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四章
早上小吃一餐,江一晗很是满足,不过暂时也就仅此一次罢了。
饮食男女饮食男女,这一点其实可以看出在好色这一事上,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更可况江一晗这是女尊世界的身体,相较于前世,肯定是那什么欲要重一点的。
好几次早上起来,江一晗都感觉自己看阿旭的眼神都变了,那种见到肉骨头,又眼巴巴的不能吃的感觉,真的是让江一晗心情沉重,又大开眼界。
这次也是难得在早上的床上逮到杨旭,江一晗才忍不住开个小荤。
不过后面江一晗就不敢再动嘴了,毕竟容易控不住场。
不过,今早这种好时机,也不是那么好再遇到就是了,这不,害羞的杨旭又是连着躲了江一晗好几日。
今日,江一晗照例起了大早到了流芳斋交书,先交了书,算好了钱,江一晗又出一叠稿子递给掌柜:“掌柜的,我写了本小说,你看一下。”
掌柜接过江一晗递过来的书,看了一会儿眼神一亮,伸手对着江一晗示意,“江娘子里面请!”
江一晗跟着掌柜进了内屋,小二给二人上了茶又出去了。
江一晗端着茶慢条斯理的吹着,看掌柜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稳了。
市面上大多数的才子佳人小说,多都是像江一晗这种穷酸书生所作,官家公子对着怀才不遇的俊秀书生一见钟情,高门大户瞧不上穷秀才,两人经过艰苦的磨难,官家公子抛弃一切与秀才私奔,最终二人终成眷属。都是从女人的角度去写的,满足了那些大女子主义的想象。
但江一晗不喜欢这种,所以思考一番后,结合了前世看的各类小说,塑造了一个妥妥的美强穷,这样一个形象的娘子。
美强穷的女主,遇见了高官公子的男主,两人因各种意外相遇相知,二人的感情也在逐渐加深。
但,两人的差异巨大的阶级地位使两人没办法在一起,男主母亲知道了二人的事,命人棒打鸳鸯,斥责女主痴心妄想,一卷就停在女主养好伤后去见男主的路上。
虽然同样是才子佳人,但江一晗塑造女主形象很好,一个样貌俊逸非凡,武力强大,有才华,有气质的娘子形象,她清冷的气质下对着心上人却是各种温柔,体贴,浪漫。
可以说除了目前穷之外没有任何缺点,绝对可以满足广大深闺公子们幻想中的意中人的形象。
掌柜很快看完了,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公子这个女主人公写的很好啊,那些年轻公子肯定喜欢,就连已婚的夫郎也拒绝不了这样一个娘子的。下一卷高官公子可会跟着娘子走?”
江一晗神秘的笑笑,“等我下一卷写出来你就知道了。”会个鬼!我就是看不爽好好的高官公子,非要跟个穷书生私奔才写这种的,简直三观有问题带坏年轻少年郎。
掌柜回过神听这话也笑了,“您说的是。那这样,这稿子我们店里收了,这第一卷给你三两润笔费,后续每卖一本给您一分的利。若是超过了五千本就再多给您一分的利。”
江一晗算了一下,也不算太差,便点头同意了。
掌柜命人拿来银两递给江一晗,“这是娘子您的润笔费,店里拿去抄写成书也得半月左右,娘子可下个月中旬来拿第一次的分利。”
“嗯,好!”江一晗点头接过。
事情谈好,没其他的事,便离开了内室,拿着要抄的书准备回去了。
虽然现在写小说能赚钱了,但是江一晗也不打算放弃抄书,她发现边抄边写记得牢,小说只能当成调剂品,最重要的还是要这些正经科考书,这年代只有读书人地位才高。
江一晗虽然没有什么高官权贵的远大理想,不过真考上了也不错。
出门时撞见了一个郎君,江一晗点头示意,侧身避过走开。
掌柜从里屋出来见着郎君笑着迎过去,“你怎么来了?”
郎君笑着道,“我出来买东西,就到你这来看看,妻主可曾用饭了,等会儿与我一起回去吗?”
掌柜带着自家夫郎进了内室,“我就不回去了,刚才那个年轻人拿了小说稿子过来,写的还不错,我得拿去书坊去加抄。”
掌柜夫郎笑着摇头道,“又是做着有高官公子看上,不顾一切跟她私奔美梦的?”
掌柜笑着把书稿递过去,“你自己看看吧!”
掌柜夫郎接过一张张看着,小半个时辰就看过了,看完叹了一口气,嗔怪的睨了自家妻主一眼,“本来还觉得你不错,看完她这个又觉得你还差远了。真有这样一个娘子,说不准我也跟着走了。”
掌柜听得哈哈大笑,两□□夫关系好,这话听了也不觉得生气,还调笑自家夫郎,“你妻主我虽然没她写的娘子那么十全十美,但是也不差啊。”
掌柜夫郎也是笑,不去反驳。
江一晗揣着才到手的银两,出了流芳斋就转到布庄去了。
这次身上有了银子,终于能给家里的两个男人置办一身衣裳了。
李氏以前每年都会置办一身新衣,今年没钱了就没提这话,杨旭更是只有两套换洗的,加上家里重苦力活都是他在干,衣服上的补丁不知道有多少,江一晗早就看不下去了,无奈没钱只能这么干看着。
江一晗给选了三匹棉质的布料,想了想又加了一匹麻布,买好东西不紧不慢的赶回家里,也不过刚刚晌午。
李氏见女儿回来赶忙迎出来,接过女儿手里的布料,两人往屋里走,“晗儿你怎么买这么多布匹回来,你抄书的钱可是花完了?”
江一晗:“爹,没有花完!女儿写了本小说得了笔稿费,想着今年家里还没置办新衣就买了些布料回来。”
李氏把布料抱进他的里屋,出来见女儿热得慌,又给忙女儿倒杯水,见江一晗喝过水缓过气了,才略带忧愁的说教。
“晗儿啊,爹知道你心疼家里,可你挣的钱也得留着点,下半年你若是去县学,哪样不得花钱!”
江一晗从怀里摸出一两银子递给李氏。
“爹,你就不用操心这些了,女儿心里有数。这一两是家用你拿着吧,以后我每个月会给您,您也用不着太节约,像以往一样该怎么就怎么,女儿现今已经成家了,这养家自是我的责任。”
李氏接过银两,心里百感交集。
向来只有女儿问自己要钱的,何时给家里交过家用。这一两比着以前的家底自然是少,可女儿懂事成熟了比多少银两都要来的珍贵。
思及女儿这段时日的变化,李氏眼眶微红,“晗儿,你真的长大了。”
自从妻主走后,没人知道李氏的苦楚,他怕自己照顾不好女儿,以后去了地下无颜面对妻主。
女儿这次生病醒来之后,人沉稳很多,知道顾家养家,李氏不知道多欣慰,就冲着这一点,李氏也是隐隐感激杨旭的,虽然杨旭无颜,但能让晗儿成长,这比什么都来的好。
江一晗微微一笑,虽说她以往是有点小女生性格,可到了这个世界该她的责任她不会推卸。
“爹,棉布你带阿旭,给家里一人做一身,至于麻布,就多给阿旭做一身外衣,家里重活大多他在做,衣服费的快。”
李氏想了想,点点头。
以前家里的柴火,还有水缸里的水,都是每隔断时间给个几文钱让村里的妇人帮着弄的,现在杨旭力气比那些妇人力气都大,省了很多事,加之李氏现在心里对杨旭没了不满,多给他做身衣服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那行,正好现在天热了,也懒得出门,我看你都是买的整匹布,衣服能做好几身,给你做两套下半年带去县学穿。”
江一晗笑笑道:“爹你看着办吧,只要不少了您自己的就是。”
李氏听着女儿话里调侃的意思,斜了她一眼,忍不住自己也笑了。
自从女儿生病醒过来嘴巴越来越甜了,以往他还出门找村里的男人闲嗑两句,现在都不爱出门了,每天看着女儿读书都觉着挺好。
江一晗休息了一下,就拿着要抄的书籍回了书房放好,见都已经正午了杨旭还不见人影,问李氏,“爹,阿旭怎么还没回来?”
“哦!他去山里了,说中午不回来吃。”李氏端着饭菜往堂屋里走,“晗儿你收拾好了就过来吃饭吧!”
江一晗有点奇怪,以杨旭的打猎技术怎么还需要那么久,还没来得及多想李氏又在叫她了,只得先去吃饭。
没多想的结果的就是傍晚见着杨旭拖回来的大黑熊,江一晗差点吓傻过去,要不是李氏一声惊叫她还得傻呆在那儿。
江一晗把腿软的李氏扶进屋里休息,出来围着杨旭仔仔细细摸索了一遍,摸的杨旭满脸通红,害羞的撇开头,“妻主,我没受伤!”
江一晗闻言这才松了口气,回过神想到爹说的杨旭自己说中午不回来的话,心底窜上一股火气,“你是不是早就想好了,今天就是奔着这头熊去的!”
江一晗很少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杨旭抬头看了眼妻主眼里压抑的怒火,有点心虚也有点害怕,“没......就是碰见了~”
我信你个鬼!
江一晗气的想敲杨旭的头,熊是随随便便碰见的吗,小河村周边的树林根本就没有这种大野兽,只有往很里面的深山才能遇见,在加上杨旭毫发无伤的回来,说他不是有意去逮这头熊谁信呢。
若不是提前就知道设好陷阱,哪怕杨旭再天生神力也不可能衣服都没怎么破。
江一晗忍着火气,先让杨旭把熊拖进院子里,自己先去看李氏,进了李氏的房间李氏还有点恍惚,可见吓得不轻。
“爹!”江一晗轻柔唤了李氏一句。
李氏回过神看着女儿,一脸的惊恐,“女儿啊,你说杨旭怎么这么吓人,那么大一头熊,都能打死拖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