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chapter23 相公
搞定了春草这边,柳芽婶子那边自然是由沈母出马。
柳芽婶子本就是个热心肠好说话,得知沈母的来意,稍稍推辞了下也就满心欢喜的答应下来了。
每天只需一个时辰去沈家磨魔芋,就能有十文钱拿,又不耽误干活,多好的事儿。
李家也不算富裕,哪怕李福会打猎,偶尔能猎着好东西,但到底是极少数。如今闺女大了要给她攒嫁妆出嫁,二狗子学习好,若是考中童生又得去县里上学,方方面面都得用钱。
从春草家回来时,沈母已经在做饭了。
沈青瑞也从书院回来了,听沈母说乔月的绣品一下子挣了五百文钱,而且还和玲珑阁签订了分红契约,一下子对乔月崇拜的不行,看向她的眼睛里都有星星在闪。
那财迷的样儿,看得人可乐死了。
沈青书不在,晚饭几个人都简单的对付了几口。
如今春日渐深,山上的野菜也多了起来。沈母今天一早上挖了不少,摘干净在开水里面汆烫一下,拌上面粉后捏成一小团,蒸了做野菜粑粑吃。
这玩意儿乔月小时候吃过,只是那时候家里条件也算好了,所以在乔月看来,那野菜粑粑其实味道很一般,只是一个对春天的仪式感。但对于沈母她们来说,野菜粑粑却是个不可多得的美味。
乔月买回来的肉沈母没动。现在晚上还冷,沈母就找了根绳子将其吊在梁上,打算明日中午做了顺便给沈青书送点儿去。
书院只管早上和下午的两顿饭,中午是不管饭。
以前沈母要忙家里的活儿走不开,沈青瑞又要去书院,只是偶尔有时间才去书院给沈青书送饭,大多时候,他都是吃提前备好的干粮。
但如今不同了,家里有乔月,只要是有闲时间,她都能去送饭。
今日起得早,又溜达了一天,乔月也是累了,吃饭的时候就忍不住总打哈欠,沈母见她这样,就让她吃完了早点去睡,剩下的事儿,交给他们娘俩来就行。
——
一觉到天明,乔月再醒来时,就听到外头有人说话,透过窗户一看才知道,原来是醉仙居的人来拉魔芋了。
好家伙,她居然一觉睡到这么晚了。
外头有人乔月也不好意思,等那店小二走了,她才起床洗漱。厨房里,沈母已经在瓦罐里温好了水,准备做饭。
“娘,中午的饭我来做吧!”乔月进了厨房,边挽起袖子边对沈母说。
“那正好,这肉我还不知道怎么做呢。”沈母说着,就将身上的围裙解下来递给乔月。
她本来就厨艺不好,做饭味道都马马虎虎,哪怕是肉也做不出个名堂来。赵家光景好,应该是常吃肉的,她还是比较相信乔月的手艺的。
乔月早就想好要做什么了,接过沈母递来的围裙系好,看着案板上那五花三层的五花肉,手起刀落,就切了一大半下来。
她打算做顿红烧肉。
这是她在现世最喜欢的一道菜,而且是颇有心得的一道菜。
要想做到红烧肉油光红亮,炒好糖色是关键步骤,只不过家里没糖她也忘买了,所以这一步跳过。
而要想让肉做到肥而不腻,齿颊留香,最重要的是把握火候,一定要大火煸炒出肉里面的油脂,等到水熬干了油色清亮,然后再放大料加水去炖煮。
这是她外婆留下来的方法,乔月做了这么多年了,从来没有翻车过。
在肉炖煮的间隙,乔月又拿了点沈母摘好的野菜,用瓦罐里已经开了的水烫了,拌了个小菜。
如今家里已经有了进账,所以也不用顿顿都喝粥了,乔月蒸了干饭,不过是用黄米和白米混着蒸的。
因为要去给沈青书送饭,所以饭熟了乔月先吃。
以前总听人说一个人吃饭不香,但乔月觉得,那人指定是不饿不馋,若是馋得狠了,吃啥都香。
毕竟,饥饿和馋是最好的佐料嘛!
吃完饭,沈母给沈青书的饭也打包好了,一个小小的食盒,只有一层,里面有三个用木头做成的小盘子加一个小碗,十分精致。
听沈母说,这玩意儿是沈父做的,为的就是将来沈青书考中童生去县里上学时给他送饭,只可惜还没到沈青书考中童生,他人就没了。
想起往事,总让人心酸垂泪,乔月安抚了一会儿沈母,才带着饭盒去县城。
到书院的时候,里面还没下学,乔月就站在门外等了一会儿。
里面传来的朗朗读书声,让乔月不由得梦回学生时代,那时候她性子淘,总是逃课,或者找各种理由请假出去玩,为此没少挨她母亲大人的鸡毛掸子关照。
只是后来父母离婚,她就跟着乡下的外公外婆生活,而父母各自有了家庭后,也就和她疏远了,一般除了逢年过节,几乎很少会见面
后来外公外婆去世后,乔月便总觉得自己像是一叶浮萍,居无定处,直到后来自己挣钱买了房,这种感觉才慢慢消散。
但不可否认的是每次午夜梦回,她也会渴望亲情,渴望有一个温馨的家。
沈家虽然穷困,但确实有一种家的气息,这让她很是眷恋。
约么等了半刻钟,书院总算下学了,乔月站在门口,看着一群少年穿着书生袍,意气风发地从大门内涌出来,有说有笑地着实养眼得很。
只是人太多,他们穿着打扮又过于相似,乔月伸长脖子看了半天,也没认出沈青书来。
罢了,还是让他来寻她吧!
门口送饭的人挺多,乔月往显眼处挪了挪,不免就被人碰到了食盒。盖子有些松动,她怕里面的饭菜凉了,刚说要拧紧就听见有人跟他说话。
“哟,这不是桑妹妹吗,又来跟你哥送饭啊!”
说话的人一身白色绣花纹锦袍,腰间一枚貔貅吊坠,满脸笑意,看起来有些放荡不羁之感。
从原主的记忆中乔月知道,这人是赵天齐的同学宋阳。
所以他嘴里的他哥指的是赵天齐。
至于对方为什么觉得赵天齐是她哥,自然是那渣男觉得她童养媳的身份丢了他的人,让他脸上无光,故而在外人面前介绍她只是家里替叔叔照料的妹妹。
这种渣男,还是趁早撇清关系的好。
“不是,我是来给我相公送饭的。”乔月说。
“相公?”宋阳一脸懵地挠挠头,赵兄何时成婚了。
难不成他记错了。
就在他准备再问的时候,眼尾的余光却瞥到了刚好从书院出来的赵天齐,他马上举起胳膊招手,“赵兄,这儿?”
而同一时间,乔月也看到了刚出现在门口的沈青书,“相公,我在这儿?”
清脆悦耳的声音,顿时引来了众人的注意。
沈青书循声望去,就看见乔月站在树下。
阳光透过树梢缝隙照在她脸上,让她整个人都是发着光的。
她就那样招着手,笑得比春日里的骄阳还要灿烂三分。
“……”
那一刻,沈青书感觉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撞了一下,“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听。
而同样的,赵天齐也看到了人群中的乔月。那样的容貌昳丽,笑容明媚,只是当他发现她微笑的人不是自己时,当即就黑了脸,转身隐到人群中去了。
“哎!”宋阳一脸懵逼,他怎么感觉赵兄好像瞪了他一眼。
“你来了。”而就在这时,沈青书也走到了乔月跟前,满脸的笑意,伸手接过她手里的饭盒。
乔月“嗯”着,顺手将饭盒递给他。
“等久了吧?”
“没有,也刚到。”
“哎,等等。”两人这相敬如宾的模样,让站在一旁的宋阳才反应过来,“桑妹妹,你刚才说的相公,不会是沈兄吧?”
“嗯,就是他呀,有什么问题吗?”乔月见他那副大惊小怪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宋阳直接愣住了。
有什么问题,问题大了好吧!
他们同窗也多年了,谁不知道那赵天齐所谓的那个叔叔家的妹妹,其实就是赵天齐的小媳妇,他是怕坏了人家的名声(他们认为的),所以才对外声称妹妹的。
所以,即使他们以哥哥妹妹来称呼俩人 ,但其实他们都默认桑乔月是赵天齐的媳妇儿。
可谁成想,就一个假期的时间,桑乔月居然嫁给了别人,而且这人不是别人,还是他们书院向来不近女色的沈青书。
这书院没有女子,他们一群大老爷儿们,血气方刚的,闲暇时间就总愿意听那些成了婚的学子聊一些荤话。
可每当这个时候,沈青书却总是一言不发,被他们调侃地烦了,他就直接到外面去了,这让他们一度怀疑,他是不是不行。
谁成想,这个不行的人,居然成了他们这些人里面最早成婚的。
还真是闷声办大事儿啊!
就在宋阳还想问什么的时候,家里给他送饭的人刚好到了,正四处张望着找他呢 ,等他拿了饭再回来时,人早就不见了。
他都还没问呢,他俩是咋成的亲,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还有那赵天齐,这么漂亮的媳妇,说嫁就给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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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嫁贤妻》
小白泽舒窈,一朝穿成被迫嫁给残废将军晏绥之的替嫁新娘。
传闻此人性格怪异,阴晴不定,之前的三位妻子都死在了新婚之夜,无一例外。
果然,舒窈刚嫁进门,盖头都没掀,男人便狠厉地掐住了她的脖子,“不想死,马上滚。”
舒窈一怔,随即嘴角一撇,委屈巴巴,“你家床太硬了,硌得我难受。”
晏绥之:“……”这人莫不是脑子有病?
晏绥之一生戎马沙场,战功赫赫,不料引得皇帝怀疑。庆功宴上,一杯毒酒,他双腿残疾,武功尽失,命不久矣。
如此皇帝还不放心,一连三次赐婚,次次新婚夜血溅纱帐。
直到这第四次,对方不但没动手,大晚上的还说冷,要抱着他睡。
晏绥之猜测,该是皇帝黔驴技穷,换套路了。
呵,且看她能装到几时……
自此起,晏绥之对舒窈有求必应。
舒窈嫌家里床硬,他变卖家产给她换松软大床;
舒窈嫌饭菜难吃,他打压下属,让他们个个成了大厨;
舒窈嫌家里穷,他拖着残废的身子也要外出赚银子。
舒窈就此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咸鱼生活,但谁都觉得,晏绥之是虚情假意,伺机而动。
直到一次他外出,舒窈被皇帝召进宫,折磨得不成人形,险些丧命。
向来云淡风轻,运筹帷幄的人勃然大怒,“都宠到这个份上了,再让她成为天下最尊贵的女人,不过分吧!”
【我本是流连于黄泉边上的一缕孤魂,是你带我回到人间,从此三餐四季,我必朝夕与共,护你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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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房为妻》
阿满第一次见傅云修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荒凉颓圮的院子里,男人坐在轮椅上,苍白的脸上毫无血色,懒懒地撩了撩眼皮,“你就是我娘给我找的通房?”
阿满没有回话,却悄悄红了脸,因为她从没见过长得如此好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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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云修胎中带疾,自幼体弱多病,后来伤了双腿,大夫断言他活不过二十五岁时,他便成了傅家的一枚弃子。
阿满任劳任怨照顾了他三年,陪他安然度过了二十五岁的生辰。然后,依旧是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男人告诉他,他要娶妻了。
那一刻,阿满忽然觉得,需要她仰头看的傅云修,其实一点也不好看。
所有人都以为阿满会不依不饶,一哭二闹三上吊,却不想她只是盯着他良久,淡声说了句“恭喜。”
然后在傅府的张灯结彩,欢声笑语中,带着她初来时拿着的破包袱,一个人……走出了傅家。
听闻那一晚,向来温和如玉的傅家大公子,红着眼,疯了似地翻遍了云城,只为找他消失的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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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银子,养夫郎》
别人穿越,锦衣玉食金手指
沈青棠穿越,破产退婚被人欺。
沈青棠:enmm!
但好歹咱来自现代,新兴产品拿来使,管理方式拿来用,势必要让破败的家起死回生。
对家听闻沈家那纨绔女要重振家业,一个个笑的拧成了麻花,纷纷说她自不量力。
结果——
第一年,沈家在上京开了分店,生意兴隆。
第二年,沈家入了云城商会,受人追捧。
第三年,沈家得公主青睐,成了皇商。
第四年,大礼总商会成立,沈青棠成了新任会长,商界大佬纷纷抱大腿,求庇护。
对家:“……”您看我还有机会吗?
[感情流文案]
时隔多年,沈青棠忆起当年创业之苦,还是感动于那个小小少年不顾名节,为她拉投资,嘘寒问暖,无微不至。
“所以,其实初见时,你就对我一见钟情了对吧!”
“不是,”已为人父的燕槿满眼温柔,却也直言不讳,“其实当时的那块砖头,我是想盖你脑门上的。”
沈青棠:“……”
这多年的恩爱与时光,究竟是错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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