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大事年表
宋慈家世
宋慈祖上在唐代有个叫文真公的先人,传四代,由邢(今河北邢台西南)迁睦(今浙江建德)定居。又传三代,有个叫宋仕唐字世卿的到福建建阳任县丞,史籍说他“公廉有守,遇事通晓”。宋仕唐卒于建阳任内,一家就在建阳定居下来,成为建阳县人氏。宋仕唐的儿子宋翔,史称他七岁能诗,累官国子监簿,文才曾“名动京师”,回乡后首创义举修建了故乡的童游桥。宋翔的孙子就是宋慈的父亲宋巩,表字直卿,官至广州节度使。
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出生(本年表按当今方式以周岁计)
生于福建省建阳县童游里,出生月日不详。
宁宗庆元元年(1195年)九岁
到同乡吴稚门下读书。吴稚是朱熹高第之一。
开禧元年(1205年)十九岁
到京都临安入太学,其时太学约七百名学生。主持太学的是南宋大臣、翰林学士真德秀。真德秀阅读青年宋慈文章,赞其出自内心性灵,可见此时的宋慈已颇具独立思考的品格。
嘉定十年(1217年)三十一岁
中乙科进士,被任命为浙江鄞县尉官。不料父亲患重病,他无法赴任而赶回家乡,不久父亲病逝,他居家守制。
嘉定十一年(1218年)三十二岁
居家期间,蒙古、金朝和南宋的局势发生剧烈动荡。北方金朝因抵挡不住崛起于漠北的蒙古铁骑进攻,决定吃掉南宋扩地抗蒙,在嘉定十年十二月发兵渡淮,大举南犯。破碎的山河再遭战乱。多年读书谋求入仕的宋慈,此时在乡间目睹民间疾苦,乱世冤狱,对他审视自己的人生志向是起作用的。可是守制三年后,他未得朝廷起用。
嘉定十七年(1224年)三十八岁
刘克庄到建阳任知县。与宋慈是知交。
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四十岁
出任江西信丰县主簿,开始从政生涯。刘克庄为宋慈饯行。
绍定元年(1228年)四十二岁
江西南安境内农民聚众造反,朝廷派军镇压,宋慈参与。
绍定三年(1230年)四十四岁
福建汀州、南剑州、邵武一带农民造反,汀州城军士哗变囚禁了州守陈孝严,宋慈参加平叛,为指挥者之一。
绍定五年(1232年)四十六岁
任福建长汀知县。长汀一带食用的闽盐由福州经闽江溯流航运,路遥途艰,常逾年始至,盐价奇贵,加上官吏克扣斤两从中渔利,民怨很大,往往酿成激变,成为“致盗之源”。宋慈考察后改运盐路线,从潮州运来往返只需三个月,又令以平价出售,广受百姓赞誉。
端平二年(1235年)四十九岁
此前一年,金朝被南宋和蒙古联军灭亡。一二三五年年初,蒙古窝阔台汗集结蒙军兵分两路大举南侵,南宋到了更危急的关头。宋朝以枢密使为枢密院长官,与中书省之同平章事等合称“宰执”,共同负责军国要政。这年年底,以枢密使督视江淮军马的曾从龙闻宋慈才华,召他从军任职。但宋慈尚未就职而曾从龙去世。
端平三年(1236年)五十岁
曾从龙去世,魏了翁兼其职,再召宋慈任幕僚。魏了翁本人穷经学古,学问甚丰,且自成一家。宋慈前往。
嘉熙元年(1237年)五十一岁
任福建邵武军(今福建省邵武市)通判。通判职位次于知州,但握有监察官吏并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并有连署州府公事的实权,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刘克庄以“摄郡有遗爱”评价宋慈。遗爱,指有仁爱德行留给世人。如《汉书》“没世遗爱,民有余思”之句,讲的是有仁爱德行留下来被人民思念。
嘉熙二年(1238年)五十二岁
任福建南剑州(今福建省南平市)通判。刘克庄所撰宋慈墓志说他“通判南辕剑州不就”,受李宗勉丞相举拔任“诸军料院”。这“诸军料院”也是中央政府的派出官员。这一职务变迁的背景是,时值浙右岁荒,影响甚广,丞相李宗勉奉诏南巡内地粮赋,宋慈应李宗勉召问,指出造成粮荒的原因还在于当地强宗豪门囤积居奇加剧灾难,极易酿成民变。此时南宋正抗击蒙军,国库存粮要应军需不能擅动。宋慈提出以当地富人存粮济粜灾民。办法是:“析人户为五等,上者半济半粜,次粜而不济,次济粜俱免,次受半济,下者全济之,米从官给。”即分民户为五等,最富的令其拿出存粮一半救济灾民,一半以平价出售;二等的不必承担救济,只拿出粮食以平价出售;三等的自己管自己;四等的自己解决一半口粮,另一半以平价购买;五等的完全接受救济。这件事由政府办理,百姓都根据户籍与政府发生关系。同时,宋慈还做成了“蠲免半租”,以鼓励和扶持发展生产。据刘克庄撰述,宋慈因有功而升任司农丞,知赣州,在知赣州时遭弹劾被免职,不久又起用为知蕲州,随后又改任提点广东刑狱。此间宋慈职务变迁频繁,具体时间发生在何时不详。刘克庄撰写《宋经略墓志铭》是在宋慈去世十年后,所记这一年的任职情况变化如此频繁急促且语焉不详,准确否,我不能肯定,于此存疑。
嘉熙三年(1239年)五十三岁
任广东提点刑狱,掌广东司法、刑狱和监察大权。这是宋慈一生首次出任提刑。其时广东疑难积案甚多,还有留狱数年尚未结案者。宋慈到任后清查积案,“下条约,立期程,阅八月,决辟二百余”,清理了大批疑难积案。这期间他循行部内,深入各地,广布耳目,多方寻找有罪证据,如此还找不到有罪证据的,便视之无罪。这是他能够迅速理清大批疑难积案的关键性原因。这里最具意义的不是在多少时间里清理了多少疑难积案,而是他的无罪认定思想!
嘉熙四年(1240年)五十四岁
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较好地解决了江西、福建、广东之间边境上武装贩盐的问题,使道路通畅,盐价稳定。宋廷曾把宋慈的方法下达有关各路,令效仿。
淳祐元年(1241年)五十五岁
知常州军州事。在常州任内倡议重修昆陵旧志。
淳祐五年(1245年)五十九岁
按古代的算法,宋慈这年六十岁。开始撰写《洗冤集录》。在序言开篇写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意为狱事中最重大的莫过于定杀头之罪,定此大罪的依据最重要的莫过于弄清第一手案情,而要弄清第一手案情最重要的莫过于检验。接着写,这样关乎生死的事,委派什么人去办案,实在是一件需要慎之又慎的事情。可是,“州县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选,更历未深,骤然尝试,重以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虚幻变化,茫不可诘。纵有敏者,一心两目,亦无所用其智,而况遥望而忽视,掩鼻而不屑者哉。”这是说州县委派去调查最初案情的官员,常常缺乏经验,加上仵作、吏胥受贿买的欺瞒行为,其中隐藏的虚幻变化就很难明察,即使是聪明的官员也很难不被欺骗;更何况临场负责勘检的官员,高座远离,对尸首掩鼻而不屑一顾者实在很多,这怎么可能弄清最初真实的案情呢!这序言不是一二四五年写就的,但可以窥见他撰写《洗冤集录》的目的。
淳祐七年(1247年)六十一岁
任湖南提点刑狱兼湖南安抚大使行府参议官,协助安抚大使处理军政要务。所作《洗冤集录》刻印出版于湖南宪治。
淳祐八年(1248年)六十二岁
进直宝漠阁,奉使四路勘问刑狱,“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抚良善甚恩,临豪猾甚威。部属官吏,以至穷闾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
淳祐九年(1249年)六十三岁
任广东经略安抚使,为广东最高行政长官。这年春广东学宫举行释菜典礼,依惯例由当地长官主持,宋慈有头眩之疾,部下建议他委派其他官员代理,宋慈坚持亲往。回来后身体日下,于三月初七病逝。宋理宗皇帝赞其为“中外分忧之臣”,“特赠朝议大夫,御书墓门以旌之”。约十年后,官至工部尚书、龙图阁学士的刘克庄撰写了《宋经略墓志铭》,称宋慈为官,“禄万石,位方伯”,却“家无钗泽,厩无驵骏”,萧然终身。
淳祐十年(1250年)
宋慈灵柩移送回故乡福建建阳县,于七月十五日归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