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必然死亡

巨大的梧桐树现已繁华落尽,乔什想念着它们枝繁叶茂的样子。他更喜欢郁郁葱葱的树林,厌恶大都市贫瘠的水泥森林。昨晚,一场暴风雨无情地席卷了那些已经年迈的枫树,干枯的叶子所剩无几。即使这样,他们不规则的树干还是倔强地遮挡着阳光,无论如何那些白橡树的粗枝干是做不到这一点的。他抬起头可以看到明亮的天空,如果是夏天的话,他的头顶会是另外一番风景:大大的树冠遮蔽着低矮的植物,形成一片阴凉,金色和红色的枫叶落在地上,厚厚的一层,仿佛一块斑斓的地毯。

在乔什年轻的时候,马凡氏综合症损坏了他体内的结缔组织,这给了他高挑瘦削的身材与脆弱的关节,同时也让他与一切体育运动绝缘。后来他一边的髋关节完全坏死,需要全部换掉。七年之后,另外一边的髋关节也遭受到了相同的命运。如今,乔什的医生叮嘱他一定要坚持有规律且适度的运动,来呵护他那两瓣人造的屁股。

近几年,综合症的症状有所消减,乔什的身体状况也比之前好了不少。他甚至开始享受这种让他大汗淋漓的慢跑,但在四十九岁这个年纪,用两瓣人造屁股在晨雨里蹦蹦跳跳显然不是他理想的森林娱乐项目。然而对于希刺克利夫而言,这种在雨中探险的活动足以与任何除对着逃跑松鼠狂吠之外的体育运动媲美。

乔什在又冷又泥泞的小路上跑十步走十步,双髋隐隐作痛,时不时还得弯下腰捡起一片垃圾并装进黑色的塑料袋里。他此时真希望可以在干爽、温暖的办公室里待上一下午,即便他也并没有很喜欢去处理一些诸如批阅考卷之类的学术上的琐事。实际上他正要去做一件重要又有趣的工作。下午晚些时候,乔什将要开车去机场,乘坐总统专用直升机去戴维营对索拉里安天然气公司的案件做报告。毫无疑问,卡梅拉又要再一次试图劝说他在会见总统之前换件衣裳。

“你难道不想换件衣服么?”乔什仍记得卡梅拉在他准备这次前总统之行时所说的话。

“为啥要换?我穿旧衣服舒服的很。”当然,由于他现在已经浑身湿透,所以他必须得换件衣服,可那时却是干爽的秋天啊。

“至少穿件夹克衫吧。”卡梅拉恳求道。

“我肯定是不需要夹克衫的,华盛顿特区可是比咱这儿要热。”在他们筹划这次直播采访的时候,总统还在白宫。

“但那可是总统啊!”卡梅拉争辩道,“你可不能让他看见你不穿夹克衫的样子。”

乔什不知所云的耸了耸肩,“所以呢?我不穿夹克衫见过的总统已经够多了,再多见这一个也没差!”

乔什一边自嘲一边将思绪从已经发生的事情拉回到即将发生的事情。在理想状态下,我会穿着湿漉漉的慢跑装到达戴维营,而后发现总统正等着祝贺我拯救了美利坚。为什么不呢?仅仅是因为在我解决了这个棘手的直播采访之前这一切都不可能发生,如果我的理智没有被我的自大所蒙蔽呢?

他发现了一个库尔斯易拉罐并将它加入了自己的垃圾收藏。当其它的事情都以失败告终的时候,连这垃圾藏品都可以为他的自大所用。“总统先生会为我今天的易拉罐收藏里有九种不同的品牌而感到震惊么?”乔什想,“或许他更希望看到解决索拉里安天然气公司案件的九种方法?”

幻想着向他的朋友,总统先生,介绍他的垃圾收藏,有效的缩短了乔什从学校回家那两公里草木葱茏的路程。但是幻想实在是分心了。就在乔什幻想他们一行人在月桂酒店的会议室里相聚的时候,一条暴露在外的树根绊住了他的脚趾。他的脚踝也随之扭伤,犹如电击一般地疼。乔什连忙抓住一棵树作支撑,不料树干又磨破了他的手掌,鲜血直流。

伴随着脚踝一抽一抽地疼着,乔什的手掌也是阵阵地刺痛,这下有借口抄近路回家了。但是每一次乔什想耍个花招时都会告诫自己,约书亚·罗斯蒙特是从来都不允许自己找任何借口的——甚至每走一步脚都会疼也不行!所以乔什只能一颠一跛地往回慢跑,并且在脑中验算解开索拉里安天然气公司的文件的数学谜题以此哄骗自己的大脑无视疼痛。

他知道,只要解开了这个密码就能在索拉里安天然气公司的案件上取得本质的飞跃。同时乔什也明白,如果他不能破解,对于这个密码世界上也就无人能解了。至少总统先生是这么认为的。

这个案件涉及十亿美金,正等着被恐怖分子收入囊中的十亿美金。如果他们失败了,那么舆论的压力将会把总统的连任竞选捏成碎片,即使这样,这也不是我的错。让我破解这个谜题的所有动力都来自于数学本身,而这个问题我是能够解决的,于我而言,所有的问题在我这儿都应该能解决——我这该死的自大!

如果真是这样,这算是一种傲慢么?他的履历表给了总统先生强而有力的理由相信乔什可以解决任何难题。诸如,他曾经打破辛辛那提金库营救了人质,找出了圭尔夫疫情的源头——病毒Z,破译了可以触发“安拉脏拳”炸弹的密码。是的,这只是乔什那光彩熠熠的履历表中的一小部分。

每解决一件事,乔什的名气就大了那么一点,然而现在他的名声却把他给困住了:尽管他现在已经退休,希望能在余生安安静静地钻研他的数学,但那些糟糕的事情总能找上门来——就像那个十亿美元的诈骗案一样,而且如果他不接手的话,这十亿美刀很快就会落入一群混蛋的手中。

当乔什仍沉浸在刚才绊了一跤的疼痛中时,突然之间,希刺克厉夫不跑了,它停下来细嗅着满地的落叶。起初,乔什并不在意,他过于专注于深入检查他的密码破解过程,直到他已经独自跑出了五十码远才发觉自己的德国牧羊犬伙伴并没有跟着他一起过来。

乔什沿着自己泥泞的脚印往回走,找到希刺克厉夫,看见它正把鼻子放在一个用足有四英尺长的钉子钉在木板上的死兔子上方嗅个不停。

按照血迹来看,这只可怜的小兔子在钉子穿过它的四肢、肚子以及双眼的时候还是活的。这简直是暴虐至极!

“别管它了!”乔什命令道。希刺克厉夫往后退,但眼睛仍盯着那只兔子。

虽然这个场景实在令人作呕,但乔什仍强迫自己仔细观察着,他发现这该死的木板上,在这只被戳死的兔子的周围有人小心翼翼的写下了一圈连续的数字:

乔什那双数学家的慧眼很快就认出了这些数字,但就在他即将把这些奇怪的密码破解之时,乔什的思路被希刺克厉夫翻动落叶的声音打断了。

一缕猩红色映入乔什的眼帘——那是一只四周被褐色绒毛装饰的红色靴子。起初,他认为这只是一只靴子,某个在校园后面的小树林里与男生鬼混的女孩的靴子。但很自然的,乔什很快将目前发现的两个物件联系了起来:难不成这个虐待狂是个女人?难道她是光着脚走出这片小树林的吗?

乔什停下来陷入了沉思。但那只被虐待致死的兔子却一直在他的脑海中萦绕,乔什大声地命令希刺克厉夫快点过来,但那只狗却并不理会他的命令,而是继续用爪子拨楞着那些冰冷的落叶。

那只靴子并不是被人遗失的!

那只靴子连着一条黑色的腿!

“坐下!”乔什命令道,希刺克厉夫也终于停了下来。

乔什仔细端详着这条腿摆放的姿势以及落叶覆盖区域的大小,然后推算着如果这儿真躺着一整个人的话,那么头应该在哪里。由于乔什的那两瓣人造屁股,他知道最好还是不要跪下来检验他现在已经呈现在脑海中的理论。乔什紧紧拉着一根小树杈慢慢地蹲下,两瓣人造屁股果然阵阵刺痛。他从来没有这么细心的,一片一片的拨开盖在地上的那些潮湿的叶子,屏息凝神,只是为了确定这里是不是真的躺着一整具尸体。

乔什那厚厚的眼镜片很快就被自己的喘息蒙上了一层雾气。在他估计的地方果真有一张人的面容,乔什戴着手套小心翼翼的用指尖将叶片拨开,而后开始辨认这张脸孔的形状、肤色,以及尺寸。

当乔什移开那最后一片边缘泛红的叶子作进一步确认时,突然之间,那张脸竟然变成了珍妮的脸!

乔什双腿一软,瘫坐在地上,紧闭着双眼不敢睁开,他害怕再一次近距离的看见他那去世很久的女儿。

希刺克厉夫一面哀嚎,一面摇晃着乔什让他睁开眼睛。是的,那是一个女人,准确的说是一个女孩,一个和珍妮很像的女孩。一样的年龄,正是珍妮的生命被定格的那个年纪。

但那当然不是珍妮。

因为这样不科学。

调整好心态之后,乔什凑近那张脸仔细的查看,他想弄清楚为什么那张脸能让他误认为这是珍妮。当然,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珍妮已经死了,而且已经死了十年。但这具尸体,除开头发不说,乔什现在正看见一张脸,真的像极了他曾深爱的那张面容。

她那张脸是生机勃勃,还是死寂一般,乔什说不清楚。

为了更好的看清这张脸,乔什又拨开了些叶片。在这个女孩的前额有一些绿色的叶子夹杂在或红或金的叶片之中,并不是落叶,而是一个花冠,正如珍妮在入殓时戴着的那顶冠冕那样。

乔什猛地从冥思中逃离开来,试着重建他的逻辑,确定下一步应该怎么办。不要去追忆珍妮了!她早就死了!可是,果真是这样吗?虽然那张脸上写着死亡,但这也还没有被科学验证过啊。

凭着仅存的一点理智,乔什扫开了遮蔽在理智之上的那一抹感性。他并不想继续破坏一个潜在的犯罪现场了,但是他的细致不允许他这样承认一个并不全面的证据,如果这个女孩还活着,尽管可能性不大,但他仍然应该赶紧救她啊!

乔什将自己的眼镜用他那件已经打湿的T恤衫尽可能的擦干。为了证明自己的推测,乔什将擦干的眼镜放在女孩的鼻子底下。

没有雾气,说明女孩已经没了呼吸。

没了呼吸,也就表示女孩已经死了。

猜想还是被证实了。

乔什就这么举着他的眼镜足足有两分钟之久,以防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女孩需要屏住呼吸,但是眼镜上什么都没有,女孩确确实实已经离开了人世。

他曾经是解密专家,不是找杀人狂的侦探,但在他的断案生涯中或多或少的也接触过一些有关谋杀的案子,所以乔什足够了解为什么不能随便触动案犯现场的东西。尽管如此,乔什仍觉得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告诉他要扫去盖住女孩双手的那些叶子。去看看她的手中是不是握有伴随珍妮一同进入坟墓的那些野花。

不对,这不科学啊。他已经确定这不是珍妮。但是乔什现在却被他的第六感牵着鼻子走,或许不是第六感,而是他的恐惧,害怕又一次被牵扯进一个他根本解决不了的案子。

最后,乔什坚定地认为没有必要去破坏这个现场——这几乎肯定是一种犯罪现场——也许早被某些小动物给破坏了。比如被希刺克厉夫,比如被自己的笨手笨脚。他可以等警察稍后来了之后再看看她的手。

乔什艰难地倚着树站起身来,身上的落叶都来不及拍掉。尽管在这种下雨天基本上是不会有人尝试穿越这片树林的,但他还是想留下来保护案发现场。但总得有人叫警察来呀。毫无疑问卡梅拉这个时候一定会向他证明一部手机是多么的有用,但他也总是拒绝买一部手机。他那只训练有素的家犬比任何一种高科技设备都要牢靠的多。

“坐下!”他对希刺克厉夫说。

希刺克厉夫趴了下来,鼻子直冲着那具尸体。毫无疑问,它是只聪明的狗,有着严格的训练和直觉。它绝对有能力守护好这具尸体。

但乔什想要留下来看着这个女孩儿。

乔什把缠在腰上的尼龙夹克衫解下来,从口袋里面掏出一个小塑料口袋,这个塑料口袋里有纸跟笔,乔什总是带着这个塑料口袋,因为它要时刻准备记录下突然到来的一些奇思妙想。他写了一张字条给他的妻子,放进了那个塑料口袋,然后把塑料口袋塞进了希刺克厉夫的项圈。

“去!”乔什命令道,“快回家找卡梅拉!”

希刺克厉夫迟疑了一下,但又立马跑开了。乔什向后退了十码地,穿上了他的尼龙夹克衫,靠着一棵常青树坐了下来。树顶的针叶遮挡住了这小雨,但这离舒适这个词还是相去甚远。

他捏了捏自己疼痛的脚踝,然后甩了甩逐渐麻痹的双臂,思考着这具尸体到底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但他的大脑止不住地想起了珍妮那还没破解的凶案。这是乔什一生中最大的失败,这也是他迄今为止最不想回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