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这是东京常见的小酒铺,也卖冷饮和寿司,黄昏时分这种地方是很热闹的,都是那些日本男人下班后来这里喝几杯啤酒,消磨时光。现在正是盛夏的下午,生意清淡,老板打着瞌睡,风铃一响才惊醒了,笑咪咪的站起来,一双眼睛还是红红的,带着睡意。他要了一杯啤酒,替她要了份香草圣代,老板很快的送上来,以为他是本地人,和他答讪着说着话——他的日语口语相当的纯正,他在东京留学多年。
那份香草圣代在雪柜里放得太久了,面上一层的冰渣子,她用那朱红色塑料小勺刮着那冰渣,耳里听着他和老板叽里咕噜的说着日语,日语本来听起来就罗嗦,在这热得要命的下午,小小的饮品店里,听着格外觉得长。他们说着笑起来,也不知道在笑什么,她耐心的等着,反正她只有这一个下午是属于他的了——也许还没有一个下午那么久,说不定话不投机半句多,她会站起来就走,就像电影里常见的镜头那样,用三十六格拍出来,却用二十四格来放,就是慢镜头了,女主角慢慢的转身,斜阳照在她的肩上,光是金色的,也许还有一个特写,拍她美丽的眼和尖尖的下颔。
老板终于回到他的柜台后去了,她尝了一口香草圣代,味道还是很正的,软软的香草味从舌尖化开来,她想起来,原来他们在念中学时,他老是在午饭后请她吃香草圣代,就在学校的福利社里,有时候还会要一杯可乐,她永远只喝得下一半,他总是说:“这样浪费,下次不买给你了。”然而下次她还是要,他也还是买。
他们是公认的一对,不管家里人还是同学,人人都晓得。十四五岁的小情人,爱情单纯的只是去福利社喝汽水。现在想想,她也有点疑惑起来,她到底是真的爱他,还是只是因为从小到大人们以为他们是一对,她也就天经地义的认为自己是爱他的?
天气太热,冰激淋的盒子上已经凝了一层细密的水珠了,勺子也发起粘来,搅在里头有些吃力。
他终于说话了:“我也住在那家酒店。”
哦,那么说他也许前几天就见到过她,今天看她一个人出来,才跟随她,不料把她吓了个半死。果然,他说:“刚刚是不是吓着你了?我看你一个人,想和你谈一谈。”
她说:“还有什么好谈的。”多少有些幽怨的口气在里头,她故意的,易志维教会她的,男人就吃这一套。今天他不能把她怎么样了,她与他又站在一个平等的地位上了,不管他想怎么样,她得下个饵,上不上钩由他。
果然,他怅怅的说:“是啊,还有什么好谈的。”
台词说到这里也尽够了,再说什么都是画蛇添足,反而破坏了这种幽幽的美,在异国他乡,两个曾经的情人见了面了,小店里暗暗的,一排一排桌椅镀了一层铁金色,只有靠近店门的那一片光,白得像是另一个世界,光和影交叠着,有一种油画一样森森的唯美,像是李安电影里的镜头,精心用灯光、道具、摄影师拍下来的,精心构图的画面。
她豁然的站起来,转身就往外走去,外头还是烈日当空,热闹极了的街,里头的这一幕电影却拍完了,她该下场了。
她回到酒店里,才想起来自己买的东西都忘在了那家店里,不见得要回去找?只得对易志维说没买到什么。
“那吃了晚饭我陪你上街看看吧。”他下午躲在冷气充足的房间里好好睡了个午觉,现在看起来神清气爽的,抱着她:“心不在焉,想什么呢?”
她笑着说:“我真不想回去。”
他吻着她:“可是公司不能丢下吧,还有你自己的公司——我跷班这么多天了,再不回去,他们真的又要吵嚷了。”
他们终于搭了飞机回台北,一上机又看见了简子俊,他和他们同一班飞机回去,她有点疑惑他是不是故意的,因为很容易在酒店总台查到他们预订的航班,可是是故意的又怎么样,虽然在一班飞机上,他也不可能和她说话。易志维也看见简子俊了,他们照例亲热的打招呼,闲聊了几句,飞机要起飞了,空中小姐在请大家坐到各人的位置上系好安全带。他们也就分开了,她随手拿了一份报纸在看,班机是华航公司的,报纸也是《台北新闻》,离开那个城市太久,看着熟悉的行文总有些吃力。她不在那个城市十来天,可是台北照样还是台北,本埠新闻里,婚丧嫁娶,生老病死。台塑还在和高院打官司,电视台仍然在放都市悲情肥皂剧,中山路交通意外,双溪外一座住宅楼倒塌……
日本的假期就像是神仙洞府,她不问红尘事的过着逍遥的日子。可是现在一上飞机,零零碎碎的这个城市的鳞爪,扑面而来,人间的烟火扑面而来,她又回来了。
台北的阳光和东京的其实也没有太大不同,她走出机场时心里这样想着,司机提着行李跟在后头,她和易志维都还穿着度假时的衣服——休闲的情侣装,两个人都戴着墨镜挡着脸,看起来有些好笑,一回了台北,他们又成了公众人物,机场里成天埋伏着有记者,他说:“头条上一次就够了。”
所以他们尽快的通过安检溜了出来,感觉有点像做了什么坏事的孩子,所以她高兴,虽然黄敏杰还是那样冷淡淡的,一上车就和易志维说公事,把她撇在一边。
她伏在车窗上望着外头,省得黄敏杰疑心她有意听他们的谈话内容。外头是再熟悉不过的街,再熟悉不过的城市,她是回家来了。
他直接回公司去了,车子送她回去,行李都交给她收拾。跟他久了,虽然平常也请钟点佣人做家务,可是他喜欢她亲手做一些事情。有时候也问她:“我那条金色的领带呢?”或是“洗发水没有了,你下班记得带一瓶回来。”就像天底下最平凡的夫妻一样。她也想不出他们现在的关系好不好,她知道他还有别的女朋友,不止一个。她也不止一回在他身上发现不同的香水味,他偶尔也不回家。不过他这点还好,他起码在她的圈子里尊重她,不会让她的朋友家人撞见他和别人在一起,也许也撞见过,只是没人告诉她。
这回从日本回来,他们两个都带回了不少的行李。他是个喜欢买东西的人,他常常的笑自己花钱像流水一样,和他平常在商界中那种吝啬的性格截然相反,他身上有很多矛盾的地方,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她慢慢的收拾,他的屋子永远整齐干净——钟点佣人每天都来做清洁,他也有很好的习惯,一弄乱了就立刻收拾出来,这也是留学生们的长处,他在国外读了很多年的书。一个人在国外,自然什么都得自己料理,所以有了随手收拾的习惯。
她在日本替他买了些衣服,打开衣橱一件件的挂进去,他自己也买了两件高尔夫球衣,他的球衣不会比西服少,满满的一柜,她把衣服挤了挤才能挂得下。做这样细碎而家常的动作,她有一种平凡的快乐,就像平日听到他翻箱倒柜,而后冲着客厅里看电视的她问:“我的暗红格子衬衣呢,你放到哪儿去了?”她踢踢踏踏的趿着拖鞋走进来,找出来给他:“这不是么?”
她不能否认自己是越来越贪恋这种家常而亲昵的气氛了,把他买的钓杆放到储藏室去、把自己买的整套的资生堂化妆品放进梳妆台下的柜子里……
他还买了一件小玩艺是送给她的,一个水晶的八音盒,玲珑剔透的小小的透明盒子,上头一对游泳的天鹅,一打开盒盖,叮叮咚咚的柴柯夫斯基就会响起来,天鹅也就在小小的水晶池塘里打起圈儿来游泳。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玩艺,可是因为那水晶的剔透她一眼就看上了,他就买下来送给她。这是他亲手买给她的第一样东西,为着这特别的意义,这件东西放在哪里就叫她犯了难,她原本觉得应该带回家去,可是她又十天半月的不回家,还不如留在身边。这里到底是他的公寓,她轻易不把自己的东西乱摆,除了衣服、化妆品之类,她没有什么私人物品放在这里。何况放在外头,这个东西又怕灰怕摔。
她将八音盒用原来的包装包好了,就随手拉开了那些小抽屉,想找一个空一点的放进去。那些抽屉里尽是些零碎的小东西,比如不成对的袖扣,慈善基金会寄来的感谢信,还有些旧的圣诞节卡片,停止使用了的支票簿……她像个掘到宝藏的孩子一样翻看着,这些都是他日常用过了的,旧的空气在里面氲氤着,她遥想着当年她不认识他时他的生活。
她找到一个比较空的抽屉,正要把盒子放进去,却有一半卡在了外头,她抽出来,将手伸进去一摸,原来里头靠着抽屉的边缘放着一只盒子,怪不得放不进去。她把盒子拿了出来,里头有什么呢,或许又是些零碎,她揭开了盒子。
全都是些照片,最上头一张是合影,她的左手渐渐的松开,装着八音盒的纸盒“咚”的掉在了地上,她茫然的蹲下去捡,右手里的盒子也掉在了地上,照片散了一地,她把八音盒捡起来打开,已经摔碎了,叮叮当当的水晶碎片落在地上,落在那些照片上,照片中的女人有着一对妩媚的眼睛,她见惯了的眼睛,天天镜子里准看得到的,仿佛自己的眼睛。她放下八音盒,拾起那张合影,背后有字:“一九九三年五月十七日携繁素于纽约希尔顿。”
她头晕目眩的看着那照片里熟悉的人与背景。她认出来了,背景是在希尔顿房间酒店的那个露台上,是晚上拍的。“夜景更好呢,我邀请你来看。”她的耳畔又响起他说过的话来。一九九三年,他就和这个繁素住过那里。事实一点一点的清晰起来,她的呼吸也越来越困难。她跪在地上,胡乱的一张接一张的翻看那些照片,国内拍的,国外拍的,两人的合影,一个人的独照……照片上那熟悉的眼睛像是活的一样,冷冷的盯着她。
“一九九四年二月四日携繁素于台北公寓。”“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携繁素于台中植物园。”“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为繁素摄于台北机场”“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为繁素摄于台北公寓”……
她让那照片逼得透不过气来,她痴了一样跪在那里,对着一地的狼籍,她想起祝佳佳的话来“他爱你。”“我不知道为什么,可是他确实爱你。”
自己当时的反应是什么,有没有笑?现在她终于明白了,他确实爱她,因为她长得像一个人,所以他爱她。或者说,他从来没有爱过她,连一丁点的喜欢也没有过,他所有的感情都是冲着繁素,冲着她与繁素的相似,他把她当成另外一个人来爱,他把她当成繁素来爱。而她竟然一直被蒙在鼓里!
她的双膝微微的发了麻,她突然悟过来,自己不能呆在这里不动了,易志维随时会回来,她连忙伸手去收拾那铺了一地的照片,一叠叠放回盒子里去,正在捡着,指尖上突然一痛,原来是让那碎的水晶扎了,一颗浑圆的血珠立刻的冒了出来,“嗒”一声落在了一张照片上,溅成一朵大大的血花。她把手指头放到口里吮着,想着要找纸来擦掉这血,口里的腥气越来越重,她起来跑到洗盥间去吐掉血水,打开水喉冲着受伤的指头。
冰冷的水冲散了指上的痛楚,哗哗的水声里她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来不及了!她只好待在那里不动,水从手上流过去,她听着他进了卧室,在那里静下来,然后脚步声就直冲着这边过来了。她的脸正对着大大的玻璃镜子,镜子里丝丝分明一双眼睛。她从镜子里看见了他,他手里还拿着那张被血弄脏的照片。
她的眼花起来,她看不出他是什么表情,可是她的声音是僵硬的,像是被自己逼着一个字一个字从唇中吐出来的:“对不起,弄脏了你的东西。”
她极快的回过头来,直直的面对着他。她听到自己问:“她还在台北吗?”
他的声音也是生硬的,机械的:“不在了……九四年空难……”
死了?当然是死了,不然他怎么会找她做替代品?她早该起疑心的,不是吗?当初他轻易答应了帮她,他是最精明的商人,他对她这样的好,好到她也疑惑过,可是还是自己骗着自己,所以她活该有今天,他早有教过她的,天上绝不会掉馅饼,所以一旦有莫明其妙的好处,一定是有问题。她是个笨学生,学了这么久眨眼就忘得精光。
她的眼泪哗哗的流着,她也不知道原来自己这么好哭,自己都觉得自己矫情。她本来就没有资格要求什么,可是她就是忍不住。一边流眼泪,一边就收拾东西,日本带回来的行李还没整理好,又让她一样样的拿出来塞回箱子里。衣橱里她的衣物很多,大抱大抱的取下来扔在床上,胡乱的往箱子里塞着,他也进来了,却并没有阻止她,只是看着她。
她现在这个样子难看透了,妆一定是哭得一踏糊涂了,可是她止不住那眼泪,漱漱的掉在床上一件黑缎子的晚礼服上,那衣料不吸水,它们就咕碌碌顺着裙摆滚下去,滚到米色的床罩上,不见了。
他终于走过来叫她的名字:“圣歆?”
她不答应,他从后头抱着她,他一向喜欢这样抱她,他吻她的颈,吻她的发:“圣歆!”
她也不挣扎,只是呜呜的哭着,孩子一样的哭着。华丽的礼服被卷成一团,往箱子里揉着,可是她还是收拾好了。
她把钥匙放在玄关的柜子上就出了门,他并没有追出来,她自己开了车回家去,离家老远她就把车停了下来。拿出镜子来,妆果然是一踏糊涂了,她匆忙用卸妆水擦了一遍,马马虎虎又重新化了个妆,这才开车进门。
家里还是老样子,家人对她的突然归来很惊讶,可是也没人问什么。她叫佣人帮她提了行李上楼,她开箱收拾东西,圣欹在门口探了一下头,看到她看见了,叫了声大姐也就进来了,问:“你以后搬回来住?”
她点了点头,圣欹怯怯的问:“你和他出问题了?”
她说:“是的。”揉了揉妹妹的头发:“别问我了,大姐心里难过。”
圣欹乖乖的不问了,替她收拾东西,姐妹两个都是默默的,窗上空调嗡嗡的响着,懊热的天气,圣歆出了一身的汗。
晚上终于下了暴雨,圣歆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太久没有回家,家里的床也陌生起来。最后索性坐起来,窗外正好是狂风大作,风吹得窗下那株树摇摇欲坠,一会儿向东倒,一会儿又反弹了回来。她抱着膝坐在那里,外头刷刷的雨点正落下来,风小了,只听到那雨哗哗的声音,像是有一百条河从天上流了下来,直直的冲下来。
那份香草圣代在雪柜里放得太久了,面上一层的冰渣子,她用那朱红色塑料小勺刮着那冰渣,耳里听着他和老板叽里咕噜的说着日语,日语本来听起来就罗嗦,在这热得要命的下午,小小的饮品店里,听着格外觉得长。他们说着笑起来,也不知道在笑什么,她耐心的等着,反正她只有这一个下午是属于他的了——也许还没有一个下午那么久,说不定话不投机半句多,她会站起来就走,就像电影里常见的镜头那样,用三十六格拍出来,却用二十四格来放,就是慢镜头了,女主角慢慢的转身,斜阳照在她的肩上,光是金色的,也许还有一个特写,拍她美丽的眼和尖尖的下颔。
老板终于回到他的柜台后去了,她尝了一口香草圣代,味道还是很正的,软软的香草味从舌尖化开来,她想起来,原来他们在念中学时,他老是在午饭后请她吃香草圣代,就在学校的福利社里,有时候还会要一杯可乐,她永远只喝得下一半,他总是说:“这样浪费,下次不买给你了。”然而下次她还是要,他也还是买。
他们是公认的一对,不管家里人还是同学,人人都晓得。十四五岁的小情人,爱情单纯的只是去福利社喝汽水。现在想想,她也有点疑惑起来,她到底是真的爱他,还是只是因为从小到大人们以为他们是一对,她也就天经地义的认为自己是爱他的?
天气太热,冰激淋的盒子上已经凝了一层细密的水珠了,勺子也发起粘来,搅在里头有些吃力。
他终于说话了:“我也住在那家酒店。”
哦,那么说他也许前几天就见到过她,今天看她一个人出来,才跟随她,不料把她吓了个半死。果然,他说:“刚刚是不是吓着你了?我看你一个人,想和你谈一谈。”
她说:“还有什么好谈的。”多少有些幽怨的口气在里头,她故意的,易志维教会她的,男人就吃这一套。今天他不能把她怎么样了,她与他又站在一个平等的地位上了,不管他想怎么样,她得下个饵,上不上钩由他。
果然,他怅怅的说:“是啊,还有什么好谈的。”
台词说到这里也尽够了,再说什么都是画蛇添足,反而破坏了这种幽幽的美,在异国他乡,两个曾经的情人见了面了,小店里暗暗的,一排一排桌椅镀了一层铁金色,只有靠近店门的那一片光,白得像是另一个世界,光和影交叠着,有一种油画一样森森的唯美,像是李安电影里的镜头,精心用灯光、道具、摄影师拍下来的,精心构图的画面。
她豁然的站起来,转身就往外走去,外头还是烈日当空,热闹极了的街,里头的这一幕电影却拍完了,她该下场了。
她回到酒店里,才想起来自己买的东西都忘在了那家店里,不见得要回去找?只得对易志维说没买到什么。
“那吃了晚饭我陪你上街看看吧。”他下午躲在冷气充足的房间里好好睡了个午觉,现在看起来神清气爽的,抱着她:“心不在焉,想什么呢?”
她笑着说:“我真不想回去。”
他吻着她:“可是公司不能丢下吧,还有你自己的公司——我跷班这么多天了,再不回去,他们真的又要吵嚷了。”
他们终于搭了飞机回台北,一上机又看见了简子俊,他和他们同一班飞机回去,她有点疑惑他是不是故意的,因为很容易在酒店总台查到他们预订的航班,可是是故意的又怎么样,虽然在一班飞机上,他也不可能和她说话。易志维也看见简子俊了,他们照例亲热的打招呼,闲聊了几句,飞机要起飞了,空中小姐在请大家坐到各人的位置上系好安全带。他们也就分开了,她随手拿了一份报纸在看,班机是华航公司的,报纸也是《台北新闻》,离开那个城市太久,看着熟悉的行文总有些吃力。她不在那个城市十来天,可是台北照样还是台北,本埠新闻里,婚丧嫁娶,生老病死。台塑还在和高院打官司,电视台仍然在放都市悲情肥皂剧,中山路交通意外,双溪外一座住宅楼倒塌……
日本的假期就像是神仙洞府,她不问红尘事的过着逍遥的日子。可是现在一上飞机,零零碎碎的这个城市的鳞爪,扑面而来,人间的烟火扑面而来,她又回来了。
台北的阳光和东京的其实也没有太大不同,她走出机场时心里这样想着,司机提着行李跟在后头,她和易志维都还穿着度假时的衣服——休闲的情侣装,两个人都戴着墨镜挡着脸,看起来有些好笑,一回了台北,他们又成了公众人物,机场里成天埋伏着有记者,他说:“头条上一次就够了。”
所以他们尽快的通过安检溜了出来,感觉有点像做了什么坏事的孩子,所以她高兴,虽然黄敏杰还是那样冷淡淡的,一上车就和易志维说公事,把她撇在一边。
她伏在车窗上望着外头,省得黄敏杰疑心她有意听他们的谈话内容。外头是再熟悉不过的街,再熟悉不过的城市,她是回家来了。
他直接回公司去了,车子送她回去,行李都交给她收拾。跟他久了,虽然平常也请钟点佣人做家务,可是他喜欢她亲手做一些事情。有时候也问她:“我那条金色的领带呢?”或是“洗发水没有了,你下班记得带一瓶回来。”就像天底下最平凡的夫妻一样。她也想不出他们现在的关系好不好,她知道他还有别的女朋友,不止一个。她也不止一回在他身上发现不同的香水味,他偶尔也不回家。不过他这点还好,他起码在她的圈子里尊重她,不会让她的朋友家人撞见他和别人在一起,也许也撞见过,只是没人告诉她。
这回从日本回来,他们两个都带回了不少的行李。他是个喜欢买东西的人,他常常的笑自己花钱像流水一样,和他平常在商界中那种吝啬的性格截然相反,他身上有很多矛盾的地方,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她慢慢的收拾,他的屋子永远整齐干净——钟点佣人每天都来做清洁,他也有很好的习惯,一弄乱了就立刻收拾出来,这也是留学生们的长处,他在国外读了很多年的书。一个人在国外,自然什么都得自己料理,所以有了随手收拾的习惯。
她在日本替他买了些衣服,打开衣橱一件件的挂进去,他自己也买了两件高尔夫球衣,他的球衣不会比西服少,满满的一柜,她把衣服挤了挤才能挂得下。做这样细碎而家常的动作,她有一种平凡的快乐,就像平日听到他翻箱倒柜,而后冲着客厅里看电视的她问:“我的暗红格子衬衣呢,你放到哪儿去了?”她踢踢踏踏的趿着拖鞋走进来,找出来给他:“这不是么?”
她不能否认自己是越来越贪恋这种家常而亲昵的气氛了,把他买的钓杆放到储藏室去、把自己买的整套的资生堂化妆品放进梳妆台下的柜子里……
他还买了一件小玩艺是送给她的,一个水晶的八音盒,玲珑剔透的小小的透明盒子,上头一对游泳的天鹅,一打开盒盖,叮叮咚咚的柴柯夫斯基就会响起来,天鹅也就在小小的水晶池塘里打起圈儿来游泳。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玩艺,可是因为那水晶的剔透她一眼就看上了,他就买下来送给她。这是他亲手买给她的第一样东西,为着这特别的意义,这件东西放在哪里就叫她犯了难,她原本觉得应该带回家去,可是她又十天半月的不回家,还不如留在身边。这里到底是他的公寓,她轻易不把自己的东西乱摆,除了衣服、化妆品之类,她没有什么私人物品放在这里。何况放在外头,这个东西又怕灰怕摔。
她将八音盒用原来的包装包好了,就随手拉开了那些小抽屉,想找一个空一点的放进去。那些抽屉里尽是些零碎的小东西,比如不成对的袖扣,慈善基金会寄来的感谢信,还有些旧的圣诞节卡片,停止使用了的支票簿……她像个掘到宝藏的孩子一样翻看着,这些都是他日常用过了的,旧的空气在里面氲氤着,她遥想着当年她不认识他时他的生活。
她找到一个比较空的抽屉,正要把盒子放进去,却有一半卡在了外头,她抽出来,将手伸进去一摸,原来里头靠着抽屉的边缘放着一只盒子,怪不得放不进去。她把盒子拿了出来,里头有什么呢,或许又是些零碎,她揭开了盒子。
全都是些照片,最上头一张是合影,她的左手渐渐的松开,装着八音盒的纸盒“咚”的掉在了地上,她茫然的蹲下去捡,右手里的盒子也掉在了地上,照片散了一地,她把八音盒捡起来打开,已经摔碎了,叮叮当当的水晶碎片落在地上,落在那些照片上,照片中的女人有着一对妩媚的眼睛,她见惯了的眼睛,天天镜子里准看得到的,仿佛自己的眼睛。她放下八音盒,拾起那张合影,背后有字:“一九九三年五月十七日携繁素于纽约希尔顿。”
她头晕目眩的看着那照片里熟悉的人与背景。她认出来了,背景是在希尔顿房间酒店的那个露台上,是晚上拍的。“夜景更好呢,我邀请你来看。”她的耳畔又响起他说过的话来。一九九三年,他就和这个繁素住过那里。事实一点一点的清晰起来,她的呼吸也越来越困难。她跪在地上,胡乱的一张接一张的翻看那些照片,国内拍的,国外拍的,两人的合影,一个人的独照……照片上那熟悉的眼睛像是活的一样,冷冷的盯着她。
“一九九四年二月四日携繁素于台北公寓。”“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携繁素于台中植物园。”“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为繁素摄于台北机场”“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为繁素摄于台北公寓”……
她让那照片逼得透不过气来,她痴了一样跪在那里,对着一地的狼籍,她想起祝佳佳的话来“他爱你。”“我不知道为什么,可是他确实爱你。”
自己当时的反应是什么,有没有笑?现在她终于明白了,他确实爱她,因为她长得像一个人,所以他爱她。或者说,他从来没有爱过她,连一丁点的喜欢也没有过,他所有的感情都是冲着繁素,冲着她与繁素的相似,他把她当成另外一个人来爱,他把她当成繁素来爱。而她竟然一直被蒙在鼓里!
她的双膝微微的发了麻,她突然悟过来,自己不能呆在这里不动了,易志维随时会回来,她连忙伸手去收拾那铺了一地的照片,一叠叠放回盒子里去,正在捡着,指尖上突然一痛,原来是让那碎的水晶扎了,一颗浑圆的血珠立刻的冒了出来,“嗒”一声落在了一张照片上,溅成一朵大大的血花。她把手指头放到口里吮着,想着要找纸来擦掉这血,口里的腥气越来越重,她起来跑到洗盥间去吐掉血水,打开水喉冲着受伤的指头。
冰冷的水冲散了指上的痛楚,哗哗的水声里她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来不及了!她只好待在那里不动,水从手上流过去,她听着他进了卧室,在那里静下来,然后脚步声就直冲着这边过来了。她的脸正对着大大的玻璃镜子,镜子里丝丝分明一双眼睛。她从镜子里看见了他,他手里还拿着那张被血弄脏的照片。
她的眼花起来,她看不出他是什么表情,可是她的声音是僵硬的,像是被自己逼着一个字一个字从唇中吐出来的:“对不起,弄脏了你的东西。”
她极快的回过头来,直直的面对着他。她听到自己问:“她还在台北吗?”
他的声音也是生硬的,机械的:“不在了……九四年空难……”
死了?当然是死了,不然他怎么会找她做替代品?她早该起疑心的,不是吗?当初他轻易答应了帮她,他是最精明的商人,他对她这样的好,好到她也疑惑过,可是还是自己骗着自己,所以她活该有今天,他早有教过她的,天上绝不会掉馅饼,所以一旦有莫明其妙的好处,一定是有问题。她是个笨学生,学了这么久眨眼就忘得精光。
她的眼泪哗哗的流着,她也不知道原来自己这么好哭,自己都觉得自己矫情。她本来就没有资格要求什么,可是她就是忍不住。一边流眼泪,一边就收拾东西,日本带回来的行李还没整理好,又让她一样样的拿出来塞回箱子里。衣橱里她的衣物很多,大抱大抱的取下来扔在床上,胡乱的往箱子里塞着,他也进来了,却并没有阻止她,只是看着她。
她现在这个样子难看透了,妆一定是哭得一踏糊涂了,可是她止不住那眼泪,漱漱的掉在床上一件黑缎子的晚礼服上,那衣料不吸水,它们就咕碌碌顺着裙摆滚下去,滚到米色的床罩上,不见了。
他终于走过来叫她的名字:“圣歆?”
她不答应,他从后头抱着她,他一向喜欢这样抱她,他吻她的颈,吻她的发:“圣歆!”
她也不挣扎,只是呜呜的哭着,孩子一样的哭着。华丽的礼服被卷成一团,往箱子里揉着,可是她还是收拾好了。
她把钥匙放在玄关的柜子上就出了门,他并没有追出来,她自己开了车回家去,离家老远她就把车停了下来。拿出镜子来,妆果然是一踏糊涂了,她匆忙用卸妆水擦了一遍,马马虎虎又重新化了个妆,这才开车进门。
家里还是老样子,家人对她的突然归来很惊讶,可是也没人问什么。她叫佣人帮她提了行李上楼,她开箱收拾东西,圣欹在门口探了一下头,看到她看见了,叫了声大姐也就进来了,问:“你以后搬回来住?”
她点了点头,圣欹怯怯的问:“你和他出问题了?”
她说:“是的。”揉了揉妹妹的头发:“别问我了,大姐心里难过。”
圣欹乖乖的不问了,替她收拾东西,姐妹两个都是默默的,窗上空调嗡嗡的响着,懊热的天气,圣歆出了一身的汗。
晚上终于下了暴雨,圣歆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太久没有回家,家里的床也陌生起来。最后索性坐起来,窗外正好是狂风大作,风吹得窗下那株树摇摇欲坠,一会儿向东倒,一会儿又反弹了回来。她抱着膝坐在那里,外头刷刷的雨点正落下来,风小了,只听到那雨哗哗的声音,像是有一百条河从天上流了下来,直直的冲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