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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床上起来,又从挂在门后的上衣口袋里掏出烟来。
洛丁向他提出建议的时候,他为什么没有大惊失色呢?
难道是他猜到洛丁会提个什么建议?还是因为洛丁的脸让他足够警觉,将此人不可告人的利益纠葛泄露了出来?抑或是这事本就跟他八竿子打不着,他根本不屑为之?
他没有在他面前摆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也没有说“你这狼心狗肺的家伙,竟然妄想欺瞒亲友去骗人遗产”或者类似的话语。可是,当时他这么做是因为自己对他人毫不在意:别人有罪与否,悲伤受苦也好,幸福快乐也罢,他都不在乎。再怎么说,吃别人的嘴软,他又如何能够义正词严呢?
他走到窗户旁边,站在那儿看着远处的烟囱上,由于薄雾的映衬,泛起了黯淡的绒光。他虽然还没到囊空如洗的地步,可好歹也得找一份工作了,但是这都是他一厢情愿,结果总是令人灰心丧气。似乎在英国,想在马厩揽份工作的人要比能够容纳他们的马厩要多得多。爱马的人越多,驯马师这一行就越来越难做。在骑兵这一兵种退出历史舞台之后,虽然有人就此失去了对生活的兴趣,可仍保持着健壮的体魄、好动的性格,因此,哪怕是在马厩里嗅到了一丁点儿闲余职位的味道,他们准能人潮汹涌地围在竞聘入口的周围。
此外,他也不想“当一天和尚念一天经”。毕竟,就算道路工程让你感兴趣,你也不会只满足于日复一日地铺设柏油路吧!
他也试过接洽几个工作,可没有一个地方对他这么个瘸腿的陌生人感兴趣,何况他还没有别人的引荐。他们何必对他感兴趣呢?要想,他们把全英国最优秀的人才都给瓜分了嘛!当他说自己的驯马经验是在美国习得的时候,似乎希望就更加渺茫了。因为他们会说:“哦,那种牛脾气的马嘛!”说的时候倒还挺和善、客气的——直到他回国以前,他甚至都忘记了自己家乡父老的这种客套劲儿了——只是,他们还是千方百计地暗示他,美国西部那种“不成材便成餐”的驯马方式在他们这里是没有用武之地的。既然他们说得隐晦,他也没机会解释自己其实对美国式的驯马也是嗤之以鼻的。不管怎么样,反正多说总无益。在英国,人们要想录用你,首先就得把你的底细摸清楚。而在美国,由于人们习惯了奔奔走走,情形是大不相同的。可是,在英国,一份工作可以干一辈子,你的价值往往体现在你有多大的本事。
解决之道想必又是要离开这个国家。但是,有一个难以逾越的问题摆在他的面前:他并不想走。既然回来了,他就意识到,当初漫无目的地浪迹天涯,不过是为重回祖国埋下了伏笔。他好歹是回来了,不过不是途经迪耶普,而是经由拉斯克鲁斯一路向东;就是这样。当他看见马的时候,感觉自己得偿所愿;可在新墨西哥州和在文法学校一样,他全然找不到一种“归属感”。不过是在两相比较时,他更喜欢新墨西哥州罢了,只此而已。
现在,当他眺望窗外,心里还是觉得自己更喜欢英国。他想在英国铺青叠翠的草地上,找到一份打理英国马匹的工作。
不管怎么说,相比于来到这个国家来说,离开她可是难上加难——何况你还囊空如洗。他曾在考文垂大街的莱昂饭店里跟另一个人同桌吃饭,那人十八个月以来东奔西走,到过许多地方。“工卡!”这个小个子怒骂道,“他们就只会说这个。你的工卡呢?如果你碰巧不是什么‘餐馆侍者联合工会’的成员,那你就连个跑堂的工作也揽不到。我倒要看看,如果船上没有一个人有修船工工卡的话,他们会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船只沉没!”
他注视着这个英国人怒气冲冲的蓝眼睛,想起了勒阿弗尔港的那个男人——“你还得有个身份证件啊。”没错,这个世界就是各式证件满天飞。
可惜的是,洛丁的建议又充斥着罪恶。
要是洛丁早点儿提到马儿的话,会不会更能提起他的兴致呢?
不,当然不会;那样太唐突了。说到底都是犯罪,而他根本就不想沾边儿。
“你知道的,这可是滴水不漏的事,”他内心中有个声音对他讲道,“就算他们识破了,也不会起诉你,因为那会成为一桩丑闻。洛丁就这么说过。”
“闭嘴,”他说道,“这可是犯罪!”
也许哪天晚上去看看洛丁的表演会是件很好玩的事。他以前从未接触过演员。坐在台下看一个你知根知底的家伙表演一定会很新鲜。洛丁跟其他人联袂演戏的时候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呢?
心中那个声音又说道:“只怕会是个非常聪明的搭档,相信我吧。”
“我倒觉得糟透了,”他说,“我可不想跟他有任何瓜葛。”
“你大可不必跟他有任何瓜葛,”那声音回答道,“你只需到拉特切兹去,然后说:‘看看我吧,我的样子有没有让你们记起某个人来?我在某年某月某日被遗弃在某个孤儿院门口,如今我找回来了,想要份工作。’”
“敲他们的竹杠?你以为一份用敲诈换来的工作,我就会喜欢吗?别傻了。”
“这是他们欠你的,不是吗?”
“不,他们从未亏欠过我,一丝一毫都没有。”
“嘿,别自命清高了!你本就是阿什比家的人,你自己知道的。”
“我可不知道。以前也有过这种‘替身’的事儿。希特勒就有好几个替身。许多名人也有替身。报纸还会没完没了地刊登‘大人物小替身’的照片。外貌看起来是很相像,只是没了大人物的个性特征罢了。”
“得了吧。你就是阿什比家的人。不然,你怎么会跟马儿处得这么好呢?”
“许多人都对马儿有一套。”
“那孤儿院里一共有六十二个孩子,他们哪个像你这样,对优越的工作嗤之以鼻,对富人家的收养不屑一顾,最后还跟马儿结缘了的?”
“可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追求的就是马儿啊!”
“你当然不知道,在你身体里流淌的阿什比血脉才知道。”
“嘿,住嘴吧。”
明天他会去刘易斯城,在那儿专门训练障碍跳跃的马厩碰碰运气。虽说,他的腿是有点儿瘸,但驾驭任何四条腿的动物应该还不成问题。兴许那儿的人对他这么个愿意骑在膘肥体壮的马儿身上,一路风驰电掣,又不怕把脖子摔断的人感兴趣呢!
“锦衣玉食在向你招手,你却还要冒着把脖子摔断的风险?”
“要是我希图安逸,我老早就能过上那种日子了。”
“哦,可以前那种生活里毕竟还是少了马的嘛!”
“闭嘴吧,你这是在白费工夫。”
他开始脱衣服,好似这样能让心中的声音停下来。是的,他会去刘易斯城。那地方虽然离美国很近,可过了六年时间,估计也没人能够认出他来。当然,要是他们能认出是他也没关系;反正他再也不想走回头路了。
“你总可以说:‘对不起,我姓阿什比’吧!”那声音嘲弄道。
“你就不能消停会儿?”
就在他把夹克挂在椅背上时,他想到了那个谦卑有礼的小阿什比。这个尚有大把年华值得追求的人却纵身跳下了悬崖。究竟是为什么呢?难道父母对他来说真有这么重要?
“不,他不过是个可怜虫,而你有机会取而代之,把拉特切兹打理得更好。”
他往盆里倒了些冷水,使劲洗了把脸;来自孤儿院的训导差不多已经像军训一样,让人刻骨铭心。当他用那条已是“薄若蝉翼”的土耳其毛巾擦脸时——这毛巾旧得不像话,还没等他把脸擦干,自己就先湿了个透——他暗想:“不论怎样,我都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真得找个管家之类的人。”他对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的概念全都来自于美国电影。
总之,这事儿真叫人难以想象。
所以,他最好放弃这个念头。
有人说,如果你翻来覆去地琢磨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这事儿反倒会变得合乎情理起来。
可他觉得还是要挑个时间去看看洛丁家的那些照片,这总没有什么坏处吧?
他一定要看看那个“孪生兄弟”到底长什么样。
他并不喜欢洛丁其人,可去看看他又没什么害处,何况他又渴望看看拉特切兹的照片。
是啊,他要去见洛丁了。
没准儿是后天吧,在他去过刘易斯城之后。
或者,明天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