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吴阿姨赶忙到杂物间拿了件衣服出来,低声教训道:“那也不能在外头就把衣服脱了啊,像什么话!真是把你那贫民区的坏风气带到城里来了!”
沈惊咬着下嘴唇,把衣服套上,耳根红得能滴血——他进门前掐的。
他始终深深埋着头,难堪到了极点,手足无措。
吴阿姨一下子又心软了,拍了拍沈惊后背,看似埋怨,实则维护:“明旭少爷,你别和他计较,这孩子以前住在那种地方,没见过世面,看把他吓得。”
齐明旭瞪眼:“昼哥,我没让他脱衣服!”
俞昼站在二楼,垂眸问:“沈惊,小旭让你脱衣服了吗。”
沈惊轻轻摇了摇头,声若蚊蝇:“没有。”
俞昼嗓音低沉:“大声点。”
沈惊瞥了齐明旭一眼,稍稍加大音量:“没有,明旭少爷没有让我脱掉衣服。”
齐明旭说:“是他自己发癫脱的。”
沈惊接着说:“明旭少爷只是抓着我的衣领,但我相信他不是要打我。”
齐明旭暴躁地吼:“我操你放屁,谁打你了!”
沈惊瑟缩了一下:“没有,明旭少爷没有打我,他只是抓了我的领子。”
齐明旭:“我是揪了你领子,但是我没想打你啊!”
这话说出来怎么这么不可信呢?
吴阿姨下意识往前站了一步,把沈惊护在身后:“你这孩子,你要是没说错话做错事,明旭少爷能对你动手吗?你以为人家少爷和你似的没轻重没礼数,赶紧给明旭少爷道个歉,这事儿就算过去了,以后明旭少爷不会和你计较的。”
齐明旭冤死了:“昼哥,我没动手!”
沈惊为他解释:“哥哥,你别误会,明旭少爷没有对我动手,他只是抓了我的领子。”
齐明旭竖中指:“......你牛|逼,你给我等着。”
感觉自己挺冤的,但又不知道哪里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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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衣服而已,”俞昼此时开口,“闹够了吗。”
齐明旭哼了一声:“谁和他闹,一个土包子。昼哥,我有两道物理竞赛题没懂,你教教我呗。”
俞昼说:“上来。”
齐明旭三步并作两步跑上了二楼,小狗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后面。
沈惊抬起眼睫,只看见俞昼挺拔的背影。
他沉默地紧咬牙关,白皙的侧颈凸起青色的血管。
一件衣服而已?
什么叫“一件衣服而已”?
那是俞昼给他的衣服,他以为衣服上有俞昼的味道,他以为俞昼喜欢小熊。
吴阿姨宽慰他:“明旭少爷脾气急,你少招惹他,最好离他远点。”
沈惊眼尾都憋红了,十根手指背在身后,指尖细细发着抖:“他和哥哥很亲近吗?”
吴阿姨说:“明旭少爷从小就崇拜我们少爷,经常过来家里小住,现在又有了明舟少爷这层关系,能不亲近吗?客卧衣柜里好些明旭少爷的衣服呢。”
楼上传来齐明旭爽朗的笑声:“晶晶,你敢往我头上跳,你要挨揍了!”
沈惊点点头:“吴阿姨,我先回屋里了,一会儿出来帮您做饭。”
说话的尾音都在打颤,不是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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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杂物间,沈惊盘腿坐在墙角,把三块板砖放在自己腿上。
真是奇了怪了,手腕上那个烟疤都十几年了,早就不疼了,怎么现在这么疼?
他用力挠疤痕,怎么挠都还是很难受,于是他又用板砖边缘粗糙的地方去蹭。
心跳越来越快,直到薄薄的皮肤被蹭破,蹭出了细细的血丝,沈惊的粗喘声这才戛然而止。
他再也不喜欢小熊了,他要把所有买来的小熊T恤都撕掉、扔掉、烧掉。
齐明旭也可以上二楼,齐明旭最崇拜的人是俞昼。
俞昼让他穿齐明旭的衣服,俞昼坏。
那他就把齐明旭也抢走。
沈惊低头盯着手腕上渗出的血丝,一直盯到激烈的心跳平复。
他意识到自己发病了,网上说控制不住情绪的时候,就看看天空,做深呼吸。
于是沈惊走到窗户边,拉开窗帘的霎那,呼吸也随之一滞。
后花园里栽满了蔷薇花,白色、黄色和粉色,开得格外热烈。
他趴在窗边,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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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俞昼出门遛晶晶,齐明旭也去了。
沈惊帮着吴阿姨打扫完厨房,回到杂物间的窗户边看花,看得目不转睛。
好看,好看,他太喜欢蔷薇花了。
三年前,他的学校办了一个活动,让家长给十年后的孩子写一封信。
沈惊和他爸说了这件事,他爸不写。
沈惊说:“这是作业,每个人都要上交。”
他爸用甜得发腻的嗓音送走了一个老顾客,转头啐了沈惊一口:“我活不了十年,我死了,你也活不了,你看外头那群Alpha会不会把你撕碎。你让我给十年后的你写信?寄哪儿去?阴曹地府啊?”
沈惊没完成这项作业,他在那天的日记里写——我想有个人能给我写一封信,再送我一朵花。因为阴曹地府是不会有花的,只有天堂才有花。
那篇日记只有一个赞,来自CD。
十五天后,沈惊收到了一个包裹,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收到包裹。
包裹里是一封信,和一朵蔷薇永生花。
从那天开始,蔷薇花就是沈惊最爱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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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惊痴痴地看花,一直看到了深夜。
别墅里所有人都休息了,沈惊拿起他的马克杯,去厨房接水。
这时脚步声响起,有人下楼了。
沈惊的后背僵了僵,他回头,笑着问好:“哥哥。”
俞昼手中拿着一个玻璃杯,淡淡颔首。
沈惊看了一晚上的花,他觉得自己心神宁静,病都要好了。
但是一看见俞昼,手腕又开始隐隐作痛,是那种骨头里的痛。
沈惊让出了净水器前的位置:“哥哥,你怎么还没睡觉,加班吗?”
俞昼接了一杯水:“嗯。”
沈惊装模作样:“哥哥,你要注意身体,不要太累了。”
俞昼说:“谢谢。”
他越冷淡,沈惊心就跳得越快,越来越快。
俞昼五根修长手指握着水杯,抿了一口清水。
沈惊的视线不自觉落到俞昼的手上,指骨明显,指甲干净,扣着玻璃杯有种难以言喻的性感。
沈惊把马克杯放到大理石台面上,嗫嚅道:“哥哥,我和明旭少爷的事情,是我错了,对不起。”
俞昼模糊地笑了一声:“你错在哪里了。”
沈惊说:“那是哥哥送我的衣服,我不知道是明旭少爷的,所以就穿了。”
俞昼说:“你在怪我,不该把小旭的衣服给你。”
沈惊尽职尽责地扮演一个逻辑和道德水准都在线的正常人:“不是的,哥哥。我没有合适的衣服穿,家里恰好有明旭少爷之前的衣服,大小正好,你是关心我,所以才给我那件衣服的。”
“沈惊,”俞昼食指尖轻敲了一下杯壁,“你是不是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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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怎么不怪。
他恨死俞昼了,俞昼怎么能给他别人的衣服。
他不要其他人的衣服,他只想要俞昼的衣服。
但这不是正常人的想法,这是有病的念头,他有病才会这么想。
沈惊乖乖地摇头:“我不怪哥哥,要是没有哥哥,我还在贫民区里。”
俞昼意味不明地弯了弯唇角:“很晚了,睡吧。”
沈惊说:“哥哥晚安。”
他朝杂物间走,身上穿着他自己的衣服,左肩被剪出了一个口子,隐隐能看见莹润白皙的肩头。
俞昼喉结滚动。
二楼有饮水机,他不渴,却下楼了,本来不渴,现在渴了。
台面上放着弟弟喝过的马克杯,杯口有一处是湿润的。
俞昼先是闭了闭眼,接着他“啪”地关掉了厨房的灯。
黑暗中,俞昼笑了笑。
他是个病人,所以他做什么都是可以的。
俞昼放下自己手中的玻璃杯,拿起马克杯,就着那处湿润的位置抿了一口。
作者有话说
哥病得更严重,只是装得好罢了(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