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五章 一本秘籍
枕河不识货,看着书名,认为不是园艺种植,就是不可描述。
李寻欢看着不像是会种花的人,大概率是不可描述。
她啧了一声,心想这人心真脏,居然给我一个未成年看这种东西。
虽然她根本不是小孩子。
李寻欢惊讶于枕河知识盲区之廖阔,但还是耐心解释道,“这本秘籍是千面公子王怜花前辈的生平所学,他与大侠沈浪隐居海外,便让我替他找个传人。恰逢我出关,王前辈便把《怜花宝鉴》交给了诗音。”
李寻欢没说的是,林诗音害怕他武功越来越强之后更留恋江湖不归,一直没告诉他《怜花宝鉴》的事。
直到两人说开,互明心意。
李寻欢在这方面是个实在人,并不以为只有自己才能得此真传。他从江湖新秀想到青年俊杰,还是觉得枕河最合适。
其中的医药解蛊下毒之术不必说,易容术篇也正好,王怜花此人褒贬不一亦正亦邪,武功也是潇洒风流,与枕河的招式十分相称。
当然阿飞也是很好的,他没见过根骨这么好,天赋这么高的孩子,但是显然阿飞的武道在于剑,而李寻欢认为,阿飞已经摸索出了自己的方式,再去学别的会影响他剑意的纯粹。把十件事最好固然很难,把一件事做精更难。
还是枕河这种又会医术、又会毒术、又会易容,还心思玲珑剔透的,简直是比照王怜花的要求量身定做。
至于王怜花提的“人品佳”,李寻欢虽然偶尔眼瘸,但林诗音却对枕河妹妹极为推崇,本着俩人不能一块走眼的盲目自信,李寻欢还是择定了枕河。
枕河谢过,却没怎么当回事。
因为这本书很薄,纸张用特殊的药水处理过依然坚韧没有脆化,但大约也就两百页的样子。
枕河认为,一个人的毕生所学才两百页,评个大学教授都不够。何况还涉及那么多科目,不客气的说,这本书的容量就好像全套的《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一册。
作为一个高考大省出来的做题家,她刷的题大约厚度是这个的五十倍往上,上不封顶。
于是她随意翻了翻。
发现诶还真有点意思。
王怜花惊才绝艳,给自己找的传人自然不能是愚钝之辈,于是他各类篇章都极度简练概括,大有读不懂就不配当老子传人的意思。
王怜花被称为“千面公子”,易容术自然出神入化,枕河从中受益良多,只是对于缩骨之类的变小的法子,她觉得非常容易造成习惯性脱臼,看了一眼便决定不练。倒是改变声音这一条堪称及时雨,但也很难。枕河从前是会简单的易容,却变不了自己的声音,怎样都是女子,现在学来,至少可以在变声期前后来回切换,再垫高腿垫宽肩,勉勉强强可以扮成成年女性的样子。
王怜花精于用毒,于是医术也很好——枕河是先学医再学毒,有些不一样。但她心思活泛,能举一反三,在围观天山童姥搞死丁春秋之后,她发现丁春秋这老小子虽然不做人,在武学上确实天赋异禀。无崖子不教他北冥神功,他就能自己用神木王鼎练成化功大法,用毒化人内力,成功把自己混成人嫌狗厌的星宿老怪。
神木王鼎说穿了也是一种药材,虽然使虫子这样快活,但是没有它,虫豸也还这样过。于是枕河试验多次,改了配方,只要药材齐全,没有神木王鼎也能吸引毒虫,她便是用这一招处理了五毒童子。而如果是王怜花,大概会用蛊虫之类的,其中方法千条,殊途同归,五毒童子下毒本事可能不错,但毒本身确实算不得什么一流。
在这个武侠世界里,蛊虫的作用十分玄学,不仅能解毒,还能改变人的体质,类似于蜘蛛侠被变异蜘蛛咬一口之后立刻长出了八块腹肌,于是她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鉴于林诗音和李寻欢是表兄妹,属于近亲,她本想拆CP,但二人情比金坚双向奔赴,她觉得二人分手的伤心绝对是1+1等于无穷大,尤其是林诗音,这个时代对女子已经很苛待了,她希望至少林诗音能如愿嫁给意中人,而李寻欢的人品还是在这个冷漠的世界里比较一枝独秀的。
且古时对表亲成婚一直是很推崇,红楼梦里宝黛是姑表,宝钗却也是宝玉的姨表,皇帝嫔妃里总有一个太后娘家的表妹,却很少听说有生的孩子不健康。
不过枕河不太想去赌这个事情,她原先是想做通李寻欢的思想工作让他不要孩子的。
现在似乎有一个好一点的办法,即用蛊改变林诗音的体质,顺便保胎。
她决定试一试。
培育蛊的时间不用很长,因为虫子寿命短,一条虫从出生到死不过三四个月,但是选育和验证成效将会花去她不少的时间,于是她给自己定的计划是五年到十年。
虽然这个时代大多早婚,但是其实十年后林诗音也不过二十八,放现代高龄产妇都算不上,还正当妙龄,她认为这个不算什么大事。
以防万一,枕河还是跟李寻欢和林诗音分别交谈了一下,婉转地表示希望两个人先别着急着要孩子。她正在研习《怜花宝鉴》中的医术,其中有一些助于身体健康,会大大缓解林诗音生产的痛苦。为表诚意,她大约两个月后就能拿出一条能解一些常见毒素的金蚕蛊当新婚贺礼。
李寻欢坏处是心太软,好处是心软。虽然因为枕河的单刀直入而心里破防了一瞬间,但想到为诗音好,二话不说立刻答应。
王怜花的武功里有许多速成的法子,走的不太像是正道,与枕河的北冥真气相斥,于是她没有练,倒是招式里有一些讲破暗器和奇门兵器的法则,是天山绝学里不曾提过的,她细心过了一遍,拿小本本记牢记实,常看常新。
摄魂术之流,对比她武功高的高手没有什么用,武功比她低的她又不怕,只看了看原理防止中招。至于星象占卜,枕河不太信这个东西,也没有基础,如看天书一般,自然略过。
《怜花宝鉴》被安排得明明白白,枕河没在乎王怜花怎么想,更不会知道李园旁边小巷子里卖酒的孙驼子察觉到李寻欢择定了传人,自己向王怜花立的十五年誓言居然可以这么早就解除,桌子也不擦了,酒也不倒了,一夕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润回了孙家。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包括龙啸云。
李寻欢为报恩,决定把自己名下的一半庄园都赠给他,并在城中隔一条街买下了一处宅院一并赠送,如今龙啸云天天往新宅监工装修进度,并请李寻欢提了“兴云庄”的牌匾,打算寻个良辰吉日挂上。
枕河听说李寻欢原计划是要家资全送带李园的,只留少许银钱,反正他要带林诗音游遍天下。被老管家提醒,家产中的一半,老李探花在世时已说好是林诗音的嫁妆,没有报恩把夫人嫁妆给出去的。而李园又太出名,门口还立着御赐的对联,龙啸云天大的胆子也不可能换下来,不如另送宅院,虽然小了些,但从头到尾都是姓龙的。
李寻欢没昏头的时候还是比较清醒,认为礼轻了些但也只能这样办了。
不知原委的龙啸云笑傻了。
他是没想到李寻欢有这种气魄的。
一般人物确实很难理解英雄的胸襟,他们不爱钱,不爱名,不爱利,只为心中的理想。
而李寻欢的理想,是情义。
龙啸云既佩服又自卑,又自伤,一会觉得李寻欢处处胜过自己,一会想起林诗音这辈子大约只能叫我一声大哥,一会又怕自己对林诗音的心思让人知道的话可能这些财产也要如过眼云烟。
在他心里,是想家产、名声、林诗音all in的。
如果非要放弃一个,那么还是名利最香。林诗音虽美,未必没有更美的女子,毕竟他现在已经不是那个一文不名的龙四了!
保定城里最近新鲜事太多了。
第一件事便是李寻欢的结义大哥龙四爷建了个兴云庄留宿江湖人,包饭包住宿,只需陪他每天说几个吹逼小故事。很快,很快啊,客似云来,杂鱼满座,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这年头江湖人大多不事生产,除了武力值逆天的一方霸主,藏剑山庄、镖局这种有专业特长的,还有李寻欢这种家境本就是豪绅的之外,没几个有钱的。偏偏江湖人又很傲气,如果不做保镖,便要做杀手,总归是寄人篱下,此时李寻欢的大哥竟愿与他们称兄道弟包食宿,简直是柴进转世、宋江复生,乌泱泱一群人如蝗虫过境,大炮开兮吃他娘。
有些人也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偶尔能见到前来和大哥喝酒的小李探花,小李探花没什么架子,只要是他龙大哥的客人,不管多杂鱼,他也会举杯作陪。
只是与传闻不同的是,小李探花喝酒还是比较节制的,每次来最多只喝三壶。三壶虽已是许多人的极限,但还不至于罕见,这跟李寻欢千杯不醉的酒量着实不符。三壶之后李寻欢依然眼睛明亮谈笑风生,大约是怕忍不住喝多了后院起火,说声告辞之后便飘然而去。
第二件事便是名医梅二先生带着徒弟来此定居,并开了一间医馆名叫“杏林堂”,主治外伤,其他诸如妇科儿科产科也接,很快便打出了名声,且因为开了妇科,医馆招收女学徒,包吃包住给工钱安排就业。开业当天保定知府夫人也派人上门道贺,还送来一担厚礼。
彼时江湖人很少与朝廷搞关系,朝廷也管不了江湖仇杀,但枕河并不认为自己是江湖客,也就没有这种顾虑。李寻欢辞官归隐,毕竟曾是皇帝钦点的探花,李家读书又逆天,谁知道下一代会不会又出个探花,以是保定府上下还是给几分面子。枕河也不介意用一用小李探花的名头,来往几遭,药到病除,顺利获得知府正房夫人喜爱信任,知晓她师父要来此地开医馆,便遣仆妇送了礼。
枕河深知宣传的重要,保定知府清流出身,虽怕事了些,名声不算坏,捞钱也还算节制,他家里做粮食生意,并没有医馆,虽有相熟的医大夫,但医术的差距在那里,聪明人都知道怎么选。民间对官府还有几分信任在,见知府夫人作保,想必不至于是坏事,于是一些小门小户人家便送了女孩子来,家里也少一碗饭吃。
女孩们十天一休,归家时却有不少不愿回去的,概因在此不仅学认字算数,教书的林娘子美若天仙温柔善良不打人,饭里还有荤腥,干活也仅仅是打扫屋子,衣服都雇有人洗,此前想也不敢想,回家说不得还要被打骂受气,脑子有病才要回去。
第三件大事便是保定的骄傲、鸡娃的噩梦、江湖行走的兵器谱、酒肆老板的救星、万千少女的偶像李寻欢成婚,迎娶青梅竹马的表妹。
老管家欢欣鼓舞,李家上下其乐融融,全体员工撸起袖子加油干,李园外席开一百桌,流水席摆了三天,连铁传甲和阿飞都被叫来帮忙上菜擦桌子。
第三天,一个白发老头带着小孙女来吃席,小姑娘梳着大辫子,黑葡萄似的大眼睛一闪一闪,面容十分可爱。老头子说:“有情人终成眷属,小李探花抱得美人归,江湖总是多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小姑娘吃了个肉丸子,嘴巴鼓鼓,问道,“比二叔回家还高兴吗?”
老头哈哈一笑,“这怎么比,你二叔回家是我们家里高兴,李探花成亲是他家里高兴。”
小姑娘闪着星星眼撒娇道,“爷爷,以后我也要找一个像李探花这样的夫婿!”
童音纯真可爱,旁边吃席的人纷纷笑了起来。此时林诗音正好出来谢礼,听了这话也忍俊不禁,掩口而笑。
小姑娘看到了穿着红裙的林诗音,大声赞道,“李夫人真是江湖第一美人!”
林诗音笑着说,“小妹妹说笑了,你觉得我美,不过是因为我是新娘子,新娘子大多是美的。你成亲的时候,定然会比我美。”
小姑娘委屈道,“可是我没有小李探花这样的夫婿啦。”
林诗音掐了掐小姑娘婴儿肥的脸颊,轻声哄道:“没有小李探花,还有小赵小钱小孙探花,等你长大了就找到啦。”
白发老人笑眯眯道,“李夫人莫怪罪,我这个小孙女自幼跟在我身边,野惯了,可我又最疼爱她。”
林诗音莞尔一笑,道,“童言无忌最是可爱,老丈不必介怀。”
白发老人哈哈大笑,抱着孙女继续吃饭。
随后人们在各大酒楼看到这一对爷孙在说书,总是说各种江湖新鲜趣事,倒也好玩。
作者有话要说:我小李飞刀已经写完了。楼主的分几部分。在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