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魔王的忠犬
“哎,听说了吗?我们加普城要改成第五区了。”
“第五区,这是啥名字啊?是说咱们这是王城的老五吗?听起来就没有第一区威武。”
“哎哎?难道以后都是这样的名字?我可接受不了,我们加普城出名不就是加普啤酒吗?”
“对啊,没有了加普城的名字,我们这叫什么加普啤酒?”
正在喝啤酒的络腮胡魔族摇摇头,举着杯子对老板说:“看来以后要改名了,叫第五啤酒了,第一啤酒难不成还是第一区?”
“什么新任魔王,还是一个低等星球来的小丫头!我不服!”
“对啊,我第一个不服!”
“对,不服不服!”
一想到城里的加普啤酒居然变成了第五啤酒,加普城的魔族都愤怒了。不管是不是什么新任魔王陛下的决定,各个举着啤酒愤慨不已。
角落里一个穿着披风男人压了压帽檐,扔了金币,匆匆忙忙地走了。
打开小旅店门的时候,冷风吹过,撩起他的帽檐,露出一只突兀的、充满伤痕的独角,犹如战争上饱经风霜,正在呜咽的悲伤号角。
众所周知,魔族是双角,除了个别经历过战争的人,被敌人斩去双角或者断角,其余都是可以正常收缩双角。双角只有在动情和攻击的时候,才会不自觉出现。
墨绿的短发,祖母绿宝石的眼睛,年轻的俊美又断角男人,深渊魔域找不到第二个。
众人惊讶,指着离去的人:“他……他是魔王的……”
“魔王的忠犬,法姆尔大人。”沉默的老板擦着杯子,笑了笑,“我们在他面前讲了魔王的坏话,这不是明智的行为。”
话音刚落,所有骂过魔王的人就发现自己的嘴巴说不了话了。
他们目光惊疑不定,看向啤酒,面容涨得紫红,什么时候……
法姆尔作为魔王亚伯罕的心腹,一向是形影不离。魔王亚伯罕预感自己死期将至,命令法姆尔去往那些不安分的城区,好好鞭笞一些不听话的魔族,让他们知道魔王只会是他亚伯罕或者是他的女儿。
他打下的深渊魔域绝对不可能落入这些垃圾魔族手里!
法姆尔平息了纷乱,回到了加普城,没有想到魔王亚伯罕已死,现在是他的女儿连莺继任。
这位新魔王一上任就解决了一些小事,得到了不错的赞誉。但是改名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引起了一些魔族的不满。
几天之后,他风尘仆仆地来到了王城,第一时间来到了魔王的灵堂,看见大厅中央的双角。
墨绿色的眼睛充满了悲伤,魔王亚伯罕,那个把他从战争中救下来的恩人居然离开了。
他不仅仅是恩人,也是他的挚友以及……父亲。
在心底,他把这个从天而降将他从尸骸里捡起来的男人当成是自己的父亲,是他前进的目标。
诚如他们所说,他是魔王的忠犬。
他左手放在右胸膛,弯腰行礼,双睫微微垂下来,翡翠般冷绿的眼里落满了悲伤与尊敬。
魔王亚伯罕去世了,作为魔王忠犬的他会成为新魔王的忠犬,为她扫除所有障碍。
“你是?”
身后响起了脆生生的少女音,是法姆尔从来没有听过的陌生声音。
在灵堂出现,还第一时间没有行礼敢提问的人肯定不是新来的侍女。
那只能是……
想到这里,法姆尔的脊骨一僵,没有想到居然在这样的情况下见面。
连莺最近被大臣们叫得有些烦,他们说自己的改名措施不行,很多魔族经常和第一区的魔族打架。
因为他们叫第一,而别的地方叫第二、第三、第四……第一百零一。
不理解魔族好胜之心的连莺有些无奈,没有想到自己想要偷懒的一个改名措施,居然会引起魔族百姓的内斗。
她一下朝,就来到了亚伯罕的灵堂,来躲一个清净。
不过,眼前穿着披风的男人是谁,没见过的墨绿色短发。
男人缓缓转身,低下头也比少女高了半个头,凑近时还能闻见男人身上清冽的冷杉味。
“参见魔王陛下。”男人隔了一段距离,弯腰行礼。声音犹如低哑的大提琴声音,低沉冷淡。
待男人抬起头,犹如沉睡的森林之王,那样温厚又清冷,宽容又沉默。墨绿色的眼瞳能够看进你的心里,读出你所有的想法,但是他温和地包容着你的一切。
皮肤冷白,泛着玉石的温润色泽,柔软的墨绿短发安静地趴在主人的头发,看起来温柔稳重。
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此人的断角。
残缺的断角,孤独的右角,孤零零地裸露在外面,任凭人打量。
用刀剑割过般的断角,露出平滑的截面,削去了汲取力量的魔顶。
这是一个已经废角。
他、他是……
来人风尘仆仆,第一时间赶到魔王亚伯罕的灵堂,可见忠心。标志性的断角,战争的象征,难不成就是亚伯罕说的最忠诚的下属——法姆尔?
“你是法姆尔吗?”
连莺直接问了,睁着眼睛瞧他一举一动,他倒是处变不惊,任由自己打量。
连莺看靴上的尘沙,裤上的褶皱,衣襟上的落花以及……
魔族的男人皮肤都这么白,这么嫩吗?
“尊敬的魔王陛下,臣是法姆尔。今后由臣指导陛下功课,这是魔王亚伯罕的遗愿。”
功课?法姆尔这么匆匆忙忙回来是当自己的老师?
“你要教我什么?”连莺有些好奇,不免地凑近,离那么远做什么?
看着他漂亮的脸蛋,笑眯眯地说:“我可是很难教的,要不然你先去解决那些有篡位之心的人,再来安心教我吧。”
法姆尔墨绿如翡翠的眼睛动了动,身子微微靠后,拉开些许距离,声音冷淡:“魔王亚伯罕早已解决,陛下无需担心。”
哦?连莺怎么觉得自己身边两个人就是危险人物?
不过,法姆尔看起来好严格,很有决心的样子,现在恨不得就抓她去学习。
太可怕了,她好不容易大学毕业,可不想继续上课了。
就在两个人僵持不下的时候,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哈哈哈,法姆尔你终于回来了!”
伴随着一阵冲天的火焰魔法,一个人影窜出来,浓浓黑烟呛得人不舒服。
连莺捂着闭着退后几步,这才从刺目的阳光下看见了熟悉的脸庞。
首先是一头簇着的红发,生机勃勃得像火焰般绚丽。
少年英俊的脸庞添了几道新伤疤,有的甚至还未愈合,正在流血,血色染着他白皙细腻的皮肤,映衬着燃烧着灼灼战意的红瞳,愈发显得少年瑰丽英气。
“我赫菲斯今天终于战胜了黑骑士,我现在是不是有资格向你挑战了!”
赫菲斯浑身上下都被反噬的火焰魔法灼烧得破破烂烂,衣不蔽体了,还有心思想要和法姆尔一战。
自从魔王亚伯罕去世,赫菲斯心底认为法姆尔才是深渊魔域最强的人。只是法姆尔不在,他一直找不到机会。
他今天要挑战法姆尔,不管结果如何,他只想看看两个人的差距!
“燃烧吧,我的火焰魔法!”
一声怒喝,橙红色的火焰暴涨数十丈,把魔王的灵堂包围住,在火光冲天的照耀下,赫菲斯一点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对魔王亚伯罕的不敬。
对他来说,魔王亚伯罕是值得尊敬的父亲,可是现在人都不在了,还做给谁看,灵堂就是摆设而已。
他的心里只有燃烧的战意!
橙红色的火光下,墨绿色的男人从容不迫,并不被这滔天的战意吓到。肤色雪白的男人甚至还安抚了惊慌的少女陛下:“陛下安心。”
随即转身,墨绿色的繁纹长袍在连莺的眼里变得鲜明、浓重。
被风吹得飒飒作响。
“烈焰——去!”一道巨大的火焰,飞快地燃烧着周围的一切,经过之处,花草树木随之枯萎。
还好赫菲斯在灵堂外面,不然魔王的双角也会被焚烧殆尽。
连莺连忙把装着魔王亚伯罕双角的玻璃盒子抱起来,躲在法姆尔后面。
让她看看,魔王的忠犬有没有资格做她的老师!
高大的身影笼罩着少女,正面迎接少年的暴击,越凑近越能感受到火焰的灼烧感,恨不得燃烧一切,让世界都焚烧成灰,看得连莺心惊肉跳。
赫菲斯这个暴躁少年,真是的!一点也不担心她的死活吗!
连莺紧紧贴着墨绿长袍,在主人的默许下,攥着他的衣袖,紧闭双眼。
“去——”
只听见青年清冷的声音,随后指尖发出淡淡的绿色光芒,橙红色的火焰似乎遇到什么劲敌,自动地减弱下来。
只觉得浑身上下从焚烧的灼热感中掉出来,掉入到一个充满温和的世界,拥有草木的清香,泥土的芬芳。
连莺感觉到危机解除,悄悄睁开眼,从男人的背后探出脑袋。
看见他漂亮的指尖散发出淡绿色的光芒,微弱得像萤火虫,并不能与面前庞大的火焰相比较。
可是火焰偏偏害怕这团微弱的萤火之光,光芒越来越暗,直到被淡绿色光芒吞噬。
“嘭——”
淡绿色的光芒吞噬了巨大的火焰,一寸寸地吃掉了庞大的火焰怪物,在赫菲斯不可置信的眼神中,取而代之。
“怎么可能!”
在一瞬间,眼前的火焰已经完全变成淡绿色的光芒,暴虐的怪物变成了温和的绅士,巨大的淡绿色光芒笼罩着三个人,让赫菲斯的好战之心渐渐平息下来。
“法姆尔……”赫菲斯心有不甘,执拗的红瞳瞪得圆圆的,像张牙舞爪的小兽。
法姆尔指尖一点,扑上来的赫菲斯瞬间挂在门口被他烧焦的枯木上,并且姿势怪异,惹得门口的玛丽和娜娜两个侍女捂着嘴偷笑。
“可恶的法姆尔啊啊啊!”赫菲斯羞红了脸颊,气死了,他可是堂堂深渊魔域的少数强者之一!
怎么要挂在这个歪脖子树上,还衣衫褴褛,像个流浪汉一样,被弱小的侍女偷看!
可恶啊啊啊!
男人并没有理少年气急败坏的声音,优雅地打了一个响指。
在连莺震惊的眼神下,一切被火焰焚烧的花草树木都恢复了生机,芳草如茵,花团锦簇。
就连赫菲斯身下的歪脖子树都重新焕发生机,枝繁叶茂,长成参天大树。
连莺眼睛都亮了:“老师,我想学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