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搬家
而这个让价,显然是让那个王老板非常满意,他也挺爽利,双手一拍。
“好,成交。”
然后站起身,哈哈一笑,主动伸手和方伯用力一握。
王老板这么一开口,旁边的几个马屁精,立刻就主动争着掏腰包,要帮这位王老板买单,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这家伙的来头肯定不是那么简单。
不过这些都不是金沐晨要关心的,他关心的是这么一只碗,就这么简单就卖出了两万八千美金。
这来钱的速度,实在是大大的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要知道他在皇后区冒着生命危险去送外卖,累死累活的在配送中心干活,一个月也攒不下四千美金。
对方很快又挑选了其他几件玉雕玉佩,然后直接付现金银货两讫,最后和方伯互相留了电话卡片,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方伯的古董店。
而等他们走了之后,方伯则是直接去关上店门,从哪厚厚的一叠钞票里,直接数出两万八千美金拍在了金沐晨的手上。
“小子,拿好。”
而直到这个时候,金沐晨还没有从刚刚的震撼当中清醒过来,就这么简单?就赚了两万八?
难怪人家说,这古董生意是隐形于三大暴利行业之上的最大暴力行业呢!
看着手里的厚厚一摞半新不旧的美金,金沐晨还真是有些手足无措,他真是没想到,自己不过是来方伯这里转了半天,就赚到了这么多的美金。
两万八千块美金,再加上他上个月存下来的四千美金,已经足够解决他下个学习的学费和生活费了。
困扰了他一个多月的头疼问题,不过半天的功夫就解决了。
“方伯,这些钱……”
金沐晨看着这些钱,又看了看方伯,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按照古董店的规矩,他那只碗算是放在方伯这里寄卖的,卖出去之后,可是要给方伯提成的,可是方伯却一分钱都没有留下,把钱全都给了他,这让他心里暖暖的,但同时又有些酸酸的。
“怎么?嫌钱咬手啊?给你你就拿着,你最近不正好缺钱用吗?这钱你收好,这样的好运气,可就这么一次,下次在想碰上,可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喽。怎么样?现在还觉得方伯这门手艺是上不来台面的奇淫技巧了吗?你回去好好想想,想通了之后,再来找我,我也不想这门鉴定技术,就这么在我手里断了。”
方伯头也没抬,就那么说道,这一刻他坐在柜台后,翻看着订阅的股东杂志,身形显得很是矮小,可是他在金沐晨心里的形象却猛然高大了起来。
金沐晨也没有矫情,直接就把那些钱揣进了口袋。
“行了,别在那戳着了,你也忙了一个星期了,从你那边过来也不是很方便,天色也不早了,早点回去休息吧。过两天还要上工呢,那些钱别乱花,回去好好的做个计划安排,你也老大不小的了,不能总让家里人为你操心。什么时候你想明白了,你就过来找我。”
金沐晨站在那里怔怔的没有出声,今天这一幕给他带来的太多的刺激,而更关键的是,通过这次的验证,他知道自己的眼睛确实有着超凡的能力,而这能力,能够给他带来他急需的财富,这绝对是一条通往发家致富的捷径。
也许再有那么几次捡漏,他就再也不用去配送中心去卖苦力,也不用冒着生命危险去皇后区去送外卖了。
“方伯,我想通了,今后我想跟你好好学学这古董鉴定的本事。”
金沐晨看着方伯说道,而方伯一听这话,更是乐的眉开眼笑,要知道他想找个传人,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可是却一直没找到。
“想通了就好,那就这么定了。”
他自己一辈子没结婚,无儿无女,而在美国这边的亲戚家的小孩,一个个都是二鬼子,从小在美国出生长大,连中文都不会说,和他们能谈什么中国古董鉴定的传承?
而在他眼里,金沐晨本来就是个再合适不过的人选,可惜这小子之前一直是志不在此,以前也和他说过这事,可是每次提起,这小子都嘻嘻哈哈的打岔给岔过去。
现在这小子终于开窍了,自己这一身所学,也算是有人继承了,方伯如何能不高兴?
“对了,你说你还想在这边找个房子住?我看你也别出去找了,就在我这里住下得了?我这里地方足够大,楼上你也住过,原来你的房间还留着呢。你过来正好给我做个伴!”
方伯直接大手一挥,就给金沐晨打算找房子的事定了案,以前金沐晨就在他这边住过,只不过后来因为上学和女朋友的缘故,才从他家搬出去的,那之前两人一直相处的很愉快。
而且方伯无儿无女,一个人住本来就有些孤单,而且他也上了年纪,一个人住不是很方便,其实自从之前他听说金沐晨和马凌分手之后,就想叫他回来住了,毕竟这孩子脾性他很熟悉,和他一起住也放心,还能有个照应。
金沐晨想了想,也没推辞,直接就答应了下来。
方伯的古董店一层是做生意的,二层的面积也不小,房间就有三四个,三楼还有半层,他自己一直住二楼,三楼足够金沐晨住。
金沐晨也没墨迹,第二天他就去租了一辆小货车,把自己的东西都搬了过来。
他的东西不是很多,除了两个行李箱的衣服,还有书籍电脑,另外就是一些被褥,和锅碗瓢盆之类的,当然最不能扔下的,就是那张大床。
这张床可是当年在马凌的强烈要求下,去家具店买的新床,加上床垫可是一共花了两千多刀,虽然很贵,但是这张床绝对物有所值,睡起来很舒服,所以金沐晨不打算扔掉这张床。
这些东西,如果是以前,金沐晨肯定会叫搬家公司的人过来帮忙了,可是现在他最不缺的就是力气,一个人应付起来很是轻松,就算是那张King Size的大床,他也一个人很轻松的就搬上了货车。
一个小时之后,就再次回到了法拉盛方伯的家,方伯本来还想过来帮忙,金沐晨没让,看到金沐晨一个人只用了一个小时不到,就把那些东西全都搬到了楼上。
方伯笑哈哈的来到他身前,在他的肩膀上捶了一拳:“好小子,这一个月的搬运工,总算没白干,到时把身体给练出来了。”
金沐晨笑哈哈的抬了抬手臂,比划了一下自己的二头肌:“那是当然。”
晚上方伯要做饭庆祝一下,不过金沐晨没让,拉着方伯又出去吃了一顿,毕竟两个大老爷们,就算做的再好,饭菜也就那样。
从饭店出来,方伯接了个电话,一个老友约他过去打牌,而金沐晨则是吃的有点撑,打算一个人走回去,顺便消化消化食。
夜晚的法拉盛缅街上,一派的纸醉金迷,车水马龙的景象,整整一条街的两边都闪烁着各种各样的霓虹灯。
街边人流如织,来来往往的几乎全都是亚裔的面孔,时不时才会夹杂着一些白人和黑人的面孔,如果不是那些黄色面孔的店家张口闭口那蹩脚的英文,还有那些霓虹闪烁的英文招牌,你很可能会以为自己已经来到了国内的某个城市呢。
难怪人家说,法拉盛现在是纽约除了曼哈顿之外,唯一一个二十四小时,人气都旺的地区呢。
沿着缅街向前,走上半英里,就是一连串的银行,汇丰,美洲银行,花旗等等大牌,然后就是国泰,华泰,亚细亚,冠东,移民银行等等这些华裔背景深厚的亚洲银行。
光是看着这些密集的银行,你就不会奇怪,为什么这里被称作是纽约的第二个金融中心。
三百七十多年前,法拉盛这地方只有一些零星的印第安人居住,1683年,才有大量的荷兰殖民者开始在这里定居,等到美国建国之后,又有大量的犹太人和意大利人迁入。
直到三十多年前,这里才开始有华人住进来,不过那时候主要也是以台湾过来的移民为主,但是现在这里的主力居民则是来之大陆的新移民。
至于当年开拓这里的荷兰人的踪迹,可能只能在伯尼街上,找到一辆座他们留下的古典建筑。
而且你还不得不说,中国人很会找地方扎根,除了旧金山,洛杉矶,也体现在这里,如果你打开地图查看法拉盛在纽约地区的地理位置的话。
你就会发现,从这里坐7号地铁半小时就到曼哈顿,又可以乘长岛铁路直达长岛。
开车的话495号高速公路直达曼哈顿或长岛,两个主要机场肯尼迪和拉瓜地一南一北,来去方便。
所以也就难怪这里涌入的华裔移民是越来越多,而且地价也是随之疯长了起来。
十年前这里还很难能找到一座超过十万美元的房子,而现在别说是法拉盛的核心区域这一带,就算是你往法拉盛周边的一些区域看看。
那种独立的Townhouse,基本都没有低于三十万美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