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那是一桩七年前的旧事了。

方明俊当时在江阴任县令,江阴只是东南一个还算富庶的寻常县城,不寻常之处在于此地乃是时任户部尚书同平章事的岑士瑜的老家。

岑士瑜年过五十,身居高位,已是百尺竿头,再往上总不能去做皇帝,官做到这样,已经已做到头了。他同刘崇又很有一番交情,没有去位之忧,人生当中又有何可追求的?无非为子孙计,求田问舍而已。

他族中代有俊才,世出显贵,七叶珥貂,说是牙板满床也不为过,除他之外,族中子弟许多都已入朝为官,各据要路之津,遍布天下,便如一株大树,枝繁叶茂,繁盛已极。

更不必提他在朝中经营日久,门生故吏举朝皆是,正是“天下谁人不识君”。在他老家那小小的江阴县,说句大不敬的实话,当地官员在听朝廷号令之前,都要先觑一觑他的脸色。

岑士瑜威势如此,岑氏族中那些不曾做官的子弟自然借重于他的权势,肆无忌惮地横行乡里,侵占良田、垄断商路、多为不法。本地官员唯恐巴结不到岑士瑜,哪里还敢反过来去招惹他?对这些事,非但睁只眼闭只眼,有时还要在其中出一份力,通过他们向岑士瑜卖好。

那些个良田、那些个赚钱的法子,就是这些子弟们不想要,地方官员也要千方百计地征来给他们,好让他们念自己的好,有朝一日把这好处稍稍透露给岑士瑜一分一毫,那自己家的祖坟便是冒起青烟了。

但其实岑士瑜身在京城,又日理万机,老家的这些俗事、闲事,他常常连过眼都不过眼。那些人费尽心机地巴结,大部分时候岑士瑜本人甚至都不知道。

子弟们做下的那些事情,自然不会有人特意报告给他,他只偶尔听说过十之一二,听过后却也并不上心,至于那些在下面蠢动着向他卖好的官员,于他而言则更是纤芥微尘,不在目下。

底下的人上蹿下跳地讨着他的欢心,他只偶尔瞥去一眼,当戏看了,记住一两个名字,动动手指抬上一抬,下面更多的人见了,只又羡又嫉,就好像疯了一样,愈发地花样翻新。

岑士瑜心不在焉地欣赏着,绝大多数时候都不置一词,只有在当地开始给他建生祠的时候,他感到关系重大,才出于谨慎将其叫停。

至于那些无缘无故被夺了田土的农夫、那些本来经营着自家祖产却被旁人夺去经营的商贩、那些被平白打死了家人、举家卖身为奴隶的小民,受了莫大的委屈,愤而告官,官府却和害了他们的人沆瀣一气,置之不理都算好的,有时甚至还要反诬他们是刁民,打顿板子扔出去。

他们有什么法子?只有暗恨自己投错了胎,恨娘老子将自己错生在了这片地方,和岑士瑜同处一片皇天后土之间。正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方明俊来到这里做了县令。

那时百姓早已知道报官无用,遇事往往自己忍耐下来,少有去找官府的。却总有人头生得比旁人硬,不信邪,“咚咚咚咚”敲了登闻鼓。方明俊即穿了朝服,开堂理事,要他陈明冤情。

但凡县衙审理民讼,百姓们往往都聚在门口围观,但这天衙门口竟然只有零星几个百姓,对门内一面指点,一面摇头。

那人所申冤情不算大,县里老人见过的多了,听他所说不过就是家里女儿出门买东西,被岑氏子弟家的谁谁看上,当场抢了去,他去要人反遭一顿毒打的事,只觉和别人比那是芝麻碰上了西瓜,哄笑一声正要离开,里面方明俊却是一拍惊堂木,怒斥一声:“岂有此理!”

马上要离开的百姓们一时纷纷站定不动。

此后方明俊竟然当真严查此事,大有追究到底、公事公办之意。

一开始岑家并没来人,各路人马便都自发赶来疏通,但方明俊为人很认死理,怎么说都说他不通。岑家不想闹大,这才派人出面,许了他一大笔好处,让他平了这事,方明俊却严词拒绝了,无论威逼利诱一概置之不理,反而愈查愈是深入,竟是调查起了这几十年来的旧事。

他自幼饱读圣贤之书,寒窗苦读,以科举中第,做了一县之长,自觉是代天子牧民,不敢不竭心尽力,更不能藏污纳垢,使民有冤声,得见如此冤情,必当严查到底,以清浊氛。无论谁来见他,一概以一张铁面相对,绝无通融之理。更何况他查得越深,便越觉触目惊心、越是怜悯江阴之民、心中怒意就越是掩藏不住。

但很快,上级常州府甚至江苏省的公私行文便如雪片一般发来,或严责、或婉劝、或是摆出师长之态谆谆教诲,总之是要他不许再碰此事。然而方明俊便是这样的人,各方阻拦愈深,他便任之愈力,定要闹出个水落石出不可。

因牵扯到多年以前的旧案,需要调阅以前的卷宗,他着人去调,属官回复调不出来,他自己亲去,卷宗却被盗贼偷走,不翼而飞。已经查得证据确凿的案子,他下令抓人,抓进狱中的却不是岑家子弟,而是市井无赖。他穿着官服自己亲去提人,衙吏却被家丁挡在门外。

他局促其间,手脚不得伸展,知道在江阴县自己无论如何也办不下这事了,便去找了当时巡查至此、检阅州事的巡按御史,向他状告本州本府包庇之罪,并呈上岑氏一族为害乡里的罪状。

这个巡按御史便是陈执中。

陈执中是个八面玲珑的妙人,一面是方明俊这七品芝麻官,一面是岑士瑜这当朝宰辅,让他选一个人得罪,他选择谁自不待言。

很快,方明俊被以越级言事之罪被重责,送上的材料再也没有返还给他,所告之事就这么不了了之,再没有半点水花。

当年的考课,陈执中亲自过问,给了他一个末等,原本他三年考满该升一级,因为这一个末等,反被从江阴这个上县贬去下县。

那时方明俊为此事已经奔走一年有余,每日承受的压力难对人言,还曾被人以性命相威胁过,妻子老母都劝他息事宁人,就这样算了,就是不为她们考虑,也该为膝下这刚离襁褓的一儿一女着想。

方明俊当时是如何想的,经历了怎样一番痛苦抉择,又是如何下定决心的,已经没人知道了,只有与好友周维岳的来往信件中稍稍透露出过天道维艰之意,寥寥一些文字,到底将他那时的心境在世间留下了一点。

后来,他被调来现在周维岳所在的通山县做县令,不再主江阴之事。江阴百姓的冤情已经成为过去,似乎和他不再有什么关系了,但他们当路拦车送别他时那一只只攀着他车辕的手和一双双饱含着泪看向他的眼睛,如一只黑色的鸟,始终在他心头盘旋不去,无论醒着还是睡着,他没有一天能够忘记。

终于,在做了一年通山县令之后,他下定决心,收拾好行囊,雇了一辆马车,踏上了往京城申冤的道路——也是他自己的死路。

还没有走出湖广,他就在半路上被杀。看上去是土匪杀人越货,抢去的却只有几两薄银和随车带走的一大箱文书。他的随身书吏走脱了,从此不知去向,他的尸体几天后才别人发现,趴伏在车厢中,背上总共中了十二刀。

知县品级虽小,却也是天子钦任的朝廷命官,被人杀害,自然要严查到底。但土匪杀人越货,原是常事,怪只怪方明俊自己不经请示擅离职守,以县令之尊不带僚属私自出行,在乡间遭人毒手也是无可奈何之事。有一搭没一搭地查了一阵,渐渐没了下文。

于是方明俊就这样死了,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声响,在朝在野都没几个人知道。

家人将他的尸体运回,哭了一阵,停灵二十多天不曾下葬,想要等凶手缉拿归案。凶手落网的消息没有等到,却等来一个人,正是周维岳。

早在一个月以前,方明俊曾给至交周维岳去信,说了自己决心进京的事。周维岳不放心他,便告了假亲来通山,山川阻隔、车马迟迟,今日才到,见到的却是好友业已腐烂的尸骨。

他让人打开棺材,从里面传出阵阵臭味,白色的蛆虫在肉块之间蠕动、穿行,他伸手进去,在方明俊的身上摸了摸,已经看不见他伤在哪里了,连他现在脸上的表情也因为腐败而看不清。

方明俊的妻子私下里同他见面,将方明俊死时穿的那件满布鲜血的里衣拿给他。周维岳接过,就见左边的袖口有方明俊临死前蘸着血写下的四个小字:

“公道!公道!”

周维岳浑身一抖,猛地把衣服攥在拳头里面,过了一会儿,慢慢贴到自己胸口上面。

后来他去到郊外的一处破庙,从一棵树下挖出一个箱子。

方明俊进京之前,就有所预感,将那一箱公文、卷宗、账册全都手抄了一份,没有放在那在他死后被人翻了个底朝天的家里,而是藏在一个破庙当中,位置只有周维岳一人知道。

他是那样相信周维岳,相信他在自己死后,能来到通山,翻出这个箱子,把他们好好收管起来,相信他会赡养自己的老母、抚养自己的子女、终有一日还自己一个公道。

而周维岳也把他的老母、妻子、一儿一女接来自己家中拿自己一份官禄一体供养,正如他所愿。但安顿好他们之后,点起一只火盆,将火烧得旺旺的,在旁边默默站了一阵,随后从箱子里抓起一沓纸,看也没看,一把扬进火里。

火势大张,火灰四起,金色的火星噼啪飞舞,火舌在一张张纸上飞快舔过,把一个个字变成黑色的灰烬,没了就从此没了,没得一干二净,就和方明俊这人一样。

消失之后,世上就再不会有了。

突然,周维岳浑身一震,猛地上前踢翻了火盆,把没烧干净的纸抢出来,挥手乱扑,按灭了上面的火。

两年后,阴差阳错,他也来到通山县做了县令。

那些剩余的证据他始终保存着,藏在他的家里。不仅如此,这些年他冷眼旁观,岑士瑜、陈执中、还有当年的那些个知州、知府、布政使如何花花轿子人抬人,交相贿赂着各自升迁,在白骨之上纵情欢宴,他都一一看在眼里、把能记下的暗地里一一记述下来。未必有用,也未必有人相信,但如果这是恨意的话,那他的恨意便可说是刻骨了,一刻也不曾止歇。

整整七年,他抱着这些或新或旧的纸,无声地蛰伏着、忍耐着、等待着它们终于能见天日的那个时刻——即使他不知道那个时刻是否会到来,也不知道当它到来时自己是否还活在世上。

一日一日,一年一年,他这个人微言轻的小小县令,就这样等待着,等待着,在漫漫的时光中独自一人等待着。直到那天——那天李椹为了筹措军粮,从黄州府来到了通山,不知死活地查到了方明俊的事。

在他到来之前,周维岳就已经听说了陆宁远的事,注意到了这一员从江北而来、初出茅庐的小将,像是冷眼看着这些年的所有人一样也冷冷注视着他。

但随后,就像暗夜中敲起两块火石,火星忽闪一下、忽闪一下,落在草绒上面,就这样烧着了,在他眼前一点点亮了起来。

他听说了陆宁远缺粮的事,知道了他的来历,也就知道了他压根不可能在这里筹措到什么粮饷。可是就在他想这个人已经走投无路,马上就要纵兵劫掠,在他已经做好准备,一旦陆宁远接近就要严闭城门拒之不纳的时候,陆宁远却严禁士卒有半分骚扰百姓之举,士卒稍有害民虐民,立时处死,更又去到各处剿匪安民,所过之处鸡犬不惊,兵马迤逦着,在他的通山县外安然而过。

听说曾有沿路的百姓看不过去,见陆宁远为自己安定家乡,战士们却吃不饱饭,心中不忍,还有人自己儿子就在军中,听说了关于他的许多消息,自发地挑去粮食给他。

他们一片好意,原本并不想要以此谋利,陆宁远却坚决不肯白要,定要给他们钱,还曾说下“士卒在野,必须与民无犯,一旦开了这个口子,以后军纪就要败坏了”这样的话,坚持一一付过银子才让他们离开。

去送粮的百姓大为感动,回来后便对同乡讲了自己此行经历,一传十十传百,传入了周维岳的耳中,让他在暗无天日的混沌之中,在踽踽独行的长夜里终于看到了第一簇炬火的光。

已经七年了!

他心潮汹涌,冲动难抑,可是这箱子里装着他自己的性命与方明俊的性命,或许装着的还有他们二人仅剩的一点希望,装着那么多的年月,他如何能轻易交出?他没有办法,又不敢轻易离开,惹人疑心,只好交待下言辞,让管家往陆宁远处试探。

这或许是他一生当中最后的一次机会,也是他仅有的一个希望。如果连太子、太子的宠臣也都是同岑士瑜陈执中他们一样的人,那么他拿出这些,也不过是朋党攻讦、权力厮杀的工具而已。

混沌之中的公道,难道真是公道?他手中的这柄利剑该劈开的,也不该是一个两个人的血肉。与其这样交出,不如让它们就此长眠于这万古长夜,永生永世不见天日,与草木,还有他和方明俊的尸骨同朽。

隔着一日的路程,他不知道结果如何,只是焦心地等待着,等待着。陆宁远会如何选择?他会在第一次或是第二次试探中答应么?管家再回来时,跟在他身后的到底是不是会有或许是他此生能等到的最后一个公道?

他猜不出,只有等待,坐立不安地等待。终于在这一天,在这个与七年间的每一个都别无二致的寻常下午,他收到管家消息,匆匆回家,在家里见到陆宁远,这个高大、沉默、平静,从天而降的年轻将军——他在三次试探中都给出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然后被管家带了过来。

现在,周维岳愣愣地站在院外。从晌午下到现在的小雨渐渐停了,西南面的浓云裂开一道缺口,湛湛放出一角天幕和万丈暮光。这光落在院子里面,竟是这样的明亮,这样的温暖照人。

周维岳的手抖起来,泪水涌上眼睛,原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才大步走进院子,对陆宁远深深作了一揖。

太久了,太久了……岂堪久蔽苍苍色,须放三光照九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