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配属航空兵

我曾讲过配属航空兵是无用、多余、有害的,我的反对者们曾满足于强调陆上和海上作战时这些配属航空兵的重要性,因而保持甚至夸大了这种航空兵的重要性。在最近的一篇文章《论海军航空兵》中,一位海军高级官员贝塔分析了舰载航空兵的重要性,讲述了地中海作战的海军部队从离开基地起,配属航空兵需要帮助几点:(1)反潜搜索;(2)防空;(3)侦察;(4)战术协同作战。在讲述论点时,作者称一定数量的航空母舰是必不可少的。

只要读到这篇文章的人都觉得这是对的,同样,所有有声望的军界和非军界作者都认为:没有配属航空兵的陆军或海军面对有配属航空兵的陆军和海军将处于严重的劣势。他们也是对的。1913年我还是航空营营长时,就颁发了第一本《战争中飞机使用规则》,那也是很对的,我为此感到骄傲。当时,人们还很少了解飞机,陆军部命令我将在《规则》中谈到飞机时出现的“兵种”一词全部删去。

当两支陆军或海军相遇,一支配有航空兵,而另一支没有,没有的那支部队肯定是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这不用争论,就是顽固守旧派也会点头。但是这一论点的问题在于不可能设想有两支陆军或海军完全孤立地行动,完全只靠它们自己来行动。

这里,我们不是判断航空兵在陆上或海上的价值,我们是判断它作为一个整体在整个战争中的价值,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观点。当航空兵仅仅被认为适合用于陆上或海上作战的协助工具,也就是说航空兵唯一的活动就是辅助行动时,那么我的反对者们得胜了,但现在独立空军已经合法地组成,无论如何必须考虑到这一点。独立空军是有相当规模的空中力量,它在陆军和海军的上空飞行和活动,它的飞行和活动场所和配属航空兵一样。现在讲配属航空兵,一定要考虑到独立空军,陆军和海军的上空不止供给配属航空兵使用。相反的,现在只能讲独立空军和配属航空兵在同一战场上共同存在。

配属航空兵只有在与地面统一行动时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但如果配属航空兵不能与独立空军并存,那它最大的作用将不复存在。我仍然坚持这两者是不能并存的,因而配属航空兵是无用、多余、有害的。

在两支独立空军间发生斗争时,不管过程如何,一支必然要胜过另一支。一支具有支配地位的独立空军不会允许敌人的配属航空兵任意活动,当这种活动会造成危害时,更不会允许。实际上,配属航空兵也许不能影响战局——这种情况下,它自由活动会消耗汽油;也许在某种程度上能影响战争结局——这种情况下,有支配地位的航空兵可以任意攻击和摧毁配属航空兵,尤其当它没有战斗机时更容易。要使配属航空兵有用,它的独立空军必须要具有支配地位,因为配属航空兵只能和一支有支配地位或胜利的独立空军并存。

作战方只有首先在空中取得胜利,才能显示使用配属航空兵的好处。因此,首先要做的事,是把它的独立空军武装成可以轻易击败敌人独立空军的力量。简单讲,独立空军必须尽可能强大,避免兵力分散,因而必须放弃配属航空兵,废弃配属航空兵是获得保持配属航空兵时无法获得好处的最好方法。

听起来好像在玩文字游戏,但并非如此。我们放弃了配属航空兵就可以增加独立空军的力量,使其更有力量打败敌人的独立空军和敌人的配属航空兵,并能在的陆军和海军部署中加上航空兵器,行动时便不用再担忧敌人的抵抗。但是,如果我们保留配属航空兵,就要减少我们独立空军的兵力,结果就会被敌人打败,我们的配属航空兵也会被摧毁,或者不能给我们的陆军和海军提供任何帮助。

因此,尽管从陆上海上作战本身来讲,配属航空兵似乎是有价值的,但从陆、海、空三军同时行动的战争全局来考虑,配属航空兵却是多余、无用和有害的。

我们设想,有两支陆军在沿海打仗。很明显,两支陆军都会得到海上辅助武器的帮助,海上辅助武器与沿海进行的陆上战斗配合,并促进其进程。但如果存在这样的海上辅助武器,那海军就是不存在的,可事实上是:海军是存在的,而海上辅助武器不存在。对于一支在海岸或离海岸很近的地方作战的陆军来说,只要己方海军比对方海军占优势,受到海上武器的支援是完全可行的。对比陆、海、空的关系,情况是一样的,一旦独立空军建成,配属航空兵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陆军和海军能依靠的空中支援应该是取得胜利的独立空军,而陆海军为了自身的利益,也应该放弃它们自己的配属航空兵部队。

现在无论谁考虑什么样的战争都必须记住,在陆地和海洋的上方是天空。在天空中只有燕子和信天翁飞翔的时代,把陆战和海战看成是孤立的事情是行得通的,因此除了特殊情况外,这两个战区的作战是互不相干的,但是现在很大程度上,陆战已经和空战分不开了。再说,空中作战可能针对陆上和海上目标,而相反的情况却不会出现,因而合理的推断是:空战是唯一可以独立于其他两种作战之外的。而这一既定事实通常不被考虑,也许是因为缺乏先例的验证,陆战和海战仍然被看成是在空间和时间上孤立的,就好像它们是在各自封闭的战区内,顶多会考虑到在封闭战区内作战的还有航空兵。

这样就等于拒绝接受现实,在《论海军航空兵》一文中,作者说他试图描绘“一幅在地中海作战的海军部队从它离开基地时开始对空中支援主要需求的图景”。作者开篇就明确要求保证海军部队出动的那个基地的安全,因为一个不安全的基地就等于没有。在敌人独立空军没有被削弱到不能进行重要行动之前,这种安全是无法保证的。只要敌人的独立空军还有威胁能力,就必须有一支至少和它实力相当的空军来保证海军基地的安全。由于海军基地有很多个,不可能为每个基地指派一支和敌人实力相当的空军来保卫它,除非是敌人非常缺乏航空兵器,更不能把贝塔认为的十分重要的全部别的航空兵器配属给舰队。

另一方面,只要敌人的空军没有受到损害,在地中海作战的舰队总会遭到敌人空军的攻击,这种情况下,这支舰队需要一支相当或超过敌人独立空军的舰载航空兵,但这明显是不可能的。

只有当除了舰载或非舰载的海军航空兵外,其他飞机都不能在地中海上空飞行时,贝塔所描述的对活动在地中海上的海军部队必不可少的空中支援才能实现。但这种情况在地中海是不会出现的,一支独立空军可以从任何方向飞进地中海的上空,袭击海军基地、巡航中的舰队、商港及交通线。地中海的海军要想解除这种威胁,它的空军必须能控制自己的天空。只有取得了制空权,海军才能享有空中支援,这种支援因为敌人没有而显得更有价值。

贝塔的观点,海军部队只能在独立空军不能飞行的区域内活动才是正确的,而这种区域只有在大洋上才有。贝塔的观点只适用于太平洋或大西洋上活动的英、美或日本海军,而在这种情况下,它的应用也是有限的,只有在舰船远离敌人的海岸时才行。一旦他们驶进敌人独立空军的作战区域,他们不仅要和舰载航空兵作战,还要和独立空军作战。这就说明,即使在大洋上,独立空军也不是没有价值的。

由于我时刻关注我国横跨地中海的特殊位置,我相信我们的海军会非常有兴趣拥有一支能打败敌人空军的独立空军,并且愿意放弃配属航空兵,以加强独立空军,使它在作战时能快速夺得制空权。

我多次向陆军和海军的反对者们提出:“如果陆军和海军被迫与已获得制空权的敌人作战,那将会怎样?”但从来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回答。这是一个难题,对不愿接受独立空军的人来讲更难。但现在这个问题必须回答,因为现在的政府正在削弱独立空军而加强配属航空兵,我的问题所包含的情况很容易被忽视。有的人觉得空中没有胜败可言,还有的人咬文嚼字地质疑“制空权”一词的含义。

我所讲的制空权绝不是扩大到不让敌人的苍蝇飞行的范围,而只是使敌人处于无法进行有价值的空中活动的境地。我也声明,我并不是对这个词偏爱,我不反对用一个更响亮的名词,如“空中优势”。制空权是指国家控制空间的能力,即在空中力量和航空工业方面占有统治地位,因而可利用这种控制能力在平时和战时对另一国施加影响,带有威慑的含意,因而制空权并不意味着双方一定发生了军事冲突,也不限定在纯军事方面,在和平时期也可有制空权。空中优势是指空战时一方军队对另一方的控制程度,具有空中优势的一方,其陆、海、空军部队的作战活动不遭受对方航空兵的严重干扰,这种空中优势实际是航空兵优势。现在我国军语中制空权的含意与西方的空中优势基本一致,但我并不赞同空中战争没有胜负的说法,这样说是违反常识的。空中战争和陆上战争、海上战争或其他战争一样,任何战争按其本质来说,结局都是一胜一负,否则就不是战争。空军和其他军队一样,敌对的斗争总会带来胜负,我把这件事归之于人类基本的常识。

还有很多人认为制空权只是局部的、暂时的。如果说有一种战争,在那里战斗因为艰难止于局部,那么空中肯定就是这种战场。那么制空权是暂时的吗?如果我方的独立空军使敌人处于无法进行有效的空中活动的境地,那么这种制空权是全面的,并且只要敌人永远处于那种境地,制空权就是持久的。

我的反对者们很了解这一点,他们在使用“暂时”一词时称,一个国家在空中失败之后还可以重建另一支空军,并扭转局势。这当然是有可能发生的,如果真的发生了,那就意味着制空权已经由敌方转到自己手中。这就好像一支陆军被打败后,建立了一支新的陆军又打败了原来的胜利者,也好像一支海军在海上被败后建立了一支新的舰队打败了原来的胜利者一样。但不论是在陆上、海上或空中,要做到这一点是很困难的,我们只讲正常情况不讨论例外情况。

在空中战场,被打败的一方能够重新建立一支实施报复的独立空军的可能性要有以下条件做基础:获胜的空军有绅士风度,它允许敌人重新组建空中力量;或是天真,不去加强自己的力量,使自己的力量和敌人的重组力量一样多,在战争中这样的事情蠢极了。

菲奥拉万佐上校写道:

在这样一种假设下(敌人由于装备低劣,缺乏政治勇气,或者怯于冒险,会试图回避一场决定性战役),较强的一方手中的制空权将是不稳定的,至少有潜在的不稳定,因为敌人的兵力依然存在;如果较弱的一方不肯冒险进入一场决定性战役,也很难强迫他进入。例如,很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较弱的敌人有一个组织良好的积极或消极的地方防空,有地下机场,故而不冒重大风险就不可能将其空军部队吸引出来,或者袭击其工业中心和人口中心。

时间长了,战争开始时曾是强大的空军部队就可能被战争折磨得一天天弱下去,直至变成劣势。如果敌人聪明机警并有意拖延时间,敌我态势就会主客易位,然后进行战斗,就像在海上作战的情况一样。

在他的假设中,“好像”太多了。他在结论时假设海上作战和空中作战是一样的,但这是一个不合理的假设。在海上,可能很容易把一支舰队收缩起来,使敌人很难把它吸引出来并给予伤害;在海上,不可能使敌人舰队得不到任何供应;在海上,除非冒巨大风险,否则很难攻击位于海岸上或离海岸不远的有防护的工业中心和人口中心。

但在空中作战的情况下,要把部队收进地下的掩蔽所中去,从绝对意义上说是可能的,可实践中却是很难做到的,尤其当空军部队兵力很强大时,而且单收起部队还不够,还要把部队赖以生存的一切东西全部收起来,这当然就更困难了。用防空兵器将敌人的进攻阻止在远离工业中心和人口中心的地方,与在海上将敌人阻止在远离海岸的地方相比,受到的限制更多而取得的效果更小。再者,这些防空兵器必须非常分散,因为所有的中心都可能遭遇来自空中的攻击,而不像海上作战那样,可能仅沿海几个中心受攻击。世界大战清楚表明,强大的舰队认为安全的海军基地却是最原始的防空兵器的口中物,而且攻击它们也不需要冒大风险,因此这两种斗争的情况相似之处很少。

要是认为较强的独立空军不能随意对弱方的基地、供应中心及生产中心行动,或进一步讲,较强的独立空军因为敌人有积极和消极的防空而受阻,那么我们会认为:这支比敌人强大的独立空军是无用、多余、有害的,因为它除了被战争折磨得一天天弱下去,然后变成较弱的一方之外,将一事无成。

作者写道“然后进行战斗”,为什么较强的空军要等到变弱才参加这场原来较弱的空军拒绝参加,而变强后又参加的战斗呢?

作者继续往下写道:

看来通常的结局是在敌对双方之间不停地进行积极的竞争。在竞争中,在较短的一段时间内将产生一个胜利者和一个失败者。那就是说,战斗(一次或多次)在空中战争中发生的可能性比海上战争大,因为必须考虑空中的特征是不能静止不动的。

我承认我根本看不懂这段文字,如果结局是一场不停息的竞争,又怎么会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产生结果呢?如果较弱的空军一直拒绝参加战争,而且只要拒不参加就可变为较强的一方,那么战斗又怎么成为一件可能的事情呢?

作者又继续写道:

紧接着决定性战斗之后,胜利者将享有不受抗击的飞行自由,换句话说,获得制空权并不意味着胜利者享有无限制的通行无阻的飞行自由,因为没有理由认为摧毁敌方主要空军部队也会使敌方的地方防空变得一点用处也没有。

很明显,这样想问题是毫无道理的,但是我们却有足够理由去相信,一支能摧毁敌军主要空军力量的独立空军必然也能对付那些次要的防空部队,尤其这些防空部队是分散的,他们只能分散地抵抗独立空军的进攻行动。

作者又写道:

如像德国那样,感谢它的工业组织,使它能够在协约国击沉多少艘潜艇就补充多少,获得制空权的一方却没有足够的剩余兵力利用它的暂时优势在对方重建一支有相当价值的空军之前,取得能结束战争的决定性效果,那么战争就会像世界大战那样拖延下去。

我完全同意。如果胜利者不能利用他的胜利,那这种胜利就不是决定性的,而只是一种暂时的优势,但这并不是空中战场特有的,陆、海、空军战场都会发生,而作者的比喻是不恰当的。能够迅速补充德国损失的潜艇工业组织是建在协约国海军部队进攻行动范围之外的,协约国的海军只能无意义地等待德国潜艇建成、装备部队出海后才能对付它们。

但是一个能重建一支独立空军的工业组织却位于获得制空权一方空军极易到达的地方,获得制空权的一方可以在敌方制造飞机、增加武器设备和送往空中的时候攻击并摧毁它们,而同时,它自己却能够在绝对安全的条件下制造飞机、增加武器设备和送往空中,生产多少就投入多少。当然,制空权也可能是暂时的,这除非是获得制空权的一方只是个皮洛士[1]。他说:“再来这么一次胜利,我就完蛋了。”故皮洛士把胜利比喻为一次得不偿失的胜利。如果获得制空权的一方满足于精神上的统治或者只一味享受胜利带来的喜悦,不去建设新的航空兵部队,而让敌人去重建空军部队,这个胜利就会成为得不偿失的胜利。但如果获得制空权的一方知道怎样利用制空权,就不会任凭敌人随心所欲地活动。因为获得的制空权是否会变成“暂时的”,不取决于航空兵的特殊性能,而是完全取决于获胜方独立空军司令官的智慧。无论怎样,我们都希望有一个好的司令官。

我特别向巴斯蒂科将军提出我的问题:“要是陆军被迫在敌方控制了天空,亦即在陆军上空,敌方空军部队可以自由地活动的情况下去作战,那它将会怎么样呢?”他的回答只对“自由地”一词做风趣的评论,而对其余的话却一言不发。但是“自由地”一词并没有什么可笑的,就像陆军在粉碎敌人的抵抗后自由地进入敌国领土,占领对方的重要城市、掠夺对方的财富一样;又好像海军在击沉敌人战舰后自由地在海上游弋,阻断敌人的交通一样。独立空军也是一样,在摧毁敌人的独立空军之后可以在空中任何方向自由飞翔,可以随意投掷任何物体到任何地方。和过去一样,这些都留着用常识去判断吧。

不能理解的是,有些人坚持陆军和海军绝对需要一支配属航空兵,费尽心思地指出没有配属航空兵对作战如何不利,但却一点不考虑陆军和海军就算有了配属航空兵仍有可能被迫在敌人控制的天空下作战这一情况。对于主张一国的航空部队应分散成各个不同方向的国家来讲,这种不测的事情是会发生的,必须加以考虑。因为这样做一定会降低空军的潜力,而空军的主要作用是用来夺取制空权的。

没有人怀疑夺得制空权的独立空军可以对陆海军基地、交通线和供应线造成破坏和障碍,没有人怀疑夺得制空权的独立空军会妨碍配属航空兵执行任务,没有人怀疑陆海军在敌人占空中优势情况下作战的危险,更没有人怀疑占有空中优势的敌人的空中攻击将使整个国家的民心、士气低落,对武装力量产生破坏作用。

但是,人们对空军问题并不关心,好像与他们无关一样。为什么呢?因为一旦他们静下心来,仔细想一想,就会得出与我相同的结论来。那就是说,当面临空战时,必须首先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这就要求必须快速地把现存的空中力量集中起来去战胜敌人。但是他们不这样做,反而像鸵鸟那样把头埋在沙里。

“毫无意义!”他们中有些人说,“毫无意义!我们只要记住世界大战的经验就行了。那时难道不就是敌对双方的航空兵进行拉锯战,根本没有得出个结果来吗?那时……”

世界大战确实是这样的,当时只出现了配属航空兵,而在拿破仑作战时,连配属航空兵也没有。在世界大战时,真正的空战概念还没有产生,因而也没有一种合适的打空战的手段,就好像在拿破仑战争时没有配属航空兵,是因为没有飞机诞生一样。

我承认:如果未来战争中的两个敌手像我的批评者指出的那样,相信空中战争无所谓胜负,那么空战将是个没完没了的拉锯战,就像世界大战中那样。当提前形成了不可取胜的成见时,就很难做出打胜仗的计划并去执行取得胜利。但我相信这种情况不会出现,因为现在有了独立空军,世界各地的许多人们在研究如何取得空中优势。

发动一场真正的空中战争,意味着为夺取制空权而斗争,只要斗争的一方执意采用这样的办法就可以了,即“使敌人在空中丧失力量是对我很有利的,因此,不要把我的航空兵部队分散,用它们去进行毫无结果的拉锯战,我要使用它们去击败敌人的空军部队”。

过去的经验与这件事情没有关系。相反,过去的经验只会误导正确的推论,从而起消极作用。在世界大战时,航空兵还只是一个小孩,小孩能玩战争游戏,却不能进行真正的战争。现在航空兵成年了,清楚自己的力量和目的,可以接受并完成空中作战的任务,就像陆上和海上的军种一样战斗。独立空军的成立目的和陆军、海军一样,都是为了进行战争,我们要谨记这一点。

在《舰队杂志》上,艾莫内·卡特上校写道:

如果陆军和海军的配属航空兵要发展到许多人主张的那种程度,全部航空预算将不够用了。

这是对的,甚至可以这样讲,如果配属航空兵要承担陆海军要求它做的所有支援,那么把国防经费全部给它用也不够。事实上,由于航空兵的特性,对胜利有利的任何事情它都可以执行。它能在高空快速飞翔,把地上的东西看得一清二楚。它可用于各种战略的或战术的、远的近的、地形侦察和照相侦察的侦察勤务,炮火引导和控制,观察和联络,传递命令和情报,以及其他凡是看得清和走得快的工具能做到的一切勤务。

它是有武装的,快速的,有威力的,这就是它被认为能完成各种直接或间接与战斗有关的各种任务的原因,这些任务包括:轰炸炮火射程以外的目标,在长度和广度上延伸了炮火;在攻击或退却的关键时刻,在低空用机枪扫射敌军地面部队;给军心动摇的部队增加勇气,阻止敌军在夜间集中,轰炸敌军司令部和偏僻道路上的运输队,以及其他需要一种有武装的运动,能迅速地引起恐惧的工具的协同作战任务。它是能在空中作战的唯一兵种,因而它可以警戒天空,阻止敌人配属航空兵部队而支援自己地面军队的行动。

配属航空兵为陆军提供的每个帮助都同样适用于海军,只要稍动脑筋就能想出更多的各种各样的辅助勤务,所有这些当然会使没有航空兵的一方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不仅如此,如果一支具有Q数量航空兵器的陆军或海军部队面对有2Q数量航空兵器的敌人明显处于劣势,结果配属航空兵数量会不断增加。配属航空兵的支持者知道这样会减少独立空军的力量,他们不敢无视取得合法地位的独立空军,于是他们说:“至于谈到配属航空兵,我们会满足于最少的必须数量,给我们这个最少的数量吧!其他随你们的便吧!”博拉蒂将军写道:

……独立空军是重要的……主要的考虑是它的实力与它未来的任务之间的关系,因此,我们必须给Z(独立空军的航空兵器数)以最大可能数,而给予X及Y(陆军及海军配属航空兵部队的航空兵器数)以最小的必须量。

“最大”一词与独立空军的航空兵器数数值相联系是重复的,博拉蒂将军建立了如下的方程:现在航空兵器及资源的总数=陆军配属航空兵器数+海军配属航空兵器数+独立空军配属航空兵器数。只要陆军和海军的最低需要量确定后,独立空军的航空兵器数就能很容易得出。

现在的独立空军航空兵器数不能是最小值或最大值,它就是它,是总和减去其他数据之后的结果,或者更愿意称它为一个平衡数。这个平衡数不能确定,要看陆军和海军的配属航空兵器数量而定,因为总数是个常数,主要的因素是独立空军的实力,但这个实力只不过是把一切供给品都给了配属航空兵之后的平衡数的实力。博拉蒂将军继续说:

两个较老的军种——陆军和海军不得不承认它们的小妹妹——独立空军已经能在它们无法活动的地方独立地(从战争全局看)进行活动,在某些情况下取代了它们的地位,或者积极地与它们协同作战,它们不让空军拥有完成这些任务的手段是荒唐的。但空军的地位已经能给陆海军以珍贵的工具,这些工具是不能没有的。……因此,尽管它得到的报偿不多或没有报偿,它却有责任在它的能力范围内慷慨行事。

博拉蒂将军的意思是这个小妹妹应该是家庭中的一个“灰姑娘”,她的两个姐姐必须承认她能在她们无法到达的地方独立活动的能力,当然是这些活动对于两个姐姐是有利的,在某些情况下代替她们,当她们需要的时候拉她们一把;但“灰姑娘”还有责任乐于牺牲自己,慷慨地帮助自己的姐姐。她不必过多担心,无论如何总会有点东西剩给她。

没有人思考独立空军对战争全局做出的贡献,它只利用剩余的力量去尽力而为,这样它所做的也就有限了。陆军和海军的实力必须保持某个标准,现在又来了独立空军,它的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给其他军种提供帮助,其他都是次要的。这就是所谓的武装力量的协同作战,但实际上,这就是一支武装部队的精神,不仅不能上升为一国武装力量的精神,还堕落为纯粹的利己主义。

如果独立空军在战争全局担负特殊使命,它就需要有像陆军和海军那样拥有足够的力量去执行使命。只要空军为配属航空兵提供经费,它们之间就会存在不可调和的利益关系,每个航空兵都想多获得一些好处,并且都不知道知足。

如果陆军和海军认为没有配属航空兵他们就支撑不下去,那为什么它们不从自己的经费中拨款给它,就像它们自己需要物品一样。同样情况,独立空军也应有自己的预算支出,以便可以不受干扰地生存下去。像巴斯蒂科将军的话就不对了,他这样讲:一个国家在它的武装力量上耗资50亿元,其中7亿给了航空兵部队,而实际上7亿之中的大部分都给了配属航空兵,以便增加地面军队的实力。实际上,我从1921年起就一起在重复这个问题。

只有陆军和海军才有权利去估算它需要一支什么样的配属航空兵,这种估算不应该是陆(海)军和空军之间讨价还价产生的折中物。最好是公平公正地面对这种情况,想个万全之策,确定下来,以免受到干扰和反复。按实际经验看,经过打折的协议定下配属航空兵的规模,空军方面总觉得自己太大方了,而陆军方面总觉得还不够大。

陆军和海军不应该让自己的实力依靠空军部的慷慨或自我牺牲。如果认为配属航空兵是陆上和海上军队发挥作用所必不可少的,那么航空兵就应像其他兵器和装备一样,在这些军队的编制中有它应有的地位。航空兵器的固定、适当比例份额应包括在庞大的陆军和海军部队编制中,正像大炮和其他战争工具一样,而确定这些份额应是陆军和海军当局责无旁贷的事务。独立空军自身也应有固定的预算,不应像之前那样不明确和不固定。这样它就可以研究用最好的分配方法去使用这笔经费,而不是伤脑筋地去保住它的拨款不被别的机构要走。

这种做法并不违背航空兵统一性的原则,统一性原则必须要坚持,因为最好的飞行方法只有一种,不管这飞行是为陆军、海军、独立空军还是民航。空军部申请将航空兵器和人员提供给陆军和海军,并收回生产成本,这样就摆脱掉其职权范围外的事务和责任。这种制度对陆军和海军来说也应该乐于接受,因为它们既得到了想要的配属航空兵又不受外界干扰,并可按自己的方式组织、训练和使用这些兵器。

为什么配属航空兵的支持者们对这种制度一言不发呢?艾莫内·卡特上校在《皇家陆军配属航空兵的使用、组织、动员、训练……和使命》文章中写道:

毫无疑问,配属航空兵的问题远没有解决。要是问题解决了就意味着配属航空兵全部建制都适合未来战争的情况,那就比圣达利想的还要复杂得多。完全正确,每样事情都得重新做起。

怕并不是积极的说法,作者继续写道:

皇家陆军和空军部之间的协议对配属航空兵不会有好处,协议的道路是值得怀疑的,既不是军事途径,也不是合理途径,因为这条道路是用小人意见和影响铺筑成的,它不是,永远不是客观的。

真是太妙了。卡特又接着论述。

答案不是说,“让我们坐下来,看看我们能做些什么。”而更可能是如下的对话。

皇家陆军:“我对航空兵的要求,战略的、战术的和后勤的要求如下……”

空军部:“我能满足你要求的资源如下……”

皇家陆军:“根据我的需要及适合你的资源情况,我的配属航空兵的编制如下……”

依我看,所有这些可能只是前进的一步,而不是决定性的一步。人的本性是:如果你能免费获得某种东西,你会尽量多要;如果你要无偿放弃某种东西,你会尽量少给。卡特上校提出的这种制度实行起来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为了尽量多要,陆军会夸大它的需求;为了尽量少给,空军会尝试缩小它的资源。结果是:配属航空兵的编制再一次成为讨价还价的折中物,这就是所谓的协议。

我们需要的是决定性的一步。陆军和海军应当说:“我需要这么多,钱在这里,拿给我!”然后空军部收下钱,提供陆军所需要的。如果这样,就不需要妥协的协议,各方都满意,都将各尽其责。

卡特上校进一步说:

现今要想一个部门能具备有关陆上和空中战场(我加上一句,当然也包括海上战场)的全部知识是做不到的,必须在组织上进行最重要的协作,并应该是密切和连续的。发展这种协作的最重要形式的方法之一可以是组建皇家陆军配属航空兵指挥部,这样的机构应该在战时出现。

这是向前迈进的一步,但并不是决定性的一步。当然,在战时应该有陆军和海军的配属航空兵指挥部,这些指挥部最好在和平时期就组建起来,至少能搭起个架子。但它们的使命不应该是不间断地协同作战,因为协同作战在性质上是模糊不清和非决定性的,它取决于个人的影响,只有让步和妥协才能发挥作用。相反,它们的使命应该是制订自己的行动方案。

只有负责编制陆军和海军的所属部门当局才有权决定它们所需航空兵器的数量与质量,谁负责陆军的编制,谁就有权力说话,像陆军需要一支供战略侦察的航空部队之类的要求。提这种要求并不需要有专门的航空技术知识,只需要有常识性的航空兵器知识就行,这在目前已属于一般文化水平,然后陆军和海军配属航空兵指挥部用它们自己的权力去决定这些航空兵器的编制和费用分配,于是陆军和海军负责编制的当局就能掌握做出最后决定所需的全部数据。一旦确定了这些数据,配属航空兵指挥部把兵员兵器的申请呈报空军部,空军部就按生产成本提供这些兵器。

这就是这一问题明确合理的解答,它不需要讨价还价的协议,而是精神上和物质上一个明确无误的答案,这样的解答会带来如下的好处:

1.配属航空兵将成为陆军和海军的组成部分,和其他战争手段处于平等的地位。负责编制的当局对航空兵器的态度和对其他兵器一样,也会将航空兵器的使用与其他兵器协调一致。所有的兵器由一人领导分配协调,可以达到效率最大化,使用的结果也会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效果。

2.陆军和海军负责编制的当局有义务编制它们的配属航空兵,并从预算中拿出钱来支持航空兵,协调航空兵与其他兵种的关系,使它们的费用获得最大的价值。只有看到了这些实际行动,我们才会确切地了解当局把航空兵的帮助放在何等重要的位置。现在它们只是一味地申请航空兵,从不担心经济支出,因为那些钱是从别的预算中拨出的,它们觉得申请是必要的。如果只要谁申请说他极需一辆洗车,就免费送他一辆,那样不是每个人都要来一辆了?

独立空军有自己的预算,可根据自己职责需要自由地组建部队。

我相信,如果这种制度被采用的话,不仅配属航空兵会得到真正发挥,陆军和海军也会节约使用它们。万分需要配属航空兵的支持者们也不会再问“我们可以从空军部的慷慨解囊中申请什么”之类的问题,因为要从自己的预算中拿出钱来支付,不管预算多大,即使要增加到新开支内,他们也会问问自己:“要增加陆军(或海军)的潜力,哪种办法更好些呢,是把一部分预算用在航空兵器上呢,还是把它全花到陆军(或海军)兵器上呢?”这些现实的问题会把不切实际的幻想打消。答案可能是这样的:“在我们的独立空军没有夺取制空权以前,航空兵器究竟有什么用呢?如果制空权已经夺取,我们难道不能要求独立空军合作去对付一个被剥夺掉空中力量的敌人吗?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把我们的全部拨款用来增加我们的陆上(或海上)兵器。”于是,配属航空兵将被它自己的捍卫者扼杀。


[1] 皮洛士为希腊庇鲁斯国王,279-280年与罗马交战,曾在赫拉克里亚和奥斯库伦得胜,但损失大批有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