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博莱特曾以为,西蒙夺冠会让他近乎土崩瓦解的精神好起来,两人关系裂痕也会得到弥合。但刚发生的事却证明事实恰恰相反。经历了一下午的紧张焦虑,然后能够击败像“绝尘驹”这样的对手进而获得胜利,早已吞噬了他最后一丝风度,让他更加得寸进尺了。
“我从来没有见过西蒙如此扬扬自得过。”那天晚上和博莱特一起跳舞时,埃莉诺的目光越过他的肩膀看着西蒙说,语气跟道歉似的,“他通常对自己的胜利不是那么在乎。”
博莱特说他有可能是喝了香槟酒的缘故,然后带着她转过身去,视线离开了西蒙。
他一整天都在盼着和埃莉诺跳舞,但他还是先和碧跳了舞。就跟他第一次放弃代替帕特里克·阿什比和埃莉诺一起在坦壁骑马散步一样,所以当他面临将要先和埃莉诺跳舞时,他找了个借口躲了过去。他走到屋子的另一头找到碧,然后说:“愿意和我跳支舞吗?”他们在一起安静地跳舞,相当愉快,她说的唯一一句话就是:“今天比赛谁教的你那招?”
“不需要别人教,大概这就是原罪吧。”
她笑了一下,用搭在他肩膀上的那只手轻轻地拍了拍他。碧·阿什比是个可爱的女人,他很喜欢她。另一个他唯一喜欢过的就是一匹叫作“烟儿”的马。
“都怪托尼那个洋相百出的瞎显摆,害得我今天下午都没怎么看到你。”埃莉诺说。
博莱特说在比赛之前他本想过去和她说话,但她当时正和罗杰·克林特聊得兴起。
“嗯,是的,我记得。他的叔叔想让他放弃农场,去阿尔斯特(爱尔兰北部地区的旧称)生活。他的叔叔是蒂姆·康奈尔,你知道的,他有卡巴提种马。蒂姆想要退休了,他要把场地租赁给罗杰,但罗杰不想离开英格兰。”
可以理解,博莱特心想。在英格兰和埃莉诺在一起就是他的天堂了。“我今晚没有看到他啊。”
“他没留下来参加舞会。他只是过来赢银杯,回家送给他老婆。”
“他老婆!”
“是的,她上周才刚刚生下俩人的第一个小孩,她让罗杰到展览会去赢个洗礼杯给孩子。怎么了?”她问。
“记得提醒我要好好教训教训露丝。”他说,然后又开始跳舞了。
她被逗乐了,然后说道:“露丝又搬弄是非了?”
“她说他想娶你。”
“哦,他曾经确实有这个想法,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然,他是去年结的婚,可能露丝还不知道呢。你要行使监护权来监督我的婚姻计划了吗?”
“你有什么计划吗?”
“还没影呢。”
随着晚上时间的流逝,他和埃莉诺跳了一支又一支舞,于是她说:“你得去和别人跳几支舞,博莱特。”
“我已经跳过了。”
“你得去和佩吉·盖茨跳支舞。”
“看来你一直都在关注着我。是我妨碍你和什么人跳舞了吗?”
“不是,我很喜欢和你跳舞。”
“那么,好吧。”
那天晚上或许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和埃莉诺跳舞。午夜前夕,他们一起上楼去了自助餐厅,他们用盘子盛了食物,接着来到阳台的桌子跟前坐下。自助餐厅是酒店主体建筑的一部分,铁架的阳台还保留着摄政时期的风格,站在上面向下望,可以看到酒店一侧的小花园。花园和阳台上的桌子都挂着中国式的灯笼。
“我高兴得都吃不下饭了。”埃莉诺说,她像做梦似的静静地喝着香槟酒,“你穿晚礼服可真好看,博莱特。”
“谢谢夸奖。”
“你喜欢我的连衣裙吗?”
“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连衣裙。”
“我也希望你会喜欢它。”
“你今天晚上吃饭了吗?”
“没有,就喝了些酒,吃了一个三明治。”
“那你最好再吃点。”
她无精打采地吃着东西,这可不像平时的那个埃莉诺。
“这里一直都是阿什比家的天下,不是吗,第七十四届年度布雷斯农业展览会……先坐着别动,你的衣服领子上有只小虫子。”
她向前探着身子在博莱特的后脖子上轻轻地拍了一下。“哦,它跑到下面去了!”她用为人妹妹那种特有的粗暴方式,用一只手把他的头掰向一边,另一只手去捉那只虫子。
“捉到了吗?”他问道。
她没有吭声,于是他抬头看了她一眼。
“你不是我哥哥!”她说,“我感觉不到那种……”她欲言又止,一脸的惊恐。
正当两人都沉默不语时,楼下的礼堂里传来了悠扬的鼓声。
“哦,博莱特,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想我是喝多了。”她开始啜泣,“哦,对不起,博莱特!”她从桌上拿起自己的包,跌跌撞撞地从昏暗的阳台来到了自助餐厅,“我要去躺会儿,醒醒酒。”
博莱特没有拦她,他来到酒吧里想要从长计议。午夜时分,礼堂里在表演着什么节目,酒吧里除了西蒙空无一人,他独自坐在酒吧一个角落的桌子跟前,桌上有瓶香槟酒。
“呀!我的大哥哥,”西蒙说,“你对抽奖不感兴趣吗?来喝一杯吧。”
“谢谢了。我自己会买酒。”
他在吧台买了杯酒来到西蒙的桌子跟前。
“我想你是觉得中彩票的概率太低,”西蒙说,“看来你是想坐在提前操控好的赌桌跟前玩。”
博莱特没接他的话。“你和‘缇伯’赢得了比赛的冠军,我还没有向你表示祝贺呢。”
“不必了。”
西蒙一定是喝醉了。
“我刚才很无礼,不是吗?”他说话的样子像是撒了欢的孩子。
“可我就喜欢自己这种无礼。我今晚的表现糟糕透了,不是吗?我感觉自己脚底正在打滑。来喝一杯吧!”
“我这有酒。”
“你不喜欢我,对吗?”面对博莱特的嫌恶,他反倒很得意。
“不怎么喜欢。”
“为什么?”
“我想是因为你是唯一一个不相信我是帕特里克的人。”
“你的意思是我是唯一一个知道你不是帕特里克的人,不是吗?”
他们沉默良久,然后博莱特开始在昏暗的环境中搜索西蒙闪耀的眼睛。
“你杀死了他。”他突然间十分肯定地说道。
“当然是我杀的。”他的身子向前倾着,很愉悦地看着博莱特。
“但是你永远都没法儿开口,不是吗?因为帕特里克根本就没有死,他还活着,而我正在跟他说话呢!”
“你是怎么做到的?”
“你很想知道,不是吗?好吧,我来告诉你,其实很简单。”
他的身体又往前探去,故作神秘地小声说道:“你知道吗,我是个巫师,我能同时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地方。”
他坐了回去,怡然自得地看着博莱特满脸尴尬的表情。
“你肯定误以为我喝多了开始说胡话了吧,我的朋友。”他说。
“我会告诉你有关帕特里克的一些事,因为这样一来,你就成了我早就‘杀掉’的同伙了。多么美妙的绰号啊!我形容得太形象了。但是如果你认为我会如实地把细节都告诉你,那么你就错了。”
“可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他是一个非常愚蠢的小孩子,”他用那种“西蒙”式的傲慢口吻说道,“根本不配继承拉特切兹的财产。”然后毫不掩饰地补充道,“如果你想知道原因,那就是因为我恨他。”
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阿雅拉香槟酒,一饮而尽。他低声笑着,然后说:“我们在精神上真是一对奇妙的孪生兄弟,不是吗?我无法揭穿你,你也不敢告发我!但你还是比我占优势。”
“是吗?怎么讲?”
“你没有任何顾虑。”
“是的,我想这是一个优势。”
“我不得不容忍你,但你根本不屑于容忍我,是吗?今天下午你不顾一切地想要杀死我。”
“我还有更好的主意呢。”
“你会一直这么锲而不舍的,我可以这么理解吗?”
“是的。”
“我猜你也会这么干。一个能在两个地方同时出现的人,本事肯定要比松开肚带大得多。”
“哦,肯定不止于此,可一个人总得学会因地制宜的喽。”
“我明白了。”
“我想我告诉你的秘密够多了,作为回报,你好歹也该告诉我点什么吧?”
“告诉你什么?”
“你是谁?”
博莱特坐在那里,盯着他看了很久。
“你认不出我了吗?”他说。
“认不出,你是谁?”
“报应。”博莱特说,然后喝干了杯子里的酒。
他走出酒吧,在楼梯的扶栏跟前溜达了一会儿,直到心情平复,呼吸顺畅了些。他在脑海里努力想着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单独待一会儿,好好想想。在酒店里根本就不可能,就算是在卧室里西蒙也随时都有可能掺和进来,他得到外面去。
他去十七号房取了外套,在往外走时碰见了碧。
“大家都发疯了吗?”碧生气地说道,“埃莉诺在房间里大哭,西蒙在酒吧里喝得酩酊大醉,而你呢,看起来像是遇见鬼了似的。大家这都是怎么了?你们吵架了吗?”
“吵架?没有啊,我想是因为埃莉诺和西蒙今天都太累了。”
“那为什么你的脸看上去那么苍白?”
“因为舞厅里的空气太差了。我可是从一大片广袤的野外回来的,你不记得了吗?”
“我一直认为广袤的野外就是像舞厅那样热闹的地方。”
“你介意我用一下你的车吗,碧?”
“要去哪儿?”
“我想去肯利河谷看日出。”
“就你自己?”
“当然就我自己。”
“把外套穿上,”她说,“外面很冷。”
把车开到坡顶后,博莱特把车停下,熄了火,俯视着肯利河谷。天空还是一片漆黑,离天亮还有好些时间呢。他下了车,站在草地边缘,靠着引擎盖,在这一片万籁俱寂下侧耳聆听。经过白天阳光的照射,夜晚阴冷潮湿的空气裹卷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浓郁地扑鼻而来。空气仿佛都是静止的。远处横穿河谷的地方,火车鸣着汽笛呼啸而过。
他抽了一支烟,胃里舒坦些了。但是混乱的感觉却更明显了。现在他的脑袋里一片混乱。
他对西蒙的判断是正确的,他对“缇伯”也没有看走眼:出身高贵,调教有方,但又顽劣凶猛。西蒙在酒吧里说的话都是真的,而且对自己能够道出实情反倒显得很高兴。人们都说,所有的杀手都喜欢吹嘘杀人的手段;想必西蒙早就按捺不住想要告诉别人,自己曾经是何等地聪明。但之前他一直苦于无法向人倾诉,直到刚才,他遇见了这么个“安全”的倾听者。
他,博莱特,就是那个“安全”的倾听者。
他,博莱特,是拉特切兹的主人,而西蒙却想当然地以为他会紧咬着既得利益不松口,以为这将成为他做西蒙帮凶的把柄。
但是,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与洛丁结成的罪恶同盟是一回事;可这个西蒙却令人好笑地认为他俩会理所当然地订立盟约,这自然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它荒谬怪诞,因为它后果不堪设想。
但事已至此,他该如何应对呢?
到警察局去说:瞧,我根本不是帕特里克·阿什比,那家伙八年前被自己的亲弟弟给杀害了。我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他喝醉了酒亲口告诉我的。
然后警察会说,在他们调查帕特里克·阿什比的死亡案件时,已经证明西蒙·阿什案发当时是在克莱尔的铁匠铺里。
他可以坦白自己的真实身份,但这除了会改变他自己的命运之外,什么都不会发生变化。帕特里克·阿什比仍会被认定为自杀。
西蒙是怎么做到的呢?
“一个人总得学会因地制宜的喽。”西蒙竟是这样解释他故意把马的肚带松开这件事的。
八年前的那天,他又是用了什么办法来“因地制宜”的呢?
松开肚带这件事是提前预谋以及即兴发挥相结合的产物。“在册子上签名”的建议则是“放长线钓大鱼”的蓄谋。如果能够把他成功支走,西蒙就可以自由地去完成后面的计划。如果没有奏效,对西蒙也没有什么损害。这个计谋让外人看是看不出任何破绽的。
既然西蒙可以如此谋划“肚带案”,那么无疑,八年前那桩案子也是这么发生的。这些计谋看起来稀松平常,难以让人寻出破绽。当真是“因地制宜”。
那么,八年之前,西蒙究竟是如何在一种稀松平常的环境之下,设计暗算的呢?
正当博莱特的脑子里还在苦苦地思考这个问题时,空气开始渐渐流动起来,这是黎明来临之前的第一个征兆。过了一会儿又起了风,卷跑了树叶,弄皱了草地,东边天际露出了鱼肚白。他看到了日出前的第一线曙光。第一声鸟鸣打破了原有的平静。
他在那里待了数小时,但就是百思不得其解。
一个警察推着自行车慢慢地朝这边走来,问他是否遇到了困难。博莱特说他只是跳完舞过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那个警察看到他身上硬挺的亚麻布晚礼服,相信了他,什么话也没有说。他朝车里看了看,然后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个年轻人跳完舞后要单独出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的。只是随便问问,你不是把她给杀了又藏起来了吧,先生?”
博莱特想知道,如果他说:“你猜错了,不过我是另一桩谋杀案的帮凶!”这个警察会作何反应。
“她拒绝了我。”他说。
“呀,我明白了。原来是在这里抚平情伤。相信我的话,先生,一周以后你一定会庆幸她拒绝了你,到时候你会像是在大街上跳舞那样自在逍遥呢!”
说完他推着自行车沿着山坡离去了。
博莱特冷得开始打哆嗦。
他上了车,跟在警察后头,问他在哪儿可以买到热食。
那警察告诉他在前方两英里处的交岔路口有个通宵营业的咖啡馆。
看过了微微泛白的黎明,他来到了暖和、明亮、市井的咖啡馆,喝了一杯滚烫的咖啡。一个体态丰满的妇女在为两个卡车司机煎香肠,还有一个卡车司机在角落里的老虎机上碰运气。他们看了他一眼,对他的晚礼服打扮一点也不好奇,打了招呼之后就不再理会他了。
早餐时分他回到了布雷斯展览会,把车停进了车库。契克斯酒店的前庭杯盘狼藉;现在才七点半,这番景象向人们诉说了昨晚一夜的疯狂。他来到十七号房间,发现西蒙睡得很熟,所有的衣服都堆在了他脱衣服的地板上。他换上了白天穿的衣服,刚开始他小心翼翼的,但意识到按西蒙现在的状态,使劲晃都未必晃得醒时,他就没那么小心了。他低头看了西蒙一眼,感到很惊讶。西蒙睡得很安静,像个孩子似的。八年之前的事过去之后,他现在是已经习惯了吗,还是在他的心目中,那件事根本就不算什么可怕的事?
他的脸很有魅力,除了那张怒气冲冲的嘴。这是一张令人愉悦的脸,精致而又比例协调。从他的脸上看不到任何作恶的痕迹,看上去就跟“缇伯”的脸一样清白俊美。
他下楼去洗漱,后悔没在房间里洗个澡。他当时只想着换衣服时不要把西蒙吵醒,因为他压根儿不想跟西蒙说话。
到了餐厅,他见到了碧和两姊妹正在吃早餐,于是他也便和他们坐在了一起。
“内尔和西蒙都还在睡觉,”碧说,“你最好和我还有这对双胞胎坐车一起走,等他们睡醒了,让埃莉诺开车把西蒙带回去。”
“那托尼怎么办?”
“哦,他昨天就和斯塔克女士一起回去了。”
知道自己可以和碧一起和睦地回去,他如释重负。
孪生姊妹开始谈论托尼的“功绩”,很显然这将要载入拉特切兹的家族史,他什么也不用说。碧问他黎明是否如期而至,并说他看上去气色好多了。
清晨时分,他们穿过翠绿的乡村,开车走在回克莱尔的路上,博莱特发现自己看着这景色就像是看到一个即将离世的人。他在用那种“一切照旧”的态度看着万事万物。
他再也不会来布雷斯了,他甚至可能再也不会坐碧开的车了。
不管西蒙的供认是否还有别的意味,但这已经表明他在拉特切兹的生活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