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枇杷酒
2005年的初冬,李清欢刚过完十三岁的生日。
虽然她自己拒绝了昆曲学校的入学邀请,但她身边却有一个很喜欢的姐姐洛林薇,从小就是在苏昆院里长大的。
因此,即便没有身在圈内,但苏城昆曲圈子里大大小小的新闻,李清欢总能从洛林薇嘴里听说。
譬如这场名为“苏城杯”的昆曲比赛,一听就是草台班子办的比赛,纯纯是为了完成上面布置下来的任务,全无专业性可言。
她从心底是看不上这种比赛的。
要是放在以往,洛林薇肯定也是看不上的。
然而,这场比赛彩排期间,洛林薇却频频往苏城湾剧院跑。
苏城湾剧院是苏城最大的一个剧院,平日里有些规模的演出或者活动,都会在那里举行。
李清欢起初还以为是因为洛林薇那阵子太无聊了,后来在询问中才知晓,原来是她看上了这次比赛的一位男选手。
男选手有什么好看的?
洛林薇自从十一岁那年入学以来,便一直去全国各地参加演出,总台的晚会都去过好几次了,在后台也见过不少红极一时的流量小生。
那位男选手再好看,能比男明星还好看?
十三岁的李清欢正是叛逆期,平日里同她一起读诗念戏文的姐姐突然间“抛弃”她,而义无反顾地奔向一个她连见都没见过的陌生男人。
在见到江知野之前,她已经狠狠将这人讨厌上了。
十几岁的女孩子气性好大,她气到连那日的正式比赛都没去看。
她们一家同洛林薇一家是世交,洛林薇家里又是昆曲世家,手里拿到了不少赠票,往李清欢家里也送了几张。
爸妈临出门前,反复问询李清欢:“你真的不同我们一起去看比赛吗?”
“不去。”李清欢双眼直直盯着电视,表面看起来云淡风轻,但心里好奇死了。
那位男选手真的有那么好看?
专业能力如何?
怎么就能叫一向冷淡理性的洛林薇这样神魂颠倒?
电视播到一半,她终于还是没忍住,拿起爸妈特地留在玄关矮柜上的门票,坐上公交车往苏城湾剧院的方向走。
她到时,所有的节目都已经表演完了,人流汹涌往外散。
她逆着人群,小心翼翼从人与人之间的缝隙里钻进去,径直走向后台的方向。
她进去时,恰好听见有人在讨论江知野。
“救命救命!他真的好绝啊,要不是因为我同他是对手,我都忍不住要为他喝彩了!”
“听人讲他还不是专业的,只是临时学的,虽然还是能听出功底不太牢,但是他舞台表现力真的太好了,完全能掩盖住专业上的不足。”
“是呀,况且我们这是表演类的舞台,他这样子的条件刚刚好,难怪能拿到全场最高分。”
“你有没有看到,他上台的时候,底下那些观众,疯了一样的。”
为了省事,他们这次的比赛,每个人都没有上全妆,素素净净一张脸,未施任何粉黛,搭配宽袍水袖,普通人难免显得容色寡淡。
但那身素色衣服往他身上一罩,却自有风流流淌。
不像古人,但也不全像现代人,有一种亦古亦金的雅致与落拓。
“看他那通身气派,也不知是哪一家的富少,怎么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
女孩们还在滔滔不绝地讨论他,转目瞧见李清欢走进来,话音一转,问她:“你找洛林薇吗?”
要不怎么说苏城昆曲圈子只有丁点大?好像所有人都知晓李清欢同洛林薇关系好。
她点了点头,便有人给她指:“方才我看她往后面的十四巷里去了。”
苏城湾剧院在老城区,旁边靠着一排古色古香的窄巷,每一条巷子都以数字命名,苏城湾剧院后门紧邻着那一条巷弄,恰好排在十四。
李清欢顺着巷弄往里走。
巷弄下窄,曲径通幽,两边没有多余的空隙去点路灯,只零零散散在墙上安了几盏壁灯。
壁灯是月亮的形状,光线很微弱,只能照亮方寸之地。
李清欢才走到一半,就看见有人跌跌撞撞往外走。
那人眼上结了好厚的一层泪膜,眼睫上泪花闪动,李清欢心里一咯噔。
对面的人看到她,亦是愣了片刻,嘴唇轻轻哆嗦了下,低声唤她:“清清。”
她走过来抱住她,伏她肩上泣不成声。
李清欢扶住她肩膀,循着她来时的路往那边看。
在距离她们不远的地方,一盏弯月壁灯下。
有两人相对而立。
昏黄灯光笼住他们侧影,男人身上仍穿着方才表演时的衣服,头顶树影被风吹得左右摇曳,在他衣衫上投出一片淡色的影。
即便只是侧面,仍能看出男人鼻梁高挺,下颌骨轮廓分明,他一手支墙,肩膀松松垮垮往下塌,姿态懒散,气质清隽而冷淡。
在他对面的女孩,被他拖曳的水袖遮挡住了大半边的容貌,远远看过去,只能看见一点挺翘山根,和一双小鹿一般圆润懵懂的眼。
他们两人大抵聊天太入神,竟没察觉这边的响动,凛冽寒风里,依稀能听见他们的对话声。
“你怎么就这样跑出来了?回头别人找你不着,又要说你太傲气。”是一道低哑乖软的女声。
“不领奖就傲气了?”男人嗓音也好低,可能因为刚唱完一折戏,此时还带了几分缱绻温软的腔调,喉腔里含几分笑,“况且,别人怎么说我,那是别人的事,同我有什么关系?”
他这话讲得傲气,对面的女孩也跟着他笑起来。
她踮起脚,揽住她脖颈,仰头送上自己的唇。
两人唇齿慢慢厮磨,说话声断断续续的。
“怎么办,好喜欢你呀,哥哥。”
“哦,是今天才喜欢吗?”男人故意找茬。
话虽然这样说,却还是俯下身,箍住女孩的腰,将她捞进自己怀里。
逼她讲:“那你打算怎么喜欢哥哥?”
对面的女孩大抵被他问住,仰着头愣愣注视他半天,男人终于绷不住,连胸腔都开始震动,闷笑:“傻。”
“怎么这么傻啊,我们乔乔。”
“怎么又说我傻。”
“本来就是小傻子。”
“我哪里傻啦?我明明很聪明好不好,前几天家里灯坏了,还是我——”
很无聊的对话,他们却好像乐此不疲,来来回回斗嘴了好半天。
李清欢也仿似着魔似的,竟也就那样站在那里听了好久好久。
其实是同她全然不相关的一件事,但那时情窦尚未完全开化的她,第一次直面这样的爱情。
江知野和乔姝相对而立,耳鬓厮磨的画面,成为了十三岁的她对爱情所有幻想的具象化。
并未刻意去想,可还是无端记了好多年。
李清欢隐去洛林薇的名字,简单将自己关于2005年“苏城杯”的记忆描述了一遍。
Alice听得最认真:“所以那个男选手,就是我们江少吗?”
“应当是了。”李清欢说,“难怪第一次见江总时,我总觉得有几分熟悉,今天突然想起,才发觉同我记忆里那个人真的有几分相似,只是。”
“——不知那时同他恋爱的那个女孩子是谁?”
李清欢双手托住腮。
其实,洛林薇在她眼里,已经是顶优秀的一个人了。
小小年纪,便登上过各大舞台,家里奖牌荣耀更是数也数不清。
当年江知野没有同洛林薇在一起,李清欢是十分不能理解的。
她那时对江知野一无所知,只当他真的只是苏城却之路上一个穷司机,因此,曾一度地觉得他根本就配不上洛林薇。
但此时再想起这些,她心里的想法却完全调转过来。
纵然洛林薇已经很优秀,在人群里,也是天之娇女一样的存在了。
但是倘若要将她和江知野配对的话,她还是觉得不登对。
倒也不是因为他现在身份转变了,而是因为她现在比之当年,眼界与心智早已成熟许多,看事情不像从前那样只看表面。
洛林薇好是好。
但总觉得,像江知野那样的人啊,身边站着的女孩子,一定要是最特别的那个才对。
她轻轻叹了口气,端起桌上剩余酒盏饮进嘴里,不由得呢喃:“所以我是真的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让江总变成那个样子?”
什么样子呢?
就类似于有一天,唐三藏突然说他不愿去西天取经了,他要留在某一处,同某个人一起男耕女织,岁月静好——
总之,是整个天地都想要摸他额头,问他是不是烧糊涂了的那种不同。
嘉御庭关店早,每日23点准时打烊。
乔姝她们又聊了一会儿,就散场了。
她们多多少少都喝了些酒,车是开不了了,今晚小西家里有事,乔姝也大方地放她回去休息了,因此几人只好分别打车回去。
嘉御庭临湖,要打车的话,必须要穿越一条长长的走廊,再越过一片湖心广场,方能走到打车点。
乔姝同Aliice以及李清欢并肩而行。
果酒后劲大。
初初入口仿佛在喝纯饮,无害又无辜的甜,再多几杯下肚,那种懵然且眩晕的感觉就会从后脑勺蹿上来。
乔姝早就觉得自己状态不对了。
她喝酒容易醉,但是不上脸,别人喝酒都是脸颊泛红,她却是越醉皮肤越白。
被灯光一照,白玉似的透明。
好在室外温度低一些,湖面的风掠过来,带一点清凉的水汽。
她的手臂被李清欢和Alice一人一边挽着。
这两人聊起八卦来总没完,从餐桌一直讲到湖心广场。
到路边等车时,却没想到会遇见江知野。
他应该是直接从泊车点将车子开过来的。
嘉御庭面积很大,从泊车点往这边开,有大约半公里的距离。
Alice平日里怕死了自己这位姿容冷隽的老板,此时酒意上涌,不知哪里借来的胆子,却隔好远就对着他的车猛招手。
他那辆车国内本就没几辆,加上那排过于令人印象深刻的车牌,因此Alice几乎一眼就认出他的车来。
李清欢尚且留几分神智,在旁边阻拦她:“你疯啦?那可是江知野!”
“江知野怎么了?”Alice喝醉时很豪横,“坐的就是他江知野的车!”
她话说得很勇敢,但当江知野的车子真的停在她们面前,车窗降下来,眉微攒侧目看向她们的时候,Alice瞬间就怂了。
两只高跟鞋在底下并拢,站得比军姿还直:“江、江总!”
她紧张得手指掐住乔姝手臂间的软肉,她的神思渐渐模糊,有些吃痛地嘤咛一声。
Alice忙讪讪松开她,结结巴巴同江知野说:“我就是跟您、跟您打个……”
“招呼”二字未说出口。
男人头微偏,音质清冷:“上车。”
Alice:!!!
老板让上车,哪有不上车的道理?
她立马拽住李清欢手腕,将她拉进后座里。
等乔姝反应过来的时候,还只剩下副驾驶的位置无人坐。
她按了按眉心,即便大脑已经无法好好思考,但还是知晓不能就这样上眼前这个男人的车。
嘉御庭旁车水马龙,江知野这辆车子未停几分钟,身后已有司机着急得按喇叭。
Alice打开车窗,毫不知情地催促乔姝:“乔乔你在干什么?快点上车!”
乔姝手指攥紧手里一枚淡紫色手包,软白指腹被挤压出一片浅色的红。
她轻轻吐了口气。
喝醉的好处不仅仅是让人能暂时忘掉烦恼忧虑,还能让人胆子变好大 ,做很多自己清醒时决计不会做的事。
譬如Alice大胆搭江知野的顺风车。
又譬如,乔姝仅纠结了半分钟,就头也不回地拉开了江知野的车门,坐进去。
当年不告而别的那个人又不是她。
纵然两个人谈过恋爱,但谈过就谈过,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没必要纠结于过去那一点点事情不肯放弃。
平白失了风度。
乔姝正襟危坐,目视前方,想了想,又礼貌对旁边的人一颔首:“麻烦江总了。”
她将“江总”那两个字咬得很重,吐出的气息里,又淡淡的枇杷果的香味,夹杂在醇厚酒香与车内沉木调的车载熏香里。
像是误闯了人类世界的小鹿,透着股懵懂又无知的脆弱感。
话音落下后,男人却久久未吱声,车子也始终未行驶。
后面一连串等待的车辆响声已震天。
喝醉的Alice好像誓要在老板面前好好表演一番,降下车窗,对着后面骂了句:“赶着去投胎呀,这么着急?”
被李清欢扯住手臂:“是我们耽误人家太久了。”
Alice才不管到底是谁有错,嘟嘟囔囔表达着不满。
车厢里全是她含混不清的说话声。
乔姝抿抿唇,想问旁边的人为何还不走。
倏地,眼前落下一片熟悉阴影,男人长臂抻开,半边身子俯过来,干燥又温暖的木质调香瞬间充盈乔姝的整个鼻息之间。
她的呼吸蓦地一滞,转过脸,张了张嘴想说什么。
下一刻,就见他抻开她旁边的安全带,修长指骨捏住扣环,轻轻一合。
未待乔姝再说什么,他已经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乔姝捏捏自己耳垂,浓浓醉意被方才那么一吓,甚至稍稍回转一点。
她抿了抿唇,转目看向窗外,无端的,心里忽然觉得有些难过。
从小到大,她虽然容貌出众,在学校里,追求她的男孩子不胜枚举,但她在爱情这方面,其实一窍不通。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就是江知野。
纵然在与他在一起的过程里,她不断提醒自己,他们于彼此只是过客,切勿投入过多真心,就当是及时行乐。
但人心不是机器,可以随意操控。
她那时是真的好喜欢好喜欢江知野,也是真的想过要和他走过一辈子。
年少不知世事变迁太快,彩云易散琉璃碎,合合分分,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即使她早做好心理准备,也万万没想到,她同江知野会有这样的一天,明明并肩坐在一起,心却离散好远。
就像一对再普通不过的陌生人。
明明他们曾经那样要好过。
她在心里无声地叹了声气,转过脸,索性闭上眼去假寐,省得还要特意找话题缓解当前尴尬。
乔姝再醒来时,李清欢和Alice已经不知何时下了车。
她们三个分别住在不同的地方,江知野只好按照距离远近,依次将她们送回家。
第二个回家的人是李清欢,她是她们三个里面唯一还算清醒的人,下车时,连连向江知野道歉加道谢。
好像自己一句话没说好,他就能将她们生吞活剥了似的。
江知野抬手揉揉眉骨。
七月下旬的容城,夜晚又下起雨来,白日里空气里热气还腾人,这时竟酝酿起几分凉意来。
江知野将李清欢送到楼下,看着她跑进楼道口,才重新驱动车子准备离开。
副驾驶座上,乔姝依然睡得很熟。
他不知该说她过去这么多年,竟然对他还是如此信赖,还是该说她没心没肺。
她两手搭在腿上一枚浅紫色手包上,睡得好似世界末日到来也不会将她吵醒。
但依旧能看出来,她睡眠质量不是很好,眉头皱得好紧,眼睫不时轻颤着,唇边时不时还会发出几道浅浅的嘤咛声来。
淅淅沥沥的雨水打在车顶上,语声庞杂而嘈乱,将外界所有的声音都隔绝掉了,仿佛他们深处在一方完全不受人打扰的窄小乌托邦里。
江知野手搭方向盘上,车子驱动一半,忽地又松下来,倾身,从储物格里拿出一包烟来。
拿出来却没抽,软质的烟盒在手中来回翻转着。
车窗外暖色路灯的光越过重重雨帘折射到他身上,在他软白衣衫上抻起一道泛旧的褶。
他两鬓边的碎发也垂了下来,额前搭着几缕,眼睫也跟着垂了下来,漆黑瞳色被遮住。
乔姝睁开眼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她胃里酒气来回翻滚。
似醉非醉,似醒非醒,太阳穴突突突的跳,心脏也跟着一起毫无规律的震动。
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明明刚刚她才同江知野一起逃掉了“苏城杯”比赛之后的聚餐。
偌大的苏城湾剧场,乔姝记得,那一日来了许多观众。
上下三层,能够容纳千人的剧场,座无虚席,满满当当。
那晚几乎没有人不为江知野着迷,几乎没有人不为他欢呼。
但就是这样一个被众人喝彩拥簇的人,在所有人都等待他上台去领奖时,他却拉着乔姝一起躲到了剧院后面一条窄巷里。
窄巷里种了好多桂花树。
冬日里,花朵早就败了,但不知是不是经过了这么多年的熏染,乔姝总觉得那淡淡的桂香好似永远也消散不干净了。
她被江知野拥在怀里。
前院仍有此起彼伏的热烈欢呼,后巷里所有灯盏都已熄掉,只有零星几盏壁灯还在孜孜不倦记录着这里发生的一切不曾为人知的那些故事。
他们头顶就有那样一盏壁灯。
很可爱,是月亮的形状。
乔姝搜肠刮肚,念声:“但愿人长久。”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承载着那样美好祝愿的句子,被她念得柔婉又多情。
念完,探身去亲他,唇还未碰到他,他先俯下身来。
她眼前光线全被遮住,呼吸间全是他身上那股神秘的冷杉香气。
她的手指攥住他衣衫,他的衣服还是晚上演出时的戏服,宽宽大大一件白衫,在壁灯的光照下,飘飘然好似突然降临在人间的神仙。
他的吻霸道又绵密,乔姝被他吻到连呼吸都困难。
他的衣服不知什么时候被她扯乱,黑暗里,两人呼吸都变重。
乔姝整个身子都挂他身上,心里又羞又惭,软着嗓子问他什么时候回家。
男人就调侃她,怎么这样着急?
她存心反驳他,硬着头皮讲:“就是很着急,哥哥是不是不行?”
然后,那晚他们第一次人在苏城却没有回家。
刚刚拿了奖金的江先生出手好阔绰,直接带她就近去住酒店。
乔姝从未住过酒店,心里对酒店的印象,还存在于以前念书的时候,同学们的描述里。
总之——被她们形容得,不像什么正经地方。
她双手局促地在身前握紧,偏偏男人还故意来臊她,笑问:“怎么,怕了?”
谁怕啊?
乔姝鼓起嘴,丝毫没察觉到危险地挑衅:“又、又不是没同你做……做过,有什么好怕的。”
到底还是露了怯,一句话讲得结结巴巴。
男人侧脸对着她,闻言,竟没继续追问,眉稍轻扬,只是笑。
结果,他笑也不行,她觉得那笑就是对她的蔑视和挑衅。
女孩子的胜负欲上来,一进门,就将他按到墙上,手脚并用地去解他的衣带——
对,她刚刚明明正在解他的衣带。
怎么他衣服到现在还是穿得好好的?
乔姝从车椅上坐起来,眼睛迷茫地眨了两下,然后忽地探过身,握住了江知野的手腕。
江知野方才想事情想得太入迷,冷不丁被乔姝这么一握,手里的烟盒应声落地。
他眉一蹙,转过眼,目光在半空中与乔姝不期然撞上。
乔姝明显还在醉中,脸色愈发白得透明,被车内昏昧的阅读灯一照,透出一股病态的白。
但她眼神好干净,清凌凌像小鹿,尤其此刻,因为喝醉了,被酒精晕开一层雾蒙蒙的水色来。
看起来七分纯,三分媚。
江知野眉间微跳,喉结不自觉地轻滚了下,哑声唤:“乔姝?”
乔姝偏了偏头,像是没听见他的话,又像是在专注地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手指在他腕上停留两秒,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在江知野疑惑的目光中,手掌按住他肩膀。
紧跟着,自己也从副驾驶座上爬了过去,横跨到他腿上。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月牙白的吊带裙,裙身窄薄,这样一坐,裙角沿着腿根被推上来。
细白的脚踝在半空中虚虚搭着,皮肤与他微凉的西装裤紧贴在一起。
她咬住唇,先前匆促一瞥的小电影内容无孔不钻地在她心头回放。
她不自觉地模仿里面女演员的表情,两眼直勾勾盯着他,身子半倾,手肘撑在他胸膛上。
低下头,咬住他衣扣。
车外雨声愈发激烈地敲打着车窗。
江知野懒散靠在椅背上,眉眼半垂,目光淡淡笼着乔姝,昏暗光线将他表情遮住了大半,他低睨她片刻,一只手卡住她下颌,另只手漫不经心抻平被她扯皱的衣角。
落在中控台上的手机嗡嗡震动起来,略嫌突兀的声音响在被雨声包裹的狭小车厢里,透出几分沉闷的刺耳来。
江知野淡瞥一眼手机的位置,却没立即探身去拿,而是目光凝住乔姝。
后者听见电话声,也下意识转头看过去。
与此同时,他们的车窗倏然被人从外面敲响。
窗外雨声簌簌,一把淡红雨伞落在他们窗外。
昏沉光线里,李清欢一手撑住伞柄,就这样与江知野冷淡的目光不期然对视上。
作者有话要说:二合一一起更啦。
下章入v,下章给你们发红包鸭!~
顺便宣传一下我的预收
《白昼梦游》
“红梅奖”决赛那天,云栀一折《玉簪记》唱得动人,年纪小小便斩获了昆曲界至高奖项,一时间风光无两。
就在众人以为她会抓住机会更进一层时,她却突然人间蒸发,再没了踪影。
而京市陈家的别墅里多了个白白净净的小姑娘。
友人来找陈清焰去试他新改装的跑车,于二楼的窗户处,看见楼下花园里一袭白裙素面朝天的陌生少女。
“那是谁?”友人问。
陈清焰眼皮未抬:“未婚妻。”
有很长一段时间,云栀的人生乐趣便是数陈清焰多久会换一个女伴。
他喜欢的类型很固定,身姿绰约体态丰盈的妙龄女郎,总之是和她完全相反的两种类型。
但她还是对陈清焰好,醉时给他煮醒酒汤,累时给他按摩太阳穴。
友人都羡慕他好福气,有这么爱他的未婚妻。
陈清焰无所谓的笑:“就是太无趣了些。”
然后有一天,他无趣的未婚妻突然消失在了他的世界里。
云栀回归那天,沪昆院一票难求。
陈清焰得友人赠票,闲来无事看戏散心。
台上的人粉面桃花,嗓音清雅婉转,恍惚有几分熟悉。
他坐在二楼包厢里,不小心打翻茶盘,结束后匆匆前往后台,窸窸窣窣的人声里,他听见有人问:“莺时,消失的那两年,你去哪里啦?”
熟悉的声音响起来:“太无聊,找个人随便喜欢一下。”
“然后呢?”
“那个人太无聊,所以我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