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你到底是怎样的男人
Part1
“你们处于财富顶端的人,当然不知道普通百姓的心理。”她平静地说,“生活本来就这么艰难,当然要在微小的细节里给自己找快乐,不然每天都生活在痛苦里,那样快乐吗?”
他冷哼一声,没说话。
与暮以为他是无话可说,却不料他竟也跟着她一起坐在草地上。
傅致一是个有轻微洁癖的人,他的房间永远是干干净净的,每天都要人来打扫,身上更是干净得连一根头发都找不到。
所以当他这么不拘小节地跟她一块坐下时,着实让她有些意外。
“谁跟你说有钱人就没有吃过苦?”他扬眉,看着她的眼神已经不是那个高高在上,跩得不得了的四海阁小傅爷了,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平易近人的邻家哥哥,“我在吃苦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喝奶。”
与暮被他这句话给逗笑了,呵呵两声:“你吃过苦?看不出来。我从来都没见过有比你更细皮嫩肉的人。”
这点倒是不假,他手掌心上一个茧子都没有,比女人的手还嫩,实在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以前还吃过苦。
“那你说说,你吃过什么苦?”
“我吃过什么苦,要真的算起来,那些都是我自作自受,谁让我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
“又是谭勋?”
“嗯。”她懒懒地抬起头,“刚认识他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跟他有很长一段距离,完全两个世界的人。说得庸俗一点就是他是王子型的人,身边的一切都很美好,我就是布满灰尘里的小平民,是连灰姑娘都算不上的那种。灰姑娘至少还有仙女帮忙,我要自己帮自己,拼了命地想要去拉近跟他之间的距离。可到最后我们还是隔得很远,它告诉我,人不怕看不清楚现实,怕的是明明看得那么清楚,知道注定会失败,还要去尝试那种失败的感觉。”
“嗯。”对于她的长篇大论,傅致一只是轻应了一声。
“像你这样的大人物,是不是特别不屑跟别人谈起感情?”她这样问。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们每天都忙着应酬,有那么多钱,什么美女不主动送上门?随便在里面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她会迁就你、讨好你,众星捧月,这样的感觉一定很好,所以你们从来都不会因为感情的事情而心生烦恼。”
他勾勾嘴角,对她的话不置可否。
与暮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聊上的,好像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
回去的路上已经是黄昏了,与暮早已经饿得肚子咕咕响了,偏偏身旁那家伙好像跟她作对,车子开得极慢。
快到小镇上的时候,傅致一才开口:“今晚跟我一起回去。”
与暮:“我不回去。”
眼见傅致一脸上晴转多云,她外加了句:“我好不容易才回来看我爸妈,我想多陪陪他们。”
“那待会儿你跟他们吃个道别晚饭。”
“……”
她有些心烦,讨厌在同一件事情上反复纠结。
从搬出他的别墅,辞了那份工作开始,她便决定要退出这个游戏,她年龄也不小了,没有精力去玩,也玩不起。
早知道没有结果的事情她做过一次,受了教训,也就该知道收敛了。
“我说不回去就不回去。就算我回去了,也不可能跟你回别墅,更不可能去你的四海阁上班。”
她一字一句说得清清楚楚,口气却是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冲。
她其实不想说狠话的,只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逼她。
她真的不知道跟他回去还能有什么意义。
现在她或许还有些姿色,还有些许年龄可以败,可等她过了三十变成了真正的剩女,那时候没了资本,她该怎么做?
她没有那么伟大,即使喜欢他,也不可能无私到不替自己设想,以为待在他身边看着他快乐就好。
忽然,车子猛地停在了路中间,与暮毫无防备,差点撞到前面的挡风玻璃上。
站在路边说话的几个小混混被吓了好一大跳,骂骂咧咧地冲过来,就看见竟是一辆闪亮的兰博基尼。
聪明的人看见这辆车都会知道开车的人一定来头不小,偏偏他们血气方刚,一看就一辆车,即使来头再大也不过就是一个人而已。
小镇上不少小混混,哪里见过这么绚丽的车,走上来敲敲车上一直打开的窗子,十分跩地说:“哥们,你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吗?你刚才那刹车的速度是想撞死几个人吗?”
与暮有些紧张地看了眼那些染了不同颜色头发的小混混,别看这里只是个小镇,也正因为小,所以拿刀砍人、打群架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
想起上次的劫包事件,虽然傅致一打架不错,可是现在的这一群可不比上次的那两人,他们手上都藏着家伙,只不过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她悄悄地拉了拉傅致一的衣袖示意他赶紧开车走,谁知他竟是像没有感觉。
那人在外面叫唤了几声没见反应,和身边的人相视了一眼,就听人道:“没想到这么个有钱的帅哥竟是个聋子。既然是聋子还不如把车让出来给哥们过过瘾。”
那人说完伸手就要来开车门,与暮吓坏了,偏偏坐在那头的傅致一一点反应都没有。
可就当那小青年的手刚要击向门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伸出的一只手将他的手抓起,拎小鸡似的拎得高高的。
原本空荡的马路上立马就被许多黑色的车子给包围了起来。
与暮从窗外看去,抓住那人手的人竟然是叶凡。
接着每辆黑色的车里都站出来了两三个人,刚才还嚣张得不得了的小混混一下子就被这样的气势给吓坏了。
他们从小在镇上长大,见过最多的也不过是镇上一些小小的黑社会,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个个脸上都泛白,其中有人还吓到尿了裤子。
就在叶凡打算好好教训一下这些不懂礼貌的小青年时,其中一个居然认出了坐在车里的与暮,忙上前叫道:“与暮姐姐,我是朝晨啊,你救救我吧,我不想被他们带走,我爸爸一定会打断我的腿的。”
与暮一愣,倒是没有认出来,那居然是大婶程晖的妹妹的儿子,小时候每年过年在奶奶家吃饭的时候,与暮是见过他的。
一个长得挺清秀的男孩,大概是被家里人宠惯了,总是喜欢跟着镇上的小混混一起。
与暮哪里想要管这样的事情,本来觉得让叶凡把他们带去公安局教育教育也是好的,不过现在既然人家都出口哀求了,她怎么也不好意思当作不认识。
于是她便朝傅致一道:“小傅爷,这些小孩年龄都太小,不懂事,你别跟他们计较了好吗?”
傅致一转过头瞥她一眼,那眼神竟是犀利如锋,加上他的惯性冷语,若是刚才那些小青年听见了必定不敢这么嚣张,早就一股烟儿被吓跑了。
“要我不计较可以。”他说,“你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这不是变相的威胁吗?与暮郁闷了,她就知道他是那种想要做的事、想要得到的人,没有达到目的是绝对不会罢手的。
“何必呢?”她看着他,很认真地问道,“就算我答应了你回去了又能怎样?难道你真的要我当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小三?你知道我跟谭勋是怎么分手的吗?如果我答应了你,你叫我情何以堪?”
“你从来都不是小三。”他从头到尾就是单身男人一个,谈何小三?
傅致一的声音淡淡的,重复了一遍:“跟我回去。”
与暮还想说什么,便见他转头,向外面的保镖使了眼色,她看了叶凡一眼,他倒是没有什么动作,但是其他保镖已经有所行动了。有几个小混混吓得想要当场逃跑,刚转身就被抓住了。
傅致一的保镖都是经过高级训练的,这些小青年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与暮忙喊停:“我跟你回去,你放了他们吧!”
其实小镇不大,这些小青年的父母有些是与暮也认识的,她并不想弄多大的事情出来,而傅致一这样霸道的性格,如果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她相信他一点也不会介意把事情在小镇上弄得人尽皆知。
听见她的答案,傅致一终于满意地露出一抹笑,发动车子箭似的跑了出去。
与暮:“刚才那些人……”
“照你的话放了。”他言简意赅。
车子很快就停在了与暮家小区的大院里,好在这个时候大家都在家里吃饭,几乎没什么人。
傅致一将车停好,转眸看着她道:“吃完饭给我打电话,我来接你。”
与暮暗自叹了口气,这人真是说一是一,说往东就绝对不准别人向西。
“知道了。”她应了一声,便要开门下车,握住门把手却发现门怎么都打不开,她看向他。
“再陪我待会儿。”
没想到他竟会说出这样一句话,与暮无语。
他一直都在盯着她,与暮终于忍不住问:“你到底是怎样的男人?”
傅致一眉梢微挑,大手随即一伸:“过来!”
与暮向来不吃这套,依旧坐在原地一动不动。
“乖。”见她没有动作,他竟放柔了口吻,像是在哄小孩。
这个世界就是有人吃软不吃硬,与暮就属于这种类型的,听见他语气温和地说了一个字,她情不自禁地将自己的小手放在他的大掌之中。
大手缓缓抓紧掌心中的柔软,傅致一俯身在她的脸上印上一个轻吻:“我是什么样的男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从现在开始,你要乖乖留在我身边做我的女人。”
Part2
“爸、妈,我可能晚上就要回去了。”坐在餐桌上,与暮想了很久才说出心底不想说出的话。回家才没几天,她真的好怀念跟爸妈在一起的生活。
朝父没说什么,但是朝母最终忍不住问:“与暮,刚才那辆车里的人是谁?谭勋呢?你这次回来,他知道吗?”
因为傅致一的出现,与暮知道她跟谭勋的事情最终是隐瞒不下去了,看着母亲一脸关切,她在心底酝酿了好久的那几个字却怎样也说不出口。
朝母看她那样子,轻叹了一声:“与暮,我不知道你跟谭勋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不管如何,你也应该记得自己是有男朋友的人知道吗?爸妈都是过来人,知道这个世界上的诱惑很多,但是……”
“我们已经分手了。”她没有听母亲将话说完,直接打断。
朝父朝母听见这话都是一愣,两人相视一眼,朝母明显地对这件事很关切,一脸严肃地问:“与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与暮知道瞒不住了,只能将这几个月发生的事情跟父母交代了一遍。
她知道他们都很喜欢谭勋,从见面初始就把他当成自家女婿看待,如果是自己的原因而分手,他们肯定会责备她。
她并没有把所有的责任都推脱给谭勋,只是很客观地说明两人分手的原因。
从交往最初,她便是爱得比较多的那个,本以为自己能这样一直坚持下去,却不想终究还是两人缘分不够多。
朝父朝母听完之后,虽然心里有惋惜,但毕竟是自己女儿受的委屈较多,只能轻叹一声,没有多加责怪。
“那刚才开车送你回来的人呢?你们……”
“他是我的上司。”不想说出自己跟傅致一之间的关系,其实她自己也不清楚自己跟他究竟是什么关系,只能从最简单的开始说明,“因为我辞职信没有通过,他们是让我回去上班的。”
有谁辞了职,大老板会亲自开车来接的?
与暮的父母又不是傻瓜,如果那人对自己的女儿没有意思,怎么会如此兴师动众?
吃完饭,与暮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收拾东西,其实也没有什么东西要收拾的,因为回来没几天,很多东西都在行李箱里一动不动。
拖着行李箱出来的时候她并没有看见傅致一那辆嚣张的兰博基尼。
她在院子里环视一圈确定没有踪影,脑海里不自觉地浮现出“逃跑”二字。
想着这个的时候,她的身体已经有所行动,拖着并不是很重的行李快步地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偌大的小区当然不止有一个出口,与暮走的那个一般很少有陌生人会知道,是条很小的路,因为偏僻,所以就连白天都有些暗。
本以为可以从这里逃之夭夭,谁知道还没到出口,便被一个阴影给遮挡住了。
与暮被吓了一跳,定睛看去,竟是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耳麦的外国男人。
他盯着她对着耳麦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通什么,与暮转身就要走。
与暮本以为他会追上来,不安地往身后看去却没见他的身影。她心里不禁有些讶异,当她转过头的时候就结结实实地撞进了某人的怀里。
与暮还未抬起头,就听见一个带着微怒的声音响起:“想去哪里?”
与暮心惊,飞快地调整心态,抬头对他谄媚地笑了下:“没有,不小心走错路了。”
“走错路”的后果是被傅致一毫无表情地拎上车。
明明刚才没有看见的兰博基尼此刻就正大光明地停在院子中央。
那么刚才是她出现了幻觉吗?还是他的兰博基尼是会隐身的?不然怎么刚才还没出现的东西,现在却出现在她眼前?
坐在兰博基尼里的与暮明显感受到傅致一身上散发出来的不悦感,好在她坐在后面,原本上来的时候,傅致一替她开的是副驾驶座的位置,谁知道叶凡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上去,开门的时候朝他们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与暮觉得傅致一的头顶都着火了,下一秒就有将叶凡从车上丢出去的趋势。
不过,对与暮来讲,有叶凡在车上,气氛好像就不会那么尴尬了。
很奇怪,她必须要发自内心地承认,她对叶凡的好感一直都超越了对傅致一的。
“待会儿回去之后,与暮要请我吃饭。”安静了一会儿,叶凡嬉皮笑脸地说。
与暮看了一旁脸很臭的傅致一一眼,再看看叶凡问:“为什么要我请你吃饭?”
“我陪致一等了你好久,你在里面吃饭的时候,我在院子里面打蚊子。你不知道你家致一可坏了,自己不吃东西还不许人家吃。”他故作哀怨的口气让与暮觉得好笑极了,方才的尴尬也被他逗得烟消云散。
“谁让你要那么听话,别人不让你吃你就不吃,活该。”
“你这话说得可就伤心肝了。我这不是怕你逃走吗,我还忙着要在每个小区的入口都安排人。”他说,“本来致一交代我的时候,我还不相信,没想到你当真逃跑……与暮,你很坏哦!”
原来那家伙早就猜到她会逃走了?他有预测的能力吗?她逃跑也是临时决定的,他怎么就知道她一定会走?
“我再坏有你坏吗?有必要每个入口都派人吗?亏我一直对你这么有好感,你不会放下水干脆就让我逃跑吗?”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车子的方向盘猛然一转,与暮一个没坐稳,歪到了另一边,鼻子撞到了门,疼得她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待到坐好,车子依旧在高速公路上平稳地开着,与暮刚想要说什么,被叶凡一个眼神给制止了,那眼神明摆着告诉她,傅致一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于是与暮硬是将要说出的话给忍了下来。
一路上她都没有再说话,傅致一自然更不会吭声,任由叶凡一个人自言自语,后来终于发现自己跟自己说话没意思,就在车子上放起音乐来。
他对音乐很挑剔,应该说品位很奇怪,非情歌不听。
傅致一的车子里这样的CD少之又少,叶凡翻了一下,眼底明显一股怒气浮现了上来,怪叫道:“傅致一你太过分了!居然把我以前放在这里的CD又给扔掉了!”
眼见他火冒三丈,傅致一一点反应都没有,依旧开着车。
后来有一次与暮有问是怎么回事,叶凡生气地跟她说,傅大少爷其实是个超级怕孤单鬼,每次一个人开车出去总是要拉上他。两个大男人坐在车里本来就很无聊,傅致一的话又少,每次跟他说话,他回答最多的就是“嗯”“嗯”。叶凡自然不喜欢跟他说话了,所以每次上车之前都会买一大堆情歌CD。那些都是限量版的,听着音质可好了,可当他第二次上车的时候,那些CD都会统统消失不见。第一次碰见这样的事情,他还以为是看车的老头拿走了,回头一问,便听见傅致一淡定的声音响起:“扔了。”
“就像说扔一桶垃圾一样的面无表情!”后面叶凡还忍不住愤愤地补充。
与暮听完之后只想笑,觉得傅致一这个人怎么就又搞笑又可恨?
也只有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叶凡能受得了他那种自私又冷漠的个性。换成是她,也许早就抓狂了。
回到宁市的时候,下了车,与暮才发现他们来的是四海阁,而不是傅致一的别墅,她心里有些奇怪,又不想问他,便扯了扯叶凡的衣袖问:“来这里做什么?”
Part3
叶凡神秘兮兮地在她耳边说:“我猜是来清理你的桃花运。”
见与暮露出不明白的表情,他笑着解释:“这几天你不在办公室,你的座位都被花堆满了,小傅爷表示非常不开心,要不是被我拦着,早就叫人把你的花全部都丢了。”他话锋一转,“不过说真的,我也很好奇,是谁整天花这么大的手笔追求你?”
与暮说:“我跟你一样的惊奇,花束上没有署名,我本以为是谁送错了,现在想想,好像也没人会傻到每天都送错的地步。”
“你知道就好。”两人说话的时候,傅致一已经先一步上去了。
与暮走在叶凡旁边,到了办公室才发现那鲜花果然堆积得吓人,满满都是火红的玫瑰花海。
与暮待在原地犯愁了,这么多花要她一个人怎么处理?
“我教你两个办法。”见她眉毛都要皱到一起,叶凡好心地解释,“一是请清洁公司过来将这些花给清走。当然,这是在你真的不喜欢这些花的情况下;二是请搬家公司来将这些花搬回去,但是,如果你以后还是住在傅致一的别墅里,我劝你最好还是别这么做。”
好像……说了等于没说。
晚上回别墅的时候,叶凡自然没有再跟来了,还算他有些自知之明,否则以傅致一的性格,不会自己动手,估计会打电话叫保镖来丢他出去。
与暮没有想过自己还会回到这个地方来,很奇怪的是,不过住了一个多月的别墅竟然会让她有种熟悉如家的感觉。
更让她惊奇的是,一进卧室,本应该好好待在李瑶家里的迪欧,居然飞快地扑了出来熊抱住了她。那样的热情让她有些招架不住,忙丢了手上的行李箱,将它抱着,任由它舔着自己的手掌心。
“迪欧怎么会在这里?”她问一边的傅致一。
傅致一居然反问了句:“为什么要告诉你?”
与暮十分郁闷,便闭上了嘴。
与暮回卧室去洗澡的时候,傅致一去了书房,等她洗完澡出来偷偷开门看一眼,书房的灯还亮着。
刚刚她接到了李瑶打过来的电话,这丫头似有千里眼,她刚回来,李瑶便知道,打电话过来解释说,这几天她跟她家亲爱的去欧洲旅行了,所以才拜托傅致一照顾迪欧的。
与暮是有良心的,虽说傅致一这人的性格是让人讨厌了一点,可不得不说他在自己的身上的确下了挺多工夫的。
她胡思乱想了一会儿,打开门往楼下走去。
路过傅致一书房时,只觉一股冷气幽幽窜出,她一愣。
她轻轻转动门把手,推开书房门,身体立刻就感觉到透骨的寒意,这么冷的天,他居然在里面开了冷气!
与暮简直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坐在书桌前看文件的傅致一,她一进来,这么冷的空气就让她的双臂开始起了鸡皮疙瘩,这个男人居然坐在这里好几个小时,吹这样的冷气,他是疯了吗?
察觉到进来的女人站在不远处瞪他,傅致一抬头:“有事?”
与暮:“怎么这么冷的天,你还开这么低的冷气?这样会生病的。”
傅致一没理她,好像连头都懒得抬。
他就是这样子,千里迢迢将她找来,又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
与暮不跟他计较,找到了冷气的遥控,刚要将冷气关掉,便听见后面传来呵斥:“别动!”
他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疲惫,与暮虽然好奇但是依旧忍不住说:“你别这样,这样的天气开这种温度,会冻死人的。”
“别关!”
与暮咬牙,很想就这样放任他一个人在这里冻死不管算了,可是看着他眼睛里的疲惫,整个人明显没有精神,她豁了出去,没理他拿起遥控便要按。
谁知道他竟是从书桌后大步跨过来,直接将她手上的遥控器给拍飞:“我叫你别关!”
与暮没有生气,因为刚才不小心触摸到他身体高热的温度。
“你发烧了!”她吃惊地叫道,而对方仅仅瞥了她一眼,没吭声,转身就向书桌旁走去。
“傅致一!”她走过去想要拉住他,却被他毫不留情地甩开了。
“你在发烧!”她一字一句地说,倔强的眸子里满是坚持,“你要去休息!”
他皱眉:“不用你管。”
“如果你能保证你在这样的情况下不闹出人命,或者你能保证下一秒你的高温就退下去,好!我不管!可是要是你做不到,不能跟我保证,我就管到底了。这栋别墅里就只有我们两个,我不想明天背上杀人犯的罪名,其实你是因为发高烧而死的!”
傅致一:“……”
卧室中。
刚才因为在工作所以忽略了自己身体上的不适应,谁知道一躺在床上,傅致一便感觉疲惫不已,几乎一碰到床就毫无力气。
与暮将他扶到了床上,盖好被子就往浴室里走去,出来的时候手上端了一盆水,她熟练地将沾了水的毛巾拧干,敷在了他的头上。
谁知道刚敷上去,他便将毛巾丢得老远。
“喂!”她瞪他。
迷糊中他却没忘记解释:“我讨厌把那个东西弄在我头上。”
“讨厌也没办法,如果你想要快点好起来的话就乖乖听我的话!”她没好气地说。
她起身去将毛巾捡了回来,放在水里清洗了一下,拧干,重新搁在他的额头上,并且很严肃地命令:“不许再扔掉,否则我就把你丢出去。”
她一边将水拿去换掉,一边说:“可别以为我是吓唬你的,以你现在的状况,我把你丢出去简直是易如反掌,你连站都站不稳。”
傅致一只觉那张小嘴啰唆极了,不耐烦地想要翻身,才发现自己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了。
头又昏又胀又疼,他闭着眼睛,很快就迷糊地昏睡了过去。
当与暮又端了一盆水出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傅致一躺在床上,沉睡过去的样子。
她轻笑:“你还是睡着了比较可爱。”
这是她第二次照顾他了,比起上一次更有经验了一点。
可能是因为他平时有锻炼的关系,虽总是发烧,只要一个晚上的照料,烧也退得很快。
与暮想起这个男人的胃不好,来的时候因为正生着气,回来又直接去了书房,都没吃什么东西。
不知是不是胃疼了会引起发烧?
等明天早上她早点去煮白粥吧,不仅养胃也很适合生病中的人吃。
这般想着,倦意涌遍全身,她趴在床边,闭上眼睛的时候她脑海里还想着,小睡一下就好,等到傅致一好了,再舒舒服服地休息一天。
Part4
结果,第二天醒来时,她才发现自己竟躺在了一张大床上。
太阳已经高升,她揉揉眼睛,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睡的地方是傅致一的床。
她顿觉不对,转头,傅致一正侧撑着头凝视着她,见她转眸,也没有移开目光。
与暮看着他的眼睛,好半天才吞吞吐吐地问了一句:“你……你的烧退了吗?”
“嗯。”他应了一声,还是那样的姿势,像是研究着她,眼睛也不离开,让人尴尬极了。
他难道不知道他的眼睛太漂亮,这样看着人会让人很有压力吗?
与暮移开目光,欲从床上坐起,哪知刚使力,便被他长臂给压了下去。
他一翻身,将她压在了自己的身体之下。
应是刚洗完澡的缘故,他上半身赤裸,腰间只围了一条浴巾,隐隐地还能感受到他肌肤的冰凉。
她:“你想干吗?”
“昨天你照顾了我一整晚,所以……”他俯身,靠近她的脸,“我要补偿你……”
当他的唇瓣缓缓地印上她的唇的时候,她只觉得时空一下子就定格了下来,脑海里只有一句话:他在吻她啊……
吻真是一个神圣又奇怪的东西,她不是第一次接吻,可是每次被心爱的人吻时,如初次般,青涩的触觉,心跳的缠绵。
他吻够了,像个不知足的小孩般舔舔她的唇瓣,笑看着她气喘吁吁的样子,嘴角勾起性感又漂亮的笑容。
很奇怪,那样的眼神里并没有她预想之中的欲望,而是单纯的宠溺。
宠溺……她应该没有用错词,那眼神里是宠溺吧?
他轻轻地笑,声音略沙哑:“你好像很享受我的吻?”
与暮:“既然拒绝不了,就坦然接受不好吗?”她反问,顺便再加上了一句,“反正你长得这么帅,我也不吃亏。”
他:“你倒是想得开。”
“没办法,跟男人在一起,总是要想开一点,不然老是自怨自艾,就像深宫怨妇,我讨厌那种样子。况且,谁说在欢爱中,女人就一定吃亏了?其实女人是不用太用功又很享受的那个,不是吗?”
低低的笑声从男人的喉间溢出,他一个翻身,在与暮的另一边躺下:“我饿了,去煮东西给我吃。”
与暮看着那个理所当然的人:“我不是你家的保姆,不需要听你的命令。”
“可是我的病刚好,你忍心不让我吃东西吗?”他挑眉,“说不定晚上我又会生病,你知道我身体不好。”
“别那么自信,我没你想象中那么了解你。”她冷哼一声,“你就那么自信我知道你身体不好了?”
“因为我是你的小爷,小爷身体金贵,自然容易一吹个小风、饿了个一餐就虚弱了。”看起来他今天心情好像非常好,居然都跟她撒起娇来了。
与暮一向吃软不吃硬,因此她也没说什么,从床上起来,去浴室洗漱,然后乖乖地下楼给大少爷当保姆做早饭去了。
昨天好像是想着煮粥来着,可是看见冰箱里那么多新鲜又漂亮的菜色,她忍不住挑出自己平时喜欢的一些菜拿出来做了。
她心里是想着,傅致一是病人,就让他喝粥好了,自己昨天照顾了他一个晚上,煮点东西犒劳一下自己应该没错吧?
结果一做,便做了一些小点心。
与暮一向喜欢吃甜点心,像是那种糯糯的糕点之类。
小时候逢年过节,母亲和一些邻居都会聚在一起做这样的糕点,她对这个很感兴趣,总是在一边看。
再长大了一些就会跟着做,做着做着也就熟练了起来。
刚开始跟谭勋在一起的时候,她也会做这样的小东西,想要讨好他。可是他不喜欢吃甜,不喜欢也不会强逼自己吃,她也就没再弄过了。
将最后一碗糕点端出去的时候,傅致一已经从楼上下来了。
他看着桌子上糕点式的满汉全席,诧异:“虽然说是生病,也不用做这么多东西给我吧?”
与暮白了他一眼:“自作多情,这些都不是给你做的。”她指着全桌最角落上的那锅白粥和旁边的一小碟雪菜,“那些才是你的早餐。”
“你确定?”傅致一看着自己可怜兮兮的早餐,再看看桌上那么丰盛的糕点,“那你做这么多东西摆着好看吗?”
“我自己吃不行吗?”她说,“有时候比较懒,不想自己做东西的时候就可以顺便拿来吃。你病刚好,这些东西不适合你,所以你还是乖乖地喝粥吧。”
大少爷哪里会理她,管他生病不生病,他径自坐在位置上,随手拿了一个糕点就放进嘴巴里。
当与暮从厨房里拿了碗筷出来的时候,看见的便是他在糕点里挑来挑去,找到一个长得比较好看的放进嘴里。
“哎……我不是说你不能吃吗?”
傅致一没回答她的话,指着桌上的糕点说:“味道不错,以后经常做点吧。”
他还真是小爷,不知道做东西的复杂和累。
与暮不理他,走到桌子的另一边,给自己盛了一碗粥,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我的粥呢?”小傅爷郁闷地发问。
“自己没手吗?”她没好气地应一声。
平常他在家里吃饭都是别人帮着盛好的,所以就这样问出了口。
想起眼前的小女人好像特别不喜欢帮他做事,他心下只觉好笑,便自己站起身,盛了一碗。
与暮看他将盛粥的勺子随意地放在锅里,也不知道放在一边干净的盘子里,不禁抱怨:“你这样放,勺子会很容易掉进粥里的。”
他却满不在乎地说:“是你不帮我盛的。”那语气,好像所有的错都是她的一样。
与暮突然就很后悔,她刚才干吗要给他做早餐啊?饿死他算了,说不定社会上少他这样一个人,世界都太平了!
“你说什么?”
奢华的房间中,筱筱拿着话筒,一双漂亮的眼睛瞪得老大。
话筒的另一边,好友轻叹了一声道:“是真的,我今天已经找小傅爷的助理问过这件事了,小傅爷真的有亲自去朝与暮的老家接她回来。”
筱筱眼底扬起的震惊,下一刻转为担忧。
在电话另一头的好友不难感觉出她的难受,便问:“你回国已经有这么长时间了,都没有见过小傅爷一面,会不会是他因为这个生气?嫌你冷落了他,所以才找别的女人?”
“佩佩,我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回国不就是想要见他的吗?难不成我是来这里玩的?是他不想见我,我整天都往他家里跑,跟他打了好多个电话,他都不回家,每次在电话里都很冷漠。他就是这样的性格,如果我追得越紧,他就会越厌烦,我怎么会不想见他呢?我不敢啊……”
“唉……我就跟你说,如果你想要找份幸福的感情,就不要跟这样的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你还没得到教训吗?如果他真的有一点点在乎你,就不会这样对你。别怪我说狠话,你跟他在一起这么久,除了你们身边的人,他有亲口承认过你们的关系吗?没有!就算他的奶奶喜欢你又怎么样,只要他不承认你们之间的关系,到时候他一脚将你踢开,连借口都不用,筱筱,你真的要好好想清楚了。以你的条件,可以找到更宠你的。虽然条件也许比不上小傅爷,但这世界上像他这样的人又有几个?你别要求那么高。”
“我没有要求那么高……你知道爱上一个人就是爱上了,没有原因。”筱筱脸上露出难受的神情,“我真的好爱他,只要他能喜欢我一点点,我就会开心得觉得整个世界都是美好的……可是他怎么就不喜欢我呢……”
“虽然我知道我提的意见可能很不好,但是……我觉得你可以试试……试试做小傅爷喜欢的女人的样子。”
筱筱闻言,愣了半天才问道:“什么意思?”
“就是去模仿小傅爷喜欢的女人,说不定这样他会就感受到你的存在。”
真的要去模仿另一个女人吗?
挂了电话,筱筱双手环抱,将自己小小的身子深陷在柔软的沙发里。
这些年的坚持,她总是一个人独自安慰自己,只要他对自己稍微露出一个微笑,甚至是肯接自己的一个电话,她就有了爱下去的理由。
这几年,在他身边的女人不是没有过,她都知道。
可那时候她懂他,知道他没有动真情,那些环绕在他身边的女人从来不是他主动去寻找的。
他天生不主动,更不愿意在女人身上花心思。
所以只要他不动真情,就算身边的女人络绎不绝,她都不会介意,真的不介意,只要他的心还在……
Part5
可是如今……他的心还在只属于他自己的位置吗?筱筱茫然了。
紫色的兰博基尼,其实跟傅致一的那辆并不是情侣款的。
站在车库里,筱筱看着那辆车,事实是因为傅致一先有了一辆,所以她才也买了一辆,假装跟他的那辆是情侣车。
她开了车门,坐上去,发动车,离开车库。
她不知道自己想要去哪里,只是觉得家里太寂寞一个人太孤单,虽然这个城市并没有属于她的很多朋友,但置身在这样热闹的环境里,她以为自己会好过一点。
等到她回过神来,车子已经停在了傅致一的别墅前。
他并没有带她来过这里,不过如果一个人对心爱的人用心的话,他在一个城市有哪些可以落脚的地方,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得知的。
夜色已经有些沉了,她在这里待了将近两个小时,灰暗的别墅始终没有亮起的灯告诉她里面一直都没有人。
她胡思乱想了很久,他们会在哪里,在做什么?会不会想起,有一个孤独的人在角落里凝视他们的爱巢?
她下了车,站在不起眼的阴暗墙角,犹豫地望着前方,想着要不要上前去敲门。
虽然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会让傅致一很厌烦,但是她真的很想他,在知道他对一个女人如此用心的时候,她真的好想待在他的身边,让他知道这个世界还有她的存在。
就在这时,耳边却传来一个女人轻笑的声音,她转过头,目光落在马路边的两个人影上。
虽然今晚没有月光,路灯灯光也有些模糊,但是那道修长的身影熟悉到让她不会错认,是傅致一!
他身边站着一个女人,便是那日她见过的朝与暮。
他们的举止并不是很亲密,但是可以看得出傅致一对她很随意。
她不怕他,甚至语气不好时,那张好看的俊脸上也没有一丝脾气和冷漠,如果她没看错,那眼神里竟是说不尽的宠溺。
筱筱刚踏出的脚步又缩了回去,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进了别墅。
她捂着心口,那里真的很痛。
在进门的时候,与暮仿佛察觉到什么,回头看了一眼。
两百度的近视,没戴眼镜,只能隐约地看见停在黑暗里有辆熟悉的车子,紫色的,跟上次她见过筱筱开的那辆很相似,可是又不能确定。
她眯起眼睛,想要看得仔细,却被在门口处等待开门的傅致一叫了句:“怎么不开门?”
“呃……那辆车……”与暮想说什么,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出口,只是摇摇头,“算了,没什么。”拿出钥匙开了门,当她走到客厅拿起眼镜往窗户外面看去的时候,那辆紫色的车已不见了踪影。
傅致一从进门初始就感觉到她不对劲,走过去,伸手在她面前挥挥,问:“在看什么?”
“没什么……”她下意识地开口,眼见傅致一“嗯”了一声,就要转身上楼,她又在身后加了一句,“你刚才真的没看到吗?”
修长的身子一顿,傅致一转身看她:“看见什么?”
“就是那辆车啊……紫色的兰博基尼。”
她研究着他脸上的神色,想知道他会不会说实话,却不料他竟一口就承认了:“看见了。”
她愣了半晌,不知道怎么答话。
“所以呢?”还是他接了下去。
所以呢?这好像应该是她问他的问题吧?如果是真的,那就证明筱筱刚才来过这里,他都没有什么反应吗?
“你是小乡巴佬吗?”他居然伸手敲敲她的额头,“住在这一带的人开兰博基尼多了去了,你惊讶什么?”
“不是,那辆兰博基尼难道你看着不眼熟吗?”真不知道这个男人是在装还是什么,连她见过一次都能记得,他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所有车在我眼里都没什么区别。”他耸耸肩膀,“难道兰博基尼是你喜欢的款?”
其实并不是傅致一在装蒜,是他从来都没见过筱筱那辆紫色的兰博基尼。
他向来很少关心别人的事情,更何况还是女人的。别说是筱筱的车,就连筱筱的生日他也从来没有放在心上过。
这些与暮自然是不知道的,筱筱不是说过,那辆紫色的兰博基尼跟他那辆是情侣的吗?这样的话,他怎么可能会认不出那辆其实就是筱筱的车?
“你就装吧你!”她瞪他一眼,不理他,径自从她身边绕过往楼上走去。
“……”
吃了一鼻子灰的小傅爷不知道她发的是哪门子的脾气,刚才还是好好的,怎么忽然就变脸了。
都说女人心思难猜,小傅爷自然从没猜过也没有心思去猜。
明知道她生气了,他也不追上去安慰,如平常一般往书房里走去。
与暮在卧室里生了半个小时的闷气,本来还以为傅致一总会追上来问问原因,等了半天也没见人,想着出去看看,又怕正巧碰上他进来,那该多尴尬。
结果伪装成矜持的后果是等了许久也未见门口有动静,待到她实在坐不住了起身想去看看的时候听见门口的响声,吓得她连忙坐下继续伪装。
响声响了一会儿又没了动静,她偏头看去,居然是用脑袋将门顶开的迪欧,只见它“吧嗒吧嗒”地跑了进来,在窗台边找了个舒适的地方,窝着睡了起来。
与暮哭笑不得。
她倏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打算主动去找姓傅的算账,一开门就直接往他的卧室里冲去,才发现他书房的灯居然是亮着的。
这家伙真是,在她这么生气的情况下,他还能在书房里研究他那些瓶瓶罐罐的老古董?
与暮感觉内心有一股子烈火在燃烧,她转身走进自己的房间,“砰”的一声将门关起来,巨大的声音好像将整栋别墅都震动了。
偏偏坐在书房里的傅致一半点动静都没有。
他聚精会神地盯着手中最新收来的瓷器,认真的模样仿佛世界倒塌了都跟他没有关系。
他总是这样,认真工作起来可以废寝忘食,很多时候他一个人在家做研究,能从清晨看到黑夜,甚至一天一晚,直到看完才发现时间居然在不知不觉中过了一天。
那些被他冷落的疲惫和饥饿也就扑面而来,这也是他总会胃疼的原因。
于是第二天还带着怒气起床的与暮,一出门便看见傅致一的书房里还是亮着灯的。
她心里还有气,自然就不会进去看看,返回卧室里洗漱完之后,又到楼下随便热了一下昨天自己做得多了搁在冰箱里的点心。她在餐桌前慢慢地吃慢慢地等,结果等到九点也没见二楼有半点动静。
想起前天他一个人书房发着烧开那么大的冷气,要不是她碰巧进去,说不定他一个人真的会死在里面。
算了!谁让她朝与暮天生善良,再加上又没有吸取教训,再一次爱上一个自己不该爱的人,她就勉为其难地上去看他有没有死算了。
这般想着,她便放下手中的碗筷,起身往楼上走去。
刚上一层阶梯,她便见他睡眼蒙眬地走了下来,大少爷只吩咐了一句:“有吃的吗?我饿了。”
这是与暮第一次见他这副样子,一个平时冷漠得不苟言笑的男人像个小孩子似的,揉着眼睛竟有股说不出的……可爱。
可爱,这个词用在小傅爷身上?
“我热好昨天的糕点,你要是不嫌弃是隔了夜的就去吃吧。”
“嗯。”他应了一声,与暮能感觉到他声音里明显的疲惫,有些奇怪他昨天是没睡好吗。
在经过她身边的时候,他奇怪地看着站在楼梯口发愣的她,问:“你站在这里干什么?”
她一时间还真找不到可以解释的词,总不可能直接告诉他她是想要上去看他有没有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冻死吧?
而他却没有等她的回答,大抵是真的饿了,走到餐桌前拿了一块糕点就往嘴里塞。
以前刚认识他的时候,总觉得他身上有股只属于有钱人身上的那种贵族气质。后来关系近了一步才发现,那种气质是天生的,就算他只是随意地往那里一坐,并不墨守成规地拿筷子吃东西,都是一样的好看,不会让人觉得有任何失礼的地方。
与暮想了一下,还是回到了座位上,接着吃刚才自己没吃完的饭。
他没再说话,只是吃着糕点,一双漂亮的眼睛里满满都是红血丝。
想起这个男人前晚那样对待自己,与暮不禁又浮想联翩,昨天他不会又是开了冷气办公的吧?可是他脸上并没有不正常的红晕,应该没有发烧。
不过他脸色看起来不怎么好,一双眼睛有些无神。
“你昨晚没睡好吗?”在心里掂量了半天,与暮才开口问。
Part6
“嗯……”他应了一声,“刚完工。”
“哦……”与暮回了一声,又觉得他话里不对劲,瞪眼问,“你的意思是说你一个晚上都没睡觉?”
“嗯。”傅致一淡淡地回应,一点都不觉得话里有什么可讶异的。
与暮想问他经常这样熬夜吗,可是想想又觉得没什么好问的。
他堂堂小傅爷,经营声名鹊起的四海阁,熬夜什么的应该算是很正常吧?
很多人,表面上看起来风光,其实也有辛苦的时候,只不过每个人对辛苦的定义不同,他是动用脑力。
“今天跟我一起去四海阁。”吃完手上的糕点,他忽然道。
“嗯?”她恍然回神,“你还要去公司?”
“今天是周一。”他好心提醒。
“我知道,可是你不是一个晚上没睡觉吗?”难道他都不需要补眠吗?
“这跟上班没关系。”
“可是……”
“一天的时间可以做很多事情,也许有一个价值金贵的新藏品出现,你觉得我可能把时间浪费在睡觉上吗?”
与暮无言以对。
傅致一上楼前交代了一声:“晚上有个慈善拍卖会,你陪我参加。”
同样是一夜未眠的筱筱,在清晨的时候接到了好友周允佩的电话,说晚上有个慈善拍卖会,傅致一也会参加,问她要不要一起去。
她立刻应承了下来,挂了电话之后却又后悔了,若让傅致一在那里碰见自己,一定会以为自己是故意的,这样会不会更让他反感?
这般想着,她犹豫了好久才打电话给好友说不去了。
周允佩自然会奇怪刚才答应得好好的她,为什么忽然又转变心意了。
筱筱一向是个藏不住心事的人,便将自己心里的想法告诉了她。
结果换来的自然是周允佩的劝慰:“除非你能放下小傅爷,不然的话就给我努力去争取。今天晚上你要打扮得漂漂亮亮,一定要成为全场的亮点,我就不相信这么个大美女在身边,小傅爷不会动心!”
于是在周允佩的陪伴下,下午筱筱特意去了做了个造型。
周允佩竟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朝与暮的照片,照片里的朝与暮及肩的发,穿着很职业的套装,还有一张,是一次酒会上,她穿着简单的礼服。
周允佩不但拿到了朝与暮的照片,并且连晚上她陪傅致一去参加慈善拍卖会的消息也打听到了,知道与暮参加拍卖会的礼服是傅致一让人定做的,她已经提前向那家设计公司定做了一套一模一样的。沙龙里,她拿着与暮的照片让发型师帮筱筱剪出一个跟与暮同种味道的发型。
当一个下午过后,筱筱看见镜子中的自己时,惊呆了。
那还是她吗?
她仿佛看见朝与暮就站在自己面前,自己的这一身装扮根本就是朝与暮的翻版。
为了傅致一……为了希望他的眼神能多在自己的身上停留,为了能让他多爱自己一点,她把自己弄成了这副模样。
值得吗?
“筱筱,你没事吧?”陪在她身边的周允佩见她面色苍白,担忧地问,“你这是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筱筱:“我只是好讨厌这样的自己,为了一个男人去这样讨好,值得吗?”
周允佩:“值不值得其实你跟我心里都有答案,就算明知道不值得,你能控制住自己不那么爱他吗?既然爱了,那就要不顾一切,用尽所有手段将他夺回自己的身边。”
与暮跟着傅致一去四海阁时,一切都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糟糕,也许是托小傅爷的福,每个好奇的职员都隐藏住自己心里最真实的八卦,路过时也目不斜视,只是礼貌地跟他打一声招呼:“小傅爷,早!”
与暮跟在他身边,偶尔接受了别人意外投来的注目礼,只是匆匆一瞥,比她想象中的要没有那么多压力。
倒是小倩看见她回来了,见傅致一走进办公室后,才偷偷地上前,微笑着恭喜:“你终于还是回来了,我就知道被小傅爷看上的人是不可能逃出他的手掌心的。”
“你这话说得……”与暮摸摸这几天没用过的桌子,倒是一点灰尘都没有,“好像我是被傅致一看上的猎物。”
“可不是吗……不过说真的,小傅爷开着跑车亲自去你家接你的感觉是不是很拉风?快跟我说说当时是什么样的状况?”
“……”
与暮怎么也没想到,这件事小倩都知道,眉眼里都是奇怪:“你怎么知道?”
“何止是我,全四海阁的人都知道。别看他们平日里正经八百地什么都不说,其实每个人都八卦得很,平时办公室里一点小风声都会传个没完,何况是这么大的事情,早就传遍了。”
与暮一向不喜欢张扬,谁都知道在办公室里面高调是最不明智的事情,那样会成为公司统一战线的公敌,可偏偏是她什么事都没有做,却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高调过头。
见与暮神似游离,小倩收起玩笑的脸,恢复严肃:“怎么了?难道你跟小傅爷相处得不好?还是因为这件事不开心?”
“没有,只是觉得事情传播得太快了,我不希望每天都面对别人异样的眼神。”
“这个你放心,你是小傅爷的私人助理,跟下面的人接触不多。何况从你进公司开始,我就能看出,小傅爷只是把你留在身边办事,比如每天替他整理办公桌、陪他参加宴会什么的,其他的事情你都不用管,所以除了上下班,你也跟其他人打不上什么照面。”
“你这样说,会让我觉得我在公司里是最悠闲、最一事无成的那个。”
“这你可错了。你知道有多少人巴望着你的位置吗?别看你做的是一些表面上很轻松的事,可要跟那些上流社会的人打交道也是一件需要技巧的事,事事都得看别人的眼色,要哄好人,细心地观察每个人隐藏起来的情绪,其实是一项很累的任务。不过好在我们小傅爷的身份地位都摆在那儿,所以他身边的女伴在别人眼里也是比其他人高一层的。只要有小傅爷在场,你应该都不会遇见有人刁难你。说得不好听一些,打狗都要看主人呢!你的后台可是小傅爷。”
在这之前都是小倩陪着傅致一去参加一些社交活动,在这方面小倩是很了解的。她还告诉与暮,别看那些穿着西装打领带的高层人士一本正经的模样,其实都是衣冠楚楚的狼,在酒桌上的时候要是看见一些比自己低级别的人带着漂亮的女伴就会猛灌人家酒,尤其是在饭后娱乐的时候。
这样说的结果是,晚上与暮陪傅致一去参加慈善拍卖会的时候,看见拍卖会上每个精心打扮过的高层,都有一种感觉,好像他们都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表面上很风雅很君子,实际上……
与暮的脑海里不自觉地浮现出酒吧KTV的包厢里,那些有着啤酒肚又没什么文化层次,看见美女就两眼放光的大老板。
后来与暮才知道这场慈善拍卖会其实是内部举行的,现场没有外联的记者,每个男士身边都带着漂亮的女伴,慈善竞拍的项目几乎都是女人才会喜欢的限量品。
傅致一交代她说,如果看中了自己喜欢的那款东西就直接喊价。
与暮自然是不情愿的。如果这样显摆,好像是在向世人宣布她就是傅致一的情人,早知道是来参加这样的晚会,她铁定不会来的。
怎么会有一种上当了的错觉呢?
拍卖时,与暮只是静静地欣赏每个很漂亮的艺术品。她不喊价,一旁的傅致一也不催促。
与暮偷偷地看他,他的眼神虽是看着台上,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不过他这般安安静静的状态也是极其迷人的,比台上的那些艺术品还要炫目,她能感受到那些女人时常装作不经意看过来的目光,大抵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傅爷。
在她呆想之时,他的声音忽而传来:“看够了吗?”
他动也没动,与暮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想了半天,才开口问:“你刚才有说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