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雏凤鸣 第十六章 抛书午梦长
对于动静皆宜的孙清扬,到了京师,就不能像在家中可以尽日疯跑,好在东宫太子府有座非常大的藏书楼——文澜阁,要不,她觉得自己真是会憋出病来。
也只有皇家,才能看见那么多古籍抄本。
这对于从小喜欢看书的孙清扬来说,自然是如获至宝。
只要一有时间,她就会跑到文澜阁看书。
太子端重沉静,喜文厌武,文澜阁里连抄本都是一色工整的蝇头小楷,写在细薄光润的澄心堂纸上,字墨纸黄,轻脆精绝。
翻阅那些抄本,孙清扬总算明白北宋欧阳修先生所说的在澄心堂纸上不敢下笔的心情,那纸张明明坚洁如玉,却因为肤如卵膜,就是捧在手里,也觉得需要审慎相待。
更别说藏书楼里还有许多极珍贵难得的珍本孤本,这要不是来了京城,在东宫寄养,她哪有机会进楼中一览?
因为有好些书都不能借回去看,所以孙清扬日日流连忘返,从晨曦看到日暮,有时连午膳都要璇玑或杜若送到书楼里。
一日中午,明亮的阳光发出令人难以忍受的炙热,连树叶都被晒得蔫了吧唧毫无生气地耷拉着,而文澜阁里,因为被屋檐、长窗和浓郁树荫挡住了一股股热浪,越发显得寂然幽静。
用过午膳,因为孙清扬看书时不喜人打扰,杜若就和守文澜阁的婆子一道在旁边的厢房里休息,寻摸着时辰差不多时再去提醒小姐小憩,避免她劳神过度。
朝南的窗下放着张巨大的紫檀木书桌,光线最适宜看书,吃饱喝足之后人容易困乏,看着看着,孙清扬就窝在书桌后那把宽大舒适的扶手椅上,睡着了。
迷糊中,感觉有人将衣服搭在了她的身上,想睁开眼,却只是换了个姿势继续沉睡。
又睡了小半个时辰,才起身,发现自己身上盖的竟然是一件墨蓝色的男子外衣。
惊愕地看了看四周,发现在东边的紫檀木书架下,有个人正在从靠墙放着的豆青地青花铺白掸瓶里往外拿卷轴。
那里面的卷轴孙清扬看过,都是名家的字画,任何一幅都价值千金。
偷书贼?
孙清扬不假思索地抄起书桌上的砚台,朝那人的后脑就砸了过去。
“哎哟。”砚台掉在地上,骨碌碌滚了好几下,竟然没有摔坏。
真不愧是上好的端砚,不仅握之温软嫩秀,而且摔之质地刚柔。
没等孙清扬在心里多赞叹几声端砚的好处,那人已经转过身来,一脸愠容。
也难怪他恼怒,这幸亏是孙清扬人小力轻,要换个人这样砸过去,脑袋都得开花。
一看到那人的表情,孙清扬就知道砸错人了,这要是偷书贼,绝不会有那样的威仪。
虽然,他有点胖,走过来还有点踉跄,但行动间颇有儒雅之风。
胖?踉跄?儒雅?
想起平日听到的一些议论,孙清扬突然省悟到他是谁了,连忙从椅上溜下去,跪地施礼:“臣女孙清扬参见太子殿下。”
太子朱高炽摸摸自己的后脑勺,还有一点疼。
刚才进文澜阁看见这小姑娘窝在椅子上睡着了,担心她受凉,就将披的外衣搭在了她的身上,没想到她一起身,就给了自己一砚台。
身手怪灵活的,砸得还蛮准。
朱高炽拾起了地上的砚台:“起来吧。孤方才看你睡得连书都抛在了地上,想是倦得很,怎么这会儿砸起人来力气倒不小?”
孙清扬羞赧地站起身:“臣女以为,以为是偷书贼。管这书楼的婆子说,那瓶里的字画都是太子殿下的心爱之物……所以情急之下,就砸了过去。殿下,您没有受伤吧?要不臣女唤人找了太医来看看?”
边说边往门口走,做出要去叫人的样子,其实是吓得想借机溜走。
那蹑手蹑脚的样子,看上去格外天真无邪。
朱高炽因为府里只有皇子,两个新得的郡主连路都不会走,对漂亮的小女娃比较稀罕,这也是赵瑶影和秦雪怡能够长留在太子府,当娇小姐一般养着的主要原因。
刚才进来时,朱高炽见有个女孩窝在他常常坐的书椅上,眼睛闭着,长睫毛投在脸上,不知道梦见了什么,嘴角隐隐含笑,额发齐眉如同玉娃娃似的可爱,忍不住看了一会儿,也没有像平日那样寻了自己需要的书就离去,反倒将披在身上的外衣脱下来给她盖上。
朱高炽看孙清扬的神情、动作,哪会猜不到她心里所想,摆摆手说:“不用,只是有点儿疼,要砸伤人,就你这年纪还得等个三五年。”
其实是有点儿疼的,但他不想说出来吓着小女孩。
孙清扬听太子殿下的言下之意是不许自己离开,只得站住脚,老老实实地低下头:“臣女不是故意的,望太子殿下大人大量,您宰相肚里能撑船,原谅臣女的冒犯。”
朱高炽把砚台放在书桌上,和颜悦色地说:“你就是那个孙清扬吧?孤听太子妃说过,你很好。”
孙清扬也不知道这个很好具体是什么意思,只得含糊应了一声:“臣女不敢当。”
“你既然叫太子妃姨母,虽然不好叫孤姨父,孤却也似你的家人一般,以后就自称名字,不用臣女前臣女后的。”
“太子殿下是储君,臣女不敢失了礼仪。”
“嗯——”
听到朱高炽拖腔拿调的低斥,孙清扬赶紧从善如流改了口:“清扬遵命。”
“孤见你刚才看的书是《南方草木状》,你这般小小年纪,怎么喜欢这些书?”
孙清扬奇怪地看着朱高炽,像是他问了个怪问题:“殿下不觉得这本书很有趣吗?”
有趣?朱高炽还是头一回听到这样的回答,一般人都会觉得这类书籍比较深奥,又不像四书五经有老师讲解,还涉及方士、仙术、本草等方方面面,不会刻意找了来看,就是翰林院的学士和举子们,也因为农学杂著不是士人应该研习的,往往不屑一顾,想不到孙清扬竟然会认为有趣。
“噢?那你给孤说说怎么个有趣?”
孙清扬拿起《南方草木状》,随手翻到一页,指给朱高炽:“殿下看这里,原来咱们府里的紫藤,不但茎长得像竹根一样坚实,而且放在烟焰中可以制成紫藤香安神,就连它的白花黑子,放在酒里,也能经二三十年不腐败,难怪紫藤香又叫降真香,这不光是指它的香气至真至纯,还有可以引降天上的神仙之意。殿下您说这定痛消肿、止血生肌的紫藤香,是不是神仙的东西?”
朱高炽一看,孙清扬瞄了一眼,就能够将书中所写讲得头头是道,显见是平日博闻广记之故。
见朱高炽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孙清扬又指了一处,“还有这个,‘林邑山杨梅,其大如杯碗,青时极酸,既红,味如崖蜜,以酿酒,号为梅香酎。非贵人重客,不得饮之。’要不是读这本书,怎么知道天下还有这等美味的东西?平时所吃的杨梅,不过就拇指大小,这林邑山的,竟然能够大如杯碗,吃起来肯定很过瘾。”
见孙清扬一副流口水的样子,朱高炽好笑地问:“原来,你看这书,就是为了猎奇,什么好吃的好玩的,记得这么牢。”
“当然了,民以食为天,爱吃是天性。”孙清扬振振有词。
一个小人儿,偏学大人似的一本正经,朱高炽不由得发笑。
看见太子爷露出笑容,孙清扬歪了歪脑袋,可爱地笑道:“连易卦都有解民以食为天呢,可见爱吃不是坏事啊。”
易经解卦?这么个小女孩能懂什么?朱高炽来了兴趣:“噢,那你就给孤讲讲,里面怎么说的?”
“殿下请看。”孙清扬从笔筒里拿出两支毛笔,“好比这是两根筷子,二数先天卦为兑。兑,为口,为吃。筷子的形状直而且长,是巽卦。巽,为木,为入。组合在一起,就是用筷子吃东西。筷子吃进嘴里的是什么?是筷头。筷头圆,为乾卦,乾为天。这样吃的可不就是‘天’吗?”
眼见那两支毛笔就要送到自己嘴里,朱高炽退后一步,指着孙清扬大笑:“你故意戏弄孤,该当何罪?”
“殿下神情郁结,清扬为博您一笑,绕这么大的圈子,您还要定我的罪,真是不识好人心。”
看到孙清扬嘟起嘴,朱高炽低下头,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好孩子,你怎么就看出孤郁郁不欢?”
孙清扬伸手将他的眉头往两边抹了抹:“这儿都快拧麻花了,只要不是个瞎子,就能看出您心里有事,不开心。”
孙清扬侧侧头看了看朱高炽,奇怪地问:“可是这天底下,除开皇上,您就是最尊贵的人了,您会为什么事不开心呢?”
朱高炽站起身,因为胖,腆着个大肚子,低头弯腰这样的事情他一般尽量少做,和孙清扬谈话这一会儿,都累得他出了一身汗。
他踱步走到书桌后的椅子前坐下,又示意孙清扬坐在桌子旁的锦杌上。
叹了口气,朱高炽苦笑道:“不是你想的那样,即使是父皇,也不能随心所欲。人们常说天子富有四海,王命所到,无有不从,其实并非如此。在其位谋其政,什么都不管不顾任着自己的性子来,即使是父皇,也不能够!”
也许是觉得孙清扬年纪小,朱高炽不知不觉间放下平时的沉重,吐露了一点心声。
孙清扬同情地看着他,从腰间系的荷包里拿出一颗糖:“殿下,给你吃颗松子糖吧,我母亲说在吃甜食的时候,人会比较容易快乐。我每次不开心了,就会吃一颗,然后心情就好多啦。”
朱高炽接过孙清扬手中的糖,放进嘴里。
离上一次吃糖,有五年了吧?因为肥胖,他很少吃甜的东西和油腻的食物,但即使是这样,仍然控制不了长胖的趋势。
太医们都说,他的肥胖是种病,无药可治!
“甜吗?感觉好些了吗?”孙清扬满怀期待地看着朱高炽。
也许是朱高炽对她的态度过于和蔼,孙清扬对他平增好感,她总是能够凭直觉判断出对方是不是真心喜爱自己。
从朱高炽的眼神里,她看到了那种发自心底的喜欢,虽然,这种喜欢可能就是来自一本两人都喜欢的书,一颗大家都爱吃的糖。
在文澜阁看书时,孙清扬在抄本上时时会看到一些评注,而《南方草木状》上,几乎每一条都有,像“甘蕉”后注着“味美如浮光,常掠魂梦间”。“蕙草”后写着“去年入秋后,皮肤时有不适,用之,确有实效”。
如果不是喜欢,怎么会把自己的感受一一写在上面?细微到时间!
何况,太子殿下人如其字,温厚敦实,望之可亲。
所以,除了最初被他流露出的威仪震吓到以外,孙清扬完全当朱高炽是家里的胖叔叔。
“嗯——”朱高炽满足地闭上眼睛,像个孩子似的贪恋舌间的美味。
“人生苦短,先尝甜头。所以我每回不开心,哪怕有天大的事情,吃颗糖就会觉得应该像朱瑾花,即使朝开暮落,也要有插枝即活的达观。”
听见孙清扬像小大人似的劝慰,朱高炽笑了起来:“那你说说,是剑厉害,还是刀厉害?”
孙清扬想了想,声音清亮亮地开了口:“那要看是持剑的人还是持刀的人厉害。”
“要是持剑的不会武功,而持刀的武艺高强呢?”
“那肯定是剑厉害了呀。”
朱高炽诧异道:“嗯,为什么?持刀的人会武功,怎么还会是剑厉害呢?”
“如果持刀的人会武功,剑拿在不会武功的人手里,却还能显露光芒,令刀有比拼之心,这说明剑本身的光华、锋利是胜过刀的,当然是剑厉害。”
这回答,有些意思!朱高炽继续问孙清扬:“那你说是持剑的人厉害,还是持刀的人厉害呢?”
“还是殿下说的这两个人吗?一个会武功,一个不会武功?”
“嗯,就说说他们两个吧。”
“我觉得是持剑的人厉害。”
虽然心里有准备,孙清扬会给自己一个与众不同的答案,但听到她这么简单明了地说出来,朱高炽还是吃了一惊:“为什么?拿刀的会武功,一根小指头就能杀了拿剑的那个,怎么会是拿剑的厉害?”
“殿下您想啊,要是咱两个打架,有人问谁厉害,肯定别人都得说您吧。但如果您自个儿把我当成了对手,为了打倒我甚至要舞枪弄棒,那肯定就是我厉害啊,要不然,怎么会令您如临大敌?”
孙清扬将自己平时和小伙伴玩的体会按到武功上来说,“会武功的那个,随便一指头就能杀了不会武功的那个,就是不会武功的人拿十把剑,他也不应该害怕,但他却拿起了刀,这说明他怕的不是剑,而是人,由始至终,他注意的都是那个不会武功的人,而不是他手中的剑。”
看到朱高炽若有所思,孙清扬又说,“我听母亲说过,刀剑无眼,一把好的刀剑,即使在鞘里,也是杀气腾腾的,一旦出鞘,更是叫人胆战心惊,不敢小觑它的锋芒。所以,这个会武功的持刀人,别人看见的是刀的光华,而持剑的人,令人注目的却是他本人,这自然是持剑的人厉害了。”
是这样吗?虽然拿剑的人没有持刀的人武艺高强,但他本身的气势,却远盖过持刀者,这也是持刀者久未将持剑者打倒在地的原因,就像他和汉王朱高煦的关系。
虽然自永乐二年四月四日被立为太子,名位已定,可历史上立了又废的太子着实不少,尽管经过几番权衡,父皇终于立自己为太子,但在父皇的心底,还是要更喜欢酷肖于他、英勇善战、浴血厮杀、数次救了他的二弟多些,甚至给了他属于天子亲军的天策卫。
如果不是因为知道历史上废太子无一善终,依二弟的性格,如若上位,也绝不会容自己一家人的性命。在疼爱自己支持自己的母后仙逝之后,朱高炽简直都想放弃这皇位之争了。
因为不能放弃,又觉得力量悬殊,所以时时觉得一筹莫展。
朱高炽这边的支持者全是学士、御使、侍郎一类的文臣,朱高煦那边均为武将、公侯勋卿,进封汉王后,迟迟不肯就藩,表面是留在京师做闲王,实际在暗中拉拢朝臣,培养势力,大有与太子分庭抗礼之态。
朱高炽一直以为,自己虽然以嫡长子立为太子,却是势单力薄,恰恰忽略了双方能够对峙这么久,本身就证明了自己的实力,确实如同小清扬所讲,不会武功的人,让会武功者严阵以待,是因为有不容小觑之处。
自己又何必妄自菲薄!
想到这些,朱高炽神情放松了许多,逗孙清扬说:“你这小脑袋瓜里怎么装了这么多东西啊,你怎么想到的?”
孙清扬白了朱高炽一眼说:“殿下,若是两个人实力悬殊,又怎么会有比试一说?这是显而易见的呀,根本不需要想,那不明白的人,是因为想得太多了。”
连文华殿的大学士们都要佩服自己的学问,此时却被一个小姑娘鄙视了,朱高炽并没有因此觉得郁闷,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自己确实多想了!
虽然孙清扬的回答不免有些小孩心性在里面,但她却能一语中的,朱高炽就又想再问问她。
有的时候,想得少反倒能够直指事物的本相。
朱高炽微微笑起来。
他这一笑,孙清扬怎么看都觉得太子殿下像只狐狸,连他细长的丹凤眼,都和狐狸眼睛一模一样。
孙清扬抿嘴笑起来。
朱高炽正准备问她笑什么,却见文澜阁的门被推开,璇玑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小姐、小姐,不好啦,杜若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