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抛下
周誉抬手,示意他不必多礼。
李昶也不拘着,用帕子将手上的水擦干净后,对周誉道:“魏王来找我何事,我心里清楚亦有数,你让她先进旁边的木屋子里休息。”
有些话,他并不想让孟琼听见。
可巧,周誉也并不觉得,他今日与李昶之间的对话,她有什么听的必要。
周誉道:“你进去。”
孟琼不明所以地看着李昶,继而又望向周誉。在她的记忆里,这两个人应该是不认识的,可如今,却好像不是这样。
她很想问问李昶是怎么回事,你卖的是什么关子?但周誉在这里,她不敢问,只好对着李昶屈了屈身,跟着李昶的衙役一道进了旁边的木屋子。
田埂之上,到处都是淤泥。周誉今日穿得又是白衣,在这一派农亩之间倒是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李昶瞧着周誉,突然想起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满身清贵气的魏王之时还是在琅琊。只是彼时,周誉可不如如今这般体面,满身的鞭痕,一身的血腥气。
“琅琊初见,臣原本以为,叔母的那顿家法已然打掉了魏王您对小缘的最后一点心思,如今看来,显然没有。”
李昶缓缓开口,“多年赠金赶考之情,燕都数次暗中相救之恩,臣没齿难忘。魏王想要迁郡,臣自当配合,只一条,臣爱慕小缘,还望魏王不要阻拦。”
他口口声声称“臣”,看似恭敬。可一个一个小缘,却何尝不是想要告诉周誉,在他不在燕都的那两年里,孟琼与他李昶,曾亲密无间。
周誉听了这话神色没有半分波澜,只是淡淡笑道,“你凭什么觉得,本王当初受姨母那顿家法是因为孟琼受的?”
李昶道:“是与不是,叔母与您最清楚。臣无权置喙,只是,臣的叔母是您的姨母,左右臣与殿下打个八竿子也是能扯上一点关系的,该说的话,需得说清楚才是。”
李昶拱手,直言不讳地看着周誉。他因上阳关一事在朝中多受排挤,后来自请下放,算是贬官。
可尽管官阶不大,可在周誉的面前却丝毫不怵。
周誉瞧着他,倒是忆起了半年前同京卫司副指挥使陈竹一道喝酒时,陈竹对李昶的评价,他说李昶这个人看似谦和,但实则生了一副硬骨头。看似谦卑,但实则是个脑后有反骨的。
如今看来,这评价当真是错不得。
“你如今是想拿本王的姨母来压本王?”周誉摩挲着大拇指上的血玉扳指,望向李昶。
雨后的田埂一片泥腥味,李昶恭顺道:“臣不敢,臣与叔父家本就是远亲。叔母待臣自然不如待殿下亲近。可世上之事,从来都是爱之深,才责之切。”
爱之深,才责之切。
周誉听了这话,倒忍不住细细品味一番。过了半晌,也不知想起了什么,突然轻哂一声,“你不是要她孟小缘么?本王不会横生枝节。可你跟她将来走到哪一步,她会不会为了懦弱自保,让你有苦难言,这可就看你的命了,李昶。”
“如若此生能够跟小缘一同并肩,臣愿意安然接受这份命数。”
李昶迎上周誉的目光。
他原本还在担心,担心周誉不愿意放手。当初在琅琊,他曾亲眼看见叔母将面前这位魏王用家法责至呕血,他也曾亲眼见到在燕都数次出手救他和孟琼的侍从腰间的那块牌子,明晃晃的写着“魏”字。他更亲眼见到过孟琼无数次一身湿汗的从噩梦里醒来,哽咽着叫周誉的名字。
李昶明白。
倘使周誉要她,纵然这天下最好的男子出现在孟琼的面前,孟琼也绝不会回片刻的头。所以如今,他说愿意让孟琼留下来,无疑是让李昶松了一口气。
人这一辈子太长了。
孟琼如今还喜欢周誉,是因为她的前十三年近在眼前。等日子慢慢过去,在她年近三十,四十的时候,有了新的十三年,有了一个又一个十三年,她也许就会接受身边有一个新的人。
李昶坚毅且清明,他从来都最是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周誉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小木屋前,孟琼正坐在门槛上陪着李昶的幼妹李窈玩,因为背对着他们,周誉也瞧不清她到底在给哪个小姑娘变什么戏法,只知道,她手里拿了根绳子,绕啊绕,紧接着那小姑娘便被逗得直乐。
她也跟着笑。
眉梢轻扬,顾盼神飞。
周誉的手指在宽大的袖袍下不禁捏了捏,他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看她这么笑过了。重逢以后,他在她的身上已经很少能瞧见当初的影子了。
上阳关的三万条人命和他母亲的死将她压得喘不过气来,她不敢在他的面前笑,更不敢在他的面前有任何逾矩的举动。小心翼翼,不敢多言一句,不敢多走错一步。
“明日迁郡。”
“今日,你同她好好叙旧吧。”
周誉收回望向孟琼的目光,对李昶平静出声。
李昶想过周誉干脆,但没有想到他这么干脆。当然,这份干脆也正合了他的意。“那多谢魏王成全。”
李昶说着,对周誉又行了一礼。
木屋前,孟琼仍在陪着李窈玩。李窈是家里最小的妹妹,生下来起就跟着母亲一道陪李昶四处做官。一家人日子清苦,除了皂吏,家中也很少来客,难得有这么个漂亮阿姐同她一道自然很是喜悦,抱着孟琼的腿,“咯吱咯吱”笑个不停。
此刻,李昶的母亲葛氏打了井水,在伙房里淘米煮饭。她眼睛如今不好了,看人看物都没有那么清楚,可刚刚背着草药从山上回来时,打远处一瞧,就看见了孟琼的背影,这姑娘的身段,她是认得的。
当初在燕都,每回儿子受了伤或者是受人责难,总有这姑娘在身边。葛氏是个心里跟明镜儿似的人,见状忙搁下自己药草的筐子,去市集上买了块肉回来。
袅袅的炊烟从烟囱里升起,孟琼闻到了米饭和刚烧好的菜味道,意识到如今已经正午了,这才不再背对着门槛坐着,而是下意识地去找寻周誉的身影。他跟李昶已经谈了一个时辰,想要说的话也该说完了。
可找寻了半天,也没有找到。
倒是李昶,将田地里耕作那一身衣服换了下来,穿了件刚被洗得干干净净的蓝色常服走到她面前。他素来是个节俭的人,那一身衣裳已然被浆洗的有几分发白,他一面走,一面将挽起的袖口放下,对着孟琼道:
“许久没吃我娘的红烧肉了吧,她刚做好,走,去尝尝,还是不是在燕都时候的味道?”
“周誉呢?”
孟琼撑着膝盖站起身,不解地问。
李昶道:“走了。”
孟琼神色怔了一瞬,紧接着,顿时明白了这句“走了”的意思。
在来南陈郡之前,他就曾经跟她说过,他带她回来,不是为了要回头的。而是为了要跟她断的干干净净。
既然要干净,那么不要她,抛下她,给李昶一个人情,也确实是他做得出来的事。
李昶见她脸色一瞬间变得苍白,贴心道:“他刚走不久,你要是想知道他这几日在哪里落脚,我可以派人去查。或者说,你要是不想同我叙旧,我亦可以差人将你送走。”
“不必了。”
孟琼垂眸沉默了片刻,轻声开口。
李昶见她失望,失落,心头也忍不住品味出一阵自己的苦涩来。她有多喜欢周誉,在一年半之前在燕都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那一次,他跟孟琼被那个贪了十万赈灾粮的户部大臣派来的杀手追杀,千钧一发之际,她明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了断掉对方的性命,却因为对方胡诌的一句“我手里有可以掣肘魏王的东西”而顺从地搁下手里的刀剑,连命都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