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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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想起眼下自身的处境,宋溪便又觉得这并非不能忍的。
他在温明曦身上浪费了多少心力,又权衡了各方利弊,比起娶她的好处,其他的缺点暂时都可以忍受。
女人嘛,总是可以驯服的,特别是结婚后,再折腾,还能折腾出什么名堂?
“明曦,我不知道你对我有什么误会……但你肯对我耍小脾气,我很高兴,这说明你心里是有我的……其实我也一直在想你,想跟你好,想把你娶进门,想让你当我媳妇儿……”
宋溪说得情真意切,温明曦却听得心头直梗塞。看来原书中,作者还是为自己润色了一番,现实中的男主,比小说里写的要让人下头一百倍。
什么叫你对我耍脾气,说明你心里有我?
到底是谁给他这样的自信,她就是单纯的生气、不悦,并且因此感到恶心,不理解他为何能从她不悦这一点,解读出这么多?
简直是……以温明曦上一世受到的教育,都找不到完整的词语来形容。
但从原书的剧情,加上这段时间对宋溪的接触,这人的无耻程度,不亚于狗皮膏药。
温明曦脑筋转了又转,觉得跟这种人,不能走寻常路,不然也不会接连被她拒绝两次,他还能自以为原主喜欢她,再一副“我是男人我可以包容你”的模样腆着脸来找她。
深吸一口气,压住心头的怒火,温明曦又抬手制止了宋溪的输出,自己也不想跟他废话,“宋溪同志,我想你真的是误会了,今天我就搁这把话说清楚了,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也不会有任何关系,请你自重!也别再来找我了。”
窗户里的韩羡骁眼眸抬起,就这?这种自作多情的龟孙,就应该一把扫帚扫他个清醒,或者找一群人揍他个满地找牙,压根甭搭理他,越搭理越来劲。
不过视线打量了不远处的温明曦,那张白里透红的小脸,那穿了棉大袄也一点不壮实的身材。
说不得这路子,这姑娘行不通……
这当然不是温明曦的全部措辞,她只是先抑后扬,果然见宋溪眼中仍有那股让人厌恶的一切在我掌控中的得意神色。
又吸了口气,这次语调稍抬,嗓门比刚才大了不少,“我话都说完了,看在你是知青,来北大荒下乡也不容易的份上,言尽于此!你要是再来纠缠我,小心我把事情捅出去!再告你个流氓罪!”
这年头,流氓罪可是“杀头”的大罪,宋溪一听,眸底果然汹涌起来,眯起眼睛,但还是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而两人身后的农场家属院,书房的门被推开了,“羡骁,你爸待会要来,你就留下来吃顿饭,当妈求……”
“妈!”正看到高潮处的韩羡骁,听见门打开的声音,立刻把报纸压在窗户上。
从窗边弹开,低声喊了许爱卿一声。
快步走到门边,一脸的好商好量,“妈!你怎么跟无脚鬼一样,差点被你吓没了魂儿。”
“你小子干嘛呢,大白天的,就能把你吓死?”许爱卿说着往里探了探脑袋。
韩羡骁笑眯眯的,拉开门大大方方仍由她看,不过声音还是压低了几分,“我正研读中央报纸和文件呢,你这一吓,直接把我的思路吓没了,回头还怎么写报告?”一点也看不出着急的样子。
这还怨她了?许爱卿带着三分祈求问,“你今晚就留在妈这吃饭吧,你爸他……”
韩羡骁微微抬手,示意她不用说了,“好说好说,我留,我留下来吃饭行了吧。现在您可以回去了,我好再回去琢磨琢磨,这正上头呢,回头还得写报告。”
一听他愿意留下来吃晚饭,许爱卿笑得合不拢嘴,当然什么都好,也没注意到儿子的异常举动。
但直到门关上,门后传来“咔嚓”一声的关门声,才不由纳闷,她这儿子怎么变得这么快?
软磨硬泡了半天,都没点头答应留下来吃晚饭,怎么一钻书房就想通了?
许爱卿笑着摇摇头,搓着手往厨房走,看来多读点报纸文件是有用的。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可爱的许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