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我们决定还是要找藤乡。也许这样,我们有一个更好的待在一起的理由。这个理由,会使许多在我心底里的冒昧,像啤酒花一样冒起,然后很天然地破裂,消失。藤乡就是托起啤酒花的空气,在似有似无中起到了一种必要的作用。

我们开始筹备探险藤乡的物件。安芬开车跑一趟小镇,买来许多出行用的东西,一大袋饼干,一大袋牛肉干和火腿肠,一袋盐和榨菜,一袋干面,两大盒经过防腐处理过的牛奶,一长一短两把手工刀,一个保温壶,一袋纸巾,还有火柴香烟等小玩意儿。最有意思的是一个聚光镜和一大一小两只搪瓷平底盆子。安芬指着它们说:路上很寒冷,但是这里的阳光,有这个聚光镜就能变成热量。冰雪只要有温度随时可以变成饮用水。聚光镜还可以代替火柴。搪瓷不怕烧,我们可以当锅用。更为复杂的是,安芬买了一大包塑料薄膜,还有针线和胶带。我没有弄清楚,她这是准备用来干什么的。这些东西,被分装在两个大双肩背包里,放到了波罗乃兹的后备厢。安芬说,汽车能开到哪里算哪里,没有车路后,我们就下车靠双腿继续前进啦。

出发那天我们起了一个大早,波罗乃兹在山间的公路上小心翼翼地开。北国冬天的凌晨,很难见到第二辆车子,更不要说人啦。“这样才安全。”安芬说,“新的雪地绝对不会打滑,雪被压多了,积雪的路面就会变成冰,那就很滑了。”我们听了一会儿车轮摩擦雪地的声音,能够感受到它们把雪压下去一瞬间发出的那种声响。

在我看来,我们的前进更像是没有目标的。我中途提出这个疑问,安芬又用刚刚遇见我时常用的费解眼光看看我,说:“你需要目标吗?我摸索了十多年,藤乡就是一个不确定的目标,我从来都是凭着感觉寻找这个地方的。”说完,又补充说,“现在,我就是你的人生目标。我有多不确定,你的目标就有多不确定,就像藤乡之于我们。”

我说好好好,一切由你。

汽车绕上第二座小山头的时候,天边越来越红。雪白荒芜的大地顷刻就像燃烧起来似的。当我们的方向冲着天边的时候,安芬把车停了下来。“让我们沐浴一下金色的晨光吧!”她呵呵地笑起来。简直是太美了,这样的情景,让我一下子想起大学一年级时的女友蓬蓬。她有一天突然对我说,如果我不爱她了,离开她了,她会选择一个早晨,在霞光四射里纵身飞入一片海,眼前若是没有海,至少是一片江,一片湖吧。“即使连湖都没有,总有浴缸和自来水龙头吧!”蓬蓬这样说,做出牙关紧紧咬着的样子,以向我示意,她绝对不是在说笑话、耍幽默。我当时听了这话,吓得不轻,用手捏捏她的胳膊,说你没病吧,怎么像个封建社会逃出来的烈女。她说要是不信,有足够的勇气你可以试试,我一定有足够的勇气向你证明我烈不烈。

我把这个说给安芬听。安芬似乎不感兴趣,她正忘情地用她那双漂亮的手,在挡风玻璃后做着手的舞蹈。

“我们有的是时间讲故事。可这样的阳光只有一小会儿。”她坏坏地对我笑了笑,说,“看看我的手舞,我自编了一套手舞,这是一种很个人化的舞蹈哦,我经常为之着迷。你看看,我表演一个,我为它取名叫《别人的阳光是我的走散》。”

安芬的手舞果然很不一般。那些手指灵活而充满一种姿态语言。它们先是慢慢地在空中漫步,有些手指开始向着阳光的方向划动,显得快乐而轻盈。我都不知道她为什么能把手指划拉得那么快,以致在我看来,它们像是用慢镜头拍摄然后再用快镜头播放出来的动作。优美,快速,一点也不错顿,动作的过渡连绵而又迅捷。当这些划动的手指充分地沐浴完阳光后,便被收进了拳头,剩下一个小拇指,孤独地在那里徘徊。这只小拇指一会儿弯下腰沉思,一会儿昂起头仰望阳光,一会儿万般姿势地扭动身子。最后,它变得疯狂而凌乱,一阵子,又一阵子沉陷在另一种疯狂而凌乱里,最后慢慢地趴在拳头上,久无声息。

这些舞蹈做完,安芬拍拍手掌,活动了一下关节。太阳已经升高,变白变亮。先前衬托在它四周的云彩,顷刻也消失得干干净净。安芬从手刹柄边的盒子里,拿出一盒护手霜,精心地擦着她的每一根手指,尤其是那只表演到最后的小拇指,她带着护手霜按摩着它,直到小拇指润透如一只和田玉艺术小件。做完这些,她又开始对着中视镜子化妆。她的动作非常娴熟,我从侧面看过去,那些动作竟然流露出一种舞蹈美,就像刚才的手舞一样。我看得有些痴迷。安芬做完这一切,才掉过头来跟我说话:“女人化妆,就算是老公,都不可以看的。”

“很美。”我由衷地赞叹。

“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安芬把她的零碎物件收拾进盒子,“啪”一声合上盖子,顺手发动了车子。“别很美很美地赞个不停,说出来吓死你,我是一个婊子。”

“你也真敢说。”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说,“不过不要说是婊子,你说自己是女杀手,也吓不死我,你越坏今后的悬念越多,我才求之不得呢。”

“你不相信就拉倒。我当不了杀手,但我是一个合格的婊子。”安芬对我的大笑显然有些不高兴。但是一个女人这样讲自己,难道不好笑吗?即便她真是婊子,这样讲出来难道不好笑吗?可安芬这样讲自己,别人笑了她却不高兴。安芬把一盒卡带放进汽车音响的卡座,一段舒缓的音乐就流淌在空旷的山间。“蓬蓬后来怎么样?你说事不要总是有头无尾啊。”

我醒悟过来,安芬原来对我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故事和它们中的细节,都是上心的。她的思维跳跃到手舞前的那一刻。“你们分手了?傻姑娘去跳海了吗?”

“没有。”我说:“她当时边穿衣服边骂我说,我觉得你是个废物,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猥琐男,我瞧不起你。感谢你没有拿走我的处女身,我要找一个你看起来最厌恶的男人,把身子破给他。她长得不漂亮,但是瘦弱,惹人怜爱,平时说话又清又软,夹带着一点方言口音,在我耳边像是唱歌。可是这次她这样骂我,杀气腾腾,她当然是伤透了心。可我当时躺在那里,感觉自己如同临死,连狡辩的勇气和道歉的力气都没有。”

“她做得很好,尽管我不知道你们之间的过节。”安芬有些气消了,在音乐中摇头晃脑。一个音乐播完,她开始拨弄快进键,寻找一首歌。

汽车音响在一段长长的过门音乐后,一个低沉、柔情和半醒半梦般的声音,不紧不慢地唱了起来:“Where does a broken heart go/Does it just fade away……”

他每唱一句,安芬就念叨出一句:“受伤的心该往何处去

是逐渐凋零吗还是就此永远消失

有一天它会重生吗……

当心已不在但他所能承受的

就是上帝用爱的双手来保护

受伤的心该去往何处

当它死于悲痛

有收留这颗受伤心的天堂吗

……”这里面的音乐其实是很老气的。它甚至完全不适合在行驶的汽车中播放。因为几乎没有节拍感,只有缓慢的叙述,感伤隐藏在不温不火中。但是听这首歌不会让人太有听歌的感觉,它会觉得是你自己在音响里说自己,他的声音让你怀疑自己的处境,到底是不是现实的。有谁这么锐利地切开别人,进入自己呢!

“也许是词义发挥的作用。”安芬这一刻仿佛又看穿了我的心思。一曲放完,她把卡带又一次倒回去,重新播放。并鼓励我和她一起,用中文跟着唱。我们就在汽车里和音响一起唱。唱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脱开音响,我也能大致唱全这首歌了。汽车在不断下坡,然后进入一片相对平缓然而根本没有路的林地。进去之后只能看见凌乱的车轮印记,我想这应该是一些像我们一样漫无目标的疯狂越野者留下的印记吧。往前开,树林越来越密,终于连任何车辙也不见了。地面也变得松软,没有任何冰雪。显然这里的气温不算寒冷。难道这里真的接近到了传说中的藤乡?

安芬停下车,看看时间还早,就掀开后备厢取出两个大背包,说:“音乐听不成了,我们得徒步了,前面不可能有车路了。”

我很想了解一下这个歌手。安芬说,“待会儿告诉你。”然后她选择一个分量轻一些的背包给我。这让我有点羞愧。安芬安慰我说:“别不好意思,你看来身体状况并不好啊,何况中途可以交换行李的,我们的路途,到底有多么遥远,还是个未知数呢。”

徒步上路后,安芬说:“刚才在车上,我没有介绍歌手,怕吓着你。他是美国上世纪50年代前后风靡一时的乡村歌手,很复古,很忧伤,唱的歌曲都是怀念当时的我、当两个世界碰撞、伤口渐渐愈合、为什么爱、窗上对影、忧郁的男孩这样的名字。他叫金瑞弗思,四十一岁时,因交通事故,死了。”

走了一段路,我还是想和安芬换那个更重的背包,尽管安芬显得精神十足,而我已经气喘吁吁。我们俩把包拽过来拽过去,安芬说,“你这个身体,还是积蓄点力气吧。说不定我等会儿连人都要你背着走。”

我就不再客气了。

我们走了一阵子,终于走出丛林,前面出现了一大片开阔地,稀稀落落的一些大树之间,散落着几个破房子。我不禁欢呼雀跃。安芬脱掉外套,说你别得意,这不过是一个废弃的小村,可不是什么藤乡,这里连个鬼影都没有的。

我们穿过这片开阔地,经过几栋房子———其实是一堆堆残垣断壁,我不禁想起了核辐射。真的,我想起了核辐射,跟核辐射联系在一起的,总是这一类光景。二战后的广岛,长崎,上世纪80年代切尔诺贝利和戈亚尼亚。安芬看到了我的不安,上来牵住我的手,说,“不要多看,这不过是一个废弃的小村,未必有什么悲惨历史。”可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我们就在一个破院子前,看到一个大坑,里面有大片的白骨。我又要呕吐了,安芬指着白骨说,不要紧不要紧,你仔细看看就明白了,根本就是动物的骨架啊。

我瞥了一眼,她的判断没错。那些凌乱的骨架,还是能看出是猪或者羊啊什么的残骸。安芬分析说,这明摆着是一个养猪场,至少是一个大的羊圈。可能主人没有办法把它们带走,被遗弃后饿死在这里的吧。

在大坑边上的一个大树下,我们还发现了一具狗的遗骸,脖子上的绳子还拴在树干上。当然那根绳子已经烂得只剩下几段碎麻线。

“我四年前的一次寻找,一个人经过这里的,跟今天一样,阳光明媚。我一点没有恐惧,因为,比起这方圆几百里的大山区,多处地方是荒芜的,这里至少是人迹啊!”安芬拉着我,帮我加快了脚步,“每次来找藤乡,走着走着,路途总是不一样。就这个地方,也就第二次路过。”

我佩服安芬的胆子。我们很快走出了这片废村。前面出现了一条通往另一个山头的小径。小径是依稀的,并不明晰,上面长满了杂草,看得出来有几年没有什么人走过了。一些杂草居然高过大腿。随着杂草越来越短,这条小径也几乎消失了。胡乱地走完这个山坡,翻到另一侧,出现在眼前坡子下面的,是一个干涸的河谷。河谷蜿蜒,里面铺陈着大大小小的卵石,数以万计,数以亿计,一望无际。安芬来了兴致,看得出她喜欢这个地方。她几乎是冲刺下坡,走进了河谷,蹲下身子玩弄起那些卵石。

“你看你看,这些图案,像什么文字,也像是地图。”

她兴奋的声音响彻河谷。我追上她时,她的手中扬起一块巴掌大的扁扁的椭圆形石头,颜色泛绿,上面的确有比较复杂的纹路。我接过石头,仔细看看,觉得并不是自然的雕琢。我想起了在一部关于藏传佛教的纪录片里,一群人越野到川西的稻城亚丁,那高原的河道上,往往也集中堆放了一些刻写藏文和动物图腾图案的石头,是虔诚的信徒在大自然里表现自己的思想与忠诚,并祈祷万年的不朽。我把石头颠来倒去地看,没有看出什么名堂。安芬凑上来,说也许这是藤乡人单传的古老文字。看了一会儿,她大声嚷嚷道:“好像是两个人绞在一起呢,说不定是古人的爱情信物。”

她示意我从一个角度看,果然如她所说,像是两个人绞在一起。不过,说是人,那样子更像是两棵树,绞在一起的更像是藤蔓。安芬要把这颗石头放进她的背包,带走。我劝她不要带,这也太重了,不能再增加负担了。

“如果带到南方,送到你家乡的那些富裕城市,那可值钱了,说不定给哪个玩石头的富商看中,一出手就是百儿八十万的。”安芬笑嘻嘻地收起石头。我说你怎么也开始谈钱了,俗气了吧,不是一直批评我们南方人的爱财习气吗,怎么也染上了?

“当然。”她得意地笑着,一颗石头让她很开心,“我要不用南方人的所好,怎么能说服南方人,说服你这个南方小子允许我带走石头呢!”

“那是因为你不了解真正的南方人,不了解南方。”

“也许。”她说,“比如你,我就不了解,至少不了解你真正喜欢什么。”

安芬又开始说自己喜欢石头的理由:“我一直觉得每一颗石头都是一个生命库。”她带着沉思的表情,缓缓说道,“我觉得是有过无数轮的轮回的,我们现在的人类,未必是一个偶然文明,说不定地球,甚至宇宙生命已经有了许多周期。每一次大的宇宙爆裂、熔化、喷薄、重生,一轮新的生命在它安静下来后慢慢诞生。但是这一轮的生命并非空穴来风,它不过是上一轮生命信息找到的新载体。这些生命信息就储存在这些石头中。我们捡到的一颗石头,也许就是自己生命的母体。人类不能解读它们,是人类对自身认识尚处在极其原始的无知阶段的结果。”

我被她的话绕得有些头晕。我提醒她还是加快脚步走路。她坚持要讲她的石头。

“小时候,我有一个老师,讲他的曾祖父有一件传家宝,是一个和田玉的烟嘴,雪白雪白的烟嘴。”安芬望了我一眼,意犹未尽地继续讲石头的故事,我只好停住脚步,让她专心致志把这个和田玉烟嘴讲完。她拉着我的手,示意我不要停下来。我们缓缓地走,她缓缓地讲:“老师的曾祖父一生就衔着这个烟嘴。他一生有两个爱好,一是用这个烟嘴吸烟,二是养金鱼,红色的金鱼。他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衔着他的烟嘴,看着他的金鱼。几十年下来,那个玉烟嘴里,出现了一小块红色斑点,仔细一看啊,就是一条红色的小金鱼啊。石头通灵性啊。曾祖父去世后,烟嘴被传给祖父。老师的祖父没有这些爱好,就把烟嘴锁在箱底。过了几年,拿出来一看,那条小红金鱼没啦,玉烟嘴依然是那么雪白雪白的。你说,那是怎么回事呢?”

“噢,”我说,“一定是曾祖父的生命灵性了,被寄存在玉烟嘴中,那条红金鱼。”

“我也这么想。”

安芬对我的回答很满意。她冲我轻轻笑了一下,拉着我加快脚步。我们继续沿着河道向下游走。安芬判断,河流下游气候温湿,有水有植物,宜人居住。藤乡,也许就在这条大河谷的下游某处呢。她的话无意间让我兴奋了许多。我的精神为之一振。不一样的自然气息,让我燃起了对藤乡这个听起来如同梦乡的目的地本能的想往。我有了一些劲头,在身体里莽莽撞撞地游动。我甚至提出该与安芬换背包了。安芬说,“还是算了吧,看不出你剩下的力气比我多。”

在河谷里走,倒是一点不觉得乏味。有些地方的石头简直可以说是五颜六色,安芬不断弯腰捡起它们,再小心地放回原地。因为有上面关于石头与生命关系的话题,以及烟嘴的故事,这些石头看上去就显得特别奇幻。也许它们真的就是一些生命的储存器,躺在这里,等待一个激活的机遇呢。

“如果就地建造一座房子,材料就用这些石头,那该有多美,那可算是生命之屋。”安芬念叨着。我怕她再次沉浸到石头的幻想里去,忘记路程的未知与遥远,于是不断催促她抓紧时间赶路。太阳已经变成橙黄色。我的方向感也早已混乱不堪,有时候看看太阳好像在北边,有时候又觉得在南边,更多的时候感觉是在东边,太阳颜色越深,越是产生日出不久的错觉。气温好像倒是越来越高,我出汗了。安芬索性脱掉了她褐色的棉袄,只穿着毛衫。那毛衫是雪白的,上面绣了许多细碎的小黑花。脱掉棉袄的安芬,第一次在我面前呈现出她的身材来。她的腿很长,腰不算很细,甚至有些顺延了臀部的丰腴。但腰线幸运地柔软而弧度偏上,这使她的身型,脱离了我们亚洲人种的扁平特征,加上她褐色的头发,整个使她从背后看去,有点像是发育偏好的某个西方女人。

我再次被安芬看穿了心神。她忽然驻足回头,笑着问我:“我胖吗?”

“不算胖不够胖吧。”我慌不择词地回答。

“什么呀,什么意思呀?”安芬嘟着嘴说,“不算胖和不够胖,完全是两个意思嘛。”

“哦,哦。”我说,“没有表述清楚,就是不胖吧,但是该有的都有。”

“你还真坏。”安芬掉头继续走路,“你知道吗,我年轻的时候,那身材,比现在瘦好些的,脱了衣服,就跟商场里的塑料模特儿似的。”

“嗨嗨,还年轻的时候呢。”我说,“你现在很老吗?”

“比你老。”安芬打了一个响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