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014
就这样过了几天,程夏的围巾已经织了大半。
程富贵这帮人吃得好,干起活来动力十足,原本要三天起步才能干完的活,他们硬是提前到三天完成了。
现如今盛家的老房子能住人了,工匠那边也把打好的木板床送来了,程夏把木板床安置在大一点的那间土胚房里,预备留给盛淮安住。
程夏心里头还惦记着黑市,她想了很久,提前一天进城买了两斤瘦肉,准备做猪肉脯,一想到香喷喷的猪肉脯,程夏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想要做成猪肉脯,首先得把瘦肉切成片剁碎,剁成肉沫。这两斤的瘦肉,程夏剁得额头直冒汗,手臂酸疼无比,等她剁完之后,她累得差点虚脱。
剁好肉以后,还要把调料和猪肉脯混合,用力搅拌均匀,程夏打算做两种不同口味的,蜜汁猪肉脯和香辣猪肉脯,她把剁碎的猪肉分成两份,一份里面是正常的调料,另一份里面额外加了干辣椒粉,加了辣椒粉的这份就是要做成香辣味的。
等锅烧热了,就把猪肉沫压成一小片一小片的肉片放到锅里去慢慢地煎,猪肉必须压成薄薄的一片,不能太薄也不能太厚,否则就会影响猪肉脯的口感。
煎的过程中,还要给肉片两面刷上蜂蜜,程夏没有蜂蜜,她用麦芽糖来代替蜂蜜,刷过麦芽糖的这份猪肉脯,煎出来就是蜜汁味的。
程夏煎完这些猪肉脯花了一个多小时,热得她满头大汗,但看着眼前色香味俱全的猪肉脯,程夏又觉得成就感满满。
她爱吃香辣味的,拿了一块放进嘴里慢慢地嚼着,猪肉脯就是闻起来香,嚼起来越嚼越香,唯一不好的地方可能就是比较挑牙口,牙口好的人吃起来更香。
等这些猪肉脯晾凉之后,程夏把它们按照不同口味装袋。这玩意儿成本贵,售价自然也要往上拔一拔,卖得不便宜,所以只能装成一小包一小包的,这样别人买得起,她就能卖得出去。
其实这猪肉脯是程夏上辈子下岗才学到的做法,那会儿是市场经济的时代了,她也学着别人支过小摊卖猪肉脯。
要想这猪肉脯买得出去,就得讲究策略,程夏特地准备了一些剪碎的猪肉脯,这是准备给那些没吃过的人试吃的。
等一切准备齐全了,程夏换了一身不起眼的衣服,给自己漂亮的脸蛋抹了点灰,整个人就变得灰扑扑不起眼了。
进了城,她先把借来的自行车停好,再走一段距离进到黑市在的巷子里,上次已经来过一回,程夏这回来就没那么紧张了,她背着背篓走到人多的地方,四处张望着。
那些人一看,就知道她是来卖东西的。
有人过来,程夏就拿出剪碎的猪肉脯,让那人尝一小片,压低声音道:“同志,这是猪肉脯。用猪肉煎出来的,实打实的猪肉,有香辣味的,还有蜜汁味的,你看你要不要。”
这玩意儿又香又甜又辣,还是用猪肉做出来的,既有嚼劲,又口齿留香,尝过的人自然都想买。“不错,好吃。香辣味的一包要多少钱?”
程夏说了个数目。
那人犹豫起来:“就这么点东西,还不够塞牙缝的,你这也太贵了。”
程夏笑了笑,“同志,现在的猪肉不便宜,我这是用实打实的猪肉做出来的,耐放。而且材料费、人工费加起来,这个价格已经算很便宜了。两斤的猪肉,我就做了这么点,卖完了就没有了。”
那人想想也觉得有道理,不能因为它小就觉得它便宜,这可是猪肉做的,他咬咬牙道:“成,给我来两包,香辣味的和蜜汁味的各来一包。”
程夏就这么卖出去了两包。
虽然她定的价格不便宜,但胜在它好吃新鲜,半天时间下来,她也卖出去了不少。
背篓里剩下的猪肉脯不多了,程夏继续耐心等着新顾客上门。
可她这一等,没等到新顾客上门,反而等到了前几天买过怪味花生的男青年上门。
男青年一进巷子口就四处张望,他扫视了一圈人群,还是没看到他想要找的那道身影,他神情失落。
可等他转身一看,他才发现他一直在找的人就待在角落里,守着一个大背篓。上回是篮子,这回是背篓,难怪他第一眼找不到人。
“这位女同志,你可算是来了。”男青年这回还是穿着绿色的工装,所以程夏一眼就认出他来了。
程夏目光警惕,“你找我?”
男青年殷切地点头,“是是是,我找你。上回我从你这儿买了花生以后,我这几天天来黑市等你,今天可算是让我等到了。”
“走走走,咱们出去外面说。”男青年十分谨慎,他怕在这里逗留过久,被人注意到,于是就想拉着程夏往巷子口走。
这人不由分说就拉她走,程夏不悦地皱起眉头,“同志,我这东西还没卖完呢。”
男青年这才留意到她的背篓,他往她背篓里面看了眼,闻到了猪肉脯的香味,眼神蠢蠢欲动。“同志,这又是你新捣鼓出来的吃食吗?这回是什么?肉吗?”
程夏说:“这是猪肉脯,有两种口味,香辣和蜜汁。”她给他撕了一小条。
男青年越嚼越起劲,大手一挥把剩下的全包了,“剩下的我都要了,同志,这样你总能跟我出去了吧?”
卖完了,再逗留下去也没意思。
程夏跟着他出了巷子口,去到人多的地方,男青年才停下来,搓搓手跟她交代道:“女同志,情况呢,是这样的。我有个亲戚,那天他吃了你做的怪味花生之后,觉得很好吃,想向你请教一下做法。”
其实他的那个亲戚是在国营饭店里当大厨的,那天他去国营饭店吃饭,顺带分了一点怪味花生给那个亲戚。
结果国营饭店的老饕意外尝过之后,觉得很好吃,强烈提议他当大厨的亲戚把它加进菜单里,用来给客人当下酒菜吃。
那些尝过的挑食的食客纷纷都觉得好吃,他那个亲戚当场就心动了,他自己回去试着做了几回,可他做出来的始终没有程夏做的好吃,甚至味道都天差地别。
他没法子,只好托男青年到黑市找这人请教怪味花生的做法。
“你放心。”他从兜里拿出两张大团结,迫切道,“只要你愿意教,这些都是给你的,如果不够,我们可以再商量。”
程夏怎么也没想到,他找自己竟然是为了这事。
人家的诚意已经给的足够了,程夏没多想,同意了,“成。”
她当即给男青年口述怪味花生的做法,男青年怕自己漏记错记,还特意带了纸笔,等写完以后还给程夏检查一遍。
“没问题,照着这样做就能做出来了,味道保准一模一样。”
里面的用料配比都是程夏上辈子做了很多遍才试出来的,按照她写的方法去做,绝对比市场上的配方做得好吃。
男青年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他带着从程夏这里买来的猪肉脯和怪味花生的配方高高兴兴地离开了。
程夏也很高兴,今天她做的猪肉脯全都卖光了,两斤瘦肉的成本价在1.5元左右,加上调料的成本,总的成本基本就定在2.5元左右,猪肉脯卖光之后,除却成本,她赚到了将近8元。
再加上男青年用钱买配方,她今天一共赚到了28元!
这对程夏来说,已经算得上是一笔巨巨巨款了,她终于拥有了一笔不算少的积蓄,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人逢喜事精神爽,程夏踩自行车,踩的越来越起劲,花了比平时更短的时间回到里山大队。
她怀揣着巨款,想了想,到底还是没敢把钱藏在程家。
上回程冬冬突然跑到她房间把她藏的铁皮盒子都给扬了,她到现在都心有余悸。
她房间的东西不多,只有床底能藏得住东西。她原本喜欢把东西藏在床底下,但这个藏东西的地方既然已经被程冬冬和李翠芬发现了,她就不能再继续把东西藏在那儿了。
再加上她的房间不带锁,程木生、李翠芬和程冬冬这些人随时都能趁她不在的时候进去,谁知道他们有一天会不会乱翻她的东西。
程家不安全,她好不容易攒下的积蓄可不能放在程家。
程夏冥思苦想一番,终于想好要把自己的积蓄藏在哪里。
她要把钱全都藏在盛家!
她以前和小盛淮安一起玩的时候,他悄悄给她分享过自己的秘密基地,他在自己家的墙上掏了一个小洞,他把自己最珍贵的宝贝藏在了里面。
当时小盛淮安还悄悄问她要不要把她的宝贝跟他的宝贝藏在一起,程夏想了想,把自己最喜欢的一本连环画给了他,让他藏在他的秘密基地里。
后来他们都长大了,就再也没提过这个秘密基地的事,再后来盛淮安去当了兵,程夏慢慢地也忘了这件事。
直到现在她才想起来这个秘密基地,谁都猜不到她会把钱藏在盛家,那她的钱就是最安全的。
这么想着,程夏就在盛家的墙上敲敲打打起来,盛淮安那家伙只跟她提过有那么一个秘密基地,但没跟她说具体在哪里。
不过小孩的身高能够到的地方肯定不高,所以程夏特别留意墙根那些地方。
没多久,她就发现柜子后面有一道小裂缝,她用手指抠了抠,发现那块地方是松动的,她把表面的泥土扒开,果然发现了里面有一个洞。
洞口大约是拳头大小,能勉强伸得进一只成人的手。
程夏把手伸进去掏了掏,果然掏出了东西。
起初她以为是自己的那本连环画,可她掏出来一看,才发现是盛淮安用的草稿本,说是草稿本也不太恰当,其实那就是程夏念书的时候没用完的本子。
她小的时候特别热衷于教盛淮安认字,这个本子就是她给盛淮安让他练习写字用的。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她当时应该还分了他一截快用完的铅笔头。
程夏掏了掏,果然在里面掏出了她那截铅笔头。
再继续掏,就掏不出什么东西来了。
程夏没想到小盛淮安的宝贝就是这些她不要了扔给他的东西。
她盘腿坐在地上,饶有兴致地翻开了盛淮安练字用的本子。
前面有大半是她写的作业,中间就多了盛淮安的字,他跟着她写的字,一笔一画,认真地描着笔画。
再后面就是空白页了,没有东西。
程夏见状,就不打算继续翻了,可风一吹,就把本子吹得哗啦哗啦响,空白页翻啊翻,翻到了最后一页纸。
最后一页纸总算不是空白页了。
一整页都歪歪扭扭地写着“我喜欢你”,看起来就像小盛淮安写的。
程夏写的字是圆滚滚的,看起来就像一串糖葫芦,盛淮安跟着她的字练习描笔画,除却刚开始练习写字的时候容易变得歪歪扭扭,大多数时候他的字却像他本人更多一点,方方正正,有棱有角。
程夏头一回吃到陈年老瓜,恨不得立刻打电话问问盛淮安——
他当年暗恋的女孩究竟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