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尹瑞也愤怒了,他抿紧唇不语,用结了冰的目光瞪视我,企图用目光威胁我。我估计这桃花眼男人缺陷挺大,不是自信过度,就是脑细胞还没完全发育,天真地认为以眼杀人是确有其事,其实这世界上除了红眼病具有一定的杀伤力外,一般的眼睛连杀死一只蚊子都不能。于是我无视尹瑞眼中的寒光道道,眨着天真清澈的眼睛迎视他,等待着他下一步的反击。
他果然反击了。看起来愤怒是世界上最好的止疼药,尹瑞放开了捂嘴的动作,口齿已清晰伶俐了,前一刻还痛苦满面的俊脸突然嬉皮笑脸起来,他微笑道,“桃花,其实我是见到你才口水泛滥,听过‘人面映桃花’这句话吗,以前我不相信这句话,心想哪有这样的人存在。但是见了你以后,我彻底相信了。”他顿了顿,“桃花你很漂亮,特别是笑的时候。”
他这种先给人甜头再落井下石的过时战术,我心知肚明。但我作为一个美少女,即使一个出色的异性皮笑肉不笑得称赞我貌美如花,我还是很谦虚得全盘接受了,毕竟他说的是实话。
我嘴角微翘,窃喜了几秒后理智回潮,又发出了啧啧感叹。
我陶花源独孤求败了这么许多年,今天还真遇上对手了。这尹瑞嘴皮子功夫了得,哪怕他有朝一日失业,我想他凭借这身高质地皮囊和嘴皮子功夫,拿下中老年妇女不是问题,住上别墅穿上貂皮走向小康也不是问题,他天生就是靠姿色致富的男人啊。虽然现在社会提倡劳动致富,将来失业后的尹瑞也免不了先劳动再致富,但是假如他外表丑陋,那么中老年妇女也是不乐意他劳动的。
我托着脸,不怀好意得打量了眼尹瑞,挂着笑揶揄他,“尹瑞,说实话,以前我也不太相信‘人眼映桃花’这句话,心想哪存在这种风流的桃花眼啊,但是见了你以后我彻底相信了。”我诚恳得赞扬说,“尹瑞你不容易啊,长出了一双这么风流的桃花眼。”
被赞扬的尹瑞的表情很是滑稽,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噎到似的,先是怔楞得看着我,紧接着脸上的俊美五官扭曲纠结在一起,他的牙痛又发作了。他皱眉捂脸的样子很凄惨,“桃花我怕了你,从刚才到现在,没一句话是不带暗器的。你心情很不好是不是?”
被猜中了心事,我有些讪讪,于是把头一抬,佯装欣赏天上海绵似的白云,用低落到尘埃里的语气否认,“心情还行吧,比牙痛的人要好倒是真的。”
猛然间有人又狠狠地吸了口气,我转头看了眼尹瑞,见他像垂死的青蛙王子,用哀伤的桃花眼瞪我,俊脸剧烈扭曲着。这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丑人就是喝口汤都能吐趴下一堆旁观者,而尹瑞这样的男人,我不得不承认,他的脸散发着扭曲的美。
他越痛,我就越心旷神怡。
自古以来美人都是娇嫩易碎,英雄都爱把美人揽入芙蓉帐下好好呵护,我也不能免俗得加入了英雄的关怀大军,我好心宽慰他,“你牙又痛了啊?尹瑞我跟你说,糖吃多了牙肯定会蛀掉,你说你一个男生干嘛吃那么多糖呢?你看你都流汗了。”
尹瑞洁白的额头确实已经冒出了密密细汗,他狭长的桃花眼没好气得横了我一眼,咬牙切齿说道:“这汗是因为你流下的。”说完他从兜里掏出一颗沾着血丝的白色牙齿,在阳光下散发着摄人的冷光,“陶花源你听着,我拔的是智齿,不是蛀牙。只有你们女生才爱吃糖。”
这一次尹瑞的恶言相向并没有激怒我,我只是直勾勾得盯着他手中的那颗牙齿,灵光一现,眼珠子骨碌转了两圈后脱口而出,“尹瑞你这颗牙也挺英俊的。”我昧着良心说话,眼都不眨一下,“要不就送给我吧。”
尹瑞又发愣了,眼睛警惕得盯着我,“桃花你有什么企图?”
这尹瑞已经用“企图”来形容我的行为,看起来我在他眼里基本不是好人了。我把嘴一瘪,之后绽开紫薇花般的甜笑,“尹瑞,我对你没企图,我就是对你的牙有企图。”然后我东张西望了一圈,直到周围见不到任何移动的活物时,我悄悄凑到他身边小声耳语,“据说你打篮球用的腕带丢了好几个了吧?以你尹瑞强大的智商,应该早猜出来是怎么回事了吧?”
尹瑞不好意思又有点得意的灿烂一笑,笑完以后又苦着脸,牙又痛了。
他可真是给点阳光就灿烂,灿烂过后就牙痛啊。上天果真是好帮手,我为了一颗牙给尹瑞阳光,上天很体贴得在他灿烂后赐他牙痛,我和上天珠联璧合。我以退为进,“尹瑞,这牙给不给?不给就算了。”说完我佯装背起书包要起身。
“桃花。”尹瑞喊住了我,忙将他的牙塞给我,“给你给你。”我露出得逞的笑,用纸巾包住那颗红得狰狞的牙齿,放进书包口袋,“下一颗我也预订了啊。”
尹瑞可怜兮兮得望着我,桃花眼水汪汪,小鹿斑比似的。
我心里戚戚然,女人都哭喊着时下的坏男人没法治了,于是只能一哭二闹三上吊,收效寥寥。拔了坏男人的牙吧,出轨一次拔一次牙,等到他牙齿零落稀疏,再也嚼不了野味,自然乖乖咽下家中的素菜淡汤,于是天下盛世太平。
女人真该组团去当女牙医。
想到“医生”的字眼,叶知秋长着豆子的俊秀眉目跳入我的脑海,我心神荡漾了一下。懊恼于自己的疏忽,我状似无意得放慢了整理书包的动作,然后慢吞吞得取出了尹瑞那颗牙,捏在手上,掬起一掌水洗牙。
淡蓝天空下,绿草如茵,姹紫嫣红,却因为我洗牙的场景,而毁了这天地间的诗情画意。
尹瑞还是忍不住开口,“桃花你又干什么?”我认真得洗牙,“洗掉你的口水。”尹瑞笑嘻嘻道,“口水才是这颗牙的精华啊。也不瞧瞧这是谁的口水。”我冷冷得瞥了他一眼,顾左右而言他,“叶知秋的牙齿可比你白多了。”
我终于扯到了重点,心开始怦怦跳起来。
我雷达般的余光瞄到,尹瑞正深沉得盯着我,气氛就此沉默静止,安静得只闻池水的哗啦声。尹瑞心有不甘道,“陶花源,我跟叶知秋没长牙的时候就认识了,我可没见他比我白多少。”他嗤笑了一下,状似风流倜傥得捋了捋他额头的发,“话说回来,知秋除了学习比我好,其他我可都是我占上风的。”
我又有了把尹瑞推下水池当落水狗的冲动。但冲动是魔鬼,我要奉公守法。我很友好得干笑了两声,表现得像个十足的花痴,“呀,尹瑞,你和叶知秋很熟吗?”我自问自答,“肯定很熟,叶知秋说你的表妹和他的邻居小妹妹还是同班同学呢。”
尹瑞起先迷茫的咕哝了下,“他的邻居小妹妹?”随后他眼一亮,困惑的深情瞬间消失,爽朗轻笑,“是陆蕊啊,嗨,什么邻居小妹妹,她可是叶知秋的小媳妇啊。”
他话音刚落,我全身一震,身子颤了颤,轻风拂来,我全身的寒毛都唱起了春日悲歌。
我死咬唇不说话,紧紧攥起拳头,清澈透明的水从我指缝间溢出,滴滴落在我的衣服上,晕开水色一片。而我手中正捏着尹瑞被拔的牙齿,其实此时,我只想出拳打落他一颗颗的牙,然后碾碎成粉,撒进风中随风消逝。
我恨他的嘴。我恨带给我坏消息的嘴。
我调理了一下自己的呼吸,将攥紧的拳头悄悄隐藏,然后云淡风轻得问道,“尹瑞你别开玩笑了,叶知秋才几岁,怎么可能就有媳妇了?”然后我吸了吸气,“现在都什么年代了,难不成他还有童养媳?”
这番话是对着尹瑞说,其实却是我自己劝说自己,一切只不过是尹瑞的玩笑,当不得真。毕竟在新时代的滚滚潮流下,童养媳都已灭绝了,现在流行自由恋爱。
我动用阿Q式偏方,顺利得让自己破涕为笑,但尹瑞显然是生来打击我的,我更恨他了。
他对我的说法嗤之以鼻,“桃花,这你就不知道了,我家就在叶知秋隔壁的隔壁的隔壁,我太清楚他的事了,我们那一带的男孩子,谁不知道陆蕊名花有主?两家人就等着他们年纪到了把事情办了。”然后他无奈摇摇头,“叶知秋这可怜虫,年纪轻轻就被陆蕊给栓住了,人生还有什么乐趣。”
我觉得鼻子很酸,鼻子一酸吧,我心也酸了一片。风中我孤零的声音随风上上下下,飘零成碎片,“那个……我怎么没听别人说起过?”尹瑞伸了伸懒腰,眯眼朝我放电,“叶知秋有青梅竹马的事情,知道的人不多。”然后他用轻浮的眉眼看着我,语气却前所未有的深沉,“所以那些对叶知秋有意思的女生啊,我都觉得挺可笑。”
尹瑞墨黑深邃的眼眸一动不动得看着我,“桃花,叶知秋是个专情的人。”
尹瑞那一声警示的“桃花”,以及他黑色的眼瞳吞没了我,将我困入了一个黑色无光的世界,我梦想的所有彩虹都消失无踪,徒留下的是黑色,满满无光的黑色。
我终于控制不住,蹭的站起身,膝盖因为动作太过突然,轻轻颤抖。我目视前方大道,日光倾洒每个角落,温暖春色却赶不走我心上渗出的冷意。
我斜睨眼坐着的尹瑞,他讪笑中掺着对我的嘲弄,我想以他那不算差的智商,以及九曲十八弯的奉告,十之八九已猜中我的心思。我陶家人自古以来心上坦荡荡,智商响当当,想干偷鸡摸狗的事了,也是以光明正大、天经地义的名义,今朝哪容得人在我面前班门弄斧耍心计。
简直侮辱我家门风。
我豁得朝尹瑞流露出娇艳的笑,眼中的温度却冰冷如霜的,我光明磊落得冷哼一声,“尹瑞,这个世界每天在变,更何况人心?”尹瑞狭长的桃花眼暗流涌动,注视了我几秒,薄唇轻启,“陶花源,原来我猜得没错,虽然我很不忍心……”
接下来他的话,我一辈子都记得。他残忍毫不留情得说,“但是我不得不告诉你,陶花源,你不会成功的。”我仰天一声狂笑,青春疯狂,然后我恶狠狠地回应着尹瑞的残忍,“尹瑞,谁知道呢,铁棒都能磨成绣花针,我只信自己。”
“桃花,你太天真。”“尹瑞,这句话留着你自己用吧。”“我为你好。”“我是为叶知秋好。”“你这么自信?”“我的直觉一直没有错过。”“桃花,你才18岁,我原谅你的不成熟。我是为你好。”“尹瑞,你以为我会相信十八岁的你吗?”“桃花,你太偏执。”“请叫我陶花源,我跟你不熟,你还没有资格叫我的小名。”“你看你就是不成熟。”“目前我恐怕是要比你成熟些的,至少我比你多颗牙。你这少颗牙的毛头小子。”“你……”
剑拔弩张电火交接间,我郁结的心情也宣泄了些,心情酣畅了许多,于是我示威似的轻抛起尹瑞的牙,笑看它在空中划出完美的椭圆形,以胜利般的笑容瞟了他一眼,只见他因口舌争不过,而郁闷得瞪着我生闷气。
我全身经络百脉都通畅了,朝他挥了挥手,“咱们拭目以待吧。我先走了,再见。”
转过身的我,面具摘下,微笑僵滞,露出了内心深处的脆弱和不堪一击。微风习习,尹瑞在身后喊住了我,“桃花,你到底要拿我那颗牙干嘛?”我侧身朝他邪邪一笑,“也没什么,就是把它供起来,我会每天祈祷你将来出家当和尚。”
风中,我听到尹瑞把牙磨得嘎吱响,然后我走了。
那个下午,我像一只得不到心爱骨头的流浪狗,徘徊在学校附近总共十几个来回,来来又去去,又去又来,彻底得惊动了民警叔叔。
民警叔叔靠近我的时候,我正不省心得第十二次穿越路口红灯,以游魂般轻飘飘的步伐,全面挑战交通安全。
民警叔叔估摸着再不出手,等天一黑,我这身白衣校服就媲美贞子的外出服了。他眼神犹豫,彻底慌神了,但民警叔叔见多识广,不动的都见过,还怕我这移动的不成,于是他以稳重的步伐靠近我。
“小姑娘,怎么还不回家啊,你看看你都第几回经过这里了,快回家吧。”他耐心得催我。“民警叔叔好,我这是第十二回经过这里,我在马路中间掉了50块钱,我要找我的钱。”“这傻孩子,马路中间掉的钱早被经过的车流卷走,早不见影了。真是,念高三了吧,读书读傻了。”
想必我这身A中高三校服已经使我的头顶笼罩着苦命的光环,我生气了,看起来庄子然是对的,这社会普遍歧视高三人口,认为书呆化趋势非常严重。我睚眦必报,锱铢必较的个性沉沉浮浮,这会又浮上来。
我乖巧得回答,“叔叔我的钱肯定还在的,我那50元是硬币,很大一颗硬币呢。”
警察叔叔无语了,欲言又止,估计他下一句话就是,“孩子啊,我们去趟精神科好不?叔叔免费送你,车费全免。”我不待他开口,莞尔嫣然一笑,“叔叔我开玩笑呢,我看你一天没笑了,逗你开心呢。”
警察叔叔释然得笑了,他把我送到马路那头,“回家吧,今天不要让我再看到你。”我神秘兮兮得点点头,“其实叔叔,我穿那么多次马路是为了多看看你,你很帅。”警察叔叔媲美沥青的脸红了,却又觉得不对,他歪着头问我,“可我见你只盯着马路啊。”我摊手笑道,“因为马路跟你一样帅。”警察叔叔又无语了。我得逞得笑笑,“我又开玩笑了,叔叔,这么好笑你都不笑啊?”
于是警察叔叔听话得笑了。
傍晚接近5点的时候,日暮时分,我还在学校附近徘徊,因为通过十二次穿马路的充分思考,我下了个决定,我要去见叶知秋。
所以我决定守株待兔,尹瑞就是那只兔子,我要跟踪他,找到叶知秋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