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有一天,我独自行走在丽江四方街那条潮湿的石板路上,身体流连在眼花缭乱的各式披肩中,有个温润如玉的男子似笑非笑的走过来:嗨,今天是第三次遇见。我想我们应该互相认识一下。
我抬起头,望着他,良久才冲他微笑,心里莫名闪过与康生的过往。
其实,在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里,我和康生两个人都输了。包括那个“Dcap”的女人。
“你好。我是祁翘。原来跟踪也算巧遇?”
伸出手的那一刻,过往便如烟云,我终于释然。
PS:此章送给五行阴阳宇宙星光灭绝师太。原谅我没在章节名打这么多字,实在是太长了,起点发不了。
谢谢师太对太子妃的支持。作为书中闫五行的原型,希望师太在色迷迷撩妹时,一定要保重身体,记得浪子回头金不换。导演珍重。
危险关系之一(送给恒仔盟主)
之一:爱到最后终究一场血战
凌晨两点半,我一通电话打到邢大同的手机上:“快点下楼陪我捉奸。”那头电话顿了顿,斩钉截铁道:“不去。”
“好。那麻烦你过十分钟下来替我收尸,葬礼从简。”不等他答话,我果断挂了电话,凶狠地按下11楼的电梯。
电梯的四壁光亮鉴人,我瞧见一张苍白的脸上刻满了绝望、凄苦与仇恨,眼神里散发着滚滚杀气,握在手里的剪刀泛着刺目的光。
李明继呀李明继,想不到相爱三年,爱到最后我们终究逃不过一场血战。
我颤巍巍掏出李明继家的钥匙,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
其实,我应该带一帮姐妹亲眷大大方方杀过去的。可惜,在T城我就是个孤儿,身边只有李明继和邢大同。偏偏邢大同这货白白长了陆毅的长腿韩红的肥肉,胆子比我还小。
我只好孤军奋战。
我在李明继家厮混了不到三年,闭着眼都能摸到卧室。
犹豫了片刻,我盘算着是直接冲过去把李明继的作案工具给剪了呢,还是先拍完照片留好证据再剪。
可是还没等我考虑好,卧室的门却开了,李明继穿着我给他买的真丝睡衣惊恐地看着我,不待我反应就直接扑过来抢我手中的凶器。
我和他厮滚在地上,显然我弱小的身躯不是他的对手。我晃着手中新买的“张小泉”,恨不得把他身上的睡衣剪成碎片。姑奶奶省吃俭用送你的礼物,你竟然穿着抱别的女人!
李明继眼瞅着我每一剪子都朝他要害扎去,吓得声音都变了,大叫着:唐妮妮你给我放手,别冲动。你这个疯子。
当邢大同冲进来时,我身上已经全是血,意识也渐渐模糊。
恍惚中听到邢大同撕心裂肺地叫我的乳名:妮子,妮子。一边叫一边把他的铁哥们打倒在地。
奶奶的,别叫我“妮子”好不好,难听不说,这名字只有我家人才有资格叫。
我想制止他一下一下砸在李明继身上的拳头,告诉他先救我,先帮我止血,可这货显然见血就疯,完全失去了往日令我钦佩的睿智与冷静。
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从卧室里跑出来,手里不知拿个什么东西一下子敲在邢大同头上。
我气血攻心,很不争气地就晕了过去。
PS:恒仔在妃团是个神出鬼没的盟主。经常很久见不到人。就是在盟我那天,也是匆匆说了句,我今天直接盟算了。然后,他就成了妃团的第五位盟主。办事干脆利落是他的风格。所有盟主里他是和我交流最少的,聊得最多是他家乡的水果和一些家事。感觉他是个成熟稳重有担当的人。此文献给恒盟。谢谢你的支持。
危险关系之二(献给默尘烟盟主)
之二:缘分这东西也不靠谱
醒过来时,不出所料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身上插了几根管子。
我记得抢夺中,那几剪子扎得都不是我的要害部位,不至于病危了吧,怎么这么兴师动众?
我渴得够呛,想找人给我拿点水,可病房里不见邢大同,就我一个人,我的头嗡地就炸响了。
我记得晕倒前的那一幕,他不会被那万恶的臭娘们给弄死了吧?不然,这种时候他怎么会不在我身边?每次有危险他都在,这次他一定是出事了!我的眼泪哗地就涌了出来,不带节门地流了满脸。
我最先认识的是邢大同,我们在同一时间用摇一摇接上了头。
缘分就是这么微妙的东西,没有早一秒也没有晚一秒,在那一刻我微信里只摇到他一个人,他也只摇到我一个人。
“你是骗子吗?”我上来第一句话就带着对整个世界的怀疑。
都快要睡觉了,邢大同那边才发来一句话:“我只骗美女。”
我翻了翻手机里的相片,虽然不资深,长得也算小家碧玉,噼哩叭啦回了他一句:“唯一爱好就是揭穿骗子的骗局。”
那边很快发来一个功夫熊猫晕倒的姿势。看着那个胖嘟嘟的萌货,我笑了。
就这样我们在微信里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我们聊美食聊自由行,聊几米聊黄小琥,聊哲学聊政治,聊股市聊时尚,每一个话题,我们都有着相同的默契,而且他的博学与睿智令我深深折服。
我一直在想,这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呢?在T城陌生的城市里,我突然想要个真实的朋友在身边。
我发了照片给他,美颜过的最满意的一张。要求他也发一张过来,他却死活不肯,说他长得像《巴黎圣母院里》的卡西莫多容易吓着我。
无所谓,在这个城市能有个人肯陪我聊天,在天气变化时关心我冷暖已经不错了。长相很重要吗?
我一直琢摸着和他见上一面,把他过渡到生活中来。可是,他总是推托。
直到一年后,在我的软磨硬泡下他终于答应见面。只不过,他带了朋友来,就是我的孽缘李明继。
李明继一双桃花眼像长了手,在我身上乱摸。邢大同则安静的坐在对面,腼腆的对着我笑。
原来,他只是长得有点胖而已,像那只功夫熊猫,着实可爱。
可是,从见面以后邢大同就有些躲着我。李明继却像只苍蝇围了过来。这到底算不算是见光死?
我约邢大同出去爬山,跑来接我的却是李明继。
“为什么邢大同不来?”
李明继接过我手中的包放到车上:“他另外有约。”
我赌气很久都没理邢大同。
再见面时,我已经变成了李明继的女朋友。
后来,有一次我们仨都喝多了,邢大同指着李明继笑骂他横刀夺爱。
我的心忽然就像被针扎了一下,疼起来。
PS:看过《替嫁太子妃》的人,都知道里面有个角色叫墨尘烟。他的原型就是我的第六位盟主默尘烟。
他是个独特的人。概括起来有三点:一,说话从来都很简洁,能用一个字回答的绝不用两个字。从而推断出,他具有对事物的高度总结、概括能力。二,做事喜欢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从他突然打赏我盟主,以及在前段时间荣登妃团总司令宝座这两件事就能看出来。三,他是古风才子。喜欢和古风有关的东西。这一点我们俩“臭味相投”。有时想听歌了,让他推荐几首,他会列一个歌单和几位歌手。着实解决了我在网上找不到“古风”歌的难题。在妃团,尘烟是唯一陪我对诗的才子,犹记在红包区我们两个人一晚上对了很多句,着实过瘾,最后我不得不甘拜下风。但愿以后还有这样的机会。
尘烟,我知道你是风,来去自由。妃团是万里晴空,你吹过,即有痕。
危险关系之三(送给龙哥盟主)
之三:我们总该有个了断
其实,与李明继在一起的三年,照顾我最多的不是李明继而是邢大同。
记得有一次公司组织体能培训,我从2米高的墙上跌了下来,腿摔断了。为了方便救治,我只好住进了z市的医院。
我哭着给李明继打电话,要他来z市找我,谁知道当天晚上赶来的却是邢大同。
他拿自己当成我爸,见到我躺在病床上一条腿吊起来的样子,竟然红了双眼,开口对我就是一顿数落。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实在太让人操心了!”
“你是不是二?教官让你跳你就跳呀?你不知道自己晕高?”
“你要是摔成残废怎么办?我要找你们公司领导……”
“李明继呢?”我打断他的絮絮叨叨,直切问题关键。他那双有些潮湿的眼睛,顿时开始躲闪。
在我咄咄相逼下,他墨迹半天才告诉我李明继公司有个重要的考试,关系到升职。所以他替明继来照顾我。
我问他:“你能替他做我男朋友吗?”
他又像当初我问他“李明继要追我你怎么看”时一样,那般无所谓的笑了笑,说:“你高兴怎么都行。”
我赌气的用被蒙住自己。为什么你总是对我无所谓?
那次住院他不像我朋友,倒像是老公,他有一身好厨艺,我想吃什么他都能做出来。
晚上,他死活不肯回酒店睡,非要搭张行军床躺我脚边,他说这样踏实,我晚上起来想喝口水,上个厕所什么的,脚一动他就醒。
我是乐得有他照顾,可怜他一米八几的大个,220斤的体重蜷缩在一张小床上,委屈地像个受气包。我看着他熟睡的脸,英挺的鼻子、如剑入鬓的粗眉,还有他睡觉时嘟起的厚嘴唇,萌得让人心痒。
但,我们的缘分仅止于此,他一直只肯把我当成朋友。
在回忆中陷的越深,越觉得自己荒唐可笑。
“邢大同我要替你报仇,杀了那个狐狸精。”
就在我越哭越大声越哭越伤心时,邢大同从天而降。
他头上裹了厚厚的纱布,手里抱着他的神器保温罐。
原来这货没死,是回家给我煲汤了。看到他受我连累,心里一阵酸楚,眼泪又汹涌而出。
他惊慌失措的跑过来,一手给我擦眼泪,一手检查我身上的伤口。
“没事吧?怎么哭了?很疼吗?哪里疼?”他的手温暖厚实,在我脸上一下下划过,可是,像他的感情却不曾在我这停留。
有些伤是心里的,你个傻瓜又怎么能看得见。
三年前,我堵气地和李明继在一起,只是天真地想刺激下邢大同,看他会不会吃醋,会不会向我表白。可是,他却只是笑笑说,随我高兴。
有些高兴是装给别人看的,你不知道吗?
我的心比身上的伤口还疼。
他坐在我身边道歉:“对不起妮妮,我不该打电话通知李明继,不然你也不会受伤。是我不好,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我吃惊的看着他。原来,我让他陪我去捉奸,他却背叛我通知了他的好哥们!
我眼泪又停不下来。
有人说眼泪比血珍贵。因为流血源于身体受伤,而流泪却是因为你的心受了伤。
邢大同,你一直让我流泪,一直。
原来,我们之间的感情终究是敌不过你和他的友谊,你根本就不是我的良人。
原来,缘分这种东西不靠谱的。四年前的那一瞬只是老天开的一个玩笑。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打翻了他的保温罐,热气腾腾地排骨汤撒了一地。
“你给我滚,我再也不想见你。我们绝交。”
后来,我在玉米排骨汤的香气中哭着睡着了。他收拾了残局,从此离开了我的生活。
邢大同,既然你不爱我,我和你就不能一直这样纠缠下去了。
我们,总该有个了断。
PS:龙哥,是妃团的第七位盟主,小名2号。龙哥做妃团盟主还有段小插曲,也就是这件事让我对龙哥从陌生到印象深刻。他是一个言必行,行必果的男人,做事极有主见,敢做敢当。龙哥有三大爱好:一是餐包哥。龙哥每天都会在红包区发一日三餐的红包,出手阔绰。二是个性哥。龙哥浪迹天涯,四海为家,不进任何群,喜欢在书评区流浪,众多书评区都留下他的身影,常常是高楼万丈。三是打赏毅力帝。龙哥每天坚持打赏优优。做一件事容易,每天坚持做同一件事是种毅力。优优感谢龙哥一直以来的支持,希望龙哥在生活中安居乐业,幸福安康。
危险关系之四(送给王萍盟主)
之四:被偏爱的永远有恃无恐
半年后的某一天,我和李明继在公司年会上不期而遇。他见到我有些悻悻然。
酒壮怂人胆之后,他换到我旁边坐,和我诉起苦水。其实,我们之间我也有错。
虽然后来我是真心和他在一起,但有个邢大同挡在中间,我多少会有些保留。比如说男欢女爱这件事,我一直都在搪塞。
李明继说他劈腿多半原因是我造成的,他知道我心里有邢大同。我说你放屁。他嘿嘿一笑,说,其实大同心里一直有你。
我握酒杯的手抖了抖,嘴硬道:“你又放屁!”他耸耸肩,娓娓道来邢大同与我有关的往事。
四年前,邢大同认识我之后,一直努力做的一件事就是减肥。
为了能让我第一眼喜欢上他,他魔鬼似的训练把自己从近300斤的胖子减到了200多斤。他本来想减到标准体重再来见我,无奈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他违背了自己的决心。
他做得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带他的死党李明继来见我。他本来是想让李明继帮忙壮壮胆,谁想这小子却见色忘友,对我展开追势。
李明继说:大同从小就是个胖子,一直很自卑。你这么漂亮又能干,他觉得配不上你。所以我说想追你时他才没争。后来咱俩在一起他天天盯着我,让我对你好点。
你上次去我家捉奸,他打电话通知我,是想让我把那谁给藏起来,他不是为我好,是怕你看到了伤了你的心,他怕你难过。谁知你竟然因为这个和他掰了。你用剪子刺伤自己住院那段时间,每天的饭其实都是他亲手做的,他求了护工瞒着你。你不懂他。
我听完这些后就知道李明继是故意让我难受,要用这种方式报复我。
我才不会上他的当。他和邢大同都已经是我的过去式。我要彻底忘记他们。
酒店的四楼是影院,宴席散了,我挑了个《超能陆战队》的动画片进去看。
我害怕一个人在家,害怕想起与邢大同的过往,坐在电影院里不会孤独。
谁知这个动画片这么煽情,里面的那个机器人大白一直默默地守护着他的小主人,誓死都要保护他的安危。虽然大白胖胖地,有时还会笨得让人发笑,但他有一颗誓死守护他的心。
我看着那个萌得可爱的大白,脑海里一直是邢大同那副微胖、肚子带着点赘肉的样子。怎么挥都挥不去。原来,邢大同你就是我的大白!
我拿出手机,翻出邢大同的电话,眼泪掉在手机屏上扭曲了他的名字,电话接通,我听到邢大同在里面叫我小妮。
我沉默着,听着他的呼吸声。
“小妮,我想你。”
我挂断电话,邢大同又拨了回来。
电影已经散场。
手机铃声一遍一遍响着: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永远有恃无恐。
爱是折磨人的东西,我们永远说不清。
PS:妃团的第八位盟主是wangping999,我爱称她为萍盟。优优加入起点时间不长,一直以为起点里的豪以男人居多。难得王萍美妞不仅是女中豪杰,而且还是个人见人爱的美女豪。
我们的古魔古盟主一直对萍盟情有独钟,关于酸梅汤的轶事想必妃团的人都知道,木办法,谁让萍盟一笑倾城呢,古吞这样淡定的男人都招架不住美人的回眸一笑。
为了赢得美人归,萍盟生日那天,古魔跑到红包区为她庆祝,引多少女子艳羡。
闲归正传,优优和萍盟聊天次数不多,但从其言谈中知道她在生活中是个乐善好施的女强人,很少有女人像她一样有如此能力撑起一片天空。
这也是她为什么出手大方,得到众多女频作者爱戴的原因。
每个盟主都有一个小癖好,我知道萍盟喜欢数字9。也许是代表着九九归一,长长久久的意思。在这里优优祝福萍盟生意兴隆,永远貌美如花。
流年中渐远的木马之一(送给双号双盟冰天雨)
题注:这世上有千万个人,就会有千万种不一样的爱情。不是每一份爱情都能开花结果,但也不是每一份爱情都是悲戚苦涩。爱情之所以让人沉醉,不过是在你爱的那一刻不问年龄、不问出身、不考量世俗的眼光,可以做到心无杂念,倾心相付。你的眼里就只有他(她),再装不下别人。
前两篇故事并不温暖,虐了女生的心。这一篇送给失爱的人,不论爱情的模样如何,愿所有人殊途同归,找到幸福。
《此去经年》
每天的午后,阳光都会准时照进“此去经年”。
这是一家经营字画的小店,坐落在城市里最昂贵的地方。
这里并不繁华,但居住在周围的住户却是这个城市里最有钱的人。
穷人买不起画,只有有钱人才会花大把大把的钱买艺术。
在这个小店里和阳光一样准时的还有三月。当午后的日光爱抚着“此去经年”明亮冰冷的橱窗时,她已经清洗好茶具,煮上水,坐在玻璃窗旁边等待泡第一盏茶。
三月慢慢把沸腾的水倒进透明的水晶杯里,杯底的铁观音立即有了生命翻腾着浮了上来。卷曲的叶子一片一片舒展开,像一朵朵妖艳的花在滚烫的温度里盛开。这是一个仪式,只有三月和康安懂得。平时店员们在这个时刻是不忍打扰她的。
“茶叶是有灵魂的。你赋予它们重生,它们会帮你实现愿望。”浩野就这样打断了三月了心事。
三月抬起头,看到一张年轻自信的笑脸,比午后的阳光还要灿烂。多年以后,她再回想起那一刻,仍会会心的微笑。
店员走过来礼貌的对浩野说:“先生,您要买画吗?请随我到这边来。”
“我是要买画,不过,我只想让画家本人为我介绍这些画。只有她才懂得画中人的一颦一笑。”浩野在回答店员,可是他的眼神却直视三月,仿佛要看穿她心底所有的秘密一样固执的不肯移开。
往常的午后,“此去经年”都是最安静的时刻,有钱人在午休,很少有人光顾。三月会在这段时间出现在店里,不问帐目,不谈生意,只静静的泡一盏茶,隔着窗,漫看花园里的花开花落。
其实,花园里的花品种很少,三月的心不放在花上。只是在等待。她像一幅画了一半的画,生生的停在那儿等作者完成整幅作品。可是那人迟迟不肯落笔,三月也就无期无望的等下去。
她对任何人都是冷漠的。浩野等不到她的回答,干脆坐在了三月的对面。那把椅子一直空着,为康安而留。
店员以为三月会发火,她的目光却仍然落在窗外,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那个春光明媚的午后,浩野陪着一句话不说的三月坐到夕阳西下。
他没有买画。
《洛神的眼睛》
浩野第二次来的时候,三月还是在泡一盏茶。茶水从滚烫到冷却的过程像一场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
浩野也不说话,只是在店里看画,每一幅画都让他驻足许久。最后他在一幅《洛神赋图》前停了下来。这是一卷贴着非卖品的画,横度几乎占了一面墙。
“这幅顾恺之的《洛神赋图》临摹的很传神,可惜只有一个地方不像。”浩野的一番话终于引起三月的注意,她收回看向窗外的目光,询问的看着浩野。这是他们第二次对视,对面男人的目光好像有种魔力,明明隔着距离,却像被他抓到近前一样让人无措。
浩野知道三月想听到答案,他偏偏不说。
“你过来,我指给你看。”
犹疑了片刻,三月终于起身,缠绕在她身上的那件白色刺绣的绸缎旗袍,袅娜的向浩野靠近。有一瞬间,他以为自己俨然是《花样年华》里的周先生,与陈太太苏丽珍在窄小的楼梯间、走廊上擦肩而过。故事等待开始。
“哪里不一样?”三月终于开口。暗哑的嗓音像是许久未开口说过话。
“眼睛。曹植在《洛神赋》中用“明眸善睐”形容洛神的眼睛,可是这幅画里的洛神,她的眼神却是哀伤凄艳的。作者在画你!”
三月的心剧烈颤抖起来。
她情不自禁多看了他一眼:这个男人是康安派来的吗?
PS:冰盟是妃团双号双盟的第一人,也就是第九位盟主。看过她直播的人都知道她是个很豪的美妞。每次来妃团都会在群里和红包区引起惊涛骇浪。人生最大的幸事就是不论你要做什么,都有那么几个人不离不弃的支持你、守护你,冰盟就是其中一个。亲爱的,抱一个吧。
流年中渐远的木马之二(送给雨痕盟主)
题注:突然觉得最近的心情适合一个淡淡的故事来抚慰。如果每个人都如三月一样在人生灰暗的时候遇到像浩野一样的男人就好了。
《三月,我爱你已经很久了》
三月没想到像浩野这样年轻的男子,竟然如此博学。他谈东晋顾恺之,谈唐代张萱、周昉这些著名的仕女画家,有一次他在评论现代画家时还提到了康安。三月期待她能多说几句,她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人们谈起康安了。而浩野只淡淡提了一句:康安是个辜负爱的男人。
她无语。
她太久没有和别人聊天了。以前的康安总会坐在阳光下守着她。有时漫无边际的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有时是无尽的沉默。两个人一壶茶,直至黄昏。
浩野的出现像一杯苦涩的咖啡加了糖,在搅拌中慢慢闻到了甜的香气。
他常常来,有时会带花来。那是些不知名的野花,带着田野里的活力,用报纸包着,偶尔会用麻绳捆着送给她。
这些野花的生命力出奇的顽强,比娇贵的百合容易侍弄。
三月好奇他从哪里买来的花。他说这是我摘的。在山里。你喜欢我可以带你去。在他第五次邀请她时,她终于点了点头。
很久没有出去了。她把自己放在阳光下晾晒,可是心却一直在阴暗里拘禁着,终日见不到光亮。活得像个即将结束生命的老妇人没有一点生气。
这一次,她决定找一些快乐回来。
这是一次自驾游。整个队伍有5对情侣。浩野开着一辆改装的牧马人,三月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有朋友开玩笑说,浩野从来不让别的女孩坐在那个位置,他说那是留给他老婆的。
三月就开始脸红,手心里渗出冰冷的汗来。
浩野不理睬那个玩笑。他认真的看着三月,看得三月不得不低下了头。
山里的美透着质朴,与城市浮华夸张的美迥异。
三月说她喜欢这里。不想离开。
我们一起留在这里。浩野就这样牵了三月的手。她的手冰凉,像她封冻的心需要有人耐心的慢慢焐化。
浩野没有松开她的手,他们一直走到了山顶。他想告诉她,如果这个过程是人生,多希望我能牵你的手,走到生命的尽头。
他在那里大喊:三月,我爱你。三月,我爱你已经很久了。
《谁也别想伤害三月》
回来后,三月的心情逐渐开朗。她的旗袍也从单一的白或黑变成了果绿色、淡紫色。大家都以为三月人生里的灰色终于被鲜艳取代了。
连三月自己也发现平时的花园里竟然种了一种山里的野花。原来,美好的东西一直在身边,只是被自己刻意忽视了而已。
每一个人都希望幸福不要结束。但是,幸福的来去由不得我们。
那个满身名牌的妇人闯进来时,浩野正和三月讨论下次自驾游的行程。她厉声喊着三月的名字。三月站起来,她尖叫着向她扑打过来,三月你个狐狸精,他已经死了你还不放过他,你去他的墓地干什么?你到底要怎样?你到底要怎样?她掉下泪来。
三月站在那儿不动,任由那妇人的手掌抡过来。
她以为那会是狠狠的一巴掌足已让自己倒下,再不起来。这是她欠她的。
预期的一掌没有落下来。浩野拦住了那只行凶的手。妇人的手被他攥疼了,她痛苦的叫起来。
三月嘶哑的喊道:浩野放了她。她是我的师母。
我不管她是谁,任何人都别想伤害你。浩野低吼着。她第一次看到他发脾气。竟是为了她。她想不到自己还会遇上一个肯为自己挡风拦雨的男人。那一刻三月的心和她的眼睛一样氤氲开来。
浩野把三月抱进怀里。康太太,三月是我的妻子。请你以后不要来骚扰她。
PS:雨痕,妃团的第十位盟主,雨盟。雨妞爆照时不知大家看到没,是个超级漂亮的美女。但是因为正在养病中,可能感情有些脆弱,需要大家多多保护。
雨妞有时像个孩子总是很任性,在休养期间不让她浪费钱发红包、乱打赏,却劝了也不听;有时又像个大人,天天早晚发信息叮嘱我吃饭码字睡觉。让人温暖却又头疼,姐,我睡觉了谁码字啊?红包区发个红包都会被挨说,不是为了释放下压力吗?来,别生气抱抱。么么哒。
雨妞是个热情善良的好姑娘,愿你快点振作起来,重新找到人生的希望。也许,你回头,那个等你的人已在灯火阑珊处。
流年中渐远的木马之三(送给宝哥盟主)
题注:女人即使再坚强,也会有脆弱的一面。感谢书评区与红包区支持优优的朋友们。心情影响下,写得可能有些词不达意。但是,是一个失爱的人重新被爱的故事。完整的看完才会有感觉。愿,不哭。
《青春,总会有迷途的时候》
三月在浩野怀里放声大哭。三年了,康安走了三年,她没有这样放肆的哭过。所有的委曲与煎熬,所有的不甘与妥协,所有的等待与无望,此刻都变成眼泪肆意流淌。
浩野说三月你哭吧,为你的过去做个了结。但以后的日子我不会再让你哭泣。因为我会心疼。
浩野什么都知道。
三月是康安的学生。在她大段大段的青春岁月里,缺少父爱的她被那个男人的成熟吸引。她像一只扑火的飞蛾奋不顾身。以为烈焰会带给她重生,却哪里知道她只是一只飞蛾并不是凤凰。
飞蛾怎么会有涅磐?飞蛾只会在烈焰中飞灰湮灭。
康安死在去巴黎的路上。飞机坠落在海里。康安说,我去巴黎办离婚手续,回来就娶你。三月淡淡的答: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她知道,他带走了所有的画,打包了所有对他重要的东西。她知道,他其实并不准备回来了。只有挂在店里的那幅《洛神赋图》像她一样被留了下来。
只是她不甘心,不想承认自己原来一直都爱错了。
她一直在跟自己对峙。不肯原谅自己当初的青春无知。
三月感谢上苍能赐给她一个坚实宽大的怀抱容纳自己的伤心与喜乐。遇到浩野是她的福份,她再不想放手。
她需要一个仪式,抛弃过去的自己。
她去康安的墓前告别,我重新拥有幸福了,感谢你曾经的给予。
三月终于不哭。
浩野紧紧抱着三月,让她几乎窒息。三月,青春总有迷途的时候。我一直等着你的归返。
《流年中渐远的木马》
浩野带三月去了小时候她常去的游乐园。时光在那些曾经让三月迷恋的旋转木马上雕刻出了古老的痕迹。像渐渐遗忘的往事,泛着旧的光。
浩野从身后抱着三月,一起坐在旋转木马上。王菲的旋木响起:拥有华丽的外表和绚烂的灯光/我是匹旋转木马身在这天堂/只为了满足孩子的梦想/爬到我背上就带你去翱翔/我忘了只能原地奔跑的那忧伤/我也忘了自己是永远被锁上/不管我能够陪你有多长/至少能让你幻想与我飞翔……
时光倒回。
青春时代的三月,在爱情里受尽折磨。累了,倦了就来这个供应欢笑的天堂里抱着木马幻想飞翔。坐到泪水干涸了才肯停下来。
彼时,浩野正在对面的操作室里看着她。他用课余时间来这里打工,只为了这个从来都只留给她背影的女孩。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遇到一些人在自己的生命中停留,然后又走掉。而我们自己也只是别人生命中的过客。直至遇到那个肯在你生命里安营扎寨的人,我们才会安定下来,从此,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浩野为了能给三月幸福,熟悉她喜欢的东西,打听她的喜好,听她喜欢的歌,看她看过的电影,一字一句读她发在博客上那些碎碎念,了解她的伤心与喜乐。在这个爱情速食的年代,很少有人愿意通过文字去了解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浩野却默默的做着这一切。
只是三月从来不知道她的人生一早就被他预约了。她的迷途,她的挣扎都不过是她生命中的一段不和谐的韵律。而他,浩野才是在自己生命里安营扎寨的人。
隔着玻璃窗阳光依旧泼洒进来。三月坐在浩野身边。
浩野,三月回头对他微笑,我在泡茶时许的愿灵验了。
她的泪又一次跌落下来。浩野接住了,那泪是甜的。
木马不停的旋转,在流年中渐行渐远。
PS:这一篇送给宝哥,第十一位盟主:萍中宝贝。抱歉宝哥,我应该早点发文的,因为早上的事,心情受些影响,延迟了发文时间。知道你不会生我气。就像你从来都无条件支持我一样,让我觉得很安心。
宝哥是我发红包时招来的,他说他的手机一直提示有个作者不停的发红包,就好奇点开看,看了两页觉得还可以,就这样一个从来不看女频的大男人成了我的铁杆粉,直接跳坑到这里,而且不打算走了。他不仅看正文,连作品相关都看得津津有味。宝哥,一入妃坑,深似海呀。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其实,我一直纠结着要怎样感谢你,是谢你每天毫不吝惜的打赏,还是谢你在红包区、群里的挥金如土?是谢你坐在妃团司令的交椅上每天团结大家支持我,还是谢你除了妃团哪里也不去?好多感谢说不出口。
你说,你会只支持我一个人,直到我成神!这句不是最感动我的,最让我觉得你了不起的是,很多人都要求我爆照,你却从来没提过。你说,贵在交心。
这个网络的世界,本来就是人与人的精神在交流。不论你的年龄、婚否、美丑、土豪还是屌丝,这里看的是人品,是内心世界。宝哥,你虽然从来不让优优说谢字,但我还是要说一句:宝哥,谢谢你。
夭折的都是苦的(送给飞扬盟主)
往日假期,若是不喜欢外面的人潮汹涌,就躲在家里讨清闲。泡一壶茶,拿一本书,躺在阳台的摇椅上,翻两页,想一会儿心事,发一会儿呆,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有时也会心血来潮,在古琴前焚一炉檀香,对着阳台上的花草拨弄半晌琴弦。虽然往往曲不成调,却每次弹完都笑着给自己鼓掌。毕竟知音难觅,像我这种初学者更是只有自己欣赏的份儿。
可惜,那种惬意的生活从写书开始就戛然而止了。每天除了工作就是码字,放假了反而更忙,想着要多更几章出来以备不时之需,所有爱好都暂停。
现在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泡一壶茶,放在手边,即使不喝,也能在写累了之余,看茶叶在水中云卷云舒。
最近朋友送了一罐怀山胎菊,说是明目效果好。一直以为这种花茶和猴魁一样都要放在透明的玻璃杯中用80度的热水冲泡才有味道,试了试却始终不见小花蕾长大,难怪喝在口中味道有些苦涩。
未开的花被人摘下便是夭折。天底下哪有夭折的东西是甜的?人生如此,爱情亦如此。
提起爱情又让我想起了张爱玲。因着毕业论文写的是她,又加上爱她的文字,所以几乎关于她的传记都看了个遍,为此还买了她那个孽障男人胡兰成的散文集《今生今世》来看,就只想知道胡兰成这样一个负心汉是如何向世人描绘他与张爱玲的感情。
结果,他果然没让我失望。一本书里提到张爱玲的篇幅很少,即使提到也是一种距离感的欣赏。如果没有他对护士小周和寡妇范秀美的那些爱意表达,也许我就以为他是爱张的。
可惜,有些事就怕比较,爱情这种东西你放在阳光下晾晒,就知道爱哪个多爱哪个少。
我说他没让多失望,是因为他敢于承认。敢于在书中承认他的爱,不躲藏不隐瞒。这也许是过个半个世纪的原因,他需要靠张爱玲的名声来博得世人的瞩目吧。
从始至终,胡兰成都在利用张爱玲对他的爱,来成全他自己。
记得张爱玲千里迢迢去看逃难的胡兰成,彼时,他正和范秀美举案齐眉,去小旅馆探望张爱玲时都是带着范一起去的。
我能体会张爱玲那时的心会有多痛。
有时,男人的坦诚也是一种血淋淋的残忍。
在三月那段不紧张的时间里,读了本慕容素衣的书,有一篇写张爱玲的文字《浪子终究不会为才女停留》,想想男子这种东西,多数只爱女子盛放时的身体,才不才的于他们没用,只是附庸风雅时的谈资。
当然,还是有极少数男人与他们有别的。如《欢乐颂》里的奇点。现实生活中也有,终身未娶的金岳霖最奇葩。
其实,我最佩服梁思成先生,他的心才是真的大。
PS:先说一个秘密:宝哥为了支持我,给我一个惊喜,偷偷用飞扬飞扬的歌盟了我。直到前几天才不慎泄露这个秘密。他是妃团男子双号双盟第一人。
所以送给第十二位盟主的文章仍是送给宝哥。
前十一位盟主用了三篇故事收了场,因为后面只剩下宝哥一位盟主,我昨天特意征求他的意见是写爱情小说,还是写散文。他说无所谓,看我高兴。
我想了想,小说写了开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盟主出现,等大家看结局时,估计早就忘记开头了。所以,我写了一篇不算散文的文字送给宝哥,写得乱七八糟,有些生活碎片在里面,希望你不要介意。
我记住你说的话了: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还有强大的妃团做后盾,跌倒了也不会哭。
跌倒一百次,我会站起来一百零一次。
我们错过了一场烟火盛宴之一(送给墨殇陨盟主)
像错过一场烟火盛宴,我们在青春最娇艳时错过了彼此。如今只剩下花火盛开后的灰烬,时刻提醒我们,曾经藏在心底的爱余温仍在。
之一爱的错手
有时候,爱情没有来路,亦没有去路。每次和萧何欢娱后的夜里,我的身体都会冰凉彻骨,微凉的心辗转难安,在来路中寻找,在去路中冲闯,我看不到一丝曙光。
萧何也许爱我。但更多的,他爱我身上附着的身份甚过爱我这个人本身。在萧何交际的圈子里,因为我留学生的背景,他似乎有了骄傲的资本。这对寻常人也许没有什么,可是萧何不是寻常的人。直到嫁给他一年后我才知道,他是一个不能在阳光下裸露身份的人。
他经营的公司是一个专门洗黑钱的机构。有人为他卖命,有人为他挣钱。在这样的圈子里,他们比势力,比财力,也比身边的女人。
人人都羡慕有一个气质高雅、聪颖慧诘的女人深爱着他。与那些没念过几年书就出来混的女子不一样,我对萧何的那些朋友充满了诱惑力和新鲜感。
从他们看我的眼神中,我看到了艳羡和垂涎。没有多久,他的朋友们三三俩俩的都更换了身边的女人。
一群与这个圈子格格不入的伪文艺女青年,有的女孩竟然是大学未毕业的学生。我不得不惊叹钱的魅力真的让人震撼。
而我依旧是萧何的骄傲,因为我与那些女人不同,我的安静与淡泊是她们没有的。他常常对他的朋友们说:我们子安最爱我了。如果我有什么事,她一定不能活。
子安是我。这句话说久了,就像一句经常在心里默念的咒语,它的魔力让我自己也相信了我晏子安是爱萧何的。没有他我真的就不能活下去。
这是真的。因为我的命是他救的。
那是场我终身都不会忘却的梦魇。在我即将大学毕业的那年夏夜,我做完最后一次家教,独自一人奔赴宿舍。
一条冗长幽静的小路,两边的槐树隔着尘世紧紧拥抱在一起。月光在密密交错的树叶中,映出微弱的斑驳。
在这片忽明忽暗的斑驳下,我被四个男人挡住了去路。我想退回去,转过身却发现退无可退。
我拼命的挣扎、呼喊,那一刻我才明白什么是恐惧,什么是绝望。我对自己说,晏子安,你宁可死也不能让他们碰你。
可是,老天连这个机会都没有给我。我被打晕了。
醒过来时,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
一个眉头有疤的男人低下头,温柔地对我说,你终于醒了,你昏迷两天。我很担心你。幸好,你没事了。
我翕动干裂的嘴唇问:你是谁?
你叫我萧何吧。他说。
是我送你来这儿的。那些欺负你的人有一个被抓起来了,另外三个跑掉。不过警察会捉住他们的。你放心。
我又是一阵眩晕,我的身体告诉我,在被打晕后,发生了最可怕的事。
刹那儿间我心如死灰。
可是,这个大我八岁的男人并不嫌弃我。他像捡到宝贝一样宠爱我,呵护我。我觉得这似乎没有理由。
他捏捏我的鼻子:缘分这种东西不需要理由。
好吧。我信这是缘分。
他怕我对人生厌弃,经常花各种心思陪着我、照顾我。我的生活几乎被他填满。
原先追我的那个男生,看到每天接送我的车不是玛莎拉蒂就是兰博基尼,突然知难而退。
其实,我有点喜欢他。
但是,我知道,我的残缺注定已经不配和他这样纯净的男生谈一场恋爱。
我跟萧何说了很多次,不需要他来接我。我不喜欢张扬,不喜欢成为别人瞩目的焦点。我只想做个平凡人,过最平凡的日子。
可是,萧何说我遇到他注定不会平凡。
好吧。我知道他长得很有诱惑力,在这个城市里,有钱有权,还有一双宋仲基那样让女生尖叫的大长腿。
每次,他打开车门走下车,都是我们学校门口让人瞩目的焦点。
他喜欢被人膜拜,我却只想找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苟且偷生。
他知道我的心思,在拿到毕业证后,他把公司交给手下打理,陪我去了巴黎留学。
他说,巴黎是个浪漫的地方,也许在那里你会爱上我。
对于这样一个不计较我的过去,又救过我的男人,我似乎没有理由不去爱他。
两年后回国,我便成了他的妻子。
PS:说说我的第十三位盟主墨殇陨。顺便给墨墨招个亲~墨墨话不多,不过很多时候他说话都能让我开怀大笑。这个谜一样的小哥总爱调戏姐和云块仙女,胆子很肥。后来姐给他讲作家杜拉斯,告诉他,姐的男票还未高考,他瞬间被打败。以后改成被优优调戏。哈哈,从来都是姐掌控大局的,你小屁孩还想在姐这称王称霸?
话说回来,我们墨墨是个很优秀的大男孩。有爱心、会聊天、做事周全、有侠客精神,是个说话做事很靠谱的人。当然还有些可爱的孩子气,晚上看到别人晒美食,他就心痒痒。最主要的是他还单身,这样一个难得的好男银,你们还等什么,快来抢呀。
我们错过了一场烟火盛宴之二(送给云块盟主)
孤儿
他从不过问我的身世。我也极少对他讲起。因为我是孤儿。
在残破的记忆中我模糊记得6岁那年,父母死于一场车祸。我是那场车祸的幸存者。可是,也许是吓坏了,也许头部受到撞击,即使被爸爸护在怀里,我仍然忘记了很多事。
那一天,爸爸的同事从医院接走了我。我被他牵着送去乡下的奶奶家。
在火车站人群涌动如潮,秩序井然的大厅不知为何骚动起来,每个大人都在我身边仓惶奔跑,那个叔叔突然不见了。
我一个人惊惶地站在人群中大声哭泣,从那时起,我就知道自己从此将孤苦无依。
在我即将跌倒的一刻,我被一个男孩子牵住了手。
他的大衣像风一样裹住我的身体,保护着我离开了这场混乱。
我被他领到了一家孤儿院的门口。他的双手捧着我的脸,两个拇指轻轻地帮我拭去了脸上的泪水。
我看到了他清澈如湖的眼睛里充满了疼惜。他塞给我一张纸条,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记住,你叫晏子安,你要好好活下去。我会再来找你的。
然后,我被他狠狠地推了一下,就跌进了孤儿院里,直到我18岁离开这里去上大学,我仍然没有等到他。他留给我的纸条上只有五个字:晏子安,6岁。
有时,我会以为那只是我跌宕起伏的人生中做的一个绮丽的梦而已。也许从来就没有这样一个男孩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
恩怨
如果人生没有这么多的如果,选择就变成了一条必须走下去的路。没有犹疑,没有对错。
夜凉如水,当萧何在我身边睡着的时候,我常常会看着他有些孩子气的脸发呆。
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正确的。又或者我可以放弃计划,逃离这里,逃离我不想面对的一切。
两个月前,警察找到了我。他说他是我爸爸的同事。
在那间烟雾袅绕的办公室里,他揭开了我的身世,我像看悲剧电影一样伤心难过,默默地哭肿了眼睛。
从此,我的心湖像被人蓄意投下了巨石,涟漪一圈圈扩散,变大,直至把湖边翻了肚皮的鱼推向岸上。
生活,不再宁静。
事情就像蹩脚编剧写出来的电视剧。爸爸是刑警队扫黑组的队长,那个年代里反黑打黑是刑警队的重头戏。他一直都在和一个黑帮团伙周旋,想连根拨掉这个犯罪组织。
在他收集的证据足以将黑帮的主犯绳之以法的时候,他却被警队里的内奸出卖。
一场蓄意制造的车祸,我的父母成了犯罪证据的陪葬品,而我被那个内奸准备拐卖时竟意外幸运的逃脱了。
警察们找了我很久,因为我改了姓名始终没有消息,直到今天才辗转找到我。
我不叫晏子安。我姓安。可是,我却忘记了。
更没想到的是,我竟然嫁给了仇人的儿子――萧何。
爸爸的同事说,也好,既然他是你的丈夫,你更容易收集他洗黑钱的证据。如果案子破了,也算给你父母报仇了。
我真的不知道,我是去复仇,还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放过萧何。
PS:云块,我的第十四个盟主。性别:青春美少妇;爱好:一言不合发包败家;性格:飘忽!偶尔挥刀杀向让她看不过眼的不平之事。偶尔挥刀也杀向有叛逆精神、败家又喜熬夜的我。
不过,我知道她终究是爱我的。在一个无人聊天的寂寞的夜里,我俩聊完人生突然觉得相见恨晚,便不谋而合互换了秘密。从此之后,一对“狐朋狗友”开启了人生路上不离不弃的甜蜜之旅。
好吧,我说实话,真相是这样的。我俩互换秘密后,发现我们就是彼此心里的那碟小咸菜,互相恭维艳羡还觉得不够表达那份激动,于是,我们约下有一天要聚在一起----喝酒。
天崩地裂,不醉不归。
这就是我和云块的友谊,全在酒里。亲爱的,我等你。
我们错过了一场烟火盛宴之三(送给墨尘烟盟主)
真相
我以为在父母与新生命之间,我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仇恨虽然可以战胜一切,但天上的父母一定希望我幸福。我决定放弃报仇,跟萧何就这样过下去。毕竟,上一代的恩怨不能迁怒于他。
然而,命运这种东西对待我从来诡谲。
前不久,他公司开年会,我坐在昏暗的灯光中,目光透过舞池里搂抱在一起的年轻人,看到萧何正在与一个男人交待什么事。
那个男人一如萧何其他的下属一样恭敬的弓背点头,就在他抬头的刹那儿,我本要移开的目光突然凝固。
那个人竟然是曾经在我学生时代毁掉我人生的坏人之一。他左眼角的那块青记仍在,我怎么会忘得了呢。
萧何似乎感受到我看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搜寻我。那个青记男原本一直跟在他身后,却在我眨眼间突然没了踪影。
我突然惊醒。他是萧何的人!那么,当初的一切是不是只是个阴谋而已,他的救命之恩,只不过是他导演的一场闹剧?我突然觉得很冷,冷到骨子里。
我只是想不通萧何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
萧何过来揽住我的肩,即使我的心再痛,我的笑容依然云淡风清。
好吧,我们该有个了结。
当萧何被警察从家里带走的时候,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我没有说话,只是低下头看了看已经有些隆起的小腹。
他不知道他就要做爸爸了。
最终,他被叛了十年有期徒刑。在他爸爸死后,他逐渐转入正行,我收集到的那些证据,是他最后一笔犯罪记录。
做完那一次他就清清白白了。
可惜,他栽在我手里。
他在给我的信里说,我就是他今生的劫。
原来,一切不是我想的那样。
萧何篇
那一年,我14岁,她6岁。当年我整个青春期全用来与我爸作对。
我不喜欢他做的那些事,包括让那个警队里的内奸把一个无辜的小女孩转手卖了。
我不会蠢到报警把自己的依靠送进监狱,但我会打乱他的计划,让他少做些坏事。
那天我逃课,赶去火车站制造了一场混乱,救下了她。看着她在人群里茫然无措的哭着叫妈妈,我突然想起了随妈妈离开的小妹。
她们有一双相似的灵动仿佛会说话的大眼睛,当那双眼睛里不断滚落出泪珠时,那一刻,我觉得我必须守护着她。
可是,我也还是个孩子,唯一的办法只能把她送到孤儿院。我告诉她的名字叫晏子安,是因为我怕被爸爸找到再次伤害她。
我告诉她,我会去找她。我没有食言。每年的六一儿童节我都会用看她,只不过,我从来不出现在她面前。
我只在远处看着她一点点长大,渐渐出落得清风秀水的样子,满心欢喜与惆怅。
从我爸那,我知道了她家人是如何丧生,这个真相让我不敢去面对她。
我不愿打扰她平静的生活,选择默默地守护。
可能真的是孽缘。她出事那一年,我28岁,她20岁。
那天,我应酬完官场的几个人,酒意上头,突然很想念她,便去了平日里她常走得那条路上等她,我只想躲起来偷偷地看看她。
突然,我听到她的呼救声,我冲过去时,看到她正被几个流氓侵犯,她已经不醒人事。愤怒之下我狠狠暴打了压在她身上的那个人,而另外三个却跑掉了。
那天天色昏暗,我又喝了酒,好多事都如同在梦中一样。我并不知道有一个欺负她的人就在公司里。
因为被我抓到的那个人让我给打残,入狱没多久就死了,这件事我动用了强大的关系网,花了很多钱才摆平。
我爱她。
我一直认为,我们之间相遇是上天给的缘份。
所以,我不在乎她曾被伤害过。反而更加怜惜她。
2016年,我36岁,她28岁。因为恨与误会,我被我爱的人送进了监狱。
我并未怪她。尤其是知道她怀了我孩子之后,我更加安心的服刑。权当是为我爸当年犯下的过错赎罪,为我的孩子积福。
她说,她会等我。
也许,这是我们在彼此伤害后唯一的念想。
像错过一场烟火盛宴,我们在青春最娇艳时错过了彼此。如今只剩下花火盛开后的灰烬,时刻提醒我们,曾经藏在心底的爱余温仍在。
PS:默尘烟,我的第二位双号双盟的盟主。看过我文章的人都知道尘烟的性格。我书中的人物就是比照他的性格刻画的。烟是个性情中人,喜欢古风的歌,喜欢动漫,常常介绍好听的歌和动漫给我,我都很喜欢。记得有一次我不开心,尘烟不喜用长句子安慰我,就用三个字来开导我,我也用三个字来回他。不知不觉竟然心情变好了。
虽然他话不多,并不冷血,是个心地特别好的男孩。
烟,我知道你能看到,有些事有些人,注定是你人生中的过客,你只要记住他们带给你的快乐,忘记痛苦就好了。人生很长,人生也很短,珍惜每一天,珍惜身边每一个关心你的人,雨后路虽泥泞,怕摔倒可以停下来,停下来抬头看天,你会看到彩虹悬挂天空。
长安宁,你懂。
试爱之一(送给双号双盟墨殇陨)
01我的自白
我叫秦毅,性格男,性别女。
但大多数人第一眼看到或听到我这个充满男人味的名字都以为我是个雄性。
这要归功于我的爷爷,他14岁参加解放战争,最崇拜的将军就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政治家陈毅。
所以他老人家毫不犹豫地为他第一个孙女也是唯一一个孙女取了个男人名“毅”。
我妈百般不愿意,私底下和我爸吵了又吵,最终还是我爷爷胜了。
我爸说男人的天下你个女人争了也白争。
我妈当时就果敢地把他从温暖的被窝里踹了出去。
我妈恐吓我爸时最爱讲的一句名言就是:女人的被窝里容不下不听话的男人。
男人名就男人名,人生在世,最大不过生死,一个名字有什么好计较的。
我挺喜欢的这个“毅”字,与众不同,够酷。老师点名时,同学们都以为是个男生,谁知站起来一看是个娇滴滴的女生,反差才会让人印象深刻。
我永远记得“那个谁”把名字和我本人对上号时脸上瞬息万变的表情。这种画面幻想下就足够令人心潮澎湃。我喜欢出乎意料。
其实,现实是残酷的。我一点也不娇滴滴,而且最讨厌那些捏着嗓子说话卷着舌头发音的雌性,嗲声嗲气的听了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我妈天天在我耳边叨叨要像个女孩子要像个女孩子。说话不要大声,走路不要一阵风,女孩子穿裙子多漂亮,你为什么天天穿条牛仔裤还破了好几个洞没个女孩样……诸如此类,不胜其烦。
而我,宁愿当个女汉子,也不愿意委屈了自己的心。任我妈东南西北风的天天在我跟前狂刮,我却依旧我行我素。
最终我妈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我越长越大,越大越跟我的名字一样开始像个“汉子”。
大三那年夏天我受了点刺激干脆剃了个板寸,像个男人一样在大学里晃荡。
结果由于我出类拔萃清新洒脱的造型一不小心成为大一女生的崇拜偶像,无数次被那些不明真相的小女生围追堵截,请吃饭请喝茶请逛街,送这送那还有送杜蕾丝的,地位直逼校草,闹得男生个个人心惶惶。
最后不得不派代表与我谈话,郑重警告我注意下形象不要再不男不女的打扮自己,混淆了他们小女朋友纯洁的视听!这简直是对我整个人生的嘲讽和蔑视。
我勒个去。瞬间我就爆发了。
秦爷我哪里不男不女了?我不就是头发短点、腿长点、人白点吗?我不就是脸长得眉清目秀细皮嫩肉像块小鲜肉吗?
当然,作为女人的唯一标志,我胸平了点。哼。那是爷故意包的。这句话我在心里呐喊来着,我怕我万一说出来更加激怒他们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于是我只是非常有针对性地回了他们这样一句:“要怪就怪你们万众齐心长成了倭瓜,连IQ都跟洋白菜似的。你们要是也整成我这般清新脱俗,女朋友能移情别恋吗?”
PS:墨殇陨,墨墨,第四位双号双盟的盟主。前几天刚为他招过亲的。招亲时,我还没看过他的相片。谁知那天云块突然把他照片发给我看:我去,竟然是个小鲜肉。名副其实的高富帅。
好吧,姐当时就后悔把他介绍给你们了。哪个妞想要抢人,敢紧报名,欲抢从速。
现在墨墨在妃团是有工作的人了。我的副版主。大家没事都来水啊,不然墨墨很寂寞。
墨墨,你是不是刚高考完???姐在考虑……哈哈哈哈试爱之二(送古涛来盟主)
02我的男闺蜜
这句话彻底引起公愤,那个被女朋友刚甩完的矮个男生挥拳就要揍我,有个小瘦子拦住他:“打女人不好吧。”
对啊对啊,我猛点头,我是女人啊。这一刻我才明白性别于我的重要性。
“TA这样子像女人吗?”矮个瞪着大眼睛像青蛙一下叫嚣。
就在他们讨论要不要揍我一顿时,我的贴身保镖终于神一般出现了。他把我往身后一拉,我立即有了种躲进防弹车的优越感。
只要邢大同在,再难摆平的事都能解决。那时,我常常跟我舍友显摆:有大同,全都行。曾经还把这句话放在微信的个性签名上39天之久。
后来,不断有人问我大同是你男友吗?我就把签名改了:相逢何必曾相识,只要相看两不厌。
题归正传,大同依仗人高马大的身材优势,在气势上彻底压倒了那些男生。我才又生龙活虎起来。
“喵了个咪呀。”我一拳打在他厚实的胸膛,理直气壮地质问道:“你怎么这么晚才来救我?是不是又去偷吃了?一点不顾江湖道义。一早就发微信告诉你了我今天有难,你就不知道早来会儿?我差点就被那个大青蛙给欺凌了。”
一想到我以寡敌众,力战群“瓜”差点壮烈牺牲就气得忿忿不平。又接连几个九阴白骨掌拍他背上。奈何他人高马大、身宽体胖,我这不带任何内力的杀气根本就伤不了他分毫。
反而每次拍打他他都很享受,权当免费按摩了。
果然他毫不在意我的摧残,诡异地冲我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整齐让我嫉妒的小贝齿:“小毅,以后低调点,退出江湖吧。哥不能再保着你了。”
“邢大同你再给小爷说一遍?”我跳起来要去给他脖溜,他机灵地闪头,把耳朵暴露给我。每次都这样虽任打任骂,但绝不能侵犯他的大头。只把肥耳朵给我随便拧成麻花。整个受气的小媳妇样儿,让人没有一点虐待的快感。
我转变策略悻悻然松了手,眼睛看着脚尖第一次装作凄凉的问他:“为什么?为什么不给我当保镖了?”故意把声音整得哀怨又低落。
他那比“洋白菜”多一点的智商立刻告急,以为我要哭,急忙托起我的下巴,我的巴掌脸立即变成了与天平行。脖子拉得生疼。
“你想报仇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比如大卸八块什么的。不用这样拧断我脖子吧。”我使劲打开他的手。
他脸红了红,解释说:“你好像没在我面前哭过。”
真是个变态。小爷我能随随便便在人前哭吗?就算哭也要在心上人面前哭才有用啊。我正想回嘴顶他,他却抢话似的扔给我一颗微型炸弹:“我公务员笔试过了。”
“什么什么?你说什么?”我拽过他的T恤衣摆惊讶道:“你这些天玩失踪就是考那个去了?你考它干吗?你不是想当第二个几米吗?你不想画画了?”
他没回答我的问题,倒是问了我一个:“为什么你说他们的智商是洋白菜?”
矮油胃!眼前黑线瞬间无数。我特意绕到他眼前,使劲盯着他看似睿智的大脑门研究了三秒钟,不得不叹息道:“看来智商这种神圣的东西只能和你擦肩而过了。知道洋白菜的别名吗?”
“卷心菜。”他给了我一个爆栗,我顺利躲开。
“比干,封神榜里被挖心的那个比干管它叫什么?”我用食指狠狠戳了戳他的胸口。肉肉滴。
“空心菜。”他似乎开窍:“哦---你是说他们没心?”
我扶额,“我说邢同学,你没发现洋白菜的叶子特别像大脑皮层?”
最后一个词我还没说完就转身扬长而去,留下仍在思考“洋白菜与大脑皮层关系定论”的邢大同一个人在操场上喝风。
PS:我的第五位双号双盟的盟主古涛来、古吞、古普、古大包、古魔,这外号真的能组个“五古丰登”团,专门来罩妃团的场子。小古,以后你就不能在红包区嚷着要和优优各安天涯了。(此处,可臆想优优阴谋得逞的表情,一定要美翻那种!)
我开新的爱情故事之前就在忐忑,你说作为版主、群主、盟主,你做了这么多工作,发了这么钱的红包,为毛非要再凑热闹弄个二胎双盟出来呢?直到昨天晚上我才想明白,原来你又在拐着弯骂我二货!哼!(被我说中有没有在窃喜?)
好了,开场白幽默一些,我好说下面感性的话。不要哭。
从相识到今天,我们已经相携走过107天,我从一个连“水”是什么意思都不懂的新手,在你的耐心认真指点下,渐渐变得可以从容应对一些波折。
虽然写书时间不久,却经历了很多风波。像第一次为你写感言时说的那样,不论时光如何流逝,身边的人或走或留,我一直深信不疑:你永远都是那个对我不离不弃的人。
每当有人恶意攻击我,诋毁我时,你都会为我挺身而出,把我护在身后。每当被人误会,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你已经帮我做好解释工作。那么巧,很多话,我还没开口,你已经知道。就连你上个月请假期间,都因不放心我,破坏约定,时不时的上来处理那些我应付不来的事。
我一直习惯你的陪伴与付出,忘记了跟你说谢谢。那天喵在群里乱开玩笑,又在书评区里留言,有一句击中了我。
古盟把事情都替优优做了,优优就可以早休息了。
就像有人戳中了心底最脆弱的防线,我猛然醒悟,原来小古一直默默地帮我做了那么多本该我来做的事。我得已安眠,得已心无旁骛的写书,都是因为你在我背后无私的付出。
我觉得你一定是不知哪位神仙送给我的礼物。幸福的让人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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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古,看完这些把眼泪擦干,赶紧干活去吧。书评还没水完,尘烟请假,墨墨一人很累的!群里有又新人了,你还不麻溜的去问候一声?红包区云块又在调戏宝哥,你要坚定立场,别让他俩犯原则性错误。还有,姐想搞个读书有奖竞猜,你明天给我写份策划书递上来。别看了,干活去吧。
吃完甜枣,不卖力是要给姐吐出来的。(大家可以臆想优优手拿皮鞭,恶霸地主的模样,当然一定要娇俏的美翻哦!)
试爱之三(送龙哥盟主)
03我是可以转正的王小贱吗?
邢大同要当公务员这事挺刺激我的。我总觉得他应该画漫画,在这方面他很有天份,坚持下去一定可以成功。
当公务员多没劲呀。我讨厌这种一眼就能看到未来的职业。
我爸就是个公务员,混了一辈子还只是个副处,换套大房子还要靠公积金支撑。
我舅舅比他小四岁自己做生意,坐拥资产过亿,我表妹唐糖没事就在微信上跟我得瑟她将来作为继承人会如何如何。
我最爱给她的一句经典评论便是:祈祷舅妈早生贵子。
唐糖每次见了我都想杀而食之。
我爸闲得没事挑我事儿时,我只要回一句你看我舅,他立即噤声。
邢大同常常批评我最擅长的杀人手段就是口吐毒针,而且一针毙命。
我想告诉她我是得了我老妈的真传,冷静思考之下还是算了。我妈一直有个私心,假使有一天我真没人要,她就想方设法把我塞给邢大同。
自打她认识邢大同那天起,她和他就互有好感,简直当了半个儿子,我不能这么自私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舌之快损毁她在她那个假想儿子心目中的慈母形象。
虽然我心里不可能装下邢大同,但作为好哥们、男闺蜜他却是不二人选。
作为男闺蜜的女闺蜜,我想在人生重要的抉择时刻我有义务给邢大同指明前进的方向,让他看清自己的小灵魂究竟想要些什么东西,不能盲目的就选择了公务员这个职业。
否则,否则谁陪着我满世界疯去。
“邢大同你如果选择走这条路可就是背叛了你的心。”我夺过他手里的笔,重重拍在桌子上。
他用种洞悉一切的眼神瞄了我一眼,合上手里的《处级领导干部面试大纲》,挑衅地说道:“我怎么觉得你的口气像是我背叛了你一样啊?”
我一时语塞,这臭小子智力见长。可惜呀,他再聪明也得被我“欺负”:“你的确是背叛了我!背叛了我们的友谊。”
“咱俩之间存在过友谊吗?”
我眼前闪过无数个他被我欺凌的画面。“你、你、你,你说什么?枉费我一直拿你当……”
“当我是保镖吧。”他把话抢过去逗我。
“胡说。我们一直是好哥们。咱不是说好了吗,等我毕业了就去云南,合伙开个旅店,你画画,我写小说,过最逍遥自在的日子。你忘记了?”我爸给我上政治课时基本都是这种套路,先给你画个饼,挂个绳在你面前吊着,静等你自己钻进去。
“没忘。可是,梦想是梦想,只是做梦时想想。实现起来是不现实的。”他站起身倒了杯水给我。我没接。他顺手在我的板寸上蹭了蹭,我又无能的没躲开。
“你能不能别给我说绕口令?还有,以后不许摸我头。”
“你头好玩呀,圆圆的还带刺,手感不错。适合出家,一定是个绝色美尼姑。”这句话我听过,一个混蛋也这么说过。
我强压住心里的怒火,继续我的说教,“你别扯开话题。能不能别考了。你考上了我怎么办?谁陪我去云南?谁陪我周游列国?”
他眼睛里的光闪了闪,侧过头问我:“我拿什么身份陪你?”
“男闺蜜呀!”我想都没想就回答了他。
他眼睛里的光瞬间暗灭。
“是王小贱那种可以转正的还是永远的后备干部?”
PS:这一章送给我的第六位双号双盟的盟主龙哥,小名2号。其实,我小说正文昨天就写好了,但感言这部分一直不知从何下笔。
因为龙哥很神秘,除了每天早晨把打赏和投票的链接发到我微信上,其他时间只能在书评区他自己的贴子里看到他的身影。
也许是因为他工作很忙,早上匆匆几句问候人就消失,直到第二天才出现。
我实在不敢说对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龙哥十分了解。只知道在起点龙哥的口碑、人品不俗,给我的感觉是言必行,行必果,做事有主见,敢做敢当,但这些好像还不完全能刻画出一个人的全部。
所以,也就不知怎样才能写出一个真实的他,让你们认识。
幸好优优想象力丰富,在龙哥的只言片语中知道龙哥自己做工程,是可以主宰自己的人。
据说龙哥目前只看两本女频的书,有时间还会看我写给盟主的爱情故事。我想,这样的男人应该是感情细腻,外表虽汉子内心却有点小文艺的人吧。
由此推断龙哥可能也有过文学梦,就从他如此大手笔,豪气支持作者的行动来看,龙哥实乃性情中人。
至于他年龄几何、有无婚配、相貌如何、有无其他爱好,优优一概不知。
但,龙哥每天坚持不懈地支持让我深刻感觉到,你是个做事执着、心中有梦的人。
希望龙哥近期工程早日完工,接更多更大的工程。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愿龙哥早日归家。
试爱之四(送云块小仙女盟主)
04要学着忘记
“你绕来绕去不就是想告诉我你的承诺是个谎言?为什么你们男的从来都不信守诺言?为什么明明实现不了却又要骗人?”我突然想起了“那个谁”,越说越激动,声音像爬山似的越攀越高。
他把杯子塞我手里,又坐回椅子,似乎叹息一声,仿佛怕他的声音惊吓到我一样轻声说道:“我不是成锋,也没有骗你。你不要把我和他比。”
哐当。杯子从我手中滑落到地板上,碎成几片,似乎是我刚粘好的心又被什么碰裂开。水慢慢洇成一片,渐渐模糊了我的视线。
成锋,成锋,成锋,成锋,成锋,成锋,成锋……
这个名字就是个魔咒,我不想听,也听不得。邢大同知道的。他一直知道。他是故意的。故意的。
“小毅没烫着吧?”他夺过我的手紧张的查看。
我使劲把手从他的胖手里抽出来,冷冷地道:“你故意的。”
他不理我,又把我的手拿在他的胖乎乎的手里。
“你故意的。”我又抽出手来。
他坚持无视我的无理取闹。来抓我的手。
我不知拿来的邪火,使劲向他的手打去,谁知他会突然低头,只听啪地一声清脆的耳光比杯子掉地上还要响。
时间瞬间静止。我的头嗡地一声全是轰鸣。
“我……”我想说我不是故意的。话到嘴边就是说不出口。
他低头看着我,左脸上的红晕不知道还以为是他害羞造成的。
他也不管红肿的脸,又来抓我的手,仔细查看确实没烫着,才松开。
“以后我不能天天在你身边照顾你了,自己要学着保护自己。提‘那个谁’不是想刺激你,不过,有些事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你要学着忘记。还有,不是所有的人都和他一样不懂得守诺。”
我愣愣地站在当地,像个做错事等着家长惩罚的孩子一样,以为他会发脾气,至少吼我一顿,谁知他竟然施了化骨绵掌,所有怒气成了叮嘱。眼泪就这样终于不争气地滚出来,所过之处烫得发疼。
以前和“那个谁”闹成头破血流我都没在邢大同面前哭过,可是今天我竟然破了例。
也许是他那句“有些事过去了就是过去了”让我不得不面对一直在逃避的现实。也许是那句“要学着忘记”让我终于冷了心肠。
邢大同默默地用手指帮我揩泪,他的手指温柔细腻,想起“那个谁”总是在此时只会递张纸过来,心里无端生出一腔委屈和倔强。我为什么要哭?为什么要软弱给别人看。这不是秦毅的风格。
“邢大同,你干嘛总对我这么好?”
邢大同动作停顿,手指按在我的“四白”穴,浓密的睫毛颤抖一下,语气不带任何波澜地说道:“因为你是秦毅。”
这不是理由。可是,我突然不想反驳他。
我的手指清晰印在他脸上:“疼吗?”我伸手去摸他的脸,他像被烫到一样慌忙躲开。
我举着悬在半空的手,看着他白净的脸突然变红,脑子一抽问出一句让我俩都尴尬的话。
PS:这一章送给我的第七个双号双盟的盟主云块小仙女。
话说仙女啊,你回瑶池很久了,最近都不下来了么?王母安排什么工作给你啦?是不是摘蟠桃时被孙猴子给定在蟠桃园了?天天不见人影。
不过那天在群里见你撩帅哥来着,还发了好多红包。到手没?到手请我喝酒呀!
女人常常要为很多事烦恼。我知道劝慰你的话并不能为你解决实际问题,但希望你的心情能好起来。
你送我的礼物我特别喜欢,每天都带着到处显摆。你的好优优都记在心里呢。等哪天一起喝酒,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但你保证要守住。不然……
世界就是一个坑
2016年7月24日,星期日,晴,心情指数:介于四颗星和五颗星之间五月之前,我只养了一只猫,养了五年之久,是一只走路都会贴着墙走的胆小美妞。
后来网上认识的好朋友说一只猫多孤单,应该找个伴。
过了没多久,我就抽风抱了只男猫来。四个月大,长得特别逗,嘴上的颜色区别于脸上的白色,属土黄系列,一撇一捺跟卓别林的胡子有一拼,它的眼睛永远瞪圆却不和你做任何眼神交流,一副逗比模样。我叫它土豪。
它来的第一天就以猛龙过江的姿态,成功压倒“地头蛇”喵,把我的小美喵吓得三天都不敢出来。要知道它论年龄也就是个几岁大的男娃,我的美喵已经是青春美少女了。论身材土豪比我的喵小了一半,还干瘦,它竟然凶猛的像头狮子。
我的美喵被它吓的以床下为据点,只要“土豪”靠近就全身汗毛直立冲着它发出“咈咈”的声音。
估计土豪知道大局以定,便不再赶尽杀绝,对我的喵失去了欺压的兴趣,开始转站我房间的各个角落。
第二天,它就打碎我一个杯子,紧接着放在地上养竹子的水晶花瓶被它推倒,碎了一地,关键是里面的水把地毯洇湿,我不仅要收拾碎玻璃片还要清洗地毯。
接下来就是更大的灾难。
它从客厅冲进卧室直接跳上我的桌子踩中键盘,我刚辛苦打出来的字,没了。我刚才只是出去倒个水。我都要哭晕。
再后来,它在追赶戏弄我的胆小美妞喵时,我的电脑直接掉到地上。
这也许是土豪干的,也许是它们俩奔跑时一起干的。反正我的喵是无辜的,因为五年来,它从来都安静的像个美女子。
我气急败坏的追打土豪,它竟然钻到沙发下面,只把屁股露出来。
好吧,我每次发脾气时,它都是这样子像个鸵鸟一样,忘记把屁股藏进去。
那几天正是我新书上架最忙碌的日子,每天一边工作一边码字,还有完成书评零回复,一天只睡四、五个小时,脾气差的很。
土豪制造出这么多麻烦和事端,我想掐死它的心都有。当然,我最想掐死我自己。为毛我要把它带回家!!!
可是,它太会卖萌了。每次抓住它要教训时,它都瞪着无辜的大眼睛瞅着你,冲你咕噜咕噜的谄媚,我抚摸着它日益肥硕的身材,突然就没了脾气。
它依仗着自己这套卖萌谄媚的手段,终于实现了横扫江湖的夙愿。
每天晚上我要码字时,它都在满屋追着美喵跑,不是撞翻凳子就是打翻杯子。让我不得安心。不得不把它关进笼子里。
可是,它会叫。只要进了笼子,它就像婴儿一样叫得那是一个凄惨悲凉。明明我刚给它吃完猫罐头,它却叫出了饥饿感,让人听了以为我在虐待它。
没办法,我只好把另一只无辜的美喵放进笼子里。因为它从不乱叫,安静的逆来顺受,我只好可着它一只喵欺负。
土豪奸计得逞,只安静一会儿,照样会扒倒垃圾筒翻里面的东西像寻宝一样。
只要它不突然跳上来乱踩我的键盘,影响我的思路,它愿意把垃圾筒当成宝藏我是没意见的。
为了防止它到处乱窜又要我收拾残局。我经常抱着它,把它按在身边。
我妈有一天跟我说:你发现这只会撒娇的猫最得你欢心了吗?见你天天抱着它。
我去。它好像不是一只好喵!怎么成了我的最爱?难道就因为它会闹会叫会表白自己?
我突然想起一种现象。
前两天我妈津津有味的看一个选秀综艺节目,我喝水时扫了一眼,看到有个女选手在上面哭诉自己的悲惨遭遇,我妈跟着一起掉眼泪。一边激动一边说:多可怜,多可怜,就选她。
我凑上去看了一眼,这女贼我认识呀!别的选秀节目她上去过,也哭诉了类似的一套台词哄骗无知大众。
不过,评委当时不明真相真的给她通过了。虽然她的唱功真不咋地。
虽然后来多事的网民们挖出她的心机婊行为,进行了正义的抨击,她还是因为自己颠倒黑白装可怜,获得成功。
我妈还在那儿激动的掉眼泪,我及时把她的眼药水递了过去。
她不解地问我干嘛。我嘿嘿一笑又一笑,洗洗眼,给您洗洗眼。
为什么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会撒娇的喵不进笼子?会喊冤的绿茶可以PASS?
为什么干活最多的那个总是被BOSS批?为什么最会汇报工作的那个才是潜力股?
我竟然如鲁迅先生看透人性看穿社会丑像一样,生出一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孤单感。
我去!连我自己都被套路,我还哪有脑子再去想那么多为什么!
世界本来都是坑,掉哪个不是掉!活着都得被套路,谁套不是套!
从此,我更爱的我土豪。因为它用实际行动给我的人生上了很重要的一课。
我妈说:你还不如猫!
我去!能这样给我掏心掏肺的毫不在意我会不会受打击颓废的人,一定是我亲妈,我再也不怀疑我是充话费送的了。
闲扯暂时告一段落,码字去了……
睡前呓语 (送来生盟主)
常常会做类似的一个梦。
我一个人挤在人群中,坐上一部电梯。
身边有时是陌生的面孔;有时是熟悉的人。电梯有时很大很大,比货梯还要大好多倍,里面空荡荡只有几个人,我紧张的把自己缩在角落里。电梯有时又很狭窄,只有两个人。我看着那个数字显示屏,不知该按哪个按钮,不知要去何处。
也许是潜意识在作怪,只要梦里出现电梯,我就会很恐惧,怕电梯会突然掉下去,怕电梯门会突然在半空打开。
每一次我都会在梦中惊醒。因为每一次电梯都会出现各种状况,还有一次电梯竟然像跷跷板一样,忽高忽低要把人甩下去。
每次醒来,我都会觉得很委屈。我想到达的地方,从来没有到达过,也就无法知道我要去哪里,该去哪里。
我给小新讲我的梦,他过了很久才回答我。他告诉我说,这是因为我没有安全感。
我不信。他说他在百度上查了这种梦的诱因。
当然他如果要去查弗洛依德我会更加信服。
这种安全感的缺失来源于哪里,我一直很困惑。我想破解我的噩梦,我不想再在跌进同一个可怕的梦境中。
我买了弗洛依德《梦的解析》,煞有介事的看了几章就啃不下去了。我又买了几年前挺火的一本书《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到第十六章时,我恍然大悟,作者张德芬是教我如何变得更好,而不是让我如何破解曾经就有的困境。原来,还得靠自己才能解决。
最近,身边发生了很多事,这种安全感的缺失常常转化成梦境来侵扰我。
刚才,我码完字睡不着,竟然想到小时候的事。
出生之前,还在妈妈的肚子里时,她生了病,因为医生误诊,导致妈妈吃了大量的药物。后来,大夫劝她把我打掉。因为很可能我生下来会是脑瘫或者残疾。
当时全家除了妈妈和姥姥不同意,其他人都决定不要我了。
妈妈说,她坚持生下我,是因为我是她的孩子,她从来没做过坏事,她不相信上天会这样对她。
果然,老天眼睛是雪亮的。我是个健康的孩子。
用妈妈的话说,小时候的我长得跟洋娃娃一样,每次她带我回娘家,通向舅舅家的那条路都会走很久。因为总有人要截下我们母女,抱抱我,夸赞我一番。我是妈妈的骄傲,却不是爸爸的骄傲。
因为他喜欢男孩子。我一直都知道。虽然妈妈二胎生得仍然是个女孩,但爸爸更喜欢妹妹。
三岁时,我就跟姥姥睡。因为他们要照顾妹妹。记得有一次从幼儿园回家的路上,有个坏男孩截住我,说我是捡来的,当时我就信了,哭得好伤心。因为我真以为自己是捡来的。不过,我从来没问过他们。
所以,我从小就很敏感,很好强。从我懂事起,生病打针从来不哭。因为爸爸说要给妹妹做榜样。好吃的东西都让妹妹先挑,剩下的那个是我的。
八岁那年,我身上生了个小肉瘤,需要做门诊手术。当时排队做手术的人很多,我是那些人里最小的。
那些比我大的孩子,个个哭得死去活来,可是,我连眼泪都没有掉。因为爸爸在我身边,他攥着我的手告诉我不要怕,不要哭。当麻药针扎进我身体时,那瞬间的痛我仍记得,可是,我一声都没有吭。
我怕我哭了爸爸会生气。我就不是最乖的那一个了。
大夫给我缝针时,一直夸我懂事,坚强。其实,我只是忍着不哭而已。
倔强的孩子从来不讨大人的喜欢。
我和妹妹犯了错,都要被罚站。她很会哄爸爸开心,道了歉就会得到原谅。可是我很固执,明明我没有错,为什么要道歉。所以,每次罚站到最后的人都是我。
为此,我尽量不给自己犯错的机会。
爸爸每星期都给我们固定的零花钱,妹妹用来买零食,我用来买书。有时钱花光了,妹妹会继续跟爸爸要,我却从来没有张过口。
不知为什么,直到现在我仍然保持这种习惯。
我一直想成为爸爸的骄傲,像个男孩一样。
十八岁那年,我的第一篇文章发表在一本青春杂志上,虽然只是个豆腐块,但在班里也引起不小的轰动。我内心充满喜悦,一直等着周未回家告诉他这个好消息,期待着得到他的表扬,兴奋地不想睡觉。
可是,那次让我很失望。他只是看了看,告诉我不要骄傲,要再接再厉。连笑容都没有。现在想来,他当时可能是用心良苦,怕我沾沾自喜。
后来,我更加努力的创作,当第一篇杂文发表在市级报刊上时,我第一个就想让爸爸知道。
那一次,我记得他笑了。
再后来,我写的诗歌、散文、杂文开始在区、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爸爸的朋友看见了夸我当时写的杂文犀利有鲁迅的影子。爸爸听了很开心,特意去新华书店买了鲁迅全集回来,那是他送我的最珍贵的礼物。
当时,觉得好开心,终于得到爸爸的认可了。
读了很多的书,经历了很多的事,遇到了不一样的人,现在才渐渐明白,当时的我想做个乖孩子,想让爸爸夸奖我、认可我,全部只是因为我没有安全感。
有人说胎儿是有记忆的,是能感受到母亲的情绪的。
也许从那时候,所有人都准备放弃我时,我就已经感觉到安全感的缺失。
这种感觉一直陪伴我到现在。
这才是我会做这种噩梦的原因吧。
写了这么多,全因今天下午午睡时又做了噩梦。心中有惑总要想办法解开。
长大了,终于体会到,其实,爸爸爱我和妹妹一样多。
只不过,小小的我,总想得到更多而已。
每个人都害怕自己最在乎的人离开。
每个人都害怕属于TA的爱被夺走。
我又怎能例外。
天已晚,不多言。晚安。
PS:躺下又起来了。想起还欠来生盟主一个单章,都是好姐妹,我这篇写的是自己的心事,估计你不会嫌弃。谢谢你默默的支持,话不多言,你懂!
因为你的名字让我深有感触:如果有来生一定……曾经一直想做个男人撑起父母的天空。时光打磨下,我改变了想法,不知你的来生想要做什么,我希望如果有来生,我还是女人……
不得不说
上小学时,我稚嫩的大脑常常被一个躁动的念头指挥,恨不得自己生在“五四运动”前夕,做一名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大好青年。
年轻不懂事呀,不明白在中国这样地大物博、人才济济的文明古国,最容不下的就是我这种凡事喜欢冲在前头的傻鸟。
要是战争年代,别人手里有枪,我的这颗热血沸腾的脑袋不知被爆多少次。
我把我的傻鸟热情全部贡献给了班集体,做为一名资深班干部,我一直津津有味的在班长没空时组织着充满政治力量的班会,定期绞尽脑汁的带领同学们一起把体现祖国花朵文艺水平的文体课搞得跟春节联欢晚会一样。
我真不知五年级之前,我的傻叉热情是谁灌输给我的?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第一次让我置疑自身存在的价值。我一夜之间就长大了。
仿佛是哪个神仙腾云驾雾路过我头顶,发现一个浑身散发着能量的小女孩太特么具有未来某日要毁灭天庭的危险气息,于是,利用洪荒之力把我的能量给卸了,完全没征求我意见。(这是个故事,我需要在另一篇讲述,为了不跑题,今天点到为止。)
我突然从一个爬树上房,带领一群胡同发小打群架的假小子变成了一个安静的美女子。
我开始泡在学校的图书馆,当那些连环画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时,我把手伸向我爸的书柜,继而发展成一个不爱讲话的人。
我不再喜欢人群,不喜欢那些看似热情实则骨子里渗着寂寞的喧闹,书里的世界完全比身边的世界精彩。
我避免一切能让我崭露头角的风头,因为书上说,勇立潮头的人很可能是第一个被滔天大浪拍死的人。那时候我脑子里还没形成对前人的批判思想,所以,在我的切身体会加书中感悟下,我深信这个道理。
我一不喜水,二不弄潮,风口浪尖不是我想待的地方。所以,我小小年纪学会了遁世。
不要乱猜,这不是心理疾病。虽然我曾经也以为是。
直到有一天,我拿着画笔在宣纸上画无数条斜线,脑子里竟然冒出一个念头。
生命是一条线段,有始有终。我不可能让线段变成无限延长的射线。虽掌握不了生命的长度,却可以改变生命的深度。一切向内求,向内延伸才能做到有限中的无限。
就是这样的顿悟,让我释然之前对虚假繁华的厌恶不是一种病。
我怀着这样的心思活了很久,不想改变也不喜改变。
我按着我的规则活着,工作也好,写书也罢,兴致所致,随心而为。
我始终认为:因上努力,果上随缘。
PS:当这个世界都变得物欲横流时,起点又怎能免俗?可是作为一个卑微的新人,我只想用我的文字取悦读者,而不是话题!
起点是个来去自由的地方,妃团亦是。没有人有义务陪你打一场看不到曙光的硬仗,也没有人有责任在枪林弹雨中把受伤的你背回阵地。
曾经说要一起走到最后的战友总有那么几个最终走失。可是,每一场胜仗都是因为那些舍命陪你到最后的战友。
谢谢你们。
另:我欠了几个盟主单章,这篇送给你美羊羊之喜羊羊。感谢你的默默陪伴,你知道我时间有限,手又残,能体谅我。PS上面是我的碎碎念,不要嫌弃。么么啦。
我不是教你坏(送给鲨鱼哥盟主)
当“马蓉劈腿门”占据各大网站头条,宣传阵势直逼充满正能量的里约奥运会时,最伤心的人不止是王宝强一人。
当宝宝躲在酒店哭的那一刻,愤怒的是中国众亿网民。
舆论以压倒之势挟枪带棒砸向事件的女主角和男配。当然,这当中有个别人存在个别观点,于是,网民继文章劈腿后再一次沸腾,各持一词的双方把口水战演绎成“论道德的重要性”,对骂声甚嚣尘上。
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在这个世界,凡是涉及两性关系的话题永远经久不衰。马蓉是谁不重要!关键是她的行为引爆了男女关系中最敏感最让人忌讳的那根神经。
你是普通男人,会担心隔壁老王!如果你是名男人不仅会担心隔壁老王,还要提防你的经纪人!
女人呢?女人同样没有安全感!马伊利那样的都挡不住小三,你说你能比马伊琍优秀到哪?
所以,任何一段两性关系,不管是爱情还是婚姻(原谅我把爱情与婚姻分开说。婚姻里虽然有爱的成份,但更多的是稳固关系的亲情。所以,我这里说的爱情是指围城外。),要想抵御外敌,获得长久的存在,必须耍一点小聪明。
当然,我不是教你坏。
我只是想告诉你,维系两性关系不亚于一场无硝烟的战争。不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你可以在战略上输对方一筹,但在战术上一定要标新立异有自己的战斗风格,不然输得往往是不用心的人。
中国的老祖宗说过的话我们一定要听,因为全是活着的智慧。我记得有那么一句: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句话本来是孟子老祖宗激发后人不要贪图享乐要奋发图强的名句,其实,也适用于两性关系。
所谓安乐,便是无后顾之忧,是一种安全感。
专家们常说爱情保质期有三个月,过了三个月的甜蜜期,爱情中的男女荷尔蒙开始趋于正常,稳定的关系令双方都有了安全感,不再对对方患得患失,这种情况就是安乐。
而一旦你让对方安乐了,那么TA便有时间有精力给你出幺蛾子了。
婚姻从以前的七年之痒变成现在的一年就痒!爱情呢,同样有疲劳期。所以,才会有第三者的出现。孟老说过:死于安乐死于安乐死于安乐!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你分析过吗?其实,孟老都给你答案了。还是死于安乐死于安乐死于安乐!
你就是让对方太有安全感了。
我半夜睡不着,翻了很多资料,查了不少新闻,就是为了给正在爱着的男女出一招,让你们永远爱下去,千万别停下来。
当然,如果你的另一半对你的感情跟中国男足经常放水踢假球一样是一种假爱,那这招你千万别用,用了只能给你们的伪爱情之路多添一枚断桥地雷,虽说早死早超生,但我不想当恶人。
还是那句话,我不是教你坏。
要想永远拴牢另一半的心,就要时刻记得给对方一点危机感。
危机感是两性关系中最后的保险栓。
你即要让TA知道你爱TA,也要让TA知道你的爱是昂贵的,不是低廉的。因为人性都有劣根性,我们都普遍认为最贵的才是最好的。
你即要爱对方,更要爱自己,你对自己都不好,还指望别人对你好?
你要永远让自己保持进步的状态。读书,跑步,上培训班学习新的知识,结交给你正能量的新朋友……只有你优秀了,你才配得上更优秀的人。只有你保持匀速前进,你才不会担心被你的另一半甩在身后。
你要有自己的生活,不要依附,更不要依赖。
你要有自己的朋友,不论男女,交心不越界。
你要有自己的工作,养活自己,给自己尊严。
你要有自己的爱好,在TA没时间陪你时,你不会觉得寂寞孤单,有事可干。
总之,你优秀了,对方才有危机感。
当然,如果你足够优秀,那么还要记住,不要让TA以为你是一片澄净的湖水,当TA的小舟行在上面不用担心翻船时,TA会寻求另一片有刺激性的水域航行。
即使你很爱很爱TA,你都要做一片充满神秘色彩的蔚蓝海洋。时而平静如湖,时而波涛汹涌。只有TA对你提心吊胆了,别的人才没机会进入TA的视线。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如果你爱TA就给TA一点危机感。
不用多,一点点就够了!
千万要记住,我不是教你坏!
PS:我看了下时间,现在2016年8月21日凌晨04:26分。昨天双更后就睡不着了,自己在床上烙大饼,想起白天在群里和众姐妹一起讨论中国才女的爱情。发现很多都是悲剧。只有林徽因和梁思成还算是幸福。我偏执的认为可能是因为梁思成有金岳霖这个情敌,所以一直存在危机感。人面对危机感的本能反应是防御。所以就忘记出击,你懂得。
脑子里闪过宝宝的事,突然就有一个念头,想写一篇如何让爱情长久一些的文字,与大家分享心得。于是就有了上面的单章。
写完后呢,想起还欠三个盟主单章呢。现在正排到鲨鱼哥这儿。他是太子妃小说中的胖子麒原型,起点大号lenovo7285。我认识他也是在今年3月底,和认识小古是同一天。
鲨鱼哥是个特别热心肠的北京纯爷们。起点里好多规矩都是鲨鱼哥教我的。
我是新人,没有粉丝基础,鲨鱼哥和小古经常为我在红包区发红包,有喷子来捣乱,他都冲在前面为我趟雷。
他还经常为我提好的建议,跑到他支持的男频书那为我宣传。龙套楼就是他的提议。在他的策划下,龙套楼成为我的写作灵感采撷地。书中的胖子麒、古涛来、燕飞缨、墨尘烟、雨梦、浅瞳、唐飞燕等人物都是源于龙套楼。
在鲨鱼哥生活遇到挫折时,他都没有离开我,没有离开妃团。知道我情绪不好,身体不好时,一遍又一遍开导我,给我讲大神因身体原因不得不放弃写书的例子来劝解我不要强撑。一天一更,保持细水长流。
那段时间我的确跟自己较劲,一方面卡文,一方面身体不好,严重影响心情。就是因为鲨鱼哥的劝解,我才想通了,才变得从容。
我没想到鲨鱼哥在生活遇挫的情况下还会打赏我盟主。看到他经常值夜班,还要晚上加班,这么辛苦,真的舍不得他花这些钱。可是,他是鲨鱼哥,是北京纯爷们,许诺了便不食言。这种感觉让人踏实,让人温暖。
虽然他很少有时间聊天,但一旦我遇到困难跟他说时,他从来义无反顾的帮我。
鲨鱼哥,谢谢你。你的乐观精神也让我佩服。虽然今天不听话一夜未睡。但你看见了不要批评我。
这篇单章送给你,希望你喜欢。
不是每段爱情都能开花结果之一(送给遥远的她她盟主)
一、结束
我终于离婚了。就在这样想的前一秒钟,我在离婚协议书上麻利、干脆的签上了我的名字:龙小想。这三个字我写的龙飞凤舞。民政局的那个小姑娘看了看我的签字皱着眉头说:这个不行,重新写一遍。要一笔一画的写,严肃才好。
这三个字是我请人设计的,练了一个多月才有这样的效果。没想到第一次出场竟然是用在离婚协议书上。还被批评不严肃。真是可笑,我一边按她要求的那样严肃慎重地在名字后面重新写了一遍我的名字,一边在暗暗地发笑,婚姻都变成了儿戏,还有什么是可以严肃的。
我把签好字的协议书推给了坐在一旁的肖天堂。他习惯性眯起眼对我微笑,要是以前我一定被这笑容击倒在他怀抱里,可是今天我恨不得一拳把他这虚伪的微笑打得粉碎。
他比我更需要这份签了字的证书,因为有个怀了他孩子的女孩正在外面对他的胜利凯旋翘首以待。
在民政局门口我和前夫及他年轻的情人微笑着对视,肖天堂突然问我,小想,要不要我们送你回去?我大笑,肖天堂别在我面前虚伪,你现在最想做得事情是赶紧找个地方庆祝你重新获得了自由。
结婚三年,我们唯一的收获就是对彼此了如指掌。他亦大笑。我转身离开。决绝地态度让人不敢想象曾经我们也是刻骨铭心相爱过的一对。原来,当爱真的成为往事,两个曾肌肤相亲的人可以做到比陌生人还要冷漠。
心不是不痛,从发现那个女孩的存在到离婚我用半年的时间让自己学会平静和忍痛,终于走到这一步时,我的心像破茧的蝶迫不及待想要起舞。
二、爱情
房子归我。这让我可以在陌生的城市有一个安身之处。在这一点上我很感激肖天堂的慷慨。毕竟他对我或者对我们的感情还是有一点眷恋的。
这样想来,感觉也不是那么失败。婚姻本来就是爱情的风险,不想冒险的人最好不要轻易让爱情经历这种考验,死不了人,却把人心伤得支离破碎。
面对满屋的空洞和寂寞,突然很想找个人倾诉。打开电脑,熟练的敲上QQ密码,上线、隐身我像个忍者一样迅速隐遁在那些亮着或暗着的好友面前。因为,我只想和一个人说话,只想等待他的出现。
他叫岸边,是我在心情最灰暗时添加的好友。我们好似久别重逢的旧友一样聊天、开一些暧昧的玩笑。
我像现场烹制食品的厨师一样把我残破的婚姻摊开来给他看。他则像一个挑剔的食客把婚姻这道菜批评得让人生畏不敢下咽。最后他告诉我,婚姻如鸡肋,是饥不择食的最后选择。
就是这句话,让我终于决定不再挽回已经失去味道的爱情。我对肖天堂说,你现在对我来说就是根鸡肋,食之乏味,弃之可惜。不过,为了鲜美的鸡腿、鸡翅膀,我现在不要你了。他等了半年终于等到我想放手,先喜后忧。你真的决定好了?他的语气里竟有几许不舍。
男人都想既娶到白玫瑰为妻又可以在外面与红玫瑰鬼混。全是张爱玲笔下的振保。我在Q上对岸边如是说。他沉默片刻,说,我不是振保。我是杨过,只爱过小龙女一个人。轮到我沉默。
他的爱情与我有关。
其实,从开始我就知道他不仅是岸边,而是秦风。所以当他谈起他和暗恋的女孩那些过往时,我猛然醒悟他说的那个女孩就是我。
PS:她是宝哥的小号,帮宝嫂打理的。这一章送给宝哥宝嫂,谢谢一直以来对优优的支持。唯有不断努力,才不负重望。
不是每段爱情都能开花结果之二(送给夜殇盟主)
三、我是秦风
三年前,她28岁,我23岁。第一天去公司上班,遇到的第一个女孩就是她。
她背对着我,正在电脑前打一堆文件,人事部的同事让我喊她姐,她回过头对我笑,当时我那缺少文学细胞的脑袋里竟然蹦出一句诗:回眸一笑百媚生。
后来回家我翻了上学时买的一本诗集,从里面找出这句诗的出处。原来这是白居易的《长恨歌》,描写杨贵妃倾国倾城的妩媚笑容。我觉得这个女孩比她还要美丽。
每天睡觉前我都期待第二天的黎明快点到,我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她。可是见到她我又不知该说些什么,原来爱情会让人不知所措。
她性格温柔开朗,身边有很多朋友。包括那些围着她转的男同事。有时看到她和他们谈笑风生,心里都酸成了柠檬。
恨不得把她变成拇指姑娘放在胸口上的口袋里,只让她听我的心跳,听我爱她的声音。
可是我知道这不可能,她有男朋友,而且快要结婚了。我只好默默守着心中的这个秘密。
偷爱一个人有时也很幸福。有意无意中我竟然能从她无意的流露中寻找出与暧昧有关的隐约情愫。
有次公司让我和她出去采购员工的福利。老天像是刻意安排,晴朗的天空突然下起大雨来,我们俩个人打了同一把伞,她紧贴在我身边,拽着我的衣袖和我在雨里奔跑。
当时,我真的想揽着她的肩膀把她紧抱在怀里。可是越是爱她我越是不敢告诉她。
我怕我说了,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我把伞举在她的头顶,任风雨打在我身上。
我想,如果她也爱我,这一生我都会为她遮风挡雨,不让她受半点委屈。
可是,我始终不敢踏出那一步。
在无边的黑夜里,思念像车轮一样在我心上来来回回的辗轧。
她一直让我叫她姐。我固执的只叫她的名字:龙小想。龙小想。龙小想。
她无奈的踮起脚摸摸我的头:不乖。
我从不躲开,她每一个小动作,都是夜里我对她的念想。
有一天她突然对大家宣布:我要结婚了。
那一刻,我才感觉到什么是绝望。
我在她结婚的前夕,犹豫着在手机上写下“可以给我个爱你的机会吗?”
短短数字,删删写写,我反复写了几十遍,她的号码按到第10位,我还是放弃了。我没有参加她的婚礼,那天酒席之后,我一个人像受伤的小兽到处瞎撞,心如刀割。
从此,爱她的心,打上了结。
四、不会游泳的鱼/龙小想
这些是岸边在QQ上讲给不会游泳的鱼听的。
可是我却以龙小想的身份陪他回忆了我们的过往。
其实,他的爱是有蛛丝马迹的。
圣诞节写着爱语的德芙巧克力;提到了想吃满记的芒果班戟和红豆双皮,第二天,他就把它们放到我办公桌上;生病时他比肖天堂还殷勤的关心我;还有背后那双炽热的眼神…
只是,只是,当时我做了世俗压境下的逃兵,明知道和肖天堂对我的爱已经变成一种惰性的习惯,早晚会腐烂,我仍然不想选择一个虽然有感觉却小我五岁的男人。
我关了心门,他沉默的扣门声被我故作的幸福挡在了门外。
一份真挚的爱就这样错过了。
我离婚的第三天,他仍然没在网上出现。公司里也没有他。打听过才知道一周前已经出去旅行了。
原来,我在艰难的逃脱旧生活时,他已经开始了新的旅程。
像当初一样,每天回家后我都隐身在网上等着他。
经历感情的变故,我终于有资格告诉他,那条不会游泳的鱼就是你曾经爱的女人龙小想。不知,现在她可以去你的岸上喘息吗。
我不想贸然在现实中跳出来告诉他这一切。
我不确定他仍然爱我,可是依旧单身的他曾经那样痴情的爱过我,当我知道这一切时又怎么能不感动。
幸福最终是要自己争取的。
在我发现肖天堂背叛我们的感情时,我刚刚知道自己怀孕,如果不是岸边在QQ上讲了他的故事,如果不是男人的爱如此不可靠,我真的想这样原谅肖天堂,把孩子生下来。
岸边告诉我,真正爱一个人,就是“怕”一个人。怕她会不开心,怕她因为工作忙而忘记吃饭,又或者怕她吃的饭不合口味,怕她走夜路会遇到坏人,怕她每个月的那几天肚子痛却没人递上一杯热的红糖水,怕她哭,怕她痛,怕她会不幸福,种种的怕,是秦风对龙小想的感情最真实的表达。
所以,我鼓起勇气去医院做了手术,选择了放弃一段生蛀的感情。现在,我要等待他的出现,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在他离开的第十三天,我终于在公司见到了他。
他走过来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递给我一份红色的请柬。
他说,这是旅行时遇到的女孩。属于一见钟情,我们闪婚了。
我喉咙发干,说不出一句话,翻开来看,他和一个安静美好的女子,穿着古装端坐在一张木制镂空的椅子上,幸福地笑着。
背景是意味悠远的乡间山水,我从这张相片上看到了天荒地老。
六、不是每段爱情都能开花结果
我没告诉任何人我离婚了。我辞职,回到了家乡。临走前把房子的钥匙交给了肖天堂。
他瘦了,也憔悴了。他说,原来当日和谁结婚都一样,日子都这么乏味,过得跟条狗一样。
彼时,他正被他刚出生的女儿弄得焦头烂额。
那个QQ号我再也没用过。因为我不知面对岸边我还能说些什么。
有时候我们会在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有时候我们遇到了对的人,时间却又错了。我终于明白,不是每段爱情都能开花结果的。
秦风结婚那天,我回到了这个给过我生活感悟的城市。看着新娘挎着他的臂弯慢慢地走过红地毯,看着他坚定地对新娘说我愿意,看着他和她幸福地亲吻,我也幸福地笑了。
仿佛他深情凝视的那个人是我。
当初他让我宁静的奔向自己所谓的幸福,如今,我能做得是在他宁静的心湖留下我衷心的祝福。
他永远不会知道曾有一条不会游泳的鱼想要靠岸。
婚礼的最后,一大群蝴蝶从笼子里放飞到天空,所有人都惊声尖叫。
五颜六色的蝴蝶惊慌的、碰撞着从人们头顶飞过。我追寻蝴蝶的眼神在这场慌乱中碰撞上了秦风的眼神。
我,从容错过。
心,随着这满天的彩蝶慢慢飞扬。错过的就让它永远错过吧。
PS:倾城.夜殇是我的第二十四位盟主。我们第一次真正交流是他生日那天8月11日。熟悉起来是因为一个玩笑。他在看到桂港每天在我更新后送我狗粮,便在书评区写了一份颇具挑战性的战书。大意就是只要我每天加更,他就打赏万币。
那天好像是周未,虽然手残,但好在不用上班,便决定接受一下这个挑战,看看我的爆发力。果然,二更后的凌晨刚过,夜殇的万币打赏就到了。
这孩子真实逗。哈哈。
然后,第二天,我就没坚持住。照样一更。
几天后,小古说夜殇盟了,还是金光吼。当时我就在想,他这是要逼死我的节奏啊。一天十更吗?
哈哈,其实,夜殇很体贴,他说了催更纯属好玩,要我该怎么写还怎么写。不用刻意这么累。你瞧,这个7月25日才加入妃团的男子就是这么Man。
而且,还很维护我。他工作忙,每天九点才下班。可是,休息时间他都会上来看看,水水群,发个包,维持一下世界和平。
夜殇,谢谢你给的惊喜,谢谢你每天都在。
书看得不要太快,不然,你催更我也无视哦!
简爱之一(送给飞哥盟主)
人海中,我们被缘分牵引着走到一起。仿佛只有相爱才是结局……可是,可是我是那么地害怕,怕你爱我不像我爱你那样没有任何目的。
一棵开花的树
海棠花开。热闹地绽放在城市的每条街道。繁华似锦却突兀。绿翘知道,城市里车水马龙,看似杂乱无章,实则连路两边的花草都是被修剪、整理过才能生长的。不像七里海的花草,自由得像风一样,可以随意长在任何角落。
七里海是绿翘记忆中不可触碰的地方。外婆去世,她不得不回到七里海。十年的时光,七里海还是原来的样子。唯一不同的是外婆祖屋后的那棵槐树,比记忆中更加粗壮挺拔。
外婆死在萧瑟的深秋里,她日思夜想的槐花早已开败在最美丽的五月。送葬的那天清晨,灰暗的天空中开始下起雨来。这丝毫没有浇熄人们观看葬礼的热情。
绿翘清楚这些好奇的人们没有恶意,他们只是期待在葬礼上能看到那个外婆等了一辈子的人。
直到入土为安,那个人也没有出现。绿翘知道他永远不会出现。她只希望外婆的爱情能陪着她在地下长眠。
绿翘在人们的唏嘘声中,躲进了祖屋里,转身的一刹那,她的视线对上人群中一束关切的目光,目光的主人坚定的望向自己。她装做没看到,转身错过。
如有感触,屋后的槐树一夜间叶落纷纷。第二天,绿翘去看,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扭曲挣扎着指向苍穹,仿佛有许多故事要对天倾诉。
外婆从小就喜欢槐树。她说槐树是棵会开花的树,她喜欢槐花洁白入骨,清香若魂。
外婆的妈妈不让她在屋后种槐树。当时,老人总说宅不种槐。槐树招鬼魂是不吉利的。
外婆从来不信。她的爱情故事就缘于槐树。那个男子在五月天,爬到很高的槐树上折了许多槐花,偷偷的送给外婆。外婆害羞的接过花,也接受了男子的爱。
可是,外婆的爸爸嫌弃那个男子家里穷,不肯把外婆嫁给他,男子是个有骨气的男人,他决心背井离乡为外婆挣一个丰衣足食的未来。
临走前夜,他抱着外婆说,你等我。这一走,他再没有回来。外婆却用她的一生实现自己的承诺。那一夜,她说,我等你。
这棵树是外婆在那个男子走后的第三年种下的。她说她要和这棵树一起等。等到槐树开花时,他就会回来了。
槐花开了一年又一年。她终身未嫁。村里人都说外婆太傻。外婆是个外柔内刚的女子,她倔强的就像那棵树。
外婆的父母在愧疚中一一离世,只留下了祖屋陪着她。还有那棵开花的树。
PS:其实,早应该为飞哥写单章了。可是,我不敢下笔,不敢碰触。每次看到“望才风”三个字,我就不由自主的想起雨妞。她这个傻妞把我托付给飞哥,让飞哥帮忙打理这个号,打赏到盟主,坚持为我投票……飞哥都做到了。而且做的更多。
签到红包自不必说。书评区好多精彩的书评,都是出自飞哥之手。飞哥是个真诚正直又热心的汉子。对每个人都用一颗真心相待,对妃团的各项事务都热心付出,雨妞,你虽然去了天堂,却把飞哥留给了我。
你的爱仍在。
鲨鱼哥催我码字时,飞哥就说让她玩一会吧,散散心也好。晚上会告诉我:该睡了,别写了。注意身体。妞,这简直就是你。
还有,竟然帮我顶楼。默默地,为我省去好多时间。飞哥,你怎么找到那个楼的。哈哈。
书评写得很精彩。为了写好书评竟然一晚上没睡熬了通宵看书。谢谢飞哥用实际行动掀起了书评区讨论太子妃的高潮。你现在是副版主了,责任重大,书评区管理小古负责,可是书评质量你要负责(⊙o⊙)哦。
飞哥,妃团就是你的家。我要谢谢雨妞把你带给我。
故事送给飞哥和雨妞。
妞,我昨天跟飞哥说我又想你了。你要好好的。我们都要好好的。
简爱之二(送给等待的飞落叶盟主)
这不是诅咒
七里海的海风咸腥中带着清凉,绿翘光着脚走在细软的沙滩上。她漫无目的的散着步,海浪从远处汹涌着向沙滩扑打过来,夹杂着呜咽的声音。
那是海哭的声音。一个男人站在不远处面无表情的对绿翘说。
暗得夜,她看不清那是谁。突然,那个男人扑过来,不由分说地撕扯起她的衣服。她没有力量反抗,瞬间赤.裸。
她惊恐地抬起头,发现周围站满了人。全都面无表情,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看。
她害怕、羞愧,惊叫着拨开人群,向大海里跑去。冰凉的海水侵入每一寸肌肤,直到淹没了她。
令人恐惧的窒息让她生出强烈的求生欲望,她挣扎、沉浮,挣扎、沉浮,在就要坠入海底的那一刻,她猛然惊醒。
又是一样的噩梦。十六岁之后,这个梦就经常纠缠着她,欲罢不能。
这个梦和一个叫朗清的男孩有关。
她和他是中学同学。他是班长,她是学习委员。他坐在她的后面,常常趁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间隙推她的椅子,她转过头问他做什么,他只是笑着看她,不说话。
她扭过头,他又推那把椅子,她仍问他干什么,他还是不说话,只是笑。
当她准备发脾气时,他不知从哪变出一本书来,递到她手里。她打开来看,里面夹着一簇新鲜的槐花,洁白入骨,清香若魂。花下面压着一张纸条:这是我从你家槐树上摘的,送给你。
绿翘合上了书,把花和纸条全夹在了里面。她和他并不同路,却总发现他悄悄地跟在后面回家。于是,她也笑。低着头笑。
他和她只是孩子,两个人懵懂的感情像槐花一样纯洁。
海边,常常留下他们的脚印。他走在前面,她走在后面,两只小脚踩在他那双大脚踩过的地方,回过头看时,像是一个人的脚印。
他们就笑,他牵过她的手认真地看着她说,以后,我们的路一起走。她不回答,眼睛里却装满了笑意和肯定。
除了外婆疼她,还没有第二个人这样宠爱过她。她问为什么,他说,女孩子天生就是用来被疼爱的。
每天放学,他都会陪着她。她在前,他在后,总保持着一米的距离。他们常常沉默。他说,看着你在前面走,我就觉得很幸福。她说,知道你在后面跟着,我就感到很安心。
还没到家,就闻到了槐花的清香,他总会不顾她的反对,爬上那棵树,摘几簇槐花下来给她。她一束都不舍得扔,一串串的夹在书里做成了标本。
她说,这是你爱我的证据。他笑,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小心分开了,只要看到槐花,你就要明白那是我想你的讯息。
那一次,他偷偷吻了她。
外婆发现了她的秘密,第一次严厉的警告她:不许和这个男孩交往,没有理由。
她第一次和外婆顶嘴,我就要和朗清在一起。死也不分开。也许是外婆在绿翘倔强的眼神里看到了当初的自己,她那举起的手没有落在绿翘美丽的脸上。而是拂向自己的眼角,擦去了泪水。
她和他还是分开了。
朗清的妈妈不知从哪里知道了这件事,拽着儿子来找绿翘,难听的话越说越多,绿翘被外婆护在身后,她绝望地看向站在一旁的朗清,他和她一样战战兢兢,同样无助。
绿翘那张美丽的脸在他妈妈的尖利谩骂下逐渐扭曲,最后变得面无表情。
此刻她多希望他能挺身而出保护她,而他懦弱的让她难过。
我警告你我儿子是个好孩子,你这个私生子离他越远越好,不要带坏我们朗清。你妈妈是个狐狸精,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小狐狸精!小狐狸精!
围观的人群在听到这句后突然片刻宁静,然后一片哗然,目光全都落在了绿翘身上,窃窃私语。
绿翘第一次发现外婆竟像一只凶猛的豹子,她狠狠地扇了那个女人一个耳光,场面一片混乱。朗清沙哑着大叫,妈,你太过分了。我恨你。
事后绿翘再也想不起来这场闹剧是如何收尾的。她只记得她是个私生子,是个小狐狸精。
PS:等待的飞落叶是本书的第26个盟主。他在书评区建了一个楼,题目是就这样被你征服。叶盟4月27日来起点,一直默默为太子妃投推荐票发书评,后来有一段时间一直在潜水。奇迹发生在9月21日。
等待的飞落叶在书评区要建一个万层楼。请妃团的兄弟姐妹们帮忙,每盖千层打赏一万币,直到盟主。消息传开后,妃团上下团结一心,用了1个小时的时间万层大厦平地起。等待的飞落叶言而有信,直接打赏十个万币,成为妃团第二十六位盟主。
感谢落叶盟主,谢谢妃团的兄弟姐妹们,有你们才有妃团。今天我见证的妃团空前团结与霸气的实力,震撼!
新盟主特点明显,我发现叶盟特别热心,对妃团非常有爱,每次来新人都要发真爱迎新包。Q群里也常见他的身影。于是优优就起了坏心。这简直又是一个免费劳动力呀。为毛不能像小古那样来个无偿卖身帮我打理Q群书评啥的呢。嘻嘻,嘻嘻。
可惜,我的如意算盘落空……
叶盟根本不上当。哎,不说了,说多了都是伤心的眼泪。
不过,叶盟友爱的精神优优十分欣赏,每次优优在红包区和宝哥小古、云块、夜殇、美图他们发包,叶盟都会跑去助攻。钱不在多少,关键那份心意让我感动,暖在心里。
最近发现叶盟还有一项新技能,P图。常常把群里的人和明星P在一起,做出好多令人震撼的图片和视频。比如苍X空姐姐发的那条埋怨龙哥不爱她的微博,还有宝哥八块腹肌的海报……真人版呀!(⊙o⊙)。当然,还有明星们表白优优的头条新闻(羞涩中)……
叶盟,你好可爱哦。这样贪玩你家里人知道吗?下次又要折腾出什么新花样呢!优优拭目以待。
简爱之三(送给岁月无痕盟主盟主)
阳光的碎片
绿翘和外婆没有血缘关系。她收养了绿翘的妈妈。而妈妈却在生下绿翘后不久用一条白色的围巾把自己吊死在了祖屋后的那棵槐树下。
因为绿翘的爸爸是别人的丈夫,他从来没说。等到他妻子从城市找来时,绿翘已经在妈妈的肚子里成了人形。
在绿翘渐渐懂事之后,从大人们躲躲闪闪中只听到关于妈妈的只字片语。这一次,外婆完完整整的讲完了关于妈妈的整个故事。她说女人啊一生都要注定为爱受苦。
后来,朗清被转到了另一个学校。他写了很多信给绿翘,她一封也没有拆。
她决绝的像块石头。没有人能想象她是如何在别人的歧视中完成了高考,做到对狐狸精这个外号听而不闻的。也只有她自己听得见心在滴血的声音。
两年后她去了南方,上大学,工作,活着。只在每年槐树开花时才回到七里海。
城市里没有槐花。也没有爱情。十年,她和朗清都长大了。有些事,她也看淡了。她明白朗清那时也只是个孩子,没有能力保护她。
可是她就是无法原谅他。赌气似的固执。每年生日收到的贺卡和礼物她没有拆开包装也没有扔掉。她知道是他寄来的。她却从来没有回复过。每次想起他妈妈的谩骂与人群中鄙夷的眼神,她就难过得想要窒息。
二十六岁,朋友们都是出双入对,只有她形单影只。朋友问她原因,绿翘回答她不相信爱情。
在外婆的葬礼上遇到朗清,她以为她会无动于衷,没想到尘封的心在与他相遇的那一刻,竟然一扫尘埃,晶莹跳动。原来,她仍然期待爱情。在这个速食的爱情时代,有些爱弥足珍贵。
祖屋就要拆迁了。连同老槐树都要砍掉。她抚摸着与家里三代女人的感情有着千丝万缕的老树,像抚摸外婆粗糙温暖的手,留恋非常。
绿翘,我回来了。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她的手轻微颤抖,却没有动。她知道是他来了。
我回来找你。十年前我把你丢了。现在,我要带你跟我走。
绿翘仍没有回头。像是自言自语:这棵槐树就要跟外婆走了,从此,再也没有槐花。
槐花开在我心里,永远开不败。
绿翘没有回答。
她知道,每年的生日贺卡里面总是夹着槐花,不用拆开看,只要闻味道就知道。所以她不用看,也知道他想说什么。所以,她知道他是想念她的。所以,她把每件礼物都留下了。
可是,这棵开花的树…
我已经种在另一个地方,只要你愿意,我们就可以在未来的日子一起看到花开。
……
很久,绿翘回过头,看着朗清:花什么时候开。
PS:今天国庆,举国同欢。妃团也是喜事连连。一个早上,连升三个盟主,九个舵主。加上昨天的五个舵主,妃团队伍不断强大。非常感谢大家支持。优优只有努力把书的质量提高上去,争取早日封神,才不辜负大家厚望。
今天的单章送给清晨五点多就打赏优优盟主的岁月无痕。早上睁开眼睛看到微信上无痕哥发来的截图,是一张打赏的红图,好刺眼噢。当时优优就困意全无了。
无痕盟主是妃团元老,一直默默支持着我。五月份书上架时,为了争榜,无痕哥基础月直投,还发了好多月票红包。平时一直像个大哥一样维护着我,提醒着我,群里的事也帮我照应着,虽然聊天不多,但觉得有这么一个大哥在群里,很踏实很安心。
无痕哥喜欢定期打赏万币,或者是在红包区发一拨大包。这些他抢红包得来的起点币全都投给了优优。即使是离群那段时间都一直关注着我,打赏、各种票直投……
无痕哥说过十月一日做优优的盟主,果然,十月一日这一天,第一个盟主就是无痕哥。
无痕哥,你曾说就是看优优傻傻的才支持我,还说傻人有傻福。是的,这句话我信,我妈妈也常这么说。无痕哥,我们其实是一类人。所以,你才这么有福气,儿女双全。
无痕哥你过的日子是大自在,愿你有闲云野鹤的悠哉、儿孙绕膝的幸福。
感情没有胜负(送给美图的名盟主)
下雨了。
秋天的雨,夜里听不得,尤其是失眠的人。
雨点落在树叶上,沙沙地,轻轻地,没有春雨的平静喜悦,没有夏雨的恣意欢快,全是谨小慎微的凄惶。
只有睡不着的人才听得出秋雨里隐藏着的那份卑微,像感情里爱的最多的那个人,生怕这份润泽大地不肯要不稀罕,生怕这份爱变成负担。
说到爱情的卑微就会想到张爱玲与胡兰成。她那句关于爱情的名句几乎人人知道: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
她那样爱胡,却无法容忍胡兰成去爱别的女人。
原因呢,我想,爱情是自私的。除非是逢场作戏,否则哪个人会愿意看到自己深爱的人去爱别人。这个道理不分男女。
福芝芳,梅兰芳的第二房太太,为了捍卫自己的感情,死活不同意“冬皇”孟小冬进门,梅兰芳不得不另租个四合院安置孟小冬。
孟小冬也是为了爱情低到了尘埃里,明知自己做了妾,仍旧甘之如饴接受了梅兰芳的安排。
可是,他却保护不了她。
孟小冬披麻戴孝为梅兰芳的伯母吊孝,福芝芳以她三个孩子的性命相胁堵在门口不让她进门。万众瞩目,都在看孟小冬的笑话,彼时只有梅兰芳才能助她脱困,给她一个公道。
可是这个她一心倾付的男人却让她回去。
冬天出生的孟小冬性格清冽,唯有对他一腔温情。然而,他却在她最需要保护的时候推开了她。
孟小冬登报分手。
我再嫁人绝不会比你差。
她再嫁的人的确是个人物。SH滩青帮老大杜月笙。
这个男人妻妾众多,却肯为了孟小冬的一句话,不顾家人反对撑着病弱的身躯和她举行了婚礼。
我觉得孟小冬不爱他。更多的可能是恩情。一个女人再坚强,也渴望有一个停泊的港湾可以靠岸,可以休憩。
而他给了一个男人可以给她的安全感。
萧红没有她的那份幸运。
在她最需要帮助时,报馆工作的萧军出现在她的生命中,资助她钱和书,从此二人有了交集,真心相爱,相濡以沫,他是她的三郎。
可是,萧军太出众,常有些绯闻,二人时常有摩擦。分分合合,彼此折磨。最后,不得不分开。萧红性格决绝,怀着萧军的孩子嫁给了端木蕻良。
我常常在想,是因为他们太爱彼此了,还是因为不够爱。才不能容忍不能宽容?感情里是不是不能有自私,感情里是不是不该有计较?
不论是张爱玲,还是孟小冬、萧红,都在感情里受了伤,再看胡兰成、梅兰芳、萧军,他们也不是爱情的赢家。
其实,感情没有胜负之分。
关键是你肯不肯摆对位置,放低期待,收敛情绪,不再自私。
呃,写到这里突然觉得跑题了。
爱情如果不自私,只能说明不在乎。
好吧,我把自己也弄糊涂了。反正爱情这种东西很折磨人。
最好不要碰。
但是,你如果碰了呢也无妨,再痛再伤也死不了人,忍一忍也就过去了。总有一天你会遇到对的那一个人。
下雨天,应该与三两知己推杯换盏,一醉方休。
还有人告诉我,雨夜读禁书是古人一大美事。
我也不在这儿碎碎念了,无书可读,睡觉去了。
关于爱情,有毒。
PS:这篇单章送给我的第二十八位盟主美图的名。书上架前我们就认识了。一直跟着我打天下。记得红包区大战时经常单枪匹马、挂甲上阵把我护在身后。
美图既有男孩子的杀伐决断,又有女孩的敏感细腻。记得我们常常在红包区聊天,我三餐不定,讨厌做饭,你说你会做,要做饭给我吃,让我飞过去。现在想来,这是个美好的誓言。不知,你说的还算不算数。哈哈。
前两天群里聊天时你让我去帮你刷碗,我说要找一个给我刷碗的人,你是不是为此生气了?
还有那个吃豆腐,你想吃就吃好啦。反正我不嫌弃你和花花。
发大水的那两天,水漫进一楼,你那里断水断电,没饭吃,我当时以为你是男子汉可以搞定,都没有多关心你。
下次,一定帮你叫外卖。找个会游泳的快递员把饭送过去。
我这个人码起字来常常把所有事都抛在脑后,好多事都交给宝哥、小古和你们几个人处理,我当了甩手掌柜,有时都忘记跟你们说声谢谢。
我性子冷,不代表不懂得感恩。很多事我都记在心里。
我知道你和他们一样都会原谅我的。
感谢你一路相伴,希望一直在。
我们的爱在盛夏跌进迷途之一(送给夜殇盟主)
盛夏的雷雨总是让人意外。来势凶猛,又草草收场。在这个混杂着腐烂气息的暗夜里,我独自踌躇在酒吧门口等小宽回家。
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家境不同,新生活的开场也就迥异。我悠然自在的度过假期,而小宽却要为了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四处打工奔波。每天晚上他都会去一家同性恋酒吧里上班。
因为相貌英俊,身形阳光,在那里他能拿到很可观的小费。虽然偶尔会被人吃豆腐,看在钱的份上他都忍了。
小宽没有父母,一个人和奶奶住在一起。他的家和我家只隔一条马路,却像是两个世界。
我住的地方是这个城市新建的富人区。他住的地方又破又旧,是所老楼。我只去过他家一次,那次小宽的奶奶去他的姑姑家住,他领着我爬上了他住的小阁楼。那个地方只能放下一张单人床和一张写字桌,再想转个身都很难。
在逼仄的房间里,他第一次吻了我。那是我的初吻,像小时候吃到的第一颗糖果,充满好奇,甜蜜又让人眩晕。我们几乎忘记了呼吸,只顾贪婪的彼此吸吮。
他的手划过我的腰际抚上了我起伏的小兔。我们双双倒在他的小床上,在他急切的揉搓下,我感觉到体内的躁动在啃噬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无力自拔。可是,在最后一刻,我推开他从床上翻身坐起,用仅存的理智告诉他:“我想把初夜留在我们的新婚之夜”。
他仰着头躺在那儿,半天才平息了他身体的骚动。他说:“好吧。我听你的。”
我又重新躺在他的怀里,同他一起透过头顶的窗户看夜空的星星。我不想他继续在那家酒吧里工作,我怕他会变成那样的人。他笑着说怎么可能?我只想吃掉你,对男人我可不感兴趣。
我多希望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可是,渐渐的我发现小宽变了。
他总是推说忙或者累,不想见我,就是在我的坚持下见到我,也不像以前那样迫不及待的吻我,亲近我。好像我变成了多刺的玫瑰,他开始拒绝我的爱。
我做了各种猜想:他爱上了别的女孩,又或者他也变成了同性恋?然后,我又把这些猜想一一推翻。我被这种状况折磨的要发疯了。在我又一次约不到他的时候,我决定去酒吧找他。
我骗父母说,今晚要给好友过生日,晚上住在她家了。我一直是个乖女孩,他们想不到我是在撒谎。
当我终于在酒吧门口见到小宽时,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他正被一个中年发胖的男人搂着走出来。那个男人肥腻腻的手正在小宽的屁股上游走。小宽和那个男人同时看见了我。他立即推开了那个男人,向我跑了过来。
那一刻,我突然感觉到天眩地转,无来由的恶心。胃里总有东西想往外涌。我想,可能是这盛夏腐烂的味道让人作呕。
小宽想和我解释什么,我用手挡住了他的嘴,拉起他的手就跑。我们一起没命的奔跑在黑夜里,把那胖子的叫骂声狠狠的甩在了身后。
我们的爱在盛夏跌进迷途之二(送给夜殇盟主)
我们都没有回家,溜进了母校的池塘边。我哭着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倔强的回答我他什么也没有做,我看到的一切不是真的。
我不相信,这些日子以来的所有委屈转化为我歇斯底里的呐喊。这是我们相爱以来的第一次争吵,吵得两颗心支离破碎,吵得彼此充满疲惫,吵得惊动了学校的管理员,把我们赶出了校园。
那次吵架之后,我们都冷静了一段时间。
但,爱情是最折磨人的东西。
我和小宽都无法忍受思念的折磨还是和好了。为了证明彼此是深爱着对方的,为了宣誓绝不背叛,我们决定用彼此的身体盛宴来祭奠对爱情的忠贞。
趁父母外出的日子,我把小宽带到了我的卧室。我在心里默记着在杂志上学到的ML技巧,幻想自己是最性感的女人。我的手指像跳舞的女郎,慢慢在了他的胸膛上游走嬉戏。他感觉到我的触摸,身体紧张起来,想往后躲。我没给他机会,主动把唇吻了上去。
用舌尖笨拙的撬开了他紧闭的嘴唇。手指在他胸前最敏感的地方划着圈,他渐渐有了回应。衣服一件件褪去,我青涩美好的身体展现在他面前……(此处省略一千字)。
他把我放在身下……我们都疯狂起来,在床上纵情的纠缠翻滚,我的头脑里只剩下欲望的本能……(为了文章不被和谐,只好又省略两千字)
我们生涩的互相冲撞着,回应着,像一场胶着的战争,俩个人都汗流浃背。
我忘情的呼喊着他的名字,享受着他的突围。
我想永远拥有他:“小宽,不要去酒吧了,我讨厌那些男人。我们这样在一起多好。”我的呢喃像一阵咒语,从他的耳朵钻进了他本来强悍的身体,他坚硬的武器像着了魔,瞬间委顿下来。如被打败了的士兵,凭借我怎样挑逗都再也抬不起头来。
小宽表情尴尬的推开了的我身体。我沮丧的躺在床上,看着他一件件穿上衣服,黯然地离开了房间。我的第一次就这样以失败收场了。
那次之后,小宽愈加逃避我,我们之间陌生的像盛夏的温度达到了顶峰。
我想也许小宽不再爱我了,失去对我的欲望;亦或他真的像我看到的那样已经成为同性恋。而这两者都是我无法接受与容忍的。
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分手。
多年以后,我听到了关于小宽成为同性恋的真实故事:他本来不是同性恋,有一次在打工的酒吧被同性恋侵犯了,他在心理上始终无法接受事实,开始厌弃自己,对生活灰心丧气。
我们之间以失败告终的第一次,正是他心理上的羞耻感和挫败感造成的。而我的离开,使得本就处在绝望边缘的小宽再也没有信心调整和恢复到从前的状态中去,从此真的走上了同性恋道路。
在那个弥漫着腐烂气息的盛夏,我和小宽的爱就这样无奈的跌进了迷途。
PS:小古说,你还挺潮,写这样的故事。我认为一个靠文字生存的人,什么故事都要涉猎。这个爱情故事结束,夜殇,我终于不欠帐了。
你知道吗?每天看到你的大光头晃啊晃啊,我就会内疚。不是内疚一直拖着没为你写,而是你特意告诉我:你这么忙,别给我写单章了。有时间好好休息。
夜殇,你这么善解人意,处处为我考虑,想想就感动。
昨天的单章宝哥说他看了特别感动,不知你看了没看?是不是又在打游戏。
即使要玩,也要注意身体,劳逸结合才好。
一直想找个角色给你,如果后面没有好角色,在我开新书时吧,反正你一直在。
爱怎么开始,都要结束之一(送给爱到深处自然浓盟主)
沿着生活剔予我们的灰暗轨迹,你我一路走来,有恩怨,有情.爱,有血泪,有生死,却没有心灵的对白。我们跌跌撞撞,坎坎坷坷。这一路,却忘了哭。你我都明白,爱无论怎么开始,都要结束。
1.鲜红的茉莉花。
我的家只有我和爸爸两个人。从小就知道我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我没有妈妈。
可是从来我都不去问爸爸妈妈的去处,我怕我说出来,就会哭。再也不能控制那份思念。
在我的记忆里,家就是一个花园,里面种满了茉莉花。洁白。芳香。爸爸说,这些茉莉就同我一样,是他最爱的孩子。
我问爸爸为什么不干脆给我起名叫茉莉呢。他没说话。只是怔怔地看着我,我在他空洞的眼神中看到满目的茉莉花,生姿摇曳。
有一天,一个男孩闯进我家的院子。手里举着一把做工拙劣的枪,他冲着爸爸大吼大叫:晏家良,你毁了我家,我也不会放过你。一声“轰”响,爸爸仰面倒在了他的花园里。
我站在花园深处,惊恐地瞪着那个举枪的男孩,隔着爸爸血流成河的身体,我们彼此对视。他也惊恐的注视着我。然后,一声嘶吼转身跑掉了。一滴血溅到我的脸上,那股血腥淹没了花香,迎面扑来。
茉莉花红艳艳的倒在爸爸的身下。
2.寄人篱下。
爸爸并没有立即死掉。那是一把自制的猎枪,里面装满了火药和沙子。医生说,我们尽力了,家属去里面见他最后一面吧。
我被婶婶拖进抢救室,不敢靠近那个躺在无影灯下的人,我哭着说这不是爸爸,爸爸在家里等我呢。婶婶你放开我,我要回家找爸爸去。求求你放开我。
婶婶死死抓着我的胳膊不让我走,她甚至打了我:这就是你爸爸,你快喊他,要不你以后都没有机会喊爸爸了。
这句话让我安静了下来,爸爸的脸苍白的像张纸,我看到他的嘴动了动:宝…贝,爸爸…对不起你…
办完了爸爸的丧事,婶婶带着我和她的儿子离开了这个城市。去了她的娘家。我想留在自己的家里,可是她告诉我,那里已经卖给别人了。
我成了寄人篱下的孤儿。
幸福就在我8岁那年定格了。我只能在梦里才会微笑。
我那么想念爸爸,不知为什么却很少梦见他。而男孩那双惊恐的眼睛,总是在我梦里出现。我看到它们在流血。
噩梦伴着我一起长大。十年的时光,我安安静静地生活在别人的家里。直到有一天,那个我叫他哥的人,侵.犯了我。
婶婶哭着求我:求你别去告他啊。你叔叔就给我留下这一个儿子,看在我照顾你这么多年的份上,你就饶了他吧。
我无语凝噎。
我们两清了,以后谁也不欠谁了。我决绝地说。
我离开了那个地方。我不恨他们。我知道这一切都是那个男孩造成的。我每天都会想他,因为我恨他,入心入骨。
他那年只有14岁就可以不用偿命吗?为什么他没有死?
3.又见茉莉花开。
此刻我最怀念的是曾经那个开满茉莉花的家。我想去看最后一眼,然后就去YN那个地方是爸爸曾经向往的天堂。
我站在门外,敲了半天门,才听到脚步声。我想好了,就对来人说这以前是我的家,想来看看院子里的茉莉花还在不在,那是我爸爸种下的。看一眼就走。
门开了,一个男人扎着沾满泥土的手,好奇的打量着我。他长得眉清目秀。我喘了一口气,对他说,我的钱被偷了,你能让我到你家里喝口水吗?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侧过身子,让我进来了。
我又见到了那些洁白,芳香的茉莉花。它们像以前一样开得灿烂、繁华。
突然很想哭。
他递给我一杯水,我没接,然后,我晕倒了。
他说,小姑娘你怎么了?你没事吧。我带你去医院。抱起我就要走。
我没事,你让我躺一会儿就好了。这是老毛病,血糖低而已。我虚弱地说。
爱怎么开始,都要结束之二(送给天帝不是处盟主)
沿着生活剔予我们的灰暗轨迹,你我一路走来,有恩怨,有欲望,有血泪,有生死,却没有心灵的对白。我们跌跌撞撞,坎坎坷坷。这一路,却忘了哭。你我都明白,爱无论怎么开始,都要结束。
4.生活像一部小说。
屋子里的陈设几乎没有改动。隔了十年,我又躺在自己曾经睡过的床上。他放下我不久,就沉沉地睡去了。那一夜,竟无梦。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来了。看到屋里的桌子上有一碗红枣粥。用手摸了摸是凉的。估计是昨晚他做给我吃的,看我睡得香没有叫醒我。
他起来时,我已经做好了早饭。我说你早啊,饭做好了,一起吃吧。语气里好像我就是这里的主人。他怔了一下,伸出了手:正式介绍一下,我叫关少游。24岁。你呢。
我伸出手给他:我叫安子胭。今年18岁。你能收留我吗?
我感觉我们握在一起的手都紧张地潮湿起来。
他说,先吃饭吧。
我们都坐下来,一边吃饭一边开始一问一答的游戏。
我问:你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一定很有钱吧。
他答:有一点,是我爸留下的。
他问:你为什么不回家?
我答:我没有家了。我爸妈都不在了。
我问:这个家里就你一个人住吗?
他答:是的。
我又问:那你不害怕吗?
他看了看我:为什么要害怕?有花陪着我呢。
我寻着他的眼神望去,满院的白色。
他问:你会种花吗?你要是会种的话就留下吧。
我说:好啊,我会种。你不用付我工钱,只管我吃住就行。
他又看了看我,笑了。
我的生活看似安定了下来。每间隔一天的早上吃过早饭,我都会为花浇水、松土。不多不少。因为茉莉花性喜温暖湿润,又畏寒、畏旱,不耐湿涝和碱土。这些都是爸爸曾经说过的。我记在了心里。如今能亲自侍弄他曾经喜爱的花,我倍加仔细。
不出一个月,这花比我来时繁茂起来,花香袭人。关少游很感谢我。他说,以后我每个月都给你开工资吧。你负责帮我种花。
我笑着问他:你有多少钱啊?就凭你天天画画,能挣到钱吗?
这个大我6岁的男人被我问得发了窘。半天才红着脸说:我有钱,你放心吧。不会饿着你的。
我其实很少看到他出去写生。很多时候,他都是静静地坐在院子里画茉莉。我看过几次他的画,虽然我不懂画,但我能感觉到这画很有才气。
可惜,花的颜色他总是涂成鲜红色。难怪没人买他的画。有一次,他把修剪花枝的我画进他的画里。只那一次,花是洁白的。白的刺眼。
5.记忆把生活碾成了碎片
生活还在继续。我贪婪地享受着这片刻的宁静。两个原本陌生的男女,同在一个屋檐下共渡朝夕,彼此渐渐生出情意。
我常常坐在院子的角落里看他作画,他的侧面很好看。我看不到他的眼神,更安心地欣赏他皱着眉头的样子。
我毫不客气地喊他:关少游,你画画时能不能别皱着眉头。是不是不会画了?
他回头看我,一双眼睛似怒非怒。我立即扭过头,闭嘴不说了。他不依不饶,问我,安子胭,你能不能在我画画的时候安静一下啊。
我不说话,我害怕看到他的眼睛。
安子胭,我肚子饿了,你做什么好吃的给我?
那就做你爱吃的红烧里脊吧。
然后,我一失手,就把滚烫的热油泼在自己的脚上。在我的尖叫声还没结束时,关少游已经抱起我冲向了医院。
涂了药后我坚决不留院观察,执意要回来。他说你怎么这么固执呢。我委屈的说:我怕你把我丢在这儿就不要我了。我害怕。
他一下把我拥进了怀里,许诺说:怎么会呢,怎么会呢。我会照顾你。永远不会丢下你。
躺在家里的床上,他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我。看着他忙碌的样子,我有些于心不忍。
夜里,我被恶梦惊醒,在黑暗中哭得哽咽。他听到声音,过来看我,抱着我的头问我:子胭,你怎么了?
我伸出手抱住了他,喃喃地说出了我被侵犯的事情。他听得震惊,听得心疼。我看到他眼里的泪光。
他说:以后你不用怕了,没有人会欺负你。我会保护你。我没有猜错,他不计较我的过去。
转眼又是一个月。我的伤快好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的感情像院子里的茉莉花繁华似锦。
我偶尔会问他,你会不会娶我啊?他答会。然后,我们一起睡去。
PS:这一篇送给我的第32位盟主:天帝不是处(瞬息铭记)。天帝外号叫处处。是二姐给起的。当时天帝挺爱水群的,是个快乐的人。天天都能看到他的身影,记得他在群里发好多红包,还标着字。二姐帮他起完外号,这个称呼就火了。
我不记得他是什么时候进群的。但记得他在群里说过一句话:“我只支持两本书。一本是男频(他是那本书的盟主,经常在那本书发红包)另一本是替嫁。”当时,觉得这人挺有性格的。
他经常在替嫁的红包区发红包,说是自己收自己的票。我只知道他是在帮我收票。
后来,他潜水了一段时间。雨妞过世的时候,他出现了,安慰我。他是个很热心的人,曾经和二姐等人想要一起搞个慈善组织,为雨的家人募捐。后来,因为雨的家人不接受,这件事也就作罢了。
因为对天帝有一些了解,所以我懂得他的善良与赤诚。
天帝还是个才子,我们讨论过几次关于我小说的人物与剧情,有些不谋而合。
半夜的惊喜,我很喜欢。谢谢你。虽然你不喜欢我说谢谢。
那我就把人物写得精彩些。冯昌文在第二卷与公主搭戏哦。你是不是在看?
愿:你在意的人能健康平安。
爱怎么开始,都要结束之三(送给其曰才子佳人盟主)
沿着生活剔予我们的灰暗轨迹,你我一路走来,有恩怨,有情.爱,有血泪,有生死,却没有心灵的对白。我们跌跌撞撞,坎坎坷坷。这一路,却忘了哭。你我都明白,爱无论怎么开始,都要结束。
6.我不是你的茉莉花。
在我摆脱了噩梦的纠缠后,他夜里却总是被噩梦惊醒。
我总会在他的惊叫声中醒来安抚他。有一次,我看到他在哭。我心痛地问他:你到底做了什么梦?为什么哭了?我可以为你分担吗?
他没有说话。
我知道他总是彻夜不眠,怕惊醒我,他常常把自己锁在画室。
有一次,我悄悄地跟过去,在一隙门缝里看到他跪在地上,揪着头发在无声地哭。
他的痛苦摊在我眼前,我却只站在门外,不想靠近,不想给他温暖。
在我的几次追问下,他还是告诉了我他做噩梦的原因。
十年前,关少游的妈妈接到了初恋情人的一封信后,非要和他的爸爸离婚,带着孩子去找那个初恋情人。他爸爸不同意。两个人发生争执。他妈妈失手错杀了他的爸爸判了死刑。
一夜之间失去两个亲人的关少游把所有的怨恨都记在那个初恋情人的身上。
他去找到了他的仇人,一枪打死了他。那个人叫晏家良。他妈妈叫白茉莉。
他逃走了。没想到的是,他的双胞胎哥哥关少鸿却替他认了罪。被判了刑。
他哭着说:这十年来,我虽然在外面过着自由的生活,我的心却没有一天不受煎熬。我想去自首,可是,我内心深处又充满了恐惧。你明白吗?
最折磨我的一件事你知道是什么吗?你一定想不到,原来我亲手杀死的那个人是我和哥哥的亲生父亲。这是我在整理妈妈的遗物时从她的日记里得知的。
我杀了我的父亲。
你懂这种痛苦吗?
六年前我买下他住过的房子,我用这种方式惩罚自己,想得到心灵的安宁。可是,即使怎么努力都做不到。
是你的出现,让我重新对生活有了希望。你不要离开我好吗?他哭得越加凄凉。
我的心在那一刻却坚硬如石。
第二天,我把昨天录下的内容交给了警方。关少游终于被抓了起来。
在他被带上手铐的那一刻我们又一次彼此对视。隔了十年的光阴,我们中间横着这片白色茉莉,站成了两个世界的人,相对无语。
可是,我还是觉得这一切不完美。
在他被带走的瞬间,我喊住了他,一字一句的对他说:关少游,我应该,喊你一声哥哥。因为我就是晏家良的女儿,晏子安。你爱上了自己的亲妹妹,你又一次犯了致命的错误。
7.真相
在关少游打开门看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那个杀死了爸爸的男孩。他的眼睛我夜夜梦到,这一生我也忘不掉。我说出谎话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要报仇,一定要亲自让他受到惩罚。
我讨好他,接近他,甚至不惜把热油泼在自己的脚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一天。可是,我没想到他是爸爸的亲生儿子。我更没想到,当他被警察带走后,我竟然没有丝毫满足感,心里空空地。
几天后,我接到通知,关少游在看守所自杀了。
那一刻,我心如刀割。
原来,我一直都在自己骗自己的。其实,我爱他。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爱他。可是,我明白,我们之间的爱无论怎么开始,最后都要结束。
警察告诉我,关少游说他一生都是失败的。他一直骂自己是畜生,爱上了自己的亲妹妹。他是受不了内心的折磨,才自杀的。
我站在警察面前,笑着哭。
真相是,我不是她的妹妹。爸爸临终时,告诉我,我是他收养的孤儿。他一生都没有结过婚。
我亲手杀死了自己最爱的人。
每一夜,我都可以感受到关少游所说的那种煎熬,啃噬着我的灵魂,刻骨铭心。
PS:这一篇送给我的第33位盟主,其曰才子佳人。才子是8月25日来妃团的,记得那天妃团在搞什么庆祝活动,群里来了不少新人。
那天是晚上,其中有一位新人在红包区发了几个大红包,在群里也是红包连发。聊天才知道,原来才子佳人是准爸爸了,来妃团普天同庆。
当天还有幸看了才子发的视频,好像是在KTV和朋友一起唱歌庆祝。我还记得他喝了很多酒。
才子的宝宝哪天降生,一定要及时告诉我们,妃团一起为你庆祝,祝福宝宝。
才子可能很忙,很少看他在群里聊天,不过红包区有什么活动时,他会第一时间出现,助攻。
天帝打赏盟主后的早上,还差6元就盟主的才子抢了宝哥一个月包,充满戏剧性、顺理成章的盟了。
起点很多人都有小号,即使是妃团的人,我有时都分不清这些小号。可才子的两个小号我一眼就能认出。他做任务打赏时经常在一起不说,名字都有才子两字。
以我的智商,轻易猜出了这小号的本尊。
昨天才子在红包区发了不少均百推,手抖的我一个都没抢到。只好在这里诉一下苦。
才子在盟主群也很少说话,这让写感言的我有些想挠墙啊。
挠墙归挠墙,写这么多全是感谢。你收了我的心意就算写成功了。
祝才子宝宝聪明健康快乐成长。
小兽的胡言乱语(送给滴雨的季节盟主)
文字是表达心情的最好方式。
好像大多数时间我在博客里写下碎碎念,都是与坏心情有关。
高兴时无言,只有难过时才会上来发些牢骚。
朋友总问,你怎么了,说出来就好了。可是有些事是一种情绪的累积,慢慢慢慢在心里发酵,由量变到质变,只有当事人能感受,说给别人听时就变成了矫情。
不如不说。
而我又不喜欢示弱。即使心里破了个洞,笑容也是天衣无缝的。
不知为什么总爱强迫自己,逼到最后连累身边的人都跟着受罪。
三月,那时还是有些空闲的。读了本叶嘉莹的传记。里面除了记录她的才情,还说了一段她与她先生的一段过往。
在台湾白色恐怖时期,她的先生被关押,她一个人带着孩子无住处无工作,借住在亲戚家的过道里。每天她要等到人家都睡了才抱着孩子从外面回来睡觉。早上天不亮,所有人还在睡觉,她就已经起床,免得给别人添麻烦。
扛过最艰难的时期,她终于等到先生平反回来,可是,那个男人却一蹶不振,不仅不心疼她,反而对她冷言冷语、冷嘲热讽,精神上的暴力有时比肉体上的折磨更能让人绝望。
她在外人面前只字不提家庭的不幸,照样工作,照样微笑,一个人默默承受着生活的重压和心灵上的孤寂。
读到这里时,好似眼前总有一个倔强的女子,眼里含着泪在冲着我微笑。
她来我的城市演讲时,我去听了。90高龄的老人,精神矍铄,站在讲台上三个小时,声音悦耳字字珠玑。
我敬佩这样的女子,骄傲的活着,即使白发苍苍仍然充满魅力。
她提起与先生结婚的前因后果,轻描淡写,那时候她才17岁,不懂爱情。他是哥哥的同学,喜欢上她,为追了她因此丢了工作,她以为他如此可怜的境地是她造成的,明明不爱却答应了要嫁给他。
可是,她的先生却不懂得珍惜,至少从她的诗词中,我没感觉到她是被他宠爱的。
她站在台上,说她就这样稀里糊涂把自己嫁了。很多人都笑,我却笑不出来。
这样一位有才情的女子,终其一生却没有得到一份真爱,没有得到一份守护,又有什么可以让人发笑的?
与外人这是桩笑谈,与她自己却是一种永不能言说的痛吧。
婚姻是两两付出,而不是无止境的索取。再厚重的爱,都敌不过以爱的名义去蚕食的掏空。
好像,我又跑了题。永远不在一根主线上。难怪想写得东西永远写不好。
那天,梦见自己长成一棵树,显然不是席慕蓉笔下那棵开花的树,我就是那么孤零零的可以给人乘凉的大树。
总有人砍了我身体的枝桠,在梦里觉得自己不停地给予,那些索取,合理与不合理,似乎已经没有计较。
我是个贪图平乐的人。不喜与人争执,不喜是非。所以,这样的人常常需要低头,需要妥协。直到最后,我竟然被砍成一个树桩。仍然在给予,被索取。
……
好吧。我在说谎。这不是我的梦。
我忘记是从哪本书里看来的故事。我觉得这好像是我的处境,我就是觉得生错了时辰,错过了浇花的匠人。
有人说,三月出生的人天生冷冰。我连自己的手脚都暖不过来,常常像只雪天里迎风而行的小兽,即使你是猎人,哪怕给予我的那一丝温暖是猎杀前的哄骗,我也会毫不犹豫扑上去。
对于一只贪恋温暖的小兽,死在猎人怀里好过死在冰天雪地里。
PS:这一篇送给我的第34位盟主:滴雨的季节。大家都叫她妖精。我也这样叫你吧,不然显得见外了。说到妖精有两件事让我记忆深刻。
第一件事是个误会,就不提了。第二件事就是妖精与宝哥的爱情故事。
这件事,可能全起点的人都知道。妖精这个东北美妞大胆、泼辣、活泼、可爱。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她敢于表达自己,常常把宝哥逼到墙角……壁咚!(围观群众默默搬着小板凳嗑瓜子看直播。)
犹记红包区那句深情的表白,令多少暗恋宝哥的人汗颜。“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妖精,你是所有女人的榜样。爱了,就去追。宝哥,看到这儿,你有没有偷笑?有没有?你一定想笑又怕旁边的人看到,忍得肺疼了吧?好好珍惜你现在拥有的吧!
其实,我对妖了解不多。因为她不进盟主群,只在Q里水。
我是偶尔看他们聊天才了解一点。
妖喜欢接龙,常常一夜不睡。这对身体、皮肤都有影响,妖还是改掉这个习惯的好。Q群里只要有妖在,就会热火朝天,信息常常刷爆。
外面流言说妖是平胸,人妖,其实不是的。优优在这里给妖正名。妖是美女,C杯的。照片为证。不然宝哥也不会喜欢呀!
妖开得起玩笑,没见她跟谁真急过。对优优也好。不然不会在她生日前夕盟了我。
提起妖的生日,那天很热闹。这说明妖的朋友遍布各个书友群,只有豪爽真实可爱的女人,才会得到这么多祝福。
谢谢妖精每天水群,谢谢你爱我!么么。
姥姥的椿树(送给上官优幽盟主)
读书的乐趣在于沉浸在字里行间时猝不及防与作者产生了共鸣,内心欣然发觉自己一直未曾察觉的东西,让作者廖廖数语点破,有一种顿悟后的激动与欣慰。
更高层次的感受是读着读着,在书里找到了自己的往事和旧时的心情,像听一首老歌时必定会在脑海里回放曾经寄托在歌声里的情感片断,触摸文字变成检索旧时光的途径。
于是,读书成为我生命里必不可缺的事情。
喜欢在有阳光的日子里坐在阳台看书。
我会特意盘起头发,穿一件及踝的长裙,肩上搭粉色为主调的丽江纹式披肩,泡一盏金骏眉,捧着书安静的坐在阳光里享受难得的宁静。
读庆山的《得未曾有》需要静得下心来才能体会个中妙处。
也就是简单的一个句子,两个字--椿树,就勾起我遥远的思绪,那些被岁月的尘埃埋葬的时光瞬间跳脱出来,仿佛一句咒语,吹得厚厚的尘埃无影无踪,那段旧时光就这样鲜活的摆在眼前,鲜活的让我的心忍不住抽痛。
旧宅门口的椿树是姥姥在世时种下的。原本若不经风的小树苗越长越壮,在我十岁那年姥姥猝然离世时,它已经有碗口般粗壮了。
姥姥不在了,我的脖子上便多了把用红色毛线绳拴着的钥匙。我和妹妹放学时父母都还没有回家,大门要自己开。从此,没人为我等门。
可是,我小时候非常顽劣,虽然长发及腰,性子却很野。
那根红绳是毛线的,挂在脖子上很痒,痒得人心烦,我就常常摘下来随处一放,后果是放学回家后看见大门上的灰色锁头才想起钥匙忘记带了。
头一两次还会乖乖地守在门口等大人回来开门,被批了几次后,索性想个了破解的招数---爬墙头。可是人小墙高,打小身子弱,没习过武,不会飞檐走壁的功夫,徒手试了几次,就知道了轻重,不再试图硬攻了。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墙头上不得,树爬得啊。
椿树就种在离墙头不到1米的地方,我爬到树上再伸伸腿,就能够到墙缝。脚尖使劲顶在墙缝上,一只手抱树,一只手伸到墙头上用力扳着不松手,借着这个力把另一边身子也甩到墙上来,手急眼快,肚子就趴在墙头上,喘口气后手脚并用,人就站在门楼上,再从门楼顶上爬到另一边墙头,那边墙里面立着架木梯子,不用跳,就可以安全进院子了。
跑到屋里拿到钥匙扔到墙外,妹妹开锁,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忘性大的事就遮掩过去了。大人回来时我们已经在屋子做着作业呢。每次逃过一劫,心里就感念椿树的作用,顺带着就感念姥姥当年种树的英明之举。
再后来,爬墙成了家常便饭,我几乎都不寻思,往树下一站,眨眼间就灵活地跳到了墙头上。妹妹也是个倔强的丫头,不知什么时候也学会了这一招,比我的武艺有过之而无不及。
既然不用钥匙就能进屋,我俩干脆不开门了,谁先回家谁就骑在墙头上写作业。门楼比墙头高,正好像个桌子,我把书包往上面一放,吹吹尘土,就开始做作业。
胡同里的小伙伴瞧见了,都羡慕的不得了。我就在他们的艳羡中跳到正房的房顶上,眺目远望整个村庄。
常常是傍晚时分,家家户户正在做饭,袅袅炊烟萦绕在夕阳里,村子里高出院墙的树木葱葱郁郁,远处的庄稼成片成片得泛着绿光,父母就在这幅黄昏田园图里走进了我的视线。
当他们进家门时,我已经安全抵达地面,乖乖地等着他们。小模样像身后梳得整齐的长发,装得稳妥又恬静。
椿树越长越茂盛时,我也渐渐收了野性。
常常在暑假搬个小凳子坐在树冠撑起的阴凉里看书。阴雨天,雨点淅沥的时候,我会一个人站在椿树下想心事。是何心事早就不记得了,但守着椿树的感觉仍记忆犹新。
茂盛的树冠像姥姥的手,为我遮风挡雨,雨点打在叶子上沙沙的响,如我“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荒唐念头纠缠着少年的心。
而椿树从来不嘲笑我的幼稚,安静地在雨中陪着我,看少年渐渐把心绕成了茧,敛了心性,换了容颜。
PS:时光模糊了容颜,稀释了记忆,却也带来了一个又一个惊喜。谢谢你,我的第35位盟主--上官优幽。他们都在猜你是谁?是啊,你是谁?上官大人。
你是一个默默支持着我、关注着我,与其他盟主、妃团管理员、成员们一样不问回报的人。有人说网络不真实,网络有虚假的成分。可是,通过网络,我和大家相识、相知,成为了朋友。
网络那一端的你,无条件的支持着一个为了梦想而战的新人作者。
如果,不是网络那端的你们一直帮助我、支持我、鼓励我,我想,我不可能走到今天,不可能在推荐榜前三守了这么久,也不可能在月票战时获得荣誉。
上官大人是谁?他何尝不是你们每一个人的化身!
因为你们对我的爱,我才能骄傲地站在起点,追逐梦想,享受写书带来的快乐。
作为一个新人,能拥有妃团的力量,是我没想到的,也是我最珍惜的。我会为了我们的集体而战,会为了你们而战。总有一天,会和你们携手站在最高处。
上官大人也许是你,也许是他,不纠结答案,只问初心。
上官,我知道你看得到,我会让你看到最优秀的我,你要等我。
活着的哲学(送给僅此而已盟主)
没有缘由,就是喜欢猫。
记得小时候几乎夜夜搂着猫入眠,半夜醒来,它常常不见,不知跑到哪里快活。那时候觉得自由就是活着最幸福的方式。
工作的单位里散养着几只猫。平日里靠食堂的残羹剩饭养活。这几只猫本是别人遗弃的流浪猫,居无定所,因为到了这里,才有了安身立命之地。
有时,从三楼的窗户看下去,那几只猫总是一副怡然自处的模样,或嬉戏在花丛间,或睡卧在阳光下,很少听到它们的叫声。
猫的叫声其实是一种表达自己情感的语言。轻柔的叫声是在讨人类的欢心,以获取宠爱求得生存;撕裂的叫声是一种对人类的不满与控拆。它们不叫,说明它们既不需要讨别人欢心,也没有任何不满。
那几只猫用它们自己喜欢的方式生存,不卑微,不屈膝,实在是活着的最理想境界。
我本来也有一只猫。我花了很高的价钱买下它。听原来的主家说猫的父亲是拿过大奖的纯种美国虎斑。
开始时我还算耐心,经常为它洗澡,带它去宠物医院看病,喂它昂贵的猫粮,为了能让它更加壮实、漂亮,我也买一些专门为猫准备的牛肉来喂它。可是,它仍然是来时候的样子,瘦瘦的,一副郁郁寡欢的模样。
无聊时,它常常从餐厅一口气跑到卧室的阳台,四只小爪奔跑在地板上,踩踏出万马奔腾的动静来。偶尔因为速度过快,它常常会来不及转弯一头撞在阳台的橱柜上,惹来全家人捧腹大笑。
我总感觉它并不快乐。它在有限的空间里加速奔跑,也只是为了释放骨子里一直被压制的野性而已。
后来,我把它送朋友。那里有一个两亩地的院子。院子里有几条大狗,每天都可以撒了欢似的奔跑。
过了一段时间,我看到我的猫,竟然胖了很多,瘦瘦的脸颊也鼓了起来,圆圆的脸看上去虎头虎脑的,英气逼人。像极了猫粮伟嘉封面上的那只虎斑。这是我一直想要的效果,想不到朋友竟做到了。
忙向她请教到底喂我的猫吃了什么长得这么胖了?她一笑,哪有什么啊,剩饭剩菜,人吃什么它吃什么,一下就胖了。
此时,她喊了一声它的名字,只见院子深处一只矫健的身影从狗群中窜了出来,从容的穿越那些比它高大几倍的动物,径直向它的饭盆奔去。
那只盆上面有黑色的污垢,是以前用来喂狗的一只铝盆。我看到角落里我为它精心挑选的饭盆早已蒙上一层灰尘,遮挡住了原先艳丽的色彩。
我本来还担心送它来这里是委屈了它,看来,它在这里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它属于这里。
佛说:凡事都有定数,不能强求。
命运自有定律,冥冥中自有安排。
我们一直追求的东西不一定适合我们,我们不想要的东西,也许就是与我们最契合的那部分。
不到最后一刻,我们永远不知道,这一生,每个抉择是对还是错。所以,我们一直在强求。永不停息的索取。为此,我们很少感觉到快乐。
所以才有小和尚戒嗔所言:世间有两个字始终无人知道,那就是满足。
PS:僅此尔已是妃团的第36位盟主。说实话在他盟我之前,我根本不熟悉他。团里人太多,我也不是经常在里面水,所以有些面孔都还不熟悉。请妃团的童鞋们见谅。
僅此尔已打赏那天是11月13日晚上,当时我刚在小黑屋出来,就听到了好消息,加了新盟主的微信后第一句,他就让我屏蔽他的朋友圈,给我说蒙了。朋友圈不是关注的吗,怎么这个要屏蔽?
尔已耐心给我解释他不仅做建材生意,而且还是微商。更重要的是他是微商中顶端那类--总代理商。
凡是加个“总”字,都是很厉害的吧。总经理、总理、总统……优优很好奇便翻了他不让我看的朋友圈,果然霸屏呀。关键字就几个:鑫玺足道、鑫玺足贴、去除湿热、改善循环、舒筋通络……果然是专业人士,还有团队培训的视频。
优优翻了十多分钟,才明白他一天发的朋友圈数量真的很恐怖。由此可见,尔已盟主是个上进心十足的人,即做实业也与新兴产业挂钩,常常看他在盟主群里嚷着在吃土。
好吧,我只想说,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国度,能吃土的都是豪呀。
言归正传,谢谢僅此尔已的支持和每天盟主群里那些炸群红包。希望你生意兴隆,财源广进,每天红包满天飞。
最后,插播一条爆炸性新闻,你们谁想来盟主群抢红包就去加僅此尔已的好友吧,商机无限呀!
归处于心(送给叶落天下净盟主)
从电脑上移开视线,转一下头,就能看到外面,那些残雪。
有一些轻薄地覆盖在屋顶和草坪上,在阳光下,泛着耀眼的白,逼仄的眼睛不得不眯起来。有一些被人踩在脚下或碾在了车轮下,化成了污泥,甩在裤腿上令人生厌。
同样是天上落下来的精灵,只因着落的地方不对,就有了生与死,好与坏,对与错,白与黑,洁净与肮脏的区别。
想起了曹雪芹曾借贾宝玉的口来分析女人。未婚待嫁的女子是珍珠,光彩夺目。就像他身边那些小姐、丫鬟们,就算睛雯撕了他的宝扇,他也觉得那是惹人怜爱的举动。
而嫁了人的女子,如那些嬷嬷,这个嫂那个嫂,不论未婚时多可爱,嫁了污浊的汉子后,都变成了死鱼眼睛。
红楼梦也算是我喜欢的书之一,更是敬佩曹雪芹。不过,他的这个观点我却不敢苟同。
女人的区别不分婚前婚后。婚前的女子并不是个个晶莹剔透,也可以成为污雪;婚后的女子仍然可以自居一隅,不染尘埃。
关键是女子选择什么地方着陆。这“选择”体现了一个女子的心性与性情。
选择着陆在繁华喧闹的地带,是因为不喜孤单寂寞,日久天长难免不被踩在脚下化成雪水。
选择着陆在树枝屋顶无人涉足处,僻静无人扰.在寒冷中结冰,晶莹剔透;亦或在暖日里融化,那水也是澄净的。
可着陆需要智慧、勇气、耐得住平淡的心及一缕不为世俗纷扰搅乱的魂灵,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
PS:本来,我要写落叶,可是写来写去,全是悲伤的情绪。竟然还翻出一首诗:别后不知君远近,触目凄凉多少闷!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鱼沉何处问?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声皆是恨。故敧单枕梦中寻,梦又不成灯又烬。读了几遍,更觉得落叶写不得。
这是送给叶落天下净的单章,弄得太期期艾艾了扫了他的兴致,叶落给我的是惊喜。当时,我还在梦中,他竟然不睡,在书评区请妃团的兄弟姐妹们盖楼,万楼成盟。大家一度以为这是落叶盟主的小号。
可是,落叶盟主直喊委屈。
其实,我从一个小细节察觉一些蛛丝马迹,不然,我也猜不到你是谁。
好吧,这算是我们之间的秘密了。
谢谢你……不能说谢谢你什么。
送你一首诗吧。
没有人懂得那些悲伤
有些树叶
在冬天来临之前,扯断自己的身体
像被子一样盖住大地
这是他唯一能给予她的温暖
人生之度量(送给上帝禁区盟主)
年少时,最喜欢的季节是秋天。
眼中看重的并不是丰收的喜悦,而是那种萧瑟的凄美。那个年纪的少年,读了几本书,怀了一丝女孩的心事,常常是“为赋新词强说愁”。
如果再下上几场缠绵的秋雨,脚下是打翻满地的落叶,秋天,正好是最应景的时节了。
内心成熟后,才觉得春天是最美丽的季节。
所有的生命都在这个季节里复苏、萌芽、破茧、生长,连夜里都能听到生命拔节的声音。
充满希望的季节是生命的起点。但,我最爱的却是夏天。
夏天,葳蕤,刺目,躁动。我却常常在夏天的夜里找到内心深处所需的宁静。很多思考与自我认知都是在这样的时候完成。
渐渐就期待夏天,迷恋上这个季节。我有两个私心。
其一,我是个怕冷的人。手脚四季都是冰凉的暖不过来。冬天时,手不小心碰到身体,常自己把自己凉的惊遽而起。
唯夏天有所缓解,有人曾说我是冷血动物。也许这是三月出生的人才有的特点。
其二,夏天也适合看书。因为夜不能寐,所余的精力除了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剩下的就是看书打发时间了。
杨绛先生小时候,她的父亲曾问她如果让她几天不看书,她会怎样。杨绛答:一星期都白活了。看到这句话时,我觉得真贴切。我无意与杨先生做比较,但对于看书的态度我是同她一个心理。
因为人生短暂,不可能体验各种生活。唯有多读书才能让自己拥有几度生命。
也不是为了做学问,更不是为了炫耀,只是想在书中能寻着一种精神上的力量,让脆弱的内心强大起来,不再为外界的困扰而或喜或悲,为失一蹶不振,为得沾沾自喜。
自私的说,也只是为了有朝一日兵临城下那一刻仍能“看庭前花开花谢”,荣誉傍身时仍可以“笑天上云卷云舒”,从容做到宠辱不惊吧。
PS:碧岚清云(上帝禁区)是妃团的第38位盟主。在红包区庆祝时我刻意避讳了这个数字,怕他见了尴尬或不喜。
其他人知道了拿这个数字开玩笑逗他,他却说这个数字吉利感谢大家祝他发财。
这个人真有趣。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因为那天他打赏我时,一直说是自己手抖,多按了几个零。这种手抖的情况连续两天多次,终于成盟。11月20日,妃团多了一位幽默机智开朗活泼励志帅气可爱多才多金善解人意勤奋上进诚实善良有爱心勇敢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能把萌妹子拐跑的盟主。
自打他进了盟主群,我们的元老群再也没冷过。就连半夜都是歌舞升平。一次我半夜被噩梦惊醒,睡不着到群里溜达,竟然看到他在里面上传了一首歌,原唱周杰伦,翻唱禁区盟主。
我也是有够无聊的,竟然把整首歌都听完了。然后,我真失眠了。
他后来跟我谦虚,说唱得实在是不好。我当时果断的违背良心夸了他两句。实在太好听了,听得我半夜精神振奋,意犹未尽。
禁区,作为一个经常熬夜的人,我觉得你的歌比咖啡管用。你还能再录两首给我吗?
OK,以上内容虚虚实实,是我为了娱乐大家改编的。禁区,你一向有娱乐精神就牺牲一下,不要回盟主群批斗我(⊙o⊙)哦。
其实,禁区是个长得蛮帅,声音也好听,还特别会挣钱的优质男人。这就是传说中的高富帅。
生活在新西兰的他有着完美的人生规划,并一直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着。
为了能提早退休,他没日没夜的工作,立志把新西兰的奶粉,护肤品,保健品,母婴用品,水果红酒等等等等搬到中国来。这样一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代购好男人…已经有老婆了。
所以,禁区盟主,你这样天天在群里撩妹真的好吗?我一直在作思想斗争,要不要把你的撩妹记录截屏给你老婆呢?
其实,禁区给我讲过他和老婆的爱情故事。不过,这个故事等15年以后,我再在这里讲给大家听,至于缘由,禁区是明白的。
15年之约,你们要不要和我一起等?
(禁区,我终于按你的要求厚着脸皮把夸你了一顿。我去上帝那忏悔去了,你记得要抢个沙发点个赞啊!)
隔着光阴的河看你(送墨殇盟主)
梦着或醒着,总会想到过去。
想起洋娃娃头顶的那块残缺
遗憾一块发光的石头被人偷了去
怀念夏日夜里,听--雨打石阶,风晃树叶
怀念整个假期手不释卷的安逸
也会想起上学途中经过的那条铁路
火车要来时,安全横杆放下
仍有很多急着上下班的人一低头从横杆下面钻过去。
横杆很低,每个钻过去的人都要低下头,以鞠躬状完成这个行为。
我站在那儿,一下子就懂了。
我,你,他,或者她,每一个活着的人,
在为生活奔波中,不论酸涩、甜蜜、痛苦、辛辣,都要体会不论是与生活抗争还是与生活和解
也都要有那么一刻,在生活面前低下头,鞠个躬,为生活给予我们的所有--郑重行礼。
很久无语。在这一季昼短夜长的寒冬里。
总在丢失与找寻间徘徊,确认,质疑,再徘徊
挣扎的喘不过气来时,只能隔了光阴的河看着自已。
不由轻叹一声: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PS:无寻处,惟有少年心。此文送给我的第39位盟主:妃团—墨殇。这一次是墨墨的第三个号“且听风雨吟“打赏成为妃团盟主。
墨墨还在上大学,学习的课程基本是盟主群里,各位哥哥们教的。(具体课程大家可以自动脑补,盟主群里污神多呀!怪不得墨墨)
墨墨有两个爱好。一是打游戏,二是发伤害包。红包区的伤害包姐从来没抢到过。连盟主群里的伤害都是秒没。
墨墨还有两大憾事。一是自摸包被别人摸,二是半夜刚睡着就被群里的坏男人@出来嘘嘘。
我能说我严重怀疑他们是因为嫉妒你是块长相俊美的小鲜肉,所以才百般折磨你吗?
以上言论,纯属热身。下面的才是真正想说的。
墨墨现在是最好的年华,鲜衣怒马,仗剑天涯。一切都还未开始,一切皆充满无限可能。对于混迹职场的人,学生时代的读书时光最令人向往,最让人追忆。
因为艳羡所以才想要守望。
人一生要有一场能放牧心灵的旅行毋须分远近:要结识一两个刎颈之交可不分男女:谈一场撕心裂肺的恋爱可不问结局。
人最大的自在便是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希望墨墨能够得偿所愿。
人生如戏(送给点点妞盟主)
茫茫然的孤独着,并不知道这份孤独能带给自己什么?
像一场戏,粉墨登场后才发现我只是演给自己看而已?
台下的观众只看背景,只看灯光,只听锣鼓喧鸣?
台上的人,独个唱念坐打,兀自或悲或喜?
仿佛没有生命的木偶,挥指间,顾盼间,全由别人手中的线来掌控?
挣不脱,也逃不掉?
登上舞台后,去留不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