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 7 章
第七章进城,进城!
翌日。
陈明珠起了个大早,洗脸刷牙,因时间充裕,她也不想待在家里,便提着衣服去河边洗。
她要离开村子进城做保姆的消息还没有传开,所以大家都没有问这事。
原主的发小陈芳芳问她:“明珠,听说你昨天在集市遇到你妈了?”
这话一出,几个妇女都抬眼瞧了过来。
“真遇到你妈了啊?”有人紧跟着问了一声。
陈明珠感觉大家的八卦欲非常强烈,慢条斯理地先把手里的衣服浸在河里漂洗,心不在焉地答:“嗯,是遇到我妈了。”
有个妇女说:“你妈也不来看你。”
“她要去我外婆家,没空过来,只给了我一点钱。”
众人一听,八卦心更浓:“呀,给了你多少?”
“十块。”事到如今,好像公布出来也无所谓了,李迎春觉得她撒谎就撒谎吧。
“这么多啊!”
“不算多,凤兰嫁的人可是万元户呢,给个一百都不算多。”
“这倒是。”
陈明珠没有再说下去,只听大伙东家长,西家短地继续聊八卦。
洗完衣服回到院里,只有陈红珠在剁猪草,因为昨晚洗的衣服还有点湿润,她便去厨房烘了一下。
大伯母急匆匆地走过来喊着,“明珠,快,去吃面。”
“……”陈明珠不解地看着大伯母。
“你这不是马上要进城了吗,我煮了面,等下再叫陆知青,你吃了好去搭车。”
大伯母知道她要进城的消息,想必是昨晚李迎春告诉他们的……
印象中这位大伯母比李迎春要忠厚一些,也可能是原主并没有跟她住一起,没有扰乱他们的生活,所以能做到笑脸相迎。
李迎春妒忌原主妈,很容易把这份妒忌迁移在原主身上,加之小时候原主长得挺可爱,很招人喜欢,李迎春的几个娃都不怎么好看……李迎春不喜欢原主太正常了。
陈明珠提着行李就要走的时候,不禁有些感叹。
这个地方她确实不喜欢,但就像是她出生的新手村,终究有种很奇特的感情。
尽管闹了些不愉快的事,即将离开,陈明珠也不想与他们计较。将来还得回来办理户口、身份证之类的,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想了想,分了一些糖放在桌子上,出来后对正在厨房里添柴的陈红珠说:“我放了些昨天买的糖在桌子上,给你们吃吧。”
陈红珠拿着火钳从厨房里钻出来,有点儿惊讶,最后呆呆地应了一声:“哦。”
后来又说了一句:“现在就走了?”
“嗯,先去大伯母家,到时候直接出发。”
陈红珠本身也不大会说话,便只点了个头:“知道了,去吧。” 手里的火钳张着又合上,发出咣当的碰撞声。
她要是好好道别,陈明珠还不习惯了呢,于是轻松地挎着小花布包,手里拿着一个帆布行李袋,头也不回地离开院子。
来到大伯母家,大伯正在厨房里煮面条。
陆淮安问:“东西都带上了?”
“带上了,我的介绍信呢?”
他拍了拍包:“放在里面。”
“那就好。”
等面的时候有些无聊,便问:“吴教授他们什么时候才回城?”
“昨天去现场勘察后,发现了挺多东西,恐怕还要待一阵子。”
“哦。”
这种历史古建筑的新发现,在学术上具有极大的意义,陈明珠担心说出和原主阅历不相符的话,便没有再多言。
陆淮安笑着说:“感觉这次还挺幸运。”
“为啥呢?”
“我跟着教授出来搞实践,把教授撺掇了过来,不想这个寺庙在历史上有些来头……算是歪打正着吧。”
“有什么来头呢?”
“这个寺庙应该就是高阳公主府出资兴建的,经历了几次兴衰,唐武宗时期就毁了一次。你知道三武一宗灭佛吧……”他说着停了下来,“不说这个,你听了也不明白。”
陈明珠忍住笑,没有说破。
三武一宗灭佛的事,她怎么会不明白啊?
刚好这时候,两碗面条端了上来,香气扑鼻。
除了面条的香味,还有煎鸡蛋的香味,面里点缀着少许绿绿的葱花。这个时代,农村对待贵客才会煎鸡蛋配面条,而且鸡蛋会埋在面条里。
陈明珠把鸡蛋翻了出来,见只有两碗面条,便问:“大伯、大伯母,你们不吃?”
陈大良道:“我们吃这个也吃不饱,等下才吃饭,你们不是要搭车嘛,8点半有趟车从乡里出发,大概8点50会经过村口外的大路,我送你们去路口等。”
面条很快吃完,陆淮安想起还有点儿东西落在吴教授那儿,便匆匆去取。
陈明珠也想起了那袋糖,便把糖翻了出来,自己留了一些,其他的全拿给了大伯母。
“大伯母这些糖给你们吃吧。”
“你带了在路上吃啊。”
“我已经留了一些了。”
大伯母收下了糖,不久又拎了一个袋子过来,打开一看,里面好些东西。
“这点儿花生是去年的,你们带了在路上吃。”
“还有这点豆角干、萝卜干、菜干,是陆知青喜欢吃的,他不肯带,你一起带回城,到时候拿给他。”
“……”
“你到了人家家里,勤快些,少说话,多干活,外面没有咱们自己的人,也照顾不了你,你只能自己麻利点知道吗?”
陈明珠点点头。
大伯母还递给了陈明珠一个红纸包起来的红包。
“你第一次出远门,这个红包你拿着,钱不多,就是图个好意头。”
陈明珠:“……”
讷讷地接过红包,一瞬间心里激起一些不舍,感觉穿进这个年代,好像没有这样糟糕了。
更没有想到的是,在她出发去路口时,之前洗衣服遇到的发小陈芳芳追了过来,大声叫她名字,陈明珠只得停下脚步。
“明珠,我听你大伯母说你要进城做保姆了?”
“是的。”
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陈明珠呆住。
“你一走,我在村子里能说话的人都没有了。”
这个陈芳芳,跟原主同样是个苦命的人,她的生母走得早,父亲娶了个继母,待她很不好,两个人同命相怜,成了好友。
陈明珠这两天很忙,没有去想这个发小的事。现在见她这样难过,不禁皱眉,最后从包里掏了几颗糖给她。
“芳芳,你好好照顾自己吧。”陈明珠也不知该如何安慰人,好像给钱是最直接的,于是从兜里掏了五块钱给陈芳芳,“这点钱你拿着傍身。”
陈芳芳不肯收,陈明珠说:“没事,就算我借你的,你有钱了再还我。”
车子恰好过来了,陈大伯拦下了车,送他们上车。车子启动后,陈芳芳居然还在车后边跑着追了几米。
心情很复杂,以为自己会轻松愉快地出发,没想到被陈芳芳弄得这样难受。
陆淮安坐在一旁,不禁道,“小鬼,你还挺大方。”
陈明珠收住情绪,说道:“我大伯母二伯都给了我钱,我还有点儿私房钱,你不是没钱了么,我可以替你出车费。”
他笑:“出门在外,财不外露。你个傻瓜。”
“呃……”
陈明珠跟着陆淮安,从乡里到县城,又从县城坐班车到了市里,最后转了公交抵达火车站。
幸好车上乘客不多,晚上的时候,一人占着一个三人座,躺着睡觉,没有太辛苦。
现在车速比较慢,摇摇晃晃,坐了一天一夜火车,才抵达目的地——北华市。
下车着地的一刻,陈明珠感觉自己仍然在车上晃。
只是当走出站,看到开阔的广场外渐次兴起的高楼,陈明珠就踏实了。
这里是一座已经具备现代化雏形的城市,虽然高楼不多,并且不高,但仿佛能看到十几二十年之后崛起的高楼大厦。
陈明珠跟着陆淮安上了一辆公交,看着车窗外的风景,感受着这个年代特有的城市风貌,并对这种疏阔、陈旧的城市建筑心生亲切感。
也是神奇。
怔愣时,陆淮安提示:“到了,下车。”
走到了一个家属院,大门一侧挂着“北华文工团家属院”的白色黑字牌匾。
陆淮安说:“几年前文工团就撤编了,改制成立了北华歌舞团,居民还是这些居民,牌子就没有换了。”
陈明珠听过一些这个时代的事,这一波大裁军里,最早裁的就是臃肿庞大,作用却逐渐不大的文工团。
以前需要用歌唱、舞蹈、演剧等文艺形式进行革.命宣传,现在改革开放,搞经济为先,宣传工作借助媒体也更方便,所以文工团没有必要保留那么多。
从部队的性质变成了事业单位,有的人选择辞职,下海去拼搏,也有的人求稳,在歌舞团里继续工作。
刚要进家属院,恰好就有两个身姿曼妙的女孩子走出来,二人边走边讨论并演示那个动作怎么做更到位。二人身娇腰柔,笑声如银铃一般。
美好的画面让陈明珠愣了愣,心中不禁发出一声喟叹。
曾几何时,她也是一个热爱舞蹈的孩子啊,也在市里的舞蹈比赛中拿过奖,曾梦想着做一名舞蹈特长生,去考艺术类院校。
只可惜后来因为生病,她服用了含激素的药物,加上青春期发育,导致身材浮肿,即便后来努力减肥,也减不到最好的时期,并且错过了练舞的黄金时期……她不得不把跳舞的心思埋在了心底,努力学习文化课,这才考上了大学。
现在原主的身体软是挺柔软的,只是整个人都没有发育好,气质也很土,跳舞的事,不敢多想。
恋恋不舍地回看了一眼,那两个女孩子婀娜的身影在初夏午后的阳光里,泛着耀眼的色彩……陈明珠低垂着眼眸,走进了大院。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进城了,展开新地图,撒花,求评论~~~~
另外解释一下那一亩田:
由于女主还小不会种田,所以给二伯代管耕种,当时每亩田还要上交部分粮食给国家,农业税还挺重的,因此剩下的粮食就相当于用来养女主了……
农村的田如果不持续耕种,荒个几年就没法种,女主这会儿只想早点走,一些东西该放则放,没心思跟二伯谈什么租金。【而且租金也不多,现在我老家农村的地亲戚来耕作很少给租金……非亲戚的话也就百来块一亩】
所以就留个伏笔,长大了才回来处理这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