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间谍是怎样炼成的
小白
据说早在莎士比亚时代,英国就有专业的特工机构,当时在英吉利海峡对面,天主教的欧洲大陆对她怀抱敌意,屡屡派出杀手刺杀伊丽莎白女王。对于那个充满阴谋诡计的秘密世界,英国人早在16世纪就相当熟悉。写过“特务”的英国作家,我们扳着手指可以数出一大堆,克里斯蒂、格林、毛姆,还有约瑟夫·康拉德——他的《在西方的眼睛下》和《诺斯特罗莫》,很值得你一本放在枕头边,一本放在卫生间。
弗莱明的“007”,克敌制胜使用各种古怪兵器,好像封神榜人物祭出法宝,那是学龄前男童的英雄主义白日梦,与“SPY GEAR”玩具套装同属一类——著名的间谍夜视仪是一只红色小灯泡加两块凹凸透镜。罗伯特·陆德伦笔下的特工也只是一群内植高敏传感器的机器人,两厢对峙比赛的是各自的反应速度,看谁出手出枪更快,好像西部牛仔,迎合放学路上玩打架的高中生趣味。这些角色在勒卡雷的小说里,随手一划都归在“剥头皮组”和“点路灯组”里,连个帅气点的名字都不肯给。勒卡雷甚至都懒得给他们配发高科技工具,一组磁带录音机加电灯开关加电线的窃听装置从60年代的《锅匠,裁缝,士兵,间谍》一直用到这本《伦敦口译员》。
约翰·勒卡雷喜欢的场景事件是老旧宅第客厅的小型研讨会,是图书馆档案库的文献爬梳,是审讯室内层层心理防线的突破和防御。他小说中的“英雄”都好记性、擅分析,长于从看似不相干的对话和文字里找细节寻线索——那正是他们在剑桥的书斋里养成的习惯,他们跟他们的导师一样只喜欢积满灰尘的文件架、装订成册的档案,喜欢泛黄的古旧纸本和传统目录学——加上一调羹大吉岭茶叶。所以一直写到21世纪的今天,勒卡雷的特工们还是不用电脑,也不懂联网数据库和关键词检索系统。
他自有一种纯正的英国气派:那种旧帝国时代海外殖民者式的老于世故;那种把阴谋诡计玩得像打桥牌一样文雅;那种拆开看每行描述、每句对话都像谜语,却通过复杂的因果链终于拼成整幅图版的逻辑;那种对人类种种幻想(无论是出于意识形态还是出于最基本的人类情感)的识透看破——《女鼓手》(The Little Drummer Girl)中的一位人物对他的情人说,“第欧根尼”(希腊犬儒主义哲学家)是历史上最好听的名字,世界上需要更多他那样的人,像亚历山大那样的则越少越好。
当然也还剩下爱情,勒卡雷的小说里总有一场爱情,它们被难堪地放置在布满阴谋和杀戮的人性荒凉之地,往往成为故事中人百炼而成的心理铁布衫上的惟一罩门(正如“卡拉”利用这点来打击“史迈利”),情人们一边诉说着爱情,一边勾心斗角,他们最终不是被背叛,就是被消灭。
勒卡雷的世界是紧迫的,虽然它还具有其日常生活的假象——特工们的专业技术更像是稍嫌怪异的(强迫症式或者躁狂症式)日常举止:诱使小学生帮忙窥测周围异动;出门前要在门口做点记号,以防有人潜入屋内;盗取文件之后用普通档案填充空当的小伎俩——热门电视剧《潜伏》的编剧也许从中受到过一些启发。在这里出没的是一群老派的冒险家,他们喝着廉价葡萄酒,住在破旧的旅店,穿着袖口磨损的外套,在伦敦阴沉的下雨天里湿淋淋地抱怨。但日常的世界并不像他的故事那样环环相扣,在日常的世界里,如果你感到危险迫近,可以转身走开。而勒卡雷的人物却被禁锢在这间谍世界的逼仄时空里,进得去出不来。生活在那个阴险紧张的世界里,你遭遇到的所有看似日常的事物,都必须牢牢藏在记忆里,分类归档,随时能够从头脑的某个角落里把它提取出来,加以比较。
读者在此受到某种智力上的诱惑。在这个险象环生之地,任何一个轻微不起眼的角色所说出的每一句话、所做出的每一个表情都是至关重要的。置身其中者如果忽略其含义,可能遭致杀身之祸,置身其外的读者也必须将这些细微末节视作因果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以免误入歧途。在勒卡雷的间谍世界里,从来没有纯属偶然的事件,所有的“闲笔”都是提早埋伏的暗藏机关,它们散布在叙述的每一个角落。勒卡雷把“情节伏笔”这种传统的小说技巧玩弄到一种几乎算是“癖好”的地步,或者说他以挑战读者的注意力和记忆力为乐。他在叙述中突然插入一个不太引人注目的形容词,这个形容词提醒(它轻描淡写得几乎算不上是个提醒)读者注意某个先前的情节插曲。勒卡雷的小说也许是应该用“cult”的方式来阅读的,艾柯在他的《悠游小说林》第六节中解释《卡萨布兰卡》为何被“cult”时,把作品的“碎片化”假定为“cult”的要素,作品因此必须被它的“入迷者”不断阅读、分析回味、反刍咀嚼每一句每一词,每一块碎片。
间谍机构之间互设圈套,复杂多重的情节被这样的层层伏笔拆成碎片,散落在小说中人的观察、推测和判断之中。勒卡雷的间谍们总是在评估局势,评估自己和他人(同事或敌人)的关系,这倒给作者带来一种视角上的优越位置:叙述事件借由一双旁观的、片面的、一知半解的眼耳,一个不太重要的当事人,一个局外人,甚至是一个尚未明白世事的稚童。他们的听闻与真相隔开十万八千里,他们对事件的看法受到立场、地位和认知能力的局限,他们的心理活动还常常受环境的偶然因素影响,正确的判断总是被凌乱的潜意识活动打乱,他们的述说缺乏重点,耽于琐碎的细节,典型的“勒卡雷式错觉”在于:这些看似不相干的细节往往在别处得到证实,从而变成至关重要的环节。
作者让故事情节在不同人物的视角之间转移推进,造成一种“移步换景”的效果——叙述视角一旦转换,读者不得不向后回顾,重审态势。这不是在玩弄接力叙事技巧,也不是“罗生门”式地只设谜面不揭谜底,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不断故布疑阵,层层制造心理-语言错觉,用叙述的圈套来掩盖读者亟待识破的谜底。比照写“间谍”的小说,勒卡雷的故事更是“间谍”写的小说——以资深间谍那种缜密多虑、动辄回头、步步为营的紧张思考方式来写的。勒卡雷用繁复的“叙述诡计”来叙述诡计。
《伦敦口译员》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习惯于“勒卡雷式错觉”的读者难得地发现,我们只用十个小时就揭开这又一次国际化骗局的谜底。
叙述者“我”是一个口译员,自命不凡——这是那一行的入门级职业病,读者不信可去豆瓣网的“高级同声翻译小组”观摩,和小说中的“布鲁诺·萨尔瓦多”一样,那里的人也喜欢夸耀手里的多种语言证书,也看不起普通的笔译人士——那是退休军官和出租车司机都能干的活,任何愿意以千字七十英镑的价格出卖头脑的家伙都能干,这是关键所在;萨尔瓦多收入极丰,定期阅读男装杂志,定购新款杰尼亚套装。口译员的世界实行森严的等级制——握有五本证书的当然可以瞧不起只有一本的家伙,那是一个阶级金字塔,萨尔瓦多在塔尖上,他是顶级口译员,精通东刚果地区许多种语言,具备神奇的听觉天赋。这项职业技能让他有机会偶尔给英国情报机构打工。
业余特工很快遭到考验,一个临时搭建的“财团”要他担任翻译,声称要在东刚果的基伍高原上伸张正义和人权,策划旨在针对腐败政府的夺权政变——这一点尤其吸引我们的主人公,这与他的身世有关。当然预设阴谋论的间谍小说读者清楚地知道,“财团”总是不怀好意。这是萨尔瓦多的人生新课程。在勒卡雷秘密的特工圈子里,一个人最首要的生存技能是学会人格分裂,只有一个“自我”是不够的,“要学会在谎言中生活”——安德森老师告诫他。就像《锅匠,裁缝,士兵,间谍》中那个资深间谍“布兰德”说的:作为一个社会主义者,你可以捞钱,作为一个资本主义者,你可以去搞革命。而这不过是布兰德本人对史迈利说的话,后来,当史迈利问吉姆,布兰德的左倾观点如何能跟他的“圆场”工作协调时,吉姆却说,他没有什么左倾观点,这里没有需要协调的东西。至于双重间谍比尔·海顿,你读到最后几乎分不清他到底属于哪个阵营——无论你把他看成哪种身份,他都是表面一套,暗地里却追寻全然相反的目标。
新晋间谍萨尔瓦多的职业生涯碰到了问题。他很快发现“财团”的真正意图,那并不是什么高尚的目标。勒卡雷写惯视欺骗和阴谋为等闲日常功课的老间谍,这一次显然是要花样翻新。萨尔瓦多不够机警,有些自怜,置身重大事件的阴险漩涡中心,他却老是心不在焉,浮想联翩。按他遇事随随便便的性格——“财团”当然研判过他的性格特点,很可能他会顺利通过这次“考验”,假如不是他自己的婚姻出现危机,或者假设他没有遇到这个黑皮肤的情人。他最后的选择显然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这证明勒卡雷仍然对人性不敢抱有太高希望。第一人称的写法显然对勒卡雷有所限制,他本来最擅长的那种视角转换,这一次被固定在萨尔瓦多身上。好在他还有语言和听力天赋,这当然大大扩展了他的观察范围。我们一开始曾猜想,勒卡雷会不会利用萨尔瓦多的语言能力设置故事圈套,或者让他那双敏感度极高的耳朵发挥一些作用,但没有。勒卡雷的着眼点不在于此,这一次他要的不是那种老练的间谍,他想要告诉我们的是——一个老练的间谍是怎样炼成的。
萨尔瓦多不是卷入意识形态冲突的冷战斗士,他是20世纪末富足社会中的普通人,他和“财团”之间的关系,跟这个社会上一般“白领”和他们所服务机构的关系差不多,他所遭遇到的难题,也跟所有普通人成长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类似:你想要把对的和错的分清楚,那你就只好出局。你做别人让你做的事,把自己的想法彻底忘记,或者藏在心里——也许可以半夜匿名上网发表意见,你的意见顶多只值“五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勒卡雷也算是写出一部有关“如何做一个老练的家伙”的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