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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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完晚饭,洗完澡,温明曦就回到西屋,跟明娇躺在炕上聊起今天的事。
夜里的北大荒像住在墨水里,偶尔还能听见几声不知是不是狼嚎的声音,静得可怕,怪吓人的。
家家户户屋里的电灯油灯,还不足以照亮外面。
迎春镇离县城不算远,镇上有不少人家都装了电灯,但装是装了,用得很省,大家依旧睡得早。
老温家是前年儿子要娶媳妇的时候装的电灯,还用秫秸搭了天棚架,用报纸糊顶,说起来还算装修一下,吊了顶。
中间温明阳小两口住的主屋和老两口住的东屋,堂屋装的是15瓦的白炽灯,里屋和西屋,装的是8瓦。
昏暗的灯光里,两姐妹回想起今天山上的事就觉得好笑。
添油加醋地学宋溪说话,惟妙惟肖的,说久了,都捧着腹,滚在炕上笑得咯咯叫。
“四姐,听你这么说,我觉得他准是装的演的。”明娇抱着被子坐起来笑道。
“那可不,何止是装的,演的还是滑稽戏。”温明曦也跟着坐起来,严肃地收起笑脸,眼神变得深情,学宋溪的表情,压着嗓子说:“明曦,你不是这样的,你是很善良的。”
“哈哈哈哈哈——”两姐妹又爆发一阵笑声。
温明曦耸耸肩,“他夸我善良诶,我是不是应该感动哭……真没想到,憋了老半天憋出这么一句,我还夸他是个男人,会长胡子呢!”
明娇又乐开了花,缓了小片刻才说,“四姐,没想到你病了一场,变得这么会损人,我原来还以为你喜欢他呢。”
温明曦想了想,性格的转变确实很难解释,但……
她装得老气横秋的样子,老神在在的:“哎,病了一场,从阎王面前走一趟,什么都看开了,活着嘛,快乐最重要……至于,宋知青……”
想了想,才道,“我以前是有点喜欢他来着,但只是好感,现在看清他的本性,又没了……小妹,你能理解吧?”
喜欢过宋溪是属于原主的过去,温明曦并不想将她的过去掩盖,喜欢一个人,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而且这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
但……其实她也担心,担心这个时代,这样会不会太出格,担心守旧的思想,会不会觉得她善变,甚至自私?
“我理解,我理解!我当然理解。”明娇的眼睛比那八瓦的白炽灯还亮,“我就怕你想不开呢。”
明娇膝行过去挽住温明曦的手腕,摇了摇说,“四姐,悄悄跟你说,我一直是这么想的,我们应该要更爱自己,不能像外婆一样抱怨一生,也不要像二表姐一样奉献自我牺牲自己……最好也不要,不要像三姐一样,那么好骗。”
明娇瞅了瞅温明曦的神色,见她没有惊讶和打断的意思,心生喜悦接着道,“至少,至少也得跟爸妈一样,相互扶持。我们要幸福,要争取!”
陆英子虽然是炊事班下来的老红军,但当初回来安定后,家里的长辈,温老太和已逝的温老爹,都希望她在家中奶孩子,操持家里。
温名生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一边是父母,一边是媳妇。
最后陆英子趁着孩子断奶,大的送去托儿所,刚断奶的拿布条绑在背后,跑去镇上的理发店当学徒,这才慢慢成了理发师。
明娇这思想,在这个时代,着实够先进的。
温明曦有点动容,只是绞尽脑汁也没想出原书中明娇的结局,里面好像没写过这个人……
温明曦摸摸明娇的小辫子,笑道,“会的,我们都会的。”
明娇正为第一次和姐妹交心而欢喜,屋外响起陆英子的声音,“还没睡吧,闺女。”
陆英子挑着一盏马灯进来,怀里揣着的针线篓子,是来给两姐妹补衣服的。
到上山干活,两人的裤子都被树枝刮坏,露出膝盖上的棉絮。
这个年代的衣服,上面没有补丁的那都不算衣服。
温明曦的裤子,除了膝盖上的大补丁,前后上下的小补丁不下十个。
陆英子挑着灯,一边缝衣服一边嘱咐温明曦,“明天去你三姐那,记得把灶房里的东西带上,我都装好了。他们住县城里的,没有自留地,难得吃到这些好东西,冬天不容易过。”
温明曦点头称好。
陆英子打完补丁走后,温明曦躺在炕上发呆,说实在的,虽说穿到了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
但她的日子……一点不匮乏,半点不平淡啊!
她打开过原主藏私房钱的饼干铁盒,里面钱不算多,但也不算少,还有农场发的票证,肉票粮票倒是没有,好几张没用的布票。
但原主的衣服就两三套,轮流换着穿,补得跟叫花子一样也不愿意换……
一来是节省,二来也是原主低调,大概知道自己长得惹眼,也耳闻自己在场里的名声不太好,更加夹着尾巴做人了。
难怪当初结识了宋溪,他抛下橄榄枝,原主赶紧地就把自己系劳套死。
说不得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温明曦烦躁地踢踢被子,这过的叫什么日子啊?到底是谁在祸害她的名声。
还有明天要去走的亲戚,她的三姐,记忆里是一个温柔单纯的女生,根据这几日在家里打听的口风,温明心也是很好接触的。
但温明曦搜寻了原书的剧情,宋溪连女主的戏份都写得少,更别提她的家人。
唯一一处有记录,便是写女主偷偷去见三姐被宋溪发现,男主大发雷霆,扇了女主一巴掌,原因是女主偷偷拿钱给了三姐。
虽然书里没写,但从这零碎的信息里,温明曦也能推断出温明心后来的发展很一般。
比较宋溪这种性子的人,如果三姐过得好,有钱有势,怎么会不让女主见亲戚呢?
应该是自己跑去抱大腿才是……
思来想去,温明曦决定不想了,翻身,愤怒地把被子盖在脑袋上。
让她安详地走吧!
次日是个好天,空气像被冰冷镇过一般,格外清爽,天也蓝得剔透。
但还是冷。
温明曦左手一只芦花大母鸡,右手拎着用空油瓶装的一瓶子的红皮双黄鸡蛋,一整个“回娘家”的造型。
并不是。
而是家里人都忙,老两口一堆事要做,温明阳要照顾老婆孩子,明娇要去上学,只能她代表家人去探望温明心。
从迎春镇到县城有好几条路,有抄近道的捷径,但近道不好走,且人烟稀少。
想起前几天在农场办公室碰见的那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明曦就后怕。
人少的地方,碰上这样的人,真是叫天天不应。
秉持着来都来了,就要在这一世好好活下去的信念,明曦拐了个弯,专挑人多的大路走。
但是拎这一路,手真的好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