止,他最成功的一项专利是一种酶,可用于生产低致敏性的婴儿食品。只是这笔生意在两年前就没得赚了。那家一直为这项专利掏腰包的公司已经跑去购买另一种酶了。
不过,当他正忙着寻找下一个发财机会时,却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已经坐拥一棵硕大的摇钱树了。早在六年前,他就曾经折腾过PCSK9蛋白质。他推测PCSK9跟糖尿病有关,于是草草地弄了个PCSK9抑制剂出来,并且赶紧申请了专利。结果后来发现,他提出的PCSK9跟糖尿病有关的理论是完全错误的,所以他就把这事儿抛在脑后了。直到几年前,各大制药公司纷纷在PCSK9抑制剂的研发上狠下重金,相关的新闻报道也层出不穷,他才又记起了这回事儿。
他本可以站出来,当即宣布自己才是这场角逐的胜利者。但是,帕尔格拉夫知道,从市场角度来看,他的PCSK9抑制剂不够切实可行。他并不知道要如何大量生产这种抑制剂,而且,他的抑制剂不能口服,必须直接注射到血液中。不过,他有专利权,可以证明自己是第一个发明PCSK9抑制剂的人。因此,他只要耐心地等待就行了,哪个公司先将PCSK9抑制剂投入临床试验,他就起诉哪个公司。
根据专利权法,你原本打算将自己的发明用于何种用途,并不要紧。如果你发明了一种网,本来想用它抓蝴蝶,结果有人想用它来捕鱼,那么专利权依然属于你。等到阿波提根制药公司开展第三阶段的临床试验——大规模药物试验,也是取得食品及药品管理局批准许可前的最后一步——他就立马向法院提出了诉讼。
在这篇报道文章的中间,放了一张丹尼·帕尔格拉夫的照片。他戴着一副约翰·列侬[8]式的圆形眼镜,眺望着远方。灰色的长发扎成了一条马尾,胡子一直垂到胸前,圆鼓鼓的肚子向外凸着。
撰写报道的记者没有采访到帕尔格拉夫,不过,文中提到了他的律师罗兰德·希曼斯的回应。这名律师是“克兰斯顿与希曼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该事务所位于切萨皮克[9],主攻专利法领域的案件,麾下约有五十位律师。他们负责的案子多数都在弗吉尼亚州东部地区法庭审理,因为这里素来有“办案神速”的美名。专利权案是颇重时效性的,原告往往都希望能尽快得到结果。
“帕尔格拉夫先生的重大发现能帮助数以千万计的人摆脱心脏病的威胁,对此我们深感欣慰。”希曼斯说,“但是,阿波提根制药公司完全无视此药是由帕尔格拉夫先生率先发现的事实,在尚未取得专利使用权之前,他们无权擅自将此药推向市场。”
《纽约时报》也没有采访到阿波提根的首席执行官。不过,文中援引了该公司新闻发言人的话:“阿波提根制药公司强烈谴责对本公司的专利侵权指控,并将全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恶意诬告,绝不接受谈判协商或庭外和解。”
这篇报道到此就结束了,但我的目光还停留在最后这段话上,反复咀嚼其中的含义。
绝不接受谈判协商或庭外和解。
因此,有人便采取了绑架孩子这种极端的手段。他们心里清楚,只有这个办法才能确保自己得到想要的结果,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狂风骤雨般的现实扑面而来,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有多么凶险。这是一桩大案子,牵涉数十亿美元,而且还与心脏病治疗的未来息息相关。无论是从我个人的角度还是从职业的角度来看,这都是前所未有的大诉讼案。
从投机取巧的小网站到大型主流报社,大批的新闻媒体都将时刻关注着案件的进展。全美国都在看着,全世界都在盯着。这群观众,人数众多。他们都期望我做一个公平公正、不偏不倚、沉着冷静的裁决人,一个法律权威的象征,一个掌控全局的“尊敬的法官大人”。
然而,我什么都掌控不了。绑匪们已经证明了,他们才是掌控一切的人,就连我的头发往哪边梳,都由他们说了算。即便他们让我光着身子不穿衣服上法庭,我也得照办不误。我只是个木偶,被看不见的手用无形的线牵制着。而且,如果我在执行命令上出现了哪怕一丁点儿差池,付出的代价就有可能是我女儿的生命。
一时间,面对庞大的现实,我呆若木鸡、心惊胆战,只能抱着胳膊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我觉得双腿发软,已经站不起来了。我努力回忆多年前在瑜伽课上学过的冥想法,试图让自己镇定下来,但我只觉得恶心想吐,根本无法平稳气息。而且,我也没法把思想放空,相反,我的大脑中就像交通高峰期的十字路口一样拥堵不堪,无数的念头都争着抢着要冲出来。
假如我再想一想爱玛,想到不管我在经历着什么,她遭的罪都要比我多出十倍,那么我就恐怕要晕过去了。于是,我拼命集中注意力去想艾莉森。我想起她砍柴的样子,每一次挥臂都是一次情感的宣泄。我想起她今天早上有多么坚强,想起她为我们家付出的努力,想起她绝不屈服的模样。她跟我一样心存疑惧,但仍然强撑着挺起腰板、面对生活。
我的目光看向桌上的另一个相框。艾莉森的所有照片里,我最喜欢这一张了。虽然是在婚礼那天拍摄的,但却不是传统的新娘捧花照。照片中的她坐在镜子前梳妆,镜头冲着她的背影。可能有人叫了她的名字或跟她打了招呼,她正应声回头。相机抓拍到了她回眸时的侧脸,而另一半脸则映在镜子中。两张侧颜虽然角度略有不同,但是都写满了希望与乐观。在她即将结婚的日子,在新生活的第一天,她对无尽美好的未来满怀憧憬。
照片中的女人能战胜一切困难。那么,她选择的男人当然也不能示弱。
我勉强抬起胳膊伸向鼠标,关闭了浏览器,然后转向案件管理系统。我想看看,除了两大报纸和一个不负责任的小网站提供的报道之外,“帕尔格拉夫诉阿波提根案”还有没有什么别的信息。
根据时间表,下周一要召开一次审前会议[10]。这是个好消息,意味着本案的进展比我设想的要快。
虽然在审前会议召开之前,还有一些庭前步骤要进行,但那些都在我的职责范围之外,所以这个案子才没有进入我的视线。首先,帕尔格拉夫要提交诉状。然后阿波提根要做出回应。接下来,双方代表律师便参加当事方会议[11],在会上开始讨论双方的争论点(通常是所有方面)和赞同点(一般根本就没有)。同时,他们还会讨论证据开示的问题,这决定了双方将向对方开示哪些证据,如向法庭提交的纸质文件或电子文档以及出庭做证的证人等。
接下来,法院就会召开审前会议,在会上对审判日程进行安排。通常,这些细节工作都由杰里米·弗里兰和珍·安·斯坦福来负责。一般来说,就算是“办案神速”,大型专利案的审理前后也得花上一年时间。
一想到将有那么长时间见不到爱玛,我就感到心痛如绞。
我浏览着诉状和答辩状,只觉得胳膊越来越沉,就像灌了铅一样。我已经明白案子要向什么方向发展了。这一类专利案的审判结果常常取决于马克曼听证会[12]。
“马克曼听证会”这一术语源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最高法院的一个重要判例,即“马克曼诉威斯幽仪器公司案[13]”。当时,最高法院面临着如下的争论:专利的保护范围究竟是法律问题还是事实问题?二者之间有着重要的区别,因为在司法体系里,陪审团判断事实问题(如被告人是否杀人),而法官判断法律问题(如杀人是否违法)。
在马克曼一案中,最高法院裁定,专利权在本质上是由法律规定的,保障了专利发明者在一定时期内独享产品专利的权利。因此,法官必须对单项专利的保护范围做出释义,决定何者包括在该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而何者则已经超出到该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外。同时,当事各方均需就如何解读特定的声明内容说服法官,其实也就是引导法官顺着他们自己的思路进行判断。
在马克曼听证会中,法官的判决也称为“马克曼判决”,对于诉讼案的后续发展影响重大。实际上,马克曼判决常常可以一举定胜负。如果该判决对原告有利,那么被告就会提出庭外和解。任何一个理智的被告辩护律师都不会让自己的委托人在这种情况下出庭接受审判,因为被告败诉几乎已成定局,而且将会是惨败。
反过来,如果该判决对被告有利,那么有时原告就会干脆撤诉,因为这样的官司再继续打下去,只会变成一场耗资昂贵而胜利无望的苦战。
马克曼听证会将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的早期举行,远远比最终的开庭审判日要早。因此,无论对我还是对爱玛而言,这都是个好消息。
战线已经非常明朗了。双方都认为自己是正义的,都觉得自己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都迫切地需要得到我的支持。并且,有一方甚至采取了极端的手段来达成目的。
可是,究竟是哪一方?
自然而然地,我立即开始怀疑这个一心赚钱的大型制药公司就是邪恶的一方。在阿波提根这么大的公司里,上到首席执行官,下到员工,不知有多少人都顶着巨大的压力要确保这项至关重要的新产品顺利上市。
我弯腰凑到电脑前,敲了几下键盘,在“维基百科”上找到了“罗伯茨”的词条。
他是英格兰人,简历上写着他获得了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学位。从网上的照片来看,他的样子就像是个慈祥和蔼的老爷爷,一头雪白的头发,不过却仍然剪成了毛头小子的发型。他已经在阿波提根制药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二十年了,并因此成为在财富500强企业中任职时间最长的首席执行官之一。
他看起来完全不像绑架犯。不过,他既然能够在首席执行官的交椅上坐了这么久,肯定是一个强硬、果断的领导者,能够预见问题并主动解决。今天阿波提根的股价大跌,我能轻而易举地想象出诸位大股东惊慌失措地打电话给他,提心吊胆地问,罗伯茨先生,你打算怎么办?而他会安抚他们说,别担心,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然后,他会打电话给亲信的部下,确认一切都按计划进行。而那个部下,就是负责策划绑架我孩子的人。
另一方面,一想到丹尼·帕尔格拉夫,我的脑海中就勾勒出一个胡子拉碴的科学家,成日里开着一辆用植物油做燃料的破旅行车。要我把他想象成一个绑架犯,还是有点儿困难的。
那他的律师呢?那就说不准了。我对律师并无成见,因为我自己就在法庭上亲眼见过许多非常可敬的律师。但是,那种为了名利而不择手段的律师还是存在的。这件案子的原告若能胜诉,他的律师将会分得数十亿美元的三分之一。这笔财富足以引诱任何人了。
我不认识罗兰德,他从未在我的法庭上露过面,因此我便开始在网上搜索关于他的信息。“维基百科”没有他的词条,不过我在《弗吉尼亚律师周刊》[14]上找到了一篇介绍他的文章,旁边还配有两张照片。
其中一张照片拍的是他正站在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前,把整个门框都撑满了。他简直就是个巨人,身高至少得有六英尺八英寸[15]。他肤色黝黑,黑色的眉毛非常浓密,而脑袋上却光秃秃的。他的衬衣袖子卷了起来,露出肌肉发达的小臂。他就像是动物群体中强壮的雄性首领,居高临下地俯视着相机镜头,仿佛这小玩意儿是他接下来将要征服抢夺的战利品。
另一张照片拍的是他正搂着妻子,那个女人腰肥体圆,块头也很大。
据这篇文章说,八十年代时他是弗吉尼亚大学篮球队的队员,并且得到了去欧洲打职业赛的邀请,但是为了上法学院,他拒绝了。他把对运动的热爱转移到了打高尔夫球上,并曾经在两杆之内就获得了参加全美公开赛[16]的资格。
身为律师,他常年主攻专利法,最厉害的特长便是将复杂的高科技案例的案件描述转化成非职业法官[17]和陪审团能充分理解的措词表达。
文中引用他的话说:“当年我打篮球时,有幸遇到了几位杰出的教练。他们是非常优秀的老师,能把各种概念都解释得清晰明了,因此队员们也个个心悦诚服。庭审也是如此。我就是在引导陪审团接受我的观点。”
文章里还写到了他的一些个人信息。他住在纽波特纽斯,家中有妻子和两个十几岁的孩子。放假时,他会去打猎和钓鱼。文中绝大部分的内容主要是按照时间顺序细数他在法庭上取得过的胜利。几年前,弗吉尼亚州黑人律师协会还授予了他“年度律师”的荣誉称号。
但有趣的是,虽然这篇报道显得辉煌耀眼,但是我却能感觉到罗兰德·希曼斯的野心远远未得到满足:他打过美国大学篮球联赛,但是却没能打入美国职业篮球联赛[18];他的高尔夫球技可以击败乡间俱乐部的人,但是职业选手只要几杆就能赢了他;就连他那些法律上的成就,虽然属实,却总显得欠一些火候。终于,在经历了多年的辛苦打拼后,他迎来了这个千载难逢的良机。一旦成功,他就能名垂青史了。
这样一个人,会不顾一切全力以赴地抓住机会吗?
当然。他一定会。
我不会对巴纳比·罗伯茨放松警惕,但是我觉得罗兰德·希曼斯才是我要找的人。
[1] 他汀(statins):一种降血脂的药物。研究表明,他汀可以降低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2] 婴儿潮(baby boom):指在某一时期及特定地区,出生率大幅度提升的现象。美国的婴儿潮时期通常指“二战”后1945-1961年间,在此期间,全美有超过六千五百万婴儿出生。
[3] PCSK9:中文全名为“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溶菌素9”,是一种由肝脏合成的丝氨酸激酶,会导致体内低密度脂蛋白累积。
[4] 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美国联邦行政管理部门之一,隶属于美国公共与卫生服务部的联邦机构,主要负责通过对食品和药品的监管来保护并促进公众健康。
[5] 立普妥(Lipitor):他汀类药物的一种,本名阿托伐他汀,“立普妥”是该药物的注册商标。
[6] 做空(sell short):股票、期货等投资术语。在股市上,当投资者对股价看跌时,可以从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借入股票并卖出,这些股票并非投资者实际持有,这种做法被称为做空或卖空。在实际交割前,这些售出的股票必须被重新买回归还给借出者。如果股价按预期下跌,那么股票购回价肯定低于之前的售出价,投资者就获利。反之,如果股价上涨,购回价高于之前的售出价,投资者就会遭受损失。
[7] 大卫与歌利亚(David and Goliath):指《圣经·撒母耳记》中记载的大卫与歌利亚的故事。歌利亚是一个高大的腓力士将军,带兵进攻以色列军队。由于他拥有无穷的力量,无人敢出来应战。最终,年幼的大卫打败了他,并在日后统一以色列,成为著名的大卫王。
[8] 约翰·列侬(John Lennon,1940—1980):英国摇滚乐队“披头士”(Beatles)的成员,常戴一副镜片为正圆形的眼镜。
[9] 切萨皮克(Chesapeake):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一个独立市。
[10] 审前会议(Rule 16B Conference):依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16条B项,在开庭审判前,法院需召开一次或多次由当事人及其律师参加的审前会议,同法官做非正式交谈。目的是提高庭审质量,促进庭外和解。
[11] 当事方会议(Rule 26F Conference):依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6条F项,诉讼双方在提交诉状和答辩状后,应召开由当事双方代表律师参加的当事方会议,明确争议焦点。
[12] 马克曼听证会(Markman hearing):又名“释义听证会(Claim Construction Hearing)”,是一种美国地方法院的审前听证会。在专利案中,当原告提出专利侵权指控时,依照惯例,法院应举行马克曼听证会。其间,法官通过审查各方证据,确定专利声明中相关关键词的恰当含义。
[13] 马克曼诉威斯幽仪器公司案(Markman vs. Westview Instruments):美国最高法院1996年判例。该判例的焦点集中在“对于专利声明的解读究竟是法律问题还是事实问题”,其区别主要在于,法律问题是由法官判断的,而陪审团则负责判断事实问题。
[14] 《弗吉尼亚律师周刊》(Virginia Lawyers Weekly):首发于1986年,主要为美国执业律师提供法律信息,如今在纸质刊物之外,还提供网页版刊物及邮件订阅等服务。
[15] 1英尺约为30.48厘米。
[16] 全美公开赛(US Open):指美国一年一度的全国高尔夫公开锦标赛。
[17] 非职业法官(lay judge):指在民事诉讼的庭审中负责协助法官的人。
[18] 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始于1946年,是一个由北美三十支队伍组成的男子职业篮球联盟,为美国四大职业体育联盟之一,也是世界上水平最高的篮球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